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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精选

学前教育培训

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第1篇

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校本培训应当面向全体教师,以师德为首,以教育科研能力培训,新课程改革和青年教师培训为重点,造就一支师德好、观念新、素质高、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一)集中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期初和学期末开辟专门数天时间全校教师集中;集中培训的内容包括名家讲坛、教师先进事迹报告、新教学观、教学法培训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培训等。自2011年开始,学校集中培训的天数已达31天,集中而有效地对教师某一方面的观念和技能进行突破和提高。阶段性培训是指学校组织教师在学期中按照既定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系统培训,包括教学论坛、学习体会交流、青年读书会、研究课等。每学期,青岛幼师每学期都有10人次以上的教师开设校级研究课、教改实验课和高讲示范课,全校教师进行观摩学习,课后举行全校范围的评课。通过这种集中与阶段的结合,可以激发教师的兴趣,有效地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除了在校内组织集中和阶段性培训外,学校有计划有选择地派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和培训,博采众长,弥补校本培训的不足。近两年来青岛幼师先后多次派出217人次的教师赴各大城市参加学前教育及有关学科研讨活动.组织全体班主任教师参加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班主任培训;组织校本部和附属幼儿园的教师到北京参加“十二五”规划课题培训会;组织各学科教研主任参加在长沙举行的学前教育相关培训青等等。学校还组织教师参加了青岛市、山东省、部级各级各类的学科培训,受益面达到90%。

(三)校内一线教师与名师专家相结合青岛幼师形成了以学校自主培训为主体,聘请校外专家参与培训和校际交流培训相结合的开放式的培训体系。例如教师在参加了青岛市教育局组织的首届德国教学法的培训之后,参训教师将培训的心得与全体教师进行了分享,让全体教师感受了德国先进的教学理念。学校还还聘请了其它著名高校的课程论和教学论方面的专家来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讲学,并进行课堂教学指导,参与教师培训,拓展了教师们的视野。今年,学校就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教育学博士、世界学前教育组织中国委员会秘书长刘占兰在学校学前教育“名家季讲堂”中为老师们解读了幼儿教师的新标准;陈鹤琴的外孙、教育名家柯小卫做了《陈鹤琴与中国现代幼儿园》的讲座。

(四)校本培训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青岛幼师以各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把培训中获得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用于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互相听课、评课、交流,多下幼儿园,与幼儿园教学实际接轨,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提升,用于实际班主任工作中,促进教师提升育人水平。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教师深入到校附属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府机关幼儿园、广和幼儿园等岛城知名幼儿园开展调研活动,把先进的教育教学观念和幼儿园的实践相结合,让校本培训延伸到幼儿园。

二、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校本培训效果研究

仍以青岛幼师为例,经过全校领导教师的共同努力,近几年的校本培训工作突破了旧观念的束缚,其效果经过几年的积累,也是非常振奋人心的:

(一)教师理念逐步升华首先就体现在教育改革的新思想、新观念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全体教师的理念得到了更新。新理念在广大教师心中已经内化、扎根,有效的提升了教师理论素养。近2年,教师根据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93%的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30多人次参加教材编写。

(二)课堂改革生机勃勃课堂是教师工作的主战场,课堂教学改革是实施新课程的关键。走进幼师,你可以看到“亦师亦生,教学做合一”课堂教学模式在课堂中的渗透,许多可喜的变化,新颖的教学方法,平等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课堂环境,张扬起生命的活力。近两年,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7节次,优质课评比,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获市级2等奖以上的8人。

(三)科研成果丰硕喜人教育科研既是对已有实践的反思和提炼,又是对校本培训成果的检验和升华。迄今为止,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已拥有部级重点课题3项;省市级课题5项,教改实验项目10项,精品课程5门;近两年来,青岛幼师有45人在省论文评选中获奖,有30余篇文章发表。

三、结语

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第2篇

1.1一般资料2021年4月—2021年12月期间邀请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教授以及临床护理相关从业人员在内的12名专家参与本次专家函询。函询专家遴选标准:工作年限超过5年,中级以上职称,曾参加过灾害救援或目前从事社区灾害管理相关工作或进行相关研究。

1.2方法

1.2.1质性研究

根据研究目的确定的研究关键词,并通过关键词查找相关中、英文文献。同时,根据实践经验拟列访谈提纲,抽取本院10位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半标准化专家访谈。最后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文献资料和访谈结果进行编码和类属分析,初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培训体系。

1.2.2函询工具

结合文献调研及当前已开展的工作自行设计专家函询问卷,问卷主要包括:(1)专家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年龄、从事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年限、职称、工作岗位等。(2)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培训评价指标。邀请专家结合自身经验,对前期梳理出的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和85个三级指标纳入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性进行评价。其重要程度采用likert5级评分法,从很不重要到很重要分别赋予1~5分。(3)专家权威程度自我评价。评价项目包括判断依据和熟悉程度两项。

1.2.3预调查

为了确保函询问卷的完整性和调查方案的可行性,随机抽取我院5名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培训体系相关专家进行预调查,并根据预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对函询问卷的结构和项目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正式的专家函询问卷。

1.2.4Delphi专家函询

本研究采用发送E-mail的方式对入组专家进行Delphi专家函询,共2轮。第1轮专家函询结束后,整理归纳专家的反馈意见对指标的名称、筛选及指标体系结构进行调整,并形成第2轮专家函询问卷,再次通过E-mail发送给各位专家。指标的筛选标准既需结合专家意见又需满足重要性赋值均数>3.50,变异系数<25%。第2次专家函询的目的是确定各级指标权重,明确二级指标内涵。

1.2.5指标权重计算

各级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要求专家对一级指标间的重要性做出判断,对同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间的重要性做出判断,并根据上述方法对比三级指标。并对各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计算。

1.3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21.0和Matalab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用专家权威值表示调查结果可靠性,用问卷回收率表示专家积极系数,用变异系数、肯德尔和谐系数表示专家意见协调程度,用x2显著性检验对系数进行检验

2结果

2.1专家一般情况本研究共函询12名专家,其一般资料如表1所示。

2.2专家积极系数

本研究共发送12份函询问卷,回收12份,有效问卷12份,函询专家积极系数为100.00%。

2.3专家权威度

2轮专家函询的Cr均>0.70且第2轮专家函询的Cr有所提升,如表2所示。

2.4专家意见协调程度

本研究中两轮专家意见协调程度如表3所示。

2.5指标筛选

第一轮专家函询后,一级指标中,“相关法律、法规”因与同级指标:“灾害意识”下的“社区灾害管理法制”重复,将该部分合并到“灾害意识”下的二级指标中改为“灾害管理相关立法及规定”;“灾害案例分析”因与同级指标:“灾害现场救援培训”下的“自救互救培训”重复,将该部分合并到“灾害现场救援培训”下的二级指标中改为“特殊场景模拟训练”。二级指标中,增加“质量管理工具”,删除“灾害科普”“急救物品及药品”;“社区灾害管理”改为“社区灾害平时管理”;“灾害发生时应对管理”改为“灾害发生急时管理”;“创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合并改为“创伤四大技术”。三级指标中,“社区灾害管理体制”与“社区灾害管理机制”重复合并更改为“社区灾害管理制度”;“社区灾害管理法制”与修改后的二级指标“灾害管理相关立法及规定”重复并入其中;“社区灾害管理部门的准备”与“应急预案”重复合并;“现场的救援”与“灾害现场的检伤分类”重复删除;新增“脆弱性分析”“风险管理”;“灾害案例分析”与“自救互救培训”重复与“烧伤”“中毒”合并并入“特殊场景模拟训练”。第二轮函询结果专家意见较为集中,仅1位专家建议将“社区灾害平时管理”改为“社区灾害日常管理”,将“灾害发生急时管理”改为“灾害发生时的管理”以及不建议写“环境防护”。综合两轮专家函询意见,本研究最终确定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指标体系分为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

2.6指标权重确定

本研究最终确定的社区灾害医学知识教育指标中一级指标为“A灾害意识”“B灾害现场救援培训”“C灾后恢复”;二级指标为“A1灾害的概念及分类”“A2社区灾害日常管理”“A3灾害发生时的管理”“A4质量管理工具”“B5救援现场的检伤分类”“B6心肺复苏”“B7创伤四大技术”“B8儿童产妇急救”“B9特殊场景模拟”“C10心理干预”“C11卫生防疫”;三级指标为“A1-1灾害的相关概念”“A1-2灾害的分类”“A2-3社区灾害管理制度”“A2-4社区灾害管理相关立法及规定”“A2-5社区灾害管理部门的准备及应急预案”“A3-6社灾现场人员和物资管理”“A3-7心理疏导”“A4-8脆弱性分析”“A4-9风险管理”“B5-10检伤分类的基本要求”“B5-11检伤分类标准及标识”“B5-12简明检伤分类法”“B6-13胸外心脏按压”“B6-14开放气道”“B6-15呼吸支持”“B7-16止血法(指压、加压、填塞、止血带)”“B7-17包扎方法(三角巾、绷带)”“B7-18固定方法(四肢、颈椎、胸腰部)”“B7-19搬运方法(徒手、器具颈椎脊柱损伤)”“B8-20儿童异物窒息急救”“B8-21妊娠合并外伤”“B8-22流产”“B9-23地震案例”“B9-24台风案例”“B9-25泥石流案例”“B9-26洪水案例”“B9-27电击伤案例”“B9-28中暑案例”“B9-29溺水案例”“B9-30群体伤案例(交通、电梯、踩踏)”“B9-31热力伤案例(烫伤、火焰烧伤)”“B9-32特殊烧伤案例(电烧、化学)”“B9-33急性中毒案例(化学性、生物性、药物性、食物性)”“C10-34心理应激反应”“C10-35心理应激障碍”“C10-36心理干预方法”“C11-37环境防护”“C11-38人群卫生防护”;其各项指标权重如下:权重0.0142、0.0168、0.0321、0.0364、0.0603、0.0541、0.0361、0.0360、0.0501、0.0360、0.0400、0.0345、0.0680、0.0457、0.0590、0.0611、0.0517、0.0612、0.0622、0.0618、0.0554、0.0425、0.0564、0.0610、0.0561、0.0504、0.0380、0.0621、0.0482、0.0346、0.0367、0.0218、0.0591、0.0542、0.0604、0.0643、0.0325、0.0687。

3讨论

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第3篇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的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托幼园所管理,促进等级幼儿园的建设,不断提高办园(所)水平,加快托幼一体化进程,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和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1、建立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教育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确定联系会议成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综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各镇区要相应建立学前教育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服务。

2、加强对民办托幼园所的积极扶持,引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健康发展。

(1)积极探索加强民办托幼园所规范管理的方法。建立幼儿园、托儿所量化管理模式,通过量化管理,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水平,促进办园(所)质量的提升。各镇区要在依法落实扶持民办托幼园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其办园(所)行为,加强保教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加强招生、收费管理工作,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性竞争,以规范化的管理手段促进各类托幼园所健康有序地发展。

(2)着力抓好托幼园所的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作为辖区学前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辖区内托幼园所把保护婴幼儿的生命、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强化婴幼儿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婴幼儿的生命安全。同时要通过组织各项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意识和管理能力,要积极协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年度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检查工作,并主动与消防、建设等部门建立密切的关系,及时通报安全情况。

(3)积极稳妥地做好托儿所补办开业登记的后续工作。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在开学初,根据《关于做好托儿所补办开业审批登记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教通[*]21号)要求,切实履行对辖区内托儿所整改后的复查、验收工作,协助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托儿所申领办学许可证;对需关停的托儿所,要监督、落实其在限期内停止招生和办所,并解决好人员的分流问题。同时,要加强托儿所规范管理的宣传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等媒体,告知家长办规范托儿所的必要性。对于符合条件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托儿所的名单,也要进行登报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托儿所审批工作更加透明和规范。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办所规范、质量较好的托儿所,为规范托儿所办所行为,提高托儿所保教质量奠定基础。

(二)大力推进等级幼儿园建设,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府[*]132号)中提出的“到2010年,全市等级幼儿园达到20%以上”的要求,结合实际,研制并落实本地区等级幼儿园的创建规划。一方面,要对现有非等级幼儿园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对创建等级幼儿园的指导,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另一方面,严把新办幼儿园的入口关,力求每新办一所幼儿园就增多一所等级幼儿园,为我市学适龄儿童提供更多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三)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1、继续全面启动幼儿园园长(托儿所所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学习方式,满足广大幼儿教师受训的要求。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要根据本镇区幼儿园的实际水平,制定本地区幼儿园园长的培训计划,建立由教科文卫办(教办)引领,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幼儿园园长共同参与的教研培训制度,为园长的专业发展提供服务与支持,帮助她们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要把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中,认真组织幼儿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学历进修,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理论修养与业务素质。要建立相应的激励、考核、评估机制,激发幼儿教师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2、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纲要》精神,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园”观念,积极开展全市托幼机构的教科研活动,使幼儿园、托儿所的教科研活动逐步走向常规化,促进托幼机构保教质量的提高。

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新课改的深入推行以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得近几年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资队伍在逐渐的发展壮大,并且专业化程度也在逐渐的加强,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新教师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特殊性缺乏了解,并且实践经验不足近几年来,随着学前教育逐渐受到关注,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之间的增强,高职院校的教师一般是本硕生,他们拥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当招聘来的新教师进行说课的时候,他们往往按照自己对于知识的理解进行讲授,少有在幼儿园岗位实践的经历,这样就使得讲授的内容学生往往听不懂,或者学生听得非常乏力。他们很少站在教师的角度进行知识的分析以及讲解,这样就不利于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

2.入职后教师培训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我国目前高职院校对于教师入职后的培训方式比较单一,一般就是在入职后由老教师针对所有新近教师对于学校环境、学校规定、专业规定等进行短期的培训,而且培训的内容比较笼统、简单,根本不能够让新教师真正地了解到自己专业的特点,尤其是学前教育这个对教师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的专业,入职后的简单培训不能够让新老师认识到学前教育的特殊性,也不利于新老师对于教师角色的转变,并且在之后的教学中再培训的机会非常少,这样就非常容易导致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不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也不利于教师将学前教育专业所要求的“德智体美”素质,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融合。

二、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策略

1.培养“双师型”教师我们知道学前教育专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专业,因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仅需要掌握学前教育的基础以及专业知识,还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心理素质,因此对于注重应用技术培养的高职院校来说这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因此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必须是“双师型”的教师,不仅需要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应该具有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教学中将专业技能与良好的心理、思想道德等进行完美的融合。因此面对着社会的发展需要,高职院校应该逐渐的建设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从而为社会培养真正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学前教育教师人才。

2.在教师队伍的组建过程中我们要严把关、高要求,构建合理的师资结构师资队伍的质量是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的核心环节,因此要想打造好的学前教育专业,我们就应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例如,我们在招聘新教师的时候,就可以充分地面向整个社会进行招聘,不仅在学历上进行要求,而且应该在年龄结构、专业素质等方面都要进行综合的考核。当然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我们应该开放绿色通道,从而不断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升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为接下来建设“双师型”教师提供良好的基础。另外,为了推进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化进程,我们还应该针对学前教育的课程,将教师按照不同的课程分为理论性教师以及技能型的教师,技能型教师包括手工教师、弹唱教师、舞蹈教师、口语教师、儿文教师等,理论型的教师包括学前心理学教师、教育学教师、中外幼教史教师、幼儿园活动设计教师、幼儿园班级管理教师、幼儿园游戏教师等课程教师。这样可以让教师各司其职,针对自己的专业进行深度的挖掘,有助于提高整个学前教育师资团队的整体质量,从而不断地提高高职院校学前教育的专业素质,为社会输送真正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学前教育的教师。

3.强化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的素质对于新进教师来说一定要注重入职后的教育培训,这有助于新教师进行角色的转变,也有助于新进教师真正地了解到学前教育的特殊性,从而促进整个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对于入职后的培训,我们可以采用老教师带新弟子的方式,这样就可以让新老师全方位地感受到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并且不断地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老教师的人格魅力,从而不断地转变自己的教师角色,有助于专业教师队伍的构建。例如,我们可以与幼儿园建立紧密联系,每位新教师每年都有固定的下幼儿园锻炼的机会,学前教育专业的新进教师可以充分利用下园锻炼的实践时间进行双向指导,从而尽快地转变自己的教学思维,转变自己的教师角色,还可以通过对儿童课堂上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而充分地掌握儿童的心理,把握学前教育专业的最新情况,促进对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指导。社会是在逐渐发展的,学前教育也在逐渐的发展中,因此对于老教师而言,进行再培训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老教师在长期的教课过程中可能教学思维就会僵化,教学方式也会逐渐落后,因此为了使整个教师队伍始终顺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应该定期对于老教师进行培训,从而促进这个教师队伍适应社会的发展。例如,我们可以针对老教师的特点进行讲座式的培训。聘请学前教育行业中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者进行现场教育观摩,甚至可以采用电影等方式进行学习,总之,这样的培训时间应该短、方式应该活泼,从而带动老教师的学习积极性。

4.高职院校不断地加大软硬件的投入,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计算机不断地被引入到高职院校教学过程中。因此高职院校为了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质量,以及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该不断地加大软硬件的投入,促进教学的数字化、信息化。这样可以有利于教师利用网络,不断地在网络上寻找真正适合学生的教学材料,或者不断地吸取目前教学中先进的教学理论,促进学前教育理论不断地更新,从而保证与社会发展的同步。我们可以利用网络,进行远程教育或者进行学前教育实际课堂观摩,这样有助于提高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能力以及专业水平。例如,山东某一高职院校,由于现实条件的约束,不可能时时地送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实地观摩,于是他们通过给教师配备电子计算机等,定时地给教师发送精品的课堂视频,或者先进的教学理论,这样就可以让学前教育的教师,不断地进行学习,从而保证自己专业知识的先进性,以及教学模式的先进性,有助于促进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的提升。

三、结语

学前教育培训范文第5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保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迫切需求,现就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管理体制不健全、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不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薄弱、农村地区入园难问题突出等方面。学前教育的滞后,影响着教育事业的协调持续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幼儿健康快乐成长需要。市政府把、2012两年确定为“全市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年”,全市要完成90%的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到2013年底,全市在县级城区新建、扩建2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县级城区至少有2所以上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镇和城郊街道办事处新建、改扩建镇办中心幼儿园132所,实现每个镇和城郊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办园覆盖面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所有幼儿教师和园长接受第一轮全员培训,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到2015年,每县市区创建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全面建成学前教育县、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三、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省市以奖代补,市级统筹规划,以县为主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布局,在省政府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制定支持倾斜政策,督促指导县市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县市区政府负责制订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公办幼儿园,建立健全覆盖县域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审批和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幼儿园的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做好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二)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幼儿教育规模,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

1、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建设公办幼儿园的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在县级城区建成2所以上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每个镇(办)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纳入学前教育资金专户。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倾斜优惠政策,支持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积极引导现有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提高办园标准,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3、加强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管理。理顺现有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对所办园的主体管理责任和投入保障机制。凡已剥离的,要恢复举办和管理职责。禁止企事业单位随意转制、停办或撤销幼儿园。倡导大中型企业举办幼儿园。

4、加强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鼓励经济发达的镇、村和社会力量在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村级幼儿园。要逐步取消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除交通不便利的偏远村庄可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外,其他小学不能附设学前班。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质幼儿园采取集团化、连锁化方式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引导和扶持区域之间不同园建立共同体,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要有计划地招录一批幼儿教师充实到学前教育岗位上来,对中小学因布局结构调整等原因需重新聘用的教师,可进行转岗培训,调整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

(二)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建立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对所有从事学前教育的师资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做到“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加强培训机构及基地建设,建立学前教师的培养培训、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培训机构及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

(三)落实教师的福利待遇。要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全面落实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要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五、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开展幼儿教育培训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政府给新建1所镇办中心幼儿园奖励50万元,改扩建1所奖励30万元。市政府给每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奖励20万元,改扩建1所奖励10万元。县市区政府要充分保障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从年9月起,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资金省上承担绝大部分,市上承担5%,剩余部分由县市区承担。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的拨付及本级财政对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所需资金的筹措,保障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顺利实施。

对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用地,应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实行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幼儿园的水、电、气等费用按照中小学标准收取。各县市区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

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由省教育厅制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二)坚持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要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拒绝整改或整治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三)规范保教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保育与教育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满足幼儿发展的多方面需要。要重视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切实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加庆典、演出活动须征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制度。

(四)加强安全管理。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监、安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要及时排查并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园舍安全设施检查、食品卫生检查,科学安排饮食,坚持幼儿体质健康检查,做好各种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按规定配齐保安人员和警用装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强化门禁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安全。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尽量避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确因需要接送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并定期检测,保持车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

(五)规范幼儿园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建园费、赞助费等费用及向幼儿和家长推销图书、玩具等商品。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要全部用于办园所需,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收取的伙食费要全额用于儿童膳食,不得从中克扣或用于其他支出。

(六)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研究,市、县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学前教育研究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禁止各级各类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幼儿园组织课题实验、教学实验,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镇办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承担本辖区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辅导职能,指导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做好保育、教育业务管理工作,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七)加强早期教育。要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和服务,不断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要不断扩大早期教育试点范围,逐步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试点,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满足所有儿童成长的需要。

(八)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广泛开展结对交流帮扶活动,通过城乡联动、强弱帮扶,采取挂职锻炼、教师交流、学术研讨、送教下乡等形式,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达到共同发展提高的目标。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政府要把普及学前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台政策措施,为促进学前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作为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县市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作为创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市区的重要评估指标。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目标任务作为考核部门、镇、街道办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目标任务书,定期检查考核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人口出生及流动趋势,科学预测,结合新农村建设、山区移民搬迁、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确定幼儿园规模和布局,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三)明确职责分工。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都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机构,要按照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教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办园标准,做好幼儿园审批并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督查和评估制度;负责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规范幼儿园建设审批手续,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同步建设好社区配套幼儿园。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资金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职工编制、调配和幼儿教师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优化队伍结构,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物价部门负责向已经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并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管理。人口和计生部门负责新生婴幼儿的统计和预测,为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卫生部门负责拟定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幼儿园教职工、儿童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监管、传染病预防、计划免疫及接种工作;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