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公共安全建设

公共安全建设

公共安全建设

公共安全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字】公共安全;统筹;立法;宣传教育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虽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持续30年的经济高增长改变了世界对传统中国的认识,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各种问题也不断出现,尤其是在公共安全领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多——除去“天灾”,各种人为安全事件也直接威胁着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结构面临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期,因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引发的持续增多,大案要案发案率不断上升。大体而言,目前主要有以下七大因素影响公共安全,“一是自然因素,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等。二是卫生因素,包括人体卫生安全、动物防疫安全、水生物防疫安全等。三是社会因素,包括刑事安全、社会动乱、社会灾难、恐怖袭击、心理恐慌等。四是生态因素,包括海洋生态安全、动植物生态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土生态安全等。五是环境因素,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毒气、腐蚀性物质、光化学雾、放射性危害等。六是经济因素,包括生产安全、金融安全、交通运输安全、能源安全等。七是信息因素,包括国家机密、计算机信息、网络信息、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等。八是技术因素,包括重要公共技术设施保护、高新技术的负面危害等。”1

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严重摧毁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公共安全建设,让群众安心,是各级政府必须做到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国力增强,凝聚力提高的重要保证。只有从源头抓起,寻找解决之道,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心。

首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据国际数据观察,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时,是公共安全事故的高发阶段,这个阶段,经济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新旧观念相互碰撞,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动,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个阶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更加重视的是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而忽略了社会的均衡发展,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与环境污染换来经济腾飞的同时埋下了众多隐患,这些都是埋在社会中的炸弹,随时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问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号召下,政府对社会管理的相对落后,公共服务不能惠及广大群众,滋养了社会上的不满情绪,导致事故频发、社会无行为失范等诸多社会问题。同时,在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的今天,普通百姓参加公共活动、休闲娱乐的方式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且城市本身存在很大的脆弱和安全隐患,人口集中、生产经营集中,一旦出现各类事灾害、突发事件,往往造成连琐反应。面对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政府深化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增长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我国综合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其次,必须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给公共安全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层面:

第一,宪法层面的规定,我国《宪法》对紧急状态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宪法》第67条第20项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全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有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第二,行政法领域的规定,在总体规范方面,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非常态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在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方面有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防洪法》、《地震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第三,针对特殊主体的法律,从不同角度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作了规定。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执勤任务范围的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规定》。

虽说现在我国关于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立法层次多,数量大,但与国外比较,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应法,还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重大计算机故障、外来生物入侵、大面积停电等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亟待完善。我国是法制国家,有法可依是处理任何事情的基础,在法律层面给予人民公共安全的保证,是给人民群众吃下一颗强力的定心丸,让人民群众意识到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背后有至高无上的法律作支撑,能切切实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公共安全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5).

公共安全建设范文第3篇

关键字:工程建设公共安全 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十五”以来,我国的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建筑工程业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增强。显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对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以及公共安全起着很大的作用。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截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不仅如此,全国各工程质量问题,大大小小,数不胜数。

建筑产品的质量事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作为建设工程的参与者,施工企业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从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各个方面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且工程项目位置同定、体积大,不同项目地点不同,不像工业生产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条件,因此,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多,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工程项目建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因此,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为了能更好的控制质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设置并健全质量管能理专职机构

为了让建设项目的质量达到要求,建设项目业主以及各主要承包方,应当设置并健全质量管理专职机构,以建立和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工程中标后,为进一步发挥项目管理功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达到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等设置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全权代表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项目经理部是一个具有弹性的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是一个施工项目的最高责任者和组织者,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的规章制度,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聘任人员,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代表施工单位处理各种关系,组织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对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质、设备等生产要素进行调配,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正确处理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五大因素

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五大因素,主要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5个方面。因此,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在施工阶段对这5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

首先是人的控制。人的因素,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而言,是“第一位”的影响因素。为此,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地激励劳动热情外,还需根据建筑工程特点,从确保质量出发,本着适才适用,扬长避短的原则来控制人的使用,即做到在人的使用上,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控制。因此,在工程施工阶段,我们要求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常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和流动现场会,加强工程技术培训,以提高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其次是材料的控制。材料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因此,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建筑材料品种繁杂。质量及档次相差悬殊,在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对进场的材料物资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做好使用前的质量把关和预控工作,保证投入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要求。不合格材料设备必须进行记录、标识,及时清退处理或指定专管,以防用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应按照本企业质量程序文件规定,贯彻执行采购、封样、进场检验、抽样检测及质保资料提交等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控制标准,报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也须进行监控。

第三是机械控制。进场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进度有着直接的影响。。机械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控制。应贯彻人机同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要合理划分施工段,组织好机械设备的流水施工。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应使机械在单位工程之间流水,减少进出场时间和装卸费用。搞好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尽量做到一机多用,充分发挥其效率。要使现场环境、施工平面布置适合机械作业要求,为机械设备的施工创造良好条件。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可以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机械设备修理是对机械设备的自然损耗进行修复。排除机械运行的故障,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修复,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第四是环境控制。我们应该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保持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工作场所清洁整齐、施工程序井井有条,创造使产品符合要求所需要的工作环境,包括有利于职业健康和安全,以及发挥员工积极性和潜能的工作环境。

最后是方法控制。管理的持续改进和工艺方法的优化,是提高过程和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建筑工程结构,技术复杂程度低,但要做到施工质量优良,搞个精品,难度也很大,不严格进行施工方法的质量管理,就会给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等留下隐患,严重的会影响工程的安全使用,当然也谈不上保证了工程的质量。方法控制的重点,应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确保施工方法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从而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总之,只有我们掌握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五大因素,我们才能更好的,更全面的进行质量控制,工程质量也才能更好的提升。

三、建立并完善质量控制系统,加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对质量的控制

首先是设计承包商。设计部门要建立与业主、施工、监理进行有效沟通的机制。搞好与各方的沟通、合作关系,使他们了解设计中的关键部位的参数,在实施工作中有针对性的采取特殊措施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对涉及多个专业设计院的工程,各设计院之间也要加强技术交流和技术接口的对接,技术接口是各设计产品之间的纽带,处理不好就会使设计产品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冲突。

总之,通过设计承包商在设计阶段中开展的有效质量管理工作,可以保证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计符合技术标准、法规的规定,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保证设计深度能满足招标、施工要求等。

然后是施工承包商。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形成的一个重要时期,施工承包商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担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说工程的规划和设计确定了工程主体的形式和结构工程的施工则是实现了工程的实物化。因此施工承包商要合理组织,精心施工,科学安排交叉作业,既要合理安排工序,解决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施工质量;又要合理安排时间和空间,保证各分项工程必要的技术衔接,还要合理安排资源与人力以保证持续均衡施工。

最后是监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承包商要将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主动控制体现在每项工序的开始前,监理工程师都要对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直到实施方案正确、保证措施有力方可开始实施。总之,在质量控制之中,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应该紧密联系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在注重通过预防来保障质量的过程中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邓铁军

2、《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综合研究》马农乐

公共安全建设范文第4篇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如日、美、俄、法等国。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很有启示作用。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建立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在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公共安全建设范文第5篇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农业部提出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原则,以在2012年实现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以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目的,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建设目标

2.1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2.2 2011年建设目标 在全省选择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

2.32012年建设目标 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3.建设方式

主要采取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的方式实行联合建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鼓励产业集中度高、有条件的乡镇单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也可跨乡镇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具体建设方式由各地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及工作需要确定。

4.建设内容

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上,确保有2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配备2~3套速测仪器及相关工作设施,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乡镇监管队伍要相对稳定,并明确一名站长负责,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5.工作步骤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分为调研发动、制定方案、推进实施、考评整改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5.1调研发动阶段 2011年9月15日前,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推进途径。开展专题宣传发动,利用各类舆论媒体,通过召开培训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2制定方案阶段 2011年9月底前,在抓好调研发动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全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方式和步骤,并下发各地执行。按照全省总体方案要求,2011年列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县(市、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2012年整体推进工作将于明年进行全面部署。

5.3推进实施阶段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2011年12月底前,在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5.4考评整改阶段 整改建设分二次进行。第一次于2011年底前,对首批9个县(市、区)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考评,提出整改意见。第二次于2012年10月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再次进行整改提高。

5.5总结验收阶段 2012年底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推动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6.2加强协调沟通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将有关人员经费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所需日常经费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监管人员的福利待遇。

6.3加强指导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细化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