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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宏观失实

新闻宏观失实

[摘要]:在大众传媒对大学生群体的报道中,由于正负面新闻的严重失衡,从而导致了传媒中大学生形象的扭曲。本文从这一现象入手,从传播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对新闻“宏观失实”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对当前业界的一些不正之风进行了批判。

[关键词]:传媒报道中的大学生形象扭曲宏观真实(失实)微观真实(失实)自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陈新焱

警惕:大学生形象正在被扭曲

“在校大学生杀死前女友父亲”、“女大学生袒露求职性贿赂经过”、“2006年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实录”……[1]这是2006年10月11日22点搜狐网上有关大学生的报道。而这仅仅是媒体对大学生负面报道中的冰山一角。有学者曾对国内颇具代表性的三家以刊载社会新闻为主的都市报(《新京报》、《兰州晚报》和《扬子晚报》)在2005年8月份对大学生的新闻报道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三大都市报中有关大学生的非正面新闻(指有关大学生暴力凶杀、两性、违法违纪等主题的新闻,笔者注)最低的是42.11%(《扬子晚报》),最高的竟达到了78.57%(《兰州晚报》)。[2]

而在网络媒体中,这一比例更高。“新闻中心”干脆将“迷失的大学生”设为专题。[3]在该专题的首页上,“”、“浅薄”、“盗窃”、“吸毒”、“网恋”、“犯罪”、“失落”、“急功近利”、“迷茫”、“自杀”、“暴力”等十五个充满负面信息的词语竟成了宣传语。有些网络媒体更是拿“女大学生”大做文章。笔者在国内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中键入“女大学生”四个字,得到了8,590,000项结果。[4]而在这些相关文章中,“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地被“着了色”:“com时代女大学生的‘新潮生活’”、“女大学生惹谁了?”、“当代女大学生性和行为心态录”……在这些报道中,“女大学生”这个本属中性的词语已经多了一丝暧昧的味道。

无独有偶,在笔者发放的1000份(回收率98.7%)以自己所在的大学学生为调查对象,以大学生形象为题的抽样问卷调查中(见表一),67%的同学认为,在大众传媒对大学生的报道中,大学生的负面形象居多,61%的同学认为大学生的真实情况比媒体报道的要好。由此可见,媒体中的大学生的形象与大学生对自身的认知产生了比较大的差距,在大众传媒有意无意的报道中,大学生的形象已经被扭曲了。

直接后果:哈哈镜中的大学生刻板印象

有学者对大众传媒中大学生的负面形象进行了归类(见表二)。[5]

透过这些负面形象,我们看到已经不再是一个真实的大学生群体。在大众传媒的报道中,“性观念过度开放和放纵”、“暴力凶杀”、“冷漠世故”、“品质低下”等成了描写大学生的常用词汇。从传播效果的理论上看,媒体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聚焦于一个群体,集中报道一些具有相似或者相同属性的东西,就容易造成总体形象的失真,从而形成刻板印象。

在社会心理学中,刻板印象是属于人们对社会认知产生偏差的一种情形,指的是人们对某个社会群体形成的一种概括而固定的看法。人们的社会刻板印象一般是通过两种途径形成:其一是直接与某些人或者某个群体接触,然后将其某些人格特点加以概括化和固定化;其二是依据间接的资料形成,即通过他人的介绍、大众媒介的描述而获得。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刻板印象是通过后一途径形成的。[6]对于生活在相对封闭的“象牙塔”中的大学生群体来说,社会公众对其刻板印象的形成对后一途径的依赖就更为明显。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在大众传媒的描述中,大学生群体的形象已经被扭曲了,就如同哈哈镜中变形的影像。当社会公众对媒体中描述过多的“负面信息”进行简单的归纳和固化后,变形的大学生刻板印象也就开始定格在他们的脑海里了。

更糟糕的是,大众传媒这种有意无意地生产着、传播着“大学生刻板印象”的行为,必然会使受众在心理上产生认知“偏见”,甚至产生负面意向与敌对倾向。这种认知偏见与敌对倾向,久而久之势必会导致受众态度乃至行为上的变化,对事物的发展起到负面影响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理性探讨:大学生形象扭曲的深层原因

按照李普曼的观点,在大众传播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与三种意义上的“现实”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二是传播媒介有选择地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即拟态环境),三是人们在自己的头脑中描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即“主观现实”。[7]大学生群体的真实情况正是李普曼所说的“客观现实”,而媒体报道中的大学生形象便是“象征性现实”,社会公众对大学生的社会刻板印象便是“主观现实”了。我们不妨将其用图形表示出来(见下图):

在传统社会里,主观现实是对客观现实较为直接的反映,而在媒介社会里,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经过媒体提示的“象征性现实”的中介。因此,媒介提示(报道)的“象征性现实”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众对客观现实的正确认知的程度。

在笔者看来,这种媒介提示(报道)的“象征性现实”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微观的,指媒体报道的具体的、单个的新闻事实;一是宏观的,指经过媒体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后在媒体中所显现出来的事物整体的现实。如果媒体所提示的微观层面上的“象征性现实”与“客观现实”相符,我们就说它实现了“微观真实”,反之则是“微观失实”;同理,如果媒体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所提示的宏观层面上的“象征性现实”与“客观现实”相符,我们就说媒体实现了“宏观真实”,反之则是“宏观失实”。

很显然,在大众传媒对大学生的报道中,它们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报道所构建的宏观层面上“象征性现实”(大众传媒中的大学生形象)与“客观现实”(大学生群体的真实情况)产生了背离,已经在客观上造成了“宏观失实”(大学生形象被扭曲)。

然而,作为“宏观真实”的对立面,“宏观失实”不像“微观失实”那样便于考量。“微观失实”的核实相对容易,只需要考察单篇新闻作品的真实性即可,也就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事实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when)、地点(where)、人物(who)、事情(what)、原因(why)和经过(how)都经得起核对”。[8]如果我们的新闻报道在“五W”“一H”上没能做到与事实保持一致,就可以说其是“失实”的报道,也就是“假新闻”。而“宏观失实”则不然,它不能简单地拿“五W”“一H”来衡量,恰恰相反,有时它面对的甚至是一条条确凿无疑的新闻。其失实之处需要经过一定的时期才能为人们所认识,正是因为如此,它才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在大众传媒对大学生的报道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一、“微观失实”

黄旦认为,“微观真实”应该包含有三层含义:一是必须确有其事;二是对事实的描述必须真实;三是对事实的分析、解释、评价必须真实。[9]而有些媒体,特别是市场化条件下诞生的一些低俗小报和一些网络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往往对有关大学生的新闻事件进行过度渲染和炒作,有的甚至胡编乱造,使得媒介提示的“象征性现实”与“客观现实”完全产生了背离。2005年9月4日《羊城晚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广东高校首设“性学堂”选修名额学生抢手》的报道,原文是这样的:“中山大学医学院性医学科选修课前晚首次开讲,受到学生们的热烈追捧。原本只有40个选修名额的课程报名者超过了160人,课堂气氛活跃。这是广东高校首开的《性医学》课程。”应该说,在再现客观现实的层面上,这篇报道是做得比较好的。然而,此文被某门户网站转载后,内容没变,标题却赫然变成了《广东一高校首次开设性学堂女大学生认真记笔记》,网络编辑的“良苦用心”一览无余。

“微观真实”是实现新闻“宏观真实”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在媒介构建的“象征性现实”中,连微观层面的真实也不能保证的话,那通过大众传媒来认识社会的受众对客观现实产生认知偏差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然而,我们不能说所有媒体在对有关大学生的报道中,每一个新闻事实都是“失实”的。笔者相信,秉承着“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理念的绝大多数记者都能在微观层面上对客观现实进行比较完整的再现,能够对“五W”“一H”做比较客观的记录。而且也有理由相信,编造“假新闻”的人永远都只是新闻从业人员中的少数,否则,大众传媒就不会有今天的发展了。

可“宏观失实”的原因不会就这么简单。事实是,在保证“微观真实”的前提下也有可能导致宏观失实。

二、“微观真实”情况下的“宏观失实”

我们不妨先做一个简单的假设:第一次,大学生A跳楼自杀,媒体对其进行了客观报道;第二次:大学生B贩卖,媒体也进行了客观报道;第三次:大学生C残杀动物,媒体也进行了客观报道……

在这些报道中,单个的新闻事件都是真实的,我们的新闻媒体在对每个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时也完全客观,也就是说在微观层面上,媒体构建的“象征性现实”与“客观现实”完全相符,实现了新闻的“微观真实”。

然而,如果媒体中诸如此类的报道不断增加,当假设中的“省略号”变成一连串望不见尽头的负面报道时,接触到这些报道的受众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心理学上有个“证实倾向”,指的是人们倾向于证实某种假设或规则,而很少去证伪它们。如果接触到有关大学生的负面报道的受众第一次留下了坏印象,他就会在潜意识里把它当作一个规则,再次接触到类似的报道时就会在心理上对前面的印象形成一个证实,如此反复他们就会进行推理,把他们在媒体报道中所了解到的个别大学生的极端行为推广到所有大学生身上。这种推理发展到极端就会产生“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印象——在他们眼里,好像大学生就没有一个好的。

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学生中拼搏奋进,渴望成才,服务社会的杰出人才大有人在。这些人才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极端行为而有所减少。大多数大学生也是行为端正,举止文明。那么问题出在哪呢?

诺依曼认为,在以电视高度普及为特点的现代信息社会,传播媒介对人们的环境认知活动产生的影响因素有三个:(1)多数传媒的报道内容具有高度的类似性(产生“共鸣效果”);(2)同类信息的传达活动在时间上具有持续性和重复性(产生“累积效果”);(3)媒介信息抵达的范围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产生“遍在效果”)[10]。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都很发达的现代社会,诺依曼的理论依然具有现实意义。综观大众传媒对大学生的报道,我们可以发现,多数传媒在内容上选择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负面新闻。这些负面新闻经过不同的媒体在不同时段不同地域的持续性和重复性传播(在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众多媒体追捧同一新闻事件而上演的新闻大战屡见不鲜,在这些新闻大战中,媒体之间相互转载,转播同一新闻的现象也很普遍),必然会在受众心理上引起多重“共鸣”。而这种持续性和重复性地传播着大学生负面形象的行为也会给受众造成堕落的大学生“无处不在”的错觉。于是,在大学生的群体形象被扭曲的同时,社会公众也完成了对大学生“变形的”刻板印象的构建。

由此可见,如果在媒体对某个群体的报道中,对负面新闻的选择越多(这里的“负面新闻”都是客观的,也就是说是“微观真实”的),在这三重效果的作用下,媒体构建的“象征性现实”与事物的“客观现实”便越容易产生脱节,从而导致“宏观失实”。

虽然笔者的假设只是对当前媒体对大学生的报道中负面新闻居多的一个极端推理,但我们通过以上分析也可以发现:“微观真实”的随意组合并不一定能真实地反映事物的全貌,在实现“微观真实”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导致“宏观失实”。

至此,我们的问题也明朗化了。大众传媒在对大学生进行报道时,一方面,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在最基本的对“微观真实”的再现上都未能达到要求,从而给公众传达出了错误的信息,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形象的扭曲;另一方面,也是我们最不易觉察的方面,尽管媒体对大学生的报道从微观层面上看,都是真实的,但是因为它们过多地关注大学生的负面新闻,造成了正负面新闻的严重失衡。在他们建构的“象征性现实”中,未能从宏观上全面客观地反映大学生的“客观现实”,从而使得主要依靠大众媒介的提示(报道)对大学生进行了解的社会公众对大学生群体产生了认知偏差,形成了错误的社会刻板印象(“主观现实”),从而导致了大学生形象的扭曲。传媒批判:我们需要更多自律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闻的“宏观失实”不但存在而且和“微观失实”一样正在对社会产生着有形和无形的负面影响。此前被公认的媒体对“河南人”这一群体形象的扭曲甚至“妖魔化”让河南人深受其害就是最好的例证。2006年2月16日,《南方周末》以“河南人拒绝歧视”为标题的头版文章中用详实的语言描述了河南人“被妖魔化的10年之痛”。为了重塑河南地域形象,河南的各界人士更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中,以我国首例地域歧视案“深圳派出所悬挂横幅歧视河南人”最为出名。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媒体对大学生的报道方式不作任何改变,其结果也必然会对大学生群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这对于当前大学生所面临的严峻的就业形势无疑是雪上加霜。

反观个中原因,我们的媒体“罪不可卸”,作为新闻信息“把关人”的记者、编辑们更是“功不可没”。一方面,他们就像“守门人”一样对社会中大量的新闻信息进行着筛选和过滤,在决定受众“看什么”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又通过议程设置直接决定受众“想什么”和“往哪个方向上想”。从这个角度上说,他们在维护新闻的“宏观真实”上,同样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他们行为的研究是实现新闻“宏观真实”的重要途径。在这里,我们就引用传播学者巴斯提出的把关人“双重行动模式”来分析。

在此理论中他把新闻媒介的把关过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新闻的生产阶段。如果记者采访不深入,或道听途说或合理想象。同时编辑的工作性质又决定了他不可能去考察每一篇新闻的真实性,那么一条“微观失实”的报道就有可能传播出去。因此,记者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闻的“微观真实”性。然而,随着传媒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在我国的新闻从业人员中也出现了一些职业素质低下,职业道德败坏的新闻记者,正是他们制造的一条条“微观失实”的假新闻让我们在实现宏观真实的第一步就受到了影响。

第二部分的把关活动就是新闻的加工阶段。这里的把关人主要以“编辑”(这里的编辑是指广义上的编辑,既指各版面的编辑也指编审和总编等)为代表。他们应该比记者更有宏观意识,可以说在维护“微观真实”基础上的“宏观真实”性方面,他们的作用也更为明显。他们每天可以收到同一题材,不同侧面的大量信息。他们必须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与所在媒体的个体利益之间对这些信息作出正确的抉择。然而,为了迎合受众的消极心理,很多编辑不是在维护新闻的“宏观真实”方面下工夫,恰恰相反,他们在为新闻报道怎么能更吸引受众的眼球而努力。由于非正面新闻天然具有猎奇性,轰动性,新鲜性等新闻价值,可以迎合受众的本能兴趣,因而往往成为他们的首选。于是,在新闻题材和新闻内容的选择上,他们往往突出负面色彩,在对新闻的编辑上,更是极尽渲染炒作之能事。这在对大学生新闻报道的内容的选择上可以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传媒是社会的公器,对社会舆论环境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是社会利益的维护者,是社会正义的“看门狗”。然而,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我们的传媒正在对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不断地进行抛弃。传媒追求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关键在于你以什么样的方式追求利益。那种以片面损害群体形象为代价从而迎合受众本能兴趣,片面追求收视率、发行率、点击率的行为不但是媒体责任的丧失也是媒介人格的堕落。

综上所述,新闻报道不但要努力实现“微观真实”,更要追求达到“宏观真实”的境界。微观真实是新闻真实的碎片,宏观真实是客观世界真实的地图。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我们不但要向受众提供五彩斑斓的真实碎片,也要向受众塑造客观世界的真实地图。

“微观真实”是实现新闻“宏观真实”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的记者、编辑在采写新闻报道时要以新闻专业主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新闻的“微观真实”。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微观真实”的随意组合不但不能实现“宏观真实”,反而会导致新闻的“宏观失实”。这就要求我们的编辑、记者们要有宏观意识,把握正面新闻与负面新闻之间的平衡。媒体更应该加强自律,不能片面地迎合受众。“任何一家新闻媒体,首先要确保每篇具体的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进而要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对本媒体确立的目标报道领域的整体状况做出比较全面、客观的反映,为人们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一定领域的整体状况奠定基础。如果所有新闻媒体,或至少是绝大多数媒体都能达到这样的状态,那么新闻报道所造成的组合效应或整体效应,便能对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整体世界做出比较真实的反映。”[11]

注释:

[1]/

[2]蔡月亮:《传媒对大学生形象的妖魔化》,2006年第1期《青年记者》

[3]/hot/daxuesheng/

[4]查询时间为2006年10月11日23:00

[5]蔡月亮:《传媒对大学生形象的妖魔化》,2006年第1期《青年记者》

[6]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多维视野中的社会行为研究》P19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

[7]郭庆光:《传播学教程》P22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8]李良荣:《新闻学概论》P204,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

[9]黄旦:《新闻传播学》P246—-248,浙江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第2版。

[10]郭庆光:《传播学教程》P22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1]杨保军:《新闻真实实现的含义与内在要求》,2005年第5期《当代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