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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论文

互联网消费论文

互联网消费论文范文第1篇

移动互联网业务是移动运营商和互联网业务提供商共同为用户提供的一种无线数据增值服务。据CNNIC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57亿人。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为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深度发展提供了重要载体。当前,很多商家已经意识到移动市场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渐把资金投入这个新兴的市场,如移动支付、移动微博、微信等各种APP业务。影响用户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和制约移动互联网业务深度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很多,如TPB理论提出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和感知控制,TAM理论涉及的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这些因素在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的初始阶段为解释用户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接受和使用做出了很大贡献。随着移动互联网业务提供商提供服务差异化程度的减小,影响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因素已不仅限于此。探索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影响因素,提高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与使用模型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构建了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影响因素的概念模型,提出了相应的假设,然后运用调查问卷的方法收集数据,进而用统计的方法检查模型,最终得到了各个因素的影响路径和作用机理。研究结果为企业丰富移动互联网业务内容,提高移动互联网服务质量提供了参考。

2文献综述

2.1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与使用模型

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与使用模型(UTAUT)是Venkatesh在理理论、技术接受模型、激励模型、计划行为理论、TAM与TPB整合模型、PC使用模型、创新扩散理论、社会认知理论这八种主要的技术接受理论和行为意愿理论的基础上建立的[1]。该模型包含期望效用、努力效用、社会影响和便利条件四个决定意图与行为的核心因素和年龄、性别、经验、自愿四个调节变量。这些变量能解释70%的技术接受行为,经常被用于探究用户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行为,其原始模型见图1。

2.2相关研究综述

QiDongJ基于中国用户的特殊背景,在技术接受模型中加入影响中国消费者的特殊社会因素(CU-TAM),并用实证的方法验证了感知有用性及期望效益等通过行为态度间接影响消费者对信息技术的使用意愿,社会环境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信息技术的接受和使用意向[2]。Mallat等人认为,感知价值及学习和使用成本影响用户对移动业务的接受意愿[3]。Kim等通过建立基于价值的接受模型(VAM),验证了感知价值对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接受意愿的影响[4]。Jiang基于理理论和创新扩散理论的研究表明,感知服务质量、感知信任等因素影响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使用意愿,而使用意愿显著影响其使用行为[5]。国内很多学者在TAM理论和UTAUT模型的基础上,对消费者新技术的接受和使用行为做了相关研究。如邓朝华等基于TAM理论和网络的外部性,在研究消费者的移动服务使用行为时发现,感知有用性、易用性、网络外部性、沟通有效性和感知乐趣对消费者使用行为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服务费用对使用行为呈显著负向影响[6]。吴茹双以TAM理论为研究基础,探索影响消费者的移动微信使用意愿影响因素时发现,感知娱乐性对消费者的使用态度存在积极影响[7]。文鹏等结合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和使用模型、风险理论和媒介丰富度理论,基于风险、内容和使用三个维度研究了消费者使用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结论支持其研究假设[8]。李鹤在UTAUT模型四个核心变量的基础上,根据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具体特点,将感知风险、感知娱乐、网络质量和感知成本纳入研究模型,研究假设得到了实证支持[9]。李树彪等基于UTAUT模型,探讨了消费者网上银行使用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模型也得到了实证支持[10]。曹媛媛等将整合型技术接受和使用模型运用于移动支付方面,研究结果与研究假设基本吻合[11]。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使用意愿影响因素都做了广泛的探索和研究。国外相关研究早于国内,但研究结论不能对中国消费者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做出很好的解释。国内关于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尚不全面。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了反映中国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概念模型,并通过实证方法分析了各个因素的作用机理,探究了各个因素对使用意愿的影响程度。

3研究模型与假设

基于UTAUT模型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成果,结合中国消费者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情况构建的概念模型见图2。该概念模型包含了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和使用模型的原有变量(期望效用、努力效用、社会影响和便利条件)和最近几年来备受学者关注的影响消费者使用意愿的四个外部变量(感知风险、激励、感知成本和感知娱乐)。本研究的模型综合考虑了影响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各个因素,能较全面地解释消费者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基于相关研究成果和本文的概念模型,提出以下假设,见表1。

4研究方法和样本数据

4.1问卷设计与调研

本文采取调查问卷的方法搜集相关数据资料,确定相关研究变量,并且在前人关于UTAUT模型及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拟定测量量表,根据预调研结果和专家意见修订问卷形成最终的正式问卷。所选取的问卷采用里克特5级量表,量表选项从“1”到“5”分别是“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中立”、“同意”、“非常同意”。为了检验初始问卷的有效性,在正式发放问卷之前,先选取38名学生进行预问卷填写。利用统计软件对预问卷填写的结果进行分析,最终修正问卷,形成本研究的正式问卷。正式问卷共包含35个题项,其中的30个题项测量本研究模型中的10个变量。问卷的变量名、题项编码、参考文献见表2。问卷的搜集途径主要选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网上问卷涉及的群体和地域都较广泛,但在有效性上存在一定的缺陷。网下书面问卷主要调研对象是高校学生,在样本层次上受到限制。共发放正式问卷250份,其中网上70份、网下180份,回收问卷共193份,回收率为77.2%。剔除无效问卷17份,剩余有效问卷176份。在性别上,男性占总样本人数的43.4%,女性占总样本人数的56.6%,男女比例接近于1∶1。在年龄层次上,本次调研主要选择了20—27岁的年轻群体,该群体占到了总样本的89.1%。在受教育程度上,有80.1%的人拥有本科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12.7%,其他占7.2%。在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时间上,两年以上的人数占75.9%,一到两年的占到11.4%,半年到一年和半年以下的分别占7.2%和5.4%。在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方面,绝大多数人至少使用了两项业务,有70.4%的人最少使用四项移动互联网业务。其中,移动音乐、移动搜索、即时通讯在使用业务中位居前三名。

4.2问卷的信度检验

本文主要采用Cronbach'sα的值来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各变量的测量项目和测量值见表3。

4.3样本的效度检验

本研究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来检验问卷的效度。其中,KMO值在0.9以上表示非常适合做因子分析,KMO值在0.5以下非常不适合做因子分析。本文将模型中的10个变量分为三组进行检验。第一组为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和使用模型原有的4个变量;第二组为本研究添加的变量,即感知风险、感知成本、激励和感知娱乐;第三组为使用意愿和使用行为。每一分组的KMO值、因子数目、因子负荷范围及累计方差解释率见表4。由表4可知,本研究的KMO值都较理想,适合做因子分析。运用SPSS20.0软件对样本做因子进行分析,得到10个因子,与本文的变量数目相同。同时,每个观测变量对应的因子负荷都大于0.65,说明各个变量间的建构效度良好。

5结构模型检验

本文应用AMOS20.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结构方程的检验,表5显示了假设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本文中研究的9个假设有7个得到完全的支持,感知成本影响使用意愿的假设得到弱支持,激励对使用意愿的影响没有得到实证的支持。由路径系数的统计结果可得到含有路径系数的模型见图3。从图3可见,整合型信息技术接受和使用模型的原有变量都得到了实证支持。消费者的使用意愿和便利条件显著影响他们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使用行为(路径系数分别为0.43和0.82);期望效用、努力效用和社会影响显著影响使用意愿(路径系数分别为0.45、0.34和0.16)。即便利条件是影响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行为的关键因素,期望效用、努力效用和社会影响通过使用意愿间接影响使用行为。感知风险和感知娱乐对使用意愿存在显著影响,且感知风险的影响较大(路径系数为-0.40)。即消费者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感知风险越小,感知娱乐越强烈(路径系数为0.37),消费者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就越强。感知成本对使用意愿的影响呈弱显著(路径系数为-0.17),可能是因为消费者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成本主要是移动互联网的接入成本,目前三家主要的移动互联网提供商提供的无线接入服务存在差异化,消费者可根据需要选择接入费用等级。激励对使用意愿的影响不明显(路径系数为0.12),这是由于业务提供商和运营商目前采用的激励措施对增强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影响不够显著。总之,通过实证检验可得到影响消费者移动互联网业务使用意愿的主要因素和路径,能为移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

6管理启示

互联网消费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互联网+” 品牌传播策略 小米公司

一、“互联网+”与品牌传播

“品牌”英文名为brand,它是企业的灵魂,品牌所传递的文化涵盖产品的定位、产品的独特形象以及消费者的性格和消费习惯。产品通过有效的品牌传播能够被人们熟知,品牌传播是产品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因此企业应重视品牌传播工作的开展,同时关注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品牌宣传。

而“互联网+”的提出与践行,彰显了企业品牌传播的最大特点――以消费者为核心,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营销手段、更新的营销视角和更广的传播路径。这种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品牌传播与推广正逐步颠覆传统产业的营销手段,传统的商业模式正在发生“革命式”的变化。

二、“互联网+”品牌传播的特点

互联网的发展使传播渠道增多,品牌传播的受众也发生了变化。相对于传统的品牌传播,互联网品牌传播的特点如下:

(一)传播手段多样化

互联网的发展带动新型传播媒介的发展,使得品牌的传播手段趋于多样化、传播内容更加丰富。新型传播主要通过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网站,以直广、软文、植入、口碑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的品牌传播,利用互联网传播的交互性特点,极大地增强了受众的主动参与性。

(二)传播媒介的整合

与传统品牌传播媒介不同,互联网品牌传播媒介的整合性更高,加大了品牌传播多元化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互联网品牌传播具有便利性,不受空间的限制,因此传播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不管怎样,品牌推广还是要以消费者为第一出发点,要经营好企业与消费者的互动平台。

(三)传播受众的改变

品牌传播的受众是“消费人群”,但互联网下的品牌传播的受众就不仅限于这一群体,而是所有能接触到品牌的人。传统电视广告的受众是传统的电视观众,新型传播媒介则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帮助企业捕捉到传统电视难以把握的年轻受众。互联网的使用人群以年轻人为主,他们依赖互联网,熟悉并热爱网络购物,他们不会认真阅读品牌信息,而是通过体验、口碑评价来感受品牌。

三、“互联网+”下的小米手机品牌传播策略

(一)以消费者为中心,注重创新

互联网时代强调“用户思维”,是指在价值链的各个环节都要秉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互联网的经济市场由企业主导转变为消费者主导,更多的企业把目光聚集在消费者身上,不断探索其消费需求。小米从一开始就注重培养与消费者的关系,始终围绕目标市场的用户需求开展营销活动,注重产品的创新和迭代。小米用户大多数都是求新的年轻人,因此小米手机采取快速更新产品的策略,旨在抓住消费者的心理,提高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小米从创业至今,平均不到10个月就推出一种新产品,从最初的小米1到最新的小米5,从未停止过产品创新。

(二)借助大数据,构建新的产业生态圈

互联网的发展意味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互联网可以获得大量用户的数据。小米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产品推出之先推出MIUI系统,旨在获取大数据,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最后推出针对市场需求的手机。小米还擅长对论坛的营与管理,借助论坛来搜集有用的信息。小米论坛有近60%的人是资深“米粉”,他们会对产品提出自己的看法,然后小米公司根据这些意愿和反馈来升级产品。

小米借助互联网,通过聚集大量的互联网用户来构建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小米公司在继小米手机之后,把眼光放在智能电视、路由器和智能家居等领域,力图凭借原有优势,打造延伸产品。小米深知“物种越多生态圈越丰富”的道理,所以积极与其他公司进行合作,利用自身优势形成以小米公司为中心的新型互联网生态圈。

(三)粉丝意识,采用社会化媒体营销

小米营销成功的关键在于其具有“粉丝意识”,注重培养企业与消费者的感情,努力保持与消费者的良好关系。对此,小米借助互联网的社交性与互动性,吸引了一大批“米粉”,并且定期举行“米粉节”,活跃小米论坛的气氛,发扬粉丝文化,不断壮大粉丝团体。另外,小米还在品牌中注入“草根基因”,旨在利用“草根基因”诠释一种“潘课幕”,使之成为一种流行元素,让消费者产生共鸣,从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进而取得品牌营销的成功,网络剧《万万没想到》就是最好的例子。

小米公司还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销售渠道,采用社会化媒体营销。一是小米手机采取“直销”的模式,省掉了中间所有的环节和所有利润,直接把好处反馈给消费者;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化媒介,在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进行品牌传播,通过制造轰动性事件或是争议性话题来吸引受众的眼球。

四、“互联网+”下手机行业品牌传播策略的建议

首先,注重消费者的体验,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一切传播基于产品,基于消费者对产品的体验与评价,一个好的产品是消费者对品牌认可与忠诚的前提。对此,企业应重视产品创新,用好产品说话,用好产品获取品牌信任。品牌传播需要好的产品作为支撑,没有好的产品,品牌传播便寸步难行。尤其是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好的产品会形成口碑传播效应,不好的产品则会引来消费者的谩骂,而且会在网络上快速蔓延,对品牌的传播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形象塑造。

其次,由企业导向向客户导向转变,重点关注消费者的需求。互联网思维要求企业在品牌营销过程中让消费者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坚持“从用户中来到用户中去”,给予他们充分的参与感。同时,企业要积极倾听他们的建议,从中发现产品的需求点,不断对产品进行更新,保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旦形成良好的口碑,消费者就会变成企业的品牌传播者,放大了品牌传播的效果。

最后,利用社会化媒体营销,打造独特的品牌文化。互联网大环境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而产品同质化现象却也越来越普遍,因此企业应该打造自己的专属品牌,赋予品牌独特的内涵,塑造品牌个性与品牌文化,让消费者提高对品牌的认知度。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媒介,积累用户群,激发用户参与、用户创造,整合跨界思维,打造品牌延伸产品。

(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

[作者简介:沈彬彬(1995―),苏州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参考文献

[1] 姜光学.互联网思维下的品牌传播新维度[J].中国电业,2014.

[2] 宝凯馨,林刚.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品牌传播策略研究――以小米手机为例[J].品牌月刊,2014(6).

互联网消费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产品;模糊综合评价;1-9标度;模糊矩阵

中图分类号:F49;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111-05

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建议

2015年被称为“互联网保险元年”。这一年,互联网保险公司超过100家,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超2 000亿元。在整体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互联网保险保费在两年时间,从300亿元到870亿元再到2 000亿元,保费收入增近6倍。这种发展速度令人震惊,同时也引起各方注意。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业务流程、经营主体、行业规范等多方面给出了明确的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巨头们也在行动,阿里,网易,携程等互联网巨头都想分吃这一块“大蛋糕”;专家学者也在研究互联网保险,大体上从政策角度、监管角度、销售角度等方面对互联网保险发展进行研究。笔者从消费者偏好角度出发,运用微观调查的方法对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的行为进行研究,旨在分析消费者偏好互联网保险哪方面因素,从而提出相关建议,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尽一份力。

从消费者偏好研究保险,国内有江炜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宁波市“白领”群体购买互联网保险的行为进行研究;张旭梅运用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对消费者寿险购买意向和保费支付意向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何文广从研究消费者心理行为出发,研究消费者购买保险行为。国外也有相关文献,Roger Feldman研究消费者偏好与购买健康保险依赖性;Kerssens Jan J从12个健康计划出发,研究消费者偏好社会健康保险的高质量和低成本性。纵观上述的研究,有几处不足,(1)大多数是从定性的角度研究保险,缺乏实证分析,降低了研究成果的可信度;(2)研究的是特定地方特定群体的行为,不具有普遍代表性。本文综合了上述的研究内容,从消费者偏好出发,运用互联网问卷调查的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后建立模糊评价模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来分析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行为,如图1所示。

二、数据与指标

(一)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是互联网保险,因此调查采用的是区别于传统的实地问卷调查,采用网络问卷调查。(1)大大节省时间和成本。网络调查只需要注册问题,到网上就可以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共花费2天时间。(2)调查更全面。本次调查调查到对来自全国18个省市的消费者进行调查(消费者IP地址见图2)。(3)回收率更高。本次调查共调查101人,回收101份,有效回收率达到100%。(4)调查具有针对性,通过互联网调查对象都具有使用互联网的资格,具有购买互联网保险的基础。

(二)指标确定

笔者从消费者行为出发,研究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行为,因此可以将指标分为六大类,分别为消费者自身因素、互联网保险产品因素、服务因素、安全因素、创新因素、心理因素。分类标准是综合了消费者行为理论、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以及对上述文献综合分析得到的。其中,消费者自身因素和互联网产品因素是根据马歇尔需求理论中消费者选择理论及陆定国的《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研究》文中所提到互联网保险产品发展特征来共同确定的;服务因素是根据赵明月的《“新国十条”背景下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趋势浅析》中的互联网保险发展需要加强互联网保险服务的发展来提出的;安全因素是根据李琼的《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与监管研究》中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发展中的安全定位确定的;创新因素是根据陈凯的《互联网保险:创新的方式与原则》中互联网保险发展需要经历几个创新阶段提出的;心理因素是根据何文广的《保险购买行为的探讨》中根据消费者心理行为来研究保险购买情况。在六大指标确立的基础上又确立了每一类包括的具体指标。其中,消费者自身因素包括年龄、月收入、学历、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互联网保险产品因素包括交易便捷、价格便宜、保险公司品牌、销售网站的影响力;服务因素包括两大块,一是传统的服务即售前服务(引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服务)、售后服务(理赔、保全等方面服务),二是互联网方面的服务即网站信息系统完备性(在线理赔、客服等)、网站其他相关功能(保险需求分析等);安全因素包括网页、支付、信用、操作安全四个方面;创新因素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两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身边的人购买、亲戚朋友推荐两个方面。根据这些具体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按照程度将答案分为了五个等级。其中,消费者自身中的年龄、收入、学历、了解程度是按照指标的特点来分别设计的年龄是按照20岁以下、20―30、30―40、40―50、50岁以上设计的,收入是按照2 000元以下、2 000-4 000、4 000-6 000、6 000-8 000、8 000元以上)设计的、学历是按照(初中以下、高中、本科、硕士、博士以上)设计的、对互联网保险了解程度是按照(不了解、知道一点、一般、了解、非常熟悉)设计的。其他的都是按照重要性程度的五个等级(不重要、一般重要、重要、比较重要、非常重要)来设计的。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将消费者自身因素中的四个指标假设和其他指标一样是按照重要性程度划分的。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来分析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行为。

互联网消费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大数据;营销模式;创新

1引言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消费者与产品(服务)的联系发生深刻的变化:产品(服务)信息的即时更新和对比、购买方式和渠道、消费便利性、个性化需求、潜在需求等方面。这些由消费者和产品(服务)形成的信息数据日渐复杂,加上行业间的竞争也来越激烈,企业亟需在营销模式上大胆创新,以适应时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2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特征

大数据是指那些大小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尺度,一般的软件工具难易不抓、存储、管理和分析的数据(黄升民、刘珊等,2012)。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是信息科技化高度发展的结果,它是一个以大数据平台为技术核心,以挖掘数据价值为服务核心,不断将数据价值转向人工智能应用的庞大生态体系。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具有如下几特点:①数据量巨大。对数据的存储单位已从过去的GB到TB,甚至是NB、DB级别;②数据呈现形式广泛且结构化不明显。数据来源于具体数值和文字,亦可来源于应用程序、图像、音频等,样式多元结构多样;③数据产生速度快且时效性要求高。数据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和更迭,数据的保存和处理、运算对获取数据现时价值提出非常高的要求;④数据潜在价值大。数据的价值在于数据“会说话”。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预测事物的趋势走向、发现某种行为关系、得出某种现象结论等,让数据充分体现其潜在的目标价值。

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模式的挑战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网络营销变得越来越广泛。网络营销指的是在互联网平台上,使用网络信息技术并开发各种应用软件,在商家和客户之间进行产品交换、提供全面服务的系列工作。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的在线活动,对客户进行系统管理,并针对目标客户宣传推广产品服务从而达成某种营销目的的新型营销活动(黄纯芳,2018)。这也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网络营销向传统营销发起了挑战:第一,打破分销壁垒,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直接联系。随着新科技新应用的出现,分销的概念日渐消沉,企业通过官方APP、微博、抖音等工具,逐渐建立起与消费者直接联系的渠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BtoC营销(BusinesstoCustomer)。第二,扩大客户诉求层次,狠抓消费者显性和潜在需求。网络营销不仅满足消费者显性需求(即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服务),还能借助数据软件收集并分析消费者消费轨迹,结合消费者对事物的关注程度,推送消费者可能需要的产品(服务)服务信息,激发并满足消费者更深层次的潜在诉求。第三,信息公开透明,注重消费者感知体验。网络营销让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服务信息实现“随时随地全方面了解产品(服务)”的功能,产品定位、价格、品质(消费者评价)、产品对比、物流、服务等都能通过软件平台一览无遗,仅从单一的营销手段(如降价促销)已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让消费者从“营销初始”到“购买享用”全流程得到最佳体验已成为了企业竞争核心。第四,信息传播快且高效,消费交易方式简便。企业通过软件(如微信、微博、快手、抖音、企业官方app等)实现了信息即时传播,通过借助平台流量的优势,将营销变得高效、低成本、多样化。同时,消费者从产品呈现到最终交易,全程线上完成,弹指之间便让产品(服务)达成交易,让线下营销者毫无察觉、默默地被打败。第五,跨业态竞争出现,降维打击明显。网络营销的载体是互联网电子平台,信息手段、软件开发、平台维护、数据分析等内容显得越来越重要,信息技术成为占据网络营销成败的关键,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在逐渐跨业态地走进物流、农业、餐饮、零售等领域,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对所进入的行业进行降维打击,深刻地改变行业的营销生态。第六,网红增人气,直播促流量。在网络媒介环境的营造下,企业更加侧重关注网民的心理需求,让网民特别关注的红人在网络作用下放大影响力,使其满足网民审美、刺激、品味等需要,大幅度增加企业自身的人气。网红达人通过直播,提供专业、高质量、综合多样的视频、买家秀等服务,吸引高人气高流量的消费群体,让企业的产品处于营销的风口。因此,基于传统4Ps营销理论(即产品、价格、分销、促销等)的营销模式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显得有点力不从心,网络营销方式的出现和发展,快速且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感知、消费方式、消费理念,让企业不得不重新思考在营销模式上大胆创新,重新构建营销模式的核心竞争力。

4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营销模式创新的方式

面对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张罡,王宗水,赵红,2019)重构营销模式创新逻辑,提出三方面内容:第一,整合营销促进营销模式中价值的创造;第二,差异化营销促进营销模式的价值的增加;第三,精准营销促进营销模式中价值的维护。基于价值创造的视角,企业需要更多地结合内外部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网络营销竞争组合,让消费者充分享受价值交换过程中实现企业价值。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营销专家们对营销模式理论进行不断升级。美国营销专家唐舒尔茨(DonSchultz)提出了4I理论,即趣味(Interesting),利益(Interests),互动(Interaction),个性(Individuali-ty),赋予网络营销新的理论指导,注重企业与消费者互动交流,引导消费者对产品服务,乃至企业品牌的认同。著名营销理论专家傅明(2015)提出4E理论,即体验(Experience)、花费(Expense)、电铺(E-shop)、展现(Exhibition),这是基于互联网网络营销环境下,针对电商市场提出营销创新模式。为此,企业需要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营销逻辑,创新企业营销模式。第一,整合网络营销手段,促进互动交流,优化传递价值。大数据技术在改变消费结构和创造消费需求上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而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形成了价值网络重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更加多元、透明、通畅的网络联系渠道,移动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官网app、抖音视频、快手等积累着大量的消费者群体,这些移动网络平台把人们的家庭、生活、娱乐关联在一起,形成了强关系高活跃度的移动网络交流平台。通过整合若干或者众多网络营销手段,把商业产品和服务以人们喜闻乐见方式植入其中,让营销内容、传播方式、获取渠道吸进移动网络用户,从而产生互动话题和正向交流,让网络营销的趣味(Interesting)性潜移默化地体现在用户平台上。这种高强关系的沟通平台能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群体之间的形成有效互动交流(Interaction),让网络营销充分优化其传递价值,服务企业营销战略。第二,构建企业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营销,激活潜在价值。企业拥有一定基础的产品服务数据和消费者行为数据,可以在已有基础上打通企业内部数据链条,从产品生产、包装、批次到消费者特征(年龄、性别、收入、需求等)以及消费行为(购买产品组合、频次、消费水平等)进行数据整合。因此,企业通过创建大数据共享和分析的平台,分析相似消费者群体体量,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移动网络平台向已有客户精准营销,满足消费者个性(Individuality)化需求;同时向潜在消费者发起营销刺激,激发激活消费者的潜在需求。通过大数据技术来改善网络广告的播出形式和内容,增强推广目标群体的精准性。网络营销不仅要维护现有客户流量,更侧重唤醒潜在消费者和消费者潜意识需求,最大限度地激活消费者的潜在价值。第三,建立数字化电铺,差异化经营模式,增进品牌价值。互联网大数据将新零售进行了新定义,企业需构建数字化电铺(E-shop),包括官网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支付宝、公众号等),也要注重线下场景店的建设,让线上线下互联打通。场景是产品的逻辑,更是互联网时代产品的解决方案,因此,从功能属性的角度而言,线下商店侧重消费场景体验、消费者感知、初次消费;线上平台侧重产品展示(Exhibition),包括官网展现(PC官网、移动官网)和关联网络展示(抖音、朋友圈、快手、京东等)对产品服务的介绍、对比、点评、宣传,同时加入消费券、组合营销、拼团、秒杀、分享、点评等功能,让线上和线下形成联动营销效应。同时,网店能通过差异化经营(如网红直播、差异化产品等)形成难易被模仿或难易追赶的竞争优势。在差异化营销过程中,企业的品牌和文化应融入到数字化电铺和实体商铺的营销细节中,让消费者在潜意识中建立企业品牌好感,形成品牌资产和品牌共鸣。第四,打造关联业态共享平台,形成业态链条营销组合,塑造共享价值。企业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对于企业产品互补,供应链处于上下游的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构建行业内和关联行业的业态共享平台,深层次拓展利益相关企业的大数据容量,组合出消费群体流量更广、产品营销组合效用更大、个性化需求更为显著的业态链条营销组合。企业基于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建立关联业态共享平台,可借助大数据共享和分析,预测人们消费动态需要并提供链条营销组合,打破过去企业仅销售单一产品或者企业内部产品组合的营销模式,形成组合丰富、功能全面、品质最优、成本较低、适当跨业的链条式营销模式,让利益相关企业实现利润共享、价值共享。

互联网消费论文范文第5篇

 

毕业,哲学论文的写作难度比经济类、文史类的更有深度,但是很多哲学论文的写作要求作者不仅有一定的人生阅历,还要有一定的阅读量。哲学渗透的领域范围很广,这里提供的范文是哲学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的研究,具体如下:

移动互联网技术是指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它以移动终端为接人设备、以移动网络为接人网络来提供随时随地的个性化服务。当移动互联网技术成功解决了信息接收终端和交易平台的移动问题,时间和空间对消费活动的限制进一步被打破,即时即地的信息浏览与集体互动将消费与社会生活更紧密地关联在一起。在新的传播机制与交易方式下,奢侈消费不再作为阶级身份的认证,而是借助移动网络日益渗透在社会大众的消费生活中。2015年《中国网购新生代》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已有45%的消费者通过网购方式来完成大量高端商品消费,而智能手机已超过电脑成为线上消费者最常使用的零售网站登录工具仁1〕;《麦肯锡2017中国数字消费者研究》报告则显示,移动互联网消费已成为中国电商市场的主流,7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在自己喜爱品牌的官方微信电商渠道购物,31%的受访者表示曾在微信上购物田。移动互联网技术将人类带人了一个崭新的消费时代,而标榜私人订制的奢侈消费则需要在新的时空尺度和消费境遇中完成对个人社会身份的建构与表达。在这个意义上,对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奢侈消费的关系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就变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