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流动儿童;研究现状;研究展望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06-0008-0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十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流动人口不断壮大,流动儿童也随之增多。2007年国家统计局调查资料显示,目前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简称流动儿童)约有2000万,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流动儿童越来越受到政府、学者、社会的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我国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国情、世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例如,国家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正在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异地高考制度已经实现或正在推进,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这些变化对流动儿童产生了重大的心理影响,面对这些新变化,本文对近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的心理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有利于在新环境下,指导和完善对流动儿童的相关工作。

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的研究越来越来越多,发表文章达到5264篇。其中,心理学研究者发表文章达204篇,相关的研究主要围绕了以下主题:一是对流动儿童的心理特征、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分析;二是对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进行研究。

一、研究现状分析

针对近十年来关于流动儿童心理研究的文献情况,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 流动儿童的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

国内研究表明,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态相对较差。韩煊、吴汉荣(2010)发现流动女童的学习焦虑、恐怖倾向因子得分均明显高于常住女童,流动男童的学习焦虑、对人焦虑、孤独倾向、自责倾向、过敏倾向、身体症状、总焦虑因子得分均明显高于常住男童[1]。周维维(2011)发现部分学前流动儿童面临着情感缺失,自信心相对不足,交往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2]。邱达明、曹东云等(2008)发现公立学校中的流动儿童在儿童孤独感以及适应不良、情绪不平衡、敌对、心理不平衡这些方面的得分与流动儿童学校的儿童和公立学校中的当地儿童的得分相比,具有显著差异;女童心理健康问题更严重[3]。在心理特征研究方面,不同学者的分析因子各异,卢清、陈里霞(2008)将其分为整体健康水平、价值观、社会化、性格与行为特征、学习特点五个方面进行了研究[4]。在心理适应方面,曾守锤(2010)发现流动儿童在Bronfenbrenner所指的四个生态系统(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观系统和宏观系统)中均处于不利处境,这种困境可能是导致其心理适应问题的重要原因[5]。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流动对流动儿童并没有带来心理适应问题,反而会使他们拥有一些积极的品质。俗话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陈美芬(2005)的研究发现,流动儿童在人格的“有恒性”和“自律性”上的得分与城市儿童的得分基本一致,说明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一样具有较成熟的社会价值观,学习认真、做事坚持、尽职尽责,自觉规范言行[6]。在幸福感方面,徐凤娇、邓瑞姣(2011)发现长沙市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偏上水平[7]。

2.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

在流动儿童心理的影响因素、心理机制和干预措施方面,国内的研究成果比较多,涉及的面也比较广。在学前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方面,胡芳芳、桑青松(2011)发现:年龄、是否独生子女、母亲的文化水平、不同的家庭功能类型是影响3~5岁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年龄较大,非独生子女、母亲的文化程度较高、中间型家庭的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水平也较高[8]。在影响儿童主观幸福感因素方面,徐凤娇、邓瑞姣(2011)发现家庭功能是影响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最主要因素[7]。在心理弹性方面,曾守锤(2011)研究发现,自尊水平高、积极的应对方式等个体因素和社会支持水平高等环境因素是保护流动儿童免受压力影响,使其不至于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保护因素[9]。

在未来取向方面,胡心怡、刘霞、申继亮(2010)发现在受教育和职业领域均存在三类具有典型未来取向结构的流动儿童,即清晰型、模糊型和矛盾型。其中,教育清晰型/职业清晰型的流动儿童学业卷入水平最高[10]。在自我认同方面,王薇、罗静、高文斌(2011)发现不安全亲子依恋关系和流动儿童感受到的不安全感对其自我认同有较大的影响[11]。在自尊方面,李小青、邹泓(2008)发现流动儿童的学业行为、师生关系也会影响其自尊的发展[12]。

在弹性干预方面,胡进(2002)对一所简易学校的五年级学生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个体与群体干预。个体干预采用心理周记的形式;群体干预则采用讨论、故事、表演、操作等体验方式,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3]。叶玮琳(2008)对一所流动儿童学校五年级某班儿童的不良情绪进行了团体干预,结果发现:团体训练对于改善男流动儿童的不良情绪(含焦虑、敌对、孤独、自卑和抑郁)有一定效果,但对女流动儿童却未产生显著影响[14]。在干预措施方面,曾守锤(2011)认为要避免给流动儿童贴标签,同时要借助学校的力量开展流动儿童的服务工作,如为流动儿童提供多维度的社会支持体系和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并开办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5]。

二、存在的问题

近十年是流动儿童心理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研究涉及流动儿童心理问题的揭示以及各种影响因素对流动儿童心理作用的机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研究紧跟国家政策,视野不断拓宽。但在这些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共性和个性的问题。

1.研究缺乏前瞻性且研究视野不宽

研究相对滞后。很多研究都是针对着当前的紧迫问题,研究的都是当下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忽视了流动儿童的未来。同时,研究对象大部分为小学儿童,涉及学前儿童、初中、高中、进入社会或大学的研究很少。许多研究大多针对在当前的制度下流动儿童心理的研究,没有预计政策改变后的流动儿童心理研究。

缺乏中外对比研究。研究者的视野大多局限在国内,其实,一些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曾经或现在存在类似于我国流动儿童的问题,如果能学习和研究他国的教育与管理模式,将有助于有效推动我国流动儿童问题的解决。张青(2007)指出美国流动儿童的教育对策即可为我国解决农村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提供借鉴。美国联邦政府长期实施一种被称作“流动学生教育计划”的项目,该计划的运作方式和服务内容都有具体规范,为有效解决美国流动中小学生的学习和健康等方面问题积累了经验[15]。

关于流动儿童积极心理的研究不够。大多研究者仍然沿用传统的问题模式,将焦点集中在流动儿童的适应困难和心理问题上。但事实上,很多流动儿童很可能适应良好甚至表现出色,生活的困难不是他们的“绊脚石”而是“垫脚石”,塑造着他们积极的心理品质,如坚强、独立、耐挫等。同时,流动儿童的各种适应困难和心理问题,也与政府政策、学校、家庭等多种外在因素有关。所以,研究者除了要关注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和心理问题,更要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注重挖掘和宣扬流动儿童的积极心理,给予流动儿童应有的公平与肯定。

2.研究的信度和效度仍需提高

多种因素影响着流动儿童研究的信度和效度。首先是取样的偏差,包括:(1)年龄偏差,年龄是影响流动儿童心理的重要因素,研究者选取的被试多集中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而其他阶段的流动儿童群体研究甚少;(2)地域偏差,大多流动儿童被试从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中选取,而中小城市或城镇被试较少。其次是研究方法的局限,包括:(1)研究方法的简化,多采用横向研究,而较少纵向研究,无法动态考察流动儿童的心理变化,对他们的成长进行有效的预测与调控;(2)测量方法不够系统,不同研究者考察流动儿童心理的测量工具不同,有的研究者采用访谈法,有的则采用问卷调查法,这样相关研究间就不能很好地衔接[16]。再次是研究者的限制,流动儿童心理的研究主要由心理学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完成,知名学者参与不够,相关经费资助不够,以致不能进行大规模、高质量、深入的研究。

3.研究的系统性有待增强

目前,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还是区域性的、特定性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出于各自的目的和任务进行某方面的研究,还没有全国统一的部署和衔接,相关研究重复较多,深入较少,缺乏系统的理论构建,实质性的解决策略和帮扶策略的提出较少,研究的应用性与实效性有待加强;缺乏对政策层面的研究,当前的心理研究主要还是关注个体自身,较少涉及到制度层面的研究,或者这些制度对他们心理的影响,缺乏学者对政策改革的呼吁。

三、研究展望

首先,整合资源,加强引导。国家相关部门为全国的流动儿童心理研究提供项目资助,把当前需要研究的紧迫问题、重要问题、前瞻性的问题作为项目,由学者自行申报,同时加强各地研究项目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确保研究结果的系统性,加强纵向研究,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预测性。

其次,拓展研究对象,完善研究方法。可以把对流动儿童的研究拓宽到成年后和学前两个阶段。同时,以后的相关研究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研究工具可信有效,加强问卷、量表的考证,准确运用统计工具。

最后,拓宽研究视野,树立客观的研究态度。 第一,要防止研究者的刻板印象和认知偏见,客观中立的看待流动儿童的心理状态。第二,要充分关注流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积极和建设性的力量,发掘其流动经历中积极的价值[17]。第三,要加强政策层面的研究,呼吁国家完善政策,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享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韩煊,吴汉荣.深圳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0, 1(31).

[2]周维维.学前流动儿童心理状况调查——以浙江湖州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9(22).

[3]邱达明,曹东云,杨慧文.南昌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上[J].中国健康教育,2008,1(24).

[4]卢清,陈里霞.流动儿童心理特征研究综述[J].鸡西大学学报,2008,8.

[5]曾守锤.流动儿童的心理适应:困境、问题、优势及建议[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6]陈美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格特征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5 ,6.

[7]徐凤娇,邓瑞姣.长沙市流动儿童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1,5(32).

[8]胡芳芳,桑青松.3-5 岁流动儿童心理理论发展与家庭功能的关系[J].学前教育研究,2011,7.

[9]曾守锤.流动儿童的心理弹性和积极发展:研究、干预与反思[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11,1(29).

[10]胡心怡,刘霞,申继亮.流动儿童未来取向的结构分析及对学业卷入的影响[J].心理科学,2010,6(33):1506-1508.

[11]王薇, 罗静,高文斌.影响城市流动儿童自我认同的因素探析[J].心理科学, 2011,2(34):447-450.

[12] 李小青,邹泓等.北京市流动儿童自尊的发展特点及其与学业行为、师生关系的相关研究[J].心理科学2008, 4(31) : 909-913.

[13]胡进.流动人口子女心理健康存在的问题及教育干预[J].教育科学研究.2002,11.

[14]叶玮琳.农民工子女小学生不良情绪特点及其干预研究[D]. 上海师范大学,2008.

[15]张青.美国乡村流动儿童的教育及其经验借鉴[J].外国教育研究,2007 ,4(202).

[16]辜美惜,郑雪,邱龙虎.我国流动儿童心理研究现状述评[J].心理科学,2010,4(33):910-912.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范文第2篇

一、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缘起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目前,国内学者对教养方式的用词并不严格,有的学者使用“抚养方式[1]”、“养育方式[2]”,有的学者用“教育方式[3][4]”,甚至使用同一种研究工具的研究者之间也出现分歧。笔者认为,抚养方式与教育方式对儿童的关注点不同,前者主要侧重家长对儿童的生理保育,后者侧重家长作为社会文化的直接执行者对儿童价值观念、态度体系和社会规范的传递与教导。其实,家庭教养方式是在父母与孩子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并发展的,这种互动的结果不仅从父母对儿童的生理养育活动中体现,而且从父母对儿童行为规范的传递中体现。儿童一出生,首先是作为一个生物个体而存在,其最基本的生存和身体健康离不开父母和成人长时间的精心护理、照料。与此同时,他又开始了由生物个体向社会个体转变的社会化过程,这意味着儿童需要不断学习知识、技能,逐渐掌握社会规范,最终适应社会生活,这一切同样离不开父母和成人的引导、教育。因此,将Parentingpattern这一英文中表示父母教养行为特征概括的短语译成“教养方式”最贴切,它全面地涵盖了上述两个同时进行的层面。我国学者缪小春早在其英文译著《儿童发展与个性》中采用了“父母教养”的说法。从字面看,教养方式既有抚养之意,又兼具教育职能,恰当地反映了家长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充当的角色。

家庭教养方式之所以成为现展心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与心理学对人的社会化研究有密切关系。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性的儿童如何形成同其所处文化中的大多数人相类似的情感和行动的所有那些过程,即社会化,被视为儿童发展的核心。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许多群体或作用力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方式对儿童发挥影响。对个体发展的早期而言,家庭承担了主要的教养职责。虽然家庭的教养活动自婚姻家庭在历史上产生以来就早已有之,但科学的教养方式的研究却受到人们的儿童观及儿童发展理论的极大影响。

在西方,19世纪以前,社会还不存在关注儿童需要的观念。儿童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使成人快乐,当父母无力照顾孩子,他们就会被遗弃。19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儿童不仅需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劳动,而且必须服从父亲这一家庭主要权威。不服从被认为是有罪的,要遭受惩罚。传统和宗教影响着儿童教养活动。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待儿童的方式有了一些改善。这一方面归功于洛克、卢梭和裴斯泰洛齐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归功于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的思想的影响。洛克的白板说鼓励父母和教师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最适宜的经验,他的观念仍对当代儿童教养产生影响。卢梭认为儿童需要自由成长,受他思想影响的裴斯泰洛齐强调了母亲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重要性。心理学家霍尔坚信,天性良好的年幼儿童,如果不被过多指导,能够自然成长为有自控力的个体。虽然19世纪末人们赞成父母的爱和感情对形成儿童人格的作用,但20世纪一开始,奖励和惩罚的原则被大力倡导。儿童的教养遵循着严格的时间表,母亲被告知要期望孩子的服从,不理会孩子发脾气,限制他们的身体活动等等。进入20世纪20年代,华生的行为主义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出现,并对儿童社会化过程及家庭教养产生重大影响。两者都相信个体的早年生活对随后发展的重要性。华生从刺激反应的理论出发,相信儿童生活早期稳定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良好的行为必须从一开始就形成条件反射;弗洛伊德则相信有害的早期经验会伤害儿童的发展,儿童的个性成长不能被抑制,需要让儿童表达而不是抑制情绪。20世纪40年代起,儿童的养育观念发生了变化,父母被鼓励要让儿童快乐,让他们感受到爱,鼓励儿童学会自制。

这些观念的变化及理论的产生对社会化领域的研究产生了长远而广泛的影响[5](p.324)。学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儿童的教养活动影响着儿童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研究者们通过对各种教养情境的大量观察,运用实证法构建起了关于教养方式的种种观点。20世纪40年代,Baldwin从事了一项儿童发展的研究,涉及的儿童年龄跨度很广,从出生直至儿童晚期。在这项研究中,他访谈了许多父母,并多次观察了他们与儿童在家庭中的互动。1948年他在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控制这两个主要的教养维度,并认为它们在所研究的家庭中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此后,1957年,Sears,Maccoby和Levin等人进行了一项涉及近400个家庭的研究,研究者向母亲提出诸多问题,涉及孩子在家中的行为表现,母亲对孩子哺乳、排便训练、纪律管教等方面[6]。通过与母亲的访谈,研究者们认为教养方式可以被描述为限制的和允许的,这些教养方式影响着儿童的行为。这以后,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父母作为儿童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动因,它们如何影响和塑造儿童的行为便成为心理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发展

(一)家庭教养方式的早期研究

在儿童社会化的早期研究中,父母对儿童的单向影响观渗透在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中,他们努力寻求父母决定儿童的教养维度或模式。西方心理学家研究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时,采取了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取向是,从父母教养行为的维度入手,探讨某一行为维度或行为维度下具体的教养方法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如西蒙兹从接受——拒绝和支配——服从两个维度区分父母的教养行为,进而指出,如果父母随心所欲地支配孩子,孩子倾向于顺从、腼腆、被动、缺乏自信心;如果父母接受孩子,则孩子情绪稳定,兴趣广泛,行为更符合社会的要求[7]。由于接受——拒绝实际上反映了父母与儿童的情感关系,支配——服从反映了父母对儿童的控制,因此,众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父母对儿童的情感、父母对儿童具体的控制形式与儿童社会行为的关系。如霍夫曼和亚龙,劳顿,韦克斯勒等研究发现,温暖对儿童社会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它会促进儿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会适应和利他行为的发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惩罚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指出,父母使用强制方式,包括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儿童的某些权利以及威胁等,会阻碍儿童对道德规范的内化,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父母使用心理惩罚形式“爱的收回”,对儿童表示失望,孤立、不理睬儿童等,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非灵活的遵守社会行为规则[8]。

另一种取向是将家庭教养方式类型化、模式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鲍姆林特的研究,她从控制、成熟的要求、父母与儿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养四个方面来评定父母的教养行为,将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三种[9]p.457。与专制型、宽容型家庭相比,权威型家庭的孩子是成熟的、独立的,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倾向[7]。鲍姆林特的研究揭示,儿童的个性形成并非由父母的某个行为维度决定,而要受到父母整个行为模式的影响,可以根据不同父母的教养类型而对限制作不同区分。权威型父母和专制型父母都对儿童加以限制,但前者的限制是“严格而合理的”,后者的限制却是“无目的、不合理甚至惩罚性的”,因而限制对儿童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不少心理学家的研究都支持鲍姆林特的结论,如韦克斯勒指出,在权威型家庭中使用“爱的收回”会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积极作用,而在专制型家庭中使用则起到相反作用,这与使用这种方法时是否适度有关[8]。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前一种研究取向注重具体的教养行为,却忽视了同一教养行为与不同家庭环境结合的不同作用;后一种研究取向试图对父母的教养行为作特征概括,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两者的结合研究清楚地表明,具体行为维度并不孤立地对儿童社会化起作用,只有将它们与父母整体的教养行为模式或类型结合,才能真正揭示出它们在儿童社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时期,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也研究了母亲的教养态度与孩子性格的关系,其结论与西方学者的结论比较一致。

(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出现了新的进展,学者们开始探求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将教养方式的研究从表层推进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首先是基于实践和应用的需要。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而言,揭示了什么样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儿童的社会化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指导父母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发展。而探讨制约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为心理学家的指导和帮助提供了依据和策略。其次,推动研究进展的更直接的动力来自社会化进程双向模式的兴起和人类发展生态学模型的提出。它们促使学者们走出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单向研究的圈子,尝试将父母特征和儿童特征都纳入教养方式体系,并将教养方式放入更大的背景中加以考查。

这期间,国外学者既从社会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及父母体验到的压力和社会支持等家庭系统以外更广阔的层面出发,又从家庭系统内部的一些因素,从儿童特征入手,较全面地探讨了家庭教养方式和教养行为的影响因素。如,巴斯顿的研究发现,美国、法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的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在集体价值取向的日本,母亲鼓励并引导孩子注视他人的行为;而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美国和法国,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行为没有明显反应[10](p.114)。又如,Chamberlin(1974)、Lytton(1980)及Minton和Levine(1971)等的研究证实,白人中产阶层的父母更多地对儿童使用建议和解释,更多地对儿童的需求作出应答,且更经常地提供积极而非否定的反馈;而较低阶层的父母更倾向于使用强制和权力介入,对儿童自由更多加以限制[11](p.205)。再如,Cox(1987)发现,与非抑郁的母亲相比,抑郁的母亲与孩子的交往质量差,更多忽视孩子的要求,更多使用控制的手段[12]。Mcloyd(1994)发现,处于压力中的父母自我效能感差,对儿童的温情较少,缺乏耐心和参与,提供的帮助也较少,对儿童的消极控制较多,容易受到激惹[10](p.117)。Martin(1975)发现,父母和儿童的性别影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法,与孩子异性别的父母比与孩子同性别的父母对孩子更仁慈、少严厉且更允许孩子自由。还有研究指出,孩子的行为特征,如活动量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活动过度的儿童的母亲比正常儿童的母亲有更多的指令和否定性[13]。儿童的气质也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容易与母亲发生冲突,这增加了母亲的控制,继而增加了孩子问题行为的可能性[12]。

国内学者大多从80年代开始涉足家庭教养方式这一研究领域。起初的研究较为零散,取向较为单一。或从儿童性格入手,或从儿童心理卫生入手,探求有利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家庭教育形式。但其中也不乏颇具远见的学者,他们探究家庭教养方式的类型,并从父母文化素养、职业等角度分析了家长教养态度的成因[14]。进入90年代,随着国际交流的快速发展,发展心理学领域的一些新流派、新理论、新研究模式日渐为我国学者了解和接受。在考虑与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他们逐渐将新思路、新信息运用到家庭教养的研究中,使我们的研究既紧跟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又很快深入到教养方式的影响因素层面,呈现出不少新的特点。概括说来,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教养方式所涉及对象的年龄段更加宽泛,从以婴幼儿为主,逐渐扩大到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90年代中期以前,学者们探讨家庭教养方式时涉及的儿童多为学龄前儿童,少数研究包含了小学低年级儿童和中学生。90年代中期以来,研究的对象有了较大拓展,逐渐覆盖了小学儿童、初中生和高中生,填补了我国某些年龄段儿童家庭教养方式研究上的空白[1][2][15][16][17][18]。其实,家庭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在任何年龄阶段都存在。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家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其影响自然非常直接而重要,这也是众多学者关注学龄前儿童父母的教养方式的原因。但儿童步入学校后,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期,虽然主要活动场所已从家庭转为学校,但生活环境和周围刺激的复杂化更从某种意义上凸显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儿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学业成就、对新情境的应对无一不受父母教养方式的潜在或直接影响。尤其当儿童步入青少年期,他们与父母对抗性的增加更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揭示父母教养方式的变化和特点,为家庭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材料。

第二,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关系的探讨从宏观、笼统走向微观、具体。

以往,研究者是从整体上笼统评估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现在,学者们开始深入探讨它与儿童社会化各个具体方面的关系。这些研究不仅内容上更富有时代气息,而且与当前心理学领域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的关注,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颇为契合。如,父母教育方式与儿童的学校适应[15];父、母教育行为的结构及其与小学儿童焦虑情绪的关系[19];父母教养方式对少年儿童自尊发展影响的研究[17];青少年自尊与父母教育方式的关系[20];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自我效能、自尊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2];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及其自我概念等[18]。

第三,进一步研究家庭教养方式本身,深入探究教养方式内在的结构。

80年代后期,研究者多从单纯类型论的角度来界定家庭教养方式,如将家庭教养方式归纳为娇纵溺爱型、启发引导型、放任自流型、因材施教型、简单粗暴型等等[3]。进入90年代,研究者对教养方式的分析出现新的变化。有的从教养方式的情感维度和行为控制维度来分析教养方式。如桑标(1991)从“接受—拒绝”和“宽容—严厉”两个维度划分母亲的教养方式,从“肯定—否定”维度划分父亲的教养方式,探讨其对中日不同文化背景下幼儿的性格发展的作用[7]。这种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界定从维度上已经有突破,但仍带有西方学者研究的影子。更多的研究者认为,家庭教养方式是一个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的综合体,简单从某一方面或某个维度来看待,势必不能全面涵概家长的教养行为,从而失之偏颇。因此,他们从系统论的思想出发,强调从具体教养行为的不同侧面整体把握家庭教养方式的特征。如,陶沙等从溺爱、忽视、专制、民主、惩罚、成就要求及教育的不一致等七个维度来看待幼儿母亲的教育方式[4]。同样,杨丽珠等也选取了母亲教养方式的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等多个侧面,全面探究其与儿童气质的关系[21]。

还有学者仍主张将教养方式类型化,但是这种类型化与最初研究者的单纯类型论有很大的区别,是建立在更合理基础上的类型论。关颖提出,家庭教育方式既体现不同的情感因素,也反映与客观环境的联系,还与亲子间的互动方式有关,研究者可以从这些不同角度对教养方式分类。林磊选择了溺爱性、专制性、放任性、期望性、不一致性、拒绝性和民主性这七个母亲教养方式的侧面,通过对母亲在七个侧面的得分进行“快速聚类”,得出了五种特征不同的教养方式,分别为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和积极型[22]。这几种教养方式的差异并非源自母亲不同性质的行为,而源自母亲在相同行为侧面上行为的表现频率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深入探寻父母教养方式的内在结构,试图从本质上把握教养方式,为父母教养行为的改善提供实际参考意见。陶沙、董奇等研究了3-6岁儿童母亲的教养行为的结构,结果表明,母亲的教养行为包括敏感性、接触与参与、交往指导、认知发展指导、积极情感的表达、消极情感的表达六方面[23]。这一结果用实证的方式证明了理论上所认为的日常亲子互动过程中父母具体教养行为的内在结构。

第四,对家庭教养方式影响因素的探讨更广泛,尝试从多方面寻找影响因素。

亲子双向互动观的影响使研究者在挖掘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时,将视线渐渐从父母身上扩展到儿童身上,关注双方的特征。学者们经过大量的研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共识。研究表明,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性别、生育孩子的年龄、婚姻状况等因素影响其教养方式,其中受教育程度、职业、夫妻关系等影响显著[4][18]。学龄前儿童的性别、年龄因素影响父母教养行为的某些侧面,其气质和消极行为特征显著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4][13][21];青少年个体的性别明显影响其父亲的而非母亲的教养方式[1]。近几年来,不少研究者更开始跳出父母外在的特征对其教养方式的影响的探求,进而深入发掘父母内在的生理和心理因素的作用。有研究表明,母亲血型影响其家庭教养行为[24]。还有研究者看到了父母意识和父母教育观念的重要性,认为它们往往体现了父母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者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和教养模式,并进一步探索它们的内容和结构[25][26][27]。

此外,研究者也关注家庭环境、关注父母所处的文化背景,试图从家庭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因素理解父母的教养行为。王耘等研究了不同家庭类型、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对母亲抚养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家庭结构是影响母亲抚养行为的重要变量,主干家庭母亲的抚养行为总体上优于核心家庭的母亲[28]。张文新比较了城乡两种文化背景对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的影响,结果发现,父母的教育方式存在城乡差异,城市青少年的父亲对孩子有更多的情感理解与温暖;城市母亲与农村母亲在对孩子的情感温暖与理解方面没有差异,但对孩子的干涉、保护、否认拒绝、惩罚严厉更多[16]。

三、影响家庭教养方式研究进程的三大因素

综观上述对家庭教养方式研究历程的描述和概括分析,我们不禁要探讨推动研究向前发展,丰富了人类关于家庭教养的认识的诸多因素。

(一)人类对自身探究的好奇心

研究儿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类。而人是研究人类的最好对象。在儿童发展心理学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中,我们逐渐明晰了儿童发展的含义和基本性质;懂得了遗传、环境、教育和儿童发展的关系;儿童智慧的发生、发展;儿童的情绪以及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等问题。但儿童发展的过程是复杂的,现实中的儿童也并不是什么“典型的”儿童,他们是千差万别的,我们还有许多问题远没有弄清。如,现代科学还不能明确地界定遗传在个体发展过程中的限度。在儿童社会化方面,中国的传统文化、教育制度以及当前我们社会中中西方文化的冲撞对儿童青少年将产生哪些影响,如何产生等都有待我们进一步去研究。在家庭教育领域,哪些因素在影响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儿童与父母的亲子互动,这些因素通过什么方式作用于亲子互动都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黛安·E·帕普利在《儿童世界》中说过:“只有知道了我们是怎样的人,又是如何变成了这样的人,我们才有希望创造出更美好的世界。”

(二)理论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家庭教养方式研究成果的取得主要受到了几个不同时期关于儿童发展的观点和理论的影响。首先是成人塑造儿童的单向决定观;其次是成人儿童相互影响的双向互动观;再次是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的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模型。这些观点或理论模型身后都有强大的理论支撑。

早期关于亲子关系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父母的作用。许多研究考察了父母的教养方式、教育观念和教养行为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父母影响儿童的单向决定观背后就隐藏着两种主要理论。其一,弗洛伊德在其精神分析理论中强调的个体童年期的生活事件在成年期人格发展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成年期人格特点在生命的头几年里就已经被决定了;其二,行为主义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认为个体的行为完全可以由后天环境加以塑造。这两大理论派别的观点,促使研究者探索儿童的父母,尤其是母亲的教养实践与儿童人格和社会性发展的关系。这成为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开端。更为甚者,行为主义的发展理论也造就了长期在家庭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父母塑造儿童的单向决定论,使众多的心理学家认为要对儿童发展作出解释,只需对儿童的父母及其社会化实践进行考察即可。这使研究者执迷于对父母教养行为和方式的维度及类型的研究,并进一步考察影响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而仅将儿童视为其自身社会化的被动接受者。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提升了儿童在发展中的地位。在皮亚杰看来,儿童从一出生就是其自身发展的积极动因,他主动从环境中寻找、选择适宜自己的刺激,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自己的认知结构。这些真知灼见让人们看到了儿童的主动性,并对我们理解儿童社会性发展过程的实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68年,A·Bell对社会化研究中的影响方向进行了再解释,他开创性地提出了“双向模式”说,认为儿童自出生起就表现出明显的天赋差异,而这些差异又影响父母的行为。这引发了整个70年代儿童特征对父母影响的研究[11](p.193)。Bell还提出了亲子控制系统理论,揭示了亲子关系的互动机制。可见,在分析儿童教养方式与儿童发展的关系时,必须考虑“双向原则”。也许“容易抚养型”气质的儿童从一开始就更加服从、友好和独立,容易按权威的方式来训诫,是同样的方法对“抚育困难型”气质的儿童不一定有效,尽管权威教养方式很有价值。这促使家庭教养研究者在注重父母对儿童巨大影响的同时,看到父母使用什么样的方式好还必须结合儿童自身的特点。双向互动观逐渐取代单向决定观,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系统研究亲子互动影响因素的过程中涌现了多种理论观点,如生态化理论,家庭系统理论等。其中,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的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模型颇具影响。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由若干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系统组成,这些系统从微观到中观到宏观,与儿童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家庭、学校是与儿童关系最密切的微系统;微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构成中间系统;而那些儿童并未直接参与但却影响他们的环境,如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条件等构成了外层系统,最后,儿童所处的具有一致信仰、习惯、传统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社会或亚文化的社会机构的组织构成了宏观系统[10](p.16)。在研究设计时,对儿童的分析不应停留在微系统上,而应在各系统的相互联系中考察。这一思路促使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跳出他们所熟悉的微观系统,而将教养方式、亲子互动的分析放在更广阔的系统中进行,如,关注母亲的血型,关注父母的教育观念、文化背景、社会支持状况等等,使研究呈现出更开阔的视野。90年代,国内关于教养方式的研究几乎都提及人类发展生态学的理论。通过深入儿童生活的现实环境,如幼儿园、家庭,观察儿童,并对儿童的教师、父母进行访谈,从前的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类型学模式被一种基于生态学化的新的“类型学”模式所取代,取得了研究上的新进展[22]。

(三)研究方法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任何一个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直接取决于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研究水平高低的标志。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成果和进步不仅间接受现代科学系统方法的影响,而且直接受到心理学研究方法的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的促进和推动。

1.现代科学系统方法对家庭研究的影响

在家庭教养方式研究领域,系统方法的影响从两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方面,父亲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影响,父亲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支持对母亲教养行为的影响渐渐地提到研究日程上。较长时期以来,学者们多关注母亲及其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影响,忽视了父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与儿童的关系。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与母亲是儿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者和参与者有关;还与精神分析理论和行为主义理论都较为强调母亲在儿童社会性发展中的作用有关。如今,家庭越来越被视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母亲与儿童、父亲与儿童,父亲与母亲间存在复杂的、交互的亲子互动。研究表明,父亲对青少年个体的教养行为与母亲的行为存在显著差异,父亲对子女的惩罚严厉少于母亲,但其对子女的情感温暖、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皆多于母亲[1]。父亲的教养影响孩子的成就感,有成就者一般与父亲的关系亲密[12]。另外,父亲的支持影响母亲抚养行为中的情绪、自信心、积极性和与儿童的亲子关系[29]。第二,研究者从更大的系统层次来考虑环境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如,关注儿童青少年身处的学校系统与家庭系统的关系,探讨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的教养方式;关注儿童所处的外层系统、甚至宏系统对其影响,探讨劳教人员的早期父母抚养方式,比较城乡青少年父母的教养方式等等。

2.心理学研究的现场化所产生的影响

随着心理学研究应用性的日益加强,传统的理论与实验室研究逐渐转变为各种形式的现场研究,强调在现实的情境与条件下控制和观察心理活动、测定和记录整个心理过程。这与上世纪70年代末,西方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领域出现的“生态化趋势”不谋而合。现场研究及生态化趋势对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最大影响在于,它改变了研究者的观念,使他们看到在家庭生活的真实场景中考察父母的具体教养行为,揭示其与儿童社会化的关系的重要性;也促使他们深入幼儿园和家庭,借助与父母、教师的访谈、观察,编制家长教养行为量表,以此反观教养方式的结构、类型。这一研究手法的变化使研究者获得了与以往不同的结论。如,陶沙找到了母亲教养行为的敏感性、接触与参与、交往指导、认知发展指导、积极情感的表达与消极情感的表达等6个因子[23]。

3.研究手段综合化、数学化带来的影响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范文第3篇

一、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缘起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目前,国内学者对教养方式的用词并不严格,有的学者使用“抚养方式”、“养育方式”,有的学者用“教育方式”,甚至使用同一种研究工具的研究者之间也出现分歧。笔者认为,抚养方式与教育方式对儿童的关注点不同,前者主要侧重家长对儿童的生理保育,后者侧重家长作为社会文化的直接执行者对儿童价值观念、态度体系和社会规范的传递与教导。其实,家庭教养方式是在父母与孩子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并发展的,这种互动的结果不仅从父母对儿童的生理养育活动中体现,而且从父母对儿童行为规范的传递中体现。儿童一出生,首先是作为一个生物个体而存在,其最基本的生存和身体健康离不开父母和成人长时间的精心护理、照料。与此同时,他又开始了由生物个体向社会个体转变的社会化过程,这意味着儿童需要不断学习知识、技能,逐渐掌握社会规范,最终适应社会生活,这一切同样离不开父母和成人的引导、教育。因此,将Parenting  pattern这一英文中表示父母教养行为特征概括的短语译成“教养方式”最贴切,它全面地涵盖了上述两个同时进行的层面。我国学者缪小春早在其英文译著《儿童发展与个性》中采用了“父母教养”的说法。从字面看,教养方式既有抚养之意,又兼具教育职能,恰当地反映了家长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充当的角色。

家庭教养方式之所以成为现展心理学的研究重点之一,与心理学对人的社会化研究有密切关系。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性的儿童如何形成同其所处文化中的大多数人相类似的情感和行动的所有那些过程,即社会化,被视为儿童发展的核心。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许多群体或作用力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方式对儿童发挥影响。对个体发展的早期而言,家庭承担了主要的教养职责。虽然家庭的教养活动自婚姻家庭在历史上产生以来就早已有之,但科学的教养方式的研究却受到人们的儿童观及儿童发展理论的极大影响。

在西方,世纪以前,社会还不存在关注儿童需要的观念。儿童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取决于他们是否能使成人快乐,当父母无力照顾孩子,他们就会被遗弃。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儿童不仅需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劳动,而且必须服从父亲这一家庭主要权威。不服从被认为是有罪的,要遭受惩罚。传统和宗教影响着儿童教养活动。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待儿童的方式有了一些改善。这一方面归功于洛克、卢梭和裴斯泰洛齐作品的传播,另一方面归功于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的思想的影响。洛克的白板说鼓励父母和教师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提供最适宜的经验,他的观念仍对当代儿童教养产生影响。卢梭认为儿童需要自由成长,受他思想影响的裴斯泰洛齐强调了母亲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重要性。心理学家霍尔坚信,天性良好的年幼儿童,如果不被过多指导,能够自然成长为有自控力的个体。虽然世纪末人们赞成父母的爱和感情对形成儿童人格的作用,但世纪一开始,奖励和惩罚的原则被大力倡导。儿童的教养遵循着严格的时间表,母亲被告知要期望孩子的服从,不理会孩子发脾气,限制他们的身体活动等等。进入世纪年代,华生的行为主义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出现,并对儿童社会化过程及家庭教养产生重大影响。两者都相信个体的早年生活对随后发展的重要性。华生从刺激反应的理论出发,相信儿童生活早期稳定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良好的行为必须从一开始就形成条件反射;弗洛伊德则相信有害的早期经验会伤害儿童的发展,儿童的个性成长不能被抑制,需要让儿童表达而不是抑制情绪。世纪年代起,儿童的养育观念发生了变化,父母被鼓励要让儿童快乐,让他们感受到爱,鼓励儿童学会自制。

这些观念的变化及理论的产生对社会化领域的研究产生了长远而广泛的影响(p.)。学者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儿童的教养活动影响着儿童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研究者们通过对各种教养情境的大量观察,运用实证法构建起了关于教养方式的种种观点。世纪年代,Baldwin从事了一项儿童发展的研究,涉及的儿童年龄跨度很广,从出生直至儿童晚期。在这项研究中,他访谈了许多父母,并多次观察了他们与儿童在家庭中的互动。年他在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民主——控制这两个主要的教养维度,并认为它们在所研究的家庭中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此后,年,Sears,Maccoby和Levin等人进行了一项涉及近个家庭的研究,研究者向母亲提出诸多问题,涉及孩子在家中的行为表现,母亲对孩子哺乳、排便训练、纪律管教等方面。通过与母亲的访谈,研究者们认为教养方式可以被描述为限制的和允许的,这些教养方式影响着儿童的行为。这以后,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父母作为儿童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动因,它们如何影响和塑造儿童的行为便成为心理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的发展

(一)家庭教养方式的早期研究

在儿童社会化的早期研究中,父母对儿童的单向影响观渗透在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中,他们努力寻求父母决定儿童的教养维度或模式。西方心理学家研究家庭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时,采取了不同的研究取向。

一种取向是,从父母教养行为的维度入手,探讨某一行为维度或行为维度下具体的教养方法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如西蒙兹从接受——拒绝和支配——服从两个维度区分父母的教养行为,进而指出,如果父母随心所欲地支配孩子,孩子倾向于顺从、腼腆、被动、缺乏自信心;如果父母接受孩子,则孩子情绪稳定,兴趣广泛,行为更符合社会的要求。由于接受——拒绝实际上反映了父母与儿童的情感关系,支配——服从反映了父母对儿童的控制,因此,众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父母对儿童的情感、父母对儿童具体的控制形式与儿童社会行为的关系。如霍夫曼和亚龙,劳顿,韦克斯勒等研究发现,温暖对儿童社会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它会促进儿童道德感、成就感、良好社会适应和利他行为的发展。再如,霍夫曼研究了惩罚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指出,父母使用强制方式,包括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剥夺儿童的某些权利以及威胁等,会阻碍儿童对道德规范的内化,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父母使用心理惩罚形式“爱的收回”,对儿童表示失望,孤立、不理睬儿童等,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非灵活的遵守社会行为规则。

另一种取向是将家庭教养方式类型化、模式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鲍姆林特的研究,她从控制、成熟的

     

要求、父母与儿童交往的清晰度以及父母的教养四个方面来评定父母的教养行为,将父母的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三种p.。与专制型、宽容型家庭相比,权威型家庭的孩子是成熟的、独立的,具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倾向。鲍姆林特的研究揭示,儿童的个性形成并非由父母的某个行为维度决定,而要受到父母整个行为模式的影响,可以根据不同父母的教养类型而对限制作不同区分。权威型父母和专制型父母都对儿童加以限制,但前者的限制是“严格而合理的”,后者的限制却是“无目的、不合理甚至惩罚性的”,因而限制对儿童社会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不少心理学家的研究都支持鲍姆林特的结论,如韦克斯勒指出,在权威型家庭中使用“爱的收回”会对儿童的社会化起积极作用,而在专制型家庭中使用则起到相反作用,这与使用这种方法时是否适度有关。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前一种研究取向注重具体的教养行为,却忽视了同一教养行为与不同家庭环境结合的不同作用;后一种研究取向试图对父母的教养行为作特征概括,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两者的结合研究清楚地表明,具体行为维度并不孤立地对儿童社会化起作用,只有将它们与父母整体的教养行为模式或类型结合,才能真正揭示出它们在儿童社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时期,日本心理学家诧摩武俊也研究了母亲的教养态度与孩子性格的关系,其结论与西方学者的结论比较一致。

(二)世纪年代以来的研究

世纪年代以来,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出现了新的进展,学者们开始探求教养方式背后的影响因素,将教养方式的研究从表层推进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首先是基于实践和应用的需要。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者而言,揭示了什么样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儿童的社会化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指导父母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促进儿童的发展。而探讨制约父母教养方式的因素,为心理学家的指导和帮助提供了依据和策略。其次,推动研究进展的更直接的动力来自社会化进程双向模式的兴起和人类发展生态学模型的提出。它们促使学者们走出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单向研究的圈子,尝试将父母特征和儿童特征都纳入教养方式体系,并将教养方式放入更大的背景中加以考查。

这期间,国外学者既从社会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地位及父母体验到的压力和社会支持等家庭系统以外更广阔的层面出发,又从家庭系统内部的一些因素,从儿童特征入手,较全面地探讨了家庭教养方式和教养行为的影响因素。如,巴斯顿的研究发现,美国、法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的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在集体价值取向的日本,母亲鼓励并引导孩子注视他人的行为;而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美国和法国,母亲对儿童注视他人的行为没有明显反应(p.)。又如,Chamberlin()、Lytton()及Minton和Levine()等的研究证实,白人中产阶层的父母更多地对儿童使用建议和解释,更多地对儿童的需求作出应答,且更经常地提供积极而非否定的反馈;而较低阶层的父母更倾向于使用强制和权力介入,对儿童自由更多加以限制(p.)。再如,Cox()发现,与非抑郁的母亲相比,抑郁的母亲与孩子的交往质量差,更多忽视孩子的要求,更多使用控制的手段。Mcloyd()发现,处于压力中的父母自我效能感差,对儿童的温情较少,缺乏耐心和参与,提供的帮助也较少,对儿童的消极控制较多,容易受到激惹(p.)。Martin()发现,父母和儿童的性别影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法,与孩子异性别的父母比与孩子同性别的父母对孩子更仁慈、少严厉且更允许孩子自由。还有研究指出,孩子的行为特征,如活动量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活动过度的儿童的母亲比正常儿童的母亲有更多的指令和否定性。儿童的气质也影响父母的教养行为,困难型气质的儿童容易与母亲发生冲突,这增加了母亲的控制,继而增加了孩子问题行为的可能性。

国内学者大多从年代开始涉足家庭教养方式这一研究领域。起初的研究较为零散,取向较为单一。或从儿童性格入手,或从儿童心理卫生入手,探求有利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家庭教育形式。但其中也不乏颇具远见的学者,他们探究家庭教养方式的类型,并从父母文化素养、职业等角度分析了家长教养态度的成因。进入年代,随着国际交流的快速发展,发展心理学领域的一些新流派、新理论、新研究模式日渐为我国学者了解和接受。在考虑与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他们逐渐将新思路、新信息运用到家庭教养的研究中,使我们的研究既紧跟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又很快深入到教养方式的影响因素层面,呈现出不少新的特点。概括说来,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教养方式所涉及对象的年龄段更加宽泛,从以婴幼儿为主,逐渐扩大到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年代中期以前,学者们探讨家庭教养方式时涉及的儿童多为学龄前儿童,少数研究包含了小学低年级儿童和中学生。年代中期以来,研究的对象有了较大拓展,逐渐覆盖了小学儿童、初中生和高中生,填补了我国某些年龄段儿童家庭教养方式研究上的空白。其实,家庭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在任何年龄阶段都存在。学龄前儿童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家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其影响自然非常直接而重要,这也是众多学者关注学龄前儿童父母的教养方式的原因。但儿童步入学校后,尤其是进入青少年期,虽然主要活动场所已从家庭转为学校,但生活环境和周围刺激的复杂化更从某种意义上凸显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儿童在学校的人际关系、学业成就、对新情境的应对无一不受父母教养方式的潜在或直接影响。尤其当儿童步入青少年期,他们与父母对抗性的增加更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揭示父母教养方式的变化和特点,为家庭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材料。

第二,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关系的探讨从宏观、笼统走向微观、具体。

以往,研究者是从整体上笼统评估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现在,学者们开始深入探讨它与儿童社会化各个具体方面的关系。这些研究不仅内容上更富有时代气息,而且与当前心理学领域对儿童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的关注,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关注颇为契合。如,父母教育方式与儿童的学校适应;父、母教育行为的结构及其与小学儿童焦虑情绪的关系;父母教养方式对少年儿童自尊发展影响的研究;青少年自尊与父母教育方式的关系;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自我效能、自尊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学习不良初中生的父母教养方式及其自我概念等。

第三,进一步研究家庭教养方式本身,深入探究教养方式内在的结构。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范文第4篇

    儿童心理学中所指的“儿童”这一概念是广义的,它是指孩子出生到成熟(18岁)之间的整个阶段。儿童 音乐心理学研究18岁前各个年龄期的心理特征及其发展规律。诸如:儿童各年龄期的音乐感知(包括:音乐听 觉的音高感、音长感、音强感、音色感等)和绝对音高感知的培养与发展;不同年龄儿童的音乐记忆和适应儿 童的科学记忆方法;儿童由浅到深的音乐想象发展及培养;儿童最初的音乐思维方式及对儿童的音乐思维启发 与诱导;儿童音乐表演时的情感表达;意志在儿童学习音乐时的作用与培养;儿童气质和性格对音乐学习、演 唱演奏的影响及调整;儿童音乐能力的健全与发展;上述诸方面都是儿童音乐心理学研究的范围。随着儿童音 乐心理学的发展,其研究内容还会不断增加和深入。

    儿童音乐心理学的研究有很大的应用价值。首先,儿童的各种音乐活动都是受其不同年龄的心理因素所支 配的。因此,对儿童音乐心理的研究,对提高与发展孩子们的音乐活动水平具有重大意义。研究这门学科可以 对儿童音乐教育工作提供心理理论的指导,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音乐教育观念,了解不同年龄的儿童音乐心理 特点和规律,科学地进行音乐教学。还可帮助教师总结儿童音乐教育经验,提高音乐教学自觉性与水平。

    儿童音乐心理学具有上述科学性与应用性。但是,这门学科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广大中、 小学和幼儿音乐教师站在儿童音乐教育的第一线,应义不容辞地承担建设这个学科的责任。怎样研究与应用儿 童音乐心理学呢?首先,应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以此作为理论指导。同时,还应对儿童心理学有概括 的认识,因为这门学科可使儿童音乐心理学趋向理论化与系统化。更重要的是进行实际的研究,对儿童学习音 乐进行分期、分步骤的观察、分析,并得出结论,做出系统的记录,这就是观察法。与孩子们进行交谈,了解 他们的兴趣喜好、情绪、能力与毅力等,做出记录,对各种问题,作出科学的答复,这就是谈话法。实验法是 当今最普遍采用的科学的方法之一,也是我们应大力提倡的方法。其做法是规定一定的时间、地点、命题,必 要时要设置对照实验,经过测量,取得数据,再用统计的方法做出定量和定性的分析与结论。以上介绍的方法 不是孤立进行的,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应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注意到儿童的年龄特征,对每个发展,都要 进行观察、思考与研究,以科学的态度进行深入的研究。

    下面简单介绍不同年龄段儿童的一些音乐心理特征。

    乳儿期(出生—1岁):这个时期乳儿的音乐听觉反应不太精细,也较缓慢。满两个月时就能区别一般的铃 声或门声,有高低音的反应。三个月时有可能区分彼此相距八度音程的音调。五至七个月时能对大三度和小三 度的音程有所辨别。在满周岁时孩子有的有较好的节奏感,能用准确的身躯动作表现出来。

    婴儿期(1岁—3岁):即先学前期。四度、五度音程可以辨认,出现了最初的学习音乐活动,可以模仿成 人歌唱或弹琴拉琴动作。这时音乐记忆迅速发展,可以记住两三个乐句。有对音乐兴趣的表现。在这个时期可 以是儿童音乐教育的开始阶段。

    幼儿期(3岁—7岁):即学前期。这时期儿童的感知能力发展较快,除各种音程外,还可听辨一些简单的 和弦。可以记住八到十六小节的乐曲。可以完整地演唱、演奏一般的乐曲。对音乐的兴趣逐渐增大。

    童年期(7岁—12岁):即小学阶段,又称学龄初期。已有观察音乐现象的能力,注意观看别人的音乐演奏 、演唱。也能听辨较难辨别的和弦音。音乐记忆内容与篇幅增大,音乐想象开始自由地活动。在练习时能表现 出一定的意志,并能产生美好的音乐前程的理想。

    少年期(12岁—15岁):即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这时已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进步迅猛。记忆、思 维、能力、意志、兴趣都趋向成熟。

    青年初期(15—18岁):即学龄晚期,相当于高中阶段。这时已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并自觉地进行学习 。音乐听觉敏锐,能辨别各种音程及和弦,是音乐记忆表现最良好的时代,思维方法逐渐科学化。

学前儿童心理研究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字]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父母的心理控制;同伴交往;心理一社会适应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09)06-0051-05

攻击行为(Aggressive Behavior)是指有意地对别人作出伤害,它是儿童发展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攻击行为对儿童社交、心理、行为及学业发展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如,具有攻击行为的儿童会被同伴排挤、欺负,产生抑郁、行为,导致学业成绩不理想等。因此,儿童攻击行为一直是儿童心理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近二十年来,相关研究对不同的攻击行为作了清晰的界定。例如,身体攻击(Physical Aggression)是指对他人身体作出伤害(如推、踢和拳击等),而言语攻击(Verbal Aggression)则是指利用言语侮辱他人(如谩骂和威胁等)。有研究指出,男孩的身体攻击及言语攻击行为明显多于女孩。虽然身体攻击一直是儿童攻击行为研究的主要范畴,但近年来许多研究已开始转向其他影响儿童心理及情绪发展的攻击类型,如关系攻击。由于关系攻击不像外部攻击(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那么直接和明显,其伤害性很容易为家长和教师所忽视,而其影响又是极其深远的,我们觉得非常有必要对此进行系统研究,以引起广大幼教工作者的重视。

一、什么是关系攻击

关系攻击(Relational Aggression)是指故意操纵或破坏他人同伴关系的一种伤害,如恶意散播谣言、威胁终止友谊等。具有关系攻击行为的儿童其社交特征为具有一定的社交技能并很注意发展自己的社交圈子,以便在实施关系攻击时得到朋友的帮助。关系攻击和身体攻击是两种显著不同的攻击行为,它们与儿童发展的关联也有所不同。研究发现,身体攻击与儿童外化的问题行为有关,而关系攻击则与儿童内化的问题行为有关。

观察研究以及同伴报告、教师报告、儿童自我报告所得的研究结果均显示,关系攻击行为在学前阶段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女孩之间。Crick提出,儿童倾向于破坏被同伴视为最重要的东西,以此伤害对方。由于女孩通常十分重视同伴之间的感情,她们多实施关系攻击去伤害他人;而对男孩来说,身体优势很重要,因此他们大多实施身体攻击去伤害他人。可见,在学前期,儿童攻击行为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性别差异。

然而,研究者在儿童关系攻击的对象上没有发现明显的性别差异。换言之,男孩跟女孩同样有可能成为关系攻击中的受害者。有研究指出,女孩在受到他人关系攻击时会比男孩产生更多的情绪问题及压力。这可能因为女孩更加重视与同伴的关系,受关系攻击的影响更大。

二、关系攻击与儿童发展

有研究提出,关系攻击早在学前阶段已经发生,儿童最早在3岁时已开始实施关系攻击。随着儿童的发展,关系攻击亦变得越来越复杂。学前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有其独特之处,与学龄儿童相比,学前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相对简单和直接,并只牵涉当前的情景。在学前时期最常见的关系攻击行为案例是这样的:攻击者由于一位同伴在游戏中不听自己的指示,就对他说“我不会跟你做朋友了”;或者是在幼儿园跟同伴抢玩具时对同伴说“我不让你到我家来玩玩具了”。

研究显示,实施关系攻击者和关系攻击受害者都会出现心理一社会适应问题,如焦虑和抑郁等心理困扰,较少的亲社会行为,以及较高的同伴拒绝。Crick和Grotpeter认为是关系攻击行为的厌恶性质导致攻击者遭到同伴拒绝。而同伴的嫌弃会反过来进一步强化攻击者的关系攻击行为,使他们增加关系攻击的频率以最终强迫同伴认同,这就会更深刻地影响其日后社交能力的发展。同时,关系攻击的受害者也容易被同伴拒绝和不被群体接受,从而变得焦虑、沮丧,自尊心受损。Crick等人通过一项为期18个月的追踪研究调查了早期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发现关系攻击与同伴拒绝是高度相关的。这表明关系攻击是导致儿童心理一社会失调的一种独特的攻击形式。

三、关系攻击行为发生的原因

虽然许多研究已指出关系攻击对儿童发展的长远影响,但是我们对于儿童关系攻击行为发生的原因仍知之甚少。有关关系攻击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围绕个人、同伴和家庭这三个层面。在个人层面,如果儿童对人和事物怀有敌意且觉得实施关系攻击并无不妥的话,就很可能会产生关系攻击行为。在同伴层面,如果同伴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攻击行为,儿童很可能会受其影响,模仿和实施关系攻击以达成自己的目的。此外,最近的研究集中探讨了家庭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影响。

1 父母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Ladd和Pettit认为父母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儿童的同伴关系。直接的影响是指父母在儿童与同伴交往的场景下直接介入以影响其社交能力,如帮儿童选择和安排同伴,并监视其与同伴交往的过程。间接的影响是指儿童把家中所学到的行为和关系模式应用到同伴交往中,如父母的管教方式和纪律要求,虽然与儿童的同伴交往不直接相关,却对儿童的社交能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迄今为止唯一一项关于父母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直接影响的研究中,Wemer、Senich和Przepyszny调查了母亲对儿童同伴冲突(包括关系攻击和身体攻击)的直接干预策略。研究人员要求母亲对假设性的学前儿童关系攻击和身体攻击行为作出一些相关的回应。结果发现,在回应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时,如果母亲表示会适度使用权力独断策略(Power assertive strategies)让儿童知道其行为违犯道德或社会传统规则,那么她的女儿(而不是儿子)在幼儿园就会较少实施关系攻击且较多出现亲社会行为。这证明母亲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明确回应可以直接影响其同伴交往行为。㈣除此之外,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调查父母对儿童的间接影响,如父母的管教方式、父母之间的冲突、父母的心理控制和强制控制与儿童关系攻击行为之间的关系等。Hart等人发现,父母对儿童的行为缺乏回应以及母亲对儿童的高度强迫都会导致儿童产生关系攻击行为。因此,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开始关注父母的心理控制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影响。

2 父母的心理控制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影响

心理控制(Psychological control)是一种颇具侵入性的管教行为,包括父母对儿童的想法、感觉和亲子依恋的控制。许多研究指出,心理控制与儿童的负面发展有关联。心理控制是通过恐

吓或者对亲子关系的实质损坏,例如收回关爱(Love withdrawal)和不稳定的情绪行为(Erratic emotional behavior),以达到控制儿童的目的。而关系攻击同样也是利用关系去伤害别人,从而控制别人以达到攻击者的目的。因此,两者的性质是十分相似的。

父母的心理控制对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影响有两个可能的环节。一是儿童有可能将父母心理控制所导致的不安情绪和敌意扩散到同伴交往中,并对同伴实施关系攻击以达成目的。二是因受父母心理控制而产生的不安情绪和敌意很可能直接导致儿童实施关系攻击去伤害其同伴。尽管一些研究已经开始关注父母的心理控制和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之间的关联,然而由于对父母和儿童行为的评估方法不同,现有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因此,我国研究者在这一问题上需要展开进一步研究,尤其是研究中国父母对子女的心理控制及其长期影响。

四、关系攻击行为的研究设计与评估

1 研究设计:横断研究还是追踪研究

现有研究已充分证明关系攻击行为对儿童的发展有着独特的影响力。可是,大部分研究都采用横断法对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进行研究,很少有长期的追踪研究。Crick首先进行了一项短期的追踪研究,评估了一年里儿童的关系攻击、身体攻击、言语攻击、亲社会行为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研究者在一个学年的三个不同阶段对追踪研究对象进行了有关社会行为和社会调整的同伴提名测量,同时收集了教师对其社会行为的评估。这项研究的结果表明,关系攻击行为是一种具有较高稳定性的攻击行为,且对儿童未来发展失调的预测是独到的,其预测能力超过身体攻击行为。

最近,Crick等人又通过短期的追踪研究探讨了关系攻击、身体攻击与儿童的心理一社会适应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约一年的时间里,具有身体攻击行为的儿童在心理一社会失调上存在最高风险,而关系攻击可以预测儿童今后的社会失调。因此,识别具有关系攻击行为的儿童,以便阻止问题进一步外化或内化是教师和家长必须做的。同时,这些研究的结果也表明了进行追踪研究的重要性。

2 关系攻击行为的评估

关系攻击行为的评估方法有很多种,包括教师报告、父母报告、儿童自我报告和同伴提名。研究者可以根据教师和家长的报告来评估儿童在不同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关系攻击行为。由于教师和家长报告相对方便,这两种评估方法在研究中较为常用。此外,有的研究者采用儿童自我报告的方法来评估关系攻击行为,这种方法在对年龄较大的儿童进行研究时较常见。还有研究者采用同伴提名法,即向儿童提供一份班级名单(如果是学前儿童,名单可换成相片),要求他们指出班里的同伴以回应研究者的提问,例如,请儿童指出哪三位同伴经常欺负其他同伴。

然而,这些评估方法往往会由于报告者的各种偏见而产生误差,例如受访者大多比较容易回忆起并倾向于报告近期发生的和影响较大的事件。最近,研究人员已开始实施观察法,并形成一种可靠和有效的自然观察法去评估学前儿童的关系攻击。例如,Ostrov和Keating在研究中将在教室里的自然观察和在一个结构化互动任务中的观察结合起来。自然观察是在儿童自由游玩期间,由观察者对儿童进行近距离观察,并把观察到的关系攻击行为记录在纸上。而结构化互动任务则要求儿童利用并不足够的颜色笔去完成填色任务,希望由此引发儿童间的轻微争执。整个任务过程录像以后,再交给两位独立观察者对录像带中儿童的行为进行编码,以取得可靠的数据。这两种观察方法的有效性已为其他研究人员所认可,从而为关系攻击行为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可靠的评估方法。

五、总结和启示

有关学前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研究给幼儿教育工作者带来许多启示。

第一,关系攻击比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更加间接和隐蔽,不容易被教师和家长发现,甚至往往被忽视。但关系攻击行为对儿童社会性和情绪发展具有长期负面的影响,因此,教师和家长在日常生活和教学中应注意观察儿童同伴之间的关系攻击行为,以便及时地了解、预防和介入儿童同伴之间的关系攻击。

第二,目前大部分有关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研究都采用横断研究设计,缺少对儿童的关系攻击行为作更为细致的描述。研究者宜对3~6岁儿童关系攻击行为的发展展开长期追踪研究,以观察有关行为的发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确定早期关系攻击行为与小学阶段关系攻击行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