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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范文第1篇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每天(周日除外)必须到机关集中点到。周一由镇统一集中点到(特殊情况不集中,办公室另外通知),周二至周六由条线负责集中点到布置工作。集中点到时如遇来人来访,须对来人讲明情况,点到后再行接待。

2、考勤由条线负责,办公室按月公布考勤情况。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80元,连续多次迟到、多日旷工按相关条例处理。发现一例考勤作弊,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罚款在年终奖金中扣除。因公出差、开会等,计算出勤日。

3、机关干部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三套班子成员须向党委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干部请假两天以内经部门(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事假一个月以上的,按规定取消假期中的津贴和奖金。

二、学习制度

1、机关干部必须自觉参加学习,接受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周六结合当月工作点评和下月工作布置,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由党群书记和宣传委员负责组织。

3、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做到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未经党群书记批准,无故不参加学习者罚款30元,迟到、早退罚款20元。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实行夜间值班和周日值班制度,机关有宿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值班表安排参加值班。

2、值班人员的职责是处置当班期间镇域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和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准时到岗,带班领导必须及时考勤,因公开会、出差不能参加值班者,须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带班领导因事不值班需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指定临时带班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岗和缺岗,违反规定者,发现一例由带班领导批评教育,连续两次由纪委诫勉谈话,三次以上书面检查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节假日值班由带班领导负责考勤,办公室备案。

5、办公室周日必须有人值班,具体由办公室安排,确保上下通讯畅通。

四、卫生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必须自觉保持机关清洁卫生,维护机关形象,任何人不得乱扔烟头、纸屑,向便池内丢弃废纸、杂物等,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如有违反,发现一例责成自行纠正,二次以上负责打扫、管理一周。

2、各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包干区的整洁卫生,后勤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保证办公室等自身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

3、卫生状况实行日查制度,由前日带班领导组织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带班领导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情况与年终奖金挂钩。

五、公务接待制度

1、来客接待由分管条线领导报办公室登记,开出联系单,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就餐(部门不得列支接待费用),就餐标准一般为5人以下80元,5—8人120元,8人以上150元;特殊情况(如接待客商、时间过迟食堂无法安排等)外出就餐必须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饭菜标准控制在40元/客以内),由接待的领导到党政办公室开出就餐联系单,接待人须及时在联系单上签字,并注明就餐事由及金额,饭店凭联系单与财政所结帐(一周一结,逾期或没有联系单的一律不得结帐)。

2、各条线、党政办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接待费用,不得突破。要控制陪客人数,除招商引资外,中午不得饮酒,平时来人招待用烟、酒由办公室、财政所统一采购。招待用烟由接待的领导到党政办公室开具领用单后去财政所领取,标准一般控制在20元/包左右(特殊情况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数量上每次不超过两包。招待用酒标准一般控制在50元/瓶以内(超过标准的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支。

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会以及下级来镇办事的,一般不得用公款招待,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工作餐。

4、机关食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采购、验收、核算等制度,做到日清、旬结,接待就餐、机关人员就餐一律按零利润标准收费(工作餐补助按既定标准执行),确保卫生,及时开饭,热情服务。

5、机关食堂平时就餐只为本镇机关在编、在岗人员服务,外来人员包括机关干部家属、亲友不得长期在食堂就餐。特殊情况一天内办公室安排,一周内由分管领导安排,长期就餐,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或党政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六、其他

1、物品采购制度。一般办公用品由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向财政所申报购置、领用。大件物品(如电脑、空调、办公桌)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后,由财政所购置后领用。水、电维修等机关零星支出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会同财政所安排,200-500元的须请示分管财政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的需报主要领导审批。

2、层级管理制度。条线主管领导、五大办公室主任直接对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副主任对主管领导、主任负责,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其他干部对部门负责人负责,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3、接待制度。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遇有来访者,要热情接待,不得视而不见,不得推诿扯皮,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即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事项,领送相关有权部门。

4、保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遵守公务员保密条例,保守工作秘密;党政领导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内容,在未公布之前,不得向外泄露。

5、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参与打牌、下棋、打球等娱乐活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调遣,实行停岗处理。停岗一周之内由上一级负责人值岗,工资外补贴和奖金不得享受,第二次停岗只发国标工资,镇属事业部门人员只享受工资结构中的前两项,两次以上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停岗人员在停岗期间一律在机关学习提高。

6、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完成交办事项、工作任务,按层级依次检讨原因,落实措施甚至公开检查。如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涉及相关村或单位的,在责任制考核中也一并计算扣分)。

7、机关工作人员不注重自身形象,有吃、拿、卡、要现象,一经发现,除责成全部退还外,还必须公开作出书面检查。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立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处理方式

1、对机关干部的经济处罚一律由财政所依据考核小组开据的罚单,在当事人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财政所人员不严格执行的加倍处罚。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范文第2篇

这是近期浙江见诸报端的第二起“种菜门”。6月下旬,网友发帖称,在温州鹿城区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看到一位工作人员在“种菜”。鹿城区行政审批中心回应称,当事人郭某是区公安分局派驻中心的临时工,已把郭某退回原单位处理,鹿城区公安分局则表示对郭某作出辞退处理。

中心的做法得到了部分网友的称赞,有人认为,“公务单位人员代表着政府形象,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两家单位对‘种菜’的员工处罚比较严厉,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另一部分网友却认为这样的“处分”过重了,对于违纪员工单位可对其进行罚款或处分,而不必立即开除。

在网络日益发达、信息快速传递的时代,办公离不开网络,网聊、网上游戏等已经成为白领社交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办公室上网有关的话题,也日益为大家所关注。

单位可以开除上班“种菜”的员工吗?

首先,像张某这样利用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至于上虞便民服务中心是否可以辞退上班“种田”的员工,关键在于员工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

法律对何谓“严重”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二,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被列为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其三,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并告知劳动者。

如果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但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虽有明确规定但员工认为规定显失公平的,又该如何处理呢?这就要视具体情节来定了,但是必须符合一般人的判断标准。一般来说,员工偶尔上网聊天做游戏,只是属于轻微违纪,即使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一次上网游戏聊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对于员工而言惩处力度过大,也难以为人所接受。但是员工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上网游戏、聊天,并经指出后拒不改正,这就加重了违纪情节。

当然,如果员工对用人单位的决定不服,也可进行申诉。凡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说明理由,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或者处理过重的,可以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还负有举证责任,即必须证明具备法定条件,且程序也合法,否则将可能面临败诉的结果。也就是说,即使对于玩开心网、上网聊天的员工,单位也不能滥用解雇权。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曾公布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的“四条禁令”,包括“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对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尽管张某和郭某上班玩开心网经网友曝光后,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如果单位能采用以上阶梯式的处理方案,也许更加妥当,并令违纪者口服心服。

单位可以对上班“种菜”的员工实施罚款吗?

首先要指出的是,浙江省纪委的“四条禁令”中对违纪者实施的“扣发岗位考核奖”和一些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并不是一回事。发考核奖是做“加法”,考核不合格少发或不发无可厚非;企业对员工罚款是做“减法”,这个问题目前尚存争议。

1982年国务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包括对职工罚款在内的内容因此而被废止。而《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亦未作规定。

对此,一种意见认为按照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用人单位不能对职工处以罚款。《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罚款属于财产罚范畴,所以此项规定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行政部门制定。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无权设定罚款。

另一种意见是各种用人单位均有权按照经过本单位制定通过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对职工处予罚款。企业罚款权是完全不同于行政罚款权的,企业罚款权应该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定的体现。只要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内容不违法、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并进行公示,就可以据其进行罚款,但罚款后发给员工的工资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然,在部分地方性法律法规中,仍然可以找到企业罚款的依据。如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2条,劳动者违纪时,即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处罚,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20%。《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4条、《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17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24条均规定,劳动者违纪时,即使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处罚,每月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地方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对职工罚款,但是也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如从上海市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因单位处分员工发生争议的,单位处分虽涉及经济扣罚等内容,但属于特定性、阶段性的,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的,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一般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做出的处分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或者经济扣罚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则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这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用人单位对违纪的劳动者的经济惩戒权。

但企业对于违纪员工罚款至少必须符合两个要件,一是处理的程序符合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二是处罚的内容、程度不得超过为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秩序所必需的限度。此外,扣罚违纪员工工资的,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尽管一般情况下,司法行政机构是不会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的,但是鉴于一些单位往往以罚款为名行克扣劳动者工资之实,影响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会审查这种经济处罚的合法性,还会审查其妥当性、合理性。

单位可以规定午休时间不得“种菜”吗?

证券公司职员小李近来与部门主任闹得很不开心,起因是单位针对员工上班时间“种菜”出台了严格的限制措施,还完全屏蔽了开心网,让职工无法“种菜”。这些小李还能接受,因为他还有自备的手提电脑,在午休时间去“菜园”。真正让他受不了的是,单位还规定“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包括午休时间上网游戏”。

首先必须指出,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尽可能规定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企业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岗位责任制度》等文件中规定:员工不得利用办公设备或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其中包括不得利用单位的电脑或在上班时间上网游戏。那么,这种规定并没有什么不妥。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范文第3篇

“破窗效应”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玻璃窗。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衍。

“破窗效应”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学校班级管理中,容易产生“破窗效应”。例如:迟到、作业不能按时完成、破坏课堂纪律、考试作弊等现象。当一个学生破坏了班纪班规,而没有受到有效的制止,就易出现“破窗效应”。因为示范效应,这些行为就会在该生自己的日常行为中泛化,也可能会在其他学生中迅速蔓延开,不利于整个班级管理秩序的维护。

那么,在班级管理中,如何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三方面去努力。

一、建立一扇有弹性的“窗”比建立坚硬的“窗”,更有利于学生成长

什么样的“窗”更合适,取决于建立“窗”的目的。中小学阶段是学生由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社会化从个体视角看,是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互动,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学校是学生社会化的重要载体,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学生的成长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犯错误是很正常的事,学生正是在一次次的犯错误以及承担错误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化,健康成长。

所以对学生管理不能采取对企业职工管理的方式。在企业由相关部门建立一个很牢固的“窗”,制定、公布一些严格的规章制度、条例、行为规范,要求职员严格遵守,谁破了“窗”,就按照规章制度实施惩罚。但是,管理学生的“窗”与此不同,应该是一个有弹性的窗。我认为,有弹性的“窗”应该是这样的:

1.这个“窗”能够适时调整。比如,天气寒冷和天气温暖的时候,对学生迟到的规定可以有所变化。

2.这个“窗”能留给学生一定的空间作为缓冲地带,让学生有机会自己管理自己。比如说,针对迟到行为,不一定迟到一次就给予最严重的处罚,可以按迟到一次、两次、三次等情节的轻重,以不同的方式加重惩罚。

二、由学生参与建“窗”比由教师独立建“窗”,会让学生更自觉地维护“窗”

班级管理的一个至高境界是:管理是为了不管理。即:有了班规,班规有了执行力,不管有没有教师在,班规一样能维持整个班级的正常运转。

如何达到这个境界呢?就是要发动学生参与,使学生身兼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

参与定律告诉我们:参与是关心的前提,没有参与,再精彩的事物仿佛与你我无关。参与也是支持的前提,没有参与,永远只是用局外人的眼光来审视陌生的事物,自然很难获得认同。

对于班级规章,如果学生没有参与制定,只会被动地执行;学生参与了制定,那么这个规章就成了学生自己的事,学生就会主动去维护,即使无意中违反了规章,也会更乐意接受相应的惩罚。具体怎么做呢?比如,教师列出哪些是违纪行为,然后,由学生讨论采取哪些措施防止违纪行为出现,收集不同意见,经讨论后,由全班投票表决。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起引导作用,主要从违纪行为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的不利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激发学生班级责任感的基础上,由学生参与制定班规。

三、在“窗”破之前预防比“窗”破之后修补,效果更好

一个人做错了事,如果导致的不良后果比承担责任带来的利益多的时候,这个人更容易继续犯错误。所以,如果破“窗”的行为带来的利益大于学生需要承担的责任时,即使“窗”得到了“修补”,他也很可能再次破“窗”。次数多了,就会形成习惯性的错误,很难“修补”。而且,“修补”的时候也可能会激化矛盾,所以应该防微杜渐。

预防破“窗”,主要是针对一些比较散漫、纪律性不强的学生。老师可以发动学生相互监督。例如,对经常迟到的学生,发动同一小区的同学约他一起上学;或者老师在起床的时间打电话催他起床。一段时间后,该生形成了好的习惯,就能实现自我管理,不需要其他人的监督。

四、“窗”破后,发动学生一起修补比教师单独修补,能更好地教育学生

教师在教育违纪学生的时候,可以发动其他学生一起进行班级管理,这样效果会更好。

例如:在一个班级,学生参与制定了班规,然后由班干部记录班规的执行情况。对违规的学生,按制度进行处罚。但违规者对处罚有时可能不愿服从,老师可以利用班会课,让违规者提出申诉,其他学生参与讨论。这样,不但教育了违规者,对其他学生也是一次生动的班规教育,有利于整个班级良好班风的形成。

在班级管理的过程中,师生共建一扇有弹性的“窗”,共同管理,对可能破“窗”者及时阻止,对破“窗”者给予宽容和帮助,那么,“窗”可能会破,但“破窗效应”却可以避免。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范文第4篇

总则

为了科学的管理班级,推行制度化管理,从而制订从时间到空间、从大事到小事、从事到人、各个系统都尽可能统筹兼顾的班规、班法、计划和制度,使班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特制订本班规。

正文第一部分:班干部名单

一、班团委干部:

班长:陈雪飞(男) 黄丹丹(女)

劳动委员: 张小静纪律委员: 盛小曼

音乐委员: 张雪梅学习委员:蔡林甫

卫生员:曾吉文娱委员: 王 楠

团支书: 王开明宣传委员:张艳

后勤委员 : 段 敏 室 长: 王官强(男) 刘小艳(女)

体育委员: 王 军 图书员:曾涛(男)吴安霜(女)

二、课(科)代表:

语文:赵永霞 数学:熊晓梅 历史:陈文莉 生物:任超

英语:王东梅 政治:杨肖肖 地理:杨 波 美术:唐旭

音乐:张雪梅 信息技术:王晓航

三、学习小组:

(一)语文学习小组:

(1) 组长: 谢晓蓉 龙 杨

熊晓梅 景莲红 杨肖肖 秦孝文 杨 波 陈雨农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任 超 王官强

(2) 组长: 段保清曾涛

王开明陈雪飞 蔡林甫 盛小曼 王 楠 张晓静 王 军 曾 吉

(3) 组长: 李蓉王涛·小

陈春梅张茜吴安霜唐娜娜李发刚张雪梅周红菊刘小艳段敏

赵永霞

(4) 组长: 牛义兰杨志斌

许晓龙景晓伟熊文林罗红梅唐旭黄丹丹张艳王东梅陈文莉

徐唐伟

(二)数学学习小组:

(1) 组长:景晓围

徐晓龙牛义兰 熊文林 罗红梅 唐 旭 张 艳 王东梅 陈文莉 杨志斌

(2) 组长:陈雨农

熊晓梅 景莲红 杨肖肖 秦孝文 杨 波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任超 王官强 谢晓蓉 王官亮

(3) 组长:陈雪飞

蔡林甫曾涛龙杨段保清王楠盛小曼王 军 张小静

曾吉李蓉王涛·大

(4) 组长:周红菊

张 茜 唐娜娜 陈春梅 张雪梅毛娜赵永霞

吴安霜王涛小李发刚段 敏 刘小艳

(三)英语学习小组:

(1) 组长:徐晓龙

景晓伟罗红梅黄丹丹 王东梅 杨志斌 肖雪

(2)组长:黄丹丹

牛义兰 熊文林 唐 旭 张 艳 陈文莉

(3)组长:熊晓梅

杨肖肖 陈雨农 任 超 王官强 谢晓蓉 秦孝文

(4)组长:任 超

景莲红 王官亮 杨 波 李茂林 李明春 王晓航

(5)组长:王开明

曾涛曾吉盛小曼 张小静李蓉

(6)组长:曾涛

陈雪飞 蔡林甫龙杨王 楠 王 军 段保清王涛·大

(7)组长:刘小艳

张 茜 唐娜娜 陈春梅 张雪梅毛娜赵永霞

(8)组长:周红菊

吴安霜王涛小李发刚段 敏 刘小艳

四、清洁小组:

(1) 组长:王东梅

王 楠 王 军 王官亮张茜杨波杨治斌张艳黄丹丹罗红梅陈文莉盛小曼刘小艳徐晓龙段敏周红菊王涛·大

(2)组长:覃孝文

熊晓梅 吴安霜 唐娜娜 景莲红 牛义兰 陈雨农 任 超 李明春 张小静 杨肖肖 段保清 曾 吉 张雪梅 徐唐伟 龙 杨 王涛·小

(3)组长 :陈雪飞

王晓航 景小围 王开明 唐 旭 熊文林 毛 娜 陈春梅 赵永霞 蔡林甫 李发刚 李茂林 曾 涛 谢朝丹 李 蓉 王官强

五、首批团员名单:

经过各位任课老师的严格筛选,同意以下同学成为我们班级的首批团员:

王楠龙洋段敏曾涛陈文莉王东梅

赵永霞黄丹丹张雪梅徐晓龙张艳张晓静

正文第二部分:班干部职责规定

一、班长 (陈雪飞 黄丹丹):全面负责组织和开展班集体的各项工作。

1、负责监督和管理各位班干部;

2、协调好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

3、是学生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4、主持召开主题班会。

二、劳动委员 (张小静):总体负责本班所有的清洁工作。

1、在星期天上晚自习之前指定负责未来一周的卫生清洁小组;

2、吩咐组长具体安排教师、公区、寝室由那些人打扫、并且要指定2名同学保洁,在清扫完毕以后留在被指定区域保洁;

3、要求清洁小组早、中、晚三次清扫责任区域;

4、带领组长及全组同学、男女生寝室长于上课之前早中晚三次检查所有卫生区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及时整改。

三、纪律委员(盛小曼):全面负责管理本班的纪律秩序。

1、负责收集和整理各个班委干部、各课代表、清洁小组组长和其他同学提供的学生违纪记录和违纪事件,汇编整理以后交给班主任查阅;

2、监督各位班干部依照班规正确的行使班级管理职责;

3、与课代表一起处理违纪事件;

4p自习课时主管纪律;

5、填写操行评定表,在每周星期二夕会统计每位同学在上周的操行得分。

四、学习委员(蔡林甫):全面负责学校和班级下达的各项与学习任务。

1、填写总成绩册,指导科代表填写分科成绩册(以点名册为标准);

2、依据学校的要求及时修改课程表;

3、中期和期末考试以后写好学业成绩分析;

4、完成其他零时安排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五、体育委员(王军):全面负责组织和开展班集体的体育工作。

1、体育课前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喊口令;听从体育老师的安排;

2、早操和课间操集合整队,清点人数,站在前排领操;

3、眼保健操师站到讲台上面对全班学生领操;

4、负责本班所有公开的体育活动和公开场合的集体活动的集合整队等的组织纪律,并且做好学生违纪记录。

六、科代表:直接对所代表的学科的科任老师负责。

1、负责按照各科老师的要求收发作业本;并做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记录,以备科任老师和班主任查阅;

2、如果老师缺课,则由课代表负责开展本堂课的学习活动,管理本节课的纪律,如果有人违纪,必须按照班规规定的要求做好违纪记录上交班主任。

七、卫生员(曾吉):负责本班的健康工作。

1、在每天上午统计学生生病人数及症状归类描述,自己备份后交到班主任手中,必要时直接向学校报告;

2、负责清点保管本班部分药品,分发药品,监督病人按时、足量服药;观察、收集和反馈康复情况;

3、按需收取集体医疗费用,带领学生购买指定药品;每周星期五完成医药收支结算,上报班主任并带领学生购买指定药品。

八、图书管理员 (曾涛吴安霜):依据《2011级3班图书角管理制度》负责登记和管理本班的所有课外书籍。

九、团支部书记(王开明)和宣传委员(张艳):

1、负责开展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2、协助班委进行班级事务管理;培养和发展新团员。

十、文娱委员(王楠):负责本班的文娱工作。

1、辅导本班其他同学编排好文娱节目;

2、负责安排每周星期三下午夕会教歌,并做好记录备查;

3、负责和音乐委员一起检查全班学生对所学歌曲的抄写情况。

十一、后勤委员 (段敏):负责本班的部分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每天开水供应,确保同学们在正常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开水喝。

十二p卫生小组长(王东梅、覃孝文、陈雪飞):负责按照劳动委员的要求安排好清洁工作,配合劳动委员一起检查清洁。

十三、音乐委员(张雪梅):负责早上第一节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和晚自习第一节课前起歌(组织全体同学在座位上合唱)。

正文第三部分:违纪处理和加分细则规定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班级形象,本班学生严禁拉邦结伙p打架斗殴、盗窃,也不能抽烟、进网吧、隔栏购物、喝酒和,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的相关规定,可以通知家长或者监护人领回家,由家长配合教育一周;回到班级以后,先写500字的《心理说明书》,再打扫卫生一周;扣操行分1分。也可以酌情处理。

第二条:不能把其他班的同学带进教室,但因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学生往来不在被约束的对象之内;否则扣操行分0.2分。

第三条U为了使全班同学降低得传染病的概率,不能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尤其是在教室、寝室内)。否则扣操行分0.2分。

第四条:爱护一切公物,不能在桌椅、墙面、地板和黑板等一切公物上乱刻、乱画(在黑板上练字的情况除外),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扣操行分0.2分,限期整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写500字的《心理说明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再酌情处理。扣操行分1分。

第五条: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若有违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再酌情处理。

第六条:每天的作业必须在科任老师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否则由该学科代表做好违纪记录以后,与纪律委员商议当时处理方案,并通知违纪学生执行;将名单交给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备案;扣操行分0.2分。

第七条:上课不能开小差,没有老师的允许,不能随便说与课堂无关的话;要举手回答问题,除老师特别要求的情况外。(语文课例外)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扣操行分0.2分。

第八条:为了同学们的健康,上课不能吃零食,不准将任何零食(饮用白开水、矿泉水、方便面、水果和牛奶除外)带进教室;寝室灭灯就寝以后不能再吃零食(如果口渴,可以喝水),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马上买10袋(包)同种品牌和同种价位的零食,重犯加倍;扣操行分0.2分。有隔栏购物者,参照将零食带进教室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为了保证每一门学科的学习时间,上课不能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也不能做与本课堂无关的作业;如果老师没有到,则由该学科科代表负责通知老师或者安排本节课p本课程内容的学习任务;并且科代表必须站到讲台上组织整节课的学习活动;不听从科代表的合理安排的学生算是违犯本条班规,由科代表做好违纪记录,有权力拟定违纪处理方案,并通知违纪学生遵照执行;科代表负责在当天之内将按要求写好的违纪学生名单交给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违纪者罚跑5圈,重犯加倍r扣操行分0.2分。

第十条:班干部在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之内进行班级事务的管理,各位干部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权限规定详见《坝底初级中学2011级3班干部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十一条:班干部每学期之初以民主的方式改选一次;所有班干部在工作中都不能有包庇现象,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撤销所担任的职务,扣操行分0.5分,另选贤能担任本职务;如果该生后来表现较好,可以在下次的选举中参加选举班内一切职务。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每一位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有事,不得擅自离校(包括家长、亲戚或者朋友等任何不假离校的情况),若需离校必须先按要求的请假条格式写好请假条,经过班主任的签字许可以后,如果班主任不在,本班的科任老师、学校领导可以代签,拿着已经批准的请假条在纪律委员处登记以后,方可离校;要求随身携带请假条备查;确保按时回校并到签字的老师处报到销假,若有违犯、一经查证属实,必将酌情从速、从重、从严处理。扣操行分1分。私事请假,每次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三条:下课不许在教室打闹就寝以后不许打闹说话,若违纪被扣分,限期一周赚回被扣分数,完不成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扣操行分0.2分。

第十四条: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班级开展活动的需要点兵点将、分配任务,全班同学必须服从。不服从的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五条:为了建设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劳动委员必须监督清洁小组长在收假后的当天晚上,安排好未来一周清洁工作,要求责任到人;打扫至少3次M天、保质、准时的打扫本班所属责任区域,并要求不定期保洁。没有按时完成清洁任务的小组,重扫一周。如果不合格被扣分,责任区域的同学酌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且全组重扫一周。按照学校分数,责任区域的同学每人按照学校扣班级分数,扣除等量的操行分数。

第十六条:劳动工具摆放。没有按照要求摆整齐,只要出现一次全组成员重扫一周;如果不按时归还劳动工具,只要出现一次全组成员重扫一周。(全组成员抄写本条班规3遍。) 两者出现一次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七条:迟到的同学,要为全班其他同学演唱一首歌,或者跳一曲舞,但是应该选择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时间段进行(比如夕会等),故意迟到或者重犯的同学需酌情从重处理;扣操行分0.2分。

第十八条:课前唱一支歌,从“音乐委员”起歌开始,全班同学都要停止别的一切活动,在座位上坐直,目视黑板的中点(唱歌时将黑板中心想象成为歌词中的画面),手不能放在桌子上,更不准翻书和写作业,若有违犯、就要为班集体做一件好事:擦桌椅、窗户玻璃、板房墙面一遍r扣操行分0.2分。

第十九条:每周教一首歌,为了活跃同学们的音乐细胞,大家轮流教歌。教歌前1——2天把准备教的歌告诉“文娱委员”,文娱委员认为这首歌适合中学生唱才能教,文娱委员不批准,就得换一首。

第二十条:为了充实本班图书角的书籍拥有量,凡是严重违犯班规的同学,除了接受惯例处罚和班规规定的处罚以外,还要为图书角无偿捐赠一本课外书籍。

第二十一条:座位安排:本班学生的座位一律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每隔2周从1组到4组平行移动一组的位置;且前三排和后面三排互换以防止近视、左右斜视;(近视眼的同学只是左右移);只要两位当事人协商同意,经过班主任批准以后可以对换座位(正在受罚的同学无此项权利);高个子同学坐前排只能偏左或者偏右安排,以照顾矮个子同学。

2、享受加操行分累计0.5分及以上的同学,如果被加分的同学志愿,可以选取前排的位置就坐,以资鼓励;

3、操行分一周累计被扣0.6分及以上者,座位调整到本纵队的最后,以示惩罚。

4、违犯班规而且情节严重的同学,除了接受学校惯例处罚和班规规定的处罚以外,课桌椅要搬到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其他同学依次前移;或者与最后一名同学对换;

5、为了使课堂显得整齐而不零散,凡是请假回家的同学课桌椅一律搬到指定的地方〔比如该生所在纵队的最后等等〕按要求放好,其他同学依次前移。

第二十二条:没有老师的允许,任何情况下(包括拿放东西和打扫卫生等等)本班学生不准翻越任何窗户,如有违犯,查证属实以后,以入室盗窃论处。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三条:本班所有的学生的违纪记录都必须按照如下要求书写:

1、姓名:

2、因为什么事情违犯纪律:(写明违纪事件)

3、违犯纪律的时间:( 写明 年 月 日上午或者下午第几节什么课违纪)

4、违纪时如何处理: ( 包括任课老师、纪律委员和课代表是如何处理的)

记录人职务:(签字)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可以加分奖励

1、为班级做好事,全班半数以上认定通过,则予以加分0.2分/次

2、受到学校(或县级)公开奖励的,按学校加分的2倍加分;

3、班干部每学期换届选举一次,在期末评定中每位班干部加分2.5分;

4、在半期或期末考试中综合排名名列全年级前五位的每位依次加5分。前6——15位的每位加4分。前16——25位的每位加3分;在班上考试名列前三位的按3、2、1加分(如果出现重复的按最高分加分,而不累计加分);

5、单科成绩名列全年级第一的加4分(如果出现几科不累计加分,按所加分的最高分加分);本班单科1、2、3名按照3、2、1分加分;

6、为班级捐赠公物的视其捐赠价值酌情加分;

7、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取得前三等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1分。

8、每周小算一次操行分,在一周排列第一的,以及进步最大的奖励0.2分;

每周和每个月分别结算一次操行分,在班上排名前三名的由班干部及班主任商量给出适当奖励。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惯例或者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共同商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豁免条款。经过班主任认定需要全班同学表决决定的违纪事件处理,如果超过半数且有五票的差额同意不处罚,视作没有违犯班规,可以不予处罚。但是要扣操行分0.2分。

第二十六条:特别条款。凡是班级管理事务,只要全班超过半数的同学表示支持,且有五票的差额,就必须贯彻执行,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不能随便改变。

第二十七条:为了科学管理班级、依法治班,制定了班规班法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因为哪一个人一句话,或遇到一点特殊情况就不执行班规班法。

附则

第一条:本班规是“北川县坝底中学2011级3班基本法”效力范围限定为2011级3班全体学生。

第二条:本班规议定后,提交全班学生讨论并通过后定稿,由学生代表、干部代表、逐级签字同意后,自班长宣读后正式生效。

第三条:本班规有效期:自正式生效之日起至新修订的班规生效时终止。

第四条:本班规保留修改和追加新条款的权力,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学生代表男生:干部代表男生:

女生:女生:

2011级3班班委会

2008年9月17日

备注:

1、本班规最初由每名同学拟定5条,经过汇编整理,于2008.9.17在主题班会上表决通过,由班主任宣读以后实施。

2、针对班级管理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经过主题班会民主讨论修改定稿以后,提交全班同学表决,同意,于2008.10.6夕会,班长陈雪飞(男)宣读以后正式生效。

3、鉴于学校内的其他班级先后开始学生操行评定制度,于2008.11.4修订,为了保持时间上的延续性,落款的时间仍然沿用2008.9.17.

班级纪律规定及处罚条例范文第5篇

第一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确保酒店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员工实施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全面考核,创造内部管理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本办法各项实施细则力求具体、明确、可行。考核主要通过量化的奖、扣分

形式进行。

2、考核管理模式

本稽查考核系统横向分三个口(1)本部门(2)归口职能管理部门(3)质

检部;纵向分三层级(1)部门主管级(2)部门总监(经理)级(3)店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层级管理。

3、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本考核办法将奖、罚分与当月工资直接挂钩,按奖、罚分数对当月工资执行

同百分比数的增、减。

4、与员工晋级、晋升,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挂钩的原则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累计结果将与行政奖励、处

罚相对应,与评优、晋级、晋升、降薪、降级、降职、辞退挂钩。

5、严格管理,一视同仁的原则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在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中,从“严”字上下功夫,

执法处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制定考核办法的依据

1、员工奖励条例(第五章);

2、员工违规处罚条例(第六章);

3、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4、各部门岗位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书》;

6、酒店其他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考核管理“三不放过”的实施原则

1、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放过;

2、违纪人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

3、问题没有最后处理结果不放过。

第二章稽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横向考核方式

1、本部门考核

由部门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及部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施

奖、罚。部门经理(总监)有权对属下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质检部登记、统计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部门主管、领班有权对属下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由部门经理(总监)签名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扣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员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质检部存查、登记和统计;第三联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收存。

2、归口职能部门考核

由职能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如人

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楼及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即时处罚;如保安部有权对违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即时处罚;由职能归口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部门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3、质检部考核

由质检员根据酒店相关奖、罚依据,对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岗位职责,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工作质量等)等情况进行稽查,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奖、罚。质检员可直接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第六条

纵向考核

1、部门主管级

此级考核指部门领班、主管级对属下员工的考核。对象是员工本人。

2、部门经理(总监)级

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做出相应扣罚。

3、店级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

权。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责任追究至副总经理。凡店级检查,违纪违规行为均可加重1-5倍从严处罚。

发生下列情形,由质检部审查核实后,对部门管理责任人实施加倍处罚,

并通报批评:

(1)部门故意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