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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分析

宏观政策分析

宏观政策分析范文第1篇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 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б婧妥市抛纯鼍涣嫉闹魈澹捎谒谴嬖谘现氐牡赖路缦蘸凸蟮募喽匠杀荆鹑诨钩鲇谧陨砦冉「囊螅滞辉赣肫浞⑸璐形孕纬梢衅毡榈摹跋Т被颉吧鞔毕窒螅醣艺叨哉饫嘀魈宓耐蹲室找膊幻飨?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张曙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 ,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 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 ,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宏观政策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平衡财政;税负水平;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0-01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制定平衡财政的时候,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因素,在认识上逐步将税收与和财政政策结合分析,最终达到利国利民的良性发展道路。

任何一个国家的税负水平都是一个涵盖较广的说法,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还是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除了我们常说的税收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各种收费类项目。但是,这些计划外的资金都处于政府一个不可控的范围中,政府的可支配能力都比较弱。宏观税负的高低占GDP的高低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至关重要,因为这直接反映了政府对于宏观控制的力度。

一般来讲,国家政府的收入主要是体现在税收方面。在西方国家,政府收入中除了税收的其他收入更是少,因为西方体制的设计就是预算外收入以及非税收的来源就比较狭窄。但是相比之下,我们国家的税负组成是很复杂的,这就直接决定了税负的定义更为复杂。在分析税负的概念时,还是要从广义和侠义的角度来看。广义的收入就是宏观的税负占政府的收入。广义的税负更多的是分析一个国家整体的负担水平,并不能直接的说明财政支配能力。但是侠义的税负分析,剔除了很多的其他收入,因此其水平还是不能够直观的表达政府集中度,所以比较主流的分析方式就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看。

一、我国宏观税负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我国目前的各级政府都不断地向微观经济收取费用,除了法定的各项税收收入之外,还会有一些不规范的收入,因此要想分析这种税负水平,还要综合考量这些问题。我们还要看到,超预期的财政预算等存在着分散的现象,无疑会给财政预算带来更大的挑战,这些都是我们要正视的。必须通过相应的改革措施来加以规范。

从一个平衡的财政政策角度来看,最佳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有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从目前来看,政府在保证应有的公共物品质量的前提之下,要尽可能的提高政府各项职能的活动效率。在目前的阶段来看,平衡政策下还是存在着税负偏高的现象,因此改革税负水平是一个关键措施。把大量的预算之外的资金等纳入到正常的税收之中,逐步的减少财政基础项目的投入,迎接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这也是应对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越来越大,较多的复杂收入还是制约着税负的计算,并且其收入范围变化较大。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税负水平维持在50%左右,但是这其中涵盖了养老保险基金以及个人医疗等费用。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各项保险措施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在社会的初次分配以及后续分配过程中征收的数量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但是这种标准也不是唯一的,还需要我们综合考量,及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政治体制之下,发展的阶段也是不相同的,因此要综合分析。

二、平衡财政下优化税负的政策分析

1.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效率

对于目前的税负水平分析,一直以来学术界各有争议。诸多学者认为目前的很多政策还是没有摆脱政府主导的机制。因此在税负改革的过程中,要逐步的取消过度的依赖,提供各类服务性管理费用,把各项支出等纳入统一的预算安排。在实际推行税负改革的时候,还要将政府资源合理安排,统筹规划,合理的确定各项支出,争取将支出透明化,继续追踪和控制各类资金的安排,加强财政监督功能的发挥。还要积极的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在安排税负的时候,要重点关注国库集中支付的模式,在改革的过程中,要秉承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控各项指标,防范事件的发生。

2.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种运行机制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税负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从总体来看,还是需要对税收制度做一个整体考虑,包括税收的地位以及税收种类之间的各种关系。各个税种之间还是有着一些关系,所以可以适当的合并一些税种,对于一些税种的设置进行再次的论证,权衡更方面的优劣之后,把税收纳入到一个合理化的轨道之中。与此同时还可以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在社会保障税收方面,可以放大幅度,提升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的收入。

3.适度的减税政策

与其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税收占比GDP并不是很大,在整个税收体制中,流转税还是占比较大,但是税收占比较大的流转税是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收,刺激性不是很强。我国的企业所得税还是偏高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承担的税收压力也是不一样的,这也是我们需要正视的一个问题。减税政策在国家财政政策中还是一个比较立竿见影的措施,对于生产和消费行业的作用都是比较明显的,所以我们应该在减税方面增加关注度。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平衡财政政策是良性市场发展的必备,也是改革合理税负水平的必备。而且从我国的国情来看,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的发展中是一个较为稳健的措施,而税收政策在生产和消费中影响巨大,因此平衡政策中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完善也是经济发展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黄钢平.降低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6.3.

[2]新华社.28年政府工作报告.28年全国两会专题.新华网.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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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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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房地产;有效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2-0039-02

一、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效果分析

1.房地产开发投资直线上升。自2002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入了热潮,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直线上升。200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1.9%,2003年达到29.7%。在国家有关部门实行紧缩的土地政策和金融政策下,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对市场前景判断不明等问题放低了对房地产的开发速度,从2004年开始呈现下滑趋势,2004、2005和2006年分别降到了28.1%、19.8%和21.8%,但是从2007年开始又迅速上涨,增长率达到30.2%,达到近6年的最高峰(见表1)。这也说明政府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宏观调控中是取得一定的成效的,但是由于市场的变幻莫测,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长期的抑制。

2.房价依然在高位徘徊。2005年“国八条”、“新八条”等一系列宏观调控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虚火”消退了不少,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同比明显回落,但许多地区的房价仍快速上涨。调控政策不仅没有解决需求的问题,反倒一定程度上让供给受到了抑制,国内房价依旧高烧不退。200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有史以来最猛烈、最严厉的政策调控,但国内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并没有明显改变其运行轨迹,一些大城市的房价还创下了历史新高。进入2007年,全国房价涨幅达到15.7%,平均房价上升到3895.26元/平方米。房价非理性快速上涨,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涨幅惊人,直逼美国纽约等世界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房价,这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消费水平是十分不相称的,而且中小城市的房价也开始远远超过社会普通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见表1)

二、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收效甚微的原因分析

1.我国房地产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1)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垄断特征。导致我国房地产价格的走势与调控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虽然表面上看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但其一个重要根源是垄断所致。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由国家垄断。但土地市场采取的竞价机制与我国土地市场的垄断结构是不相匹配的。土地市场引入竞价机制的初衷是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消除寻租问题,但竞价拍卖机制适用于竞争性市场,而垄断性市场则需要价格管制。采用拍卖制度,只会通过竞价机制为垄断供给的土地形成高价,并不断地把地价推向新高。这些年调控房地产业的政策并没有触及垄断这个根本,因此,单一调节供需对抑制持续上涨的房价可能很难奏效。(2)房地产供求结构的不均衡。反思近几年房地产价格调控越调越高的问题,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现实:政府手中用以调控房地产需求的房源太少。在住房商品化和住房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房价上涨是必然的,而由于政府手中掌握的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内的住房资源的数量、比例太少,所以当政府想调控过高过快上涨的房价时,无法用大量供给来满足旺盛的需求,因此很难使跟着需求上涨的房价调下来。

2.宏观调控政策存在的问题。(1)宏观调控目标的模糊性和摇摆性。中国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目标有两个,一是保持房地产投资的合理增长和房地产价格的平稳发展,二是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但这两重目标本身是冲突的。由于房地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地方政府利益高度关联,在效率目标和经济增长战略导向下,政府很可能采取各种手段推动、维持、延长房地产业的短期增长,而忽略了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这种貌似中立的观点,实际上降低了人们对未来房价可能下跌的预期,最终导致房价逆调控持续暴涨趋势,其实质是暴露了宏观调控目标的模糊性和摇摆性。(2)房地产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集中在资金、土地、房地产法规的执法等三个方面。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完全步入正轨,每一次政策出台,就会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地方政府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认为宏观调控是中央考虑的,落后需要发展是地方的责任。房地产业作为地方的支柱产业发展好了是政策发挥了效用,出现风险(如金融风险)则由中央承担。这种高收益与低成本成了地方政府快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原动力,如此博弈的结果往往使房地产宏观调控只是流于形式。(3)房地产宏观调控机制不成熟。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成功运作不仅有赖于多种方式和手段的有机配合与合理运用,而且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经济部门和领域管理措施的配合与协调。然而,在我国对房地产最为重要的金融、房地产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脱节,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显然,当出现危机时,仅靠一家单位牵头或由几家单位联合发文、出通知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效果不佳。

3.调控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的问题。(1)对购房者的效应。房地产调控政策一直未伤及“房地产投机”的肋骨。抑制住宅需求增长的政策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二税齐征”的初衷是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但由于我国存在大量刚性的自住性购房需求,在住房供需矛盾尖锐的情况下,这些税负最终还是由卖房人转嫁到购房人身上,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房价上涨。央行连续加息的目的之一是抑制投机性的购房需求,但对资金实力雄厚的投机者而言,与买卖差价所带来的丰厚利润相比,加息根本不足以抑制他们投机房产的热情。对于自住性购房需求的购房者而言,由于房子是必需生活消费品,利息再高也不得不买房。因此,加息不仅没有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却进一步加重了自住性购房需求者的资金负担。(2)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效应。利率的调整将会引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等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于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房地产市场也必然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各个地区无论从市场发育程度、供求状况、价格水平来看差异都很大。因此调控手段对不同区域的开发商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对于房地产泡沫严重的发达地区来说,房地产业的高额利润,使得利率的调整对其房地产商效果甚微。

三、增强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效性的措施

1.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满足普通居民购房需求。政府应该承担起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责任,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一是根据低收入居民的支付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低保人群实施廉租房政策,为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二是建立住房保障基金,解决资金来源。三是建立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档案和分配制度,并跟踪了解和及时调整,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住房投资和住房分配,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政府要给予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房建设一定的政策支持,按照需求增加普通住房的供给,并制定普通住房定向销售细则,在分配、房贷利率、首付比例以及公积金贷款使用方面给予优惠,满足普通居民购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

2.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我国紧缩住房土地供应是导致近几年房价高涨的一大因素。因此,为减轻城市住房的供需矛盾,应适度放开土地供应,由“从严紧缩”改为“有限制地放开”。这就需要对我国当前的土地供应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建议今后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将各类用地供给的计划分开,单独制定新增住房用地的计划。同时,在合理规划房屋拆迁面积的基础上,制定住房用地的供给计划。这样,一方面可减少城市其他建设挤占新增的住房用地,另一方面可保证住房用地的供求基本平衡。尤其应增加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减少对高档住宅和商业房产的土地供应,这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普通住宅供不应求导致房价高涨的局面。

3.进一步释放二手房源。在调整住房结构中,不仅要新增房屋,还要进一步释放二手房源。这是当前抑制房价见效最快的措施。我国目前对二手房交易课以重税,加重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阻碍了二手房的顺利流通。因此,在当前住房供应紧缺的情况下,急需降低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负,以便增加二手房在市场中的投放量,进一步增加住房供应。这样不仅有利于调整整个住房的供给结构,而且有利于住房梯度结构的形成。

4.调动地方政府落实调控政策的积极性。为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调控措施创造制度条件。一是改革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减弱GDP增长的影响。二是改革、完善分税制度,使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对称。三是改革土地收益制度,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

5.开征物业税。物业税在国外一些国家早已实行。开征物业税一方面可较大幅度地降低商品房的价格,另一方面可通过增加大户型及多套房屋所有者的供房成本,引导住房的合理需求,并迫使多套房屋的持有者不得不抛售二手房屋,从而进一步增加住房的供应。

参考文献:

[1]余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4).

[2]张国良.政府调控房地产价格措施的有效性分析[J].中国市场.2006,(48).

宏观政策分析范文第4篇

 

我们把所有的结构参数分为9个组。表1列出了它们的估计值和标准差。图1则给出了估计所得的行为方程与样本数据的拟和。所有数据都是年度数据。由于样本数据有限,我们的参数估计并不能完全尽如人意。接下来我们将解释表1中的估计值是如何得到的。

3-9 组的参数估计

 

我们的讨论首先从第9组开始。我们发现9组中的参数大多可解释为样本平均值或定义在只有一个结构参数的方程中。这就允许我们使用一阶距的方法(method of first moments)对它们进行估计。

 

尽管一阶矩方法能同样用于估计消费函数(10)和进口函数(12)中的参数c和m,然而我们发现其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为此我们允许c和m能随时间而变化。我们假设

其中,ctct/(yt-1-tt-1);mtmt/yt;vt和εt都假设为独立同分布(i.i.d.)的正态随机变量。这表示边际消费和进口倾向都服从于一阶自回归ar(1)过程。将公式(20)和(22)分别代入(19)和(21),我们得到

其中,c0=c(1−ρ),c1=ρ,m0=m(1−λ),m1=λ。现在我们可以用最小二乘法(ols)对上述方程进行估计。而有关的结构参数c、m、ρ和λ则由下列公式获得:

需要说明的是,此种方法无法使我们直接得到参数c等的估计方差。为此我们必须把该估计看成是非线性估计。这样,我们就可以使用judge et. al (1988,p508-510)所讨论的方法来求解参数估计值c等的标准差。在这一计算过程中,我们利用gauss语言中的grardp程序来计算有关的一阶导数矩阵。该矩阵被用于推导参数估计值的协方差矩阵。

 

对于投资函数(5)中的参数估计,我们采用如下估计方程:

(25)

(26)

其中,it=it/kt-1;vt同样为独立同分布的正态随机变量。这里我们所采用的估计方法为cochrane-orcutt方法

此外,在对工资、价格和利率方程(15)-(17)进行估计时,我们假定方程中所有的干扰项都为服从独立同分布的正态随机变量。这样,我们就可以直接利用普通的最小二乘法对它们进行估计。

 

需要说明的是,在我们对工资公式(15)进行估计时,我们用劳动生产率(实

际gdp与就业之比)来代表供给冲击,即解释变量st。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参数βn的估计值极不显著,因此,我们令它为0。这也同时意味着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态对工资没有任何影响,或者说,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一直是处於供过于求的状态。劳动力市场的这种供过于求反映了由中国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

总供给的参数估计

 

对于产出方程(1)-(4)中的结构参数βv和βg的估计则更为困难。首先,我们无法得到期望值get和yet;其次,尽管我们可以从方程(1)中推算出δvt,但是,我们并没有存货vt的数据(这需要有一个存货的初始值)。为了避免使用数据vt,我们的估计需要建立在对方程(2)进行一阶差分的基础上。与此同时,利用(3)对vdt进行置换,我们得到

(27)

按照预期增长率get的定义,我们有δyet=getydt-1。将其代入公式(27),我们可以得到参数βv的估计方程:

(28)

其中

以上,误差项νt同样被假定为服从独立同分布的正态随机变量。

显然,对于βv的估计需要获得时间序列get,该数值我们无法得到。然而给出参数βg和get的初始值ge0,我们能从(4)中推算出get。假定ge0=g0,也即预期

增长率get的初始值等于其实际的观察值。设立目标函数:

(29)

这里,e(βg)是在给定的βg情况下,对方程(28)进行线性回归所得的误差向量。这样f(βg)就可以看成是该误差的平方和。由此,对于参数βv和

βg的估计可以看成是寻找一个βg使得目标函数f(βg)最小。这里,我们使用网络搜索法来实

行这一最优化过程。

技术函数中的参数估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估计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大多可以从国家统计年鉴中获得,资本存量kt则来源于张军(2003)。然而,对於技术函数中的参数da、φ和θ的估计,我们首先需要解决无法观测的变量at和ypt的数据来源问题。如果我们假定生产用电力消耗与资本设备的实际使用成线性相关,则通过利用生产用电力消耗数据,我们就能测算出at和ypt。假定一定时期内生产用电力消耗和资本服务使用量成固定比例,也即

st=het   (30)

其中,st为资本服务的使用量,即st=utkt;et为生产用电量;h为一个正实数。给定st及公式(5)和(6),相应的实际产出则可由下式导出:

yt=atst  (31)

进一步将(30)代入(31),我们得到

st=athet   (32)

对(32)式两边分别求自然对数并进行差分,我们可得到

(33)

以上分别表示为产出、技术和用电量的对数差分(近似于它们的增长率)

由于yt和et都是已知的,由公式(33)我们可以算出at,再进一步由(32)解得h。给定h,我们可以按公式(30)求得资本服务量st,并进而按定义st=utkt导出ut。给定ut和at,我们可以进一步通过公式(6)测算出ypt。

 

需要说明的是,在按公式(32)求解h时,我们需要的是at,而我们从(33)式中得到的则是其增长率at。因此我们必须有个基年(这里采用1980年)的资本生产率a0。现假定基年的资本设备利用率为100%,则a0可由公式a0=y0/k0求得。图2 给出了我们所测算出的ut、ypt和at的时间序列。

图2

 

需要说明的是,由此而测算出的技术存量at具有较大的波动,甚至会出现技术退步。显然此种情况与我们所想象的实际有所不同。我们可以想象技术总是在不断进步,技术的存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且这种增加应是一个平缓的过程,不应出现大起大落。显然,这种过分的波动来源于各种误差干扰(如我们所假定的用电量与资本服务量之间线性关系中所出现的误差)。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图2中c格的at进行滤波(或光滑)处理,经过滤波以后的at由图2中的d格所示。

给定数据at,我们就可估计技术函数(8)中的结构参数da、φ和θ。然而,在此之前,我们仍然要对公式(8)的h作一番解释。按照romer(1990)的原意,h为用于科研的人力资本。然而,除了现有的技术存量和人力资本的投入外,技术的提高也有赖于科研所需的物质投入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研究需要设备和经费,而有效的激励机制(如专利制度和对科学贡献的奖励制度等)对技术进步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如果我们使用国内现有的数据,h可以看成是国家用于教育和科研的投入。

 

估计所采用的方法仍然是最小二乘法,即使误差平方之和为最小。然而由于方程所体现的非线型性,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全局数值优化(global optimizationalgorithm)的方法对参数进行估计。在这一研究中,我们所采用的是模拟淬火(simulated annealing)法。

4、积极财政政策宏观经济效益分析

 

接下来,我们将利用我们所估计的模型分析和测算过去5年(1998-2002)积极财政政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测算所依据的原则是“有无原则”(with andwithout principle)。这一原则在项目评估时经常被使用。按照这一原则,我们分别计算在“有”和“无”积极财政政策条件下我们所关心的各项经济指标,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就业率等。比较这些指标的不同就能使我们测算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经济效益。

 

无论是“有”还是“无”,我们都必须通过对模型的模拟,计算出有关的宏

观经济指标。关于这一模拟,我们要求:

 

所有外生变量都用实际样本值来表示;

 

所有随机变量的实现值都用模型估计时所留下的残差来表示;

 

所有内生变量都由模型的模拟计算得到。

假设过去5年里没有积极(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政府支出应等于税收。因此,所谓没有(或无)积极财政政策的条件是:令过去5年里每年的政府支出等于其当年的税收。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在没有积极财政政策条件下,政府的支出结构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为此,我们使用国债投资中的支出结构来推算在没有积极财政政策情况下的支出结构。表2给出了这一推算。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对于“无”积极财政政策的情况,我们有理由使用对模型的模拟计算出有关的宏观经济指标,然而,为什么对于“有”积极财政政策的情况,我们不能直接使用实际的样本观察值来代表相关的经济指标?由于模型的参数估计和设定本身也有可能产生误差,因此,即使我们引入了误差项的实现值和实际的外生变量,当我们对模型进行模拟时,仍然有可能使模型的模拟值与样本值有偏离。为了使由模型的参数估计和模型的设定等原因所引起的误差对评估的影响减少到最少,我们对于在“有”积极财政政策条件下的经济指标的测量与“无”积极财政政策条件相似,即都通过对模型的模拟算出,两者的不同仅仅体现在政府支出的总量和结构上。

 

表3 给出了过去5年积极财政政策宏观经济效益的评估。

 

首先,我们需要说的是,这里的财政赤子与国债支出并非完全相同。当政府的支出大于其税收时,它仍然可以动用除发行国债之外的其它资源,如过去的财政积余等,来弥补其支出。 

 

其次,按照我们所构造的模型,政府的支出无论从供给或需求角度看,它对经济的影响都有一定的滞后。因此,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对98的国民经济并没有什么影响。当然这里并不意味着现实中这种影响就不存在。如果我们的模型是以季度(或月度)为一期进行估计,此种影响显然就可以得到反映。

 

第三,表中所反映的拉动效应是一种累积效果。以2002年的gdp增长率拉动0.056630177为例,该数据表明,假如没有1998-2001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则2002年的实际gdp将减少5.6630177个百分点。按照这一思路,2001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给2002年gdp的拉动效应为5.6630177-5.1568633≈0.5个百分点。尽管与前期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相比,这一效应似乎在递减。然而,我们也应同时看到,它在创造2002年的就业机会上的贡献并没有过分减弱。

5、结束语

本文利用了一个简单的宏观计量模型对1998-2002年期间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了测算。研究表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为我国在2003年底彻底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到了2002年,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也已递减,这也此后逐渐淡出的积极财政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目前积极财政政策已经淡出,因此本文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其理论和技术应用的研究,希望本文能够抛砖引玉,对未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特别是定量分析)有所启发和借鉴。

 

其次,按照我们所构造的模型,政府的支出无论从供给或需求角度看,它对经济的影响都有一定的滞后。因此,98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对98的国民经济并没有什么影响。当然这里并不意味着现实中这种影响就不存在。如果我们的模型是以季度(或月度)为一期进行估计,此种影响显然就可以得到反映。

 

第三,表中所反映的拉动效应是一种累积效果。以2002年的gdp增长率拉动0.056630177为例,该数据表明,假如没有1998-2001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则2002年的实际gdp将减少5.6630177个百分点。按照这一思路,2001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给2002年gdp的拉动效应为5.6630177-5.1568633≈0.5个百分点。尽管与前期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相比,这一效应似乎在递减。然而,我们也应同时看到,它在创造2002年的就业机会上的贡献并没有过分减弱。

宏观政策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