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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范文第1篇

2012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的下滑态势有所加剧。多项经济指标表现不尽如人意,各大国际机构纷纷下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期,全年GDP增长率“破8”的概率大幅上升。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许多市场人士认为宏观调控急需加码,以求在稳增长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但笔者以为,宏观调控再出重拳并非当务之急。

一方面,宏观调控进一步加码的政策空间并不大。就财政政策而言,当前欧债危机愈演愈烈,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染的背景下,财政巩固已成为全球主流趋势,若此时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此外,虽然中国中央财政实力雄厚,但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仍受到普遍质疑,以政府支出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的可行性较为有限。就货币政策而言,2012年8月,CPI同比增幅较上个月增长了0.2个百分点,短期通胀抬头的压力已初步显现。而长期看,人口红利的消失和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将导致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食品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增大,全球流动性过剩格局不会轻易改变,中国长期通胀压力也在不断上升。在短期和长期通胀压力兼具的背景下,中国货币政策在宽松方向上大幅加力的可能性也不大。

另一方面,值得强调的是,宏观调控政策本身并非不给力,而是急需加强效果传导。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爆发后,中国宏观调控发力不小,但实体经济尚未扭转颓势。这既与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息息相关,也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颇有关联。作为宏观调控的理论源泉,传统凯恩斯主义在学术上的最大缺憾在于就宏观论宏观,近几十年来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努力集中于为传统宏观经济理论构建微观基础。但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理论上的微观基础虽在不断夯实,但在现实中却并不牢固。宏观调控未能快速改变当前中国经济的失速态势,易被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五种宏微观之间的博弈让宏观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

其一,宏微观之间存在“囚徒博弈”。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其核心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这种情况也体现在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过程中。一些宏观政策出台的目标是符合集体理性的,但微观个体却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调整个体行为,致使调整后的行为未必符合宏观政策本意。例如,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大力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其目的是规范行业行为,还利于民,减小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虽然政策已取得成效,但从微观层面看,整顿不规范经营、不对称降息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加大银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部分金融机构被迫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对大型企业的业务维护上,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反而受到了相对挤占。

其二,宏微观之间存在“吃饭博弈”。换句话说,无论宏观调控政策如何阳春白雪,微观个体包括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饭的。从宏观上看,中国经济长期吃饭靠转型,唯有转型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从微观上看,地方经济短期吃饭难转型,为了转型而转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风险隐患。微观中国,很多城市、县域存在产业集聚、经济结构单一的特征。如果恰巧这个单一的行业属于粗放增长的行业,属于转型压降的对象,那么地方政府将很难真正做实转型。特别是在当前地方政府的业绩评价体系下,以短期“自发降速”换取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的现实激励并不大。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微观企业,一旦为转型而转型,往往会盲目追求多元化,将眼光投入到房地产、民间金融等面子足、见效快的时髦领域,而这种超出其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隐患酝酿的温床,甚至会对企业主业或地方支柱产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其三,宏微观之间存在“弹簧博弈”,这种博弈就像压弹簧,此消彼长,不进则退。只有宏观调控不断施力,政策效果才会持续显现,若宏观调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会继续叠加,而一旦宏观调控有所减力,往往会出现有违政策初衷的负向反弹。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终具有做大GDP、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诱惑,只要宏观层面对房市调控稍有放松,甚至只要有些许“不强调”的迹象,微观层面就有捂热房市的本能冲动。2012年5月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很大程度上正是弹簧博弈发挥效力的体现。

其四,宏微观之间存在“边缘博弈”。宏观调控画了一个圈,而部分微观实体,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观企业往往行走在宏观政策的边缘,或是在不断试探宏观调控的边缘区域,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例如,2011年中国民间融资市场经历了一波非理性繁荣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流动性紧张状态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民间融资市场政策监管的边界不清晰有关。宏观层面鼓励民间金融力量的稳健培育,但由于规范性的民间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这种初始阶段的监控薄弱为民间融资市场创造了行走于边缘的条件,表现为机构超速扩张和业务高杠杆运作,这种边缘博弈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风险在当前逐步显现,并还将不断释放。

其五,宏微观之间存在“专业博弈”。宏观层面凝聚着专业思维,充斥着专业人士;微观层面则缺乏足够的专业资源。这种“专业屏障”往往成为信息不对称下博弈均衡走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壁垒。表现得过于专业的某些宏观政策,会带来三种非理性的微观反应:一是不加理解、教条主义地执行;二是不加思考、加重砝码地执行;三是不加重视、轻描淡写地执行。这三种做法最终都会导致宏观调控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这种专业博弈发展到极致,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本质上也是专业博弈的结果,前者是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过度开发房产业务、金融衍生品诱发的危机,后者则是政府部门利用专业优势过度透支社会财力诱发的危机。

宏微观之间的五种博弈令宏观调控的效果显现有所不足。笔者建议,针对囚徒博弈,宏观层需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微观效用最大化的可能选择,并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微观个体做出理性选择;针对吃饭博弈,宏观层需要将转型深层次细化,让每一个微观实体都有落实转型的具体指引;针对弹簧博弈,宏观层需要在重点调控方向上加强政策意图宣示和传导,防止不必要的负向反弹;针对边缘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球行为的专向管控,并明确新兴领域的政策边界;针对专业博弈,宏观层需要加强对宏观政策的通俗解释,并引导专业人士更多地向社会传导基本经济常识,减小专业性的信息不对称。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范文第2篇

作者简介:王璟怡(1985-),女,天津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研究。Email:jywangtj@163com

翟 玮(1981-),女,天津人,研究实习员,主要从事金融监管研究。

摘 要:随着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推出,国际金融监管界逐渐确立了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结合的金融监管新理念,并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实践。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实践情况,研究了我国完善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和关注点,而后在借鉴国际宏观审慎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建议。

关键词: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政策框架

中图分类号:F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3005007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演进和爆发表明,监管需要一个新的方向,将对宏观经济风险的识别和机构监管联系在一起,并最终提供一种手段,控制信贷对经济过度的投放。因而,作为保障金融稳定、限制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政策,宏观审慎监管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着力点[1]。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市场容量等在国际上都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入开展,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对于金融稳定的诉求越来越高,因此,需要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发展,对于金融系统稳定性的保障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尤其是在后危机时期,我国在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都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应用。

一、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发展概况

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的金融业也在积极地探索并实践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并在与中国的金融发展和监管历史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宏观审慎监管方式。

从表1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渐融入世界,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在充分吸收国际监管标准精华的基础上,对我国的金融监管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逐步提高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二、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建中关注的焦点

1政策的管理性——监管机构的安排

实践表明,宏观审慎管理或者自我管理并不能消除潜在的危机,甚至可能加剧系统性危机,一旦危机爆发,即使逆周期储备等的要求都会对控制危机蔓延有帮助,但是不能完全奏效,况且这样的缓解方式是违背市场压力的,所以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注入是应对危机的基本工具,或者说市场主要依靠货币工具来缓解金融波动,这就意味着在管理宏观审慎金融稳定方面,中央银行必定(或者至少)是主要参与者。我国的中央银行拥有长期的金融监管实践,目前也在对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准备金率的管理,但同时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动态拨备监管指引都是由银监会制定并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的,即央行和银监会都在行使宏观审慎监管的职能,但是对于宏观审慎政策的最终责任主体,没有清晰的界定。

2政策的灵活性——规则与自由裁量

我国的金融监管大多是基于规则的制度,而且整套规则是透明的,但是事实上,对于监管规则的设计很难,规则一旦出台在短时间内也不宜频繁变动,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变迁,这些规则可能被孤立,甚至可能因为过时而成为运行风险,因而对于一些工具,政策制定者需要保留酌情调整的宏观审慎政策的立场。而且就宏观审慎监管的性质而言,它是基于监管者的判断力的,政策执行者需要将其对风险的识别和判断植入到宏观审慎工具使用中,因此又是需要自由裁量的,因而我国在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过程中,需要灵活掌握,对于存款准备金率、逆周期动态拨备以及系统重要性资本附加,在推行的过程中都需要考虑以规则为基础进行必要的调整。

3政策的持续性——固定与跨期政策

除了需要即时有效的工具,宏观审慎政策也需要跨期的工具,才能应对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的隐患,因而宏观审慎政策需要考虑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调整工具的使用,让金融机构在经济繁荣时期实现更多的储备,在受到外部冲击的时候能够有缓冲资本,这种方法能够将微观审慎存款保险基金的目标,和宏观审慎保持萧条期信贷创造的目标结合在一起,能够更加有效地熨平周期波动的影响。

4政策的有效性——对于宏观审慎政策效果的质疑

我国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推进的另一个挑战,来自具体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收益,即降低金融危机的严重性和可能性,这是长期的,且不容易被衡量。但是如果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可能立即对金融行业的利润产生非常明显的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企业和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成本,因而可能出现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成本比获取收益更加显而易见的情况,这样后续的政策就很难推行。

5政策的关联性——与其他政策的协调

宏观审慎监管的一个特殊作用体现在大型且异质的货币区域中,我们国家幅员辽阔,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因而统一的货币政策是不可能满足不同地区的经济需求,对于有的地区显得宽松,对于有的地区显得紧缩,增加了外部的失衡。虽然宏观审慎监管不能弥补财政和经济政策的不足,但是它能通过提高信用成本和供应等被认为是从紧的货币条件,避免货币领域信贷周期的严重偏离。在一定程度上,宏观审慎与利率工具甚至可以作为替代工具。货币政策通过银行体系运行,例如影响信用和存款创造的条件。宏观审慎工具用于影响这些条件,因而如果利率工具不合适,宏观审慎工具潜在地适合针对价格稳定。因此,我国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过程中,需要与其他宏观政策领域之间进行协调。

三、宏观审慎监管国际经验及其借鉴

宏观审慎监管虽然提出的时间不长,但是各国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此进行尝试和推动,所取得的实践经验也是可圈可点,为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1国际宏观审慎监管实践

(1)逆周期监管工具的使用——西班牙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

西班牙实施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超过十年的时间了,在之前的相关文献中,它也被称之为动态的、统计的或反周期的,作为一个典型的宏观审慎工具,贷款损失准备金机制通过对信贷损失和银行贷款组合的早期检测,在经济繁荣的时期要求银行建设贷款缓冲区,以供其在经济衰退时期使用,该机制通过发出信贷风险和信贷损失积聚的信号,为监管者做出一个早期的预警系统。可以肯定的是,在这项机制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其逆周期的性质,加强了每家个体银行和整个银行系统的经营弹性,而该系统的透明性、以规则为基础,能够有效地加强对信息的强制披露。实践表明,对于危机中的西班牙银行业,该机制有一定的效果[2] 。

但是,贷款损失准备金机制不是万能的,并不能保证完全应付经济不景气时期的所有信贷亏损,而且它只是宏观审慎工具中的一项,主要用于支付根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贷款建立起来的信用风险。西班牙的实践表明,即使他们可能会增加借贷成本,但是对于控制信贷周期用处有限,所以政策制定者应当主要关注适当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组合,共同应对经济金融系统中的问题。

(2)宏观审慎管理当局的安排——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

金融危机之后,认识到既有监管体系的不足之处,英美等发达经济体都对区域内的金融监管进行了深入的变革,纷纷在原有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提出宏观审慎监管的举措。各国、各地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逐步形成(如表2所示)。

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中建议成立了专门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赋予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监管系统性风险的职能。相比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FSOC从制度上更加独立于中央银行。这样的安排,能够使其更加从宏观的角度来考虑金融稳定的机制。

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更多的是提出了“无缝监管”的理念,但是具体的操作细节并不明确。相比之下,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走得更深入。英国专门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是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该委员会分析英国金融体系中过度信用增长和系统性风险,FPC做出决策之后,由(微观)审慎管理当局(PRA)来实行监管行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共同维护金融稳定,这也是金融监管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

而欧盟的金融监管变革则是在区域协调与合作的方面,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于2011年1月1日建立,该委员会主要就是在联盟的层面为宏观审慎风险提供预警,并促进宏观审慎工具的应用,不论银行东道国的情况,

所有银行进行的活动都将执行同样的宏观审慎工具或指标,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各国家的沟通与协调,成为联合监管的典范。

2国际实践对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启示

(1)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同等重要

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属于审慎监管的两个支柱,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效果明显与否,要看其从微观角度掌握信息的足够程度;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效果也依赖于宏观角度的识别和预警[4]。

微观与宏观审慎监管者的合作在两个维度上,即合作与协调。在合作的维度上,通常微观审慎监管负责收集数据并保持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微观审慎监管者识别每家机构的风险,保证审慎政策的执行问题;宏观审慎监管者也收集并分析数据,但是从系统范围的视角。由于宏观审慎监管不能直接控制微观审慎监管工具,所以宏观审慎监管主要通过政策建议和风险警告来实现监管目标。在协调的维度上,主要是宏微观之间可能存在潜在的冲突。如果宏观审慎监管希望放松信贷条件作为逆周期措施,但是微观审慎监管关心信贷组合的质量影响机构的稳健;或者微观审慎监管可能希望提高资本标准保证个体机构在压力环境下的承受能力,但是宏观审慎监管可能关心惜贷的风险。在很多情况下,最终的结果是由微观审慎监管方来决定,这将潜在地限制宏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性。

(2)与其他政策工具的协调一致是宏观审慎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基础

理论和各国的监管实践都说明,宏观审慎政策并不能涵盖所有保障金融体系稳定制度和工具[5]。在有关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讨论中,西班牙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经常被提及。虽然,西班牙当局的这种突破性政策使用是值得赞扬的,但是西班牙银行系统目前的状态似乎说明,纯粹依靠宏观审慎工具来应对资产价格泡沫,还是有困难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仅仅使用宏观审慎工具就能避免金融危机的良好记录,那么政策制定者就需要认识到,宏观审慎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所有这些政策都是部分重叠的,因而有必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共同来维护整体金融稳定。

(3)宏观审慎监管跨境视角的重要性

世界经济真正需要的是一个不同类型、不同背景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的平台,由于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在同一个平台上发展和竞争,就需要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统一监管标准对金融服务进行监管,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全球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需要有足够的灵活性,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区域和功能的异质性,能够在金融管理的规则和自由裁量之间采取适当的平衡。另外从跨境的角度,还需要重视流动性的问题。中央银行要加强对流动性的监管,必要的时候还要提供流动性,以遏制跨境溢出。所以就全球流动性的问题,不仅需要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全球金融监管的合作。在国际合作方面,许多央行之间签订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如美联储、欧洲中央银行等,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初始阶段,有助于遏制跨境溢出。

四、完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防范我国未来金融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潜在的危机,我国应当在既有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监管[6]。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宏观调控机构之间的协调,共同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保障我国的金融安全。

1明确宏观审慎监管目标,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任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框架,否则政策难以有效作用于经济。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目的,就是保护经济体免受金融不稳定的负面影响,保持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本质,在此目标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如图1所示)。

在我国未来不断完善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要明确规划责任主体,清晰界定政策工具,加强监管协调构建,保障达到政策目标。

2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工具有效对接

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是审慎监管的两个不同视角,两项监管之间需要互相作用、形成合力。因为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制定、工具的使用,都需要微观审慎监管当局为其提供金融机构的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微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施行多年,有一定的监管基础,在此之上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同时也能形成协同效应。

如图2所示,在借鉴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7]对英国监管设想的基础上,为实现我国金融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同效应,应当在充分收集信息,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定、工具的设计,必须首先对金融体系的整体系统性风险进行评估。为了保证评估的及时有效,政策制定者需要大量的信息评估金融部门作为一个整体所有的系统性风险的水平和分布。为了确保评估的真实有效,数据中心局需要收集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商业模式、每家机构杠杆率水平、流动性状况、与其他机构之间的联系,以及宏观经济信息等。

另外,就是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必要的协调机制,包括信息共享机制、危机救助机制等等,因而在未来我国金融监管的完善过程中,中央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监管职责的协调与对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监管信息的沟通与共享,是完善监管的关键之所在。

3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任何政策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宏观审慎政策也一样,并不是一切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的总和,货币政策作为传统的宏观经济政策,其目的是要消除宏观经济中所有有关的负外部性,这其中也包含有消除宏观金融的不稳定性,所以,宏观审慎政策、微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需要协调使用,特别是金融周期与商业周期重叠、金融部门风险与实体部门风险重叠的时候,应当建立机制,以解决协调的挑战(如图3所示),并限制任何潜在的政策冲突,达到维护经济稳定的目的。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收紧会引起银行信贷的压缩,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也会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产生影响,因而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时,需要估测不同工具对于市场的影响,清楚分析外部冲击的性质和程度,货币政策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适当考虑金融不稳定和系统性风险,再选择合适的工具和指标对风险和市场进行控制;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选择的过程中,也需充分考虑经济周期等环境因素,避免政策外溢影响到宏观经济调控的整体效应。

4加强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

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也彰显了影子银行系统的潜在不稳定性,虽然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不同于美国,但是国内的券商对其进行估算,我国影子银行系统的规模在30万亿元左右,构成我国金融不稳定的隐患。对此,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首,构建统一的监管标准,敦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监管,构建一个统一的数据平台,跟踪各种来源的市场信息和统计数据,捕捉金融系统中可能导致风险的创新和突变,注重观测导致风险生成的外部诱因,增强监管手段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不同的影子银行实体,进行差别化的监管,建立宏微观的预警预控指标系统和监控系统,定期进行稳定性分析和预测,相关的评估指数,向社会和相关部门提示风险,规避系统性风险的累积。

参考文献:

[1] Hanson,S,Kashyap, AK,Stein, JCA Macroprudential Approach to Financial Regulation[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2011,25(1):3-28

[2] Alberola,E,Trucharte,C,Vega,JLCentral Banks and Macroprudential Policy:Some Reflections from the Spanish Experience[R]Documentos Ocasionales No1105,2011

[3] Kern, S,Sarah,LMacroprudenti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the US:The 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 (FSOC)[Z]Deutsche Bank,2012

[4] 范小云,王道平 巴塞尔Ⅲ在监管理论与框架上的改进:微观与宏观审慎有机结合[J]国际金融研究,2012,(1):63-71

[5] Visco,IKey Issues for the Success of Macroprudential Policies[R]BIS Central Bankers Speeches,2011

[6] 周小川金融政策对金融危机的响应——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形成背景、内在逻辑和主要内容[J]金融研究,2011,(1):1-14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范文第3篇

经济学中虽然充满了模型和数学,但还谈不上是一门精密的科学。即使经济学如此不精确,宏观经济政策在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时,依旧可以发挥很大作用。例如,当面对总需求不足时,使用财政货币政策进行刺激通常会取得效果;当面对石油涨价等供给冲击时,使用减税等供给面措施也能奏效。一个由总需求曲线和总供给曲线组成的简单宏观经济模型,对整个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而言,依旧能带来重要启示。

美联储和欧洲央行在零利率附近层出不穷的数量宽松手段,体现的并不是新的经济理论,而只是反映了货币政策本身能克服流动性陷阱,彰显了货币政策能在需求管理政策中大有作为。即使格林斯潘对金融市场失灵和货币政策的失误进行检讨时,也仍没有超越已有的经济学理论,只是重申了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醒了对不完全的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的必要,以及货币政策要考虑金融市场波动的必要。

目前的世界对宏观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经济正面临GDP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双降局面,这时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需求刺激是一个标准的政策处方。可是现在突然发现,财政刺激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货币刺激可能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杠杆率,两者都只会进一步恶化中国经济,而不是改善中国经济。该怎么办?

微观上,推动企业去杠杆化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措施,但由于企业去杠杆化的时滞效应大,所以短期内的效果不明显。那么宏观上减税会有效吗?当总需求下降时,用减税的办法,确实可以稳定产出增长,但是会加速价格下降,甚至造成通货紧缩,而通货紧缩同样是宏观政策的敌人。于是宏观政策捉襟见肘,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是宏观政策的时滞效应无法消除,也就是说政策不能立竿见影;另一方面宏观政策的微观基础薄弱,容易使同一宏观政策产生的效力相互抵消,反而降低宏观政策的效力。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范文第4篇

立足于大数据时代之下,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受到了此起彼伏的质疑与挑战,现代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所谓“宏观经济”,即是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总体活动,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状态,其主要包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展战略阶段、贸易与国际收支状况、经济制度与市场体系、财政预算、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劳动就业水平与失业率等。为此,对其相关面展开分析与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 宏观经济政策下微观企业行为的现存问题

企业行为的另一说法,即是企业活动,是企业为实现创造价值和利润等企业目标的经济活动,通过企业行为可体现企业的内部结构及其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当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也将以此作出相应反应。而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行为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 对企业的业绩及价值评估上缺乏相关研究。客观而论,每当经济危机到来时,国家多数都会出台相应的经济刺激政策促使危机稳定下来,不同行业经济回稳及业绩改善的先后顺序不同,掌握不同行业在各发展阶段的轮动顺序非常关键,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非常缺乏,相关研究成果更是匮乏。将一个指标量化到企业未来业绩及价值预测上是很困难的,因此难以通过系统分析某个企业的业务特点、经济指标或者行业指标等进行对企业业绩与价值进行评估判断。以“广船国际”事件为例,相关人员对这一船舶制造企业进行分析,通过相关分析发现国际贸易活动及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对造船企业未来业绩有直接的指示作用;而为了预测“广船国际”的未来业绩,则需要对其相关指数的近期波动进行预测;由此,投资商会寻求专业的宏观分析师协助,对指数的波动进行分析,从而预测经济未来走向及对不同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上述并不能说明宏观分析师就拥有投资商需要的全部信息,因为投资商在进行决策时,通常只会部分性参考到宏观分析结果,且宏观分析结果也难以量化到企业具体业绩评价及每一价值评估当中。而实际上,投资商也更为关注伴随着经济周期而产生的行业轮动问题。

(二)央行利息变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尚不明朗。以我国股市为例,央行利息变动对股市的冲击力通常都是“立竿见影”的。通常央行加息政策后的首个交易日,由数以千计上市公司组成的股市股指大多数将会发生下跌现象,因此,央行加息会引起股民的强烈反应,觉得加息是国家降低企业价值的措施,由此对政府做法非常不满。实际上,央行利息变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不明朗,也不明确,个中具体原因与影响等仍需进一步研究。

二、宏观经济政策对微观企业行为的主要影响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随后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经济增长逐渐呈持续上升趋势,这在世界经济发展格局中是极为特别的。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进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与税收收入增长不匹配,税收增长缓慢。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迫切需要开发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藉此提供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分析渠道及管理手段。据2015年5月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都正面临着一场变革,即意味将推动我国宏观经济步入一个新时代。

宏观经济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宏观的发展目标而制定的政策等用以干涉企业的微观行为,而国家作为宏观政策的主体,其政策制定是有目的的活动,以期通过强制性干预企业行为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基于此背景下的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关系密切,且两者相互影响甚深。例如,银行基准利率如进行调整,则势必将对企业的融资和投资行为产生影响;同理,基准利率上升也将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由此企业发展战略则将出现缩减融资和投资等决策。简单地说,即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对微观企业行为作用的影响,并最终将影响企业的财务研究及经营成果。然而,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也并非空穴来风、无风起浪,其会以企业微观行为,例如企业将面临的发展环境或是发展状况等作其决策的先决条件。

三、调和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的构想

(一)切实强化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效率。纵观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不难发现当国家实施紧缩货币政策时,企业也会同期减少投资,以便在经济紧张时可以灵活应对,这种状况的出现与货币政策效率不高密切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可以在多方面影响微观企业行为,尤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另外,宏观经济政策变动也将对企业的资产定价与折现率、投资与筹资产生带来直接的影响,使得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状况适时做出反应,以迎合经济政策的变动。

(二)严格执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阻力越来越大,仅靠经济改革已举步维艰,已经难以收到具有相当说服力的效果,因此需要与经济改革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文化改革是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的保障,现代企业应该将民主政治作为发展自由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如南斯拉夫在20世纪后半世纪实施的“工人自治”模式最终失败,其原因之一是南斯拉夫的领导人不允许企业自治与竞争;再如施韦卡特提出的“经济民主”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实施的前提必须是在公民自由的法制国家。

(三)确保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间的稳定。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点,即在于有否体现公平思想。对此,应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努力实现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和谐。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以提高经济效益,所以,在保证利益流入的前提下,必须兼顾公平,将效率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社会再次分配上,重视公平原则,以缓解社会层阶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社会难题。

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б婧妥市抛纯鼍涣嫉闹魈澹捎谒谴嬖谘现氐牡赖路缦蘸凸蟮募喽匠杀荆鹑诨钩鲇谧陨砦冉【囊螅滞辉赣肫浞⑸璐形孕纬梢衅毡榈摹跋Т被颉吧鞔毕窒螅醣艺叨哉饫嘀魈宓耐蹲室找膊幻飨?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