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范文第1篇

1.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优势

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即政府凭借特有的权威性,通过实施主动进取的公共政策,推动实现特定制度发展性更新的行为过程。在这种形式的制度创新中,由于新制度本身就是国家(政府)以“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实现的,因此政府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主要是:(1)通过改变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来促进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采取某些措施,通过积累某种产品或要素,改变相对价值,引发制度创新。(2)通过引进或集中开发新技术、推动制度创新。政府可以将国内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更快地开发或引进某些新技术,以便激发制度创新。(3)通过修改宪法来促进制度创新。(4)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引起制度创新。政府可以消除区域间的人为的壁垒,使分割的国内市场得以统一,市场规模得以扩大。(5)改变宪法和现存制度安排,使其朝着有效率的制度方向创新。(6)通过加快知识存量的积累,提高制度的供给能力。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将直接促进制度创新的供给。而政府可以通过法令、政策等形式,给社会科学研究创造宽松的环境;加大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扩大对外交流学习,促进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和知识存量的积累。(7)政府利用其强制性和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直接进行制度创新。政府则可以发挥强制性和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或弥补制度供给中的各项费用,使制度创新成为可能,或者使制度创新的收益极大化。

从政府功能的角度来说,由于国家具有暴力上的比较优势(注: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21页),它能够维护基本的经济社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因而代表国家的政府也就成了当然的制度创新的生产者和供给者。同时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是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在中国,政府不仅在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它还拥有很大的资源配置权力,它能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在不同程度上约束整个社会行为主体和行为。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物品,而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比私人生产公共物品更有效,在制度这个公共物品上更是如此。并且,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效果和“搭便车”问题,因此使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即制度供给不足,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制度变迁就会代替诱致性制度变迁。政府可以凭借其强制力、意识形态等优势减少或遏制“搭便车”现象,从而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由政府来组织制度创新被认为是最适宜的:1、政府机构发展得比较稳定,但整个市场则处于低水平。2、当潜在利益的获得受到私人财产权力的阻碍时,个人和其间的自愿合作团体的制度创新可能无济于事。3、实行制度创新后的收益被那些没有参与创新的人所享有,那么个人是不愿承担这笔费用的,因而制度创新由个人和个人自愿合作团体就是不可能的。4、当制度创新不能兼顾所有人利益时,或一部分人获益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挫时,制度创新就只有靠政府了(注: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0—191页)。因此,政府在制度创新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

(1)政府制度创新的制约条件

任何一项制度创新和选择都不是随意决定的,必须有现实的客观基础和条件,它是客观必然性与主观选择相结合的产物。下面是影响和制约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宪法秩序的影响。宪法秩序通过对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规定框定了制度创新的总方向,宪法秩序下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直接影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动力。它有可能促进创新,有可能阻碍创新。

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是影响制度创新另一个主要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社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风俗习惯、观念意识与制度创新的反差越大,创新的阻力就越大。制度离不开文化,最早的制度形式是人类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习惯,某种制度本质上是某种文化模式化的结果,制度变迁常常从文化结构的变化开始。文化结构模式是行为模式的潜在形式,它决定了行为模式的基本走向。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要花费一定成本,制度创新受实施和预期成本的影响,一些好的制度创新因预期成本太高而无法推行。政府在制度创新时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不仅要考虑经济层面的成本与效益,而且要考虑政治层面的成本与收益。如果制度创新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政权的稳定时,政府会维持那种无效益的制度不均衡。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否完善外,还要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就形同虚设。检验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备强制性,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者的成本极高。如果实施机制不力,一项制度创新就难以顺利推进。

制度也是一个知识载体,现有知识积累是影响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会降低制度发展的成本,改进人的有限理性和提高认知制度的能力。整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常常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了解人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提示制度变迁的轨迹。制度变迁取决于现存的知识存量,人们的知识存量增加了,制度变迁相对会提前,反之就会延迟。

(2)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之处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宏观制度创新的主体——国家机关——的职能与权力集中于政府;立法机构将相关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律)的立法权转于政府。政府还取得了准司法的执法权,集决策、立法、执法于一身。此为政府主导之主要表现。政府主导使政府摆脱了既定法律制度束缚,减少了决策、立法的环节,有利于改革急需的新制度的出台;而且,政府有一定的执法权,加速了制度的推行与实施。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政府主导地位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扭曲了整个系统的合理运作和制度创新过程:

首先,政府立法权的集中导致立法单一,层次不明,结构混乱。因为政府的行政属性决定了其行为的“短期性”,即力求短期政绩的出现,法规多集中于刺激性、鼓励性的规定;或为维护市场的暂时太平景象,出台强有力的市场管理措施,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行为,立法结构的失衡,不利于市场的健全发展;

其次,政府对于市场仍要执行其固有的管理职能。在政府主导模式中,这一管理职能得以强化,管理范围从市场主体准入的批准、市场风险的预防、市场风险的遏制到事后补救,政府的管理行为无处不在。政府不仅是市场的管理者,还是市场的保护者。管理不仅未趋向宏观、间接、外部管理的目标,还朝相反方向运作,从而扭曲了市场运行机制;

第三,缺少对政府行为的制约导致政府职权滥用,大量“寻租行为”与“黑幕交易”产生,一方面造成市场主体间竞争的不公平,扭曲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官商结合进一步阻碍政府对市场之职能的合理化转变;

第四,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法律是政府推行其政策的工具。一方面,政策的多变导致法律的多变;另一方面,立法形式很乱,法规与决定、指令区分不清,不仅折损法律的权威性,导致市场短期行为增多;而且法律透明度差,与法治经济之宗旨不符;

第五,政府对于市场的介入应随着市场的发展由多变少,由强减弱,即在推动市场发展同时,逐步指导和协助市场建立起自律制度,以形成自我约束的市场机制。但在政府主导模式中,政府干预呈增多增强趋势,政府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市场行为决定于政府行为,市场越来越难以脱离政府独立运行。宏观制度创新未带动微观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过程的扭曲导致创新结果的偏颇。

二、制度与制度创新

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注: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25-226.)。T·W舒尔兹说,“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253)。笔者以为制度概念涵义非常广泛,它既包括规则和秩序,也包括组织本身;既有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制度,也有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制度。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对个人与组织行为的激励与约束,防止个人与组织在选择行为中的损人利己的倾向,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秩序。制度的有效性在于是否能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个人与组织的行为。在经济发展、国家兴衰方面,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制度一旦形成,即具有稳定性。社会易变而制度不易变,于是形成变革社会与稳定的制度之间矛盾。因此,当社会要变革、要发展,必须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即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与强制性制度创新。“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一个人或一群人(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注: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378;384)。诱致性制度创新具有自发性、局部性、不规范性,制度化水平不高。强制性制度创新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团体,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不是简单地由获利机会促使的,这类制度创新通过政府的强制力短期内快速完成,可以降低创新的成本,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制度化水平高。制度创新的主体有三种:个人、团体与政府。从此角度分析制度创新有三种:个人推动的制度创新;团体推动的制度创新;政府推动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可以在上述三级水平上进行。本文正是从政府的角度来对制度创新作一探讨的。

三、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不足的弥补

由于存在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不足,在改革过程中,要努力预防及消除如前所述政府的消极作用。政府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府又是万万不能的。既然人们不能没有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在于政府在制度中进行恰当的定位,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并注意制度规划和方式的选择。

1.构建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

在政府主导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是单一的,其它创新主体只是被动地接受政府创新活动的结果,未能形成与政府之间产生互动的多层次创新结构,不利于发挥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建立多元主体的制度创新结构:一方面,宏观制度创新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主体之间应明确立法职权,各司其职,有助于互相制约、作用的多层次法律系统的形成;另一方面,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创新主体之间形成协调与合作机制,保障制度创新的合理速度。在这一结构中,政府只是创新主体之一,受其它国家机构的制约。政府的作用在社会改革的初期最为重要,是启动制度创新的重要建议者、决策者与立法者。因此适当扩大政府的职权使其易于突破既定制度的束缚,加速新制度的出台;组织人力尽快完成新制度或发明的设计或选择。但随着变革的进行,政府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受其它创新主体及其创新制度制约,作用也发生变化,从而与其它创新主体配合,完成创新过程,达到创新目标。

构建多元主体制度创新结构的关键是合理地,适度地制约政府权力。这一制约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政府立法权限的限制。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前提;第二,行政机构服从司法机构的裁决。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保障;第三,确认和切实维护公民及法人等组织的司法权力,以权利对抗权力。此为达到制约效果的基础;第四,改革政府机构,更新政府行政观念。此为政府机构对立法、司法等机构及社会民众之要求的回应,也是政府行为的自律。

2.为保证政府制度创新顺利进行和整体效能,还应在制度规划和方式选择上注意以下几点:

正式制度创新与非正式制度创新并重。政府制度创新不只是针对正式制度而言,正式制度只有在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正式制度的完善受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或不相容时,正式制度难以实施,很多正式制度“移植”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政府制度创新如果获得了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可以大大减少其创新成本和实施成本,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其自身的权威性和新制度的合法性。

中央制度创新与地方制度创新并行。中央和地方各自有制度创新的职责和优势,相对而言,中央是制度创新的主要承担者,但也不能忽视地方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作为一级行政单元,具有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权力,相对于其他微观主体有更强的行动和制度创新的能力。当然,由于地方政府有不同层次,它们在制度创新中具有不同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中央政府要正确引导和规范。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创新政策;演进历程;绩效评估;政策工具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2)11-0043-05

Literature Review on Innovation Policy

FAN Bo-nai1, DUAN Zhong-xian1, JIANG Lei2

(1.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7;

2. School of Public Economics &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Abstract: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reviews and analyzes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innovation policy research status and achievements from the connot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innovation policy、 the innovation policy evolution process、 the evaluation of innovation policy and the instrument-choice of innovation policy.

Key words: innovation policy; evolution proces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olicy tool

1 引言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明确指出,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推动自主创新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自主创新是中国特有的一个名词,国外并没有等同的概念,与其紧密相关的概念有“创新”和“技术创新”。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1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创新”一词,并在1933年出版的《商业周期》中将创新界定为:“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即“企业家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进行新的组合” [1]。自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以来,创新政策一直是创新领域十分活跃的研究问题。

在创新政策的相关问题研究上,国内外学者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学术研究成果异彩纷呈,丰富和完善了创新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理论,可是目前的研究却缺乏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只有对已有的创新政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深入系统的分类分析,才能全面了解和把握创新政策的研究动态,为后续相关研究指明方向。为此,本文将从创新政策的内涵与分类、创新政策的演进、创新政策的评估、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分析创新政策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以期推动我国学术界对创新政策问题的研究。

2 创新政策的内涵与分类研究

关于什么是创新政策,国外学者已做了较多的探讨,我国学术界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如表1所示。通过文献查阅发现,对创新政策内涵的界定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创新政策是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科学技术政策的相互协调[2~4];二是认为创新政策是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相互协调[5,6];三是认为创新政策是政府为了推动技术活动的各种政策的综合[7,8]。

尽管迄今为止学术界就什么是创新政策仍未达成统一的定义,却存在着以下几点基本共识:第一,创新政策是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产物;第二,创新政策应以技术创新活动作为政策对象;第三,创新政策是一个政策体系,涉及科技、教育、经济、贸易、金融等诸多的政策领域;第四,创新政策是一个“整合”的概念,即各种相关政策的有机结合与相互协调。由此可见,创新政策是一国或地区为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活动而采取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的总和,其中技术创新政策是创新政策的核心。技术创新政策是以科学技术成果从科学技术部门向产业部门转移乃至经历市场检验的过程为作用对象的公共政策。目前,我国提出的自主创新是指新的科学发现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品牌的过程,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个层面,其本质仍属于技术创新[9]。为此,自主创新政策是技术创新政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创新政策核心中的核心。

对创新政策的研究离不开创新政策的分类问题。事实上,科学合理的政策分类是开展创新政策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尽管创新领域的研究特别关注创新政策问题,可是对创新政策分类的研究较为罕见[10]。Ergas[11]将技术政策分为具有“集中”(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集中)特点的使命导向型技术政策和具有“分散”(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分散)特点扩散导向型技术创新政策,把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技术政策划为使命导向型,而把德国、瑞士和瑞典归为扩散导向型。Cantner 和 Pyka[12]从技术政策演进的视角,提出了市场贴近程度和政策措施特定性的两维技术政策分类框架,将技术创新政策分为基础研究1型、基础研究2型、扩散型和使命型。Freitas和 Tunzelmann[13]从政策的知识目标、政策工具、政策执行等三个维度,将创新政策分为六类:使命型与扩散型、特定型与一般型、地方主导与中央主导,并建立了一个包含46个题项的政策规划编码框架,对20世纪80年代早期至2002年法国和英国的149项政策规划进行了编码,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论证了三维创新政策的分类框架。Freitas和 Tunzelmann两位学者对创新政策分类的研究贡献代表了跨国创新政策比较和分类的最近水平[14]。

3 创新政策的演进历程研究

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在积极制定和完善适宜本国和地区发展的创新政策,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各自的创新政策体系。对创新政策演进的研究有助于揭示创新政策演进规律和供给特征,探寻创新政策演进和供给的动力因素和障碍因素,从而制定创新政策体系的全面优化方案。对文献调研发现,国内外学者对此都表现出了浓厚的研究兴趣,近年来涌现出了很多研究成果。

国外学者Kuhlmann[15]从发展创新政策的视角,研究回顾了欧洲创新政策的演进历程,并提出未来欧洲创新政策的治理前景。Mustar和Larédo[16]从批评以往研究的角度,研究回顾了法国的创新和研究政策的演进,认为传统的“科尔贝尔模型(Colbertist Model)”不能体现法国创新的实际情况。Radosevic [17]从科技政策在调整和重构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出发,将俄罗斯科技政策的演进历程划分为“保护”、“重构”和“生存”三个阶段。Lepori 等[18]从具体的创新政策出发,在对过去30年间6个欧洲国家(奥地利、意大利、法国、荷兰、挪威和瑞典)研究政策(主要是公共项目资助政策) 的相似和差异进行实证测度的基础上,考察了这6个国家项目资助政策的演进规律和特点。Freitas和Tunzelmann[13]根据其上述提出的三维创新政策分析框架,以20世纪80年代早期至2002年英国和法国的149项政策规划为数据,按照四个时间段(1980~1988年、1989~1994年、1995~1998年、1999~2003年),对英、法两国的创新政策演进进行了比较研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以我国国家科技战略会议(1978年、1985年、1995年和2006年)为标志,将我国科技政策改革与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85年的试验阶段、1985~1995年的科技体制结构改革阶段、1995~2005年的科技体制改革深化阶段、2005年后的企业导向创新体系建设阶段。

国内学者吴建南等[20]根据我国技术创新政策的不同特点,将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创新政策的演进历程划分为三个时期,分别为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上半期(1995年以前)、1995年至今。刘凤朝等[21]以《国家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分析与研究》报告梳理的289项创新政策为样本,以创新政策的效力与类别为基本维度,对1980~2005年的289项创新政策进行了分类,考察了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历史演进。白景美等[22]按照时间顺序和日本经济发展阶段,将日本技术创新政策演进划分为四个时期,并分析了战后日本技术创新政策演进的特点。彭纪生、仲为国和孙文祥[3]在其研究中提出了技术政策量化方法,对我国技术政策的演进规律及其内在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肖久灵等[23]还利用这种方法对江苏省技术政策演化进行了研究。

从国内外有关创新政策演进的研究可以看出,对创新政策演进阶段、规律与特点的划分和总结大多基于政策颁布实施的时间顺序,很少有研究从创新政策的供给特征(包括政策类别、政策内容、政策条文、政策效力与政策目标等)对不同阶段制定并实施的创新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创新政策的演进路径,绘制演进路径技术路线图。

4 创新政策绩效的评估研究

经济环境和全球科技创新的变化,导致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创新政策不断调整。为紧随创新变化步调,努力创建与变化了的创新始终相协调一致的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必须适时对创新政策进行评估,这已成为各国和地区发展科技的重要共识。创新政策绩效评估是指遵循政策评估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以期全面了解和把握创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产生的实际效果。据文献查阅来看,对创新政策绩效的评估研究,主要集中在评估方法与模型和评估实践两个方面。

在创新政策评估方法和模型的探究上,国外研究得比较多,国内相对较少。Pappa等[24]通过分析定性、半定量和定量指标,提出了不同创新政策类型应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Robben[25]在对荷兰技术政策的文献回顾和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应从公司利润、计划层次、产品层次、财务状况和顾客接受度等五个方面对技术政策绩效进行评估。Akcakaya[26]构建了创新政策研发有效性的评估模型,该模型既包含定量评估又包含定性评估。陈向东等[27]从创新思想产生激励和创新成果应用激励两个方面考察了技术创新政策效用的理论框架,并用实证的方法分析了我国1985~2000年间的151项技术创新政策效用。匡跃辉[28]在科技政策评估的标准上提出了效益、效率、效应和生产力等指标,在评估方法上提出了同行评议、自我评定、对比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抽样分析等方法。Rosalie Rugee等[29]深入地分析了创新政策评估的四个阶段,即设计制定计划、研发进程及产出、成果扩散及中期效果、产业商业化及知识溢出效应,并探究这四个阶段所对应的不同评估方法和目的。Rene Wintjes等[30]从不同政策的目标出发,设计了不同政策类型所对应的评估模型,并强调评估对于以后制定创新政策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评估了政策组合的作用。范柏乃等[31]利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对税率、折旧率、贴息率等财税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效果进行了SD模拟,建立了企业自主创新财税政策激励的SD模型。

近年来,一些国际研究机构与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地开展创新政策绩效评估实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32,33]按照“4E”框架,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环保性,采用 SWOT法、情景分析法等评估方法,选择高投入高产出国家、高投入低产出国家、创新和经济效益超过投入预期的国家、拥有较高经济和创新效益但对未来创新和经济效益越发关注的国家等四类国家为样本,对各国创新政策绩效进行了评估。欧盟从创新政策制定到政策评估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主要包括“欧洲创新趋势图”、“欧洲创新记分牌”和“欧盟框架计划评估”等。“欧洲创新趋势图”是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初在科技创新政策领域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欧洲创新记分牌”由欧盟委员会企业总司资助,利用创新指标体系对成员国的创新执行情况进行定量分析;“欧盟框架计划”致力于在欧盟层面上推动整个欧盟的科研,是欧盟研发与创新政策的重要代表[34]。韩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执行科技立国政策的同时,非常注重科技计划的管理,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技计划评估模式,其科技计划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计划预算前审核,属于事前和事中评估;二是计划绩效评估,属于事后评估[35]。

从文献查阅来看,国内对创新政策绩效评估的实证研究较少,而国外学术期刊上有关创新政策绩效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多,且近年来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国外有关创新政策绩效评估的研究涵盖宏观、产业、区域和企业等层面,采用了宏观计量、微观计量、仿真、访谈等研究方法。相对而言,国内研究主要集中于评估原则、步骤、框架、经验借鉴、科技评价体系等方面,对政策评估工具、方法等问题的研究不多,对国外创新政策评估前沿的跟踪也不够。

5 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研究

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必须权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由于不同的政策之间具有重复性,在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中也要注意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以防出现不同政策作用效果的抵消。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调研发现,国内外在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研究上均涌现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法国著名的技术创新政策专家Gaudin认为,技术创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框架:对创新者的支持、技术文化的培养和消除对创新的阻碍,由此提出了技术创新政策的“三极模式”:结构极(重大项目)、操作极(智力投资)和关系极(竞争与协调)。Rothwell和 Zegveld[36]认为,由于政府促进创新的政策变化是多样的,创新政策的选择也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据此,他们把已有的创新政策归纳为20种创新政策工具(涵盖补助、信贷、风险投资、税赋、对外投资、奖励、合约研究、技术标准、规制、专利、贸易、商业、技术贸易、公共采购、公共服务、科技机构、公共机构、教育、培训、信息等),并分析了这20种政策工具对整个技术创新过程的作用路径。徐大可和陈劲[37]在分析创新政策的理念和知识基础上,基于社会科学理论、政府学习和政策实践反馈三者之间的互动,提出了我国创新政策设计的概念性框架和模型。胡明勇等[38]认为,政府资助技术创新的政策工具主要有三类,分别为公共研究、直接资助和税收优惠。仲为国等[39]把我国技术创新政策划分为金融外汇措施、财政税收措施、其他经济措施、行政措施、人事措施等。闻媛[40]通过对不同的技术创新政策及其工具手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选择不同的创新政策工具,在种子期,选择无偿拨款、风险投资和进出口税收优惠;在创业期,选择风险投资、政府购买、政策性贷款和进出口税收优惠;在成长期,选择风险投资、政府购买、税收优惠、政策性贷款、出口信贷和保险;在成熟期,选择税收优惠、二板市场、出口信贷和保险。此外,Kim L.[41],Benn Steil等[42]和Naushad Forbes等[43]的研究涉及到创新政策工具选择的协调问题,柳卸林等[44]在分析我国激励自主创新的金融、财政税收政策时也强调不同政策的协调一致、有机配合。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还是很少有研究从面向实际需求的角度去探究创新机构(如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服务机构等)对创新政策的需求类别、需求内容、需求强度、需求时间和需求的优先次序。另外,对于我国来说,由于条块分割比较严重,不同类别的创新政策通常是由不同部委出台的,不同类别的创新政策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冲突,这样势必会削弱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但是尚未有研究探讨不同类别创新政策的协调原则、方式和方法。

6 研究述评与展望

国内外学者在创新政策的内涵与分类、创新政策的演进、创新政策的评估、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等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富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成果。然而,在创新政策实证研究方面相对缺乏,在创新政策绩效、创新政策质量、创新政策需求等方面的实证测量的研究十分匮乏。本研究对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EBSCO(包括Academic Search Premier和Business Source Premier两个子数据库)、Web of Science(包括SCIE、SSCI、A&HCI、CPCI-S、CPCI-SSH、CCR、IC 七个子数据库、PQDT(说明:截至2007年底,该库收录国外博硕士学位论文近16万篇)的系统检索结果表明:迄今为止,在创新政策质量对创新政策绩效的影响及影响机理研究、创新政策的协调机制研究、基于心理会议模拟的创新政策研究等方面仍是学术空白。

针对中国自主创新政策问题,在以往研究基础上,以下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第一,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自主创新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哪些相关的政策(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第二,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供给特点(包括政策类别、政策内容、政策条文、政策效力与政策目标等)、演进过程及演进路径?第三,如何设计具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测量问卷对自主创新的政策绩效进行实证测量?第四,不同类别自主创新政策的实施绩效,以及同一类别自主创新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施绩效是否存在显著性差异?第五,如何设计具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测量问卷对自主创新的政策质量进行实证测量?第六,自主创新的政策质量对政策绩效的影响机理(影响方向、影响强度与影响路径)?第七,自主创新机构(如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新服务机构等)对政策的实际需求?第八,如何构建不同类别自主创新政策的协调机制(包括协调原则、方式和方法)?第九,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自主创新政策?课题组将进一步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着力回答上述提出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73-74.

[2]OECD.Innovation Policy[R].Paris:OECD,1982.

[3]Lundvall B A, Borras S.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olicy[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4]彭纪生,仲为国,孙文祥.政策测量、政策协同演变与经济绩效:基于创新政策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8,(9):25-36.

[5]Rothwell R.Public Innovation Policy: To Have or to Have not?[J].R&D Management, 1986, 16(1):34-63.

[6]鲍克.市场经济中的技术创新政策[J].科学学研究,1994,12(4):47-54.

[7]Dodgson M, Bessant J. Effective Innovation Policy[M].London:International Thoson Business Press, 1996.

[8]陈劲,王飞绒.创新政策:多国比较和发展框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9]胡卫.自主创新的理论基础与财政政策工具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10]Isabel Maria Bodas Freitasa,Nick von Tunzelmann. Mapping Public Support for Innovation: A Comparison of Policy Alignment in the UK and France[J]. Research Policy, 2008,37(9):1446-1464.

[11]Ergas H. Does Technology Policy Matter?[A]. B R Guile,H Brooks. Technology and Global Industries: Companies and Nations in the World Economy[M].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cademic Press, 1987.

[12]Cantner U,Pyka A. Classifying Technology Police from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J].Reseach Policy, 2001,30(5):759-775.

[13]Isabel Maria Bodas Freitas,Nick von Tunzelmann.Map-ping Public Support for Innovation:A Comparison of Policy Alignment in the UK and France[J].Research Policy,2008,37:1446-64.

[14]吴欣.创新政策:概念、演进与分类研究综述[J].生产力研究,2010(7):251.

[15]Kuhlmann S.Future Governance of Innovation Policy in Europe-three Scenarios[J]. Research Policy, 2001 (30):953-976.

[16]Mustar, Philippe, Larédo, Philippe. Innovation and Research Policy in France (1980–2000) or the Disappearance of the Colbertist state[J]. Research Policy, 2002,31(1): 55-72.

[17]Radosevic S. Patterns of Preservation, Restructuring and Surviv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 Russia in Post-Soviet era[J]. Research Policy, 2003(32):1105-1124.

[18]Lepori et al. Indicators for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Public Project Funding: Concepts, Implementation and Evaluation[J]. Research Evaluation, 2007(4):243-255.

[1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创新政策述评[J].科学观察,2009(1):1-27;(2):9-23.

[20]吴建南,李怀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技术创新政策回顾及建议: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20 周年[J].科技进步与对策,1998(6):1-3.

[21]刘凤朝,孙玉涛.我国科技政策向创新政策演变的过程、趋势与建议:基于我国289项创新政策的实证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7(5):34-42.

[22]白景美,宋春艳和王树恩. 试析战后日本技术创新政策演变的特点及启示[J]. 科学管理研究, 2007(2):116-117.

[23]肖久灵,孙文祥,彭纪生.地方政府技术政策演化与绩效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中国科技论坛,2009(11):72-76.

[24]Pappas R, Remer D. Measuring R&D Productivity[J]. Research Management, 1985(2):15-22.

[25]Hultink E J, Robben H S J. Measuring new Product Success: The Difference that Time Perspective Makes[J]. The 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 1995(12):392-405.

[26]Akcakaya R. Procedure for the Assessment of R&D Performance for a Manufacturing Company[R].Marmara University, Institute for Graduate Studies in Pure and Applied Sciences, 2001.

[27]陈向东,胡萍.我国技术创新政策效用实证分析[J].科学学研究,2004,22(1):108-112.

[28]匡跃辉.科技政策评估:标准与方法[J].科学管理研究,2005(6):64-70.

[29]Rosalie Ruegg, Gretchen Jordan. Overview of Evaluation Methods for R&D Programs[R].U.S.Department of Energy Office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Renewable Energy,2007.

[30]Rene Wintjes,Claire Nauwelaers. Evaluation of the Innovation Impact from Programmes with the Interacting Goals of Research Excellence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How to Decentrlige the Lisbon Strategy into Coherent Innovation Policy Mixes?[Z]. This Paper is Prepaired for the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Evaluation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olicy Instruments Rio de Janeiro, Brazil, December 3 to 5, 2007.

[31]范柏乃,班鹏.基于SD模拟的企业自主创新财税政策激励研究[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8,30(3):49-56.

[32]OECD.Innovation Policy and Performance: A Cross-Country Comparison [EB/OL]. http:///attachments/general/events/forum_2005_article2_en.pdf,2005.

[33]OECD.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 [EB/OL]. http://oberon l=11071546/cl=21/nw=1/rpsv/sti2007/,2007 .

[34]汪凌勇,杨超.国外创新政策评估实践与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0(15):29-30.

[35]谈毅,仝允桓.韩国国家科技计划评估模式分析与借鉴[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6):46-49.

[36]Rothwell Roy,Zegveld Walter. Reindustrialization and Technology[M].London: Logman Group Limited, 1985.

[37]徐大可,陈劲.创新政策设计的理念和框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4(4):26-29.

[38]胡明勇,周寄中.政府资助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理论分析与政策工具选择[J].科研管理,2001(1):31-36,30.

[39]仲为国,彭纪生,孙文祥.政策测量、政策协同与技术绩效:基于中国创新政策的实证研究(1978~2006 )[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3):54-60,95.

[40]闻媛.技术创新政策分析与工具选择[J]. 科技管理研究,2009(8):47-49.

[41]Kim L. Imitation to Innovation[M]. MA: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1997.

[42]Steill Ben.Changes in Ownership and Governance of Securities Exchanges: Causes and Consequences[A].

Robert E, Litan, Anthony M Santomero.Brookings-Wharton Papers on Financial Services[M]. Washington 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2.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范文第3篇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就是教育研究者选定教育目标进行研究,经过不断地论证、总结后,创造出新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并且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打破以往陈旧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要求与时俱进、以人为本。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内涵及其构成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就是教育研究者通过某种手段和方法对受教育者进行的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对人和社会都起着重要的影响,通过教育改变着人的行为和思想。政治教育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都息息相关。人们通过接受思想政治的教育会加快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这样对我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有积极的影响。社会在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应该不断地创新和完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辅相成才能够更有利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思想政治创新要界定在四个层次:(1)原则方法。原则是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这一原则与其他原则相比更突出,所以更具指导意义。这一原则所提供的理论更科学,对思想政治的创新有很重要的意义。(2)具体方法。这个方法是建立在原则方法基础之上,它是对原则方法的具体运用,这种具体应用的原则是经过不同形式的总结所提炼出的科学方法,可以直接应用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中去。(3)操作方式。这是一种比理论学习更直接的一种方式,是对具体方法更加具体的一种方式。这种具体的方法涉及的范围广、方法多、数量多、操作性强,例如:实践法、理论教育法等。(4)运用艺术和技巧。这种方式的灵活性较强,但也可以发映出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方法掌握的是否纯熟,这种方法是对工作者工作能力的运用,所以在实施时具有鲜明个人特色。

(二)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是有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方法也要遵循一定的教育规律。所以在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时,我们要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出适合当地的教育方法,这样才能做到理论服务于实际。我们还要批判的继承教育方法,对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当地发展的理论都要摒弃。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关系到我国思想教育的原理,因此,正确的选择思想教育的方法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关键。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我党总结出了一条事宜我党发展的政治思想路线。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党中央领导的大力支持,党中央针对教育做出了探究,并为科学的教育方法指出了方向,这极大的促进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这种科学的思想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做出了深入探索,只有科学的教育思想才能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因此,科学的政治教育思想的探索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影响巨大。同时也证明,只有创新的思想,创新的方法,才能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实处。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的必要性

教育的创新是建立在原有的思想教育基础之上的创新,无论是总结以往的经验还是根据以前的教育作出目标,目的都是创造出更适合社会发展的新思想,这便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适应新时期人们的思想。

(一)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与国内和国际环境有关。从国内来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尤其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以来,这种经济模式对人们影响巨大,在给人们带来宽松经济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发生前所未有的扭曲,责任意识、合作意识都变的单薄起来,拜金、享乐却一时风靡起来,所以,这时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刻不容缓。从国际环境来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多元化思潮的涌现,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辩论,让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争执不休,因此,身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更要加强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思想政治的教育方法与新时期人们的思想相适应的教育方法。现代科技飞速发展,人们也深受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制度等都有所变化,新的就业政策、新的政治观点、新道德观念让人们的选择日益增多,人们自我审视的意识越来越淡,相反却对社会的抱怨越来越多。人们缺乏同情心、责任感、集体精神,享乐、拜金主义却日益增多,因此,现在加强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大的必要性。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创新是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符合马克思的科学发展论,是正确的世界观,也是正确的方法论,它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这种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让人们遵守的理论,而是在发展中不断的前进,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的特征要求

对思想政治基本原理的实践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式,其方式对创新性的教育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此,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创新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以促进思想政治理论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从而更深层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探索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至今它已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为思想政治教育学起着支架的重要作用。因此,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创新迫在眉睫,在创新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创新的手段,科学把握其以下几点。

(一)创新性思维要贯穿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探索的始终,坚持唯物主义,摆脱唯心主义的束缚。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来说是服务于人的教育,其方式也要立足于现实人,从人最根本的需求和最真实的生活出发,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培养综合素质强的应用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输出有理想、有知识,综合素质强的人才。思想政治教育要想实现在方式上的创新必须打破传统社会经验的束缚,大胆创新。现代社会对完美人格和标准化人格追求之风盛行,其有悖于社会主义批判性人格的培养,创新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应着手对健全人格的培养,使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在自我批判和创造中提升一个层次,使人们打破狭隘思想的束缚,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接纳他人、接纳自身以及自身生活。

(二)创新性思维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上的贯彻首先要摒弃权威主义思想。追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根本是,在自由平等的氛围下,促进人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这与权威主义思想所提倡的压抑人性、异化人性的观点迥乎不同。现代思想教育活动对权威主义的批判活动十分深刻,教育方式越来越重视在生活中提升道德品质。创新性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中的体现多集中在主体思维,其提倡打破教育者的主导地位,在双方间建立互商互量的平等交流的友好关系,以加强彼此的了解,在沟通中促进思想的传播和新思想的形成。

(三)认知主义的垄断地位阻碍思想政治教育赏识的创新。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与认知主义密不可分,认知主义的主导型地位使认知成为人思想道德提升的唯一手段。一方面来说,认知主义是符合时展的,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健全人格的培养,但认知主义过度强调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人进行统一化的改造,不可避免的忽视人情感和社会体验方面的需求,对受教育者思想道德根本上的提升收效甚微。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在重视认知主义的基础上提升对教育活动的情景设置和现实人们生活的情感体验的重视,在平等友好的氛围里丰富人们的情感体验,在对他人的理解、接受,对自身的批判中提升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

四、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创新的理念透析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日渐专业化、学科化,其重点关注的问题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创新活动。教育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在现代社会有了新的发展,重视情景设置、双向实践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为其发展注入新鲜的强大力量。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创新中的全面贯彻和落实。传统的教育活动是教育者占据主导地位,受教育者按照自身对知识的理解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教育者没有足够的生活情感体验,只是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这种过分强调外在控制,忽视主体的思想变化的教育方法违背了教育的本质。在以人为本原则发展的今天,受教育者与教育者在平等的氛围里有效沟通,教育者不仅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更对受教育者的心理发展水平和思想意识领域的变化进行全局性把握。受教育者不将受教育者的思想意识割裂来看,而是寓之于现实人成长经历以及社会大背景中,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受教育者思想道德水平显著提升。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创新中的重要性。思想道德作为意识领域的产物,其无法与人的身心发展水平完全同步,也无法在强烈客观刺激下自行生长,其提升必须依赖于在主体获得理论知识和参与社会实践的双重作用。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一方面要求教育者信息的传播,另一方面,要求受教育者在掌握基础知识后积极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理论知识进行优化重组,并积极与教育者交流从而针对自身的弊端获得有针对性的纠正。在教育双方的交流实践中,教育活动的功能得以最大化的实现。

(三)创设情境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方式创新的重要意义。思想政治的教育活动以一定的社会背景为基础,强调人们的实践活动。情境设置这一动态的理念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使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在生活中得以提升,为受教育者良好人际圈的建立打下扎实基础。情境创设的全面实现,必然提升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个体的思想道德素质也会得到显著性提高。追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本质,就是引导人们在理论知识的铺垫下不断进行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主体应从其本身出发,自觉自愿参加社会活动,继而促使思想道德提升。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创新应准确把握时代的气息,在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建构的基础上,想方设法为受教育者提供实践场所,努力提升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促进综合人才的培养,继而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作者单位:保定学院政法系)

参考文献:

[1]李建宁,裴新军.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6)

[2]于晨.以人为本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4)

[3]郭建芳.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J].枣庄学院学报,2005(4)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范文第4篇

1.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我国学者结合国情提出的概念,国外没有完全等同的概念,相关的提法有:IndigenousInnovation,HomegrownInnovation,IndependentInnovation等。自主创新强调的是创新的主体、形式和效果的三统一。“自主”是与“引进”相对应,是指在不依赖外部技术情况下,仅凭自身力量独立开发新技术,进行创新活动,即摆脱技术引进和对外技术依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了自主创新的内涵,主要包括三层涵义:一是原始创新,以获取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为目的;二是集成创新,将多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形成新产品、新产业;三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创新就是要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起来,在积极跟踪、关注和参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企业要努力打造自主品牌,依靠自主品牌的积累扩大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当今经济社会环境下,自主创新被赋予了新内涵,自主创新绝不是封闭起来、闭门造车般的创新,而是应该包含更多开放性因素。笔者认为,如果上升到国家层面来讲,自主并非只是依靠国内力量一切从零开始,而是要在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从而摆脱受制于人、被人控制的技术运用局面,其真谛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坚持自主原则。再回归到企业层面,就是要求企业自觉地、能动地进行创新活动。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技术创新则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内容。

2.创新政策与技术创新政策。广义的创新政策包括科技创新政策、组织创新政策、制度创新政策和社会创新政策等。狭义的创新政策主要是指技术创新政策。国内外学者对技术创新政策的定义有很多,英国著名学者罗斯韦尔对创新政策的定义是:创新政策是指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结合。法国创新政策专家高丁认为:创新政策包括支持创新者、技术文化和减少创新障碍三个框架。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在1980年代初提出发展创新政策的目的,是要把科技政策与政府其他政策,特别是经济、社会和产业政策,包括能源、教育和人力资源政策形成一个整体。连燕华从政策科学原理角度对技术创新政策定义为:技术创新政策是一个政策体系,是一个国家为促进技术创新活动、规范技术创新行为而采取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政策与措施的总和。

3.自主创新政策。通过回顾发现,学界多倾向于研究技术创新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的定义,对什么是“自主创新政策”似乎研究不多,本文认为“自主创新政策”是偏向于政治的一种提法,在某种意义下即可等同于技术创新政策。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出发,本文倾向于以政府致力于基础环境改善的目标对自主创新政策下定义:是指一国或地区政府为鼓励和促进自主创新活动,通过改善创新环境,提高技术创新速度和质量,并促进其产业化以提高竞争力的各种公共政策总和。自主创新政策直接作用于自主创新过程,是影响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自主创新政策系统和工具体系

1.自主创新政策系统的构成。政策系统是公共政策运行的载体,是政策过程展开的基础,是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社会政治系统。根据自主创新政策的运行特点,界定自主创新政策系统的构成如下:

1.1自主创新政策主体。自主创新政策主体可以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自主创新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在我国,主要的自主创新政策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党的领导机构、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

1.2自主创新政策客体。广义上讲,自主创新政策客体指自主创新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经济问题和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两个方面。自主创新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经济问题,即自主创新活动,包括科学活动、技术创造、专利发明、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研究开发等;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包括企业(含金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个人等。

1.3自主创新政策环境。自主创新政策环境指影响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总体上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论文主要研究社会环境,包括社会经济状况(经济实力、市场环境、产业组织环境)、法律环境、制度环境和教育、文化及社会价值体系等。

2.自主创新政策工具体系的构建。公共政策分析理论认为,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的手段和途径,是政策目标与结果之间的桥梁。在执行政策时,选用何种政策工具以及用哪一种标准来评价该政策工具的效果,对政府能否达成既定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科学选择并构建自主创新政策工具体系,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结合国内对创新政策工具的研究以及我国现实国情,本文尝试构建了一套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工具体系。

三、福建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分析

1.政策体系构成。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公开资料,福建省自主创新政策体系的构成包括:综合性政策、企业与产业技术创新政策、科技创新平台政策、人才建设和基础研究政策、科研院所政策、科技金融政策、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闽台及对外科技交流政策等,具体政策共121项。2014年2月,福建省科技厅针对惠及企业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汇总。

2.政策评估。政策评估是自主创新政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环节,也是政策运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自主创新政策评估标准有很多,以创新型社会标准为例,根据国际通用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可以称之为创新型社会具有4个观测维度: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的产出水平。关于地方自主创新政策评估标准,可以分为多级指标,除上述的创新型社会促进程度外,还包括政策地域适应性(中央政策落实细则、中央政策执行力度、企业满意度等)、政策协调性(地方各部门对其它部门科技创新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等)以及政策其他效果(地方科技园区数量等)。根据国家科技部“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设定“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5个一级指标,“科技人力资源”等12个二级指标,以及“万人研究与发展人员数”等33个三级指标。本文采取以对比分析为主的定性分析法,对福建省自主创新政策实施进行简单评估。

2.1福建省综合科技进步总体水平不高。根据科技部2014监测结果,福建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56.42,低于全国63.55的平均水平;2014指数比2013指数提高2.6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提高3.25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13位,比2013年排名下降1位。

2.2研发经费稳步增长,但投入强度不高。2013年,福建省研发经费(R&D)投入314亿元(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219亿元,比增18.4%),比增1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44%,比增0.06个百分点。同期,全国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5%(其中企业增长15.4%),福建省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明显低于全国2.08%的投入强度。

2.3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2013年,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1562亿元,比增12.8%;增加值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2%,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7.5%。同期,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为13.3%,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3.41%。

2.4专利规模大幅增长,但技术市场走低。2013年,福建省专利申请数达53701件,比增25.5%,高于全国15.9%的增长水平;专利授权数37511件,比增23%,高于全国4.6%的增长水平。2013年,福建省技术市场合同数5361项,与上年基本持平;合同金额53.99亿元,比上年下降26.6%。同期,全国技术市场合同数增长了4.6%,合同金额增长了16%。

2.5地方配套政策较多,但服务力度不足。以福建省惠企科技创新政策为例,33项政策优惠措施中,有地方配套政策的有25项,并且明确列出了优惠政策条款,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指导性较强。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政策宣传、推广、指导上主动工作开展不足,且基本上对国有企业倾斜力度较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关怀较欠缺。

3.政策改进建议。

3.1重新审视自主创新政策体系。自主创新政策研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合作。一方面,建议福建省改革现有自主创新政策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九龙治水”。另一方面,针对福建省现有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应由权威部门组织进行政策绩效评估,发现政策体系的短板。要全面改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组合,实现财政激励、金融支持、外贸、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创新组织等政策体系全覆盖。

3.2重点加强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人是开展创新创造最关键和最活跃的因素,要解决好“人财物”的关系。一方面,建议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加大福建省对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实施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确保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另一方面,利用区位优势,建立区域性吸引创新人才政策环境,包括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引进国外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政策、科技评价和职称评定政策、科技奖励制政策等。第三,在政策上引导推进省内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3.3发挥区域自主创新政策优势。福建省要充分利用好国家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各项特殊和差别化的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区域自主创新政策体系。一是在推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福建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枢纽的区位优势。二是国家于2014年底批准在福建设立自贸试验区,势必带动新一轮创新政策红利落地。三是福建省还应抓住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点的有利时机,推广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试点政策,积极创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开放政策和创新政策的叠加效应,把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创新高地,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行政创新的具体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行政发展;制度创新;行政建设

行政发展和行政建设是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基础,与经济社会现代化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现代化过程。它意味着行政管理关系的调整和变革,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管理关系的调整和变革,而是不发达行政管理系统向发达行政管理系统变迁的过程,是传统行政向现代行政发展过程中在行政管理领域发生的正向治理变迁。当代中国的行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同步发展的政府治理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过程,是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发生的正向变化和进步。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只有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才能实现。

一、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行政建设伴随着其他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就,行政体制改革在不少方面稳步推进。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受苏联模式影响的、建立在单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过度集权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已经同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巨大变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不相适应。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相联系,或其直接、间接造成的一些弊端,需要通过行政改革和行政建设来消除。同时,行政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也只有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稳步推进行政建设来解决。但很明显,新时期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建设,已不可能继续固守苏联模式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

苏联模式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是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力图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我国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虽然有所创新,但是总体上也是按照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对于这种模式,不能全盘否定。这不仅是一个理论、理想和信念的问题,它还是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制度稳定和社会稳定。因为尽管这种模式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毕竟是在这种模式而非其他模式下,我国的行政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而且迄今为止,这种模式依然维系着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团结、政权的稳定。

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对于现代中国而言,这些问题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因国情不同,前苏联那么做或许可以,但是我们一旦照搬这些做法就始终水土不服;二是因时代的变化,一些具体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做法当时或许是正确的,但现在已经时过境迁,不能再延续下去;三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局限,许多具体的行政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本身就不健全、不完善,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制度缺失、法律缺位,为此,必须加快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苏联剧变固然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但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其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同时,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少弊端和问题也与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苏联模式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创新行政制度,进行符合国情的循序渐进的大胆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西方的行政思潮、行政理论开始在我国特别是在青年学生中传播。由于对西方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了解并不系统、不全面,由于对本国国情也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有些人主张完全抛弃现有的行政体制,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不可否认,西方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相对于封建专制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言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在主要发达国家能够正常运转、富有成效:在当今世界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但是,我们应当承认。它毕竟产生于经济、政治、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度里,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能原封照搬这种行政体制和行政模式的。过去我们原封照搬苏联行政管理模式遭遇过挫折,今后如果我们原封照搬西方国家的行政管理模式,同样不会有好的结果。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即行政建设,一方面不能继续固守苏联模式,另一方面又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坚持走自己的路,走中国特色的行政发展和行政建设道路,实现制度创新。坚持走这条道路既没有现成的实践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的具体制度作依托,只能依靠制度创新。我国行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教训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致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不能充分体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美好理想与现实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实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行政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在经济成分多样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现在,我们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又出现了如何驾驭利益主体多样化的社会、如何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等问题。在新世纪新阶段,如何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成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显然。依靠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和行政管理模式,很难应对新的挑战和各种社会问题。只有不断探索新的思维模式,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和各项具体制度、机制。才能勇敢迎接挑战。从容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二、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核心

行政发展即行政建设。是指行政观念更新、行政结构合理、行政制度完善、行政行为规范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的个人行为。”制度创新就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制度的变革过程,是支配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则、规范和惯例的进步,并改善个人、组织与其外部环境,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有更大提高。可见,制度创新在整个社会创新体系的运行中居于基础和保证地位。一般认为,根据一定时期内的主要推动因素,可以将国家发展分为资源推动型、技术推动型和制度创新型三种类型。历史和现实表明,只有制度创新可以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能产生持久的、深远的推动,并能使资源和技术进行更有效的配置。产生尽可能大的效益。

制度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是行政建设的核心。一方面,制度创新是促进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行政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办法,继续适用旧的规章制度往往很难解决。最终要依靠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来解决。从行政建设的价值取向来看,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是不可或缺的。而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须臾离不开行政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成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来巩固。行政发展,包括一些促进政府和谐的想法、作法,一些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的重大举措,如果不及时转化成新的制度,就有可能由于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些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成果只有转化成具有法律地位的行政制度。才能持久、稳定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行政建设内部结构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分析,制度创新对于推动行政发展和行政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制度创新有助于更新行政观念

行政观念更新是行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它包括行政思想、行政道德、行政心理的进步,如确立社会公正、依法行政、合作治理的观念。我国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体制,等级观念和君权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当稳定的价值体系和集权思维模式。新中国成立后。其中很多消极的因素不仅没有清除,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到了强化。建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带有计划经济的浓厚色彩和价值取向。按照这种思路,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经济事务、社会事务。事实证明,这种思路并没有自动带来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在推动行政发展与行政建设中须臾离不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众所周知,观念更新仅靠观念自身的动力和力量是难以实现,必须通过观念之外的动力和力量。首先是制度创新来推动、实现。因为行政管理和行政建设中的任何创新如果能够形成制度,它就不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即使政府领导班子或领导人更迭也不会轻易地被取消;而且会产生一定的惯性,逐渐被人们默认为惯例,时刻对惯例保持一种特殊的尊重:更值得一提的是,它自然也会促进行政观念的更新。当然,更新行政观念和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

其二,制度创新有助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经过20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效,但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要求来看,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仍然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政府职权划分不明确;政府机构总量仍然偏多:政府机构序列设置不够科学、不够规范:经济管理部门所占比例过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所占比例偏小,不能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政府层级过多,不符合现代组织结构扁平化趋势:中央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条块矛盾突出。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切实解决政府组织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其三,制度创新有助于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任何一种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各类具体制度,都要经历建立、健全、发展、完善的过程,并且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的全过程。当然,有些具体的行政管理制度会走向衰败、瓦解,这需要另加讨论。在行政发展的进程中,行政发展与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的。行政发展是制度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制度创新既是行政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行政发展的必然产物;行政发展推动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又促进行政发展。行政发展的过程就是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的过程,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既是行政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行政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和重要成果。制度创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旧制度被新制度取代,低效率制度被高效率制度取代,劣质制度被优质制度取代的过程,这一过程自然有助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其四,制度创新有助于维护社会公正

我们知道,公正是一种基本的、正当的社会价值,公正性是人类社会制度所追求的终极目的之一。正如美国著名学者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社会生活冲突的背景,也使得社会公正符合逻辑地成了社会生活的必需品。其实,社会差别与不平等是每一个社会不可避免的事实,我们提倡社会公正的目的不是要消灭社会差别,而是期望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合理有序地调节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社会公正应该成为行政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首要责任,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构一个较之以往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众所周知。公正的社会秩序只能通过基本的制度安排才能实现,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行政管理制度不能保证社会公正,那么任何个人的努力都是无济于事的。换言之,要真正建立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善治社会,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就必须持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制度创新有助于激发社会活力

正如同志所言,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行政建设方面,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社会活力激发不起来,一味靠照搬前苏联模式或西方模式,就永远难以摆脱政府治理治理能力低下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一个不能充分激发社会活力的政府,难以称得上是有效的政府。一个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必须在行政建设方面掌握自己的命运。在激发社会活力与推进行政建设方面,我国已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法制基础,具备相当的制度创新能力。我们必须在学习、借鉴国外成熟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不懈地进行符合国情的制度创新,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

三、当代中国行政发展中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当代中国行政建设将如何进一步实现制度创新?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需要的课题。笔者认为,至少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理论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前提,否则就谈不上任何制度创新。一方面,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其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因为相对当代中国所面临的行政发展具体状况而言。其中有些论述显然不适用,不能用来指导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要科学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学会用新眼光看新问题,学会从丰富多彩的行政实践中总结和提出新的行政理论,学会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并通过实践来检验和丰富行政理论。

其二,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总结实践经验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各地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其中既有行政建设与改革的经验,也有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经验。在行政建设与行政发展方面,广泛涉及政府决策机制改革、政府执行能力建设、行政问责机制完善、行政绩效评估的开展等。其中相当部分来自各级行政机关的实际工作,有些则直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实践。但遗憾的是,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还没有及时上升为制度,不免大大限制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我们只有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并通过民主的、法定的程序上升为制度,才能在政府治理的各个方面长期地、稳定地发挥作用。

其三,正确处理继承、借鉴与创新的关系

任何创新都有继承性,不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尽管我国古代行政建设中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然后加以批判性地继承。实现“古为今用”。新中国成立后,同志深刻认识到民主和监督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在执政期间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同志在执政期间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热情为老百姓提供满意的公共服务:同志自担任中央总书记以来更是前所未有地促进社会公正,倡导社会和谐。务实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高效政府建设。对于这些经验和制度安排,都是我们在进行制度创新时必须坚持和继承的宝贵财富。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实践中积累了许多经验,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去考察、认识这些宝贵财富,积极将国外经验和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实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

其四,正确处理行政改革、行政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辨证关系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都在发生深刻变动,没有社会的稳定不可能实现任何行政发展。而深化行政改革。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实现行政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行政改革又是推动行政发展的基本动力。因此,行政发展是目的,行政改革是动力,社会稳定则是促进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今后,我们在推进行政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稳定,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巩固和谐。

其五。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

改革是对各种利益和权力的重大调整,必然会引起利益格局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也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行政改革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而必须采取渐进的改革方式。因此,我国在推进行政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由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从表层到深层分步实施的做法,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确保改革循序渐进、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