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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精选

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第1篇

一、培训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强力推进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培训,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工作安排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培训班

主要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讲授辅导。拟于3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业人员。

2.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事故应急救援与职业危害及预防等内容进行讲授。拟于5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企业从业人员。

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主要对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管理、露天开采安全或地下开采安全、爆破安全、机电安全、职业病防治及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等进行讲授。拟于7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其中1期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露天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所有从业人员。

4.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各工种的安全工作方法及强制性标准,事故应急处置及如何预防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9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5.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典型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10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建材、制鞋、制衣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6.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中小学校校长安全生产研讨班。重点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发展理论、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安全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学习和研讨。拟于8月份举办1期,培训对象为乡(镇)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全县中小学校校长。

7.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联合工信局、民营局、工业小区管委会、消防大队和水利局等部门,对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几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安全培训工作作为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作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第2篇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成功的保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督促各部门及生产一线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培训主要由省安监局、长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队等单位的专家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质量安全部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半,共有39名员工参加,基本实现了停泊待工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船长培训率达到98%。

二、培训内容实在,形式多样,突出结合安全意识、安全风险及施工实际,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突出了海上施工相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训知识手册等书籍作为补充教材,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人力资源部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并对考试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学员给予了物质奖励。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四、深入调查,收集意见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及时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安全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见附件)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参加安全培训人员包括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注册安全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依法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范围

第五条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取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和颁发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工作;承担中央在浙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下同)特定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人员及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承担三级、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高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除规定须二级资质培训机构培训以外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

取得四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除规定须二、三级资质培训机构培训以外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管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课时等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制订的培训考核大纲进行,培训前,各类培训机构应填写《浙*安全生产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培训计划上报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教材由国家总局和省局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编写,各类培训机构统一使用省局认定的培训教材。

省局对各级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年对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年度工作考核,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一次评估检查。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或省局组织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师资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教。

师资采取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管理、择优使用。

第九条省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在浙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企业高级注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及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生产经营单位(除高危行业外,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居委会或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属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除高危行业外,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级注册安全主任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工作。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第十条省局组织、指导和监督高危行业中煤矿、非煤矿矿山年开采规模在5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山企业或开采规模在5万吨及以上的地下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掘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颁发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条上款以外高危行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各类人员,报名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后,培训报到时上交安全培训机构。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察员的考核标准,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单位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局规定组织实施。

除上述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局制定。

第十六条考核工作按照第九、十条培训职能,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

第五章安全培训发证

第十八条按照“谁考核,谁发证”的原则,分别由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证书:安全生产监察员发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发浙*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证;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含IC卡);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发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上岗证;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师资发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师资资格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发浙*企业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其他人员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条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均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换证培训申请,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换证手续。

各类培训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一条各类证书由省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定。证书的编号按《浙*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编号办法》(见附件)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半年将辖区内培训考核发证情况,报省局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20*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我镇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以镇(20*)7号文件《关于调整朱保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的形式,明确了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镇安监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区、村主任对本辖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并以镇(20*)8号文件《朱保镇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镇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镇安监组织网络。镇政府成立了安监办公室,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3个村也相应建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企业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3份,各村与企业签订《20*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1126份。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收缴情况: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我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实行村、镇各级收缴、分级管理,各工作区、村向所辖区域内企业收取1000-3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重点安全单位由镇政府直接收取,镇政府向各工作区、村收取5000-20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并以镇(20*)8号文件进行了明确规定。镇政府收缴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0万余元,并向区政府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3万元。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

6月份,全镇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8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在镇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瑁

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悬挂过街帘、宣传标语数十幅,散发《关于明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材料2600余份。

同时,按照市、区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镇组织全镇内1家砖厂和4家加油站、3家甲醛厂经营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全面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10月份,我镇配合区经贸局举办兰山区第一期锅炉操作人员节能技术培训班,共有125名司炉工经培训考核后,取得了操作上岗证。

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根据各级安全生产

工作会议精神,全镇各级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春、夏、秋、冬季四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建安企业、用电安全、学校安全及食品卫生十个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5月8日全区维护稳定“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我镇组织镇直安全生产责任部门、镇机关干部和各村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每个企业,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了各类企业1126个,锅炉626台,特种设备65台,中小学校10所,食品经营站(点)19处。

6月19日,面对汛期来临之际,我镇组织人员对全镇内供电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改,针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三夏”及汛期生产安全。

7月份,根据区政府[20*]46号文件《关于对全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全镇内1家砖厂和2处采石场进行了专项治理。

在气瓶专项整治中,我镇严厉打击了所辖范围内的无证非法经营的气瓶充装单位(点),包括外来的无固定场所利用桶、罐、称、车辆等工具倒罐的临时性、流动性站点,对团卜屯液化气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治理,在未完全取得合法手续前严禁经营。

为贯彻落实12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精神,我镇深入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镇政府(20*)25号文件《朱保镇秋冬季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形式,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措施,对全镇内所有企业开展了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各驻村包点干部深入到每个村、每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现已检查企业151家,检查锅炉138台,叉车34台,整改事故隐患7处,取缔一处非法采石场。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整改情况:

我镇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低,给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历年来,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各项安全工作有专人抓,今年以来,全镇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仍有各别企业业主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进行整治,将政府的安监通知和各项工作安排置若罔闻,无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金峰加油站、团卜屯液化气站。我镇曾多次对其进行整治,但其拒不整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手续,继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镇政府分别于20*年6月24日和9月4日将以上情况报送有关职能部门。

七、下一步的

工作打算:

1、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企业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就是效益。

2、加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各企业的法律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培训范文第5篇

经研究,定于**年9月27日至28日,在*南宁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研究深化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参观交流安全培训工作新方法、新经验,总结“杭州会议”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处室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培训部门负责人;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及部分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27日至28日(26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西园饭店(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