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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有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企业通常应该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只有当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时候,企业才能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当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就需要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是资产评估师遵循投资性房地产有关会计核算及披露的要求,采用评估技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为会计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专业意见。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作用

计量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有许多不同的途径。为了保障会计信息的客观和独立,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评估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评估专业人员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保障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的客观性。评估机构通过严格遵守评估程序,按照科学的方法评估,保障会计信息客观性的要求。另一方面,评估的独立性能够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公正性。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人员是与评估业务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进行。这些都能够保障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公正性。

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技术特点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专业意见,在遵循资产评估准则的同时,还要受有关会计准则的约束。

评估人员应该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和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目的及评估应用条件,选择与评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相符的评估方法。在撰写资产评估报告时,一方面要满足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还要遵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指南(试行)》的特别要求。

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评估对象

3.1评估对象的具体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具体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企业已取得并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计划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3)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拥有产权并已经采用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3.2确定评估对象注意的问题

自用房地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不是投资性房地产,所以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用于销售或为了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或土地,不是投资性房地产,所以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各部分用途不同,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自用的部分以及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部分,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对象。

4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评估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适合于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

4.1市场法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市场法是将被评估的资产与类似的资产进行比较,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依据,通过差异的调整,计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市场法直接依赖现实的市场价格资料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品质资料,适合于房地产市场发达、交易活跃、存在大量房地产交易实例的情况,例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业住宅、商务写字楼、标准工厂等。

选取交易实例至少做到要与被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用途相同、所处地区相同、权属性质相同。对于附有租约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通过租约修正系数修正租约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影响。租约修正系数通过考虑被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所附租约致使价值下降的比率来确定。

4.2收益法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收益法是求取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收益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以收益现值估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收益法适合评估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例如土地使用权、住宅、写字楼、标准工厂等。

收益法涉及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个基本的参数。

4.2.1收益额的确定

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比较适合基于租金收入估算收益额,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净收益=潜在毛收入一空置等造成的损失一营运费用

潜在毛租金收入是假定投资性房地产在充分利用、无空置状态下可获得的收入,是可以获取的最大租金收入,等于全部可出租面积与最可能的租金水平的乘积。租金收入包括有效毛租金收入、租赁保证金、押金等利息收入。运营费用包括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的维修费、管理费、保险费、房地产税等。

净收益的计算分为两个阶段:在租赁期内,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资金收入扣除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营运费用计算;在租赁期外,按客观收益确定,用同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扣除正常使用时有出租方承担的营运费用来计算。

4.2.2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实质是投资者期望的投资报酬率,等同于与投资性房地产同等风险投资的收益率,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的性质、用途、市场投资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所处地区、性质、用途、投Y时间等的不同,导致投资风险不同,因此,所确定的折现率也不同。折现率可以根据市场提取法、累加法、投资排序插入法、资本成本法来确定。

4.2.3收益期限的确定

收益期限是自评估基准日起,预期未来可以获得收益的时间,通常用年表示。收益期限要综合考虑投资性房地产的经济寿命和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来确定。

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来确定收益期限。对于单独的建筑物,根据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来确定收益期限。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不涉及单独建筑物。对于土地与建筑物的综合体,也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确定收益期限。

5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特别要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报告,更多受限于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其他目的的评估报告差别很大。除了遵循资产评估报告准则以外,还要满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利于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5.1当评估受限时,不能出具评估报告。受会计计量可靠性的约束,当评估程序或评估条件受到限制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否可靠的估算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评估人员不能确信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不能出具评估报告。

5.2会计准则和法规修改时的特别要求

当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披露和报告发生改变,评估人员因为新的会计要求而无法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评估报告中对未完全遵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和披露。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范文第2篇

一、引言

我国借鉴IFRS 13相?P处理规定,于2014年1月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做了新的定义,使公允价值的运用变得更为实际和规范,也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提供了更具体的标准。

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结构、偿债能力和财务实力,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美化企业财务报表,提高外部融资能力,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有利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与国际接轨,帮助全球投资者更准确地理解本国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的现状

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不存在同类或类似可比交易市场,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应当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分为第一层次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根据201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披露信息,2015年在上交所上市并以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公司有31家,其中没有一家公司采用第一层次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有8家公司对其拥有的多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了不同的估值技术和不同层次的输入值,有7家公司没有具体披露公允价值确认方法。31家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情况见表1。

从表1可看出:(1)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没有统一的估值技术。(2)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层次依据模糊,其中第二、三层次输入值在披露中缺少具体计算模型和过程。(3)相对成本法和收益法,有较多的公司(54.28%)选择收益法,且主要采用房地产评估中的租金收益法。

三、租金收益法的原理及评价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如果预期收益主要是租金收入,则可称为租金收益法。将租金收益法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租金收入和处置净收益计算出其公允价值。在该方法下,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主要受房地产租金价格、折现率、收益期、年度总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例如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房地产租金价格正相关,房地产租金价格越高,其公允价值越大。

收益法能够较真实、准确反映资产价格且其估值结果更易被交易双方接受,而传统的成本法着眼于过去,估值结果与真实价值偏差较大,市场法受限于“活跃市场”的模糊定义,主观性较大。租金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格的理论与市场基础都比较全面,在投资性房地产多为出租用途的情况下,租金收益法应该是较为恰当的评估房地产价值方法之一。但其缺少具体的计算过程,本文就其展开研究,并构建估价模型。

四、收益法下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估价模型

据统计,大多数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多为出租的房屋和建筑物,所以本文暂不考虑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一)假设

1.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

2.在一个出租期内,出租期限(t)可确定,以开始出租时为期限起点,并能合理预测未来处置情况。

3.被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主要包括租期收入及处置净收入。

4.折现率为必要报酬率(i),在出租期间保持不变。

5.第一年租金价格(A)参考类似的同一用途、同一区域(同市优先、同省优先)的现有房地产租金价格确认。在出租期限内,年租金价格以固定增长率(g)增长,空置损失、税费、保险费等年度总费用,均已在每一年的租金中得到调整。

(二) 估价模型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A(1+g)t/(1+i)t+ C(1+g)t/(1+i)t]

上述模型中,A为估值当年的期初租金收入,g为通货膨胀率,t为出租期限,C为最初投资成本,i为必要报酬率。

(三)参数确认

在正常的经济市场变化中,年租金变化主要受通货膨胀影响,所以年租金固定增长率g为估值当年的通货膨胀率。折现率i可为出租期的同期限国债利率。在出租期结束后,以最初投资成本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价值出售或转换用途获得报酬。由于租金收入的确认较为复杂,故下文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在非活跃的市场中,公司无法取得开始出租时的租金收入A,应参考相似公司(其投资性房地产具有同一用途并处于同一区域)的现有房地产租金价格。

在确定相似公司时,采用因素评分法能量化因素影响程度,以相对客观的标准使评价结果易于理解、接受,增强评估对象的可比性。故本文运用因素评分法,对租金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地理位置和环境、结构、交通、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赋予分值,总分100分。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商铺和写字楼,具体评分内容如下:

1.地理位置和环境。商铺和写字楼商业性较强,地理位置和环境对租金收入的影响较大,所以赋予最高分值,30分。

2.结构。商铺和写字楼的结构对租金的影响程度不同。商铺的楼层比写字楼的楼层对租金收入有更大的影响,而不同用途的建筑物新旧程度对租金收入的影响相同。评分标准如下:

(1)商铺楼层。商铺楼层总得分为垂直系数分数与平面系数分数之和,其中:垂直系数得分根据商铺所属楼层确定,商铺租金价格随楼层增加而递减。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楼层数+1)-所属楼层数]/总楼层数×15。地下商城参照地上楼层进行确定(负一层与第二层相同,以此类推)。平面系数得分根据距离出入口的距离、人的视线可及范围、转角包口、面积大小等综合因素将平面分为5个区域。

(2)写字楼楼层。根据写字楼租赁市场情况得知,写字楼的中?g楼层的租金最高,高层次之,底层最低。由此分为三个级别,底区楼层(处在总楼层1/3及以下)、中区楼层(处在总楼层1/3以上2/3以下)、高区楼层。

3.交通。商铺和写字楼的交通便利程度对租金的影响程度不同。在影响写字楼租金的所有因素中,交通的便捷程度影响最大,赋予最高分值,30分。而交通对商铺的影响相较于地理位置和环境、结构次之,赋予20分。

4.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对租金的影响较小,各赋予10分。

具体评分内容见表2。

根据表2的因素评分,当公司与相似公司的评分结果相差在5分内时,以相似公司的租金收入作为本公司的估值当期的期初租金收入A。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格;房地产评估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是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背景下出台的,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果。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改变了以往企业会计制度对所有房地产都是按照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的局面,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企业自己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投资性房地产存在问题,企业自身很难具有真正的公允性,因此,必须委托外部独立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属于房地产中介范围,无论从国外还是我国沿海发达城市来看,它都本应是一个前途无量的行业。然而,房地产评估行业中的业务费盛行,的确又给评估业界带来了黑暗。

一、房地产评估的类型

(一)一般评估

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意见分歧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

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作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二、新会计准则对房地产评估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下,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可以采用公允价格模式和成本模式两种方式。有确凿证据表明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提取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是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第二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当然已经被认定是闲置土地的不能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第三是某宗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这种情况下需要分开进行计量。对于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对于另外一部分,当然不能按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如果不可区分的话,也不能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涉及估价对象的法律权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房地产,应该是有合法产权的房地产。但是,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存在投机现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可能会因此产生扭曲,从而形成风险。第一个风险是,投资性的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的利益相关方比普通的房产交易评估涉及的利益当事人要多,从而造成相关责任的模糊不清等风险。一般的房产交易评估,往往只涉及交易双方,而公允价值评估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大致有七个:政府和政府的监管部门;公司股东, 因为公允价值的计量直接涉及企业在市场上的表现,公司的企业价值发生变化,公司股东的利益会受影响;公司的高管层;公司的员工,他们也有切身的利害关系;公司外部相关利益人,例如公司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第二个风险是,在市场发生变化的时候,公允价值会计计量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上涨的时候, 按照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必然体现为企业的利润增加,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卓著,股票的价值会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反映,在企业的现金流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仍然可能获得融资,这种情况下, 公司高管层会不会借助公允价值来进一步高估房产的价值?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是当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跌的时候,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企业的利润会减少,相应的企业价值反映在资本市场上,股票会有一些下跌,企业的现金流并不会因此减少。所以,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在一定程度上好比一个放大器,把企业价值在资本市场的表现进一步放大。2006年12月中国允许外资银行在13个城市经营,外资银行在中国实行国民待遇,国外银行与国内银行在人员管理等方面形成竞争。这给房地产评估行业带来了机遇。境外银行对业务费抓得很紧,香港谢树林金铺由于与国内旅行社签订回扣协议,已被出局,信誉扫地。相信今后银行应当是通过吸收储蓄发放贷款来赢利,而不是通过收取业务费来占领市场,发展银行业。

三、新会计准则下完善和加强房地产评估的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

当前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太健全,某些领域甚至是空白的。为了使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能够健康的发展,应该颁布一些相关的法律规范,从而解决房地产评估的管理问题,实行统一管理;解决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竞争问题,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使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竞争;解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不高问题,提高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解决房地产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问题,规范房地产评估方法和程序。对于目前已经有的一些条例、规定,要加以统一,打破门户之见,使它们统一口径,统一标准,排除相互间的干扰,互为补充,互为完善。

(二)加强理论研究

房地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工作,其生存之本在于科学的理论基础。只有为客户提供独立、客观、公正又具有严密逻辑性的估价报告,客户才会信服这些结论,工作才能为市场所认可。估价工作粗糙化,估价结论简单化,估价报告没有理论依据,缺少技术含量,这样的报告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因此,必须加强估价理论研究,提高估价的技术含量。

(三)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

在纵向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在房地产估价管理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应由国家统一制定,而在具体执行国家政策上,又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情况进行管理,要发挥各级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做好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在横向上,应明确房地产估价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归口管理包括单位和价格的归口。单位归口管理是指那些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的房地产经营机构和团体,不论其经营形式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应归口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价格归口管理是指各行各业房地产经营单位房地产商品的销售、租赁、抵押等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必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审核、监督和检查。另外,还应建立房地产估价监督机构,包括对社会估价机构和对政府房地产估价部门的监督。对于估价中玩忽职守、串通舞弊、弄虚作假,致使估价结果有失公允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注重制度创新

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要有一整套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树立质量至上的观念,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工作,拟定科学的评估计划,采用正确、恰当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制作全面规范的评估报告。特别是建立完善并确实执行估价复审制度,复审制度不仅可以提升估价师的专业水准,可以加强委托人对评估报告的信心,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评价评估工作所采用的程序、方法是否适当,并对评估报告进行恰当性检查,从而有效地降低评估风险。还必须加强对行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对评估机构和人员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为评估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稳步设立评估风险基金,以提高评估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企业竞争力创新

创新是房地产评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企业就可能在市场上萎缩甚至被淘汰。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机构本身的竞争力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单一,仅限于房地产估价、经纪、咨询,因而较难在市场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寻求强强联合、资质共享,人员资格共用,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是对经营和股权的关系认识不清。个别机构对经营和股权的关系认识不清,为保护股东利益不顾外来人才资源的发挥,只有股东才能任部门经理,“任人唯亲”,不是采取任人唯贤、人尽其才的做法。三是大股东不是估价师。有些评估机构的大股东本人不是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不是估价师作为大股东违反了建设部142号令专职注册估价师应占60%股份的规定。四是股权集中。有些评估机构只有一个股东,股权太集中吸纳不了人才,也难以做大做强。应改变股权结构,吸纳优秀人才,获取管理经验,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risk sources of real estate project and the identification of risk,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assessment methods of Project risk from different angles and different starting point, providing the basis for project decision maker to make risk assessment, so as to control risk effectively.

Key words: Real Estate Projects; Risk Assessment

引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的建设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一般比较巨大,而且现金的回收周期较长,加上房地产项目又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对房地产项目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因素认识不足、评估不到位,这些风险因素一旦发生,极易造成投资失败,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说,房地产项目是所有投资项目中风险较大的一种项目。因此,对房地产项目开发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有着重大的意义[1]。

1房地产项目的风险概述

房地产项目的风险是指项目在从投资、前期准备、项目建设、租售管理中,存在难以预计、监控的因素,影响项目正常顺利的开展,进而影响开发商及相关主体利益,并使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2]。

房地产项目风险的来源有:自然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社会风险、国际风险、内部决策和管理风险等。

2房地产项目的风险识别

房地产项目风险识别是指风险管理人员找出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运用各种方法对尚未发生的潜在风险以及客观存在的风险进行分类,找出风险产生的原因,并对风险进行分类列表。

房地产项目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主要包括专家调查法、故障树分析法(FTA法)、幕景分析法及筛选―监测―诊断技术等方法[3]。

3房地产项目的风险评估

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是指应用各种管理科学技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定量地估计风险大小,找出主要的风险源,并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以便以此为依据,对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

3.1 模糊综合评判法

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来评价项目风险的大小,不仅顾及评判对象的层次性,可使房地产项目中难以量化的评价标准、影响因素的模糊性得以体现,可以做到定性和定量分析,在评价中又可以充分发挥人的经验,使风险的评价结果更客观,符合实际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风险因素集

对风险做出认定和鉴别,找出风险之所在和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并对其后果做出定性估计。确定的风险因素集可以表示为:

(2)利用AHP法确定各因素的权重

利用AHP将复杂的风险问题分解成递阶层次结构,然后在比原问题简单得多的层次上逐步分析,构造各风险因素和子因素的判断矩阵,计算其特征值并检验其一致性,从而得到各风险因素的权重。权重集表示为:

(3)选择评价集。

按风险因素对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影响程度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将风险划分成四个等级。即一般风险v1,较大风险v2,严重风险v3,灾难性风险v4。据此,得出评价集为:

(4)确定隶属度和评价矩阵

由专家组对评价对象其中的每一个指标进行相对等级评判,则隶属度为:

判断某指标属于专家个数/专家总数

从U到V的模糊关系可以用模糊评价矩阵R来描述:

式中(;)表示对第i个指标作出的第j级评语的隶属度。

(5)进行多级模糊综合评判

将指标权重集与评价矩阵相乘即得最终评价结果E:

根据这一方法得出某一目标项目风险的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确定的评价集V做比较,可得出识别风险大小,为决策做出判断。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风险评估方法,将复杂的风险问题模糊定量化,且计算较为简单[4]。

3.2 FCIM模型法

传统的风险评估方法只能得出风险的大小,而不能得出风险出现的概率,这给投资者进行风险规避和管理带来困难;而通过模糊四边形方法与控制区间和记忆模型(CIM)的综合运用,将定性指标定量化,解决了指标间相互独立和相关的问题,不仅得出风险的大小,同时得出不同风险大小出现的概率,使投资者能迅速准确地对风险进行控制。

(1)定性指标的模糊处理

对于定性指标,在风险评估中通常采用语言变量来表达,确定评价定性指标的语言变量集为E={很高,高,一般,低,很低}。采用不规则四边形模糊数表示为:“很高”(0,1,2,3),“高”(2,3,4,5),“一般”(4,5,6,7),“低”(6,7,8,9),“很低”(8,9,10,10)。

假定评估者确定了定性指标并给出风险评估结果,则采用模糊处理可以得到概率分布区间,从而得出其概率分布值,将定性指标定量化[5]。

(2)CIM计算

有了定性指标的定量化,通过CIM对变量相互独立和变量之间相关的概率计算,得出风险程度。

①将总指标分解为一套可供分析的基本指标集合。

最初的分解是将总指标分解为主要项目指标。组成主要项目指标的项目就是一级指标项目。一级指标项目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再进行分解的,或者只能用均匀分布的方法分解的一级指标项目;另一类是指不同种类的,具有不同风险特点的指标元素的集合,因此可以继续分解为二级指标项目、三级指标项目等。

②考虑可能影响每一基础指标项目的所有风险,以便计算出基础指标项目的风险影响图。

先对每一基础指标项目进行风险辨识,找出影响它的风险因素集合,再估计每一风险因素影响基础指标项目投资的风险概率分布曲线。

在得到影响基础指标项目的所有投资风险概率估计值之后,就可以估计出这些风险因素至少出现一个时基础指标项目的风险概率曲线。这些风险因素在实际中的出现机率是随机的,并联模型把这些风险因素连接起来,并用并联概率叠加模型计算基础指标项目的总风险。

③对基础指标项目的风险进行组合,从而确定总指标的风险曲线。

与风险因素的并联连接模型相反,基础指标项目变化的串联连接组成了总指标的风险变化[6]。

4结语

本文在介绍了房地产项目风险的来源和对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两种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方法,可以为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作一定的参考。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风险的影响因素很多,本文建立的模型还有有待完善的地方,希望各位同行共同努力,以建立更加广泛适用的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模型。

参考文献:

【1】李 红,张小芳. 房地产项目风险模糊综合评估研究[N].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06,9(2):80.

【2】路遥.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评价及应用研究[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12.

【3】甘传发. 房地产投资项目风险分析[J].房地产业,2013(5):19.

【4】宋皑,苏同启.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房地产项目风险评估[J].青岛理工大学报,2007,28(2):113-114.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问题;建议

2006年,美国房价的突然暴跌,引发了次贷危机,随着次贷危机的恶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众多资产的价值也不断下跌,随之而来的是坏账、信用等级下降等,这样的恶性循环最终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在这场危机中,有人将矛头指向了“公允价值”。美国一些金融机构的负责人称,如果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不会使公司陷入这样的危机中。

我国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多个准则中使用了公允价值。如何认识和使用公允价值,是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探讨公允价值在我国应用的有关问题。

一、公允价值产生的背景及其必要性

传统的会计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历史成本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许多人开始质疑历史成本,认为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会导致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没有用,因为历史成本反映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可能相差甚远。在这样的质疑声中,产生了其他的计量属性。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允价值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逐渐被大家认可并广泛应用。

但正在公允价值日趋成熟的时候,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危机使得人们要求停止使用公允价值的呼声增高,似乎公允价值是这场危机的根源。那么,是否公允价值不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呢?

笔者认为,从表面上看,是因为公允价值的大幅下跌导致了次贷危机的发生,但不能因为公允价值的下跌使企业陷入危机就否认它,批判它。但当公允价值上升时,也会也给企业带来利润,使财务报表变得好看,那时并没有人批判公允价值。应该说,公允价值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合理地运用它,如何客观地估计公允价值。

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相比较,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有其明显的优势,它能够及时、全面地反映现行和未来经济环境的变化,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现状,更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可以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

谢诗芬教授曾在《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研究》中指出,公允价值符合包括经济收益概念、全面收益观念、现金流量制和市场价格会计假设、现代会计目标、相关性和可靠性特征、会计要素的本质特征、未来会计确认的基础、现值和价值理念、计量观和净盈余理论以及财务报表的本原逻辑在内的十大理论基础。

因此,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现状,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会计还应当坚持采用公允价值。目前研究的方向不在于是否应用公允价值,而在于如何运用公允价值。

二、当前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在后续计量时,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在1 570家上市公司中,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有630家,占1 570家的40.13%。这些公司绝大多数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了成本计量模式。其中只有18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2.86%)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可见,由于我国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并且在选用公允价值后不允许再转为成本模式计量,在初次应用新准则的时候,上市公司选择了较为谨慎的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将会发生变化,2008年金融街(000402)和昆百大A(000560)两家公司就相继公告,将其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而影响当期利润。表1选取2007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8家公司,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其利润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部分上市公司,如中国银行,深发展A,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本年利润的影响并不大,仅占百分之一到二;白云山和津滨发展公司,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达到了百分之十以上;方大A更是明显,其对利润的影响达到了177.91%。也就是说,如果方大A没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当年将表现为亏损。

企业对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不同,其对利润的影响也大相径庭。正因为如此,“公允价值”很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提升业绩的一个工具。这与前些年有些公司利用计提减值准备使企业扭亏为盈相似,运用“公允价值”也可以使企业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仍以上述8家公司为例,具体分析其取得公允价值的依据和方法(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到,多数公司是采用专业评估的方法,聘请独立评估师确定公允价值的。如方大A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深圳市国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白云山聘请广州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等途径来获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采用公允价值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18家上市公司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有10家上市公司采用房地产评估价格;有2家上市公司采用第三方调查报告中的价格;有1家上市公司采用与拟购买方初步商定的谈判价下限;有2家上市公司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另外有3家上市公司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

由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但是也为企业进行人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

公允价值的获取应该是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进行的,它要求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充分了解市场情况,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应尽可能地缩小,任何商品或要求权的市场价格都可以公开查阅,并据此确定交易的价格。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条件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规定其公允价值的取得只能是同类市价,不允许采用估值技术。但在实务操作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以该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这就很容易发生恶意会计职业判断的情况。同时,采用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国内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在这方面的建设还比较薄弱,缺乏专业机构、人才以及评估的具体标准,使所取得的公允价值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允。

另外,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通过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那么同类或类似的市场价格又如何确定?是根据二手市场的均价?还是其最低价格?

除此之外,公允价值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公允价值是随市场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在它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有可能造成企业的亏损。例如2007年我国房价高攀,公允价值计量会给企业带来不少的“利润”,但这其中也存在着隐患,即如果企业随着房地产泡沫的增加而过高的估计了公允价值,那么当泡沫被挤掉的时候,公允价值的大幅下跌将会给企业带来新的危机。因此,如果不能正确地运用公允价值,客观地估计公允价值,那么“公允价值”将带来负面的效应。

三、对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的几点建议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不仅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并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另一方面也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挑战,要求其制定更为详细、科学的判断标准,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减少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空间。

(一)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建设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要求,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企业可以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市场公开报价)来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现行市场价格的,可以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予以确定。

按照上述要求,首先要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应该说是最为公允,也是最为公开的一个信息,是企业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一个比较客观的依据。因此,健全房地产交易市场,有助于公允价值的评估,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同时也降低了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空间。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公允价值中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有“人员”的介入,其主观性必然增强,由此增加了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因此,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养,加强其遵纪守法的意识,这是杜绝恶意职业判断的根本。其次,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在实务操作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以该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来确定,这时需要专业判断。国际上常用的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如通过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对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选择等都离不开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助于我们更合理地运用公允价值。

(三)健全资产评估机构,保持其独立性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多数上市公司采用聘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方式来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这样做有其便利性,可以借助资产评估师的力量,方便、快捷地得到比较准确的公允价值。

既然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是一个便捷的途径,那么就要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建设。目前,我国还缺乏具有权威性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和专业人才,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评估机构的建设,培养一支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并具有规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同时应提高现有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技术水平。除此之外,还应加快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和规范执业行为的准则体系,使得行业行为更为规范,为公允价值的取得提供更准确的资料。

(四)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放宽要求

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根据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市场价格及相关信息对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除了能够从房地产所在地的活跃市场上取得相关信息外,还允许参考最近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若放宽限制,可能会导致大批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事情再次发生,因此,在新准则下,对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公允价值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我国应当鼓励企业运用公允价值,并给予正确的引导,同时不断完善准则,促进估值技术的发展。等到市场发展的更成熟时,再放宽要求,使更多的企业可以应用公允价值,扩大公允价值应用的范围。

【主要参考文献】

[1] 谢诗芬. 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研究[M].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4.

[2]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M].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