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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绩效评估与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措施。

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估是指银行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客观、易操作的指标考核体系,对经营者和员工的工作作出系统的评价,进而公平地决定他们的地位、待遇和发展。它可以促进银行的人才开发和合理利用,是人力资源的监督、反馈系统,起着最终提高组织绩效的作用。

一、绩效评估与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特点

(一)绩效评估的基本内涵

绩效评价工作属于管理工作的范畴,本质上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的。绩效评价工作的产生、发展与绩效评价工作所处的社会经济、人文环境密不可分。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出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得所有者需要借助一定的方法对经营者的经营绩效做出评价。因为企业的约束机制即使很健全,由于不存在强势的资本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经营水平不能够被所有者完全了解。在约束机制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时,业绩评价制度可以在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对经营者的努力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约束机制的缺陷,激励经营者更好地完成所有者要求达到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随着管理理论的发展而逐步得到完善。

(二)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特点

9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主要的是价值链之间的争夺,企业必须考虑其战略目标,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竞争优势受到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更多的是非财务指标,这些指标在传统的财务指标为主的绩效评价体系中难以得到体现。此时,企业在生产阶段的利润已经很低,一些管理咨询师、投资者不再单纯地以利润和现金流量进行企业业绩评价,而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关注公司现时和未来价值的判断,更加注重对企业的智力资本、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等非财务指标的关注,以财务指标为基础信息,从市场角度来全面地评价经营者的业绩。此时绩效评价中占主导的方法主要有美国的卡普兰和诺顿提出的“平衡计分卡”及由思腾思特公司提出的EVA评价法。

二、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的商业银行已在绩效评估方面进行了诸多的尝试,为商业银行绩效评估理论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在逐步放开的金融市场中和进一步深化的金融改革中,商业银行也日益暴露出绩效评估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平均化倾向严重,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我国银行业上下级之间不能充分进行考核沟通,考核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另外我国银行业的业务80%以上由国有银行把持,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和本身银行工作的复杂性,我国银行业有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思想偏好,尤其对于大多数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只考虑劳动时间的投入,不顾及实际劳动的投入的多少,以工龄的长短作为定岗定级的重要指标,而淡化经济个体的工作效益的多少。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较高劳动技能的职工,并不能获得相应的物质收益。

(二)绩效评估方法落后,评估结果失真状况大量存在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绩效评价方法还很不完善,许多银行在绩效指标的设计上存在权重不合理,过分重视银行短期经营绩效的考核,忽视银行的成长性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忽视银行在资源配置中的管理作用,考核指标体系僵化。绩效评价基本上是对历史经营绩效的总结。同时由于这些财务指标很容易被人为调节、操纵,加上银行的一些管理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过多干涉绩效评价工作,因此信息失真现象大量存在。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绩效评估内容设置不全面,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措施

由于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过程随意性大,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不系统,没有将绩效评估结果与绩效工资、奖金挂钩,银行业绩效评估内容设置得不全面合理。我国银行业进行经营绩效评价,不是为评价而评价。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激励奖励措施普遍存在约束方法僵硬、激励与约束不对称、激励方法未与风险揭示相联系的现象。激励奖励措施制定、实施的不当对提高商业银行的绩效不但不会产生促进作用,相反有可能产生促退作用。

(四)一小部分银行存在着按计划比例分配评估结果的问题

由于我国部分银行的核算体系还不健全,核算不能反应银行真实经营状况,绩效评估体系也不完备:没有从制度上明确绩效考核者、绩效被考核者、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各要素,一少部分银行存在着按计划毕业分配评估结果的现象,使得银行绩效评估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这样不仅造成业务部门对人事部门的不信任,还把绩效考评的结果当做“机密”对待。人事考核不公开性加重了员工对考评的不安心理和对人事部门的不信任感。

三、解决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问题的对策

(一)以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绩效评估的工作创建体制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指国有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四家银行存款、贷款占全部银行存贷款的比例分别为68.4%和61.6%。做好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工作对做好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公司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按照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管机构相互分离、互相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借鉴国外先进方法,创建适合我国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国外绩效考评已经从简单的财务指标考评发展到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将评价方法同企业发展战略及企业最终经营目标相结合的评价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应用EVA法也应该落实到位,具体方法如下:

1.考核范围可控制:也就是在责任中心的自控范围内,不管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生的行为结果,都应归属于该中心,由其负责;超过自控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后果,即使是在其工作范围之内发生的,该责任中心也不承担责任。

2.责任与权利相一致:拟构建的EVA责任中心,其管理者应有充足的决策权,以对此EVA中心的业绩负责,保持此中心的决策权、业绩考核和激励体制三者根本一致,确保获取资源的单位和部门是对资源利用的结果负责。

3.考核业务要完整:在确定EVA中心的边界时尽量保持其业务的完整性,任何一个完全的EVA中心或者部分的EVA中心所包含的产品或者服务,应该是完整的,在一个EVA中心,服务或者业务的流程全部实现。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奖励制度,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效力

为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西方国家主要推出了两大类措施:第一类措施是通过外部力量约束经营者行为或提高企业家的素质;第二类措施也是治本措施,是采用利润分享式的激励机制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实行以EVA为中心的绩效考评体系,需要建立与考评办法相适应的激励奖励制度。建立适合的激励奖励制度就是处理好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一般行员的关系;处理好银行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利益的关系。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机制,结合商业银行的具体特点采取多样化的分配制度。采取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办法,激励机制要体现贡献率、体现价值创造。将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员工的收益挂钩。对于银行管理人员的薪酬,在商业银行没有完全进行股份制改造之前,可以采取工资、奖金结合绩效工资的办法,将银行的绩效与管理者个人收入相结合,在股份制银行,对于管理者报酬可以考虑采取工资奖金与股票期权结合的办法;对于银行的普通员工也应该制定完善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可以借鉴作业成本法的具体方法,将指标分解到人,实行员工考核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重视非财务的价值驱动因素,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讲,在全球化的信息时代里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资产,很难确定它们的可信价值,比如:员工的积极性、灵活性、创新能力,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操作性等,这些通被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但是这些无形资产成为商业银行在今天和明天的竞争环境中取得成功的关键。经济增加值尽管考虑了业务的真实成本,但仍侧重于衡量短期绩效,在实践中容易导致被考核机构或个人重视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成长性要求,使银行战略执行力弱化。

综上所述,我国银行业绩效考核不应该孤立地进行,它应该与其他绩效沟通方法相互结合,并贯穿于目标考核的全过程。在绩效实施沟通中,既对本阶段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又会对上一阶段绩效改进情况进行总结,这样员工绩效改进就更有利于工作目标的实现。我国银行业绩效考核一定要借鉴其他先进经验的同时,立足于自身特点,走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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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明喜.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新的绩效考核机制[J].新金融,2007,(2).

绩效评估范文第2篇

由于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仍处于过渡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已初步建立,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处于探索阶段的政府绩效评估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表现得很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原始的手工业水平上”,具有“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单向性”、“消极被动性”和“封闭神秘性”等特征,这些特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发展的障碍,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导致政府绩效评估流于形式,甚至步入歧途。由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加以设计延伸。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由于价值观念的限制,人们缺乏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意识和行为,相应的,政府的责任意识与创新动力欠缺:政府有强烈的向西方国家学习的动力,但在急功近利的赶超心态支配下,往往忽视自身创新,而倾向于寻找普适性的方法与技术:强烈的人文化色彩使得中国人较少有制度意识,对于问题的分析也倾向于进行定性的界定;同时,在党对政府、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与影响方面,党与中央分别借助于自己对于调整两种关系的主动权的掌控,赋予两种关系更多的期权特色。这样的基础限定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方向与路径,使其呈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之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如下问题:(1)有关政府绩效评估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不足;(2)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3)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实际应用有误区;(4)政府绩效评估的体系不够健全;(5)政府绩效评估设计的内容和构架不够科学。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运行程序的设计延伸

(一)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起步早,发展快,具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与经验:(1)注重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法律体系;(2)注重评估机构的健全和评估方法的科学化;(3)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融入绩效管理,确立以质量为核心、以顾客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的绩效管理模式;(4)以公共支出评价为手段,注重政府绩效审计。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运行模式。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可分为三个评价模式:第一方评价:政府内部的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上级政府、公民对下级政府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事务部门的评价;第三方评价:独立的第三方专门评价机构对各级政府的评价。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程序

1、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一般化程序。第一,根据《宪法》、《立法法》制定《绩效评估法》,从立法上确立绩效评估的地位,保证绩效评估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环节,促使政府开展评估工作。第二,根据《绩效评估法》规范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关系,从法律上树立绩效评估的权威性,确保评估机构享有在调查、评估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确保评估结果有效传递和反馈,有充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第三,按照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主要是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制度,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具体程序设计。根据我国政府卓越绩效评价运行模式:第一方评价、第二方评价、第三方评价的分类要求而设计的评价程序如下:

(1)第一方评价程序。首先,评价主体根据组织自身特征建立内部的组织卓越绩效评价机构,遴选和确定评价人员,并需获取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资格认证:其次,依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报请评估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给予指导和监督;再次,根据绩效评估计划,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动员、评价信息的收集、评价值的计算与分析、评价结果的形成、撰写评价报告;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结合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落实责任,并诊断出组织的优势和不足,识别组织的持续改进方向,为制定下一轮绩效评估计划和第二方、第三方评价提供借鉴。

(2)第二方评价程序。首先,评价主体(上级政府部门或公众)根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其次,向同级政府绩效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出评价申请,获得评价人员资格认证和计划批准后,方可对评价客体实施评价程序,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再次,持管理委员会同意评价的有效批文和批准后的绩效评价计划,组建评价机构,落实评价项目责任制,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向被评机构发出评价通知、收集有效评价信息、计算评价结果、对比绩效标准分析和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此过程需要评价监督委员会对其实施全过程或专项独立审计,并确认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结合事先确定的对下属政府机关工作绩效评价相关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相关条款落实奖惩责任,并帮助下属政府机构诊断出其政府管理的优势和不足,识别下属政府机构的持续改进方向,并上报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存档,为制定下一轮绩效评估计划提供借鉴。

(3)第三方评价程序。首先,由获得资格认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政府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起草绩效评估计划;其次,向政府绩效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出评价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对评价客体实施评价程序,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再次,持管理委员会同意评价的有效批文和批准后的绩效评价计划,实施评价项目管理责任制,分步骤实施评价程序,包括评估前的准备、向被评机构发出评价通知、收集有效评价信息、计算评价结果、对比绩效标准分析和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此过程需要评价监督委员会对其实施全程或专项独立审计,并确认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最后,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帮助被评机构诊断出其政府管理的优势和不足,识别其持续改进方向,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上报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存档,为评价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提供政府绩效标准的修订、政府管理政策制定的实践依据。

绩效评估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制度

一、绩效评估的基本理念

政府绩效,在西方也被称为“公共生产力”、“国家生产力”、“公共组织绩效”、“政府业绩”、“政府作为”等,其字面意义是指政府所做的成绩和所获得的效益的意思,但其内涵非常丰富,既包括政府“产出”的绩效,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社会管理的绩效表现;又包括政府“过程”的绩效,即政府在行使职能过程中的绩效表现。政府绩效还可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组织绩效包括一级政府的整体绩效、政府职能部门绩效和单位团队绩效。本文所针对研究的主要为组织绩效。

绩效评估有助于提高政府的政治合法性,改善政府形象并最终形成政府与公民、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绩效评估不仅仅是一项管理技术,它与组织的战略规划、预算、管理过程和公民参与等因素相结合,并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我国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工作,起始于干部人事制度。从1949年中组部颁布的《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对个人业绩开始考评,到关注以组织为对象进行的绩效评估,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从无到有,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相比,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不仅在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绩效评估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各地在评估过和中缺乏统一指导,规范化程度不足,评估内容和侧重点上差别大、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不一致,影响了评估在实践中的效果。绩效评估尚未建立全面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往往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唯GDP论英雄,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绩效评估还只是停留在个别省市、个别部门的分散试验阶段。绩效评估存在着评价主体缺位的误区,重视上级评估和自我评估,社会公众还没有真正成为评估的主体。评估过程缺乏必要监督,评估的过程具有封闭性、神秘性,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评估的方法着重定性评估、忽视定量评估。往往是凭经验、凭印象、凭感情或跟着感觉走,注重从宏观和总体上进行把握,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渠道狭窄。

因此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从价值、理念、制度多个层面,对我国公共组织绩效评估做认真的反思和分析。

三、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美国的政府绩效评估

以不同时期的政府绩效评估侧重点为依据,美国的政府绩效评估大致经历了五个历史阶段:效率时期(1900~1940)、预算时期(1940~1970)、管理时期(1970~1980)、民营化时期(1980~1992)和政府再造时期(1992至今)。克林顿政府时期对政府的绩效评估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主要有:颁布《政府绩效和结果法案》;1993年美国第103届国会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该法案在美国第一次以立法形式将绩效管理制度固定下来,在绩效管理发展史上的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政府绩效和结果法案》主要通过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年度绩效报告三项报告来实现对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建立绩效改革运动的直接领导机构――国家绩效审查委员会。争取国会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二)英国的政府绩效评估

英国政府绩效评估始于1979年的“雷纳评审”。雷纳评审是对政府部门工作特定的调查、研究、审视和评价活动,评审的重点是政府机构的经济和效率水平。1991年,梅杰政府发表了《公民》白皮书,要求各部门要用形式把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4个月后,梅杰政府发表了《为质量而竞争》白皮书,希望通过把市场和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部门来提高质量和顾客满意度。1997年工党上台后,布莱尔政府继续推行以质量和顾客满意为导向的绩效管理,1998年,政府将“公民”更名为“服务第一”,并且成立了公民评审小组,主要负责民意调查,以保证公民对政府质量反馈的信息公正、可靠和量化。

(三)美英两国绩效评估的主要经验

美英两国绩效评估工作的主要经验有:建立与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律体系,用法律手段规范政府绩效评估。如英国1997年颁布的《地方政府法》、美国1993年颁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注重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2002年,美国总统管理及预算办公室提出了针对联邦行政机关和部门的通用绩效指标,为五个跨部门的政府职能开发了统一的评价指标或称“通用衡量标准”;高层领导的大力提倡和推进,对绩效评估的不断应用和完善起到关键作用。美国的绩效改进受到从尼克松到克林顿历届总统的支持和重视。英国自撒切尔政府以来,行政改革的主导理念和基本思路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改革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和系统性。战略规划、公共预算与绩效评估有效结合。如1993年美国政府颁布的《政府绩效和结果法》,要求联邦政府各机构制定五年战略规划,制定实现战略目标的绩效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测定部门工作绩效并向国会和公众提供绩效报告。在资金分配上强化绩效,将公共预算拨款与各机关单位的绩效联系起来,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在公共预算执行上将效果与拨款挂钩,根据绩效来分配预算,变传统的“过程管理”为“结果管理”。

四、建立科学、客观、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一)确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是对新时期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必须有法可依

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直接约束政府行为,唯有立法的规范和约束才能使政府按照制度的要求来服务于社会,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绩效评估的相关立法,有《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公务员法》、《审计法》等,但尚未形成一整套体系,地方政府在绩效评估过程中出入很大。因而构建一套稳定的政府绩效法规体系是不可或缺的。

(三)以公众为主体

以公众为本的绩效评估,体现了政府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定位。在主体的组成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直接服务的普通群众,这部分为主体;二是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这体现了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部门自评,主要为对预订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客体体现多元价值标准

绩效评估的客体即绩效评估的内容,具体由指标体系的设计体现出来,指标体系的设计反映了评估的侧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就要以科学发展观来设计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体现多元价值标准。不仅要注重发展经济,更要注重政治、社会、文化、卫生、环保等全面的发展,不仅要注重当前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未来谋发展。

(五)定性与定量方法的综合应用

定性与定量方法各有利弊。定性的方法可操作性强,在实际的绩效评估工作中运用比较多,但凭着经验来判断容易产生经验主义的错误。定量的方法科学性比较强,但花费的精力比较大,时效性比较差。随着绩效评估工作的开展,传统的建立在经验分析基础上的定性分析弊端愈发明显,大量的定量分析方法被开始应用于政府绩效评估领域,如标杆管理法、平衡记分法等,并设立大量的具有可比性、可测量性的绩效指标。

(六)重视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

实践表明,把奖惩作为评估结果利用的唯一形式,简单化地进行名次排行,不仅会造成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而且会导致相关人员对组织绩效评估的抵触情绪,加剧弄虚作假,抵消组织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的“三D模式”――即诊断、发展和设计日益受到推崇。通过授予高绩效部门更大的管理自,调动其提高绩效的积极性;另一种做法是把绩效评估结果与绩效预算结合起来,鼓励部门积极参与绩效评估工作和努力提高自身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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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建南,温挺挺.政府绩效立法分析:以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04(9).

绩效评估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估;评估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1.2;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2)02-0070-05

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功与否不只关系到资金的投资收益情况,还关系政府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水平,进而关系到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程度和信任支持状况。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成为电子政务发展的新契机,相应的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也应有所发展。

绩效评估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风向标,通过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可促进政府服务职能的实现,督促带动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形成网上网下的积极互动。一些地方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问题,与绩效评估的缺失密切相关。因此,应充分重视电子政务评估,找到恰当评估模式,这是保证我国电子政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内外研究者提出了多种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但对于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研究较少。基于此,本文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绩效评估成果、公众满意度理论、戴明循环思想,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及完善绩效的几点建议。

一、相关概念及意义

(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与服务型政府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提高政府服务质量、节省行政成本的重要手段。所谓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指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大量的客观事实和数据,按照专门的规范、程序,遵循统一的标准和特定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和产效(产出和效益)所做出的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判。

目前,我国政府正在由原来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这一转变是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发展、满足公众服务需求、增强政府执政合法性的必然要求。与传统政府相比,服务型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公民利益的实现,而不是政府自身利益的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是尽量方便群众的服务提供者,而不是方便行政、利于政府管理的控制者。

“服务型政府”最早见于德国学者厄斯特・夫斯多夫《作为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对于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国外学者的讨论点集中于政府的服务角色,如登哈特夫妇(2010)认为政府是服务提供者,而非掌舵者。这与拉塞尔.M.林登(2002)的观点在本质上相同,他认为政府提供的服务必须以顾客为导向。国内学者对服务型政府的界定角度包括:(1)政府和社会关系中的公民本位(刘熙瑞,2000;沈荣华,2004),主张公民是政府服务的根本,应由向上级负责变为对公民负责;(2)政府自身制度安排(张康之,2000;迟福林,2006),认为服务型政府是政府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的社会运行机制;(3)政府职能和角色转换(侯玉兰,2003;谢庆魁,2005),强调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民主政府,是管制型大政府的脱离和转变。各个概念的共同之处是强调政府责任和服务性质,以社会和公众的需要作为行动出发点。其中,刘熙瑞(2000)认为服务型政府是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它以公民本位和公民意志为切入点,深刻把握了服务型政府为民服务的根本,突出了公民的决定性地位,因此本文倾向于采用这一概念。

(二)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方面应顺应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考虑各项影响因素,进行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孙强(2009)认为服务型政府视角的电子政务综合绩效评估聚焦在评估电子政务对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改进上,以实现电子政务全过程的管理,形成自我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综合服务型政府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概念,本文认为,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以公众满意度为衡量的主要标准,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按照科学的评估流程,对电子政务的运行过程及条件作出的全方位评估,以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目标。

(三)建立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的意义

“不可衡量,则无法管理”。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电子政务由建立到实现提高政府服务目标的重要中间环节。我国电子政务推行过程的各种管理问题呼唤建立合理的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

第一,它是保证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据此设置标准,把绩效目标转化为行动的动力,以引导实现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第二,它是增强对电子政务和服务型政府认识的必经之路。面向整个流程的绩效评估是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刻剖析和客观呈现,它可使各职能部门加深对电子政务的理解,避免由于认识不清导致的主观操作偏差。同时,整个评估过程的服务导向督促政府内部形成统一的服务意识,提高执行主体的责任感与职业素养,从根本上保证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第三,它是提高行政决策能力的自然要求。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以公众满意为基准,敦促行政决策能力的提升。通过完善的评估体系,决策部门可获得决策反馈及改进的证据,提前预警,减小决策风险,保护投资成本,提高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形成自我完善机制,提升评估体系时效性,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

二、绩效评估的国内外相关研究与实践综述

绩效评估是信息管理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信息系统管理控制体系框架可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框架标准有COBIT、COSO和基于联邦全面架构的绩效参考模型等。其中,以COBIT系统最为全面和实用。

COBIT模型是通过评估来支持业务目标或运营需求的信息,完成对IT的绩效管理。COBIT体系包含六个相互关联的模块,即执行概要、框架、控制目标、审计指南、管理指南和实施工具集。该体系采纳了基于过程的控制思想,依据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对所有IT业务控制过程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定义。它是―个信息系统的通用框架,可将其控制目标看做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用于电子政务系统。COBIT体系为各国具体化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式提供了思路,针对电子政务具体实施,国内外研究机构提出了不同的研究模式。

(一)国外主流评估研究

国际上对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各评估主体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标准。

具体总结如表1。

上述评估全方位涵盖了电子政务整个过程,并重点突出,既包括程序性决策,又兼顾非程序性决策,并对使用主体的不同影响因素作出区分,可以为我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所借鉴。

(二)国内绩效评估研究动态

近年,电子政务在我国发展方兴未艾,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逐渐涌现。专家学者的观点各有侧重,有关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式研究,如张成福、唐钧(2004)提出的五种评估模式;有从不同视角,利用不同理论和方法提出的评估体系,如马连杰等(2005)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设计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及指标;彭赓,陈杰(2008)基于相关者理论提出的360度绩效评估体系等。研究者多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主体、对象人手,建立和完善整套绩效评估体系。选取何种评估模式须根据不同地区的需求和现实条件比较分析。

但对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还较少。北京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的孙强(2009)和彭细正(2009)基于以电子政务的实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立的视角,提出了流程完整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型。孙强(2009)将他提出的服务型政府视角的电子政务综合绩效评估模式总结为“一个聚焦、三个创新”,即聚焦在评估电子政务对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效率及效果的改进上,并在评估体系的创新、评估主体的组织创新和指标体系的创新方面借鉴戴明循环思想,构建了“PDCA”评估体系。彭细正(2009)将绩效评估体系框架分为四个部分:构建原则、指导核心、主要内容和评估体系实施要素流程。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模块,包括电子政务项目绩效、电子政务系统绩效、电子政务综合绩效、电子政务发展水平。

三、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

(一)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型

1 公众满意度理论模型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的定位必须紧扣“服务”二字,紧扣以人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并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利益。因此,在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中,应改变“政绩”准绳,探索以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制度,将只对上负责变为主要对下负责。服务最终要人民接受、人民满意。计划行为理论和技术接受模型以公众满意度为切人点,借此探讨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电子政务是政府通过电子手段为公众提供服务,公众对这种电子化服务产品会有自己的满意评价,而公众的满意程度是受其行为影响的。计划行为理论对影响用户行为的因素进行了研究,该理论认为,用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行为控制都能影响用户的行为。因此,在分析电子政务用户满意度时,必须注意这些因素的影响。

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AM)用于解释用户对新系统或新科技的接受程度。Davis等人把影响用户使用对系统接受程度的因素归纳为感知有用(Perceived usefulness/U)和感知易用(Perceived easy of use/EOU)两大层面。如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易用性和效用无法弥补在网上交易存在非人员接触、需要学习等带来的损失,那么用户就会转向传统方式。从这一角度来看,电子政务的效用和易用性是用户满意度的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理论和模型,可得出电子政务的公众满意度模型。该模型以公众满意为中心,全面分析了影响公众满意的因素及其后果。其中,公众期望、感知质量、感知有用、感知易用四个变量是影响公众满意的重要因素。

2 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型

如图1,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运行体系分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部分和绩效评估部分,其中绩效评估分为前端评估与后端评估。

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服务型政府,在前端评估中应以公众满意为最终的衡量准绳,即将公众满意作为前端的测评标的。根据公众满意度理论,以影响公众满意的四个因素为核心,逆向思考推出能增加公众满意度的服务项目和评估指标,以提高公众满意度,达到服务型政府的终极目标。

在后端评估中,借鉴PDCA戴明循环思想,结合公众满意度影响因素,对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评估。这种评估按照服务计划(Plan)、服务执行(Do)、服务监督(Check)和服务纠正(Act)的模式,评估内容设置为三级指标体系,以日常评价、专题评价和用户评价三种形式进行服务质量管理,并循环往复,从而建立一套自我完善机制。

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型在前端和后端的评估过程中都将公众满意置于最高地位,电子政务实施中的服务意识贯穿始终。

(二)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形式

如图1中后端评估所示,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采取三种形式:日常评价、专题评价和用户评价。

1 日常评价:与联合国评估模式相似,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三个层次。其中,一级指标由四部分构成:服务基础,反映电子政务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软硬件基础和人力资源状况;服务计划,反映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定制过程;服务实施,反映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前台和后台的运作情况;服务跟踪,反映服务反馈和执行监督。

2 专题评价:与Gartner咨询公司的评估方式相似。它主要是针对特殊的项目的评价,这种评价集中于电子政务中的关键节点上,并结合每年电子政务建设的侧重方面,专项测评。例如,2008年政府网站评估对“监督保障制度”、“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专题评价。信息安全和信息公开是绩效评估持续性的关注重点,故作为经常性的专题评价项目。

3 用户评价:这种形式属于绩效评估的前端测评范畴,根据前端测评的影响因素,在后端测评中设置三级指标。它主要是从电子政务服务对象处获取信息,分析得出用户满意度。具体方式主要是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问卷调查包括入户调查和网络电子化问卷填写。调查内容包括在线服务情况、公众参与、公众认知等方面。这种面向用户的反馈式评价是服务型政府应关注的重点,它不仅可以解决现有问题,还可以及时发现新的问题,能有效防止问题的恶化。

日常评价、专题评价、用户评价三种评价方式各有侧重,涉及电子政务运行中的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全面涵盖了评估的各个方面。

(三)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

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模型与评估形式在内容和方式上互相结合,最终形成了具体的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分为前端指标和后端指标两大部分,其核心思想是以服务为评估基准,以公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如表2所示)。

(四)评估体系前评估及试运行

在评估体系正式测评之前,需对评估体系的科学合理性作出前评估。其包括两部分:一是对评估体系的设置作出评估,主要邀请上级部门、外部评估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本机构内部成员代表,对评估体系提出改进意见,讨论得出完善方案;二是可行性评估,包括如下方面:法律――与现行的法律

条文不相冲突,经济――能够支持评估体系的运行,技术――测评要求的技术水平能够实现,行政管理――评估体系与相应机构的管理水平、行政觉悟相适应,社会――群众接受度的高低。

修改后进行小范围的预测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门和人员,从实际操作中发现不足,发展完善,然后全面推广。要注意,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该是开放的、动态的,应兼顾实践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使指标体系能够根据实时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不断进行扩充和完善,而非固定不变。

四、完善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几点思考

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目的是实现对电子政务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以评估带动服务的优化和完善,进而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完善。如何避免绩效评估流于形式,此处对完善电子政务的绩效提出几点建议。

对于改进绩效评估体系方面,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以考评为手段,促进电子政务深度运用。在政府和公务员的年度考评中,建立服务型政府标准的考评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一方面,良好的考评机制有利于在实际工作中以相应的绩效评估体系进行衡量;另一方面,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绩效评估的推广有助于创造实施相应的考评机制的氛围。二者相互促进,带动电子政务的深度运用,以方便公众。第二,以内容为突破,带动评估体系全面建设。评估内容的不应停留在外部绩效和技术层次上,还应包括对职能层次和服务层次的的评估。具体评估过程中,应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从服务层次和公众满意的角度对电子政务及其背后的政府行政职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对于提高绩效方面,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以培训为契机,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是服务型政府实施的关键,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可以促进其全心全意履行社会职责。因此,有必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型政府导向的系统人力资源培训,从思想认识和业务技能方面全面进行转变,并在培训过程中和培训结束之后不定期地考核,作为个人绩效评估的一部分,结合奖惩机制,激励其在工作中积极为公众提供服务。第二,以公众为中心,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电子政务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而这个不断完善服务的过程就是不断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改善政府与公众关系,以满足公众需求,体现自身服务价值的连续过程。这种以公众为中心的思想在电子政务的实施中体现为重视公众参与,包括降低公众参与门槛,增强电子政务系统的互动性等。借助电子手段使公众掌握相关信息的自,提高公众的电子政务参与度,才能从根本上提升电子政务绩效。第三,以服务为导向,进行政务流程重组。服务型政府应将其目光投向公众。政府方面应通过用户调查,根据公众需求对原有政务流程进行清理、简化、整合。例如,可按照公众服务的主题,突破部门之间的业务界限,实现公众在线获得跨部门的服务。这种服务导向的新政务流程注重节约信息成本,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和公众服务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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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燕,陈英武,电子政务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实证研究[J],系统工程,2006,(5):50-56

绩效评估范文第5篇

一、政府绩效管理的涵义

(一)绩效的涵义

绩效在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组织中有不同的涵义。但总而言之,绩效可以划分为个人绩效、组织绩效两个层面。

从个人层面来讲,绩效可以区分为两种价值取向。一种是以“结果”为衡量标准,认为绩效是个人工作所达到的结果,是个人工作成绩的记录。另一种绩效价值取向则重点关注“行为过程”,认为结果取向的绩效观容易滋长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做法,关注过程有助于测评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以及指挥组织能力。因此,需要重点考虑个人在获取绩效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笔者以为,这两种看法均有失偏颇,应该将两种价值取向综合起来。绩效的获取,是个人在行为过程中努力的结果,但是这个行为过程本身就是为绩效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的,因此不能将二者截然对立起来。

从组织层面来讲,学者们对组织绩效的探讨主要是基于组织绩效是由个人绩效决定的假设。他们认为在制定绩效计划时,组织目标将被分解为部门目标,部门目标又继续被分解为下一级部门目标,最终被分解为个人目标。大多数个人目标实现,意味着部门目标实现,最终意味着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政府绩效的涵义

美国国家绩效评估的绩效衡量小组曾定义绩效管理为:“利用绩效信息协助设定同意的绩效目标,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以告知管理者维持或改变既定目标计划,并且报告成功符合目标的管理过程。”他们认为,绩效管理是对公众鼓舞和计划目标进行设定与实现,并对实现结果进行系统评估的过程。这种解释在一定范围内影响较大。

政府绩效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结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效率、效能,是政府在行使其功能、实现其意志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或者说,政府绩效评估是指对政府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与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划分等级。

另外,杨红明认为政府绩效不单纯是一个政绩层面的概念,还包括政府成本、政府效率、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发展预期的含义在内。具体而言,政府绩效包括:经济绩效、社会绩效、政治绩效。三者之中,经济绩效是政府绩效的核心,在整个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社会财富稳定增长,是政府绩效的首要指标。社会绩效是政府绩效体系中的价值目标。实现经济绩效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绩效,保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居民安居乐业。政治绩效是整个政府绩效的中枢。实现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需要政治绩效作为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和保障。

二、国内外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一)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现状

以政府为对象的绩效评估始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绩效预算制度,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从此时开始掀起巨大改革浪潮的各国政府重塑运动,强调顾客取向和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无一不将绩效评估放在首要位置。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丹麦、芬兰、挪威、新西兰、荷兰等国家都引进并实施了政府绩效评估,并将其视为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改善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的有效途径之一。

1.美国。

如前所述,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推行绩效预算制度。1973年,尼克松政府颁布了“联邦政府生产率测定方案”,依据这一方案,有关部门拟订了三千多个绩效示标,由劳工统计局对各个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统计分析。到了20世纪90年代,一方面,民间对政府绩效评估开始关注,如曾任卡特总统人事改革顾问、联邦人事总署署长的坎贝尔在1990年退休后,创办了名扬欧美的“坎贝尔研究所”,以民间机构的名义对政府展开了大规模的绩效评估活动;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应对20世纪60~80年代政府管理中遭遇的经济、社会、财政、政府信任等一系列危机,开始主动展开政府绩效评估活动。

1993年,克林顿政府颁布了《政府绩效与成果法》(TheGovernmentPerformanceandResultsAct,GPRA),并将其作为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举措之一。根据GPRA的要求,美国所有的联邦机构都要制定一个至少包括未来5年工作目标的战略规划,并将战略计划分解成年度执行计划,同时每年都要对年度计划执行的结果进行评价,形成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战略规划、年度执行计划、年度执行计划情况报告将提交给国会中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美国审计总局以及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各机构的规划制定情况及工作绩效的评估情况将与来年的财政预算分配挂钩。可以说,GPRA试图通过运用财政拨款的杠杆去调节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其特点正是在于将财政预算与政府绩效紧密结合起来,以帮助政府决策者从整体的角度进行决策。GPRA颁布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引起各政府部门的重视,直到1998年,前副总统戈尔多次强调提高政府绩效的问题,才算得到贯彻和广泛的重视。

2.英国。

1979年,英国撒切尔夫人当选首相后,推行了“雷纳评审”,对公共部门的绩效进行调查评估。雷纳评审针对公共部门中人们相当熟悉并司空见惯的事务提出问题和置疑,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提出提高效率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并广泛征询意见。在相关人员对这些方法和措施达成共识后,由被评审单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改革的具体措施。1980年,英国环境事务部率先建立了“部长信息系统”,集目标管理与绩效评估于一体,旨在向部长提供全面、规范的信息。随后,撒切尔政府颁布了“财务管理新方案”,要求政府的各个部门树立浓厚的“绩效意识”。1983年,英国卫生与社会保障部第一次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绩效评估方案,在卫生管理部门与卫生和服务系统内实施运用。1987年,著名的《下一步》报告(《改变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方案》),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半自治性的“执行局”来承担这种职能,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这些举措又都进一步促进了英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

3.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审计署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对联邦公共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当时主要是适应建立高效率政府的要求,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改善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1997年,议会通过的《1997审计长法案》规定了审计长作为联邦公共部门的外部审计人员,享有对联邦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绩效审计的权力。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现状

在我国,随着政府目标责任制的推行,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是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极不成熟。

1.理论研究为主,与政府绩效管理实践脱节现象严重。目前,有关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在学术界是一个热门话题,但是在研究人员当中以高校教师为主体,政府部门的主动参与甚少。高校教师多受西方绩效管理思想的影响,对我国政府绩效管理提出了许多自己的看法,其中不乏精辟见解。但是,政府部门作为研究对象,对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参与甚少。有些政府部门拒绝为学者们的研究提供数据,造成实证研究方面的停滞,还有的政府人员常常将政府绩效等同于公务员评估。

2.政府绩效管理在评估环节上缺乏科学、明确的评估标准、规范的评估程序。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普适性的政府机关绩效评估、具体行业的组织绩效评估、专项绩效评估。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门都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没有标准,自然谈不上评估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另外,政府部门评估多处于自发状态,评估过程与结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甚至完全表面化而流于形式,使政府绩效评估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3.在绩效评估的形式上趋于单一,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目前,政府部门的评估主要以上级对下级的评估为主,政府自评为辅。一般而言,政府首脑只需要获得上级的好评就能够得到提拔,这种绩效管理方式促使其将上级的评估指标摆在第一位,而忽视社会公众的利益与需求。因此,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缺乏社会公众与专家的参与,媒体的监督甚少,不够开放、透明。

三、改进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思考

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政治环境,逐步探索、完善、发展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我以为,改进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在制度上,为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提供立法保障。政府的公共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垄断性,有国家强制力作为支撑。因此,政府绩效的评估不同于工商领域的绩效评估,尤其是对其自身行为的绩效评估,没有法律保障是很难进行下去的,而且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也是当前国际上评估活动的趋势之一。对于我国,当务之急是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2.在思想意识上,树立以公众为本的绩效观。我国过去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往往是通过政府内部的工作检查制度实现的,这种制度往往激励被评价的政府官员更多地去琢磨上级政府的检查评估意图,而不是着眼于为本地公民服务。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由“管理”转向“服务”,评价政府绩效的参照系不应仅仅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而应该是公众。而且政府管理所追求的经济、效率、效益、服务质量、公众满意程度等,都是从公众的立场和角度来看待政府绩效的。因此,以公众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最终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有效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必要条件。

3.在评估方法上,采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分析技术、预测技术等作为技术支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政府绩效评估所需的大量数据资料的存储、分析、快速查询得以实现,评估方法更为科学,增强了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信性。同时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效率,减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信息化使政府绩效评估的各种信息得以在网络上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绩效的监督。另外,政府绩效评估的成功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广泛、及时地进行信息收集、分析,从而既满足政府绩效评估的信息需求,又满足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的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