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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培训方案

声乐培训方案

声乐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文章就边疆地区高校民族声乐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声乐训练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结合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对民族声乐人才培养观和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教学规律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索。

一、整体的教学理念

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声技术的基础训练始终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之中。声乐作品演唱的练习同发声技术的训练,始终是密不可分、相依相随的,这在当今的高校音乐教育中是普遍现象。

在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指导者首先应把握一个宏观的、综合的声乐培养理念,那就是:歌唱意识的培养,歌唱腔体的训练,科学通道的建立,咬字、吐字的练习,是需要在放松、自然的状态下进行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解决发声技术上哪一环节的问题,比如,胸腔、口腔和头腔、喉头、声带和嘴巴的放松、打开等,都是在指导者的引导、启发下进行的。学习者凭借当时的理解,再通过完成发声技术训练,从中领悟到某些“感觉”,随后经过去粗取精,反复做同一条练习,去捕捉当时认为是正确的“感觉”,同时牢牢记住那种“感觉”,然后把那种“感觉”用于声乐作品练习的演唱之中。这里说的实际上是声乐人才培养当中,训练内容中的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过程。但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任何一个知识点的学习和练习,任何一个问题的真正解决都不可能是单一的,这些都是知识的相互作用,发声器官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结果。声乐的学习,特别是在发声技术的训练中,一个知识点的把握或完成好一条发声技术的练习,无论是站在学习者领悟的角度,还是站在指导者评判的角度,都应该从多角度用综合的、发展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样发声技术的训练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声乐的学习过程中,特别是在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中,真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

二、练习作品选择与训练过程中的评价

在声乐的基础训练中,始终应该用综合的、科学的和发展的观点,视学习者情况,考虑先从哪一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训练,技术上应先解决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给学习者选择适合其程度的发声练习和歌曲作品来进行练习,这在训练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把握的标准,并不能仅依据学习者声乐学习时间的长短,也不能只参照很多声乐教材中既定的、依照学校教育中学制的高低年级所指定的相应程度的参考曲目为依据。这些做法无论是对于发声训练的专业要求,还是对于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都是不够科学的,有时甚至是有冲突的。给学习者选择哪一方面的练习曲,选择什么样程度的歌曲作为练习曲,要着重考虑学习者的天资、专业修养和专业素质,歌曲练习同时还应兼顾学习者的文化修养。诸如学习者当时所能达到的音域范围,所能把握的音准、节奏程度以及学习者当时的歌唱能力等。这些因素无论是在发声技术训练中,还是在演唱歌曲练习中,都将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领悟和完成的质量。一般来说,选择适合学习者程度的练声曲,首先要使学习者容易理解,其次在完成发声练习时无太多的技术负担,这样就容易在完成发声练习的过程中,领悟到所需要的那种“感觉”,再经过几次反复练习,也容易记住那种“感觉”。如果选择的歌曲技术上也是如此,文学程度上也适中,学习者就很容易把在发声训练中获得的“感觉”运用到歌唱练习当中。反之,是很难获得这种效果的。如果选择的练声曲难度过大,学习者在技术上完成不了,就很难领悟某种“感觉”,即使有了那种“感觉”,多数也是模糊不清的,也就很难把那种“感觉”记住。而且,在声乐训练中,如果让学习者在发声练习和歌曲演唱中,去完成在技术上胜任不了的练声曲和歌曲,是会出现很多问题的。目前部分艺术院校,在声乐的训练、声乐人才的培养方面,除了宏观上依据年级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外,对某一位学生的具体指导和培养方案,还是交给指导教师去独立完成。实际上,对声乐学习者个体而言,其训练方法、培养方案基本上完全由声乐指导者一个人掌控。这就要求每位声乐指导教师,不但要具备声乐教员的专业素质,还必须把握声乐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方法。在这一方面任何一位声乐指导者,在走上声乐讲台之前,都必须具备在声乐人才培养中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实际上,声乐艺术发展到今天,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在很多专业艺术院校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基本上还是空白。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员,当走上声乐讲台之前,就应该补上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并具备这样的能力。而且,声乐教员给学习者选择练声曲和歌曲时,还要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今我国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和音乐教育声乐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经过助教阶段的学习锻炼环节,在老教师的带领下,补上指导声乐训练,学会怎样入手,怎样根据学习者的实际对每一位学习者制订培养方案。训练中,怎样看待出现的问题,哪些问题须及时解决和怎样解决。如果对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在声乐指导中,对于学习者出现的问题就会束手无策,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这样既不利于声乐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声乐教育者自身的成长。三、声乐教育中几种现象的思考

一些刚接触声乐指导工作的初教者,他们在声乐人才的训练过程中,往往忽视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传统上把声乐指导形象地比喻为“师傅带徒弟”,在现行的学校教育中,艺术院校按其《声乐课》技能、知识的传授方式,声乐教学中人才培养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声乐课设置为个别课的形式来实施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课的教学中,要注重实施因材施教。在声乐教学中,不应只注意完成“班级”式的教学任务,因为这样往往会导致忽视和缺乏对各个学习者做出综合的、科学的和长远的培养方案,在指导学习者完成发声技术训练,引导启发他们分析、处理演唱作品时,就常常出现违背声乐教学和声乐人才培养规律的情况。我们认为,新老知识的学习、新旧技巧练习的完成,如果教师单一追求当时的课堂效果,而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很好地把握课堂效果学习与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不能从单一的课堂效果预见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不可能胜任声乐指导工作的。

声乐教学中,有一部分指导者,特别是初教者,不同程度地给学习者选择的发声练习和歌曲练习作品难度过大,在给学习者解决某一问题,或者对某个学习者某节课的评价等方面,违背声乐学习的客观规律,常常要求过高,过分注重当时的效果,很难做到用科学的、综合的、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而不能处理好学习者个体的培养方案,不能综观学习者个体的声乐培养过程同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能从方向上把握培养目标的分步实施,而过分注重培养过程中个体、枝节的完美。

四、声乐训练中主、客体作用的思考

声乐教学中,有些指导者不太注意对学习者的评价,往往简单地采用是或不是、对或不对来表述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实际上,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定性和规律,在声乐学习中确实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实践上,在声乐学习中,指导者的表述、见解和学习者的理解领悟都不能脱离声乐学习和声乐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约束和限制。作为指导者,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在声乐教学中,指导者能给学习者的只有启发和引导,我们对学习者在技术训练和他们演唱作品的过程中的评价,不但应始终注意站在启发和引导的立场上阐明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还应该注意启发、引导时的用语,不能咄咄逼人,能指明方向帮助学习者去理解、去领悟即可。一般来说,在声乐训练中,我们不宜提倡用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语言来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做出评价。在这里,由于声乐学习自身规律的特殊性,任何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往往都是不够准确的。如果我们硬要把一个很抽象的、理性的、科学的思考得出的观点,表述清楚、准确、肯定,其效果不一定是好的。另外,在声乐人才的培养中,就天资方面来说,如果学习者自身不拥有,我们是无法给予他们的。就学习过程来看,无论我们怎么启迪、怎么样引导,他们理解不到、领悟不到的,我们也是给不了他们的。

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在给学习者的在每一时段选择的练声曲和练习作品,一定要根据学习的实际量体裁衣。在整个训练过程中,练习曲对自己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发挥的作用有多大,都不能太过分苛求。声乐训练中,对学习者技术训练和作品演唱的要求要纳入整个培养过程中统筹考虑,把对他们总体的要求,对训练效果的要求,应按照声乐人才培养、成长的客观规律,将其分散到训练的各时段,甚至是每次训练中分步完成,逐步达到要求。即声乐技术训练中各时段、各环节的质量要求,要始终贯穿于整个声乐学习过程的宏观安排之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声乐训练中,指导者不应只是注意每次训练的效果,对学习者提出什么要求,对学习效果的评定都应该是从宏观入手、综合考虑、从长计议,绝不能单一地强调每一次训练的效果。声乐训练中,指导者对每一个学习者不但应能从宏观上、科学性上把握方向,还要能从每次训练中看清楚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否正确,从而提出适当的要求加以引导。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声乐技术训练中,学习者的理解、领悟是受自身天资条件限制的。而且,无论是在学习的哪一时段,解决哪一环节的问题,完成的质量同样受到学习者综合素养的限制,特别会受到学习者歌唱意识、科学歌唱通道的建立、歌唱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它们始终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学习者在发声技术训练和声乐作品演唱时能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声乐学习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综合的、长远的过程。声乐指导、声乐学习具有其他学科学习的共性,但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殊性。

可见,民族声乐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声乐训练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发声技术训练,还是作品的演唱,始终应考虑指导理念、作品选择、技术难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评价标准的因素,怎么要求,标准怎么把握。这些问题,不但是声乐训练、声乐人才培养的首要问题,也是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无论是学习的哪一时段,是完成发声训练,还是演唱作品,指导理念不同,标准把握的不同,要求自然不同,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各个学科都具有的共同属性。而在声乐的学习中,即使对同一个学习者,完成同一条发声技术训练和演唱同一首歌曲,在不同的学习时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声乐人才培养循序渐近规律的必然要求,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来看,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取决于声乐技术训练过程中指导者的科学的理念、合理的方法、适度的标准和要求。

注:本论文为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边疆民族地区声乐教育与师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云教研[2007]11号)

参考文献:

[1]周晓燕.声乐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声乐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族声乐人才培养观教学规律

一、整体的教学理念

民族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发声技术的基础训练始终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之中。声乐作品演唱的练习同发声技术的训练,始终是密不可分、相依相随的,这在当今的高校音乐教育中是普遍现象。

在声乐基础训练阶段,指导者首先应把握一个宏观的、综合的声乐培养理念,那就是:歌唱意识的培养,歌唱腔体的训练,科学通道的建立,咬字、吐字的练习,是需要在放松、自然的状态下进行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解决发声技术上哪一环节的问题,比如,胸腔、口腔和头腔、喉头、声带和嘴巴的放松、打开等,都是在指导者的引导、启发下进行的。学习者凭借当时的理解,再通过完成发声技术训练,从中领悟到某些“感觉”,随后经过去粗取精,反复做同一条练习,去捕捉当时认为是正确的“感觉”,同时牢牢记住那种“感觉”,然后把那种“感觉”用于声乐作品练习的演唱之中。这里说的实际上是声乐人才培养当中,训练内容中的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过程。但要注意的是,事实上任何一个知识点的学习和练习,任何一个问题的真正解决都不可能是单一的,这些都是知识的相互作用,发声器官的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结果。声乐的学习,特别是在发声技术的训练中,一个知识点的把握或完成好一条发声技术的练习,无论是站在学习者领悟的角度,还是站在指导者评判的角度,都应该从多角度用综合的、发展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处理,这样发声技术的训练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在声乐的学习过程中,特别是在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中,真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

二、练习作品选择与训练过程中的评价

在声乐的基础训练中,始终应该用综合的、科学的和发展的观点,视学习者情况,考虑先从哪一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训练,技术上应先解决什么问题,这样才能给学习者选择适合其程度的发声练习和歌曲作品来进行练习,这在训练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把握的标准,并不能仅依据学习者声乐学习时间的长短,也不能只参照很多声乐教材中既定的、依照学校教育中学制的高低年级所指定的相应程度的参考曲目为依据。这些做法无论是对于发声训练的专业要求,还是对于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都是不够科学的,有时甚至是有冲突的。给学习者选择哪一方面的练习曲,选择什么样程度的歌曲作为练习曲,要着重考虑学习者的天资、专业修养和专业素质,歌曲练习同时还应兼顾学习者的文化修养。诸如学习者当时所能达到的音域范围,所能把握的音准、节奏程度以及学习者当时的歌唱能力等。这些因素无论是在发声技术训练中,还是在演唱歌曲练习中,都将直接影响着学习者的领悟和完成的质量。一般来说,选择适合学习者程度的练声曲,首先要使学习者容易理解,其次在完成发声练习时无太多的技术负担,这样就容易在完成发声练习的过程中,领悟到所需要的那种“感觉”,再经过几次反复练习,也容易记住那种“感觉”。如果选择的歌曲技术上也是如此,文学程度上也适中,学习者就很容易把在发声训练中获得的“感觉”运用到歌唱练习当中。反之,是很难获得这种效果的。如果选择的练声曲难度过大,学习者在技术上完成不了,就很难领悟某种“感觉”,即使有了那种“感觉”,多数也是模糊不清的,也就很难把那种“感觉”记住。而且,在声乐训练中,如果让学习者在发声练习和歌曲演唱中,去完成在技术上胜任不了的练声曲和歌曲,是会出现很多问题的。目前部分艺术院校,在声乐的训练、声乐人才的培养方面,除了宏观上依据年级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外,对某一位学生的具体指导和培养方案,还是交给指导教师去独立完成。实际上,对声乐学习者个体而言,其训练方法、培养方案基本上完全由声乐指导者一个人掌控。这就要求每位声乐指导教师,不但要具备声乐教员的专业素质,还必须把握声乐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方法。在这一方面任何一位声乐指导者,在走上声乐讲台之前,都必须具备在声乐人才培养中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实际上,声乐艺术发展到今天,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在很多专业艺术院校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基本上还是空白。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员,当走上声乐讲台之前,就应该补上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并具备这样的能力。而且,声乐教员给学习者选择练声曲和歌曲时,还要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今我国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和音乐教育声乐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经过助教阶段的学习锻炼环节,在老教师的带领下,补上指导声乐训练,学会怎样入手,怎样根据学习者的实际对每一位学习者制订培养方案。训练中,怎样看待出现的问题,哪些问题须及时解决和怎样解决。如果对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在声乐指导中,对于学习者出现的问题就会束手无策,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局面。这样既不利于声乐人才的成长,也不利于声乐教育者自身的成长。

三、声乐教育中几种现象的思考

一些刚接触声乐指导工作的初教者,他们在声乐人才的训练过程中,往往忽视声乐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传统上把声乐指导形象地比喻为“师傅带徒弟”,在现行的学校教育中,艺术院校按其《声乐课》技能、知识的传授方式,声乐教学中人才培养规律的客观要求,把声乐课设置为个别课的形式来实施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声乐课的教学中,要注重实施因材施教。在声乐教学中,不应只注意完成“班级”式的教学任务,因为这样往往会导致忽视和缺乏对各个学习者做出综合的、科学的和长远的培养方案,在指导学习者完成发声技术训练,引导启发他们分析、处理演唱作品时,就常常出现违背声乐教学和声乐人才培养规律的情况。我们认为,新老知识的学习、新旧技巧练习的完成,如果教师单一追求当时的课堂效果,而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很好地把握课堂效果学习与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不能从单一的课堂效果预见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不可能胜任声乐指导工作的。

声乐教学中,有一部分指导者,特别是初教者,不同程度地给学习者选择的发声练习和歌曲练习作品难度过大,在给学习者解决某一问题,或者对某个学习者某节课的评价等方面,违背声乐学习的客观规律,常常要求过高,过分注重当时的效果,很难做到用科学的、综合的、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而不能处理好学习者个体的培养方案,不能综观学习者个体的声乐培养过程同培养目标之间的距离。很多时候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能从方向上把握培养目标的分步实施,而过分注重培养过程中个体、枝节的完美。

四、声乐训练中主、客体作用的思考

声乐教学中,有些指导者不太注意对学习者的评价,往往简单地采用是或不是、对或不对来表述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实际上,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定性和规律,在声乐学习中确实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实践上,在声乐学习中,指导者的表述、见解和学习者的理解领悟都不能脱离声乐学习和声乐人才培养客观规律的约束和限制。作为指导者,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在声乐教学中,指导者能给学习者的只有启发和引导,我们对学习者在技术训练和他们演唱作品的过程中的评价,不但应始终注意站在启发和引导的立场上阐明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还应该注意启发、引导时的用语,不能咄咄逼人,能指明方向帮助学习者去理解、去领悟即可。一般来说,在声乐训练中,我们不宜提倡用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语言来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做出评价。在这里,由于声乐学习自身规律的特殊性,任何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往往都是不够准确的。如果我们硬要把一个很抽象的、理性的、科学的思考得出的观点,表述清楚、准确、肯定,其效果不一定是好的。另外,在声乐人才的培养中,就天资方面来说,如果学习者自身不拥有,我们是无法给予他们的。就学习过程来看,无论我们怎么启迪、怎么样引导,他们理解不到、领悟不到的,我们也是给不了他们的。

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在给学习者的在每一时段选择的练声曲和练习作品,一定要根据学习的实际量体裁衣。在整个训练过程中,练习曲对自己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发挥的作用有多大,都不能太过分苛求。声乐训练中,对学习者技术训练和作品演唱的要求要纳入整个培养过程中统筹考虑,把对他们总体的要求,对训练效果的要求,应按照声乐人才培养、成长的客观规律,将其分散到训练的各时段,甚至是每次训练中分步完成,逐步达到要求。即声乐技术训练中各时段、各环节的质量要求,要始终贯穿于整个声乐学习过程的宏观安排之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声乐训练中,指导者不应只是注意每次训练的效果,对学习者提出什么要求,对学习效果的评定都应该是从宏观入手、综合考虑、从长计议,绝不能单一地强调每一次训练的效果。声乐训练中,指导者对每一个学习者不但应能从宏观上、科学性上把握方向,还要能从每次训练中看清楚学习者领悟的方向是否正确,从而提出适当的要求加以引导。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声乐技术训练中,学习者的理解、领悟是受自身天资条件限制的。而且,无论是在学习的哪一时段,解决哪一环节的问题,完成的质量同样受到学习者综合素养的限制,特别会受到学习者歌唱意识、科学歌唱通道的建立、歌唱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它们始终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学习者在发声技术训练和声乐作品演唱时能达到的效果。可以说,声乐学习的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综合的、长远的过程。声乐指导、声乐学习具有其他学科学习的共性,但声乐学习有其学科自身的特殊性。

可见,民族声乐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声乐训练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发声技术训练,还是作品的演唱,始终应考虑指导理念、作品选择、技术难度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评价标准的因素,怎么要求,标准怎么把握。这些问题,不但是声乐训练、声乐人才培养的首要问题,也是贯彻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基本问题。在声乐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无论是学习的哪一时段,是完成发声训练,还是演唱作品,指导理念不同,标准把握的不同,要求自然不同,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各个学科都具有的共同属性。而在声乐的学习中,即使对同一个学习者,完成同一条发声技术训练和演唱同一首歌曲,在不同的学习时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其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实际上,这就是声乐人才培养循序渐近规律的必然要求,从整个声乐人才培养过程中来看,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取决于声乐技术训练过程中指导者的科学的理念、合理的方法、适度的标准和要求。

参考文献:

[1]周晓燕.声乐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声乐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钢琴即兴弹唱 课程整合

21世纪,针对高等院校音乐教育改革的呼声愈来愈强烈。高等学校各专业课程设置上存在着分科过细的现象,导致培养的人才与社会实践的需求严重脱节,在此背景下,高校的课程建设与改革为大众所关注。

一、课程整合是高等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趋势

课程整合是针对教育领域中各学科课程存在的割裂和对立问题,通过多种学科的知识互动、综合能力培养,促进师生合作,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课程发展。[1]

审视当前高等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多数学生踏上工作岗位后,在教学中能唱不能弹、能弹不会唱,会五线谱正谱伴奏而不会简谱即兴配弹,或只会弹奏教师教授过的歌曲等现象比较普遍。广大教育者多将上述原因归结为重视不够、课时量不足,从而引发将钢琴即兴弹唱独立成一门课程的强烈呼声。

其实,多数高等院校在现行的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方案中已经分设了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这三门课程。无论是从课程设置还是学时分配都投入颇多,对此,我们不禁要反思:钢琴即兴弹唱到底是何种技能?是只要会弹自然就会弹唱,是侧重唱还是侧重弹,还是需要弹唱并举?如果需要的是即兴弹和唱结合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完全可以在声乐、钢琴和音乐理论学习中协同培养并结合实践训练完成,也就没有必要增设一门新的课程。

教育部2006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中已经明确指出,培养学生具备自弹自唱能力是声乐与钢琴课共同的课程目标之一。[2]因此,不仅不应该从现在普遍开设的“即兴伴奏与弹唱”中将“弹唱”分离出为独立的课程,而是需要将现行的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内容有机整合到钢琴课和声乐课中。

音乐学科的课程整合可以理解为将音乐教学中已设置的相通和相互关联一些课程,根据当前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进行重组,发挥学科课程间的合纵连横作用,以利于学习者有效理解吸收转化为综合性能力。课程整合的方式在《课程纲要》明显地予以贯彻,例如《课程纲要》的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就是由原来的“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合并而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课程是将“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和“复调音乐基础”这三门课程合并为一体的。[3]除了合并的方式之外《课程纲要》中还体现了“整”的方式,例如在《(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里将注重和突出“为歌曲配弹伴奏能力的培养”调整进入钢琴的课程目标,明确通过钢琴教学使学生“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4]因此,可以看出“课程改革”并不是一味地增加课程,而是有“整”有“合”,通过课程整合达到课程之间协调与配合更科学地完成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因此,课程整合是当前高等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趋势。

二、课程整合是钢琴即兴弹唱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钢琴即兴弹唱是集合了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视唱练耳、乐理、和声等知识与能力为一体的综合技能。其包含的教学内容广、跨越学科多,借助“课程改革”通过对现行培养方案中设置过细的课程进行优化整合,有效地消除课程之间的隔阂,加强课程之间的联系。具体到钢琴即兴弹唱来说,建立以钢琴和声乐的教学为主体,构建融音乐理论学习与边弹边唱技能指导和训练为一体的综合型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策略。

(一)将即兴弹唱能力培养融入声乐课训练

高等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在于培养高水平的歌唱家,而是着眼于未来从业者的教唱能力、课外声乐活动的辅导能力。鉴于此,声乐课教学在演唱技能训练的同时,可以展开“弹唱结合”的教学模式。如在声乐课堂进行发声练习时,变革教师弹、学生练的习惯模式为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边弹边唱的练声方式,在声乐课中融入弹和唱之间配合和协调的训练,学生在此种练声过程中领会了有关移调与实践的转化,实现“弹”和“唱”有机结合,贯彻了音乐学科课间的整合思想。

(二)将钢琴即兴弹唱能力培养纳入钢琴教学中

多数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现行的课程方案,是将钢琴和钢琴即兴伴奏设置成两门独立的课程。在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钢琴)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就已经提出了钢琴课程的教学目标为培养学生能演奏中等程度的乐曲及伴奏曲、能胜任基础钢琴教学、能辅导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具体教学实施中要“与声乐教学相结合” 培养学生“具备自弹自唱的能力”。[5]相对于以前的标准来看,对学生钢琴演奏水平的要求根据实际有所降低,不再以演奏技巧高、难度大的钢琴作品为该课程主要目标,而且将伴奏能力和弹唱能力纳入钢琴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一,这也是为学生将来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能力的需要而做出的改革。

(三)有机地将钢琴即兴弹唱与视唱练耳、基础和声等基础理论课综合

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视唱练耳教学根据实际可以将乐理、和声、曲式、调性等理论课程同弹唱技能训练相结合。视唱练耳课教与学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在视唱旋律的同时弹出钢琴伴奏,横纵音响同时进行,将和声、视唱、听音、弹奏等融为一体,使视唱练耳也包含着训练学生综合能力的一门课程。对于习惯上归类为纯理论性课程的“基础和声”,其教学内容针对学生钢琴实践能力理论支撑的需要,也可做出适当的调整,在教学中增加键盘和声配置的内容与应用,鼓励学生课内外边唱旋律边弹奏和声序进,突破实际弹唱中的难点,达到实践与理论结合提高编配能力的目标。

结语

钢琴即兴弹唱是音乐专业中反映多学科交叉与相融的一项综合性技能,是一名合格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专业技能。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担负着培养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重任。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一方面,要求关注实践性、创新性,培养学生较为全面的能力;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时间将还给学生用于专业实践、科技创新和社团活动,使得本科教学阶段的课堂教学课时总量在逐步减少。教育部2012年新版的本科专业目录已颁布,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课程改革也会加大深化力度,而贯彻课程整合模式以形成学科课程教学合力的措施是解决当前课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课程整合[Z].http:///view/1995177.htm#3

声乐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师 声乐教学 演唱个性 教学能力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2(b)-0188-02

1 树立正确、科学的声音概念,逐步拓展音域

声乐教学是集技术性和艺术性相融合的一种特殊教学。声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培养正确、科学的声音概念,“声乐教学的科学性具体体现在给学生所讲授的声乐理论知识和歌唱发声原理是正确、科学的,在歌唱发声训练中所施教的呼吸、发声、共鸣、语言、艺术表现的方法。”[1]在声乐教学中,声乐教学的理论是基础,科学的发声方法是根本,只有建立正确、科学的声音概念,培养良好的歌唱习惯,使学生在未来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中能声情并茂的范唱,才能达到高师声乐教学的培养目的。

高师声乐教学是音乐教育专业重要的必修课程之一。在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的学生大多来自普通高中,考入大学之前没有接受过严格规范的训练(尤其是主修钢琴、器乐的学生,入校前仅唱了几首歌),许多学生对于什么是正确、科学的发声概念认识不清。面对如此起点的学生,第一,教师要重视声乐基础训练,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每一个学生在歌唱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从发声理论与歌唱实践两个方面给学生剖析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针对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方案,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第二,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逐步引导学生建立起科学的发声方法。在教学初期不适宜挑选音域较宽、篇幅较大的声乐作品,由于学生的歌唱能力有限,无法完成较大难度的歌唱技巧,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一些篇幅较小的中外艺术歌曲为主要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音域,切不可急于求成。第三,选择歌曲要多元化,打破唱法的局限。尽管有部分学生{主修钢琴、器乐、作曲}的声乐学习仅有两年时间,教师也应尽可能的给学生多接触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声乐作品,不能让学生局限在某个唱法里,只有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演唱水品,才能达到培养新型中小学音乐师资人才的目标。

笔者以为,这一环节的教学必须强调声乐的基础训练,主要是以打基础、改毛病为重点。在声乐训练的过程中,练声曲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初学者来说,教师应选择短小、简单易唱的练声曲进行教学。如:三度、五度音程的连音和跳音,采用“a、e、i、o、u”母音进行发声练习,逐步增至八度或以上音程的练习等。还可以针对学生存在的不同问题,增加“哼鸣练习、吹唇练习、气泡音练习、无声练习”等等,在教学中要求学生能基本做到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使喉咙自然打开,喉头逐渐稳定,初步完成中声区的基本功训练和初级程度声乐作品的演唱。学生通过本阶段的学习,初步解决在发声上所存在各种问题,进而建立起一种良好的歌唱状态,为后续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发展学生的演唱个性,更新教学内容

高师音乐教育以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为主要目的。声乐教学是为了培养具备声乐知识、演唱能力,在未来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中能声情并茂的范唱的新型音乐师资人才。近年来,随着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单一的“一对一”教学模式已逐渐发展为“一对一、一对二、小组课、集体课”等多种形式的声乐教学模式,弥补了由于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师资不足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声乐教学的整体水平。然而,笔者以为,高师声乐教学内容的陈旧,学生演唱个性的缺失,是我们必须要思考和探求的问题。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将我国中小学的音乐课程内容做了新的调整,这就要求高师声乐教学的内容不仅要传承,更要开拓和创新。笔者以为,首先要增加声乐基础理论课,内容涵盖:歌唱的发声基本原理等,还应包括童声歌唱的训练与方法、变声期歌唱的训练与方法等。另外,歌唱曲目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除了原有的教学曲目外,还可增加音乐剧、创作歌曲、地方戏曲等内容。不同省份、不同地区的高师院校可以把本地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声乐作品纳入教学,如广东地区的《落雨大》《月光光》等,以此引导学生通过演唱熟悉的广东音乐,激发学生的歌唱积极性和艺术想象力,同时也是对广东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承。

在声乐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各自的嗓音特点及歌唱能力,有目的选择一些音乐风格不同、题材类型各异的作品让他们演唱。这样,不但可以帮助学生积累较多的演唱曲目,而且能使学生的演唱个性得到充分发挥。沈湘教授常对学生说:“因为嗓音不一样,所以唱的声儿是一人一个样。不要拼命去模仿别人,要唱出自己的声音特点。艺术的规律就是这样,失去了个性,也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2]在高师声乐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嗓音特点,鼓励学生个性化处理歌曲,才能更好地发展学生的演唱个性。

在教学中如何发展学生的演唱个性呢?笔者以为:首先,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审美个性和演唱个性,根据他们各自不同的文化素养、嗓音条件等,选择一些风格、体裁各异的声乐作品让学生演唱,这样,不但可以帮助学生积累较多的演唱曲目,而且能使学生的演唱个性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同时,还应让学生懂得,只有将所学的歌唱发声技巧与演唱作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自己的歌唱真正走向成熟。

3 在教学过程中,要强化教学能力的培养

撰写教案的能力。教案是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为单位,对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等进行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与其他学科相比,由于声乐教学形式上的特殊性,所以教师也不太重视教案的撰写,导致声乐教学的随意性较大。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师声乐教学也逐步规范化、系统化。因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备课、撰写教案,选定相应的练声曲和演唱作品,以便为学生后续的学习做更科学、更合理的教学设计。

歌唱教学能力和伴奏能力。教学能力是教师进行高效教学的核心能力。高师声乐课堂教学的重点,是让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歌唱技能,作为一名声乐教师,在教学中要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出每一个学生在歌唱中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纠正其歌唱问题的教学方案,形成清晰的教学思路,逐步引导学生建立起正确的声音概念,为将来成为合格的音乐教师打好基础。

钢琴伴奏是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具有较强的即兴弹唱、视奏、移调能力是声乐教师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素质。就目前来看,学生普遍还存在钢琴伴奏能力较差的问题,为此,提高学生的钢琴伴奏能力,以适应今后教学、排练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歌唱能力和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歌唱能力是一个音乐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声乐课堂教学中最重要的环节,教师在课堂中“声情并茂、生动感人”的范唱,不仅给中小学生带来艺术的熏陶和享受,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歌唱的兴趣。

音乐活动是中小学第二课堂教学的延伸,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学生排练节目是音乐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音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是多方面。比如:组织校内、外的歌咏、器乐比赛,重大节日的排练和文艺表演等。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归根到底应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只有通过音乐实践活动才能得到更好地锻炼。

广博的知识及综合素养的能力。声乐教学是技术性和艺术性相融合的一种特殊教学,声乐是集音乐、诗歌和演唱技巧为一体的综合艺术。一个优秀的声乐教育者,仅有好的歌喉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及良好的艺术修养,因此,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完善声乐知识的架构,才能去影响学生。

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化教学手段已普及到各个教学机构,包括农村各中小学的课堂。现代化教学手段是指各种电化教育器材和教材,即:“幻灯机、投影仪、DVD机、计算机”等等搬入课堂,作为直观教具应用于各学科教学领域。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主干课程的声乐教学,也越来越离不开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特别是针对声乐基础理论课,在教学中集图文声像为一体,使抽象的声乐基础理论课程更加直观。同样,数字化多媒体技术的普及,也为我们的声乐课堂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手段不仅效果直观,还可以节省时间,更能调动学生演唱的积极性。因此,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是每一位教师必备的能力。

作为培养中小学师资为目标的高师声乐教育,需要的是“能教、能唱、能辅导”高素质的综合音乐人才。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教授学生演唱几首歌曲上,而是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地探索,才能培养出新世纪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

参考文献

声乐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声乐课程;必要性;内容;方法

一、开放性声乐教学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的课程设置基本延用传统的声乐表演专业设置, 尽管增设一些特色课,但根本无法适应中小学音乐师资基本素质的培养。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必须进行改革,改革传统的课程设置和传统的教学法,实施开放性教学,进行创新教育。我们提倡的开放性教学就是要求教师转变旧有观念,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依据社会与人的发展需要,去开发学生的声乐智慧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教学的开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学校教育实现发展的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而声乐教学在音乐教学中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从事声乐教学的工作者,通过多年来的教学经验和实践,我对声乐教学有着较多的了解和体会,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与现实的需要,原有的旧的教学模式逐渐制约和阻碍了声乐教学的发展,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指出现状并提出新的声乐教学方案实施开放性教学,构建新的声乐教学课程理念,以促进学生学习声乐的兴趣,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学生情商指数,进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充分实现音乐的美育功能,为国家输送合格的中小学教师是我国高师声乐课堂教学中共同面对又有待实现的共同课题。

二、开放性声乐教学的内容

针对声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声乐课堂开放式教学就是要开放教学内容、开放授课方式、开放师生关系、开放教学环境、开放考评制度等。(1)新课标要求中小学学生不但要加强声乐演唱的技能训练,还要学好声乐理论基础知识和声乐教学方法。学生不但要唱得好,教得好、还要懂得多。(2)音乐专业的声乐教学是漫长的过程,学生要熟练地掌握正确的声乐演唱技能和方法,并以其支持各种风格的声乐作品演唱,那么怎样采用切实可行而有效的学习方法也是研究的内容。(3)专业声乐教学正处在急剧变革和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也日益深刻地影响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 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日益突出。在这种状况下,培养专业音乐人才,怎样提高教师声乐教学观也成为必须研究的内容。(4)如何不断完善高师声乐课堂教学的硬件条件,以及完善考评制度,探索专业声乐教学教育的规律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内容。

三、开放性声乐教学的方法

(一)声乐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施。改变原有课程体系,强化各种演唱技巧及声乐基础理论学习。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内容改革,加强声乐教材的选编工作;加入声乐教学法的课程内容;加入声乐理论的课程内容;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舞台演出实践活动;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的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教师声乐技能大赛;在确立声乐学习目标前抓住发声训练与作品演唱,抓住声乐理论、声乐教学法,以及舞台表演、教学实习等环节,立案备课,有的放矢地实施教学。

(二)改变教师的声乐教学观念。树立“以人为本”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与学习积极性,培养具备新理念、新技术、新方式的新型音乐教师。提倡教师从促进声乐教学出发,打破以往单纯的教师与学生是传授与接受知识关系的旧格局,采用整合式的综合性教学方式,在声乐教研教学上精心规划设计,挖掘这一特殊职业的价值潜力。

(三)改变学生学习方法。学生必须改变传统的被动式学习的方法,多采用研究性的学习方法。提倡教师在声乐课堂上多为学生设计研究性课题,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他们的探究和创新意识。在研究性学习方法基础上,培养学生掌握现代音乐教育的理念,做好选择声乐学习所需耐性、勤奋刻苦的心理准备,辩证地认知掌握发声方法的点滴进步;了解教师要求的声乐学习的阶段目标、方法及教学内容,自觉提高创新思维素质,从而真正改变学生的学习现状,达到培养学生具备研究性学习能力的目的。

(四)完善高校专业声乐考评制度和教学条件。考试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高师声乐课应制定可比性和可评性演唱考试标准,建立可行的多元化的学生声乐学习档案,增加具有师范特点的考试内容和形式,采取“主考负责制”评分办法及多元化评价的成绩反馈等措施,构建符合高师特点的声乐课学生成绩多元化评价制度。

(五)重视加强声乐教育的科学研究,不断探索专业声乐教学教育的规律。同时,不断加大高师声乐师资队伍的培训与建设,聘请国内外教学专家学者到校讲学及座谈,引进来走出去,内引外联,不断提高声乐学科的教学水平。声乐教师要努力学习、钻研,不断探索和积累,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声乐教学能力。第一,声乐教师必须具有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和相关的科学知识。第二,声乐教师要有总的正确的歌唱艺术观念,掌握正确的唱法。只有老师明白了,学生才可能明白,如果教师本人都没有搞懂正确的唱法,教学时难免陷入“盲人骑瞎马”的境地。第三,要有个好耳朵。声乐教学这门艺术主要通过听觉来进行,声乐中的绝大多数问题,只能说一个梗概和一般原则,更具体的就要靠听觉去把关了。第四,声乐教师必须具有因材施教的能力。每一位声乐学生在声乐学习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歌唱发声技巧和歌唱艺术表现上的问题,声乐教学实质上就是师生合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动用有效的训练手段逐步解决问题的过程。第五,声乐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舞台演唱能力和一定的钢琴伴奏能力。一位具有较高的舞台演唱能力的声乐教师必定同时具有很好的范唱能力,而好的范唱不仅是激发学生兴趣最有力的手段,还能使教师从生硬的、喋喋不休的理论讲解中解放出来。较强的钢琴伴奏能力,也是上好声乐课不可或缺的。好的歌曲伴奏可以使学生从教师那里得到对作品情绪的提示、意境的烘托与情感的交流融合,使学生更好地进入作品,投入到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中去,完美地表达作品。

参考文献:

[1]金铁霖.《漫谈民族声乐教学》

[2]林立君.《声乐教学艺术论》,福建教育出版社

[3]黄友葵.《声乐教学艺术》,华乐出版社

[3]赵震民.《声乐理论与教学》,上海音乐出版社

[4]高等师范院校声乐教学大纲(草案)》,教育部制订,l981

年3月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