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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行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条例》明确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这一行管工作目标,并设定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这为实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同时也赋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的使命。

时逢“春运”,通过对客运站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在安全管理和经营者安全意识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面对当今的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如何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实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必须清楚认识到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有长期打算。抓安全要从源头抓起。作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必须选准“三关一监督”作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切人点”。

1严把“营运资格的市场准入关”

实行严格的市场准人制度,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准进人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新《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申请从事客运、货运、危货运输经营的,都必须具备一个共同条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就要求必须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人的前提条件。在客运线路审批过程中,切实把好客运市场准人关,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达不到行车安全要求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客运线路。在货运审批过程中,也要严把货运市场准人关。对于违反国家标准私自拼装、改装的车辆,以及从外地购人车况达不到标准的破车严禁进人货运市场。鼓励发展安全性能好的新型车,鼓励发展厢式货车。对于申请危险品运输的,更要严把市场准人关,要进行车型和车辆技术等级控制,必须符合开业的“四个条件”。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通过实行定期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制度,确保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事故。营运车辆是道路运输生产的基本要素,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直接影响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和经济性,是影响运输成本、交通安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键因素。所以说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做好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为做好此项工作可以从三方面人手:一是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提高二级维护企业的服务质量,确保维护到位;二是坚持和完善营运车辆检测制度,规范车辆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进出站的检测制度,规范客运安检站的经营行为,确保安检质量。

3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严格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适应安全管理的需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直接从事或服务于运输生产的群体,他们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以及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运输生产安全状况的好坏。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它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要采取业余自学和专业培训、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做法:一是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三是加强汽车运用知识和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四是强化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对营运车辆和运输服务行业进行年审时,要对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严格把关。

4强化“对汽车站场的安全监督”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旅客运输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别是今年春运、“五一”、“十一”假日运输工作中,取得了未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在座各位及全省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运输生产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厅党组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提出了“做一个负责任行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和把“安全、质量、成本”作为交通工作永恒主题的思路,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近几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个比较突出的模糊认识需要进一步澄清。有的人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我们没有管理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我们的职责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上。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经营行为监管,是我们法定的职责。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职责。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运输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抓好非公有制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近年来,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率逐年递增,今年,国家和省里专门召开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的会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此召开会议,对我省非公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几点要求,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严格抓好非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的前三个季度,全国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5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好转。但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从全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来看,旅游、夜行和超长途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频发事故,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特别是近日四川九寨沟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是沉痛的。虽然,当前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发展很不平衡,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正处在安全事故多发期。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道路运输的需求越来越高,比如近期出现的电煤等物资运输紧张问题。也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上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还比较低,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道路运输行业非公有制企业比重较大,绝大多数国有运输企业也都采取了单车承包经营模式,“以包代管”现象比较严重。今年1至9月,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率比较高,约占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数的63%,形势比较严峻;再加上我省冬季道路通行条件复杂等因素,加大了运输生产安全工作的难度。虽然我们今年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都没有出现事故,但大家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的环节也很多,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抓住重点,把主要精力始终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上,力争在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带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进展。各地的实际情况不相一致,出现事故的原因也不一样,各地各部门对事故深入剖析,抓住重点,带动全面工作。

(一)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运输企业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运输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基础性工作,研究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机制问题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是选择好法人代表,另一方面就是建立有效机制。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其顺利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各个基层单位、各生产环节和各个岗位。要重点加大对非国有运输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非国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逐步聘用一名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确保安全生产。

(二)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实践证明,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窍门”,依法严格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措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依法管理运输生产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坚持抓源头,抓预防,搞好事前监督。要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把好运输安全第一道关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运输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要坚决查处各种危及运输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客运服务质量达标、危险货物运输、维修、驾训市场整顿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营运车辆、客运站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夜行班车、旅游包车、超长途客运班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运输宣传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经营者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考核,对经常违章操作,屡教不改,且已达到退出分数的,要依据运输经营行为记分考核办法的规定坚决退出市场。

(三)积极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人、车、站、路等多种因素,仅靠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方面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齐抓共管,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交换安全生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定期与交警部门联系,察看行车人员纪录,严把资质关。要建立公路状况信息反馈卡制度,及时将公路路况等情况反馈给公路部门,通过运输反映出的问题做好管理工作。要通过公路收费站了解交通流量,分析客流规律,为做好运输组织工作提供基础资料。要密切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等严重危及安全的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应急机制,减少事故损失。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是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目前,各部门、各运输企业基本上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在预案的科学性、详细性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必须做到具体和有可操作性。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正规专业训练,并且要进行演练,具备实战经验。提高重特大事故救援能力。应急救援预案要保证能够随时启动,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及时处理,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要注意安全与俺要经常更新。

(五)严格报告制度,公开事故信息。要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和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吉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并要勇于向社会公开。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实现信息公开是建设责任政府、透明政府的要求,也是处理突发事件,化解危机的最好办法。“谣言止于公开”。出现事故只有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创新求实,巩固运输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一)勇于创新,适应运输安全生产发展要求。随着运输市场化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对运输需求的提高,运输市场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应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要求。要实现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必须创新运输安全管理理念,建立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管理理念和方法创新。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变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必然随之变化,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三个转变”,即“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省交通厅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办法》,并起草了《吉林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现已上报省政府,准备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省厅将进一步完善投资倾斜、安全生产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企业安全管理方式创新。要做好运输生产安全工作,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问题。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安全检测仪、全程监控系统等先进的技术设备,采用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等科技手段,加强“三品”检查和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防止“三品”进站上车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安全文化创新。各地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丰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改进方式方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要采取安全技能培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提高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各运输企业要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方法。

(二)求真务实,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抓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运输企业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一线进行安全工作调研,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影响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定期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个方面,就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论述。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该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方面谈几点想法。

1 找准位置。明确责任,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税费改革实施后,信誉考核和市场监管是行管工作的重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和日常的信誉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际上只要把平时的信誉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也由原来单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许多科技支持,使得监管工作更加实时、准确、全面,这也是未来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

明确了行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2.4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3)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视情节暂扣或取消其从业资格证件。

2.5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凡因客运站原因造成超员超载的,除按规定承担分载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的责任。

2.6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督促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硬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人,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

2.7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安全生产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个方面,就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论述。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该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方面谈几点想法。

    1 找准位置。明确责任,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税费改革实施后,信誉考核和市场监管是行管工作的重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和日常的信誉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际上只要把平时的信誉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也由原来单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许多科技支持,使得监管工作更加实时、准确、全面,这也是未来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

    明确了行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2.4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3)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视情节暂扣或取消其从业资格证件。

    2.5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凡因客运站原因造成超员超载的,除按规定承担分载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的责任。

    2.6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督促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硬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人,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

    2.7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货物运输;事故;难点;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线上购物增多,货物运输需求也逐渐增加,货运车辆成为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随之而来的是货运车辆行车事故增加。货运事故占据了道路运输事故的较大比例,严重威胁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1广西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尽管与2019年相比,2020年以来广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总体上有所好转,但自5月以来,货运车辆发生行车事故率呈上升趋势,特别货运车辆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有所上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遏制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截至11月底,广西共发生货运车辆行车事故111起、死亡146人,分别占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总数的70.70%、72.64%。其中,12t及以上货运车辆行车事故90起、死亡12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7.32%和60.70%,8起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为12t及以上货车事故,死亡33人。据统计,近三年来,广西所有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中,货运车辆直接导致或者与货运车辆相关的事故占据着显著的比重,且货运车辆特别是12t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惯性力、破坏力、危害性较大,因此遏制货运车辆行车事故是有效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的关键。

2遏制货运行车事故的难点分析

2.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货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或经营者,政府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或者经营者的管理意识和能力。目前广西载货汽车拥有量达32.13万辆,其中93.97%为个体经营者,部分经营者缺乏专业管理技能和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带来了安全管理水平低下、驾驶员安全培训不足、车辆技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2货运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

相对于道路客运市场,货运行业的注册登记、经营许可及货运车辆上牌等制度门槛都很低,导致经营者基数庞大而分散。广西货运业普遍规模小、散、弱,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尤其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环境面临严峻考验,货运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容易出现以放松安全生产管理换取经济效益的行为。部分企业、经营者在微利保本经营下,减少甚至忽略车辆安全维护、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或是通过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方式来降低成本。

2.3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整治缺乏部门合力

引发货运车辆行车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货车超限超载,而非法改装的车辆为超限超载提供了便利。部分车辆制造企业为迎合需求,生产装备有加厚悬架钢板、加长车厢、加高车厢栏板、大功率发动机等的货车。由于工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没有相应联动机制,在监管环节未能形成合力,导致货运市场内存在相当数量的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车辆,不利于货运超限超载治理。

2.4驾驶员违规驾驶行为屡禁不绝

除了新出厂的货车车型违规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导致货运行车事故多发高发等客观原因之外,违规驾驶、疲劳驾驶等驾驶员自身因素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由于超载超限超速行驶,驾驶员因疲劳驾驶未能观察到前方道路交通通行状况,未能实施与前方同车道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在发生碰撞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险等,类似的事故发生不在少数,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

2.5货运车辆安全性能不足

货车特别是重型货车自重大、转弯半径大、制动距离长、存在视觉盲区等特点导致行驶稳定性差,而货车在主动和被动安全装置配备上相比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未强制要求配备安全气囊、头颈保护等被动安全装置[1]。爆胎应急安全装置也是自《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3-4]正式实施后,才强制要求部分货车车型必须安装。2.6道路交通环境愈发复杂交通参与方除了营运客货车外,还有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行人等,他们的交通行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也具有一定影响。近年来,涉及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行人的事故也逐年攀升。这些事故中,80%以上与车辆或行人突然横穿道路、突然转向及掉头等行为有关。2020年以来已发生7起重型载货汽车与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社会车辆碰撞的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造成29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事故总量的77.78%和78.38%。

3对策建议

3.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1.1推进货运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3.1.1.1提高货运行业综合竞争力(1)通过资源整合与企业组织结构、运力结构、运输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有效提高货运企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营造良性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规避恶性竞争引发的安全隐患。(2)积极推动“互联网+道路货运”工程实施。鼓励和引导货运企业和经营者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配置运输资源,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3.1.1.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违法违规现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3.1.1.3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1)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2)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企业为主体,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以及危险源辨识、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持续提升驾驶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巩固和更新驾驶员业务知识,强化其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综合素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3.1.1.4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隐患问题多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增加检查频次;(2)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3.2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监管效力

发挥人防、技防对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开展5G相关技术在运输车辆试点的应用,推广安装轮胎防爆装置,开展车辆主动防控、防碰撞系统安装,提升客货运车辆安全性。

3.3加强部门间协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3.1建立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将货运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联合实施惩戒。3.3.2推动落实运输企业扶持政策及创新推出运输服务业便利经营措施(1)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定期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运价和成本信息,以便货运市场进行调控。(2)为弥补市场化调控的不足,还需建立健全相关补贴制度,完善奖励补贴标准,促进道路货运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3.3.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改善道路交通环境。3.3.4加强货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1)完善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参考国外成熟先进的安全技术标准,结合我国货运行业实际,适时完善和提高我国货运车辆主动安全、被动安全等技术标准,从而提高货运车辆的安全性能。(2)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对申请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3)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管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规定周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依法查处取缔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4)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车辆使用、车辆维护、车辆检测评定、车辆技术档案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运输车辆正确使用、周期维护、定期检测,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3.3.5加强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对于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驾驶员、私家车驾驶员等交通参与者,通过“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和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客户端、警示教育短视频、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及时纠正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

3.4加强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打击

建立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研判机制,对广西货运车辆特别是12t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违法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定期对执法查处数据和动态监控等数据进行动态跟踪、对比分析,根据处罚数据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违法情况确定管理重点,实施精准打击。

4结语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以及货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提高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都是遏制道路货运行车事故的有效手段。同时,推进货运行业结构调整,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提高货运行业竞争力和议价能力,更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达到遏制货运行车事故发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何庆.重型载货汽车安全事故分析及应对策略[J].汽车工程师,2020(8):45-47.

[2]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S].

[3]JT/T1178.1-2018,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