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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申请书

交流申请书

交流申请书范文第1篇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和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司负责“111计划”的具体组织工作。核心内容是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项目形式建设100个左右引智基地。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该计划共有77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获得批复立项建设,引起了教育界、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和各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为国内高校与国外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以及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要求,今年,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将于近期启动2008年度 “111计划”的申报工作,再建设一批新的引智基地,进而完成“111计划”的整体布局工作。为方便申请者申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做些说明,供申请者及相关高校与部门参考。

受理条件

申请者申报前须仔细阅读“关于申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格按申报领域和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111计划”自2007年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访问网址stmp.moe.省略/)进行。

“111计划”项目申请者和依托高校在组织项目申报之前,首先要了解和把握“111计划”的性质、内涵和意义,以及申报资格要求等事项。相关文件可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主页(dost.moe.省略/)查阅。

2.为申请者设立账户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是为满足教育部科技管理工作电子化办公需要而建立的,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国各高等学校推广使用。高校使用此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时,必须拥有相应的帐户和密码。目前各高校科技(研)处(部、院)拥有本校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凡通过学校外事处、国际合作处等部门申报“111计划”项目的高校,需与本校科技处协调设立申请者账户事宜。

3.申请者网上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项目申请书后,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进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选择对应的支持领域,按提示要求逐条在页面上填写相关内容,并将申请书电子版本通过申报页面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4.依托高校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后,依托高校须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管理平台中填写项目审查意见。特别注意必须在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直属高校的申请可通过管理平台直接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部门所属高校的申请在管理平台中只能提交到相关部门,须经部门进行审查后方能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

5.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对所属高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后,申请材料方能到达教育部科技司。

申报注意事项

鉴于前两批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避免今后项目申报发生类似情况,现将申报中需注意的事项做一较为详细的介绍,供申请者参考。

项目组织要求

1.“111计划”主要目的是引进海外人才并与国内团队形成较紧密的结合,以带动学科发展。强调的是“强强合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要求拟建立的引智基地需同时拥有较好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

2.在注重海外学术大师的学术影响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个人影响力,考虑其能否团结和凝聚整个团队在一定时间内开展研究等。

3.海外学术骨干要与学术大师及国内研究团队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海外团队的人员组成结构必须合理,避免临时拼凑、避免海外团队与国内团队研究方向不一致等情况发生。特别注意要避免海外人才的重复引进聘用。

4.国内科研骨干要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拥有能够与海外人员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的能力。国内研究团队的人员构成要合理,团队成员间要有较为稳定的前期合作基础,避免临时拼凑。不建议将外单位研究人员加入到国内研究团队中。

5.要注重斟酌和凝练拟建基地名称,避免基地名称不能反映申报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申请材料撰写与提交要求

2007年度,“111计划”项目实行网上集中申报,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1.申请者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和各条款中的“填写要求”填写。

2.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须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时,申请书中各签章页和部分附件内容须扫描,其中各签章页须原件原色扫描。在撰写附件材料时,项目申请者只需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即可,无需制作上千页的附件材料。同时,申请者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依托高校需组织本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讨论项目申请,并对拟建引智基地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签署具体意见。依托高校管理员须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书填写无误后,在“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意见,并提交至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查。各项目申请只有通过教育部管理员审查通过后,方视为有效申请。

4.申请者提出的首年度申请经费一般不得高于“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经费额度,项目依托高校应按照《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的相关要求出具匹配资助经费等条件的书面承诺,否则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流程

为避免项目申请者因不熟悉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而失去申报资格,“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供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网上申报流程”,供申请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了解申报流程。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如下页图所示。

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操作,否则“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将无法显示申报项目信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对各部门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部门主管司局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如果低一级管理员没有对项目进行审查,则更高级管理员将看不到该项目。项目申请者及各级管理员都应随时关注项目状态,直到项目状态显示为“教育部审查通过”,方可认为项目网络申报成功。

学术人才要求

1.国外人才规定

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专家,不得重复引进聘用。在拟引进的海外人才基本条件方面,《管理办法》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具体如下: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研究基础。

图:“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图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解决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2.国内人才规定

申请负责人,亦为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和拟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负责人,需要有很好的全局统筹意识和战略眼光,也要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并有能力统领一批高水平人才进行长期合作研究,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国内科研骨干,要求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科研骨干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3.资助经费使用

“111计划”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首年度支持经费一般为18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经费使用原则和“985 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预算。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项目申请者与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1)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者要按照本年度“申报通知”中支持的指南领域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有义务向拟引进的海外人才说明“111计划”的性质及相关要求,不得制作虚假合作证明,更不得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得海外人才签字。对于故意在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申请负责人申请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2)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交流申请书范文第2篇

1 系统简介

1.1 总体申请流程

该系统把申请奖助学金分为了学生选择奖助学金项目进行申请,由导员进行审核,系书记进行审批,由学院进行审核通过。如果申请通过学生导出申请表格,如图1所示。

1.2 总体设计流程结构

该系统一共分为四大模块,分别为学生模块、导员模块、系书记模块和学校模块,没一个模块的功能各不一样,以学生的身份登录可以进行申请奖助学金、进行查看申请进度、修改自己的信息,导员登录可以查看自己学生的成绩、违纪情况以及对奖助学金进行审批、对导员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以系书记的身份登录可以进行查看本系学生的成绩以及违纪情况,对奖助学金进行审批,以学院的身份登录可以进行查看全校学生的成绩,导入成绩,导入受处分的情况,以及班级的添加,奖助学金的审核、批复。如图2所示。

2 登录模块流程

2.1 注册

注册时分为学生注册和导员注册,学生注册以学号进行注册,没有学号的学生不能进行注册,导员以工号进行注册,注册完成以后,系书记不需要自己注册账号,系书记的账号由管理员统一分配。进行登录,登录以后系统进行判别身份,学生登录只能行使学生的权利,导员登录只能行使导员的权利,系书记登录只能行使系书记的权利,学院登录只能行使学院的权利。学生注册时候需要填写①姓名;②性别;③学号;④身份证号(输入中不允许出现空格);⑤所在系;⑥入学年份;⑦专业;⑧卡号(输入中不能出现空格,卡只能为建行的卡号);⑨联系方式(手机号、QQ号);⑩导员信息,导员进行完善信息的时候要填写①姓名;②性别;③工号;④所在系;⑤所管理的专业。

2.2 学生登录模块

进入登录界面,正确输入账号和密码,系统进行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判别,如果判断为学生用户,则进入学生模块,学生可以查看自己的基本信息,并且更具要求计划申请奖助学金的类型,然后录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之后可查看申请进度,之后退出系统。

2.3 修改密码

学生修改密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学生知道密码,那么学生只需要输入原始密码,在输入新的密码就可以修改密码了,第二种是学生忘了自己的密码,这个时候学生就需要管理员对学生的密码进行重置,重置完成以后学生在对自己的密码进行修改。

2.4 个人信息的修改

学生可以对个人信息进行简单的修改,可以修改自己的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如果学生需要修改学号,班级,系别,就需要学生到导员那里进行申请,由导员上报到管理员进行信息重置。重置完成以后学生再进行重新填写个人信息。

3 导员登录模块流程

3.1 导员登录模块

进入登录界面,正确输入账号和密码,系统进行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判别,如果判断为导员用户,则进入导员模块,导员可以进行查看所带学生的成绩,违纪情况,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审核,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分档处理。

3.2 导员审核

导员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的标准以学生手册上的条例为标准,对申请的学生填写的信息和系统所展示的信息,进行对比审核,如果符合申请标准审核通过就上报系里,如果未通过就退回到学生系统。

3.3 导员修改个人信息

导员完善完自己的信息就不可进行修改了,只能通过管理员进行重置。管理员重置完成以后导员再进行修改个人信息。

3.4 修改密码

导员修改密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知道密码,直接填写密码,然后填写新密码就可以进行修改,第二种是导员忘记自己的密码,这时候需要和管理员进行申请,由管理员对导员的密码进行重置,重置完成以后导员再进行密码的修改。

4 系书记登录模块流程

4.1 系书记模块

进入登录界面,正确输入账号和密码,系统进行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判别,如果判断为系书记用户,则进入系书记模块,系书记可以进行查看本系所有学生的成绩,以及违纪情况,还可以查看是那个导员的学生,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审核,导出汇总表格以及申请表格,查看申请进度。

4.2 系书记进行审批

系书记根据导员提交的申请名单进行审批,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对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就上交学院审核,然后导出汇总表格,如果没有通过,就返还学生信息。

5 学院登录模块流程

5.1 学院模块

?M入登录界面,正确输入账号和密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判别,如果判断为学院用户,则进入学院模块。学院可以添加和查看全校学生的成绩、添加和查看全校的违纪情况、添加学院的年级、班级和系别,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审批,导出汇总表格、管理学生、导员和系书记的账号。

交流申请书范文第3篇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人。

交流申请书范文第4篇

在党政机关内部,主要领导作为一个单位的决策者和指导者,位高责重、事务繁多,日常工作中常见下属扎堆等待请示、汇报工作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的工作效率。排队叫号系统的优点是计算机代替了人进行排队,一方面领导能够借助计算机依据请示汇报的时效性和重要性合理安排其受理请示的时序;另一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系统通讯手段提醒自行安排等候时间。这样既有利于领导掌握机关工作动态、提高指挥效能,同时从根本上节约了机关工作人员排队等候领导受理的时间,从而提高机关整体办公效率。

关键词:排队叫号系统;C#.NET;短信猫

中图分类号:TP273.5

1 系统功能

区别于一般的排队叫号系统设计方案,机关排队叫号系统设计以提高机关办公效率为目的,以机关局域网络为载体,以计算机统计分析为辅助,以领导科学决策为核心,将日常机关办公向网络化、智能化转变。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功能:

1.1 排队功能

机关人员可在机关局域网内任意一台电脑终端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者个人信息、申请事宜和紧急程度。申请成功即可加入所申请领导的排队序列。申请者可以在网上实时查看目前排队受理情况,以便于申请者自行安排在合理的时间到领导门前等候受理。

1.2 顺序或择优叫号功能

领导可按排队顺序依次受理申请,也可根据申请重要或紧急程度择优受理申请。以此提高机关办公的整体性和实效性。

1.3 秘书功能

领导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工作秘书。工作秘书可在领导受理之前审核所有申请,包括验证申请是否合法和合理安排排队顺利。

1.4 显示和提醒功能

申请者可由领导办公室外显示设备或网络实时查看排队情况。系统根据申报的汇报时间计算出排队申请者大约被受理时间,由短信形式发送到申请者手机中进行提醒。被叫号时由办公室外显示设备公布申请者姓名,完成叫号过程。

2 系统架构

根据以上系统功能分析的结果,机关排队叫号系统的用例图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大体由六部分组成:

2.1 机关客户端

客户端与服务端通信采用B/S架构。提交申请时用户需要选择报请领导,填写简要请示内容,即可提交申请。系统可实时显示报请领导的排队等候情况。在未获得采用前可自行撤销申请。

2.2 服务端

服务端程序部署在网管中心机房的服务器上,由网管人员管理,保证服务的稳定性。服务端程序由C#.NET语言编写。主要为客户端与领导端信息处理提供服务,记录所有用户资料、排队状态信息和系统日志,为排队系统的核心和枢纽。

2.3 领导端

领导端与服务端通信采用C/S架构,硬件选用windows surface pro平板电脑,软件程序由delphi语言编写。领导通过触摸屏操作完成整个叫号过程。领导可选择是否指定办公秘书。叫号排序可由领导或秘书操作。

2.4 秘书端

秘书由领导指定,由管理员负责分配角色。秘书负责审核申请和设置排序。对于非法的申请可由秘书删除,已被采用的申请只有秘书有临时撤销的权限。

2.5 管理员

管理员负责分配人员账号信息、指定领导秘书角色、绑定领导ip地址和查看系统日志。

2.6 移动显示端

主要由显示设备、短信猫和移动手机组成。显示设备采用带操作系统平板电视,挂置在领导办公室外墙。通过自带浏览器访问服务端,动态显示排队等候状态和领导办公状态,提示当前被叫人员受理申请,并提示临近受理人员尽快到领导办公室外等候被叫取。

3 系统处理流程

系统处理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以组织处“张三”干事向领导1提交申请过程为例,系统的处理流程如下:

(1)管理员为张三部署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和默认密码。如登陆ID为zhangsan,密码为123456。

(2)张三首次登陆系统,提示完善个人资料。包括张三的部职别与个人免冠照片等。

(3)点击办理申请,选择报请领导,查看领导当前排队信息,决定是否提交申请。简要填写请示事宜、选择紧急程度、并填写大约请示的时间,而后提交申请。

(4)领导1的工作秘书1收到申请信息,判定来自张三的申请属于合法信息,根据其报请的事宜和紧急程度决定将此次申请置顶,即为下一位受理者。

(5)平板电视显示并语音播报请下一位申请者张三到门外等候。同时张三的手机收到相同提示信息。张三根据提示来到领导1的门外等候被叫。

(6)领导1按顺序接受了来自张三的申请,系统同时向之后排队的人员发送信息,显示为您之前还有x人等待,请于约x分钟后到领导1办公室门外等候。

4 系统运行环境

此系统对硬件要求不高,只要能够流畅运行windows2003以上服务器版操作系统即可。要求windows server安装 framework4.0、iis7以及oracle10g以上版本数据库。服务器串口连接短信猫,并装载相关驱动程序。领导用平板电脑与平板电视可视本单位经济情况酌情购买。

5 系统设计要点

机关人员、管理员和秘书由同一接口页面(login.aspx)登陆系统。机关人员登陆后即可点击申请。申请页面主要设计由两个gridview表格来显示领导状态和被申请领导的排队状态,配合申请科目与备注等要素,机关人员即可完成提交申请的操作。管理员登陆后显示账号分配、角色分配、科目定制、领导ip绑定、日志查询等功能。秘书登陆后直接显示所属领导的排队状态,并赋有排序和删除的功能。服务端设计完善的查询和打印功能,并且负责接收来自领导端的短信请求,通过短信猫向指定排队用户发送短信。领导端软件由delphi语言编写,主要由两个pannel面板组成。左面板主要负责分屏显示排队人员信息,可根据排队人数分为1、4、9分屏轮询显示。以保证领导能够掌握所有的请求信息。而右面板负责显示领导的工作状态。当工作状态激活时,外面平板电视显示排队状态;当休息状态激活时,外面平板电视显示领导正在休息。而外墙平板电视由自带的浏览器访问系统服务端页面,利用ajax技术动态局部刷新领导排队状态,整体设计美观大方,并能够利用微软tts功能进行现场语音播报,充分发挥叫号系统的优势。

6 结束语

目前,此系统尚处于试运行状态中,软件功能较为单一,只能够实现简单的网上排队、现场叫号、短信提醒等功能。下一步,我们打算将此软件嵌入OA系统中,实现公文的审批流转功能,进一步提高机关办公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张忠安,齐俊传.门诊排队叫号系统设计[J].医疗卫生装备,2006.

[2]李菁菁,卢冠华,王春红.基于.Net多线程技术的排队叫号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中国医疗设备,2012.

[3]王蓉霞,堵国梁.基于Delphi的医院排队叫号系统软件设计[J].现代电子技术,2008.

交流申请书范文第5篇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合法凭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记载的主要事项是: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以及有效期限。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记载的名称应与食品经营者在工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相一致。

(二)经营场所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具体地点。

(三)许可范围包括食品经营者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四)主体类型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已经颁布的市场主体分类标准填写,与登记注册的类型一致。具体分为:(_)内资企业

;(_)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_)外商投资企业;(_)个体工商户;(_)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负责人是指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包括: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个体工商户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六)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的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许可准予时间始,有效期为_年,期限时间由许可机关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核定标注。按照实际许可的起止日期填写。

五、食品流通许可程序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受理。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_、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_、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_、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_、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_、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工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查。

审查方式为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_、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对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对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内容:

(_)《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

(_)《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否与申请书一致;新增食品经营项目的,审查该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

(_)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审查申请许可的经营场所是否具体明确,与《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的经营场所证明的地址是否一致,相关产权或租赁方是否签字或盖章。

(_)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审查身份证复印件是否粘贴。

(_)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是否提交,清单清晰、明确。食品经营中不涉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除外。

(_)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审查是否提交。

(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规模较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将有关制度合并。

(_)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中是否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_)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_、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的重点对象:

(_)零售散装食品的经营主体;

(_)对在县城以上经营食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经营主体。

进行现场核查时,许可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现场核查应当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一式两份,经核查人员、申请人签字,加盖工商所印章后,许可机关、工商所分别存档。负责现场核查的有关责任人,要每天定时进入电脑食品许可软件现场核查模块,搜索有关信息,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将现场核查情况录入电脑现场核查模块。

(三)食品流通许可的审批。

审核人员、现场核查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后,由审核人员出具《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表本文来源:文秘站 》,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根据审核意见表的情况,审批食品流通许可。

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 公告,并举行听证。如依法需要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二十天期限内。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

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作出准予许可变更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作出准予许可注销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缴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予以公开。

许可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食品流通许可的变更、撤销、注销及吊销

(一)变更。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凡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在其许可证的有效期内:

_、名称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然后向食品流通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

_、经营场所、许可范围、负责人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向食品流通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证变更事项涉及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准变更后,依法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撤销。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已作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_、许可机关工作人员,,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_、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权限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_、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_、依法可以撤销食品流通许可的其他情形。(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_、食品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应当予以撤销。

(三)注销。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的情形:

_、《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_、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_、食品流通许可被依法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_、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_、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后,申请人应当依法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或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四)吊销。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至九十二条规定,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延续。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许可需提交的材料,新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六)补证。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持相关证明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经批准后,由原许可机关在二十日内补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流通许可证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在____年_月_日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各地要加强对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但不得强制要求其换证。对于原卫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以及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后,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而未及时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要责令停止经营,督促其及时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责令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八、食品流通许可与监督管理档案

(一)建立健全食品许可档案管理制度。许可证的管理档案包括许可档案、信用档案,将许可档案与登记注册、市场巡查、经济户口和食品安全监管等信息衔接,作为信用分类监管的参考依据。按照“一户一档”、“谁发证、谁建档、谁管理”的原则,依法建立食品流通许可文书档案工作机制。档案资料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变更许可申请、注销许可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等涉及的相关原始资料,及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同时,要加强食品许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格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二)建立健全许可管理数据库。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等许可管理数据库。积极推进食品流通许可信息化管理,应用食品流通许可软件,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审核、发放管理等工作。

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情况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

(三)整合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要创造条件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网络管理,整合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把撤销、注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名单以及相关处罚等情况,告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依法处理。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核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并依法严格把关。

(四)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信息沟通。通过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定期公告取得或注销、撤销和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 流通经营者名录。同时要加强与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食品流通许可的有关信息。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食品市场主体,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及时予以公布。

九、监督检查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_、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_、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经营者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经营者是否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否则,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_、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经营者是否依法变更许可或者重新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__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_、有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依据《许可办法

》__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_、聘用的从业人员有无身体健康证明材料。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_、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无确保食品质量和控制污染的措施。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