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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1篇

一、目的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涟水县所有农机行业生产销售企业。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企业发展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机制。

二、企业职责

1、农机生产企业法人各、经销商各、合作社理事长负责本方案的监督执行,协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2、建立健全各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与其岗位相匹配。

3、农机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经销商和农机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留有记录

4、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农机经销企业和农机合作社要配齐安全生产设备,主要设施,如灭火器要及时更换、更新。

5、明确规定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执行程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体系,编制程序文件。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生产企业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排查和治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生产维修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和演练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2、安全生产制度和生产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修订。

四、培训制度

1、农机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书;农机维修网点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机行业修理资格证书;农机合作社的农机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

2、农机各企业负责人、农用机具驾驶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安全培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标准化要求。

五、作业安全

1、对烘干中心作业时,要检查人员上下是否安规定走安全通道;

2、对报废农机具拆解是否安规定流程操作,减少事故发生。

3、对田间现场农机作业的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六、职业危害防治与劳动保护

生产企业要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农机合作社组织对驾驶人员每年夏秋两季进行健康检查。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1、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整改的有效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四到位”,建立动员鼓励农机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和清除事故隐患制度。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2篇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是“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得以确立并丰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全国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加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先后实施,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地方相关法规共同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农业部和各地相继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基本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现重大突破,若干涉及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建设规划启动实施,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陆续出台财政专项、作业补贴、基本建设投资、税费减免、信贷优惠、政策性保险、农机设施农用地管理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超过1105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受益农户达906万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装备总量较“十五”末有大幅增长,提前实现规划目标。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获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2.9%、33.1%和15.8%,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年均增长70.5%;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比例从1∶11提高到1∶4.6。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装备稳步发展。

(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新跨越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3%,较“十五”末提高16.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远高于“十五”期间年均0.7个百分点的增速。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水稻机械种植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20.9%和64.5%,较“十五”末分别提高13.7和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7和6.2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5.8%,较“十五”末提高22.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5个百分点,进入提速发展阶段。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极大增强。

(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瓶颈”环节技术与集成问题得到解决。大马力拖拉机研发取得明显进展;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装备基本成熟;油菜收获、甘蔗收获、牧草收获、节水灌溉等作业机具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县。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育插秧、玉米收获、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显著扩大,技术集成度逐年提高。设施农业面积大幅度增长。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技能不断提高。以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生产企业为支撑的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农机鉴定检测、质量投诉监督、标准化等质量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平安农机”顺利开展,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机社会化服务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服务能力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拥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7.2万个,组织化水平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总收入达到3665亿元,较“十五”末的2273亿元增长61.2%,年均增长1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达到2.2万个,入社人数达43.3万人。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渐形成。订单合同作业、承包租赁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等跨区作业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加大宏观引导力度,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高耗能、高排放、安全不达标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更加注重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机手素质,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加注重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更加注重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构建综合配套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切实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全方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任务有:

(一)全面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要重点提升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及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机械保有量;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在小麦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的基础上,继续集中力量提升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棉花育苗移栽和收获、油菜播种和收获、甘蔗和甜菜收获及主要农作物产后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并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以生产种类丰富、生产手段改善、生产过程规范、生产供应均衡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推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发展。

(二)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

建立农机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整合农业机械化科研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加大小型园艺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蔬菜、水果、茶叶等劳动密集型园艺产业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精量播种、播种后镇压、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清洁环保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全面挖掘农业机械化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潜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培育和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提高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切实加强农机作业、维修、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机操作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对先进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四)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主体,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技术指导,进一步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带动高性能机械、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品牌,支持引导开展跨区作业等产前、产中、产后农机社会化服务,发挥农业生产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农机维修业,规范农机维修点发展,支持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合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维修技术。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基层 农机监理 工作 责任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215-02

1 抓住“基层”二字,落实农机安全责任

1.1 基层农机监理单位要制定不同性质的责任书,与单位农机监理人员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平安农机创建目标责任书》,与单位副职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形成了“农机监理主抓,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配合,农机手参与”的长效机制。

1.2 开展接地气的各种形式安全宣传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变拖专项整治活动

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使用知识,解答农机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在警示教育周活动中,与农机手零距离、面对面的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并通过具体事故案例提高农机手遵守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抓住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要深入田间路头、农家场院和集贸市场等可能存在农机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未检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中,要和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道路安全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方案》文件,与交警大队配合进行安全检查,作为长效机制,每个月定期检查3至5天。

2 抓住源头,规范业务

2.1 严把注册登记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和产品合格证等做到认真仔细核对,凡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不予注册登记。坚决杜绝旧机拼装、组装、随意改装的农业机械入户。严格执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禁异地入户。

2.2 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驾驶员培训时必须学满规定的课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坚决按法定程序进行补考,认真落实“双人监考,双人签字”的规定,杜绝“人情证”。

2.3 严把C车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验关。做到不见车、不见人不予年检,且年检时车证、人证相符。

2.4 严把机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关。档案管理员每办结一份及时归档,发现有不规范的地方立即退回补齐。在档案管理上 切实要做到专人、专室、专柜、专袋,查阅起来非常方便。

3 认真抓好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经营大户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3.1 基层农机监理站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空闲时间逐一对大型作业机械进行挂牌、年检、办证。

3.2 集中时间积极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通过向合作社成员以及驾驶、操作员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安全宣传影片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3.3 协助各合作社建立完善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制成版面悬挂上墙,并且严格遵照执行。

3.4 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机库(棚)、维修站点、田间、场院、设施装备等场所,进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3.5 加强农机作业机械的服务工作。一方面组织合作社维修人员成立维修服务队,积极开展自助、互助维修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作业地块、认真调度作业机械,帮助农机合作组织开展农机作业。

4 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4.1 加强领导,争取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变拖进行整治的实施方案》,要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法制培训,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了乡镇政府工作考核之中,从而调动乡镇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促进“三率”水平的提高。

4.2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及广大农民的农机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采取赶大集、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发放明白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形式,进行农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广大农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4.3 与农技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紧密配合。对推广补贴的机具,符合要求的必须办理注册登记、驾驶证的考试。与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申报工作相结合。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年检、农机驾驶证持有数量必须达标,方可申报。

5 强化农机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全面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及整体素质,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培训:

5.1 与基层农机校驾驶培训相结合。利用农机校培训驾驶员的机会,给他们上好农机安全知识这一课,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5.2 与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相结合。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时,让新购机农民积极参与农机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5.3 与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配合。在春耕、午收、秋种前,对农机手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农业机械操作安全知识》、《农机在转移中的注意事项》、《农业机械在作业环境中的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学法用法,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机发展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中心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到业务工作计划中,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增强普法效果,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二)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对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农机购置补贴、招标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特别重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会监督。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广大农机户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补贴等,进行决策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进行科学论证及定期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决策水平。

(三)坚持学法用法。每年制定法治教育学习计划及活动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通过班子成员领学、机关干部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等,将法治学习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真抓、真学、真懂。今年重点学习了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保密法》、《民法典》等,并对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考试,加深机关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好的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机发展工作中去,提升法治观念和工作实效。

二、规范行为,强化监督,增加法治建设工作透明度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政务公开及时有关工作信息,便于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农机政策法规、农机化工作动态,实时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13项,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2项,我中心严格按照清单依法行使和承担责任,并按时上传信用承诺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农机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依法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以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申领和审验工作,切实把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关和安全检验关。农机监理人员严守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流程、项目和方法要求,对所有年检的农业机械,落实人、车、牌、证“四见面”和发动机号、车架号、牌照号“三核对”,检验员严格“谁主管、谁检验、谁签字、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农业机械审核关。并强化事后监管和坚持过错追究,确保执法公正、依法行政。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见成效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召开班子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制定了《2020年农机发展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完善了《荣成市农机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荣成市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中心各科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任务到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化农机专项整治。拟定《关于进一步细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荣成市农机发展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这根弦,结合集中年检、送检下乡和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深入到乡村、田间场院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重点检查和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存在安全隐患、带病作业等违法行为。联合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部门在“三夏”、“三秋”期间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未购买保险的拖拉机,以及在道路上违章、违规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落实购机补贴政策。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购机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审核检验和补贴资金的发放。同时加强对农机经销企业、合作组织的监督,要求农机经销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廉洁经营。加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安排专人深入各镇村进行严格自查,共检查143台机具,其中,检查了2017-2019年机具123台,2014-2016年机具20台;检查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97台,玉米收获机10台,植保机械30台,青饲料收获机5台,秸秆切碎机1台,未发现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情况。

四、深入基层、加强宣传,巩固法治建设工作成果。

(一)深入基层宣传普法。利用农机年检、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深入镇街、村居和农机经销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现场为机手和农机从业人员发放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操作知识、疫情防控资料、《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农机安全生产、安全驾驶意识,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法治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今年组织开展“三下乡”农机宣传活动11次,加大拖拉机驾驶人宣传教育力度,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通过普法宣传,我市机手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发展方式 目标导向 制度需求 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是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提出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除了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和从外延型增长向内涵型增长转变外,还有其他多元化的目标,例如优化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强食品安全,农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并举;建设农业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等。本文从适应和体现上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多元化目标出发,分析其所必需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依此构成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性要素。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加快农业经营制度创新

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足第二产业的1/7,不到第三产业的1/3,采用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已经很难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是解决“由谁种田、怎样种田”的根本途径。在美国,农场是农业的基本生产单位,90%左右的农场是家庭农场,其余是公司农场。美国农民只占其总人口的1%,却能养活所有的美国人。发展家庭农场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而当前我国面临的问题是地少人多,要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要减少农民数量,增加职业农民占有的生产资料,这就要求对土地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金融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等进行改革和创新。

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及其他新型经营组织要求规模化经营,但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应当是适度规模经营。所谓适度规模经营,就是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经营规模。以种粮为例,北方一个家庭经营100亩,南方一个家庭经营50亩,比较符合规模经济,也符合一个家庭的经营能力。

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地流转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形成长期且稳定的流转方式,增加土地经营者对土地投资的长期预期。

探索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可分离的制度安排。在对农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在法律上明确农户土地产权可分离,承包权为田底权,经营权为田面权。承包权由承包农户持有,经营权由承包权派生而来,承包农户按承包权收取地租。农民进城不影响田底权和田面权,也不影响土地的生产经营。

加快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定价机制,引导流入流出双方对农地流转合理定价。确保土地流转中农民主体地位。建立合理的农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部分有条件的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退出农业。通过获得合理补偿,实现土地承包权的资本化,帮助其在城市买房或创业,真正实现市民化。

引导农民有序转移和合理分布。我国农业如何实现现代化,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如上所述,以种粮为例,假如北方一个家庭经营100亩,南方一个家庭经营50亩,据此测算,只需要约3000万农户家庭继续经营农业。因此,农业现代化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其他数亿农民如何进城,这就需要宏观的制度安排。

推进人口布局与生态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国土空间规划体制创新。确立人口发展功能在规划中的基础位置。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政策体系,研究出符合本地实际、有利于人口发展功能区形成的规划。形成城镇体系内部、各城镇之间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建立生态资源与人口分布匹配状况动态监测体系。

加快以福利均等化为目标的户籍制度改革。要秉持分类指导、平稳有序的理念,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给予落户农民工真正的市民化待遇,使其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中小城市转移的体制和政策支持。积极鼓励中小城市在土地、户籍、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试点,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积极创造条件,促使重大项目和重要产业的产业链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着力实施中小城市城镇功能提升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

加强促进人口流动与生产力布局相协调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域产业规划的重要作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区域产业集群就业,促进农村人口就近转移和就近就业。

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当前,这些经营主体获得的金融服务是极其有限的:贷款额度不能完全适应资金需求,贷款期限难以满足农业中长期融资需求,融资成本普遍较高,农业保险品种单一且产品设计不够合理,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等。

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明确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设立登记等相关内容,制定专门的信贷管理办法,使其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

创新家庭农场金融产品。创新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担保抵押方式和融资方式,如对农机专业户开办农机具抵押;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农业订单融资;对资信状况良好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等。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

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就是农场种养殖户主。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补等措施,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在商业保险不愿介入的领域提供政策性保险服务。

构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政策补贴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杠杆引导作用,对支持家庭农场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实施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激发金融支持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应由财政出资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家庭农场贷款担保、还贷周转。

建设职业农民培养机制。目前我国务农劳动力文化水平仍然偏低。其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超过55%,初中文化不足40%,高中文化不足5%,大专以上仅占0.2%,参加过专门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0%。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民素质转变很关键。可以说,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重点选择和培育合适的培养对象。根据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形势、务农农民的结构变化和农村人口的整体状况,选择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意愿、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性、有相应科学文化素质的务农青年、返乡农民工和新生劳动力,对其进行重点培养。

创新培养方式。在实践探索中,结合本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产业需求导向,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探索农民培训获证与生产扶持政策挂钩制度。探索在适度规模经营和专业性化生产的农民中先行试点,使对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有强烈需求的农民获得绿色证书,与其获得财政支持、土地流转、信贷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相挂钩,激励更多农民通过培训获得证书。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府责任机制。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列入国家发展规划指标,把培养任务和持证农民数量纳入各级政府的综合考核,并明确职责分工和奖惩措施,切实推动各地落实培训资金。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完善农业产业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现代经济竞争已不再是单个生产环节和单独产品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整个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当前,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产业组织之间的竞争。我国农业的发展必须从产业关联或产业链角度来提升竞争力,即农业产业链的优化升级。

加快农业产业链组织创新。鼓励多种新型农业产业组织成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农业产业组织没有竞争力,农业就不可能有竞争力,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就会成为空谈。因此,要把支持农业组织创新、促进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产业组织的成长,作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支持引导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协同发展,更好地带动现代农业产业组织的发育。

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其他小型涉农组织和个人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挥骨干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其与涉农中小企业、小规模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关系,鼓励其强化辐射带动功能。

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链接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纽带作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链上各经济主体间实现和谐利益的关键环节,是农业产业链健康运行和农户持续增收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培育,使其成为一个既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又维护农户利益,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

构建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农业产业链上各经济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产生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加以有效的协调,必然会影响整个农业产业链的运行和发展,也会损害各主体的经济利益。所以,要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使各经济主体结成牢固的利益联盟,对外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内实现利益和谐。农业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的框架应包括四个方面:实施主体、作用客体、操作工具和实现目标。其中,实施主体包括政府、组织和链条上各经济主体;作用客体是农业产业链上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操作工具包括政府协调和组织协调;实现目标是各经济主体利益诉求通畅,利益分配合理,利益协调有效,最终实现利益和谐。在这个利益协调机制框架下,利益协调的目的是要保障农业产业链各经济主体利益的公平,实现和谐利益。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技术应用和创新速度是农业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农业产业链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不足,是影响农业产业链稳定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现状是: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整体素质普遍不高,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都不足,农业产业链的扩张只是数量上的复制,核心能力没有得到根本提升。

应把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农业科技创新放在突出地位。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此,突出支持现代种植业等节地技术、节水技术、节能技术和生物化肥、生物农药等环境技术,强化鼓励其创新和推广转化的激励机制。

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业态创新和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持。适应农业需求结构调整和农业功能拓展的需求,在进一步支持粮食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业态创新和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持,统筹实现农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

加大农业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瞄准农业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突出支持农业产业链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其推广转化。当前,农资、良种、农业装备、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均为农业产业链的薄弱环节,也是提高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关键领域。

构建与农业产业链匹配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能力提高的重要障碍,也制约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要尽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由单一服务向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转变。

以农业生产业为重点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着力发展面向农业的生产业,因其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引擎,既能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和农业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业的崛起,也可为建立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提供重要的桥梁和纽带。

改革政府农业服务体制。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服务机构的公益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监管、市场信息、生态环境建设、培训农民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农业公共服务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按照城乡信息服务贯通、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民提供直接有效的信息服务。

促进更多合作社、专业协会或行业协会发挥农业生产作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或农产品行业协会,可以有效解决农民一家一户想解决而难以解决或难以经济有效地解决的问题,还能增强农民在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的谈判能力和价格影响力。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和典型引路,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机制、利益连接机制和自律机制等规范建设,增强其面向农业产业化提供生产的能力。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强化公益的同时,还应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从严退出、促进竞争、鼓励创新,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食品安全问题屡屡曝光,且似乎愈演愈烈,成为当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和实施机制。把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体制建设提升到现代农业战略高度。把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机制系统构建纳入国家农业宏观政策研究领域,把标准外生性和被动执行转化为战略宏观层面的主动构建和内化生成,推动基于标准实施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的加速生成。

形成以品类特点划分的现代农业发展和标准实施机制。不断完善我国以多元农产品供应链为对象的相应的标准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供应商评价体系和零售主体、供应商私人标准准入体系,构建适合国情的标准体系框架和实施机制。

以制度立法规制农产品、食品标准实施。加速建立我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立法中对私有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法律条款制定。积极吸引国外农产品认证机构在我国主要城市建立分支机构。把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认证交与国内权威的独立科研机构,激励构建良性的认证机制。

改革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当前市场结构的监管制度。我国多数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过程为典型的“哑铃型”市场结构形态,这一市场结构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由于在连结生产与消费的流通过程中,“中间商”数量较少,应将监管重点放在流通领域。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不到位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之一,要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使地方政府真正成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主动加大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方综合治理机制。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应促进非赢利性中介组织发展,从事信息收集和传递,帮助监督食品质量,从而逐步成为治理市场失灵的重要力量。

建立以食品安全为导向的农业科技进步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食品安全事件中,许多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对相关技术缺乏严格的检验与验证就被用于生产过程,最后造成食物污染和食品安全事件。为此,政府应加强对有利于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科技进步的方向性引导,如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与安全使用标准的研制、食品接触性材料的安全性检测、食品安全的溯源体系与原产地保护等,使之朝着有利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方向发展。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建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农业生产体制

农业是高度依赖资源条件、直接影响自然环境的产业,农业的资源利用方式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过大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农业用水量占全社会用水量的70%以上,有效利用率只有40%多,而先进国家达到70%多。我国化肥、农药利用率仅在30%~40%之间,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是美国的两倍多。因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农业生产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农业生态文明是使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和技术补贴机制。针对不同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明确补偿环节和补偿主体,完善补偿标准和操作规范,探索补偿机制。紧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需求,按照“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技术”的原则,选择一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新技术,采取对生产者直接补贴与间接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农业技术补贴的有效机制。

建立农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制定农业规划、计划及重大农业经济行为的拟议过程中,要求必须开展农业环境影响评价,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从源头上解决对农业生态的危害问题。同时,加大农业执法检查的力度。

完善农业生态文明相关法律建设。制定“农业生产清洁法”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得到法律上具体而切实的保障。

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机制。生态道德意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依托和道德基础。只有大力培育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使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

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机制。一方面,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把对省级政府的考核工作作为土地管理的综合性工作,努力实现考核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日常化。另一方面,研究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耕地占补监管制度。通过强化补充耕地项目上图工作,加强对补充耕地项目造地环节的监管,以实现对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备、核、用、考的全程监管。

探索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机制。从“十二五”期间完成四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出发,按照“民办公助、以补、以补促建”的方式,倡导鼓励地方以补偿方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能承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交给农民实施,让农民“用国家的钱、整自己的地”,充分调动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集约用地考核、评价、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实施通报、约谈、挂牌、问责、限批等综治措施,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建立违法违规用地企业诚信档案,凡违法占地的单位和企业,土地评估机构不为其贷款评估土地资产价值,国土资源部门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等。

加快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制定循环农业发展规划。重点在农业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农业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清洁生产等方面,提出未来数年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途径、目标和模式,及相关的工程措施、重点支持领域与保障体系。编制节水、节地、节肥、节劳、节本与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并纳入长期农业发展规划。

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制建设。加大力度在农业清洁化生产的技术链接、绿色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多级转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与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循环农业技术标准规范、农村生态小城镇建设技术、农村生活消费绿色技术等层面,开展整合与集成研究,建立完善的推动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与技术示范推广体系。

建立多元化的循环农业投入机制。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的粪便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产品加工过程,探索建立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完善有利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法规和政策。加快建立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相一致的价格体系,建立完善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约农业资源和环保型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扶持绿色产业和农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充分运用好监督手段,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推动有利于节约农业资源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贯彻实施。

优化财政支出制度。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农业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农业资源后天利用不当,生态环境恶化,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另一方面,中西部贫困地区经济落后,无法承担巨额的生态文明建设费用,必须依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各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责任、投入方式以及监督检查等。并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各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支出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继续加大对水土保持支持力度。水土流失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最主要危害之一,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增长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财政资金应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支持,修复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多项制度改革联动推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尽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降低,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农业依然是衣食之源、发展之本。200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这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分水岭。从国际经验看,这一时期既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农业发展的风险期。美国、西欧各国在进入这个阶段后,都开始注重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要联动。自古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就有着密切的关联,户籍和地籍是高度重叠、紧密相连、共生互动的。户籍是分配土地的依据,也是政府征收赋税和徭役的基础。当前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也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构建的。面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要求减少农民和土地规模经营,因此要把户籍制度的改革置于四化同步发展的大框架中来,与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联系起来,给予农民公平的发展权利,实现农村和城市的统筹发展,农业、工业、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建立并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完善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制度。实行对农业的适度补贴,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也是必须的手段。扩大农民使用良种补贴范围,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补贴力度,完善对农民收入直接补贴政策,对农业保费给予补贴,对农业保险机构提供适当的补贴,建立农业灾害补助制度、农产品市场风险补助制度等。

改革农产品价格体制。要重视市场机制配置生产要素的基础作用和调节供求的积极作用,合理利用价格杠杆,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是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内容。从国际经验看,各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发展阶段后,大都经历了农产品价格的结构性上涨。农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有利于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市场对工农、城乡收入分配格局的自然调整,要从城乡统筹的全局来看待农产品价格调整问题。当然也要考虑居民的承受程度,采取循序渐进的做法。

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针对我国粮食主产区建设过程中的困境和矛盾,根据经济外部性理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晰中央政府、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主销区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粮食主销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达省份反哺欠发达省份”的补偿格局。

建立与农民市民化大趋势相适应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采取拆并、重组等办法,合理整合市、区(县)两级政府综合管理部门,打破城乡分割的行政机构设置,形成城乡一体、高效规范的社会管理机构体系。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制度。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