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范文第1篇

一、基本状况

我区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2905.63公里,其中县乡道774.26公里,村道1847.35公里;全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8.33万名,机动车保有量达20.73万辆。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20*年,全区上报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伤人数、财损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2人,死亡下降绝对数列全市第一。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交通事故不断上升

据统计,20*年,我区县乡道、村道等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47起,死53人,死亡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70.59%、82.35%,占了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34.01%和34.64%,特别是全区4起特大事故有3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出现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明显下降,但农村道路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随着“康庄工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区774.26公里县乡道路和1847.35公里的村道中,有30%的县乡道路和70%的村道没有安全设施,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要求,必须建立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网络。去年以来,*、仓前、闲林、中泰、乔司、崇贤等6个镇乡已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他镇乡(街道)有的尚未建立专门机构,有的未配备专职人员,有的未建立工作体系。村(社区)基本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同时,还有许多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工作开展不平衡。今年全区又有6个镇乡(街道)被列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乡镇,其中一个街道20*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列全市第二,被杭州市政府问责整改。

4、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象国省道、城区道路那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区现仅有的122名交通警察,5个责任中队,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除了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道”的倾向外,部分乡镇、街道对自身职责的认识也不到位。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了解不多,同时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也估计不足,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因而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投入不够、措施不多、人员不足。

2、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3、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区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许多地方的开发和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正三轮摩托车较多,而且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区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的矿山出入口、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为此建议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一要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或制定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按照省里有关文件的要求,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的“四同步”,并承担起日常维护和管理职责。三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是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纳入“平安*”和对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在广大农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经常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之中。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要根据他们的知识层面、年龄特点和心里特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

依法整治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一要克服畏难情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改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不好、管不了的惯性思维,要善于总结管理和整治经验,攻难克坚,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二要联合实施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管理、交通、农机管理等部门,在乡镇的配合下,经常性地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农村中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要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教育和惩罚。三要进一步扩大整治成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管理整治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宣传,从而让更多的村民能从中得到教育和启示,从而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5、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一要加大经费投入。区级和镇乡财政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二要明确经费比例。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区和镇乡要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的精神,在道路建设和维护经费中,进一步明确安全设施按所占的比例,划拨相应的建设和维护经费。三要及时实施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镇乡、街道,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查清需要治理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路段和地点及违章建筑,拟定治理方案,妥善安排资金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范文第2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上梅”的一项基础工作。年以来,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三长责任制”,对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乡农村地区人流、车流、物流的增大,农村客运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交通安全和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村道路硬化后机动车提速等客观原因,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成为我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一项突出的任务。根据《武夷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成立上梅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具体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并向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二是每年根据当地交通安全状况组织3至4次以整顿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超载及货运、低速汽车超载、滥载、摩托车超载等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的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三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对辖区的宣传教育要指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拓宽宣传渠道。要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实效性和普及性,并在每年的“122”宣传日组织一次大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农村重点路段、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安派出所牵头,成立乡路检路查队,其组成人员是:

职责是:开展辖区内路面(除省道外)巡查管理工作,

特别要加强对春节期间、墟场、庙会等人流、车流量高峰时段的路面巡查工作。路检路查队要以“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车、教育好自家人”为管理目的,坚持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五是对乡、村硬化路面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进行排查,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对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改造需要较大资金的应及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成立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

上梅乡各村交通安全员名单如下:

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每月向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本村的交通安全情况。每季度在村宣传栏上组织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刊。每半年召集本村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驾驶员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完成公安交警部门布置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二是源头管理工作。建立本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为本村村民摩托车报牌和摩托车驾驶培训提供有关业务的代办服务;三是做好“五防”工作。即防止酒后驾车、防止驾驶摩托开快车、防止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防止无证驾驶摩托车、防止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墟日、庙会、节假日、婚丧事等村民聚会、聚餐时,要上门做好友情提示工作,来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发生。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范文第3篇

1.1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出

1.1.1车辆状况较差西部地区农村车辆不仅废旧车辆多,而且很多个体车主或驾驶人贪图省事省钱,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经常抱着“多拉、多跑、快点跑,少修、不修、自己修”的锴误观念。至于车辆正常情况下的保修更是无从谈起,甚至是国有、集体等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也不例外,因此车况普遍较差。

1.1.2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在西部地区农村道路运输市场中,驾驶人以青年居多,他们驾龄短、经验少、安全意识差,尤其缺乏在复杂环境中和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从事农村客运的部分驾驶人为追求客源,开快车、超车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大多比较严重,容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3农村农贸市场管理混乱’严重阻碍道路畅通在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无专门的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违法占道、违法经营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遇上大型、重载车辆经过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农村集贸市场的不规范发展已成为农村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1.1.4非法占用道路状况严重每到农忙时节,农村马路晒粮、打场现象严重。在西部地区广大农村每逢农忙时节,一些农民贪图省时省力,直接把从农田收割的庄稼放到农村公路上。此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道路的畅通和导致事故的发生。

1.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后,交通参与者普遍缺乏交通法制观念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后于交通管理实践的需要,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宣传教育的手段、方法及机制不科学、不合理、不完善、不能满足和符合农村具体情况的需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能够立竿见影的。因此面对农民文化素质低(甚至还存在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思想观念陈旧、接受理解能力差、易于固执己见等实际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往往不能够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仅仅只是流于形式,不能持久,更不能深入,而且方法方式简单落后。因此,作为交通管理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农村公路沿线各交警中队而言,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迅速、有效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

1.3道路标准低,交通标志标线缺乏

在西部地区农村的大部分地区,由于资金匮乏,很多道路年久失修,给交通运输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在农村的很多主要道路上缺乏交通标志标线,也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困难。

1.3.1道路等级较低、路面质量较差大多数农村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普遍存在着技术等级低、路面质量差、道路线形不科学、设施不全、养护不周、人为破坏严重等现实问题。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交通标志、标线缺乏。很多经常跑交通运输的农村司机抱怨,到一个陌生的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交通标志,而多数地方又不足以同时通过两辆大型车辆,给交通运输带来很大麻烦。因此’道路基础条件差、道路标志标线缺乏也是事故严重的一个重要客观原因。

1.3.2安全视距不够,盲区较多由于绝大部分县乡道路是在原有狭窄的路段上拓宽改建而成,道路两边的民房、厂房等建筑物仍保持道路拓宽前的状况,这些建筑物使道路的平交路口或转弯半径较小的弯道处形成视线盲区,极易发生撞人或撞车事故。

1.4管理混乱、信息不畅

近年来,西部地区农村交通管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由于交通信息系统不完善,肇事逃逸、隐瞒不报、少报现象严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无专门的道路报警系统,给事故预防和处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由于信息不畅导致了事故现场的破坏给肇事者创造了逃逸的时间。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害怕上级政府追究领导责任’能少报的就少报’肯g不报的尽量不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村地域广阔,特别是在一些低等级公路和等外级公路上,交通流量小,甚至是人迹罕至’因此为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驾驶人提供了产生侥幸心理的温床再加上逃逸案件侦破能力不高,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不足;二是一些农村驾驶人交通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恶劣;三是农村地区的机动车多半没有实行“车辆保险”,一旦没有“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事故损失无从转嫁,因而容易使人产生“一走了之”以逃避损失赔偿的思想;四是农村报案条件差,通讯设施落后,群众报案不及时,耽误了有利的破案时机;五是事故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通过法律渠道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故私了情况严重。

2加强农村交通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呈现的诸多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单靠道路交通管理机关和几种管理模式是难以解决的。因此在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应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认真组织协调,统一行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实施道路交通管理的综合治理。现根据全国各地实施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经验,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2.1逐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多方面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网络体系

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基层交通管理组织开展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实践证明,实行执勤民警的岗位责任制和公路沿线村镇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是切实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有力保证。切实加强农村乡镇中队的建设。乡镇交警中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最基层的作战单位,是进行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力军。这支队伍工作建设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安全形势。实践证明,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公路沿线组建交警中队,在广大农村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和推广。

2.2推进社会化治理,实现综合防治

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农村交通管理工作,除了构建农村安全网络以外。各地、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该推进社会化治理,实现多种形式的综合防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交通管理“责任区”勤务管理。应建立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为主的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目标、职责、任务,规定必要的权力和奖惩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格局。交警部门要积极当好政府参谋,主动参与介入,加强与工商、交通、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增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同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建立预防交通事故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使交通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形成预防事故工作有人抓,交通安全隐崽有人治,交通安全问题有人管的工作新格局。交通事故只有做到预防为主、治理为辅,才能真正的有效管理好农村交通。否则,一旦事故发生以后,交通管理部门才去处理,容易使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2.3加大治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2.3.1转变观念,端正工作思路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一管理模式日益不柜适应。因此我们的工作方式必须由封闭向开放转变’由“经验型”向“探索型”转变,切实履行好执法职能、服务职能、监督职能,克服管理中出现的“三多三少”现象,即:面上管理多、源头管理少;上路执勤多、到基础农村宣传少;经济处罚多、实际教育少。真正体现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农村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要计对农民及农村公路违法的特点,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法,加大巡逻频率,严格査处带有农村违法特点的无证、无牌、酒后开车、超载、违法载人等现象。开展必要的专项治理,并根据农村居民散乱的特点,实行定期下乡办公和突击检査制度,从源头加强管理。

2.3.2建立健全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为主的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目标、职责、任务,规定必要的权力和奖惩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格局,把交警部门的单一管理扩展为“警民共建”的社会管理。同时,交警部门要积极当好政府参谋,主动参与介入,加强与工商、交通、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增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的能力。

2.3.3逐步采取现代化科技手段,及时预防和制止公路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农村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在各类高等级公路和其他干线公路有选择的在途经农村的重要道路地段设置机动车执勤执法服务站,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2.4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自身建设,严格依法办事

2.4.1交警部门要本着从严治警的方针加强交警队伍自身建设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一支作风过硬、适应现代化城市交通管理的交警队伍。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增加执法及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将交通管理的执法工作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农村交通管理的环境差,农民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因此在纠正交通违法、宣传交通法规、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方法、方式,不仅要求具有丰富的交通法规知识,而且要求讲究策略。而且由于警力有限,执勤民警的分工不可能过细,否则,将导致农村交警中队的机关化,从而削弱了队伍的实战能力。因此,这就要求民警能够掌握如交通事故现场勘査、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各种相关技能。另一方,交通肇事逃逸、车匪路霸、盗抢机动车和其他发生在公路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使得交通与治安问题融为一体。所以,面对新的公路交通治安形势,交警也应该掌握柜关的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进行交通治安控制的技能,为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统一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2.4.2强化农村公路路面管理,保证一线民警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正确地运用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査处各类交通违法,严惩交通肇事责任人。注意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把好农村地区车辆检验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考核关,并加强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要坚持文明执勤、文明管理,树立交警良好的社会形象,力求通过自身的形象,争取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交通管理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2.4.3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走社会化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只有依靠农村地区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起到较好的社会教育作用。以“交通安全村”为载体,做好对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农民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是农村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对农民教育正是交通安全教育中的重中之重,农村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可以每年以政府行为,开展二到三次大规模、多形式、全民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城乡广大群众在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观念、交通文明行为上有明显的转变。努力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

2.5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哮段

2.5.1研究事故多发路段险情,拨专项资金进行整改在我国西部地区广大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没有专门的道路、桥梁设计人员。道路修好后往往成了事故多发路段,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在道路线行、弯道等不易改变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要筹集专项资金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改或添加指示标志,尽最大努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5.2在山区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修筑防护墙、缓冲墙、导向墙在山区道路急弯陆坡等危险路段修筑防护墙、缓冲墙、导向墙是近年来我们近年来采取的主要措施。实践证明,防护墙在山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防护墙发挥预防事故作用的过程中,有些车辆由于撞击坚实的防护墙,也免不了还有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把交通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力学原理和实践经验,改造和研制新型的缓冲墙和导向墙。

3结束语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我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加大事故隐患路段整改力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但是,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人货混装、超速行驶、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等交通工具已普及农村家庭,目前全市共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约40余万辆,占机动车总数的20%以上,由于这些车辆安全性能、稳定性能差,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农村“村村通”工程虽然使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四是农村公交客运不能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很多县城、乡镇与村庄之间未开通短途客车,现有客运班车运行时间短、线路少,搭乘不便,致使农民外出经商、务工、接送学生等普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通事故。据统计,近几年全市发生涉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造成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36人,分别占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和56.25%。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借鉴云南经验,强化源头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狠抓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市场,努力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环境。

(一)强化源头管理。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对辖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严禁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认真做好驾驶人培训、考核,车辆登记和年度检验,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等工作;要对辖区内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缔违规培训机构,杜绝违规办班现象。安监、公安、交通、公路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道路进行一次集中摸排,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与辖区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坚决杜绝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严格学生集体出行手续的审批及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联合交通、公安、农机部门适时开展校车专项治理活动。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抓住农村“村村通”工程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不断加强、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规划、财政、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信号灯、标志标线标牌和减速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与交通规划、道路设计、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时设计、同时预算、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狠抓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以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载超限、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不间断地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努力压降农村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不断深化和拓展农村交警中队和社区交警警务室建设,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健全完善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络;要积极探索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大队牵头、派出所协助管理的新模式,延伸管理触角。乡镇(街办)、村居(社区)要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强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公益事业,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公安部门要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活动,针对农村特点,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车主、驾驶人和村民的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文明意识。农机、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送“平安农机”倡议书、宣传挂图、知识手册、放映警示教育片、上安全知识课等形式,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司法部门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司法援助和司法救济政策。

(五)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市场。市交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紧紧围绕农村群众平安出行这一目标,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通过采取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监管、税费减免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延伸公交线路,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交通,加大农村线路客运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积极稳妥地实现乡村客运运力科学化、营运区域化、管理规范化、出行便捷化的“四化”目标,构建覆盖全市的公交城乡一体化大格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级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网络。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交通安全负总责,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各级要积极加大投入,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各乡镇(街办)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分管交通安全的乡镇(街办)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乡镇(街办)要拟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交通安全制度,组织实施交通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要落实乡镇领导分工包靠制度,副乡镇长包片,乡镇干部包村,对辖区农村车辆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实现“一车一档”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督管理机制。各乡镇(街办)要协调好公安、交通、农业、农机等基层部门,使其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资源优化整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个乡镇(街办)、村居(社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领导到位和队伍到位。各村居(社区)要经常组织辖区农民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掌握本村(社区)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建立驾驶人跟踪教育制度,详细记录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与乡镇(街办)政府、乡镇(街办)政府要与村居(社区)负责人、村居(社区)负责人与机动车主和驾驶人之间,要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