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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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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政策

财税新政策范文第1篇

1.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的概况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进展。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1)现行财政税收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①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丰收和粮食的价格提升使得农业税收超额,另一方面,随着股票二级市场的不断火爆,使得证券交易税收大幅度的超额预算;而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等却增长不多,导致整个经济的增长和财政税收的增长不同步。②各种行政性的收费和基金越来越多,很多基金和收费的出台都是财政拿不出而留给政策的结局,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政府职能的一种无奈选择。③合理的财政纵向平衡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企业间税负不均衡的现象还存在。一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原体制关系保留了新进体制,从分税制的角度来看,通过两税来解决财政纵向不平衡的问题似乎还不够现实;另一方面,从企业税负的情况分析来看,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还不够统一,一些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伴随着税收优惠的政策,一些旧的区域性的优惠政策仍然存在,影响了财政税收改革的进行。

(2)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改革的措施

①建立完善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长期持续下降削弱了政府的相关职能,导致政府职能缺少了财政保证。介于此,在财政税收改革中,出台了一些关于基金和收费的政策,通过进一步的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收入的正常健康增长。②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财政不统一,政府资金体制外运转,对于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加强财政部门对政策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统一财政,把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监控管理之中。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财政税收是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它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各方面改善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改善企业的投资环境。可以说,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财政税收政策在用于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控时,通过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比如,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即国家希望经济更快发展的区域,政府通过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了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主要职能就是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它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责。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在贯彻国家的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均根据本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确立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有利的财政税制结构来予以保障。国家对不发达地区的基础产业倾斜的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因此,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可以充分的体现国家在产业方面的倾斜和重视度。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企发展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有企业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是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由于历史与体制的原因,多年来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相互交织,其落后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落后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装备、僵化的市场营销体制与发展市场经济要求的矛盾愈加突出,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快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国企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追在眉睫。近年来,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一直把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企的发展带来了福音。

1.国企困难原因及表现

(1)传统的主导产业逐渐失去优势,新兴产业发育不快,难以带动国有工业经济有效增长。国企门类齐全这一以往优势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已成为相对劣势。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竞争激烈、资源要素短缺,加上陈旧的经营观念、僵化的经营机制,使原来大规模的生产体系与主导产业的优势逐步削弱和丧失。

(2)自我积累发展能力弱化,技术更新改造缓慢,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过程较长,使国有企业丧失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历史上高比例的利税上缴,使国有企业自我积累发展能力薄弱,技术装备的“欠账”过多。虽然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其技术改造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使其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领域过宽、比重过大,并且国家投入的技改资金和企业自我积累的投入无法弥补技术老化的程度,占有相当比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装备未得到根本性的改造。

(3)企业包袱沉重、历史欠账过多,拖延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人多、钱少、债务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技术改造欠账多,企业负债高,企业办社会包袱重。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制约国企经济效益提高乃至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其在职工离退休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方面的支出也不堪重负,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自身发展的步伐。

2.家财税政策改革对国企发展的作用

(1)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从扩大投资、启动消费和增加出口等三方面入手,拉动国内有效需求,确保经济的适度增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实践证明,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国有企业的脱困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国家财税政策改革,采取了有力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重点问题。布局分散、负债率高、资本资金不足、社会负担重以及富余人员多等,这些都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实现国有企业发展的目标至关重要。为此,国家财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先,调整思路,不能再沿用过去减税让利的办法,把财税支持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进行改组,形成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科技创新机制,使国企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突出重点。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重点在企业重组、技改贷款贴息、安排下岗分流职工基本生活以及分离企业社会职能等方面下功夫,为国企创造平等宽松的外部环境。再次,加大力度。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调剂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国企的改革与发展。

财税新政策范文第2篇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财政税收管理难以控制,这方面的问题产生主要由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完善造成,让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出现一些弊端。这些弊端的出现主要变现在财政税收没有一套完善的有效监督机制,造成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可以坚持的原则及可行性的监督机制进行有效监督,此外,财政税收人员缺乏一定的责任感和约束感,让财政税收管理发展有所限制。第二,财政税收监督不够到位,民主管理不完善。对于民主管理其实多数地方都没有落实到,包括民主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的公开,这些都应该实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实际上,在我国一些地方的财政税收人员并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很多都是由领导直接设立,这些直接设立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样也起不到最基本的监督作用,同时这些工作人员由于主动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等一些问题,使得财政管理制度出现一定的问题。第三,财政税收管理控制难。现在财政税务管理体制中的管理人员一般存在业务行政双向体制影响,这种影响就会产生更多的不利影响,比如不能很好的坚持原则,对法律法规蔑视,财政税收管理监督体制薄弱,造成时不时的发生违法行为。第四,财政税收工作决定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稳定性,但是当前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很多都不是选举而是直接领导设立指派,这就导致,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会随着领导的更换而替换,这种个人情感因素过强就会忽视实际的工作能力,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第五,政府财政和税收职能未能转换。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一直在进行完善和优化中,但是一些政府部门更加重视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工作,而忽略了公共服务,导致财政税收服务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发生。第六,资金效益有待加强。任何一项制度在改革的时候,总会有过渡期,比如,现在是要实行收支双线管理模式,但是实际上,可能还是按照老的传统的套路来实施,层层申报,批复后再拨款等现象,从而造成办事效率低下,资金浪费现象时常发生。第七,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这方面的原因很大一个问题是由于人员问题,在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上并不是配备专业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而是其他兼职人员,这就导致这些岗位的流动性大,工作非常不稳定。

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一)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财政税收管理建设也一直受到集权与分权循环影响,并且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对财政税收缺乏重视度,许多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不重视。这些情况的出现,让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任务变得尤为重要。要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强化法律权威,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让债务呈现正常现象,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健康和谐发展。

(二)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重点在于人才的进步,只有人才进步了才能让整个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有序进行。比如增加管理人员的实操水平,提升他们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让这些管理人员能够深入了解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并能快速解决。而要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培训、深造、教育等方面进行培养,毕竟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发展,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由这些管理人员来决定的。除了再教育与深造培养以外,还要让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管理与服务统一意识,为百姓提供最好最优的服务,全面推进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范围,全责统一

财政税收是经济政策表现形式之一,对财政税收管理体系进行改革的时候们一定要合理,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科学的规范各级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做到权责统一,避免出现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的行为,让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四)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税收资金应该用在公共事业发展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率变得非常重要。财政税收管理部门要对财政税收资源进行整合,让所有财政税收情况进行公开、透明化管理,同时,加大财政税收信息交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管理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并建立财政税收资金整合协调机制,让财政税收资金有效使用。

财税新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自主创新;财税政策

一、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是我国政府根据科技强国和自主创新的需要、在特定时间和特定领域内对特定对象所制定的税收附加规定和特别规定。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1.财税政策对企业的自主创新具有导向作用

政府根据当前围绕自主创新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等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财税政策,以体现政府对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强国的发展战略的支持,从而影响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促使经济资源向政府合意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方向流动。

2.积极的财税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

自主创新活动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强,企业所面临的这种高风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技术积累和财务手段来规避,但是,企业也迫切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降低风险,激励企业创新。政府采取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占用资金和赢利方面的风险;减少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方面的风险,增强企业抵御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

3.财税政策会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和收益

从本质上看,积极的财税政策是政府将一部分应得的税收收入让渡给了企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则表现为成本的节省和利润的增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在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和收益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来说,积极的财税政策在降低其自主创新风险的同时,为其积累资本,迅速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有效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扩散

自主创新成果只有进入了实际的应用阶段,形成了产业化,才能真正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积极的财税政策在这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而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可以有效地促使自主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新技术的扩散。

二、自主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支出政策方面

1.财政科技投入总体不足,投入结构不合理

近几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量增长比较快,但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在4%左右徘徊,尤其是基础研究在整个研究开发中的比重一直徘徊在5-6%的水平,而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比重在 20%左右。由于基础研究耗资大、耗时长、见效慢,企业和个人难以或者不愿在这方面过多投入,但基础研究应该是财政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向,我国现有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公益性和战略性的基础研究和公共技术研发偏少,不利于国家长期科技竞争力的提高。

2.科技投入方式过于单一

虽然目前我国在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但大部分资金投入仍以无偿投入为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采用无偿补助的单一投入模式已不能满足自主创新投入需求,科技投入方式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从而发挥财政科技支出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财政科技投入的管理不足,效果不明显

一是管理缺位。我国的科技项目、经费分别在不同部门分头管理,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协调,这样很容易导致部门间的科技开发计划难免有重复,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根据科技部和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我国每年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和专利申请中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在 1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二)税收政策方面

1.支持鼓励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存在薄弱环节

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作用在支持企业创新的生产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税收政策主要偏重于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给予优惠,而对企业创新最需要支持、也是处境最为艰难的研发过程则缺乏有力的税收支持。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基本上都没有利润、享受不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几年后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现了经济效益、有了利润时,又大都过了税收优惠期,结果造成一些企业实际上根本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

2.总体税制结构存在制约创新企业发展的因素

税收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面,而目前实行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看,流转税还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由于流转税的设计没有充分考虑自主创新产业的一些特点,因而存在一些消极因素,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所得税优惠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使整个自主创新产业税收倾斜政策难以最大限度发挥效率。尤其是增值税,其缺陷表现得更加明显。增值税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现行增值税加重了创新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从理论上分析,现行增值税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会加重企业负担:一是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在目前增值税没有普遍实行的情况下,企业在很多时候难以取得有效发票进行抵扣;三是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不能享受抵扣,而这些投入往往占创新技术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

(2)现行增值税把产品成本构成的无形资产推销、科研开发投入也作为征税依据,容易挫伤企业的创新投入积极性。

(3)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致使相关费用所含税款无法抵扣。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科技产品成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不断降低,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加,大量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以及科技咨询费用等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这些开支目前都不属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这无异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挫伤了企业技术投入和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影响科技企业的发展。

3.税收政策的“特惠制”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以往支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大都是以“特惠制”为特征的。所谓“特惠制”是指针对某一性质的企业、某一行业或某一区域内的企业等,主要表现为“区域特惠”、“行业特惠”。这种“特惠制”一方面使得这些企业的非科技创新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并很容易引导企业发生避税行为,一些企业为了享受这种“特惠制”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争“头衔”甚至“假注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寻租”行为,一些开发区管理者为追求“政绩”,随意增加入驻企业数目,导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名不符实,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另一方面还造成了同一性质的产业因所处区域不同而税负不同的扭曲,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甚至很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技术的积极性,大大局限和弱化了税收政策手段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

4.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存在政策“真空”

主要表现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缺乏对从事科研人员的优惠措施。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充分考虑个人教育投资和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个人所得税法仅有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及规定的政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省级以下政府及企业颁发的重大成就奖、科技进步奖仍然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利于激发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而且个人所得税没有考虑高科技人才教育投资成本大的情况,没有实行税前扣除的优惠,致使居民对高层次的教育投入不足。对高科技人才的创造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征税,削弱了科研工作者投身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使得整个科研领域缺乏吸引力,也打击了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热情。

三、对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建议

我国财税政策在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与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得差距,所以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一)财政支出政策方面

1.加大政府科技投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投入

目前我国的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偏低,应当在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基础上加大政府对科技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同时应当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支持自主创新重点领域,主要应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建设,支持战略性带头产业的自主创新和支持、促进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

2.改变单一财政补助方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

不同的科技活动有不同的特点,应通过贴息、有偿使用、以奖代补、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积极增加科技投入,全面提高企业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3.明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由财政部及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尚未出台,目前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的政府采购目录,如上海市颁布的《2009 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因此,应当尽快确定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使政府采购在促进技术创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4.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支出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建立财政科技支出的绩效考评机制过程中,重点是要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基础设施投入分类进行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二)税收政策方面

1.税收优惠政策应加强中间环节的侧重

长期以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都集中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实际上是针对结果的优惠,而对创新的过程并不给予优惠。用这个方法如果在取得收入以前进行了大量的科技投资则享受不到优惠鼓励。虽然也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这样的政策激励作用下,企业就把重点放在引进技术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上,而对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研究开发新产品投入不足,同时也造成生产线的重复引进和最终产品生产能力强大,而中间产品、配套产品及一些重要原材料开发能力不足等问题。今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把重点落在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环节上,以促进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2.逐实现向以间接优惠为主的模式转变

一般来说,间接优惠具有较好的政策引导性,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效优惠机制,也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目前发达国家支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大多都主要采用间接优惠方式,我国运用的间接优惠方式较少,只占34.19%,这对支持、鼓励更多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今后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再多一些采用间接优惠方式,如技术开发基金等,并适当加大诸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实现由以直接优惠为主向以间接优惠为主的模式转变,鼓励企业资金更多用于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加快自主创新产业化进程。

3.推进以“普惠制”逐步取代“特惠制”

“普惠制”是相对于现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所体现出的“特惠制”而言的,说的是,支持、鼓励企业创新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不应定位在企业的所在区域上,也不应定位在企业的所属行业上,而应定位在企业所从事的项目上,经税务机关认定审核,只要企业所从事的项目符合创新要求,不论其是否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也不论其所属哪一个行业都可享受统一的科技税收优惠待遇。这就要:打破区域界限、扩大受惠行业的范围并兼顾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制定出独立的一套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4.填补政策空白激发高技术人才创新热情

首先可考虑对创新工作者给予更多的税收鼓励,比如适度扩大科技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对科技发明方面的特许权使用费的获得者可视同稿酬所得减征部分个人所得税等。其次针对自主创新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房补扣除不分行政、企事业单位房改与否,一律统一标准并放宽扣除金额,允许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以公平个人所得税负担。

参考文献:

[1]梁军.构建税收激励政策 助推企业自主创新[J].经济论坛.2009(24).

[2]周华.基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分析[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08).

[3]刘天永.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规范性研究[J].法学杂志.2011(05).

[4]孙磊,唐滔.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评价方法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1(08).

财税新政策范文第4篇

财政非税收入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主要关注的有两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的合法性,指非税收入项目是否有文件规定,是否存在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二是非税收入的真实完整性,指非税收入是否足额收缴,是否及时征缴国库。为了更好地实现财政非税收入审计目标,首先必须对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以本人接触过的一个非税票据管理信息系统为例,该系统在财政部门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用来管理财政票据的领用和开具,系统安装在财政设在行政集中办事大厅窗口的单机上,财政部门使用软件与加密U锁配合管理电子票据,执收单位用完领用的票据后,需凭U锁领用新票据,并对旧票据进行核销;一个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对非税收入的解缴进行管理,系统安装在财政部门的服务器上,与代收银行联网,缴款人的缴款记录会自动传至该系统,并相应生成文本格式的电子对账单。两个系统互相独立,又互相联系。下面是一个简化了的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图:

目前有很多财政部门都是按这种业务流程处理非税收入征管业务,与以前手工处理方式基本一致,改进的主要地方是实现了票款分离、票据的规范管理等,而且大大方便了数据的查询,但是这种业务处理方式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一是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的监督滞后,不能对执收单位开票的项目、标准实时监控,对尚在执收单位手中的空白票据使用情况不明;二是执收单位对缴款人缴款情况监督脱节,执收单位要了解缴款人缴款情况只有到财政部门索取电子对账单核对,而且缴款情况与开票情况不能一一对应,核对不方便。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软件开发商为迎合软件使用人的习惯,让信息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与手工处理方式基本保持一致,致使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非税收入的方式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虽然软件具有很多功能,控制过程也比较严密,但是使用人图方便,有些功能没有启用;三是硬件设施条件不成熟,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未联网,因此开票与缴款情况不能实时核对,开票的项目及标准不能严格控制。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发生了转变,从手工管理方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方式,既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挑战,也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便利。我们的审计方式也应该跟着形势发生转变,首先要充分了解整个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方式,然后基于系统存在的种种问题从中找到审计切入点。下面结合实际,谈谈本人在审计工作中的一些经验:

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从软件后台导出数据库,这种方式对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比较高而且要对系统有比较深的了解,但这种方式比对数据更方便一些,并且采集的数据更完整,可以一次性将所有数据全部采集;另一种是从系统前台导出所需要的数据,这种方式比较直观,采集数据的目的性也很强,但需要后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而且数据也可能比较零乱,有可能不能一次将所需数据全部采集完全,但这种方式最大优点是不易出错,而且方便对数据的理解。

2.审计思路。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票据的发放与领用,该阶段主要考察是否有非正常单位领用票据,如一些没有收费职能或食堂、培训中心等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系统中的票据领用清单进行筛选;二是票据填开情况,由于可以从系统中导出填开票据清单,因此可以很方便地从中筛选出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不用再费力地手工一本一本翻存根了。三是票据核销情况,有些系统使用加密U锁管理电子票据,因此可以很方便获取所有执收单位的票据领用与填开以及核销情况数据,而且领用新票时就必须凭U锁核销旧票,但是也可能存在部分单位领票后,这些票据一直未用完,所以也一直未核销票据,这部分票据审计时也要予以关注;四是作废票据情况,依据系统中导出作废票据清单抽查票据存根,看存根联是否完整,并结合缴款情况分析;五是缴款是否及时完整,实际审计中发现表面上非税收入征管已经做到了票款分离,执收单位不再经手钱款,但实际上因为制度或软件设计等原因,票据填开与实际缴款之间是脱节的,这之间可能存在开了票却未收到缴款或执收单位直接收款等情况,审计时,将票据填开清单与实际缴款数据分单位比对就可以很快查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上述只是最基本的审计思路,实际审计工作中还应该结合信息系统及内控制度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票据核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还存在手工开票情况,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缴款之间时间差的问题。

从上述审计思路可以看出,信息化条件下的非税收入征管与手工条件下的审计思路基本一致,只是审计方式有一些变化,以前手工条件下,可能更多地是采取抽查的方式,现在可以很方便地获取所有的数据,然后用各种数据分析的手段进行审计,而且需要对信息系统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要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才能有的放矢。

财税新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政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106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促进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若仅仅依靠市场的发展机制则无法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作用。对此,为了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继续发展,我国在2010年国务院就曾出台表明,各级政府需出台政策措施,并着重做好财税政策的引导工作,但在现实中,我国的财税政策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

1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优化方向

11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方向为优化指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非产业当中的一项环节,而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在市场地位的培育及产业自身的创新上较为突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长期持续的不断投入,若政府将该产业的发展视为短期发展,仅注重新兴产业的发展规模,而加强对新兴产业创新能力的培养,则必然会对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使得产业无法长期稳定发展。因此,政府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时,应以长期的发展目标来进行优化,着重培育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1]

12以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为优化目标

财税政策虽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财税政策不可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上常常出现资金补贴过多现象,这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极易对政府政策产生依赖,缺乏对市场开拓及技术研发的动力。从以往的财税政策实行经验来看,政府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助上普遍是在初期执行阶段时临时开发的相关政策,且资助方向主要以环保及社会效益方向为主。[2]

13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财税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新型产业,在发展初期必然会存在较高的风险,且在技术以及生产上也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在面临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出现新兴技术及新兴产业形态时,政府的财税支持方向需适时做好调整,并根据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前景做好评估工作,对其中隐藏的风险做好掌握,使政府财税能够适应当前市场的经济环境,能够对新兴产业的各个领域做到及时的支持与资助,使其更符合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所需,从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发展。[3]

2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21改变财税减税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传统产业的支持,为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可利用改变财税减税政策,使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实现协调发展。传统产业在经过漫长的发展后,所积累的资产、技术、人才等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的扎实基础。因此,政府需改变减税结构,利用财税政策使传统产业能够向着新兴产业方向发展。具体实施方向:一是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使产业结构在实现提升的同时能够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对新兴产业投资项目的所得税进行适当的减税,支持传统产业通过收购等方式投资加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三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财税优惠,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向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看齐与发展。

22政府可将扶持方向放于环保、技术研发领域

从国外的历史经验可以发现,当某种产业开始兴起时,其兴起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参与市场的竞争而形成的,新型产业在市场当中会遇到各种技术及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新兴产业往往对自身经营资源的配置方式以及制度的建设范围也是在与多个企业进行竞争后才逐渐完善与进步的。因此,财税政策的扶持重点,首先,需要对环境进行创新与建设,对当前社会所存有的公共技术以及科技服务结构给予充分的支持;其次,当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创新过程中进入了瓶颈时期时,政府需给予一定的财税政策支持;最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支持上,财税政策可根据产业产品与技术需求来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利用产品安全标准、法律等措施来推广产业产品,为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开拓有效市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参与市场的各个竞争时,财税政策并未参与或指导其竞争犯过错,而是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

23加强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财税扶持

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占据着重要的主体地位,政府需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核心,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财税扶持。例如,对当前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项目研发给予相应的全额税收抵免制度,也可针对科技型大学或科研院校的立项项目给予资助。针对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或其他科技项目实施财税支持,虽然会在短期当中减少财政收入,增加财税的支出,但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有着极大的贡献,对提高我国未来的财税收入有着直接的影响。

24科学划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根据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其财税优惠政策可从三个方向进行划分:第一,在对环保产业的财税政策上要以引导投资为主。首先是对财政基于一定的支持,针对财税政策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加大财税执行力度,并在政府的采购环节上推广环保产品;其次是对环保型财税、资源财税进行改革,对消费税制进行完善。第二,财税在优惠方向上主要以支持信息技术的产品为主。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其市场范围较大,这也意味着该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政府需做好专项财政支持工作,对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等新兴产业做好扶持与推进,以广泛且重要的应用型工程来带动整体产业链的发展。第三,加大对设备指导产业的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我国技术设备生产型产业的进口材料、进口零部件等实行免征关税与进口增值税的优惠力度,使我国技术型新兴产业能够在财税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发展速度。

3结论

综上所述,财税政策的支持意味着需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来进行重新塑造,在财税政策的优化方向上,财税政策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方向作为优化指标、以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为优化目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财税政策三个方向进行优化,并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核心,改变财税减税政策、将扶持方向放于环保、技术研发领域、加强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财税扶持、科学划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四个方向来改革财税政策,使其更符合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形势,从而更有效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建民,胡小梅,王蓓空间效应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运用――基于省域1997―2010年高技术产业数据[J].财政研究,2013,3(1):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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