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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法;播发;气象信息

引 言

近年来,尤其是气象法实施以来,有关气象信息的权逐渐成为舆论和媒体争论的焦点。在一些企业非法传播气象信息牟利或者一些团体组织的非赢利便民措施受到气象执法部门的阻止的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在媒体以及一些所谓专家的引导下,对气象部门的信息权产生质疑,有的甚至已经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有必要对关于气象信息的播发问题从合理合法等角度做一个梳理,这样更有利于气象部门和民众的相互理解,更有利于气象服务真正服务于大众,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 案例列举

首先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2006年11月2日,丽水局职工在翻看当天《处州晚报》时,发现该报刊登的天气预报与气象部门预报结论相差非常大,同时,群众也纷纷致电气象局,质疑气象部门的预报结果,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经查,该报此前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为擅自刊登天气预报的非法行为。为制止该报非法传播气象信息行为,丽水局于12月3日致函《处州晚报》,要求立即停止非法传播气象信息行为,并由廖良清副局长亲自送达该报总编。报社总编当即通知具体负责的副总编,立即停止刊登天气预报信息,并保证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前,不再出现类似情况。[1]

[案例二]国庆长假期间,金华公交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便民服务,特地在8路、27路公交车上设立了天气预报展示牌。由于该公司传播天气预报未经气象部门许可,10月8日,市气象局法规处负责人专程前往公交公司车队进行执法调查。气象执法人员指出公交公司的出发点是开展便民服务,但也必须遵守《气象法》和《气象预报与刊播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并告知未经许可传播天气预报的错误性质和危害性。由于未使用规范的气象信息,不但难以为乘客提供便民服务,反而会误导乘客。气象执法人员要求该车队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办理天气预报传播的行政许可手续。[2]

[案例三]湖南某新闻网站非法传播气象信息案:从2002年1月开始,省专业气象台发现省内某新闻网站向用户的气象信息不是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天气信息。经查,该网站是通过下载德国私人气象网站的气象信息,从而转发全省未来5天天气预报;并开通网上天气预报定制业务。这些行为违反了《气象法》第25条之规定,属非法传播公众天气预报。省气象局于2002年8月14日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该网站在收到《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后2天停止了违法行为。[3]

[案例四] 河北省一家短信运营商因经营气象短信业务与气象主管部门发生争议,该省11市气象行政部门分别对该短信运营商下达行政处罚书,并引发了11起行政诉讼。6月13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的一起行政诉讼纠纷。[4]

2. 社会质疑及解析

类似的案例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气象信息与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将会越来越多。信息社会里信息会带来的经济利益势必会使一些企业或个人把目光盯到天气预报上来,如案例三、四中的网站和短信运营商。人民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品质提高,对气象服务的要求也多样化,从而使一些服务行业盲目天气预报这样的好心办坏事,如案例一、二中的报社和公交公司。

对于两种情况下的违法处理,均有法可依,但也都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2.1 质疑一:气象部门独占气象信息资源,并以垄断权,是一种垄断行为。

03年科技日报发表的《热点聚焦:中国气象怎样走向市场》就已开始关注这个问题。[5]而气象部门到底是不是垄断?究竟一个什么样的市场中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垄断?我们不妨从法律角度入手,在尚未正式出台的《反垄断法》(草案)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前款第(一)项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四条: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在相关市场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以下通称商品)进行竞争的范围或者区域。也就是说该法给出的定义中构成垄断,首先是在相关市场中,为排除其他竞争者而采取的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支配地位等手段。气象信息服务领域本身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说的市场地位,《气象法》第三条强调: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气象台站……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明确了气象服务的公益无偿原则。气象服务部门不是企业,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单位,而不是市场的主体。虽然在气象服务中存在个别有偿服务(见气象法第三条)和收取部分传播收益(见气象法第二十五条)也只是一种探索和对公共经费的补充。不可否认和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气象服务局部领域会向民间开放,并够成合理市场,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这样的市场。同时,气象部门不是市场主体,也就不能称之为垄断了。

有专家学者指出,正是因为国家用法律的形式来巩固了气象部门的垄断地位,才造成了今天这样无市场形成竞争者少的局面,其实是一种国家垄断行为。国家确实需要对一些领域进行垄断,气象服务也包含其中。对于为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业,国家有必要完全控制其不进入不必要的市场进行竞争。并非所有的竞争都导致进步,尤其在经济发展尚未达到可以放开的阶段更是应当谨慎。以现在的国情来看,气象服务气象信息直接影响着工农业生产和公众生活,一旦失真,很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社会秩序混乱,贻害无穷。竞争会带来不择手段,甚至以迷信代替科学,以哗众取宠代替严谨认真,那样不但不利于气象事业的发展,也会阻碍经济建设的进行。

当然,国外与我国不同的气象服务类型,也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比如英国是公私竞争型,公共气象部门既开展公益性服务,又开展商业性服务,同时鼓励私人公司搞商业性气象服务,公共气象部门与私人气象公司在气象服务市场平等竞争。这种制度安排,减少了政府的经费和精力负担,既保证了公益性气象服务的持续发展,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美国、日本是公私分明型,公益性气象服务与商业性气象服务分开进行。公共气象部门只搞公益无偿服务,不搞商业性活动,资料和产品无偿提供给社会和私人公司;商业性气象服务由私人气象服务机构开展。但是,公共气象部门仍然需要政府直接拨款,公共气象服务的提供缺少竞争和激励,而公共气象服务的使用也没有财务约束。新西兰是完全竞争型,国家实行气象信息全部商业化,国家没有气象部门,政府也要出钱向私人气象公司购买数据。而在我国,直属于国家气象局的华风集团正在做着一些有益的探索。我国加入WTO之后,气象服务商业化行为也越来越刺激公益气象的发展进步。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气象服务贸易属于WTO贸易服务的范围,因此国外各种类型气象服务都将成为我国气象服务的有力挑战,气象做为特殊服务领域,最多也只能是有限放开。[6]或许未来中国气象服务领域会向市场方向发展,而那时再讲垄断避免垄断也为时不晚。

转贴于

2.2 质疑二:气象部门应当以便民原则为服务指针,不应当和方便民众无谋利的行为过不去。 对于同样仅以服务为原则,不为谋利的便民违法气象信息的行为。虽然他们的初衷是好的,只是为了方便人们,但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便民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一个真正法治社会,应当依法办事,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做好事,而不是随意妄为。这样不但容易办错事,而且容易让想办坏事的人钻了空子。其道理类似于慈善事业,慈善本是好事,以己之财助人一臂,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管,很容易使双方都受损,而违法者从中渔利。凡是有经济利益的领域,都会引来不法分子的注意,而非法的方式纵然有个体的便捷性,却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众多的法律案例都一再证明,法治社会做事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循法律办事,违法办事会偶尔给人以方便省事的快感,但久则必乱。法律是用来防范和规范做事的,因此,如果真的是把便民服务作为气象事业的原则,那就应当依法办事。

3. 气象信息的法律依据依法办事就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我国的气象法律也越来越完备,越来越充分起来。关于如何气象信息,我们从气象法及地方规章中完全可以找到适当的方法。

3.1 统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在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制度。

如何做到统一?首先,的来源统一,气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除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其次,的渠道统一,气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为保证的来源和渠道的统一而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该处罚条款是有效条款。对于其中的非法的概念,气象法没有详细说明,但从其前后法条可以看出,非法情节应当包括:个人或其他组织向社会气象信息,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未安排时间版面每天播发气象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气象信息未使用气象台提供的信息、未标明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各地方规章也以行政许可和命令禁止等不同形式来规范气象信息(如浙江省实施《气象法》办法)。

3.2 著作权问题

随意播发转载气象信息,不仅违反了《气象法》和地方规章,同时也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气象局刊发的《气象预报与刊播管理办法》中明确,气象预报属于气象科技成果,制作和单位对其享有所有权,并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气象预报信息是气象台站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因此气象部门是预报信息的合法著作权人,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

因此,笔者认为,非气象部门气象信息,要注意到,在某些制订的地方规章中有明确的行政许可规定的省份,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办理。气象部门正当行使审批和监督的职能,并收取适当费用用于气象事业发展。对于无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省份,个人及其他组织无权气象信息,即不能,否则就是违法。对于正当使用气象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可以和气象台站签定使用协议,但该使用不应当涉及。

而气象部门在遇到违法气象信息行为时,不但可以依照行政法律程序,对违法人员和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气象台站做为气象信息的著作权人,还可以依照著作权法,对违法使用气象预报信息的侵权行为人要求民事赔偿。

4. 一些建议

虽然关于气象信息的非法传播问题,法律已经做了详尽的规定,我们从国家发展经济进步和当前国情的角度能够理解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制度,但对于非法传播气象信息的执法工作以及气象部门对气象信息的工作仍任重道远。

首先,需要做好普法工作。虽然气象部门是科研单位,以科技研发为主导。但科学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帮助,没有法律的指导和防范,气象工作就很难做到科学严谨,服务人民。所以就需要气象部门在致力于科学研究的同时,不忘普法宣传;在科学普及的同时,让气象法同样深入民心。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理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气象事业顺利进行。做好社会普法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媒体的普法,现阶段媒体具有相当大的舆论引导能力。而在违法事件发生后,某些媒体的唯恐天下不乱心理,也刺激了很多不懂法律的民众的违法热潮,这固然是媒体监管上的疏漏,但也是新闻自由很容易带来的副产品。这就需要气象普法工作首先做到先普媒体,让媒体先知道法律,明白法律,并代为解释法律,从而让大众了解法律。因此,先普媒体是做好气象普法的一个便捷有效的方式。

其次,气象执法部门应当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气象执法存在着发现难,相关法规少等困难,这就要求气象执法更要做到规范严格。气象法其实质是实体法,而气象法缺乏程序法规,所以更多的时候,只能依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相关法律。因为气象部门的行政主体性质,所以在气象法律诉讼中使用行政诉讼规则是符合气象法律特性的。但我国一向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加之气象法的公益优先原则,很容易造成气象行政诉讼只追求实体公正而忽略程序公正。

再次,气象信息服务要跟上时代步伐。许多的违法行为的发生,正是因为气象部门自身的服务并没有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没有全面的考虑到人民的需要,因此才刺激了一些公司企业以此做为其盈利的手段。正是服务的滞后,才给不法分子创造了“市场”,同时也给自己造成“垄断”的负面影响。《国务院下发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应拓展气象信息渠道,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参考文献

[1]2006年11月10日浙江省气象局新闻

[2]2004年10月18日金华日报二版

[3](2003年12月02日长沙晚报

[4](2006年06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是气象部门全面履行政府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和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体现,是政府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梁和纽带,是公共气息服务零距离贴近群众最有效的方法。作为全国农村县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和中央公共财政支持项目,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关注民生、营造和谐环境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快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为全力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系统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气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各涉灾重点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气象部门牵头、各涉灾管理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并将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的目标考评管理的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尽早发挥系统效益。

二、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科学发展

按照规划,在县委办、政府办及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居)、政府各重点涉灾部门共设置167块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其中第一批设置有权限的部门33个,即县委办、政府办、23个乡(镇、街道)、8个政府涉灾重点管理部门),经授权的33个单位不仅是受益服务点,同时又是点,可对辖区内设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屏的单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高森林火险等级、交通安全、疾病防御等预警信息、下达各种应急预案命令、政令或通知、惠农政策、农村实用技术指导、农(林)情分析、天气预报、防汛抗旱等各类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和信息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各部门积极参与防灾减灾的工作,各农业合作组织、中小学校、矿山、其它企事业单位等需要安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的,应按程序申报,由县气象局统一规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统一纳入建设和管理。

三、加强服务、确保运行、提高效率

该系统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通过SMS短信/GPRS服务器,对已授布权的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预警信息平台可自行通知、宣传惠农政策和防灾减灾知识等。日常维护与管理,信息收集反馈,由系统自动入库处理。该系统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可将群众通俗易懂的文字和语言同步播出,使各类信息通过该系统快速进行传递,应用更加人性化,在该系统运行正常和西西传输量未饱和的状态下,如何发挥该系统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更好的服务社会,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要全力合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见附件2),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分工,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充分利用该系统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进行宣传;定期或不定期有质量、群众能接受的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农技常识、防灾减灾知识等。

各乡(镇、街道)、村(居)、各涉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人为破坏。气象部门要加强服务,对发生故障和损毁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技术和系统操作的培训工作。

四、建立制度,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

1、各乡镇(街道)、各涉灾管理部门应专门成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显示屏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机构,由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凡经授有权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的信息制度,凡对辖区内所的各类信息和惠农政策,必须有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经同意签名后,方可进行信息,各单位、各涉灾管理部门对所的各类政策和技术服务信息负有安全责任,并对所的各类信息予以备案保管。未经审核同意且签名的信息或资料不得对外,凡出现重大错误信息的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市共建立乡(镇)、村两级气象信息员1536人,其中市546人、市214人,县370人、县406人,分别由各行政村、社区中的大学生村干部、水库管理员及炮手等兼任。全市气象部门通过决策服务短信平台、手机大喇叭预警信息平台等,把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气象信息员,通过气象信息员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以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在市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局目前已将大学生村干部纳入全市气象信息员管理范畴。与市移动公司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信息化建设合作,由移动通信部门为气象信息员开辟气象信息发送专用端口,利用农信通、畜牧通及移动大喇叭等服务平台向农民朋友发送预报、预警、科普等气象信息,充分发挥基层气象信息员协助做好气象服务作用。

加强对气象信息员队伍管理。每季度对气象信息员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气象信息员信息真实、可靠。将中国局、省局印制的《气象信息员工作手册》、《气象信息员培训教材》等书籍、材料发放到信息员手中,近期将编制印发《气象信息员工作日志》、《气象信息员工作责任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至每位气象信息员。

二、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

各县(市)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协调以地方政府名义下发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5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办事处分管农业或应急管理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气象协理员;各行政村、社区中的大学生村干部兼任气象信息员;林业、农业、学校、水库及其它重要部门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任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明确协理员、信息员及应急联络员责任义务。要求气象信息员24小时保证手机畅通,调离工作岗位或通讯方式变更须及时上报市气象局,市气象局按上报信息更改信息平台个人档案资料。其他县(市)局也向地方政府报送关于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近期将加大协调力度,力争以地方政府名义下发。

完善气象信息员气象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信息上报制度。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有气象灾害时,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至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和应急联系人;气象信息员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过短信、广播、电话、大喇叭、上门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递到辖区内公众手中。当信息员确认有气象灾害发生时,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赶往灾害发生地开展灾情调查,并在2小时内将灾情信息上报至气象部门。

三、培训情况

气象信息员工作在气象防灾减灾的最基层,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加强气象信息员管理和培训至为重要。5月21日,局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全市气象信息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气象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识别与防御、气象灾害调查方法及其它相关知识。使每个气象信息员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气象信息员的整体素质。其他县(市)局也于6月份先后组织开展对气象信息员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气象信息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掌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与传递、气象灾情调查上报等工作方法,了解气象仪器设施管理办法等,为指导当地的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切实发挥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气象信息员人员变化较大,对信息收集、更新存在一定难度。

2.气象信息员工作大多属于义务工作,财政补贴支持经费少。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气象;青藏铁路;重要性及作用

中图分类号:U238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青藏位于地球的最高点,其高亢的地势、寒冷的气候被誉为“雪域高原”,其独特的风光又对民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前往青藏一览“雪域高原”在现今社会中,成为了少男少女的梦想。为顺应民众对青藏风情的向往,为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于2001年6月29日,国家正式在青藏高原建设青藏铁路,投资多达百亿,使青藏铁路成为了中国新世纪标志性工程。然而,青藏铁路工程的完成,在运行上却面临着残酷的现实,青藏高原艰苦的气候环境对一般人生活已经有了很大的影响,而无常的气候对于这条长达1142公里的铁路的运输带来了莫大的困难。为保障青藏铁路的安全运输,中国天气网、中国兴农网、气象网、农牧经济信息网纷纷、中国天气网纷纷在设置了网点,实时监测天气变化,以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为己任,保障青藏铁路运输的安全性。

一、对青藏铁路有所建设的气象服务点的调查

对于青藏铁路运输行业的安全性,社会各方面都在高度关注,中国行业气象服务[2]在青藏铁路运输方面的投入非常大。这次调查目标主要是的气象服务的4个站点:①中国兴农网·站;②中国天气网·站;③气象网;④农牧经济信息网。考察这四个站点的建设目的,分析4个气象服务在青藏铁路运输行业的重要作用。

1.1中国兴农网·站

中国兴农网是中国气象局与农业部开展的实时合作,其建设目标是贯彻2000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国气象部依托信息网络资源优势,以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和农业道路运输为己任,以气象防灾减灾和农业科技信息为特色,采取“各级政府主办、气象部门承办、涉农部门协办”的模式,相继建设了站等区、市农网。

中国兴农网参考互联网服务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全国网络农业气象服务业务标准,规范管理网络气象为农服务信息的表现形式、时效性、稳定性等。中国兴农网·站在及时勘测周遭天气状况,通过互联网到青藏铁路运输管理系统中,使青藏铁道部门能够及时的准确的接收天气信息,能够拟定出相应的对策。

1.2中国天气网·站

中国天气网根据青藏铁路运输要求,设立了中国天气网·站,是气象局权威的对外气象服务网站。

中国天气网.站主要的产品有,天气预报, 气候,气候影响评价,农业气象旬报,主要旅游景点未来24小时预报,紫外线,含氧量,空气质量,天气预报(视频)等。及时气象预警信号、各类气象资讯。便捷查询今日天气,明日天气,一周天气预报。给运输中的青藏铁路提供了实时天气情况与天气质量。其信息的快速更新,保证了青藏铁路运输获取气象的准确性与实时性。

1.3气象网

气象网站是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主办的气象局的门户网站,该网站包括气象新闻、气象服务、气象科普、防灾减灾、科技发展、气象视频、政务公开、气象法规、台站风采、党建文明、部门概括等频道。 为青藏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气象科普以及天灾实情,并在传送气象信息时附带防灾减灾对策,贴心的服务为青藏铁路运输事业提供了有效帮助。

1.4农牧经济信息网

农牧经济信息网(简称农经网)是为保障青藏铁路运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气象局承办,涉农部门协办的自治区第一个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综合网站。开设了农牧新闻、市场行情、特色产业、政策法规、商务中心、气象服务等多个资讯服务频道。并已在拉萨、山南、林芝、日喀则、昌都、那曲、阿里七个地区(市)建立了分中心。在建立了一个巨大的气象网络平台,每个网络系统均与青藏铁路系统网络相联通,不仅仅为青藏铁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及时的气象信息,还及时市场新闻,以及相关的的法律法规,保证气象信息的实时监控与传播。

各气象服务点对青藏铁路的共同作用

纵观上述针对青藏铁路建立起来的气象服务机构,可以清楚直观的看出,这些气象服务机构在设计上均以保障青藏铁路的运输为终极目标,设计的位置均围绕青藏铁路,并且设立的网店尽量的全面,不仅仅将检测到的气象信息及时发送到青藏铁路管理站,给青藏铁路的运输做指南针,指引青藏铁路的安全运输,还给青藏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发送市场新闻、行业新闻、旅游景点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给青藏铁道运输行业提供全面的信息。

专家对气象服务在铁道运输行业的作用的评估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局长孙健在《全国气象部门农网建设和发展工作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总结,青藏铁道运输系统与气象服务系统的有机结合,是促进青藏铁道运输走向正道的有效方式。从孙局长激情澎湃的演讲中,能够深切的体会到气象服务系统对青藏铁路运输的重要作用,气象服务能将青藏铁路引上“正道”,可是一个极高的褒奖,说明气象服务对铁道运输的作用不可小觑。

四、总结

通过这次围绕青藏铁路周边气象服务点的调研考察,更加明确气象服务在监测实时气象,提供恶劣气象的处理对策,在防灾减灾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且在社会动态,如各行各业新闻、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对青藏铁道运输行业的行情动态等传播上也做了极大的贡献。促进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今后更好的对青藏铁路运输行业的效益评估起到了铺垫和推动的作用。

参考文献: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芜湖市社区;气象服务;调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芜湖市气象局正大力建设高科技、高质量和高效益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而“气象服务进社区”正是公共气象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构建社区气象服务体系,全面满足社区气象服务需求,芜湖市气象局于2013-2014年通过文献收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及座谈会等方法,就社区气象服务开展了相关调研。

1.社区相关文献综述

我国社区概念源自西方。1933年,费孝通等在翻译帕克的社会学论文时,第一次将“community”译成“社区”。

现在所指的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社区的基本要素包括地域要素、人口要素、结构要素和社区文化。其基本功能有社会服务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社会民主功能和社会控制功能等。目前国内社区类型主要有农村社区、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

19世纪,社区服务作为资本主义早期一种社会福利形式,首先在英国诞生。目前国外成熟的社区服务模式有英国的社区照顾、德国的“邻里之家”和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服务模式。

目前,我国社区服务基本内容包括: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及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采用政府推动、街道主管、居委会操作及社区共建等方式来运作。

2.社区发展调研情况

2.1我国社区发展

我国社区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酝酿产生阶段(1983-1987)、普及推广阶段(1987-1993)及巩固提高阶段(1993年至今)。

我国的城乡关系经历了城乡对立、城乡差别到城乡融合的演变进程。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化,随着城镇和城市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城市人口增加,社区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和完善群众自治的重要举措。

2.2我省社区发展

2010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速推进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在省政府下发的《关于201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首次将社区建设及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安徽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

2010年7月始,我省在铜陵率先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1年7月,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芜湖、马鞍山及合肥市推开。2012年我市社区改革试点在镜湖区启动。

2.3芜湖市社区发展

2.3.1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5月31日,芜湖一市四县共拥有298个社区居委会,市区175个,县区123个。其中:

市区175个社区分布:镜湖区60个、鸠江区5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31个、弋江区30个、三山区2个、大桥开发区1个。四县123个社区分布:无为县62个,芜湖县17个,繁昌县23个,南陵县21个。

“十二五”期间,我市继续把积极拓展社区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芜湖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社区建设城乡统筹推进,社区普遍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市社区都将建立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网络系统。

目前芜湖市尚未形成全市统一的社区服务体系,市区社区建设优于四县,镜湖区社区建设在全省居引领地位。2012年芜湖市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今后5年农村社区建设做出总体规划,农村社区覆盖率2013年将实现100%。

2.3.2社区实地调研情况

为全面了解芜湖社区发展情况,芜湖市局前往市统计局、市/区民政局、市信息办等调研社区情况,并重点对气象服务示范社区及社区改革试点的镜湖区社区及展了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

2.3.2.1藕香园社区

地处芜湖市天门山东路,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现有住户3427户,9131人。社区内建有多种便民服务和各项文化娱乐设施,是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具有一定文化特色的文明社区。社区办公面积1146平方米,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施,基本实现了管理智能化、网络化。

2.3.2.2杏林社区

隶属天门山街道。社区地处镜湖区西北边,总面积38万平方米,总户数3449户,总人口9681人。下辖杏园小区枣园小区、桃园小区、梅园小区。社区地理位置优越,商业门点密布、居民小区相对集中,人口密度较大。2010年,杏林社区成为首个气象服务社区试点单位。

2.3.2.3中央城社区

隶属弋江区港街道办事处,地处芜湖市南北主轴线九华南路以西,占地87万平方米,集国际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现代化商业及大型生活区为一体复合地产项目。已入住2000余户,约5500余人,总容量约8000多户,约24000余人。

2.3.2.4都宝花园社区

弋江区利民路街道办事处所辖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东至纬二路,西至中山南路,北至红花山路,南至纬三路,面积36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共有楼栋112栋,住户2551户,是弋江区最佳居住小区之一,住户多为芜湖卷烟厂职工。

2.3.2.5镜湖新城社区(改革试点大社区)

新建居民社区,总占地300万平方米。包括:绿地新城,弋江新生活和棠梅园小区,现有住户9608户,常住居民2万余人,未来入住总人口达10万。内有夕阳湖公园、浴牛塘公园等高端配套设施。2012年,1500多平方米镜湖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已建成“一站式、一窗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并依托社区信息化平台,率先实现网上办事大厅。

2.3.3社区建设试点―镜湖区社区建设

镜湖区是芜湖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金融、商务、旅游中心,是全国首批社区建设示范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区及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

2007年8月,芜湖市被省信息产业厅、省民政厅批准为全省首批社区信息化试点城市,中心城区镜湖区被确定为重点试点单位。目前,社区信息化建设正向全市范围推进。试点区建立了以政府网站为门户,区直部门网站、各街道网站为补充的政府网站群,各社区也都建立网站。区电子政务平台已全面运行,并成立了全市首家“96365”居家养老呼叫中心。2012年于全市率先撤销全部11个街道办事处,设立10个公共服务中心,2013-2014年继续对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整合完善。

2.3.4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2012年3月,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扩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撤销街道”的铜陵模式,通过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2011年,镜湖区选择东门街道等开展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2年7月,镜湖区被省、市委列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并制定《镜湖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通过减少街道层级,施行扁平化管理,整合社区资源,设立公共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中心,实行“一窗式”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百姓办事。截止2012年8月,镜湖区所有街道已基本撤除,实行区直管社区。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已出现“大社区”新模式,如镜湖新城大社区。

2.3.5社区发展关键手段―信息化

早在2001年,国家就提出了以社区建设为中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社区服务为切人点,建设集热线电话、因特网查询、单键呼叫为一体的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和《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精神,芜湖市正加快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发展,建设数字化城市社区服务平台。

2.3.6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

2.3.6.1观念认识问题

社区即“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家政+养老+医疗”服务,是社会对现代社区普遍存在的认识不足问题,部分政府管理人员及多数居民对社区概念及内涵认识不够。

2.3.6.2部门延伸服务共享不足

各部门在将服务工作延伸到社区的过程中,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导致出现重复建设,没有实现资源共享,不利于社区规范化建设。

2.3.6.3全市社区建设水平不一

目前,我市新老社区建设差距较大,且以各区为主体单位开展建设带来了重复投资、功能不全和缺乏科学规划等问题,导致建成后多头管理。部分社区人员配备不齐,待遇不高,老城区办公场所受限等。

2.3.6.4社区服务行政化问题

目前,社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突出。据2010年不完全统计,社区承担的各项任务高达190多项。社区的服务功能、整合功能、凝聚功能和稳定功能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3.社区气象服务发展调研

3.1国内社区气象服务

国内社区气象服务始于本世纪初,各地气象部门从科普宣传进社区入手,不断探索各具地方特色的社区气象服务模式,如:

2002年6月:南宁市气象学会在望州社区开展科技进社区活动;

2005年1月:杭州市首块社区气象电子显示屏亮相于复兴社区;

2005年7月:“科普气象站”进驻北京石景山八角社区;

2006年12月:德清县气象局将气象安全宣传展板送到振兴社区;

2009年5月:东莞安全气象社区(村)示范创建工作被中国气象局列入全国安全气象社区(村)示范建设试点;

2011年6月:沈阳市气象局利用全市社区既有467块公益栏,向社区居民气象信息;

2011年7月:“香港社区天气信息网络”获英国皇家气象学会奖;

......

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深化城市气象服务”中,明确指出将推进城市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加快构建国家重点城市群的气象灾害监测防御体系。

专家探索我国未来气象服务的提供模式将由政府、私人和社区共同提供。而气象服务的社区供给则可能通过非营利组织提供、自愿合作提供及社区机构提供等不同方式。

3.2芜湖社区气象服务

3.2.1芜湖社区气象服务回顾

2010年5月26日:气象服务首次进入杏园社区,安装了气象预警显示屏,聘用了首位社区气象信息员。定期开展需求调查、科普宣传及座谈会等活动。

2010年7月5日:气象服务走进官陡街道光明社区,安装了气象预警显示屏,赠送电脑一台。

2011年9月16日:气象服务进入鹰都花园小区,安装了气象预警显示屏;

2012年5月:芜湖市气象局、文明办、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建设的通知》,共同建设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截至2012年8月,全市已建设34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社区气象信息员达34人。示范社区均统一安装了气象预警显示屏。

2012年8月:芜湖市气象局启动研发“芜湖市社区气象服务平台”,并联合市信息办推进气象信息嵌入社区信息网络。

2013-2014年:建立并完善社区信息员队伍,气象信息服务进入示范社区。

3.2.2芜湖气象服务试点社区

2014年4-6月对全市34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并与信息员开展了问卷调查及座谈交流。目前,示范社区气象服务工作运行良好的社区数量仅有5个,比例15%,大部分示范社区处于基本维持状态,极少数示范社区未开展气象服务。而且由于全市社区处在建设调整中,导致社区的办公地点、科普场所、信息员等变动性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芜湖社区气象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覆盖面小且内涵建设不足,距离部级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4.芜湖社区气象服务建设规划建议

4.1社区气象服务建设应完全融入当地社区规划建设

芜湖气象社区建设应以《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安徽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芜湖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政策引导,认真规划气象社区建设。以市区镜湖区为气象社区建设核心示范区,力争实现镜湖区社区气象服务全覆盖,并重点建设3-5个部级标准气象服务社区。

4.2社区气象服务建设应充分借力社区信息化建设资源

芜湖社区前期建设中,各部门在向社区服务延伸中,重复建设多,资源共享不足。社区气象服务建设,应规避此类规划不足问题,充分搭载和借力社区信息化建设成果,如:各级政府网站群、社区信息平台、社区LED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既有资源,逐步实现气象信息进入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

4.3社区气象服务建设应关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芜湖气象社区建设应关注省市两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及社区试点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如:大社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96365”居家养老呼叫中心等。气象服务应紧随社区改革的步伐,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探索建立大社区气象模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气象服务模式等,并通过进入社区养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实践,实现气象与社区服务体系的全面对接。

4.4社区气象服务应积极助力示范社区建设

目前,各地社区均在积极创建各类示范社区,如:防灾减灾社区、科普文明社区、和谐示范社区、学习型社区等。我省“十二五”民政规划中对精品社区、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均有明确计划。社区气象服务应紧密围绕部级、省级及市级示范社区建设,积极融入各类型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切实助力示范社区的建设工作。

4.5气象社区服务建设应关注社区企业单位的服务

目前,气象社区服务建设主要针对社区的政府机构和居民群,随着社区建设的日益完善,社区内各企业单位也将成为气象服务的重点,如:学校、医院、超市、菜市场、商场、企业等。可选择设施、内涵建设齐备的大社区开展全方位气象服务试点,扩大气象服务社区的深度及覆盖面,积极探索面向社区单位组织的公益和有偿并存的气象服务模式。

4.6社区气象服务气象志愿者队伍建设

气象信息员队伍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气象信息员多集中在农村,城市气象信息员队伍亟待建设。截止2010年,芜湖市已建立12.5万人注册志愿者队伍,“十二五”期间将达到20万人。城市气息信息员应结合城市和社区志愿者建设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区气象志愿者队伍,逐步完善城市气象志愿者组织,以增强社会基层防灾减灾风险意识、延伸公共气象服务链条等重要公益性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