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范文第1篇

新区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大胆先行先试,初步建立高效便民的运行新机制,在部级新区中率先探索“新区+乡镇”的两级扁平化管理体制,打破党政工作部门职责界限,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2015年8月,贵安新区成立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新区内设机构95%的行政审批权,行政审批局以集中行政许可为核心牵引,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将各种行政审批精简为92项,是全国较彻底的试点地区之一。集中行政审批相比以前提速75%,有120个项目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建设类审批由原来的330个工作日缩减为60个工作日,目前贵安新区正制度化研究“投资项目审批40天流程试点”改革,打造全国审批最快的新区。

同时,贵安新区探索编制了行政许可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的标准清单,有效解决了以往审批监管工作中缺乏规范标准和随意裁量等问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贵安新区运用“互联网+行政服务”新思维开启行政服务改革,成立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如今办理审批事务只需跑一趟行政审批局,不再折返于多个部门。以前办事是“群众跑腿”,现在办事是“数据跑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行政审批局的设立让贵安新区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中电(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周航说:“我们公司是外资企业,以前在其他地方办工商注册手续,找多方关系协调之后最快也要50天左右才能办下来,而现在大概15天左右就可以完成。行政审批局的设立节约了我们的办事时间,提升了办事效率,非常人性化。”

与行政审批局同时挂牌成立的还有市场监管局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工商局、质监局、l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的部分职责,将原来的“多头”监管变成了如今市场监管局一个职能主体。通过创新市场监管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构建一体化市场监管体系,力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成效,保护合法经营。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电子监察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的行政监察方式,它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实现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电子监察系统的主要功能为:一是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功能,对审批业务的中间办理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一旦出现办理超时或违规操作,系统会自动发出警告并启动督促、调查程序;二是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功能,在汇总所有审批业务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按照《*电子监察绩效评估量化标准》,自动对各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量化评估。

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使行政审批的内部工作流程公开化,有利于实现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转变,由人为弹性监察向有标准的刚性监察转变,由个人行为监督为主向个人行为和行政程序监督并重转变,实现行政审批由内部进行向公开操作转变,对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建立“阳光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按时保质完成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与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县要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完成对所有在办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过程的电子监察,并实现与省、市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联网,开展行政审批业务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绩效评估。

(二)职责分工。

县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协调,提出系统功能需求,以及系统投入使用后的监管。制订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办法和行政效能考核办法。

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并按照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完成本级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实时传送相关业务数据;负责提供与各审批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对接的数据交换接口标准;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接入县电子监察系统。

县法制办:负责对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审核,提出纳入县级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和工作意见。

县发改局:负责对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审核,提出纳入县级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和工作意见。

县信息中心: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软硬件需求前期调查与预算初排;负责项目招标及软硬件采购;项目建设的相关技术文档和技术保障工作,包括网络、设备、安全及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浙政办发〔20*〕95号文件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安排落实项目资金。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由县发改局立项后,列入20*年县政府投资项目,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保证交换数据的稳定、安全、实时、真实;已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负责按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自主与本部门原有的软件开发商洽谈,及时完成本单位审批业务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的开发和数据实时传送。

三、工作任务与实施步骤

结合工作目标和我县实际,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分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20*年8月底前,对县、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按照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完成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实时传送相关业务数据,初步建立县级电子监察系统框架。

(二)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在9月底前,由县法制办牵头,统一规范所有在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符合电子监察要求的运行流程图,提出纳入监管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工作意见。10月底前,由县发改局牵头对政府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审核,上报县政府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进一步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使其成为县级行政审批电子化运行的公共平台。县级所有行政许可部门必须按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将本单位审批业务系统与县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在办事项数据的实时传送;尚未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单独建设,直接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的应用软件实现在办事项电子化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以薛伟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成立由县府办徐洪、县监察局颜志林、县行政服务中心邱丽英、县法制办虞婷婷、县发改局徐华良、县信息中心葛树印等同志组成的项目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信息中心),负责全县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并统一对各单位的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确定分管负责人,并落实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工作,保证建设进度。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范文第3篇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远行,保证信息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和安全,是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必须满足的首要条件,是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管控制的重要环节,系统内计算机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软硬件准入原则:

(一)未经社保机构主要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设备不得联入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未经社会保险上级业务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组织验收、评估的软件,不得进入社会保险网络系统长期使用。

(二)通过行政管理和使用技术手段限制计算机操作人员将外来U盘、软盘、光盘等带入本中心计算机使用。严禁操作人员更改计算机配置,自行开箱拆卸、安装组件,任意编辑、删除系统文件等危及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安全的事件发生。系统内新增的计算机专项设备,统筹安装完相关应用软件及防病毒软件后及时建立使用卡片和技术档案,因调配换下的计算机专项设备先交计算机管理科进行业务软件、业务数据清理后统筹管理配置,避免各科室不经过计算机管理科统筹安排,自由更换计算机设备而出现计算机设备的软件安装管理混乱,部分业务数据流落到非相关人员手中,造成信息泄密和数据被篡改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明确权限和责任,避免不相容岗位原则:

(一)计算机技术维护岗位不设置承办具体业务操作的权限,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监督未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与社保业务有关的计算机。

(二)督促经授权的操作人员牢记用户名和用户口令,定期更改自已的用户口令,并通过软件程序设定更改口令周期。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任何操作人员的越级、越权录入、修改社保资料、数据。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的全部社保业务操作必须有经规定程序批准同意的原始依据,计算机管理科定期将计算机操作结果数据与业务科室进行核对。

(三)做好操作计算机的日志记录并将其长期备份保存,保证能随时查询每一个业务数据变动(录入、修改、查询等)的操作人员姓名和操作时间,以备审计和明确责任。

三、社会保险磁卡制作管理原则:

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征收人员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并将审核后的人员花名册按规定要求传递给制卡人员,制卡人员按人员花名册与计算机系统中信息核对后制卡,制卡人员凭相关证据与参保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后交接社会保险卡。

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岗位与制卡岗位不兼容。

四、信息安全防范

通过网络实时监控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网络、数据安全,合理使用防火墙抵御来自外部的攻击,防止非法入侵,使用网络版杀毒软件为联网计算机进行杀毒、打防漏洞补丁等安全防护操作,同时杜绝操作人员上班时间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建立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础信息库,确保信息资料的安全储存;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

一、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联接涪城、游仙、高新的城域网的管理工作,确保社保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人为操作不当对系统数据真实性造成严重影响。

二、做好操作计算机的日志记录并将其长期备份保存,保证能随时查询每一个业务数据变动(录入、修改、查询等)的操作人员姓名和操作时间。

三、技术维护岗位不设置承办具体业务操作的权限,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监督未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与社保业务有关的计算机。

四、使用技术手段限制计算机操作人员将外来U盘、软盘、光盘等带入本中心计算机使用。指导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和与社保中心机房联网单位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操作计算机的工作,杜绝更改计算机配置,自行开箱拆卸、安装组件,任意编辑、删除系统文件等危及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安全的事件发生。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范文第4篇

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改革办主任张富杰说,贵安新区将用好用足这两个文件赋予新区的诸多权限,为新区的建设发展最大限度清除体制机制障碍。

探路子、树样板

《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将贵安新区打造成全省综合改革先行区,在行政管理扁平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四方面先行先试。

《若干政策的意见》共提出包括设立贵安新区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开展放宽外资准入改革试点在内的共41项措施,为建设综合改革先行区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

据介绍,为一个区域同时出台创新管理体制意见和支持政策意见,在贵州省还是首次。

《若干问题的意见》和《若干政策的意见》是近年来省政府出台的开放程度最高、创新空间最广的政策之一。两份文件围绕着国务院赋予贵安新区的三大定位,首次提出了将贵安新区打造为“全省综合改革先行区”的概念,贵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被寄予厚望。

文件中提出的支持政策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如在增强统筹规划能力方面,提出贵安新区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市政管线、生态绿地系统等重大基础设施按统一标准和同城化原则同步建设,贵阳市、安顺市与贵安新区按照行政管理权由属地进行投资建设管理;在完善贵安新区直管区财力保障机制方面,提出设立贵安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贵安新区直管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等;产业政策方面,提出对入驻直管区的大数据产业相关企业用电大户给予电价补贴、省级从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中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予以补贴等。

城乡统筹发展是贵州改革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精简高效的贵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实行一体化的城乡统筹发展体制。

贵安新区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上先行先试的具体内容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做到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解释说,“一体化”即打破城乡差别,直管区行政村(居)改为社区;常住人口实行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教育、卫生计卫、文化体育、交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社会安全、社会管理、生态环保、信息服务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2015年,贵安新区有四个新的改革发展目标。

第一,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依法行权,在实施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实行责任清单,积极申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组建行政审批局。

第二,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探索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权领域,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的创新示范。

第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综合试点,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均等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

第四,打造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争取开展放宽外资准入改革试点和纳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方案。

综合改革先行区的总目标是,围绕建立有利于促进欠发达地区城市建设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管理体制,促进贵安新区尽快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综合改革先行区,为我省实现开放型后发赶超探路子、树样板。

张富杰表示,省政府出台这两个文件,其实就是在顶层设计上为贵安新区的政策创新扫除体制机制障碍。两份文件都贯穿着破解制约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条主线,着眼于创新贵安新区管理体制,对于推动贵安新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开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大限度下放权限

“若要贵安新区跑得好,先得让贵安新区放得开。”省政府下发的上述两个文件,最大限度赋予了贵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最大可能对贵安新区给予政策支持,确保贵安新区有能力在全省改革开放和发展中作表率。

“新区事新区办、省级事快捷办”,这是全省范围内首次提出的概念。文件提出:“根据贵安新区建设发展需要,坚持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向贵安新区管委会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对贵安新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文件中明确提出,只要贵安新区承接得住、落实得了的,都要下放。

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玉双告诉记者:“最大限度承接省级管理权限,标志着贵安新区的审批权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链,在投资项目方面,从立项、国土、规划、环保、发改等全方位的审批,都可以在新区内完成,不但极大的提高了效率,也方便了监管,将成为新区发展的最大助力。”

“一个项目如果前置条件成熟,在贵安新区的审批时间相比其它地区会压缩三分之二。”刘玉双说道。

刘玉双介绍,贵安新区在规划区内同贵阳市、安顺市共建项目时拥有相当的主导权。在贵安新区的规划区内,项目规划联审联批、项目联报联建、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联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和违法建设联防联控等机制也得到相应建立。

贵安新区政务大厅专门设置了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平台窗口,将原来分散在政务大厅的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农林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和消防支队8个部门窗口集中起来,设立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平台,制定出台了《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流程再造和资源共享,推进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提速。

政务中心于2014年3月份启动行政审批职权清理工作,将近700项审批事项精简为146项(其中行政许可1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6项),绘制出贵安新区首张“权力清单”。贵安新区成为在全省率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地区,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2014年8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贵安新区试点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局,与原来的单位脱钩,形成一个独立的规范的大循环,实现“一个窗口流转、一颗印章审批”,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审批意见范文第5篇

中办、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作了安排,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制订了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制定了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委办、政府办公文件下发,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一会儿,何敏书记还要作重要指示。现在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中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认真解决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结合本单位职责分工,市制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任务及相关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要依照工作方案要求。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分阶段、有方法地加以落实,确保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效果。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相关业务工作指导意见,牵头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抓好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工作,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抓好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市建设局要牵头抓好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市安监局要牵头完善平安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平安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查处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市财政局要牵头抓好政府推销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物资推销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平安、廉洁使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牵头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力度。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监管,严格依法办事。

关键要坚持依法办事,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管。主要是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立项管理,重点查处和纠正未经立项审批、环境评估、规划、土地审批,擅自从事项目建设等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推销法律法规,重点查处和纠正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投标单位围标串标、招标机构违规操作、专家评标不公、违法分包和转包等问题;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重点查处非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调整容积率、违法拆迁等问题;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重点查处和纠正施工单位建设质量低劣和平安生产责任不落实以及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对2011年以来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否安全合格。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优质、高效、平安、廉洁运行。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能姑息迁就。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

(三)强化对项目决策、审批环节的监督制约。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项目建设顺序监管,重点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布置、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审批环节,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权限、顺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不该批的乱批、该批的不批,甚至、搞权钱交易。要加强对履行审批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实行责任倒查制,坚决查处利用审批权谋权私利、收受贿赂的行为,坚决纠正审批过程中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四、探索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创新机制。

个系统工程,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任务艰巨而复杂,必需创新机制和体系,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