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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策略报告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第1篇

近年来,证券市场中的惯性与反转现象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所谓惯性现象,是指过去的赢(输)家组合持续成为赢(输)家组合,而反转现象是指过去的赢(输)家组合成为未来的输(赢)家组合。惯易策略是以股票过去的表现作为买卖判断的基础,即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而反转策略则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一般认为,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股票价格对过去或公开的信息发生具有规律性反应。惯性与反转现象的发现,被视为“市场异象”。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这些能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的规律性现象是对传统资本市场理论,特别是“有效市场假说”(EMH)的极大挑战,冲击着当代金融理论的基石。从投资实践的角度看,把握资产价格的这些规律性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增加获利空间。关于惯性与反转现象以及相应投资策略的研究,无疑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目前,比较成熟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国外市场发达的交易机制和成熟的投资环境基础之上。本文以中国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和偏股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行为为研究对象,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因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是市场发展趋势的方向标;二是从1998年3月中国发行第一支基金至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规模达5008.2亿元,沪深两市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共有54家,开放式基金102家,发行基金单位6551.1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1050亿元,可见中国基金业取得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投资理念,发展壮大投资基金,而且有利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制的健全完善。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10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每个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整的投资组合公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基金公告的内容包括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细,即股票名称、数量、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本文将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义为“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以一个季度为间隔,时间跨度从199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为使样本数目尽可能达到统计检验中大样本数目的经验要求,本文选择了投资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共49支;投资组合公告在两年半以上的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共24支,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天软数据库、深圳国泰君安数据库(CSMAR)和金融界网站*,采用MATLAB和MICROFIT统计软件。

(二)模型定义

本文根据GTM模型,做出如下改进:

首先,GTM模型对惯性反转现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对整个市场的股票按照某一标志,如超常收益率进行排序,选择高低两端的股票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并分析这两种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超常收益率情况。本文认为,由于资产价格对不同的信息将发生不同的反应,并且不同的资产其价格对同类信息也将产生不同的反应,因此本文基于行为金融的理论和研究方法,选择了24支开放式基金和49支封闭式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为样本,基于这些股票过去一段时期相对于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进行分组,分别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之所以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一是因为其作为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国证券市场表现的权威统计指标,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的指数系列;二是因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为、心理因素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以上证综合指数来构筑赢家、输家组合,可以提供一个相对科学、统一的分析参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没有区分基金在买卖股票时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异性,比如:投资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权重变化为负值,有可能是因为相对于通过持仓调整而将权重维持在当前水平的投资策略而言,投入到该支股票的新资金所占比例较小。然而,本文希望测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价格变动或由新股票进入、退出所引发的权重变化带来的惯性估计值的改变。

如图1(以股票进退投资组合和市值为研究对象)和图2(以股票进退基金投资组合的支数为研究对象)所示,中国基金进出股票相当频繁,持股仍以中短期为主。因此,本文将基金买卖股票的行为分为三类:完全退出、新进去和持仓调整。分别考虑有股票进入或退出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影响,并检验未来一段时期超额收益的变化趋势和惯性反转的程度。这样一来,权重变化在有新资金进入(退出)的情况下总是正值(负值),并且,在没有惯性(或反转)交易的零假设下,每一个组成部分的惯性值应趋近于零。

综合以上内容,本文提出用以检测基金投资策略的衡量指标的模型为: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的次数;N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数,因本文以基金投资组合中前10位的重仓股为研究样本,所以N的最大取值为10;Rj,t-k为股票j在t—k期间的收益率,按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j的权重,Pjt表示t季度股票j的季末价格,Hjt表明t季度投资组合中股票j的股数。用来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当Rj,t-k>Rm,t-k时,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则M>0,表明基金采取追涨的惯性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杀跌的惯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卖高的反转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买低的反转策略。总之,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涨杀跌的惯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买低卖高的反转策略。虚部数值的变化可将基金交易行为区分为新进入、完全退出和持仓调整三类。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减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资组合;ImM(i)=∞,表明新股票i进入该基金的投资组合。1表示对基金投资组合权重变化进行检验的时间跨度,当1等于1时,是对连续季度的投资权重变化进行检验;当1等于2或4时,检验的时间间隔分别为6个月或1年。本文对1分别取1、2、4时的惯性值M进行检验。k表示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价格波动所做的反映。当k=O时,M值反映基金经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当k=1时,M值衡量的是基金经理根据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三、实证结果分析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用GT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时,采用的是t—统计检验,本文考虑到每个季度的估计值不一定独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对各个季度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统计检验。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表2和表3。

实证结果表明,全体股票、新进入股票这两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数,不论是t—检验还是符号检验,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资行为的惯易倾向显著。基金在有新进入股票时的M值,无论是均值还是中位数,都远远大于全体股票、退出股票的相应度量值,这表明基金在买入股票时,追涨现象十分显著;在只考虑完全退出股票时,M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负,即存在反转交易行为,这表明基金在卖出股票时,高卖的现象十分显著。

表3为基金持仓调整时的M值,本文将它作为衡量基金投资综合效果的参照。从表3中可见,对于持仓调整策略而言,虽然其惯性估计值的均值和中位数都非常小,但均为正值。例如,对于一个季度(k=1,l=1)的滞后回报,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均值分别为0.2116和0.1974,中位数分别为0.2066和0.1574。以封闭式基金为例,0.2116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该季度的回报率仅比上个季度开始时持有股票的相应回报率高0.2个百分点。这和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0.3个百分点的惯性估计值非常接近。随着滞后期的拉长,均值的估计值上升,而中数却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计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数比均值小。在持仓调整的情况下,所有M值的滞后平均惯性估计值都为正数,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虽然显著值非常小。可见,不论以本季度股票回报率的变动(k=0)还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报率(L=1)作为决策依据,基金明显倾向于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

从投资的综合效果来看,当k=0时,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k=1时的均值。可见,绝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倾向根据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变动同向调整持股结构,即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属于资金推动型的幼稚市场,当大盘开始启动后,个股存在着较大的上涨惯性;当大盘开始下跌,无论是绩优股、成长股还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趋势投资策略顺势、借势、甚至造势,才能赚取超额利润。二是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标准粗糙。目前,对于多种风格、不同风险收益目标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净值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价。由于基金经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台,又为了获取市场认同,在业绩上不输给同业,不得不采取谋求短期盈利的行为,导致选股和投资决策雷同和基金投资风格趋同。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研究对象,分析这些基金是否存在收益的惯性反转现象。实证结果表明:在交易策略上,证券投资基金整体采用惯易策略,但倾向于买过去表现好的股票,尤其是收益率高于同期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的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表现差的股票,即采用高买高卖的策略。M值在考虑有新股票进退时,显著大于其他各种情况,这表明基金经理在选择新股进入投资组合时倾向追涨。并且选择股票时偏好收益率高于上证综合指数的股票。M值在考虑股票完全退出的情况下,所有的M值均为负值,说明基金在进行投资组合调整时,都倾向采用完全退出并投资新股的策略。可见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基金投资跟风、同质现象依旧存在。要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加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数量;另一方面也应使基金的投资风格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公开发行,资产质量,价格操纵,动机,制度

一、引言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又称“定向增发”。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已有尝试,其特点是发行对象主要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以资产购买所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增发结合在一起;发行要经监管部门的特批,范围很小。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有些公司把股权分置改革与非公开发行结合进行,其特点主要是特定对象往往是控股股东或母公司;特定对象购买股票的目的是支付股改对价或收购母公司资产;母公司借股改实现整体上市。

非2006年5月8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颁布并实施,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了基本的管理制度,非公开发行不再是个别公司的“特权”,而成为所有符合制度规定的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和渠道。

虽然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上市公司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两厢情愿”的选择,然而由于发行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原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资本利得及分红的变化,因而将对原股东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具有发行条件宽松、审核程序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加之管理层还缺乏对之监管的经验,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引导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规范、有序进行,对实现整体上市、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效应的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管面临的难点

笔者认为母公司认购股票资产的质量问题、相关当事人对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以及战略投资者行为动机的不当问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已经或即将出现的三大问题,也是非公开发行监管工作面临的三大难点。

(一)认购股票资产的质量问题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下称“母公司”)通过以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实现母公司整体上市,解决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强等问题,同时实现母公司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优化其资产结构。然而以什么质量的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必将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带来影响。从理论上讲有三种结果:一是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如果高于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具有优势互补效应,则以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相关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增强或产生财务协同效应,这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将产生有利影响;二是如果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与上市公司相当,则以相关资产认购股票、相关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将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这对其他股东的权益不产生影响或影响甚微;三是如果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低于或大大低于上市公司,则必然导致上市公司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的下降,上市公司业绩必将下滑,这必会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企在改制上市时将盈利能力强、质量相对高的资产投入到了上市公司,而将盈利能力弱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及辅助、服务设施资产留在了母公司,因而第三种结果必然存在且是相关资产的主要部分。

从保护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出发,第一种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鼓励,第二种相关资产认购应当许可,而第三种相关资产认购则应当不予核准。如何正确评判相关资产质量的优劣,这是管理层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监管中面临的难点之一。

(二)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

发行价格关乎新老股东的切身利益,影响原有股东的持股成本或在二级市场上的资本利得。无论是以资产认购增发股票的母公司还是以现金认购的战略投资者,皆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认购。按照《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价格的原则性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可见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的股价水平是发行定价之关键。在此背景下,母公司、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内部人”为了共同的利益会达成“内部协议”,共同打压、控制有关20个交易日的股价,以便相互进行利益输送,这实际上就是对非公开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

从操纵手段来分析无外乎三种:一是上市公司管理层调控信息披露,集中表现为对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不利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其他投资者由于掌握信息的不充分而处于不利地位,对公司的基本面或未来产生动摇而抛售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例如在20个交易日内有关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信息、公司亏损的信息、公司某一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投产的信息等等。二是战略投资者利用以前从二级市场购进的存量股票,集中在20个交易日的某几个关键日抛售,从而打压股价。三是此两种手段相互结合,相互呼应。

非公开发行价格的操纵具有特殊性:一是操纵主体的多元化,既有母公司,又有战略投资者,又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或“内部人”。二是操纵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融资;母公司为了实现资产的证券化并获得其资产的增值;战略投资者或为了以较低成本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或为了获取较高的资本利得;公司管理层或“内部人”为了“寻租”,或为使股权激励制度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益处。三是操纵手段的隐蔽性、多样性或“合法性”。虽然《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给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实践中情况却异常复杂,因为操纵行为常常与合法、合规行为相互交错、混合进行或在合法、合规行为掩盖下进行,这使合法与违法、合规与违规、正常与操纵难以辩认,依法监管面临疑难,反映在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的调控方面往往是符合《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的;反映在战略投资者对股价的操纵方面似乎也规避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风险。非公开发行价格操纵的特殊性以及依法监管的疑难性,加之全流通背景下价格操纵的复杂性,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监管带来了又一难点。

(三)特定对象的行为动机问题

笔者把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控股股东,另一类是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特定对象无论以资产认购还是以现金认购增发的股票,都有其特定的行为动机。对于母公司以资产认购而言,其行为动机一般有三:一是实现母公司整体上市;二是增大母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强化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三是以流动性差、存在质量问题的资产换取流动性强、可以获得资本利得的证券化资产。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的行为动机一般有四:一是战略投资者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认购股票是为了分享公司未来高速发展的成长收益;二是战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在业务链、产业链等方面具有互补性,认购股票是为了以股权为纽带完善业务链、产业链或结成行业同盟;三是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后长远经营、与公司共发展;四是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后通过所谓的“资本运作”掏空上市公司。

以上七种行为动机中,母公司整体上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及战略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成长收益、完善产业链、着眼于长远经营等是应予以支持、肯定的行为动机,而特定对象通过资产证券化以套取资本利得及获得控制权后“掏空”上市公司的真实动机则应坚决否定。由于母公司或战略投资者的此类动机常常冠以“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完善公司治理”、“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等表面动机,因而难以判断。以表面动机掩盖真实动机是非公开发行监管工作面临的难点之三。

三、监管对策建议

(一)关于母公司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对策

如何判断母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对应的资产质量的优劣,《管理办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与规定,但要求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拟进入上市公司资产(包括权益)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笔者认为通过这些报告的比较分析,一般来说可以判断拟进入资产相对于上市公司资产的质量的优劣,但难以判断出该等资产的获利能力以及该等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应,为此,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对相关资产的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母公司认购股票的相关资产必须是原改制上市时留在母公司的优质资产或母公司培育的优质资产,不允许以质量低于上市公司现有资产质量的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严禁以无效资产或盈利能力差的资产认购股票,如变现能力差的荒地、厂房、存货、应收账款,落后的机器、设备等,以防“烂资产”进入上市公司。

2.建立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财务顾问制度:即要求由具有资格或权威性且独立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保荐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的财务顾问机构出具关于母公司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财务顾问报告。在财务顾问报告中要求重点分析拟进入资产的质量状况,对进入资产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净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进行准确的计量,并与上市公司近三年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进入资产的相对质量。

3.建立关于资产认购的盈利预测制度及相应的补偿机制:即要求上市公司对认购资产未来至少一年的盈利进行预测;对认购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未来至少一年的盈利进行预测;对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至少一年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净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价值等指标进行测算与估值,并与资产进入前上市公司相应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该部分资产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带来的影响及效应。如果因认购资产进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或业绩下滑,则母公司应向其他股东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追送相应的股份。

(二)关于发行价格操纵问题的对策

针对非公开发行价格操纵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在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管理办法、制度中明确规定:存在发行价格操纵问题者,其非公开发行不予核准;明确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公告日。

2.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定价基准日前一定时期(至少一个月)内的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并要求说明各信息与发行定价的联系及对股价和发行价格产生的影响等。

3.要求特定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其控制的企业、自然人提供定价基准日前一段时期(至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

4.要求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报告或保荐意见书中对发行定价依据、定价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价格操纵的事实进行阐述、分析、评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保荐机构责任,加强非公开发行定价保荐制度。

(三)关于特定对象不规行为动机的对策

针对母公司为了通过资产的证券化而套取资本利得的投机动机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利用上市公司“壳”资源而“掏空”上市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建议监管部门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在有关非公开发行的管理办法与制度中明确规定:母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套取投机性资本利得;存在“掏空”上市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者,不得成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或战略投资者。

2.要求特定对象提供关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行为动机的专项说明,同时对认购增发股票后的行为动机做出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

3.要求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特定对象的行为动机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要求其对特定对象认购股票后三年内的行为动机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四)适当强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制度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要求虽然不应像公开增发那样全面而严格,但必须有利于全体股东或投资者判断。除向投资者披露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外,管理层还应规定披露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的报告书,其内容应参照公开增发的招股意向书并进行适当取舍,着重披露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及发行后对公司各方面带来的影响与变化,以利于其他股东和投资者对持有公司股票或“用脚投票”作出决策。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2.吕途、杨贺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理解与实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0号, 2006年5月。

4.吴晓求:《全流通时代的监管转型》,中国新闻网周刊,2006年5月31日。

5.王黎明:《写在即将全流通下的思考》,,2006年5月2日。

6.凌峰:《全流通“考问”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时报》,2006年7月1日。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有效证券市场;行为金融学;计量观

一、有效市场假说

(一)有效市场假说主要研究股票价格与可获得信息之间的关系。因此,根据市场可以获得信息的类型,可以界定出三种不同程度的有效市场:

1.弱势有效市场假说。弱势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股票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所有能够从过去的交易中获得的历史信息。弱势有效市场认为对股票价格的技术分析是无益的,投资者不能通过对历史信息的分析而获得超额收益。

2.半强势有效市场假说。半强势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股票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与公司运营前景有关的全部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包括公司公布的财务信息、分析师的预测性信息等。半强势有效市场认为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掌握着同样的公开信息并以此决策,因此投资者利用基本面分析是徒劳的。

3.强势有效市场假说。强势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股票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关于公司营运的所有信息,包括了内部未公开的信息和已公开的信息。强势有效市场认为由于所有的关于公司的信息都已经反映在股票价格中,因此没有任何方法能帮助投资者获得超额收益。

(二)有效市场假说的假设

有效市场的存在是建立在以下三个假设之上:第一,投资者被认为是理性的,他们能够对证券的价格做出合理的评估。第二,即使有些投资者在某种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但是由于他们的交易是随机的而且交易策略是相互独立的,所以他们的交易能够相互抵消对彼此价格的错误影响使价格保持在真实值左右。第三,某些情况下非理性的投资者会有不同程度的非理,不过市场可以利用套利使价格恢复到真实价值附近。

二、行为金融学对有效市场假说的质疑

行为金融学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引进到金融学中。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是只由证券的内在价值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还受投资者主题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及其变动具有重大的影响。金融学理论与有效市场假说相对立,它从几个方面对有效市场假说提出了质疑。

(一)行为金融学对三个假设条件的质疑

1.投资者被认为是理性的,他们能够对证券的价格做出合理的评估。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对该假设提出的质疑包括:(1)投资者的情绪因素。当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必定会带有主观性的情绪因素。比如当市场行情较好时,很多投资者不会进行理性的分析便盲目买入大量的股票。这种情绪因素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所以他们也不可能对证券的价格做出合理的评估。(2)投资者认知和处理信息能力的局限性。现实中的证券市场是非常复杂的,投资者如果要对证券价格作出合理的价值评估除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之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在资本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体投资者。时间、精力和技能方面的局限性限制了个体投资者对证券价格的评估。

2.即使有些投资者在某种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但是于他们的交易是随机的而且交易策略是相互独立,所以他们的交易能够相互抵消对彼此价格的错误影响使价格保持在真实价值左右。假设的质疑包括:(1)代表性偏误:代表性偏误是指当属于个体的某个现象片段与人们对某个总体的印象一致时,人们往往会在判断个体是否属于这个总体时,赋予这个片段更多的权重。(2)过度自信:过度自信是指投资者会高估自己收集的信息的准确程度。例如,一个研究股票投资的投资者可能会对自己收集的信息过度反映,而对非自己收集的信息反应不足。当新信息,比如收益报告,属于笼统概括类型的时候,这种反应不足会更加明显。在这些行为特征的影响下,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会出现很多违背理性原则的错误。非理性投资者的交易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不会相互抵消。

3.某些情况下非理性的投资者会有不同程度的非理,不过市场可以利用套利使价格恢复到真实价值附近。对该假设的质疑包括:(1)理性投资者要想发挥套利的力量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就总财富而言,非理性的投资者掌握的财富不能太多,否则他们将支配市场,理性投资者将无法使价格恢复到真实价值。(2)套利本身并不是完全无风险的。复杂的投资环境中蕴藏着难以估计的风险,即使是老练理性的投资者充分考虑了经济因素变动的风险,也可能没有动力进行套利活动。(3)交易成本的存在。获取套利收益的投资策略成本很高,交易成本的存在可能会阻碍投资者进行套利活动。

(二)有效证券市场的异象

1.股票市场泡沫

在有效证券市场中,投资者进行理性的分析决策,股票价格充分反映了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所以股票市场是不会发生泡沫的。但在现实股票市场中,泡沫是真实存在的,即股价远高于其内在价值。最为典型的股票市场泡沫是:美国2000年前后的科技公司股价泡沫现象。泡沫的存在对有效市场假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公告后的股价漂移

如果证券市场是有效的,那么一旦公司的盈利信息公布,它就应该立即被证券市场消化,并且反映在股票的价格中。之后,对于盈利信息中的利好或利空消息,市场都不应该有进一步的反应。但是在现实证券市场中,研究表明对于那些季度收益公布利好消息的公司,对应股票的非正常报酬一般会在盈利公布后向上漂移一段时间。类似的,对于那些公布坏消息的公司的股票非正常报酬在盈利公布后会向下漂移一段时间。这种现象称为公告后的股价漂移。公告后股价漂移的存在也对有效证券市场假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证券市场无效支持了决策有用的计量观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第4篇

随着基金半年报的公布,基金2005年上半年的投资业绩一目了然。基金投资倡导的是长期投资策略,绝大部分购买基金的投资者,往往没有精力也不愿意频繁进出,就是要获得基金投资长期的净值增长和分红。2005年上半年股票市场的行情却是令人沮丧的,上证综合指数单边下跌13%,深证综合指数单边下跌8.77%。2005年上半年在经历了3月上旬的小幅“冲高”之后,6月3日的“深渊”让人胆颤心寒。面对如此的行情,基金投资,特别是股票基金的业绩更加令人瞩目。

十支明星偏股型基金亮相

以净值增长率高低为排名标准,以下10支基金脱颖而出。从净值增长率来看,简单的说,如果投资者在2005年1月1日买入以下的基金之一,则经过半年的运作,是可以带来最多10.59%、最低2.86%的净收益率,折合成年收益率,则是5.72%~21.18%,投资收益非常可观。

本文以下所出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主要是参考了以上各支基金公布的净值、2004年年度报告、2005年一季度报告和2005年半年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场整体行情和个股行情。

明星基金的“独门秘方”

基金的投资收益表现一般是与证券市场行情同步的,明星基金的业绩之所以能“跑赢大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明星基金的“择股能力”,另一方面是明星基金的“择时能力”非同一般。

明星基金的股票投资

作为偏股型的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例一般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从平均的股票投资比例来看,2005年一季度时点和二季度时点都在65%左右,都比2004年年底的时点要高出近9个百分点。

相比以往的投资比例,应该说是由于股票市场的行情走低,明星基金在资产的投资领域配置方面,降低了股票的投资比例,适当增加了债券类投资的比例。从单支基金的比例来看,华安宝利配置的股票投资比例是最低的,2004年年底达到了28.63%,最高点是2005年6月底的53.31%。而嘉实成长收益的股票投资比例一直保持在70%以上,但是在收益排名中名列第10,这也说明,在股票市场低迷的环境下,适当降低股票投资比例,增加债券投资比例,是保证基金业绩的一个普遍做法。(见图:明星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

下面,继续分析明星股票基金的股票投资行业配置比例和重点持有前5名股票的情况。在行业的选择上,由于受到整体行情的低迷影响,明星基金的行业配置上,也是出现了趋同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受到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影响,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业绩与股票市场整体行情的敏感度是不同的。

在整体行情好的时候,一般可以选择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因为其股票价格的上涨幅度一般会较大,上涨的速度一般也较快。而在整体行情低迷的时候,一般可以选择公司业绩较为稳健的股票,这是一种“防守型”的投资策略。

从以下的表格统计中,可以看出在2005年上半年,明星基金主要选择了F(交通运输、仓储业)、C0(食品、饮料);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C8(医药、生物制品)和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5个行业或子行业的股票,而这5个行业突出的特点就是“资源垄断性”或“需求稳定性”。(见图:基金投资股票前五大行业选择)

通过“基金集中持股前5名情况”可以看出:在股票的规模上,明星基金重仓持有的前5支股票一般都是蓝筹股和所在行业的龙头股,如:贵州茅台、云南白药、烟台万华、招商银行、苏宁电器、长江电力、上海机场、宝钢股份等。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一般其流通股的总量都很大,在市场上买卖活跃。这种选择也是基金投资“长期性”和“稳健性”的表现。

在股票的变动性上,明星基金重仓持有的前5支股票一般都是“地位稳固”的,也就是说,明星基金一旦重仓持有了某支股票、使用的资金占到基金总资产的前5名,则不会再轻易更换。在10支明星基金中,这一点最有体现的是嘉实增长和广发聚富,在3个时点公布的数据中,前后共有7支股票进入了前5名。而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华安宝利配置,在2004年年底和2005年3月底两个时点的数据上,进入前5名的股票数量达到了9支,调整幅度有80%。(见图:基金集中持股前5名情况)

从表面上看,明星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调整一般都不大,但是并不说明它们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的频率也不大。基金买卖股票的数据在基金年报和半年报中都有公布。举以下4支基金为例:(见图:基金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买卖股票前10名名单)

以富国天益价值为例,一方面,重仓股同时买卖也活跃的,如上海机场一直是其名列前5名的重仓股票,同时也位列买卖名单的前列,这表明基金既通过该支股票来获取买卖价差收益,又通过此股票价格来提高基金资产净值的;另一方面,重仓股同时买卖不活跃的,如苏宁电器,一直是其名列前5名的重仓股票,但在买卖前10名的名单中没有出现,这表明基金通过此支股票股价的增长以提高其基金资产净值的;第三方面虽不是重仓股但买卖也活跃的,如西山煤电,一直未被列入前5名的重仓股票,但在买卖前10名的名单都有出现,这表明该股票不是基金长期持有对象,只是通过频繁地买卖以获取买卖价差收益的;第四方面是在重仓股和买卖活跃名单中交叉出现的,如中国联通和中兴通讯,这体现出了基金的重要“调仓”行为,即是对重仓股的调整。

明星基金的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虽然对于股票型基金来说,其地位是“从属性”的,但是在增强其整体的“稳定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2005年上半年,股票市场低迷,导致股票投资的风险增大、获利困难,此时债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特点得以体现,因此,基金也纷纷加大对债券的比例配置,华安宝利配置基金表现尤为明显,在3个时点的数据中,比例都在30%~50%之间。

基金目前可以投资的债券品种主要包括5类,以债券的信用度高低为标准,依次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前4类债券,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债券,经过固定期限要还本付息,而“可转换债券”的性质就不同了,虽然可转债也有票面利率,但利率水平在债券投资中是最低的,按照“收益是风险的补偿”原理,大家选择可转债,并不是以获取票面利息为主要目的,主要是看好发债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成长性,以期在适当时机转换为股票,通过股票运作来获取收益,如果相应股票的价格持续走低,则可转债的“替代成本”就更高了。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第5篇

论股票交易中的执行成本

投资领域中激烈的竞争,使得投资管理中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约有关投资方案实施的交易成本,就成为投资者增强其竞争能力的源泉。证券投资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可分为确定性成本和执行成本两大类。确定性成本由交易手续费和交易税构成,按手续费和交易税占交易金额的一定比率来,无论手续费的确定是否自由化,都可以在股票实际交易之前确定其大小。而执行成本则是由股票成交过程中市场因素的影响所产生的成本,由于市场的不确定,也决定了该成本的不确定。 在我国,股票买卖手续费的收取实施的是固定手续费制度,投资者每一笔交易所需的这一部分成本是非常明确的。由于执行成本的隐含性性质,许多投资者在观念上及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忽视这一部分成本的存在。但是,随着我国投资者队伍的逐渐和成熟,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加盟股票市场,投资活动中投资组合形式的扩大,如何有效地控制执行成本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对执行成本的分析也必将引起投资者的足够重视。 根据成本最小化原则,一个具有独特优势的投资方案,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成本过高,也不一定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执行成本问题的提出及分析的形成

60年代以前,世界主要证券市场上,一直维持的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而60年代末期以后,由于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及各种投资公司等大机构进入证券市场,不仅打破了原有投资者队伍的关系结构,而且也带来了投资交易策略等方面的深刻变化。机构投资者不同于个人投资者,他们一般都具有资金力量雄厚、买卖交易量大、要求投资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在投资策略上,注重组合投资形式,即把资金分散地投入多种证券,利用各证券间收益变动的不相关性,达到回避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一个优秀的组合投资方案,不仅要求选股精良,而且各证券间的投资比例是否合适也直接影响最终投资收益,所以,适时地调整总资产中的投资比例,就成为资金管理者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但是,在组合投资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频繁地调整组合权数,又引起了新的问题。如在美国,许多养老基金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过高的交易周转率引起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增加,成为影响投资成果的重要因素。那么,如果合理地管理交易费用,就对基金的管理者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于执行成本的定义,可以追溯到1971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机构投资者调查报告”中,有关股票大额交易的扩大对股票价格形成影响的分析。这个报告将投资者买卖成交的即时价格称作执行价格,并以“上升刻度”(执行价格大于收盘价)和“下降刻度”(即执行价格小于收盘价)相区别,来表示前日收盘价和执行价格之间的变化。从当时调查的结果看,具有下降刻度特征的卖出委托要比具有上升刻度特征的买入委托对股票价格形成的影响大。之后,80年代美国劳工部在实施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险计划的投资成果的调查中,对年金资产运用中的交易成本也进行了分析。

当时,对执行成本的分析,基本方法有两种,其一是将投资者的成交价格与当日股价指标进行比较。这种方法以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或最低价,作为评价的水准基点,把投资者不同时点上股票买卖的实际价格与所选择的水准基点价格之间的差作为评价指标,以此来评价投资者的投资成果。其二是美国劳工部在进行的有关调查中,所采用的以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为水准基点的方法。所谓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 VWAP: Volume Weighted Average Price) 是以交易量为权数对每日执行价格进行平均,而计算出的当日平均执行价格,即: 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Σ(执行价格×交易股数)/Σ(交易股数)=买卖总额/交易股数 由于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考虑了各价格的成交量,所以与由收盘价、开盘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平均的股价指标相比,是更加合理的价格水准基点。 但上述两种方法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困难所在,即交易成本评价的水准基点,对于投资者来说较难掌握。如果评价的水准基点选择不合理,就会诱导交易活动在策略上发生偏离,对交易者的买卖决策生产恶劣影响。这之中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有些股票的交易,虽然整个市场的交易量不大,但由于有几个特定的交易者,只要进行几笔特别大的买卖,就会对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产生影响。如果据此来确定买卖价格,很有可能导致价格的偏离,引起交易成本上升。 第二,水准基点的游戏可能性。如以开盘价作水准基点评价执行价格的方法,其问题点在于,如果交易者知道评价开盘价的基准,就可在价格略比开盘价低的时点上发出买进指令,而使执行成本为负。但是,在价格一路看涨的情况下,这种方案很难被执行,买入失败直接增加交易成本。相反,在预期价格下降的情况下,虽然也可依据开盘价确定其指令价格,但同样也会落入由开盘价进行评价的陷阱。而利用收盘价作为水准基点的评价方法,交易者虽可尽量地采取在接近收盘价的时点上执行买卖指令,但是与开盘价一样,具有“指标游戏可能性”的问题。 因此,为避免这种可能性,投资分析家们继续寻找和新的方法,促进了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的发展。

投资者的投资执行方案与执行成本

90 年代以后,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又采用了一种新的组合投资综合执行成本的,这种方法将交易成本为零而又无时间损失的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作为比较的标准,通过监测股票投资组合的实际收益与标准收益的差,来评价投资者的投资成果。也就是说,所选择的评价水准基点是票面组合(Paper Portfolio)投资收益率,且该投资组合的交易成本为零。 在以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与现实的组合投资收益进行比较中,票面组合投资收益是在假定其所选择的股票与现实组合完全相同,并且同时可与现实组合中的股票进行替换的情况下,出来的收益,它与现实投资组合收益的差就可以看成是交易执行时的成本。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与实际组合投资收益间之所以会存在有差额,是因为交易过程中,除了有手续费那么明确的成本以外,还会因交易时间的推迟,而产生价格变化、市场变动、买卖价差等。通过对此进行合适的定义,就可分析出投资方案与执行方案间的有机联系。 现实组合投资中,总成本是以开始选择股票的时点为基点计算的,因为从上看,这应该是在已获得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投资抉择的时点。但实际上投资活动中信息的获得并非易事,决策者往往都利用前日收盘价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这是因为收盘价具有与投资组合的清算价格或平衡价格一致性的特点,且可以与投资评价的水准基点指数进行比较。 任何投资活动的开展,都是按股票选择、指令下达与交易成交等几个阶段进行,那么,由此所产生的执行成本可以分解为由指令下达时间的选择为起因所构成的交易时间成本和由委托金额大小及委托指令流动性关系决定的市场效果成本。 执行方案的总成本=交易时间成本+市场效果成本表现的就是买卖某股票时执行成本与交易时间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