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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活动方案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1篇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党的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民生中的专业优势,展示律师良好风貌,结合行业实际,xx律师协会定于12月4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律师行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国家宪法精神,助力法治xx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

三、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律师行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树立律师弘扬法治精神、关爱帮扶弱势群体的良好形象;宣传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中的积极作用,以向宪法宣誓形式塑造律师的宪法信仰,增强忠于宪法、捍卫宪法、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有效实施的责任感。

四、主办单位

xx律师协会及各市律师协会

五、参加人员

全区执业律师

六、活动地点

(一)主场地

活动的主地点定在南宁市会展中心(暂定),区直律师事务所统一在主地点开展活动。

(二)分场地

活动的分地点由各市律师协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个集中宣传点。

七、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举行全区律师行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

9:00—9:40,xx律师协会在南宁市会展中心(暂定)举行全区律师行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仪式,组织千名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着律师袍手捧《宪法》宣誓,各市律师协会应当于当天同步开展此项活动。

(二)举行现场义务咨询活动

9:40—11:30,xx律师协会及各市律师协会分别设立法律咨询点,组织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三)宪法和律师形象板报展示

9:00—12:00,xx律师协会及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展出有关《宪法》内容的宣传板报和律师形象板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并在活动点悬挂横幅、向民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律师协会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宣传宪法和学习宣传精神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切实使参加活动人员通过活动受到教育和锻炼。要提前规划活动地点,准备好横幅、展版、宣传资料等必要物资,确保活动准备充分,有序开展。

区直律师事务所应于11月24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xx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市律师协会要结合实际,邀请相关领导出席指导,邀请新闻媒体实时报道活动情况,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市律师协会要及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活动当日12: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活动小结、相关图片等报至xx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以便xx律师协会统一宣传。

九、其他事项

(一)活动当天,全部参加活动的律师应当统一着律师袍并佩戴小号徽章。

(二)由于主会场有限,计划在宣誓活动结束后设置咨询展台的区直律师事务所,每所最多只能安排8名律师参加,各所开展活动的横幅、台卡自行准备。

(三)参加活动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可以于活动当天在指定场地摆放有关宣传宪法和精神以及本所情况的展报、资料。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6月17日,为期1个月。

二、宣传内容和重点

全面宣传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解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范围、标准、程序、受益群体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目标、实施进展、创新举措、实施效果、典型案例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方式及程序。重点包括:

(一)政策内容宣传。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内容,包括实施意义、政策内容、实施方案、资金筹集和使用、工作目标等。

(二)实施情况宣传。宣传报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资金保障、绩效评价等创新做法、实施成效及典型经验。

(三)惠民成效宣传。宣传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来发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给群众带来的惠民效益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等,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认同感。

三、宣传范围及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公益广告、宣传栏(版)、宣传册(单)、文艺演出、手机短信、工程简报、形象化标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摄影比赛、民生文化宣传墙、环保骑行等方式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推动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网页建设,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进村(社区)入户、家喻户晓。

四、活动安排

(一)强化户外公益宣传。在公开公示栏、自然村、小区宣传橱窗张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海报或一封信,在群众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让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惠民政策。2021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海报或一封信于5月底前全部张贴到位。

(二)组织系列报道。各乡镇(社区办)要积极主动向《日报》、市广电台报送新闻素材,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影响面。要加大对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日报、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司法部、财政部、省司法厅、“12348”中国法网、“12348”法网、民生工程网站、中安在线,报道中务必要突出民生工程字眼及内容)报道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三)政策咨询台集中宣传。在小区和广场设立政策咨询台,向群众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材料,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

(四)加强网络媒体宣传。积极拓展网络宣传渠道,通过民生工程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投放、短视频等新型媒体,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宣传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社区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工作,要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分解宣传任务,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春风化雨促和谐人民调解来帮忙”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基层处

2.时间:3月下旬

3.活动内容:到北横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司法助理员、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制作宣传栏、组织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等。

(二)“共建和谐社会律师公证伴你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律师公证管理处

2.时间:5月

3.活动内容:组织市律协、市公协、市属部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筑城广场开展律师法、公证法宣传。

(三)“构建和谐社会、公证在你身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公证处

2.时间:3月―6月

3.活动内容:到区乡等乡镇通过制作宣传栏、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2.时间:3月―5月

3.活动内容: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面向社区群众培训法律知识。

(五)“珍爱生命、拒绝,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市劳教所

2.时间:6月1日-30日

3.活动内容:

(1)以法律知识考试的形式,对全所干警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2)采取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宣誓、签名、法制课、座谈会等形式,对劳教、强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3)“6·26”系列活动期间,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乡镇、社区、学校等地,采取展出展板、发放资料、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答、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3次禁毒法制宣传教育。

(4)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来所参观人员的禁毒警示教育。

(六)“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建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宣处

2.时间:4-6月

3.活动内容:利用邮电大楼、喷水池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广大市民开展内容涉及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市应急信息平台、户外LED显示屏,以播放宣传片、标语等形式,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开展内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

(七)“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机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牵头部门:法规处

2.时间:每月3次

3.活动内容:采取法制讲座的形式,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讲授法律知识,交流学法心得体会。

二、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法规处要督促、指导、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主题宣传和学法用法活动;法宣处要配合法规处进行沟通、协调,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办公室、计财处要做好车辆、宣传资料、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主题宣传活动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宣传活动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活动。

(四)主题活动档案资料报送工作由法规处负责。各主题宣传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将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后单独建档,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报法规处;档案资料应包括方案、通知、简报、信息、图片、宣传资料等,原则上所有文件应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应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图片资料需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内容。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数量下滑的原因

(一)宣传方式单一,案件来源少。检察机关长期以来以刑事案件为主,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社会上大多数人对检察机关的民行监督职能不太了解。仅凭传统的宣传模式,即在院里组织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里,做个业务宣传的版面及横幅,到市区街头搞咨询接待,远远不能满足业务的需要,大多群众仍不知道检察院的职能及办案程序,不知道检察院对法院的诉讼活动还有监督职能,当事人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到法院申诉的多,到检察机关申诉的少。

(二)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少,再审改判率低。经检察院提出抗诉发回再审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民事检察监督部门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信誉。由于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少,检察人员与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认识不一致,再审维持原判的多,直接影响了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诉的积极性。

(三)法院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法院系统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法官执法素质和责任心不断提高。法院内部建立错判追究制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这些措施提高了审判质量,使案件错案率、误判率降低。这种局面客观上也导致抗诉案源的减少。

(四)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查处隐藏在裁判不公案件背后的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是树立民行检察工作的威信和加强民行检察力度的有效途径,也是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客观需要。我院民行科通过把民事、行政案件审查与侦查结合起来,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加强同反贪、反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沟通联合等途径加大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使法官在审判时考虑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约束,明显错判的案件减少。

(五)民事和解多,进入抗诉程序的案件减少。我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时,注重从化解矛盾、息诉罢访方面着手,以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标,加大了对民事申诉案件的调解力度,使相当一部分民事申诉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如,2006年至今我院通过和解结案共13件,这也是近年来我院民事提请抗诉案件数量下滑的原因之一。

二、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数量下滑的对策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下滑并不是检察机关监督到位的表现,也不能说明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完全合法,没有监督的必要,而是检察机关监督不力的反映。针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下滑这一现象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民行业务宣传。开展以“民生诉求”为主题的“走乡访村”宣传活动,拓宽民行检察业务的宣传范围。以服务民生,解决民生诉求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宣传到基层。为此,我院民行科积极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和大力支持,在他们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会议的时候,我院民行科同志到会场给各村干部发放宣传单,并向他们详细讲解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职能。各村干部回去后向本村群众进行宣传,把宣传单张贴在党、政务公开栏里或人流密集处,乡领导定期将落实情况反馈我院,我院民行科随时进行回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民行检察业务,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推行律师申诉制度,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律师处在案件当事人与法官中间,对案件审理是否公正、是否合法最为了解,而且在当事人心目中,有一定的信任感。为此我院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络站,把业务素质高、信誉好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联络员,民行科同志与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乡镇司法员,法律工作者常联系、常走访,互相交流,畅通信息,介绍民行检察业务,邀请律师以及法律工作者为民行检察工作出谋献策,提供案源,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拓宽案源渠道。

法律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档案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档案“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我县档案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增强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开展《档案法》宣传活动。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档案业务培训、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今年是“六五”普法关键之年,要充分利用《档案法》颁布26周年之际,“6.9”国际档案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契机,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档案法治宣传活动,拓宽档案法律传播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贯彻实施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考评考核制度,把依法治档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学法和用法、普法和执法相结合,正确行使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纠正档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档案事务。

三、普法对象

普法的主要对象为全县档案干部,重点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重点为领导干部;档案管理的其他相对人、公民。

四、工作方法

(一)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基层档案工作人员;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利用法律学习日、宣传日等时机,宣讲档案法律法规,努力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二)加大档案法治宣传和执法力度。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传媒的作用,县档案局要逐步建立网络平台,在网上接受公民对档案事务管理的咨询,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要利用集中宣传、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使档案法律法规逐渐深入人心,努力做到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坚决纠正全县档案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全县依法治档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