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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精选

社区治理理论

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第1篇

一、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全面把握好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一个主题”,深入学习十六大的主题和重大意义;二是“一套基本经验”,深入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三是“一个灵魂”,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灵魂;四是“一个精髓”,深入学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髓;五是“一个目标”,深入学习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六是“一系列部署”,深入学习十六大对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部署;七是“一个关键”,深入学习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科学实质的理解,牢牢把握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3、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4、学习中央第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研讨题

1、深刻领会十六大的主题、灵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十六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联系近几年来我们在围绕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员联户带创的实现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不足,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贴发展第一要务,以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提出的各项任务。

2、深刻领会十六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联系近几年来我们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存在的不足,增强落实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到在改革上有新突破,在机制上有新突破,在加强民主监督和健全法制上有新突破,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有新突破。

3、学习十六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重要论述,联系近几年来我们在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的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存在的不足,增强运用法律武器,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自觉性。

4、学习中纪委向党的十六大的工作报告中关于“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论述,联系近几年来我社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看当前还存在哪些不足与形势,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加以克服;如何以建设一个好班子,锻造一支好队伍,培养一流好作风为目标,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成员的整体素质,激励全体党员努力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表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的表率、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的表率,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5、学习十六大修改后的新党章,联系近几年来我们党员在履行义务情况和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新党章赋予的职能,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规范从政行为。

三、具体要求

1、要在全面把握十六大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习中要紧紧围绕十六大的主题,紧紧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灵魂,紧紧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个精髓,原原本本学好文件。要提倡发扬钉子精神,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并养成坚持做读书笔记的习惯。每个专题的中心发言人,应作好充分的发言准备,其他同志也要写好发言提纲,争取多发言。

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第2篇

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作指导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安定有序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在组织理论学习中,必须围绕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始终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围绕加快我区构建和谐社会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重大目标,结合我工作职能,努力在选择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点、找准理论和实际的结合点、抓住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上确立新思路、破解新难题、推出新举措。

一、在学习理论中确立新思路

随着上海经济战略重心东移,临港新城建设的全面推进,南汇在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中的主导、主体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必然加快。我们在抓住南汇建设发展重大机遇的同时,除了要认清国家宏观调控中财政、货币、土地等适度从紧的形势;看到我们现有的观念、体制机制以及人才资金、技术不相适应、不相吻合的格局;更应正视全区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形成系统网络的状况。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仅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理论理论学习中必须就如何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实现南汇城市化建设的目标,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专题调研及考察借鉴,使发展和建设的思路更加明确、更加科学、更加全面系统。

1、从学习讨论入手,感受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理论学习不仅是武装头脑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要方法,是提高领导水平和自身素质的内在需求。要注重学习内容的针对性:着重将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学习;区委、区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的学习作为重点内容。为确保学习的质量,要灵活采了取集中学习、联组学习、挂钩学习等多种方法。在学习讨论当中,应善于理性思考:着力解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看,面对困难如何办,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干的问题,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用心理解、用心把握,加快以“枢纽型、网络化”道路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摆在建设人面前急需研究和确定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一份责无旁贷的重要责任。

2、从专题调研入手,把握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学习,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如何依据我区未来开发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如何利用南汇现已形成的海、陆、空大交通优势;如何发挥南汇在临港新城建设中主体、主导作用,加快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就以上这些问题赴镇、园区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新目标。即:以全市基础设施的各专业系统规划为依据,以新城、中心镇、机场、港口、轨道交通、铁路、磁悬浮的车站为重点,建设“枢纽型”的交通,建设覆盖全区的“网络化”的各基础设施系统。

3、从考察借鉴入手,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档次

在对国内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考察借鉴中感到:南汇是上海的南汇,我们的新城、中心镇、其它镇和各产业开发园区也是这个国际大都市的组成部分。因此,南汇城市化建设的起点、标准、水平应与中心区、浦东新区的建设相适应;应与现代化,国际化的要求相吻合。以道路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园区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规划起点、建设标准、发展水平理应有更高的追求。2004年,在区级重点工程,全长2.6公里的人民西路延伸段工程建设中,成功借鉴了外省市道路建设的经验和长处。使该道路凸现出设计理念新颖、施工程序科学、景观建设协调的特色

二、在联系实际上破解新难题

建设的目标确立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然会出现很多的矛盾、难题。要善于在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按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加快“枢纽型、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努力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运用“规划先导”、“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律,预测和找准每一个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和容易碰到的难题,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破解各个环节中的难题。在学习中,要联系建设实际,总结推出了破解制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中列项、政策、资金等方面“瓶颈”问题的举措。

1、建设规划、设计、报批着手先行,以解决“有效”的问题

规划先行,有利于争取上级列项及政策和资金支持,使工程上得了位。在实际操作中,应及早控制红线、绿线,预先编制好道路两侧地块开发的详规,为道路提供各种管线的容量参数,克服过去在这方面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浪费等后遗症问题出现。设计、评审、报批先行就是建设单位在搞清项目的定位定性、使用功能、建设标准的前提下,提前报规划、计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前进行评估,办理有关审批和备案手续。协调全面的展开以上各项工作,有利于破解过去工期长,办事效率低等难题。

2、动拆迁安置政策力求到位,以解决“有情”的问题

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现在的道路用地都将统一征地,解决镇保。农民住房搬迁取消宅基地,进行货币安置。按照“情为民所系、利为民的谋、权为民所用”的群众观,上级应预先制定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政策。按照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的要求,提前建造动迁房,让老百姓知道搬往何处,何时搬,使动迁的群众理解和接受。

3、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确保畅通,以解决“有钱”的问题

我们要求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上力求全面正确,确保投资来源的落实。做到了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列项,不进入前期准备。同时,我们还应科学有效的运作建设投资公司,避免因工程款项不能按时拨付兑现而造成工程搁浅的现象。

以上问题的有力解决,既可以在确保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从而加快整个项目建设和全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应体现服从大局的意识,协调工作的能力,破解难题的水平。

三、在推进工作时争创新举措

要加快以道路为主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就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正确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其它工程配套建设的关系,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与队伍建设的关系。

1、努力使基础设施建设与其它相关工程建设形成配套

在实际工作的推进中,我们感到:一个道路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不能仅仅考虑自身主功能作用的发挥,还要同时考虑其综合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城市道路,除了确保通畅安全外,一要满足或有利于两侧土地的成片开发,管线要按技术要求预埋,留出头子、接口;二要满足或有利于生态环境、景观建设。路灯、绿化、车站、广告、公共电话、环卫设施等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三要满足或有利于航道、河道桥的跨径、梁底标高的要求。要研究处理好道路与其它项目的相互关系,按道路的专业规划,路与路打通,最终达到网络化;还要研究处理道路与机场、港口、码头、车站和重点城镇的关系,使其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畅通有序,逐步形成枢纽。

2、努力使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稳定相互协调

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由于镇保等相关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引发群众上访。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了进一步正确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的建设进程,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草案的基础上,起草了试行了《南汇区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办法》,拟从现在起落实土地征用、货币化拆迁政策,力争从根本上确保农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1)04-0017-05

我们知道,雇佣劳动概念是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性概念。由此出发,马克思相继提出了生产价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和资本的有机构成等概念,通过对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的研究,完成了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严格的经济学分析和批判。然而,文本显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在从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出发去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同时,又重新提出和使用了“劳动的异化”。这种情况使许多研究者感到困惑不解,而随着马克思早期哲学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由此出现了把《资本论》予以“人道主义化”、进而是“人本主义化”的解释思潮。这种情况在“西方马克思学”研究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前者以M·吕贝尔、伊·费彻尔等人为代表,后者则以卢卡奇、弗罗姆等人为代表。按照他们的理解,在马克思数十年的经济学研究工作中,一直到《资本论》的写作,他都没有放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所做的,不过是使这一理论更加深入和细致化而已。

历经人道主义思潮、实践唯物主义以及实践本体论的争论,国内学术界对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所批判,但是,由于这种批判主要局限于哲学原理或唯物史观的层面,以“实践”或“生产”为基础性概念而展开,而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学语境。事实上,开人本主义的解释思路之先的卢卡奇当时并没有看到《1844年手稿》,他主要是从《资本论》中读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在哲学原理和唯物史观层面,卢卡奇和我们持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的许多学者并无根本分歧,我们甚至可以由实践唯物主义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对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解释。因此,暂时撇开一般的哲学争论,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和社会批判理论的关系入手,通过一些具体的文本学分析,或许能为上述争论理出一种新的场地。

根据我们的分析,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所论述的异化劳动实际上是他在还很不熟悉政治经济学的情况下用以表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人本主义哲学概念。(注:参见孙伯@①:《探索者道路的探索》中对《1844年手稿》的有关阐释。)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它兼有社会认知和主体价值批判两种功能。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首先在社会历史观的视域中解构了人本主义的异化劳动理论,从而通过清算以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为代表的德国意识形态哲学,创立了以劳动的社会分工为理论线索的唯物史观。他已经意识到,采取异化等概念来进行历史分析事实上只能涉及社会经济关系的现象层面。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来说:“把一切现实的关系都宣布为异化的”,只能把“这些关系和现实的个人都变成关于异化的完全抽象的词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6-317页。)随后,以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继承为基础,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和资本》这两个文本中,当马克思重新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时,他开始以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为逻辑基点展开分析和批判。只是由于尚未发现劳动的二重性原理,这里的雇佣劳动概念还主要是一般地指称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价值的劳动。在这一时期,马克思不但没有再使用异化劳动概念,他甚至连“异化”这一概念都很少提及。只有在《共产党宣言》中,在讽刺和嘲笑德国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时候,他在否定性的意义上提到一次“外化”。他说:“大家知道,天主教的僧侣曾经在古代异教的经典著作原稿上写了一些荒诞的天主教圣徒传。德国著作家用正相反的态度对待了法国的不信神的作品。他们在法文的原文下添进了自己的一套哲学胡说。例如,他们在批判货币关系的法文原稿下面添上了‘人性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5页。)这表明,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前,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彻底地否定了异化劳动概念的社会认知功能。因此,有理由认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下简称《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只是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提出并使用劳动的异化概念的。那么,仅仅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劳动的异化概念和《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概念是否有根本的区别呢?回答是肯定的。为了清楚地说明这种区别,我们首先对马克思在前后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主体价值设定作一些必要的分析。

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界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1-202页。)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包含着双重的对象化特征: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对象和劳动原料)的对象化。一方面,发生活动的对象化,通过对象化、人的愿望、构思和意图的客体化和物质化得以实现。没有这一情况,就不可能有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且,人通过劳动即通过“消失在产品中”的活动而维持其肉体的生存,别的道路是没有的。另一方面,自然界物质从原料状态变成今天人们常常讲的“第二自然界”即构成社会环境的对象。因此,主体活动的对象化,同对象性和客体之被提到社会水平,同自然资源、能量和信息的社会历史化紧密相连的。对于上述这种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他的有关分析和阐述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而只是在具体内容上有着详细和简略的不同。但是,我们这里要指出的是,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在把劳动概念一般地规定为体现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的对象性活动的同时,他又赋予这种对象化活动以先验的价值设定。也就是说,在《1844年手稿》中,劳动对象化实际上有着二重含义,即它包括劳动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对象化和“真正的人”的“类本质”的现实确证方式。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则明确清除了他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人本主义价值设定。劳动的对象化依然被赋予了主体价值设定,但这种设定仅仅限于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个人的个性发展而言,它不再包含人的先验类本质对象化的含义。马克思认为,劳动活动之体现为对象性结果,同时意味着劳动者能力和劳动者主体意识(自觉的劳动目的)的“外化”,而通过这种对象化,劳动者主体不断超越自己本身的自然界限,发展自己的个性。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又将这种对象化称为“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及其在客观的物质材料上的显示。很显然,无论就其基本含义和实际批判功能而言,这里所说的“人的内在本质”和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类本质”已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根据对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不同价值设定,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虽然同样以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的非人道性和它对人的个性的压抑为现实指向,但是他对劳动的异化的规定却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为判定劳动异化的方法论和标准的差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劳动异化的内容的不同理解。在《1844年手稿》中,以费尔巴哈的哲学人本主义为方法论根据,马克思着眼点主要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理想统一关系,因此,它判定劳动异化的标准实际上是非历史的。通过把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理想化,以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为先验价值悬设,马克思认为,所谓“异化劳动”,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工人”、“谋生的活动”,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工人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和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而在《资本论》中,以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方法论指导,马克思则主要是在阐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基础或起点时提出“劳动的异化”的。也就是说,一般的主体价值判断是以对客观的社会历史事实的研究为基础的;对象化劳动之所以异化,并不是因为和人的先验的类本质相背离,而是因为对象化劳动存在于其中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实际性质使然。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事实上的基础和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26页。)。在此意义上,他认为,所谓“劳动的异化”,仅仅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伴随着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而产生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活劳动本身的支配和奴役现象。他说:“劳动把劳动客观条件——因而也是把劳动本身所创造的客体性——看作是他人财产的关系:劳动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9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所以马克思又把劳动的异化和劳动产品的异化看作同义词。

劳动的异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它又以何种方式而消亡?在《1844年手稿》中,由于其哲学人本主义思维方式的制约和经济学知识的缺乏,马克思提出了但却没有解决上述问题。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通过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社会历史分析,对此作出了严格的经济学分析。他首先区分了两种形式的“物化”:一种是我们刚刚分析过的具体劳动的对象化即劳动产品的生产;另一种物化则是指商品经济中劳动的社会性即抽象劳动的物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形式的物化是指,在商品社会中——他的前提是以私有制和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彼此全面依赖的和相互漠不关心的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而,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实际上只能表现在交换价值上,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又把这种物化称为商品拜物教现象或商品生产关系的异化,即“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8-89页。)正是由于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商品生产过程的实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者实际关心的问题,首先不是劳动产品对自己的具体有用性,而是它能换取多少别人的产品,也就是说,他所关心的不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交换价值。但是由于竞争的自发性和由此而来的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动,交换价值的确定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而不断变化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控制和支配着每一个人的活动。“活动的社会性,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以及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表现为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互相间的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的,并且是从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关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因为商品的价值形式必然发展为货币,劳动的社会有用性物化为货币,这样又产生了货币拜物教或金钱拜物教。在货币这种纯抽象财富的形式上,任何特殊的使用价值都消失了,因为所有者和商品之间的任何个人关系也消失了,它作为一种抽象人格,同商品生产者的个性发生“完全异己的和外在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也即仅仅在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的情况下,由于商品生产关系并没有成为整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仍然处在直接统一的关系中,或者劳动者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同时从属于另外一些人,或者劳动者本身是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所有者,虽然作为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形式的商品和货币已经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控制和支配着商品生产者,但这种异己性还没有在生产体内部表现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和活劳动的直接对抗。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由于商品的价值形式已经从货币发展为资本,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联系采取了全面的物化形式。与此相对应,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二者通过劳动力买卖的方式重新结合在一起,但这种结合是以“歪曲的头脚倒置的形式”出现。我们已经知道,与简单的商品生产过程相比,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的本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劳动的客观条件取得了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主观的存在——从资本变成资本家,另一方面,劳动能力与它自己的条件相对立的单纯主观的存在,使劳动能力具有对于这些条件来说只是无所谓的客观形式——劳动能力只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与实现它自身的条件本身,即与具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各价值相并列。因此,并不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来实现,而是劳动能力仅仅作为增值和保存这些条件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9-460页。)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在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条件下,物化劳动成为活劳动的统治者和支配者,这就是劳动的异化。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价值增值过程和实际的劳动过程不过是同一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与《1844年手稿》中那种从人的先验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相区别,他认为,劳动的异化和劳动的物化一样都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历史事实,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物化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当然,正如我们已经多次指出的,否定从人的先验的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只不过是要把这种主体价值判断建立在对社会历史事实即客观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而并不就意味着否定主体价值判断本身。马克思进一步认为,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必须把劳动的物化和劳动的异化区别开来。劳动的物化是指劳动产品的生产,是从人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来讲的。这种物化是人的生存、发展的基础,因而也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劳动的异化则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必然后果。也就是说,劳动的异化只存在于“个人的活动”不表现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即只存在于个人劳动只有迂回曲折地通过交换才表现为社会劳动的历史条件。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由于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劳动的物化才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因此,马克思认为,随着以私有制和以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的废除,因而也就是在劳动的客观条件归公共所有的社会中,由于社会总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分配的计划性的实现,“个人的活动被确立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生产的物的要素也就摆脱了这种异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61页。)

具体说来,消除劳动的异化现象的现实可能性存在于何处?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异化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即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客观地发生和存在的,因此,它也必须是在这种经济结构本身创造出客观的物质条件以后才能得到消除。在他看来,在其现实性上,个人个性的充实而自由的发展以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个人能力的发展和个人自由时间的增加为前提的,而这又是以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的。

这样,在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这一现象时,必须同时避免两种观点: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马克思这样写到:“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存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在产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资产阶级的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的对立里,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资产阶级的观点一同升入天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8-109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谈到劳动的异化现象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物化的消除而消除以后,也即在未来的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活劳动在具体的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时,马克思提出了“真正自由的劳动”。在其表层语义上,这一概念好象只是《1844年手稿》中“自由自觉的活动”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个人自主活动”的另一种说法,但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文本中的主体价值视域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和“个人自主活动”这三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和实际功能却有明确的区分。关于后两个概念的不同,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了分析,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马克思从“真正的人”的“类本质”出发先验本体设定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概念,“个人自主活动”是马克思根据对人类历史各个发展阶段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的概括提出的唯物史观概念,但总的说来,这两个概念皆担当着主体价值尺度的方法论功能。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这一概念却主要是一种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学分析为理论基础的价值理想,它既不一般地指称人类历史各个阶段上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也不蕴涵任何先验的人本主义含义。也就是说,马克思这里所规定的“真正自由的劳动”,只是一种特定历史阶段上即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出现的个人以个性实现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的物质生产劳动。按照马克思的描述,“真正自由的劳动”是以高度发展的物质生产方式为社会历史基础的,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自动化生产成为普遍的形式,活劳动不再直接地参与产品的生产,人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的。在这里“(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13页。)

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第4篇

公共资源治理理论:通过多中心实现自主治理

多中心治理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允许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通过竞争和协作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好的服务,克服“搭便车”现象、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以取得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多中心”(Polycentrity)一词最早是由迈克尔•博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使用的。迈克尔•博兰尼引进“多中心”一词是为了证明自发秩序的合理性以及阐明社会管理可能性的限度,他区分了社会的两种秩序:一种秩序是指挥的秩序。凭借终极权威,并通过一体化的上级指挥与下级服从的长链条维系着自身的“协调”与运转,实现自身的分化与整合。另一种秩序是多中心的秩序。行为单位既相互独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又能相互调适,受特定规则的制约,并在社会的一般规则体系中找到各自的定位,以实现相互关系的整合。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理论继承了迈克尔•博兰尼的社会秩序理论,更加强调参与者的互动过程和能动创立治理规则、治理形态。“‘多中心’意味着有许多在形式上相互独立的决策中心……它们在竞争性关系中相互重视对方的存在,相互签订各种各样的合约,并从事合作性的活动,或者利用核心机制来解决冲突”。多中心治理体制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强调自发秩序和自主治理的基础性和重要性。

“多中心体制设计的关键因素是自发性”“,自发性的属性可以看作是多中心的额外的定义性特质”。多中心治理制度的安排打破了单中心制度中最高权威只有一个的权力格局,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多中心理论是在继承传统的乡镇自治、自发秩序等思想基础上运用现代经济学、社会学的新知识进行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的新探索,是保守主义传统在公共管理理论上的具体化和深化。它论证了多中心或社会自治的社会效率意义,为公共管理学科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视野。在政治学方面,多中心理论从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那里吸收了联邦制理论,从托克维尔那里吸收了自治思想。它丰富了托克维尔的乡镇民主理论,多中心学派利用他们的分析框架,发展了托克维尔的民主思想,认为“民主是一个多中心秩序环境中的自主自理的过程”,由此提出了民主治理思想。在经济学方面,多中心研究者将公共事务治理等同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认为生产可以与提供分开,两者可以形成多种形式的公共服务模式。在公共资源治理的问题中大量运用了博弈论知识、公共选择理论知识和制度分析知识。多中心学派还吸收了社会学中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外在的治理机制如果不注意内部的社会资本存续和发展,很可能破坏已经存在的地方公共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导致治理的低效率。通过多中心可以实现自主治理,奥斯特罗姆通过具体案例的调查为自主治理理论积累了大量实证经验,并从中归纳出八项设计原则:这八个原则体现了对多样化的社群自主治理的尊重:自主决策(第三条);自主监督(第四条);为社群自主管理提供基本支持(第一、五、六、七、八条);治理规则有效利用与地方自然条件相关的地方性知识(第二条)。

该八条原则都是在实证经验的基础上总结而得出的,对于全球范围内的公共资源治理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这八条原则从方法论上为解决自主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三个难题提供了路径。自主治理过程中存在三个难题,分别为: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良好的制度供给能够促进有效监督,监督的加强则提高了可信承诺,可信的承诺会增加监督,同时也会使制度供给趋于稳定和有效。因此,制度供给是基础,可信承诺是前提,相互监督是保障,三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统一于自主组织制度的设计体系中。根据八大原则,制度供给、可信承诺、相互监督成为一个互动的自组织系统。

公共治理理论对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设计的启示

综合上述理论的分析,公共治理理论对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上的启示,可归结为产权制度的合理设计、多种主体的共同作用、对社会资本的充分利用等方面。

(一)混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

度自然资源产权弱化容易引起自然资源的耗竭性使用,导致“公地悲剧”。之所以会产生“公地悲剧”,是因为缺乏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激励。自主组织与自主治理是可供选择的规避“公地悲剧”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我国对自然资源实行的是由政府作为所有者直接开发利用的制度。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大体经历了完全的公有产权阶段、使用权的无偿取得与不可交易阶段、使用权的有偿取得与可交易阶段。在我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交易市场的性质是符合这一所有制前提的。国家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使得环境资源的所有权、行政权和经营权出现混淆。同时,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层层的管理机制使国家所有的资源转变为部门所有、地方所有,从而使得国有资源的产权虚置和弱化,不仅使国有资源收益流失,而且造成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之争。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了眼前的利益(如个人和团体的政绩、增加财政收入等)不惜牺牲长远利益,有时甚至允许企业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对环境进行肆意破坏和污染。同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不合理性容易导致寻租活动和滋生腐败,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在资源开发中加剧了贫富分化和社会冲突,导致自然资源产权市场配置的低效率。公有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效率使用的最好途径就是在产权明晰基础上界定经营者的权利、利益与责任。通过明晰产权、有偿开采、有序流转、利益分享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并促进资源型地区的和谐发展。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实现国家政策目标与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目标的激励相容,即这种激励必须同时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国家生态效益应得到激励并减少“政府失灵”,二是私人经济效益应得到激励并减少“市场失灵”。这就必须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正外部性部分地内在化为资源使用者的经济效益。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既不能采取完全的公有产权形式,也不能采取完全的私有产权形式,而应该坚持折中的公、私产权相结合的混合产权制度,只是在混合的“比例”和具体的产权安排上要根据资源的自然及经济属性进行综合运用,既保证公权的控制力,又赋予私权自主性,以使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协调,也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并促进两只手的合作与协调。

(二)充分利用社区中的社会资本和自主组织模式

公民的团结、互助、合作与信仰,是政府与市场外存在“第三只手”来治理公共事务的基础,这第三只手便是公共法理或多中心法理,第三只手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社会资本的润滑作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形式,规则体系既是自然演化的又是人们自觉设计的,它有助于个人克服在社会中遇到的各种社会困境和集体行动问题;规则体系体现了积极公民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他们不是单纯的政府服务消费者,也不完全是作为政府对立或反对力量而存在,而是社区管理的一部分。当然,参与其中的公民并不同质,大家所认同的东西是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协调、对话、容忍与尊重中形成的。这种东西可以说就是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相比,社会资本具有四大特征:一是社会资本不会因为使用但会由于不使用而枯竭;二是社会资本不容易观测;三是社会资本难以通过外部干预;四是全国性和区域性政府机构对个人用来追求长期发展努力的社会资本类型和水平有重要影响。因此,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社会资本是在公民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形成的,它是维系社群生活的重要条件。社区之所以能够在公共资源治理中发挥作用,主要是由于社区具有明显的合作优势,它本身是人们长期合作的产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同时又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或信仰、信念,这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认同与团结程度较高,容易达成一致性同意。另外,社区内部长期形成的社会机制,诸如声望、信誉、道德、舆论等,对社区成员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和约束,使得违规者难以逃脱社会的惩罚。因此,有学者指出:“社区是最容易达成相互合作的场所。即便我们将社区简化为最没有特色的一群陌生人的临时组合,它们也会由于人数规模有限、互动频繁而容易通过沟通实现合作。”总之,社区在公共资源治理中的作用是它能够促进公共资源使用者之间的相互认同与合作,增进彼此间的承诺、信任与社会资本,避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现象,从而有效地治理公共资源。社区虽然在公共资源治理方面比政府或市场更容易使人们达成合作,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但并非所有类型的公共资源都适合社区治理的方式,其限制条件较为严格。在我国现阶段,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正受到工业化与现代市场关系的冲击,社区内的互信、承诺与相互监督受到严重挑战。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对社区的渗透在逐渐加强,社区建设以制度与组织建设为主,在农村是村委会、在城市是居委会。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文化、邻里关系、家庭纽带、民间权威与共同的价值取向正接受着来自行政文化与多元化价值取向的挑战。也正因为如此,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在逐渐变异,在新的信任体系和价值体系建立之前,社区的自治性越来越弱,致使社区的作用在公共资源治理中也存在一定局限性。

(三)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

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已经成为公共资源治理的重要趋势。也就是说,在公共资源治理中并不只是政府一个公共权力中心,除政府之外,诸如志愿性组织、第三部门或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都是公共资源治理主体的重要构成,它们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共同承担起对公共资源治理的职责。公共资源的网络治理实际就是指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公民个人等众多共同行动主体通过彼此合作、相互依赖、共同管理公共资源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资源的永续利用,增进公共利益。网络的构成是相互选择的结果关系,其本身蕴含着相互信任、互惠与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自主治理需要多元主体的支持,多元主体的合作有助于自发形成民间协会或组织。民间协会为面对面讨论共同的问题和未来可能采取的共同策略提供了论坛,改变了决策结构,使参与者从互不沟通的独立决策转变为互相交流各自选择基础上的决策。民间组织发挥了信息传递机制,这种信息发现使多元主体更能科学的参与决策,并增强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强化了合作的预期,最终形成稳定的网络法理结构,各方利益达到相对均衡。

总结

社区治理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动员;合作模式

1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情境下,政府和党组织负有社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责任,并拥有社会动员的领导权和主导权[1~3]。而当我国需要将大量的“住宅小区”转化为“和谐社区”且政府又缺乏投入时,不具有社会动员合法性的企业如何深度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这是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企业社区参与(corporatecommu-nityinvolvement,CCI)实践在我国和谐社区建设的成功案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我国部分房地产企业诸如万科、保利和百步亭集团等通过长期深度社区参与及与社区其他参与主体积极合作解决社区社会问题,成功将其所参与建设的城市“住宅小区”转变为被国家民政部认可的“和谐社区”①。本研究将这类城市“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变情境下企业开展的持续性、合作性、全方位的社区参与行为界定为企业深度社区参与。但中国情境下这类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过程与特征还缺乏研究。当前CCI领域的研究主要基于西方背景,探讨为解决社区社会问题企业开展社区参与活动的背景/前因、行为与绩效及其间的关系等问题[4~8],而情境的差异性[9]导致其研究成果对中国企业参与社区建设的借鉴意义有限。具体来说,中国情境与西方背景存在如下差异:①社区建设中参与主体(政府、社区组织、企业组织等)的合法性和能力差异。与西方社会不同[10],我国社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长期行政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导致缺乏合法、独立且成熟的社区组织;②我国社区问题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西方的社区参与相关研究中以帮助解决具体单一的社区问题居多[7,11],而中国“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变过程却有诸多相互关联的社会问题需要解决;③为解决社区社会问题采取的合作方式不同。西方学者探讨解决社会问题的跨部门合作时以双边合作居多[2,12],而中国情境下企业深度社区参与则涉及多方合作关系。由此可知,对中国情境下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研究需要从理解中国社区建设任务和挑战入手。而关注社会问题解决的社会政治治理理论提出从治理结构和行为模式两个层面探讨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间互动合作的思路,正好为本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基本分析框架[2,13]。因此,本研究认为中国转型情境下的社区建设包括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和社区活动开展两个层面的任务,继而该情境下的企业深度参与社区需要探讨如下两个问题:①在政府主导社会管理但又缺位于社区建设实践的情境下,企业的深度社区参与如何在帮助创新社区治理结构过程中实现社区动员的合法性和动员能力?②在“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化的社区建设过程中,企业与各方社区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是如何的?本研究通过对一个大型“住宅小区”在房地产企业(百步亭集团)参与下成功转变为“和谐社区”的单案例研究来探究上述问题。

2研究框架

案例研究需要事先界定研究主题,并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待研究问题,以指导案例研究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资料分析[14,15]。因此,本研究的这一部分将在对CCI的中国情境特点以及相关理论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框架并界定具体的研究问题,以指导后续的案例资料分析和研究结果讨论。

2.1CCI的中国情境:社区建设背景我国现行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方式。(1)我国的社会治理体制对社区治理的影响。政府长期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导者[3],使得党组织和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都缺乏动员社会力量的合法性和动员能力。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社区建设”受到党和政府重视,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新的社会治理格局[3]。然而,我国具体的社会治理变革实践却长期滞后,尤其是实现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工作仍处于摸索中。(2)我国社区治理的发展现状。近几十年来,城市化进程下大量新增的城市住宅小区难以转变为民政部倡导的“和谐社区”。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始终限制着“住宅小区”发展,例如,由陌生人组成的“住宅小区”中居民交往少邻里矛盾多;“住宅小区”的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完善;大量的“社会弱势群体”以及人口老龄化问题普遍存在[3,16];缺乏多样化的社区组织吸引居民进行社区参与;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行政色彩较重[3]。上述中国社区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为那些愿意持续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创造共享价值的机会[17],但也使得企业深度社区参与面临着一个关键挑战,即在参与社区建设过程中“缺乏调动社会力量的合法性和能力”。具体地讲,企业深度社区参与需要解决如何帮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获取社区动员的合法性和能力,从而与政府和社会组织建立互动合作关系以共同实现和谐社区建设。

2.2社会政治治理理论与中国社区建设为了探讨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方行动者围绕社会问题解决和社会发展机会创造而进行互动合作的问题[13],社会政治治理理论构建了包括结构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分析框架。第一层是互动结构层面,是指所有参与主体所组成的组织角色系统,包括参与主体和治理结构两个要素。其中,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治理结构是关于参与社会问题解决的所有参与主体之间形成的关系规则和制度性安排。第二层是互动行为层面,包括合作行为和行为结果两大方面。总体而言,这两层面的关系表现为前者是后者的背景和制度来源[9],治理结构完善程度的不同会导致互动行为的不同[13,18]。社会政治治理理论探讨的问题与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挑战很接近[2]。因此,本研究认为,该理论不仅为本研究考察中国情境下社区建设的任务,也为理解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提供了分析框架。(1)本研究需要考察社区建设中社区治理结构层面的问题,因为它会影响具体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虽然该理论界定了治理结构层面的各要素,但考虑到新的社区治理结构在我国普遍尚未建立,因而需要特别关注社区是否已有领导核心机构、社区参与主体是否多元化以及是否合法且独立、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如果这些要素都缺乏,该如何重建和由谁建立(也就是社区动员的问题,回答社区资源如何重新集中、配置和优化)。(2)需要从合作行为层面理解中国情境下的社区建设活动,尤其关注被动员的多方参与主体,如政府、企业和社区组织,在各类合作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因此,本研究将从治理结构层面和合作行为层面分析案例社区建设的任务,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2.3CCI和中国情境下企业深度社区参与当前CCI领域的研究主要基于西方社会背景。已有研究认为,CCI是指企业通过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合作解决这类人群所面临的社会问题以实现社会目标和企业竞争优势[5,19]。CCI实践在西方社会因其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而一直受到广泛关注[4,8],但我国相关研究较少[20]。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参与中对多方合作的需求越来越多。例如,不少企业在试图亲自参与深入、可持续性CSR活动以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时[21],逐渐意识到多方合作比单独行动能更有效解决社会问题[7,22]。相关研究也暗示这一变化,例如,BOWEN等[5]在回顾近200多篇社区参与相关文献基础上围绕“社区参与连续体”的概念划分了3种CCI战略(交易型参与战略,桥梁型参与战略,变革型参与战略),认为它们代表了企业社区参与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合作倾向的不断增强。该“连续体”概念正与本研究所探讨的和谐社区建设和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过程性相一致,其对企业角色类型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启发了本研究对社区建设过程中多方利益相关者间合作行为的分析。然而,正如引言所述,与西方情境下CCI不同,在中国情境下的社区建设中,企业的深度社区参与活动首先要帮助社区组织成长,然后才是与成长中的社区组织合作帮助解决社区的社会问题。因此,本研究将不仅关注企业与社区组织的合作行为,还关注企业帮助社区组织成长的行为。

2.4研究思路综上所述,本研究在对中国社区建设背景特点进行分析以及结合社会政治治理理论和CCI理论回顾的基础上,确立了如下研究思路:①从治理结构层面和合作行为层面理解中国情境下“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变的社区建设任务。②从社区动员、合作模式和绩效等3个方面探究中国情境下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过程和特征,并提出相应的具体待研究问题。图1展示了本研究的框架和3个具体的研究问题。这一框架和研究问题将指导后续资料分析和研究结果讨论。

3研究方法

本研究探讨中国情境下围绕社区建设的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过程与特征,涉及到企业如何从社区治理结构入手实现多元化参与主体的动员、针对不同社会问题如何进行合作互动、企业和社区能从合作中获得什么等问题,适合采用能够对现实情境进行丰富描述的案例研究方法[23],而单案例研究有助于深入挖掘丰富的过程性信息。

3.1案例选择及简介

3.1.1案例选择本研究遵行单案例选择的典型性、极端性和启发性的理论抽样原则[23,24],具体选择标准如下。案例社区的选择:①所选案例要体现研究问题的独特性[24],为了凸显中国存在的城市“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化的现实背景,需要满足两点:一是经历了从“住宅小区”成功转型成“和谐社区”并持续发展的过程;二是该社区发展过程中有焦点企业一直持续深度参与并对社区发展起到重要作用。②所选案例的启发性[23]需要通过有效性和历史性得以保证,根据我国社区建设历程,案例需要有15年以上发展历史并持续获得国家和社会关注与认可。案例社区背后的焦点企业的选择:所选案例要最适合回答本文研究问题,并提供观察和分析先前无法研究的科学现象,以满足理论构建的需要[14],根据本研究背景需要满足4点:①以房地产为主业并持续发展了15年以上且具有良好口碑的企业,长期持续参与所建社区的后期管理和服务;②企业的CCI活动丰富且深入,不只针对单一问题,会同时针对影响社区发展的各方面和各层面问题;③包括慈善捐赠在内,企业所有资源和能力投入都是经过与其他社区参与主体协商配合而一一落实的;④企业的CCI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明显提升了企业效益。此外,本研究选取案例时还同时考虑了资料收集与调查的便利性和充分性。据此,本研究所选取的案例社区是武汉市百步亭社区,背后的焦点企业是持续参与案例社区建设过程的百步亭集团。

3.1.2案例社区:百步亭社区简介百步亭社区经历了从“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变的全过程。1998年它只是地处武汉市江岸区郊区、入住600户居民的安居房小区,到2016年发展为占地5km2、入住18万人的大型混合“和谐社区”,未来按政府规划将发展为一个占地7平方公里、入住30万人的百步亭新城。在过去18年的发展中,百步亭社区始终走在我国“和谐社区”建设的前列,不断获得政府、社会、行业的表彰和关注,其中部级表彰已有100多项。同时,百步亭被视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面旗帜:2003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文化部四部委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百步亭社区经验;2013年中央组织部向全国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因此,百步亭社区适合作为本研究“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变情境的典型代表,同时,百步亭社区所属的武汉市是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民政部指定的城市社区建设试验区之一,因而其发展过程还能明显反映中国社会管理的特色。

3.1.3焦点企业:百步亭集团深度参与百步亭社区建设的百步亭集团是一家以社区地产业为主多元发展的民营企业集团,其中社区地产主业的基本情况见表1。不同于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安居工程公司(百步亭集团前身)在1995年成立后逐渐确立了“社区地产”战略,提出全方位参与所建“住宅小区”的前期建设、后期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百步亭集团采取这种全方位的深度社区参与是基于以下考虑:①持续开发的需要。在1995年获得第一批划拨住宅用地(处在武汉城市总体规划中一片7平方公里住宅开发建设用地之中,政府对这片区域采取分批拆迁、划拨开发的方式)后,发现只有提供让居民和市场满意的产品才能为公司进行统一规划和连续开发创造机会。②差异化定位的需要。为避免我国已有安居项目并不“宜居”的问题,公司组织团队在国内外进行为期2年的调研和考察学习,最终确立了“社区地产”的企业战略,致力于实现从“政府办社会”到“企业服务社区”的转变。在该企业战略下,百步亭集团逐步确立了如下战略发展布局:以“社区地产”的品牌效应,带动社区服务业和多元产业共同发展。随着与百步亭社区管理服务相关的多个子公司相继成立,2003年百步亭集团成立并将集团总部设立在百步亭社区,明确提出了“理性利润”、“长远利润”和“多赢效应”的核心经营价值观。在该价值观指引下建设的“百步亭社区”持续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3.2数据收集本研究团队从2011年9月开始关注百步亭社区现象并进行持续调研。与本研究相关的调研集中在2013~2016年,其中二手数据收集截止到2016年8月①,一手访谈数据截止到2016年5月。资料收集包括4个方面:①查阅企业相关文档资料、企业官网、社区网站、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公开二手数据来初步了解案例基本情况;②根据理论框架设计访谈计划,进行半结构化访谈,通过访谈百步亭集团和子公司等不同职位的人员、政府官员、社区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收集社区建设相关活动的一手资料。选取的受访者均长期参与社区活动并发挥重要作用。共访谈48人(合并身兼多职的人)(见表2),每一次访谈持续45~120分钟不等,对部分访谈对象的采访次数达到了3次以上;③向受访者请求翻阅并记录访谈提到的社区活动资料、志愿者服务笔记、员工工作记录,以及社区杂志等内部资料;④另外,为了收集具体的细节资料、体验社区建设活动的实施过程,研究团队还进行了实地观察和参与性观察。研究团队对所有的访谈都进行了现场记录和录音,并在24小时内进行了转录,累计转录达200页。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非常注重多源数据的三角验证以提供更精确可信的信息及更稳健的理论结果[25],在访谈中主动向受访者求证访谈中涉及的二手数据,对访谈信息通过内部文档和观察进行验证。在长期的数据收集过程中一直采取在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之间进行循环往复的策略[14]。

3.3概念界定与数据分析案例分析需要基于清晰的概念界定,并进一步从案例中获取支持每个概念的实证数据[26]。基于前面的研究思路,明确分析的层面和要素或维度,包括要素或维度的内涵和主要关注的信息(见表3),作为对一手资料和二手数据进行分析的依据。(1)社区建设结构层面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①考察构成治理结构的所有社区参与主体,包括:被社区社会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群体和组织,以及参与解决问题的所有CCI活动中的主体;②考察社区治理结构的内容和形成,了解参与主体间通过互动协商所确立的关系系统及其形成,包括组织结构、参与者的资源能力状况、权利责任分配规则(包括政府授予的自治权等)[13]及其变化。(2)社区建设行为层面的合作行为①行为目标维度,主要考察各类CCI活动所有参与主体所试图解决的与社区发展有关的社会问题;②行为内容维度,主要考察为解决目标社会问题所采取的多样化CCI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先后次序,活动之间的相关性和相互影响;③行为方式维度,主要考察各种CCI活动中参与主体的角色作用、权利职责范围、资源能力状况以及发生的变化。(3)社区建设行为层面的绩效①社会价值,主要考察企业深度社区参与所实现的社区社会问题解决情况;②商业价值,主要考察企业深度社区参与对企业的直接和间接竞争优势产生的影响。在案例分析过程中,①由各作者共同使用全部数据来源,分别从中辨别出所有与社区建设有关的CCI活动及其所针对的具体社区社会问题,并对各自做出的初步分类汇总表格进行对比,对有分歧的地方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完成CCI活动识别和初步描述工作。②基于所识别出的CCI活动,在研究团队所构建的理论框架(见图1)和所确立的要素/维度界定标准(见表3)的指导下,各作者分别独立分析社区建设(结构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内容、多方互动及相互间的影响,从中辨别出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行为的开展过程和特征,并归纳和提炼研究结论和要点。③通过多次团队内部会议和报告形式进行讨论,分析各自提炼的结论要点与现实数据的吻合性,采纳一致的结论,对不一致的结论,再次由各作者独立进行分析后讨论,直到达成一致为止。

4案例分析结果

本研究表明,百步亭社区从“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且包括如下两个层面的任务:建立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社区多方力量的动员;在社区治理结构下,各参与主体针对社区社会问题的解决开展各类合作性社区建设活动。本研究将分3个方面展示百步亭集团深度参与百步亭社区建设的过程:①企业如何推动社区治理结构的建立以进行社区动员;②企业如何帮助社区组织成长并与社区组织合作;③社区建设活动所带来的社会绩效和企业绩效。4.1企业深度社区参与:推动社区治理结构建立

4.1.1企业推动社区治理结构建立的“萌芽-完善-成熟”三阶段本案例研究发现,百步亭集团在持续探索中推动百步亭社区建立了“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过程经历了“萌芽-完善-成熟”3个阶段。(1)萌芽阶段1998年首批600户居民入住安居房小区后,社区很快陷入无序混乱状态,随着社区的持续开发,企业设想的“建设、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社区管理理念更是难以执行。公司高管调研后发现,只有党组织才能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才能把社区整体维系起来。在尝试鼓励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并取得一定成效后,基于小区已有500名居民党员的现实,公司高层向江岸区党委和区政府进行了多次请示和沟通,2000年江岸区委区政府结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后,正式批准百步亭社区设立全国首个社区党委和成立社区管委会,直接隶属于江岸区委区政府领导,但运行经费由社区自行解决。这成为百步亭社区治理结构建立的起点。(2)完善阶段虽然社区党委和管委会的成立使社区建设有了领导核心机构,但是几乎所有沉重繁多的社区工作全由社区党委、管委会和居委会承担,社区工作因基层组织缺乏而无法落实到位的问题开始出现。党委和管委会领导意识到完善党组织体系、调动居民参与的重要性。由于从普通群众着手较困难,社区党委决定以“党员应自觉发挥带头作用”为口号,从发动党员主动参与开始。基于社区党员的基本信息,社区党委从2001年开始实施并逐渐完善“三制”措施(党小组楼栋组织制、24小时党员责任制、社区与党员所在工作单位联系制)把社区内的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管理,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开始迅速发挥作用。(3)成熟阶段在党组织的带动下,社区楼栋组织、自愿者组织、文化组织、体育组织纷纷成立并壮大起来,政府的各种基层服务职能也在社区设立起来。在社区管理和服务探索中,百步亭社区逐渐明晰了“党的领导、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运作”的社区治理结构(见图2上半部分)。而党中央也在吸取全国包括百步亭社区在内的社区建设实验区的经验基础上,在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格局。由此,百步亭社区的“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基本确立。

4.1.2社区治理结构建立过程中企业进行社区动员的3种策略研究发现,在推动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焦点企业通过身份合法化、组织嵌入和资源承诺(见图2中下半部分)等3种社区参与策略,帮助社区治理结构要素的建立,最终获得了社区动员所需要的合法性和动员能力。(1)身份合法化策略由于在我国政党制度和长期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体制下,企业并不具备动员社会力量和主导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合法性。为了应对社区初期的建设需要,案例企业通过两种手段获取深度社区参与的身份合法性(见图2):①社区企业定位。根据案例简介部分可知,在建设之初,百步亭集团在社区建设事项上就将自身定位为主要的社区参与主体之一。这种定位既与企业制定的“建设、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制一致,也表明了企业在社区建设中与其他参与主体(政府、居委会、社区组织等)的合作关系。②政府授权。在社区建设初期的“住宅小区”状态下,企业说服区党委和区政府同意和支持由以“社区企业”定位的百步亭公司来牵头,建立直属区委和区政府的“社区党委”和“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社区领导核心机构。由此确立了“党建引领”这一符合中国政治体制的关系结构赋予企业合法的参与主体身份。例如,采用党组织和社区企业、社区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等社区参与主体双向进入的方式,建立了“社区党委-苑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层级区域化管理的党组织体系。从社区治理结构要素来看,以上两种手段实际上培育和建立了合法且多元化参与主体、领导核心机构、层次性的关系系统,从而获得了企业社区动员的合法性。(2)组织嵌入策略研究发现,在获得深度社区参与的身份合法性的同时,百步亭集团进一步通过如下3种手段对社区进行多层次的组织嵌入从而强化了企业在社区动员方面的能力(见图2)。①企业高管社区兼职。社区采取“大党委制”,党委由企业、社区组织和驻社区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构成,其中,党委和管委会核心领导均由集团高管担任。②企业中层的社区交叉任职。在提供具体社区服务上,通过增强各社区参与主体之间的职位交叉,协助各方工作有效开展。③企业员工成为社区自愿者。员工以两种形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一是以个人注册为志愿者与受助者结成“关爱对子”等;二是成立特色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社区治理结构要素来看,以上3种手段实际上明确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了双向沟通的关系系统、使得各组织的资源被充分利用,从而实现了社区动员合法性和社区动员能力。(3)资源承诺策略获取足够的资源支持是组织机构运作的基本且重要的基础,因此需要探究案例社区治理结构的运作,尤其关注社区资源的来源。研究发现,在政府对社区建设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百步亭集团在推动社区治理结构建立过程中做出了资源支持的承诺,这也强化了企业社区动员能力。①对社区建设活动的经费、场地等物质支持。这些支持都是为了确保各类新建的社区组织能得以运作,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各社区组织的活力和自主性。②对社区建设活动给予的组织、策划、培训等专业能力支持。这些支持都是为了提升各社区组织提升自治能力。结合社区治理结构要素来看,以上两种方式实际上保障了社区建设所需资源的供应,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社区动员能力

。4.1.3“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的社区动员功能百步亭社区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是“党建引领”,它不仅赋予了企业动员社区的合法性,也培育了企业社区动员的能力。具体来说,该治理结构的动员功能体现在:①作为一种新的组织结构,是符合中国政治体制、符合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方向的,因而有助于将企业、社会、居民、政府多种力量重新组织在一起,赋予他们合法的参与主体身份;②确立的领导核心机构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同时,能有效的吸收和分配各潜在参与主体的资源,如有助于吸引企业等社会组织投入物质和人力资源到社区建设中;③它作为基层党建的载体,充分发挥了党组织所具有领导力和号召力,有利于企业通过组织嵌入来引导并加强各社区组织之间的沟通互动,帮助提升企业的社区动员能力;④作为一个多层级的沟通平台,有利于各参与主体共同制定相关制度规则并让他们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总之,与西方社区建设不同[5,7,11],在中国政治体制下,企业需要借助党和政府的最高权威,协助党和政府在基层社会创新社区治理体制,以实现企业对多方资源调动的合法性和能力,保证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合作基础。

4.2企业深度社区参与:推动社区建设活动中的多方合作本研究基于社会政治治理理论中合作行为的3个维度(行为目标、行为内容、行为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和提炼(见表4),研究发现,百步亭集团推动社区建设过程中CCI活动包括两大部分:协助社区组织成长、多样化合作开展社区活动。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两者都是基于“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结构,根据社区发展需要(行为目标)和各方资源能力状况(行为内容)而形成和发展的。

4.2.1协助社区组织成长案例数据表明,社区组织缺乏和发展不足是阻碍百步亭从“住宅小区”向“和谐社区”转化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百步亭社区建立“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为各社区组织赋予了参与合法性,但如何协助各类社区组织成长是企业深度社区参与面临的首要问题,因为协助社区组织成长是企业与其他参与主体广泛合作的基础。研究发现,百步亭集团主要从两个方面协助社区组织成长(见表4):(1)激活潜在社区组织和居民的参与意识本研究归纳出具有中国情境特征的激活参与意识的两种手段:①借助党组织对党员的号召力,②发挥居民积极分子的榜样作用。例如,为了解决社区成立之初社区居民不相往来的问题,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百步亭社区从居民党员入手,号召他们成立活动团队。当社区活动队伍中出现居民间互助事迹时,妇联组织和居委会抓住时机在会议上和宣传栏上公开表彰这些积极分子,鼓励和宣扬他们的志愿精神,将各类兴趣小组发展成志愿者组织。值得指出的是,研究发现已有的基于西方背景的CCI研究文献很少提及“激活社区参与意识”[9]。然而,解决我国居民普遍缺乏社区参与意识的问题却是中国情境下企业深度社区参与必不可少的任务之一。(2)培养社区组织的能力本研究识别出培养社区组织能力的3种方式:协助建立组织制度、通过培训提升能力、通过考核竞赛促进成长。其作用是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社区骨干队伍。例如,为了提升党组织的社区服务能力,社区党委采取了“培训+论坛”和“述职+考评”方式。为了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组织的服务水平,党委和管委会建立“社区工作者制度”,要求派出所和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百步亭居委会和业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物业公司等全部作为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2.2以多样化合作模式在社区建设不同阶段参与社区活动研究发现,在案例社区从1998年只有600户居民的安居房小区到现在入住18万人的大型社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各类社区相关组织也逐渐成长为独立且重要的参与主体,社区互动合作活动不断增多。由于解决不同社会问题(行为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和能力(行为内容)不同,不同参与主体的职责和角色安排方式(行为方式)也会不同。依据上述3个维度对案例中多方合作性活动的变化进行分析,本研究从中辨别出3种合作模式。

(1)企业主导型参与本研究发现,从多方互动的目标来看,在百步亭社区建设初期,针对的是与居民生存环境相关的功能性社会问题(如住宅产品质量、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安全卫生服务等)。从互动的方式看,这些社会问题都在企业主导、其他社区组织支持下进行解决的。因此,本文将由企业主导、其他社区组织响应解决社区功能性社会问题的合作模式定义为企业主导型参与。这种合作模式的优势在于,这类社会问题与企业商业价值链环节紧密关联,便于企业将CCI活动融入商业运营中,是企业和社区的共同利益所在。基于以上分析,这种合作模式取决于社区发展初期的需要(关键是依赖资金和物力)和各参与主体的资源和能力状况(如表4)。相对于早期的社区发展状况和其他潜在参与主体的能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力顾及,其他社区组织更处于空白状态)而言,具备更多资源和能力的企业更适合主导此类社区参与活动。

(2)企业-社区协商型参与本文研究发现,从互动行为的目标和内容来看(见表4),随着社区发展的重点从居民的物质生存需求上升到居民精神生活需求,需要由居民亲自参与、以满足其精神性/社会性需求的社区文化活动(舞蹈协会、腰鼓队、太极队、书法美术协会等)和志愿服务活动成为了社区的主要活动。从互动行为的方式来看,这些活动的主导者是由社区中各类成长起来的社区组织(党组织、居委会、志愿者组织等)、居民和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所自发策划和组织的,企业作为合作者参与其中(负责场地协调、提供资金支持和人员支持等)。因此,本研究将由企业、社区组织等基于平等协商配合以满足居民精神需求的合作模式称为企业-社区协商型参与。这种合作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充分发挥各社区参与主体的特色优势,通过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活动改善居民邻里关系和活跃社区氛围,同时也符合企业的使命和经营价值观。该合作模式的典型例子是全国知名的百步亭社区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体系。在“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口号引导下,管委会和居委会呼吁更多居民发挥自身技能做志愿者服务居民,还采取“将党员发展成志愿者,将志愿者发展成党员”的方式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实现了4层级的社区志愿服务全覆盖。基于以上分析,这种合作模式大多产生于社区建设到一定阶段,是随着社区硬件环境的改善而得以发展。相关活动的开展需要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要作为重要主体,挖掘和发挥自身特长、主动策划和组织,而企业不再是主导者而成为合作者。

(3)社区平台型参与除了以上两类围绕社区内部建设的CCI活动外,本案例研究还发现了第3种合作模式的存在。从行为目标看,它主要为了实现社区和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从行为的方式看,它显著区别于前两种模式,即牵涉更多参与方,基于社区治理机构,以社区为平台,由社区外部社会组织牵头、企业/社区组织承办。从行为内容来看,活动内容更丰富,突破了社区范围,面向整个社会的需求,对参与主体的资源能力要求更多样化。因此,本研究将以社区为平台、由社区内外部的组织共同参与以促进社区和整体社会发展的合作模式称为社区平台型参与。这种合作模式表现为3类典型活动:①企业吸引外部组织在社区开展慈善活动。这类活动往往是由百步亭集团或管委会与外部企业或组织进行交流互动,向外部提供社区需求等信息,吸引它们借助百步亭社区这一备受媒体和政府关注的平台开展慈善活动,以实现互利互惠。②企业支持外部组织在社区开展文化活动。这类文化活动往往是地区性或全国性的,外部组织希望借助百步亭社区这一标杆,向更广的范围推广文化理念,例如百步亭社区发起的全国性的文化活动———全国社区网络春晚。③企业高管参与到向外输出百步亭社区建设经验的宣传性活动。这类活动往往是受其他外部组织邀请以专题培训或引领等方式输出其优秀的社区服务管理经验。例如,百步亭社区根据自身经验和推广活动出台《武汉市百步亭社区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制度汇编》,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基于上述分析,这种合作模式大多发生在社区进入成熟阶段后,为了解决更大范围的社会问题和提升社区自身品牌价值而产生的。究其原因,当社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很多外部组织或企业希望借助该社区平台更有效的实现自身目标,而对企业和社区而言,这种活动也有助于提升社区品牌价值、为社区获取更多外部资源,最终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上述“协助社区组织成长、多样化合作模式形成”两部分的合作行为是在“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下得以开展。另外,从表4可观察出,上述所有的合作行为具有如下特征和关系:①所有合作行为都是为了应对社区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问题(行为目标)和各参与主体的资源能力状况(行为内容)而产生和演变的,各类合作行为和合作模式之间是递进关系;②3种合作模式中参与者主体的类型和范围会变化,这源于所针对的社会问题性质和影响范围不同,互动的方式和内容会发生变化;③根据社区建设过程中社会问题的性质和所需要的特殊资源能力,企业需要主动调整自身的角色和作用。综上分析可知,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包括在社区治理结构层面动员社区力量,在社区活动层面还要同时兼顾社区组织培育和成长,以及基于平等协商基础上合作解决各类社区社会问题。这些都显著区别于西方情境下大多企业采取独立决策的单个CCI项目,换句话说,中国情境下的企业深度社区参是渐进性和系统性的“连续体”,因此带来的绩效影响也更深远。

4.3企业深度社区参与的绩效:社会价值和企业价值本研究对百步亭集团深度社区参与过程的影响结果进行分析发现,百步亭社区实现了全方位发展并顺利转变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而百步亭集团也因社区建设的成效而获得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和企业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4.3.1社会价值在百步亭集团近20年的持续深度社区参与过程中,百步亭社区获得的价值绩效主要在于形成了一套可持续和推广的社区建设方案,不同于已有CCI研究中只强调单一社会问题的解决。具体来说,该系统性建设方案包括3个方面:(1)建立了适合中国情境的社区治理结构通过将党组织建设引领推动社区建设,将社区内部的各方力量成功整合到党组织网络中,形成了上下互动、多元参与的治理结构[27],为多方合作提供了基础。(2)协助社区组织的成长与成熟百步亭集团在建设社区活动场所的同时,通过发动社区党员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和志愿服务,帮助建立了各种居民兴趣小组、志愿者组织、门栋党小组和楼栋长等,激发和培养互助、参与意识和能力。(3)多元参与主体间形成的多样化合作模式形成在“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基础上,社区内外组织的资源被充分吸收和调动用于服务社区。例如,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是基于“三方联动四项服务”,实现了为居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关爱服务、政府服务、物业服务、志愿服务”。总之,案例社区的系统性建设方案的形成使得百步亭社区被居民称赞为“绿色社区、安全港湾、温馨家园”、“选择百步亭,就是选择了幸福生活”。

4.3.2企业价值百步亭集团作为焦点企业在帮助百步亭社区建立社区治理结构并与其他参与主体开展合作互动过程中,形成了企业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并且提升了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影响力。(1)百步亭集团在运营、品牌知名度、市场价值方面均获得了差异化竞争优势①企业内部经营效率提升。主要表现为企业可调用的资源增多,不仅直接减少了企业在CCI活动上的投入,还因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理解和信任而降低了企业在物业服务和营销上的运营成本。②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声誉提升。这与已有以企业为中心的CCI研究研究结果一致[5,28]。百步亭集团确立的“社区地产”战略,创造了全国闻名的“武汉百步亭模式”和房地产品牌,党和国家领导人、、等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各级政府将百步亭视为全国的榜样进行宣传。③市场认同。社区建设成效使得百步亭集团能借助“社区地产”的品牌效应,带动社区服务业和多元产业健康发展。(2)增强了民营企业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百步亭集团的领导人探索了“社区地产”战略,通过创新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等打造了“百步亭和谐社区品牌”,最终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升了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影响力。例如,董事局主席茅永红,他因在社区建设中的投入和贡献不仅被社区党员选为百步亭社区党委书记,还荣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荣获了“全国劳动模范”、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被中央领导称赞为“是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5结论与讨论

5.1研究结论和理论贡献本研究基于中国社会转型期背景,借助社会政治治理理论,对百步亭社区从“住宅小区”发展成“和谐社区”的过程进行单案例研究,探讨了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过程中的社区动员、合作模式和绩效及其特征,得出了如下研究结论及对应的理论贡献。(1)本研究借助社会政治治理理论对社区建设任务进行结构化,为研究CCI互动过程提供了理论框架。本研究从治理结构层面和行为层面深入剖析了企业与政府、社区等多方参与主体的互动,不同于以往西方研究只关注CCI行为[5]。因此,本研究从两个层面拓展了对CCI的理解。(2)本研究发现,在参与中国社区建设过程中,企业需要通过身份合法化、组织嵌入、资源承诺3种策略获取社区动员的合法性和动员能力,这是中国情境下企业开展深度社区参与活动的重要部分,是由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现状决定的。该结论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制度等情境因素对于CCI行为的重要影响[5,9]。另外,社区动员的重要性之所以在西方已有研究中被忽视,可由社会政治治理理论得以解释:社会政治治理理论默认治理结构中的社区组织和企业具有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合法的参与权利,因而这些治理体制是早期形成的静态性结构[14]。但在中国转型社会背景下,社会治理体制处于变革中,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都在不断调整和重构自身的职能和关系结构,重建过程中尤其需要动员多元化的潜在主体参与。因此,本研究扩展了CCI的研究情境。(3)本研究根据社会政治治理理论,从多方互动的目标、内容、方式3个维度对企业深度社区参与活动进行考查,探讨了企业深度社区参与活动中多方互动和多层面社会问题解决,有助于突破了已有CCI研究偏向以企业为中心[8]、关注CCI行为类型和单一问题解决[7]、以及企业单方面的合法性绩效[29]等研究现状。(4)本研究表明,在依靠社区治理结构进行社区动员的过程中,焦点企业的CCI活动是根据社区发展需要(行为目标)和各方资源能力状况(行为内容)而开展和演化的。①协助社区组织成长是后续合作行为的基础,这源于社区最初状况和参与主体的资源能力状况,而挖掘不同参与主体所具备的特殊资源能力对后续有效解决不同社会问题影响重大[17];②根据社区发展不同阶段需求和社会问题,企业会主动调整自身角色作用,企业与其他社区参与主体会渐进式采取企业主导型参与、企业-社区协商型参与、社区平台型参与的合作模式,与BOWEN等[5]提出的“社区参与连续体”概念相呼应。

5.2实践启示本研究的结论对于企业在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应对“和谐社区”建设挑战和开展深度社区参与活动具有实践上的指导意义。(1)如何动员多元化的社区参与主体共同开展和谐社区建设?虽然我国社区建设的任务繁多复杂,但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社会问题和挑战,急需从社区治理结构层面加以解决。例如,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正处于变革阶段,但在我国政治体制下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一直被视为政府的责任,企业和社区组织缺乏作为治理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和合法性。因而可以获得启示,借助党组织号召力,提升帮助建立和完善的社区治理结构是动员多元化治理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策略。更重要的是,社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社区动员也是为企业自身构建更大的资源平台,有利于拓展企业参与社区服务的范围。(2)如何定位并调整企业在社区建设活动中的角色和作用?本研究有如下两点启示:①企业的角色定位需要取决于社区发展需要和其他参与主体的资源能力状况,而理解和掌握这些信息需积极借助社区治理结构与多方参与主体进行沟通。②协助社区组织的成长与成熟是社区持续发展的基础,开展深度社区参与的企业应重视充分发挥其他参与主体的特色能力和资源,不仅能有针对性的解决社会问题,还能克服企业一直作为主导者开展社区参与所面临的资源能力限制。

5.3局限性与未来的研究本案例研究虽然对企业深度社区参与行为研究具有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单案例研究的局限性和案例的特殊性,研究结论的普适性存在一定问题。例如,本研究仅针对企业深度参与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不包括单位型小区)的建设和转化,不针对短期的慈善捐赠等企业参与行为。所选的是房地产企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存在的各类社会问题与这类企业业务具有长期且密切关联。而对于其他行业企业而言,这种关联性可能不具备如此紧密性,未来可以尝试研究其他类型的驻社区企业的深度社区参与行为及结果以检验、改善本研究所提出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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