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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社区医院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财务机制不健全,缺乏财务管理理念

预算在财务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对财务工作实施控制和考核的依据。对于社区医院来说,有效的成本预算管理能够很好的控制和管理经营和财务活动,有利于优化内部财务管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医院在预算方面存在很大缺陷,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预算理念,导致社区医院的资金利用率不高。而且,社区医院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财务风险意识,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日常的管理工作还是处于比较粗放的状态,影响了社区医院作用的发挥。

(二)财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社区医院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增大,这就更突显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以往社区医院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使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财务工作摆在一个不重要的位置。导致在社区医院里缺乏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来从事相关工作,尤其是中高级的专业性的财务人员更是缺乏。再加上信息化管理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原来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实际的需求,就使得财务工作人员就更加应付不了。导致在社区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流程,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利于财务工作在社区医院内部的展开。

(三)财政支持力度有限

社区医院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国家财政的补贴支持,另一个就是自身经营收入所得。但是由于社区医院规模较小,提供的也只是基础的医疗服务,经营收入有限。如果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保持其正常运行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社区医院对于财政的依赖程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目前国家财政对于社区医院的支持力度还是无法满足社区医院的日常需求,而且很多已经批准拨付的财政资金也不能及时到位。这就使得很多社区医院缺乏必要的医疗设备,影响了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社区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理念

随着我国对基层医疗卫生的重视日益加强,社区医院在其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除了对医院的设备和医务人员有更高的要求之外,加强其财务管理水平也是迫在眉睫。首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通过对本年度财务工作的总结,科学预测下一期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编制预算内容。同时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强对社区医院的会计票据和原始凭证的管理力度,以确保其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及时发现日常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而对于一些涉及金额较大以及比较重要的事项,要经社区医院民主管理小组讨论通过之后做出决定,这样以来可以提高社区医院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其次,需要不断强化社区医院的财务管理理念。对于这一点,普通企业可以向社区医院提供一些借鉴。在企业内部,财务方面的工作一般都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并通过对相关人员不断的培训,适应新的财务管理理念,为企业的效益最大化服务。虽然社区医院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仍然要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待,其发展状况,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

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社区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首先,在财务人才培养方面,对于新参加财务工作的人员,需要一定时间对其进行职业培训,以便更好的了解工作环境和内容。其次,对于在职人员,需要对他们定期的进行职业培训和相关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最后,从社会引进综合性高素质人才。社区医院工作环境较差,为了能够吸引优秀人才,可以采取一定的优惠方案:一方面可以从财政的角度给予社区医院工作人员一定的补贴,以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解决生活问题;同时,政府应该对社区医院的工作保持足够的重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医院工作的社会地位,增加其社会认同感。同时,在社区医院内部,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首先,将社区医院的部分日常支出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内容,并在编制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的时候予以体现,同时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对社区医院的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医院的财政保证力度。其次,社区医院自身应该统筹兼顾,协调有序的做好平时工作,并加强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将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向专门的管理部门反映。最后,建立信息化网络平台,并加强同当地银行的协调,保证财政拨款的周转和支取。同时提前与合作银行做好应急保障,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的支取现金。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站;物资管理;计算机管理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这说明社区卫生服务是维护城镇居民健康的一件大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搞好这项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如何搞好这项工程呢?笔者在这里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发展现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发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下,近年来,以城市大型医院为主办单位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这种形式,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由卫生主管部门规划,每个大型医院都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十几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片包干,使每个城市社区都建立起了卫生服务站。目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两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已在我国城市中初步形成。

大大地方便了社区多发病、慢性病患者“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低,也解决了这部分人“看病贵”的问题。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模式运行效果差距甚大,特别突出的问题有:政府投入不足、重医轻防、过度服务行为、工作效率低下等等。有些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了方便经济管理,把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经济实体,以承包形式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经济合同,虽然在合同条款中强调了社会效益第一,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的内容,但是考核时还是以完成经济指标为主。结果使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偏离了工作重点,一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重医轻防、过度服务,给社区群众和所属医院带来损害。主要表现为:

1.有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搞作业术,夸大某种保健的治疗效果,实行不规范的有偿保健服务,代替预防保健和治疗,骗取患者钱财。结果使正常的预防保健工作得不到落实。这些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本不实行“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双向转诊方针,只要挣钱,什么病都治。甚至有时还顾“医托”将大医院的患者,哄骗到自己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结果往往耽误患者正确治疗,既坑害了患者,又损害了医院的利益。

2.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管理混乱,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全都没数。承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领导人员挎兜买卖,无票无证。结果不但承包费不能及时如数上缴,就连社区卫生服务站下面的一般工作人员也得不到开支,最后主办医院为了安定团结还要去承担这些工作人员的工资。肥了一人,坑了集体和群众。

3.有些社区卫生服务站承包人违背主办医院的条约,为了经济利益,招聘“非法行医者”承包经营,发包人本人从中渔利。结果完全违反了社区卫生服务站解决社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初衷。反倒雪上加霜。

4.个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领导人,为了取得药品回扣,大量地赊购和储存药品物资,离任时都要求主办医院收回。当主办单位收回这些药品物资时就基本已经过期,结果给主办医院背上经济负担。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几年,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财务管理上实行医院“统收、统支”的报账制,改善了这种局面。具体做法是:

(一)按照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效果和医疗保健工作的好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指标

在经济方面只考核财经纪律,不设经济指标。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以社区内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经济上实行财务报账制,收入多少全部交医院财务总账,所有支出都由医院财务总账列支。所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指标不设经济效益指标,只设置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医疗保健工作指标。经济考核只考核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

1.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经济管理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社会效益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是签订服务效益指标,不签订经济效益指标。经济上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主办医院主管。经济的考核以是否遵守财经纪律为主,包括:按国家规定正确收费,不乱收费,不私收费和不漏收费;认真管理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财产物资;不超储积压药品、物资,药品、物资及时清查调换,不产生过期变质的药品物资等。每一项都按照发生额的多少,规定出严格的奖惩措施,并和绩效工资挂钩,使经济管理工作奖罚有所遵从。

2.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卫生服务考核。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考核指标包括建立健康档案、服务人次、转诊人次和服务质量等等。根据社区的大小,每一项服务指标都制定出严格的标准,按照是否完成任务进行奖惩,并和绩效工资挂钩。这样一来,就会激发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社区居民能够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有的健康服务。社区的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平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测测血压、听听诊、量量体温等等诊察活动,就免收诊查费了。即使是打针上药,也只收成本费。这样既减轻了社区患者的负担,又方便了群众。

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效果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效果考核主要是群众满意度的考核。要制定出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等。由主办医院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并和绩效工资挂钩。

4.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预防保健工作考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预防保健的规定和各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预防保健工作合同,完成的好坏与绩效工资挂钩。经济上实行财务报账制后,可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站非常好的管理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从医疗保健是服务性质看,它只是付出,没有收获。在经济承包制下,承包人以获利为目的,所以,让他们去白干活是非常难的。而经济上实行财务报账制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指标只有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预防保健工作。所以,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会把本辖区的预防保健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并且积极主动,以免丢分。这样就会体现服务性的原则。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物资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器械、药品、卫生材料和物资全部由主办医院医院供应。主办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社区会计,监督各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材料的使用和收入上缴情况,以及药品、物资的存量等情况。使药品、物资既不积压浪费又不短缺,收入及时上缴。这样就不会给主办医院背上经济负担。

(三)使用网络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医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的监测评估,每月汇总实施情况,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年终对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全市医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县乡镇(街道)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改革,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驻村医生巡回医疗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万名农村居民根据省定标准配备医生,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数字化卫生”。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集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双向转诊等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以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集中社会各方力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坚持“统筹发展、突出‘三基’”原则。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把握基层基础基本重点,向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倾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优”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调动和激发城乡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机制创新、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运行效率。

坚持“立足县情、协调发展”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医疗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做强龙头医院、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细驻村医生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强肿瘤省级龙头学科建设,并力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县中医院力创三级乙等中医院。两家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医疗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与上级医院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2.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储血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快我县“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南岩、镜岭镇、新林乡、巧英乡等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计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明确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定位,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中医药治疗,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六位一体”服务。

4.做细驻村医生制度。实行驻村包片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的驻村医生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性质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按上级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为标准核定,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对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当增加编制。

2.开展县乡托管试点。沙溪镇卫生院和东茗乡卫生院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托管,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不变,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实行人、财、物和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并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设备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管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高被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医疗资源逐步纵向整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全而不强。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检验、影像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实现优质资源的柔性流动。

4.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随访有档案的“五有”制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考核“六统一”管理,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进程。

5.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将急、危、重病人送到县级医院,治疗后进行康复时再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培训,委托定向培养临床大专社区医生10名以上。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3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卫生人才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乡镇新招聘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分专业安排在县级医院规范化轮训一年,再输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及技术骨干到县级医院培训制度。同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3.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县级医院要在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医院各方面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每家县级医院与2至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3-5月):根据省医改精神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与衔接,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5-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各项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今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总结向省政府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劳动、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1.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配置标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业务工作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政府主要负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业务收入和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经常性收入补偿;建设发展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出由政府专项补助。

3.村卫生室补助。政府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根据省定标准在建设初期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规定标准安排。

4.县级医院补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政府合理安排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妇幼保健事业予以倾斜。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十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主要任务,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务,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能力、服务人口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行绩效考核,对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综合的绩效考核。三是补助与绩效挂钩,对于绩效好的机构,预算补助全额发放;对于绩效较差的机构,预算补助按比例核减,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与管理者的积极性。

社区医院财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资源得优化、医院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把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逐利,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切实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全区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切实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立足区情,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我区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统筹兼顾,平衡发展。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促进有序竞争,增强卫生发展活力。

三、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以科学配置和调控为手段,加快建立目标明确、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行良好、富有效率和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实施对象

我区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对象是区人民医院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五、主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定全区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关于做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合理设定国家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在公立医院的配备比例和使用金额比例。降低药品在医疗过程中的使用比例,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并逐步控制到45%以内。

2.调整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根据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并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适当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3.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因实行药品零差率所调整的服务价格,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基金出现赤字的,由财政予以保障。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区内公立医院与区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4.增加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合理安排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

(二)大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基本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本区公立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加强市区共建重点学科和区级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创市级龙头学科,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本地的疾病谱和转诊情况,选择区外转诊率靠前的临床科室进行重点帮扶,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培养与引进并重,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成一支“人员数量基本充足、编配比例总体平衡、学科梯队逐步健全、综合素质整体提升”,与我区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指标明显上升,为加快全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及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完善考核奖励政策。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防病治病途径。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从中西医结合、中医治疗向保健、康复、治未病、老年病诊治、老年护理乃至临终关怀等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全区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指导作用,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社区)、进家庭。

(三)充分发挥区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

1.合理配置区域医疗资源。科学制定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有效配置公立医院资源。逐步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结构,重点办好一所综合医院,并逐步建设成为全市一流水平的综合性医院;扶持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及发展规模。鼓励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完善院前急救体系,规范区急救站建设,提升院前急救保障和高危重病救治能力。

2.深化医疗开放合作战略。在原有医疗开放合作项目的基础上,依托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地高等医药院校的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上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真正形成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

3.推进区镇村卫生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加快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四)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综合管理

1.严格医疗费用管理。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患者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等各项指标,并作为年度综合目标和院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生计生局要会同区发改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公立医院均次费用和药品占比进行双控专项考核。

2.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人员、技术、设备三准入制度。分科目管理公立医院常见病、疑难重症的诊断、治疗及急诊抢救技术。根据本地疾病结构变化、医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建立大型设备采购申报制度,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公立医院的推广应用。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3.加强医疗行为管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坚决查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及过度检查等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点管理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医疗安全问责制度,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五)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完善院长负责制。建立医院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的院务公开,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公立医院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2.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完善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绩效工资,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

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生工资待遇水平,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突出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资产的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

(六)全面改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坚持改革创新,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缓解全区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矛盾。积极推行预约挂号诊疗及双向转诊服务,设置便民简易门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2.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健全医

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医德医风投诉备案、诫勉谈话以及医德医风考核“一票否决”等制度。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3.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功能,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和异地定点医院联网报销等,规范建设电子病历、数字药房系统。探索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区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六、保障措施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立足区情、总体设计、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经信委(物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