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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御

气象灾害防御

气象灾害防御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49号),进一步做好我省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干旱、暴雨洪涝、低温冷害、大风、冰雹、雷电、雪灾、大雾、高温等灾害发生频繁,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也相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破坏的程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防御气象灾害思想,把防范应对气象灾害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加强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业务系统和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将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在建设好国家布局的气象观测站网基础上,全面推进我省布点到乡(镇)一级的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和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并根据防御地质灾害、山洪、交通事故及城市洪涝的需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江河沿岸、高速公路沿线、大中城市等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在滇中粮、烟主产区和干旱易发多发地区建设一批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新建或更新大理、保山、西双版纳、楚雄、临沧、曲靖等州(市)的数字化天气雷达;构建全省雷电、土壤湿度、酸雨、臭氧、大气成分等专业观测网,逐步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特别要做好农村、重要江河流域、重点工程建设、森林、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水平。建立和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完善省—地、地—县可视化天气会商系统,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会商分析;提高对各类气象观测资料定量化应用能力,建设能够实现对灾害性天气系统和气象灾害适时连续监测、动态诊断分析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系统;重点加强干旱、暴雨、低温冷害等灾害性或高影响天气气候事件的预测预报,单点性强降水、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建设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业务系统,提高灾害性、关键性和转折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

(三)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与传播。依托气象综合业务服务系统,加快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省级子系统的建设,拓展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使其成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简明防灾避灾办法播发的重要渠道。气象部门要提高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水平,丰富气象影视信息内容,积极开通气象手机短信、卫星广播与接收预警信息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等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功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播发工作,扩大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体育场馆、高速公路等场所设立的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进一步畅通广大农村、边远山区等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对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增加河流流量、库塘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切实加快建设低纬高原地区(滇中、滇西)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科学试验基地和人工增雨防雹开放实验室,加强人工增雨防雹技术研究,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技水平和作业效果;进一步完善人工防雹作业布局,发挥人工防雹系统的作用,减轻冰雹对各类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损害;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积极开展抗旱、森林灭火、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逐步在乡村设立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预警信息和灾情,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四)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及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气象灾害防御、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灾前保险防范、灾后及时赔付救助工作。

四、全面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下,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抓紧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发展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

(二)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为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办法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水库、学校、医院、敬老院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加强江河堤防、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病险水库、堤防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用于防灾抗灾的工程设施有效发挥作用。

(四)加强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雷电监测预警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防御雷电灾害的工程性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依法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好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最大程度地减轻雷电灾害损失。

(五)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以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五、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加强适合****省情的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集合预报技术及灾害监测评估中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应用研究;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省科技厅和有关部门要把气象领域的相关科学研究列入科技计划,加大对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气象灾害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建设。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地方配套法规以及实施细则和制度,制定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气象部门要根据全省气象灾害特点,研究制定各类气象灾害防御的地方标准,规范气象灾害监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等活动。

(三)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统筹安排,保障投入。要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气象灾害防御范文第2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今年极端天气频发的实际,为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按照《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应急管理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个环节无漏洞,共同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用,提升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工作的深层次发展,使气象服务工作能够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各旗县区乡镇要建立气象传输渠道,乡镇各设一名气象服务兼职助理员(或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预警信息接收,灾情住处的反馈工作,当出现气象灾情时,及时向当地气象部门反馈灾情信息。

二、各旗县区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率。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住处的时效性,扩大覆盖面。气象预警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性公众发送。各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第一时间,即预警信息之后15分钟内播报有关信息;各地通信运营商要予以大力支持,及时向移动通讯用户预警短信,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即时采取措施进行防御。

三、各旗县区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气象防灾科普知识进农村牧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公众掌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特别要加强防御局地山洪的知识和意识,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气象灾害防御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综合观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综合气象灾害监测网相衔接的、适合我省气候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山区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建设,形成合理覆盖全省的加密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建立和完善雷电、生态与农业、地质灾害、酸雨、大气成份、土壤墒情、海洋等专业的气象灾害观测网,尽快形成地面、高空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提高我省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特别要做好农村、沿海、森林草原、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交通干线等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能力。大力发展先进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技术,加强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设,建立暴雨洪涝、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和大风、大雾、高温热浪、大雪、寒潮、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以及风暴潮、沙尘暴、道路交通、森林火险、公共卫生和空气质量等专业气象预报系统,着力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事件的跨部门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的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雪)、大雾、低温冻害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冰雹、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

(三)建立气象灾害信息服务渠道。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列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各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拓展信息系统功能。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中国气象频道在我省的接收落地工作。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电子显示屏,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人,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出适用的防灾避险措施。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气象部门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范围。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农村大喇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提高为农民群众防灾避险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

二、切实增强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一)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按照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统筹考虑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了解气象灾害在本行政区域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为科学防御气象灾害提供依据。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确定气象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制订防洪涝、防风、防雷、防积涝、防雪灾、防台风、防浪、防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对策,建立不同气象灾害种类的防御方案,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二)完善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海堤、水库、防风林、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确保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针对台风、风暴潮、沙尘暴等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科学制订防风、防浪、防沙工程建设标准,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建立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及播发、部门及社会公众防御指南、社会救助等协调联动机制,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统一有效的重大气象灾害应对体系。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强化城市人口密集区、重点保护部位和山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五)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社区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加快建立乡(镇)、村气象灾害防御义务信息员队伍,及时接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开展飞机、火箭等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要加强人工防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炮防雹作业布局,切实做好经济作物主产区的雹灾预防。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七)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本部门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太行山、燕山地区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当地气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普查和评估,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进行论证等。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使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山区、社区、矿区、学校等气象灾害防御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二)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科学技术的研究,深入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提高我省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完善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完善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地方气象灾害以及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充分利用中央、地方和社会等多方面投资,将气象灾害防御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抓紧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中有关气象防灾减灾项目的建设,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抗灾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科普宣传、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气象灾害防御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工作;立体式宣传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条件复杂,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但如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如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则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而现今对气象灾害防御的宣传仍是气象宣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1,2]。现阶段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工作比较偏向于平面化,不利于实际操作利用。建立自然灾害防御的立体宣传模式,把文字转换成易被接收的立体的、直观的、生动的的图像或模型等,可以较好地达到“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要求,可以在灾害来临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以达到防灾减灾的宣传效果。

1重点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宣传

农村和偏远山区,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灾害防御意识淡薄,受灾程度和受灾人数远超城镇,因此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显得十分迫切[3],而且这项工作还应当长期进行。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媒体的选择。调查研究表明,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22.6%;另外据2003年央视市场研究公司的《全国卫星频道覆盖率普查》显示,全国电视观众总户数已达到3.06亿户,电视观众总人口数达到10.7亿人,全国平均电视机普及率达到 85.88%。因此,可以把电视作为农村的一个重点的宣传媒体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宣传。

2建设立体气象灾害防御体验馆

深圳世界之窗的景观项目之一是以神奇的特技效果再现了20世纪末发生在南美洲委内瑞拉的特大洪水场景。而气象灾害防御体验馆的建设,其最终目标就是利用高科技特技手段,建立类似的气象灾害防御体验馆,真实模拟灾害来临时的情景,并宣传其防御自救措施,把灾害防御的条文、条例等平面的文字转换成立体的、直观的特技画面,使之易被接受。

3定期、反复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演习

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是长期和反复记忆的过程。信息输入大脑后,遗忘也就随之开始。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在其1885年发表的试验报告中指出,遗忘率随时间的流逝而先快后慢,特别是在刚刚识记的短时间里,遗忘最快。同时,有研究表明,记和忆是2个过程,记是将感块转化到大脑内储存的过程,感块进入大脑后就成了记块。忆是将记块取出来的过程。而记块并不是全部可以被唤醒成为忆块,记块能否形成忆块与时间、感块、原块的刺激程度、思维过程、深部感觉、随机性和生物钟有关。因此,应定期、反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宣传。

4多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宣传

必须要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动,使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加强各种不同气象灾害的的防御措施和自救能力[4-6]。例如,山东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运河煤矿运河煤矿开展了防汛抢险撤人实战演习。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段,有针对性地选取宣传内容很重要,如果在夏天宣传寒潮的防御,而在冬天宣传又宣传高温的防御,这很显然是事倍功半的做法。因此,宣传一定要有针对性,夏季应做好高温、洪涝、雷电等气象灾害的宣传,而冬季要着重于寒潮、低温等的宣传,可以达到记忆深刻的效果。气象灾害防御的宣传一定要尊重实际,只要同心协力,与公众互动,积极进行宣传,相信效果会日益显见,可以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5结语

立体宣传模式的设想,即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和防御机制的基础上,把文字转换成易被接收的立体的、直观的、生动的的图像或模型等,使气象防御措施最大限度地让公众接收,并最大限度地在大脑里储存并形成长时记忆。此外,宣传时间应择在天气预报节目之前,建议在央视新闻联播之后,天气预报节目之前,选择性播放气象灾害短片[7,8]。通过各种立体式宣传,加强人们对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的记忆和掌握,以便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自救,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6参考文献

[1] 尹文昱.大连地区主要农业气象灾害与防御对策[j].农业科技与装备,2009(6):95-98.

[2] 符国槐.气象服务设施农业的对策与思考[j].浙江气象,2009,30(4):40-42.

[3] 娄根龙,秦慰荣,陈德霖,等.宁波市主要气象灾害的防御对策与建议[j].宁波农业科技,2009(4):23-24.

[4] 郑彬.浅谈如何做好气象灾害预警报道[j].南方传播,2009(11):149-150.

[5] 穆治霖.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8(4):15-19.

[6] 张斌.浅议农业气象灾害及防灾减灾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18(13):102-104.

气象灾害防御范文第5篇

为切实提高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快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雷达、卫星、自动气象站等天气观测网和雷电、大雾、交通、土壤墒情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成可提高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数据计算能力和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建成可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形成县、镇二级网格化、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体系。

(三)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广播、电视、报纸、通讯等社会公共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气象部门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二是加强农村应急预警信息传播,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广播系统(大喇叭等)建立镇和村级信息系统,实现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三是建立社区、交通、教育等敏感行业(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体系,车站、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要建立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渠道,及时向公众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四是建立完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

二、增强应急防范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干旱、冰雹、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响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二)积极推进气象灾害应急认证工作。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是对镇(街)、单位、企业等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进行评定,促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分发、应用能力和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应对能力,从而确保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及重点防御单位应当申报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突出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三)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完善防雷减灾管理工作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二是强化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完善农民建房防雷技术规范,开展雷击区域防雷工程示范工作。

(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灾减灾、缓解高温少雨、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体系建设,加大作业点基础设施规范化标准建设的投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防御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一是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和信息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受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灾情,并立即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二是加强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人工增雨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落实气象重大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项目和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