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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与管理

国民经济与管理

国民经济与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国民经济;作用;影响;关系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人力资源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是人类对人力资源及作用的不断认识和深化。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依托,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加大开发与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对缩短区域经济差距及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力资源管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及知识时代的到来,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逐渐成为其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综合国力竞争中人才的重要尤为突出。作为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人类拥有无限智慧与创造力,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力度,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力资源的作用

生态持续、经济持续及社会持续的统一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主要取决于社会活动主体――人,也就是人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与解读,由此可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对人素质的提升。目前我国面临着人均资源匮乏、资源短缺等状况,选用节约型是开发与利用资源的首选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对资源利用率进行有效提升,实现资源节约,还可以转变资源利用模式,由原来的粗放式向集约式进行转变,进而达到资源使用效益提升的目的。在经济发展中往往存在严重破坏与浪费资源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开发、利用资源和劳动力之间不符合,基于此,相关部门必须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对劳动者的素质进行最大限度地提升,这对可持续发展十分有利。

(二)在国际竞争中人力资源的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国际竞争愈加激烈。人力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竞争优势,不仅需要做到人才数量及质量的提升,还要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建立与完善人才选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吸引人才,增加竞争力。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是我国国际竞争的优势,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其缺陷主要体现在人才总量较少、结构不科学等方面,尤其是在现代化建设中严重缺乏高端复合型人才,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还没有向现实人才优势进行转变。怎样有效转变人力资源优势,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区域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影响

作为世界上区域经济差异最大的国家之一,我国人力资源流动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特性。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人才流动是产业结构产生变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出的需求与解决方式。在国内人才流动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市场环境下,向工资率高区域流动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发展的一种客观趋势。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人力资源相比,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在不断降低。站在产业发展规律的角度来讲,我国产业结构从原有的资源密集型到劳动密集型再到知识密集型不断转变与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在自然资源依赖程度中农业经济为90%,工业经济为60%,知识经济为20%。由此可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自然资源的作用将越来越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竞争优势的形成,以人力资源为载体的知识、制度、文化等无形资源将给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人力资源管理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管理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技术水平提升及产业结构改善的重要基础条件。作为人力资本理论之父西奥多・舒尔茨曾说过:“人类的未来不是预先由空间、能源和耕地所决定的,而是要由人类的智识发展来决定的。”可见,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十分有利。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是否具有合理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作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为此,在建立与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明确其发展目标,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人力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

作为深藏在人体内的一种潜在生产能力,人力资源的充分发挥,可以进行现实劳动生产力的转换,并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新科技革命以信息生物技术为主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将人力资源向更为重要的经济资源进行转换。作为科学技术的载体及知识、技术创新的基础,人力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人力本身特性对人力资源构成成分起到决定性作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是由其内部各个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的,其中部分静态资源如资金、土地等,如人力资源无法发挥其作用,这些静态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只是一种离散的简单叠加,则起不到任何作用,通过开发与利用人力资源,将人力资源进行人力资本的转化,在增加原始资本积累的同时,还可以提高多种技术水平。因此,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人力资源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产品质量与市场占有率竞争是经济竞争的外在形式,其实质是综合实力的竞争,特别是人力资源的竞争。马克思认为人力尤其是智力型人力资源和科技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因素。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已经逐渐从原有的物质资源开发向人力资源开发发展,在相关部门已经对人力资源管理加大了重视力度,并将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从普通人向人才进行转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如图所示。

(三)人力资源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

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增长方式为粗放型,数量规模、速度及产值的增长主要依靠资金、物质、劳力投入来实现,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中预期经济增长速度可以在短期内达到,如资源人均占有率较低,持续下去,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主要为资源枯竭与生态破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为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应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原来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进行转变,加大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力度是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通过人力资本的转化,对各种生产力要素进行有效组合,进而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四)人力资源管理是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

作为一种发展方式,人力资源管理不仅要满足社会的需求,还要为人才潜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利条件。人力资源开发在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有利于小康社会的发展。小康社会的实现不仅要对人均收入水平进行有效提升,还要对人力资本进行提高,这是经济发展能力提升的必然选择。

国民经济与管理范文第2篇

虽然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形成了一种制度的惯性,它的创新必定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系统的工程。从目前的创新起点看,为了顺利启动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创新,国民经济管理理念作为必要的思想前提必须先行创新,在旧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改变,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还没有确立之前,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系统创新难以起步。

一、从本质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理念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理念的创新。在传统工业经济发展中,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是促使微观主体创造出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财富,达到宏观层面物质财富供给与物质财富需求的均衡。为了达到这种均衡,国民经济管理在劳动力供求均衡、生产资料供求均衡、消费资料供求均衡、进出口供求均衡等要素均衡中进行宏观调控。这种以社会物质财富供给满足物质财富需求为职能的国民经济管理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会造成严重的管理缺位,因为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生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的形成,表明人们的经济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物质需求层次上升到了社会和精神需求层次。合格的国民经济管理,就不能只是关注人们的物质需求,更要关注人们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在物质产品供给与物质产品需求均衡公式的基础上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去建立社会与精神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公式,要像了解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了解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像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物质需求一样,引导和开掘人民的社会和精神需求,需求管理比传统工业经济时期具有更多的社会和文化嵌入性。

从供给角度看,因为要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将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理念转化为现代经济产业和产品成为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传统工业经济时期不被列入国民经济供给管理的闲暇、娱乐、学习、健康、运动、咨询、时尚、创意、安全、满意、幸福、和谐等社会和精神产业逐渐被国民经济供给管理所关注。主动而有序地创造满足新的需求的新产业、新产品,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多地具有了社会和文化内涵,甚至文化创意本身就成为主导产业。当然,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中除了满足人们社会和精神需求的产业外,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农业、制造业以及传统服务业还是大量存在,还要提供大量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但是,即便是农业和制造业等各种传统产业,也必定通过信息化、知识化、生态化、自动化改造,被新型产业主导、连接、提升到一个新的运作水平,传统产业因此有了新的时代内涵,传统产业想固守在传统产业结构中止步不前就会失去生存的可能。在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国际化的今天,我们不可能以目前中国传统产业依然存在、依然落后为理由,否认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制度职能创新的必要性。产品从原材料和资金的投入到物质产品的生产,其最钟情的指标是国民生产总值GDP,为了GDP的增长,各级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致力于抓投资,搞引资,上项目,扩规模,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以GDP的多少来衡量,GDP增长得快,得到上级政府的表扬,干部的提升也快;GDP增长得慢,受到上级政府的批评,干部的升迁也慢。这种国民经济管理评价理念必须创新。

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特征理念的创新。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鲜明的行政特征,国民经济管理系统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行政等级管理系统。宏观行政主体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主体,行政上下级关系构成宏观与微观之间的主要关系,国民经济管理多半是上级对下级的行政调控,行政指令成为宏观调控最常用也最好用的手段。这种行政惯性在我国有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积淀,既和我国传统的工业经济基础上的粗放式经营相吻合,又与我国原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从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知识经济转型,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惯性特征。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集约经营模式,现代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需要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等级型特征转变到法治契约型特征。新的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特征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法治管理,不是等级管理而是契约管理,这并不是说新的国民经济管理没有行政管理,而是指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是依法行政管理。所以在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中,立法、执法、司法共同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宏观主体。在宏观管理特征变化的同时,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的关系也发生根本的变化,宏观管理主体不再简单地用上级的行政权威控制下级的经济行为,而是在尊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权利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谈判协商程序,微观主体权利与宏观主体意图在协商谈判中达成统一,形成契约,用法律规范微观主体行为。也就是说,宏观主体对于微观主体的权威首先来自于法律而不是来自于行政,法律权威先于行政权威,法律权威导致行政权威。过去基本上靠行政权威进行的宏观调控不再简单地是行政调控,而是依法调控,所谓依法调控,指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调控行为一定是通过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进行,是以法治为依据的调控,即便是紧急情况下的行政干预,也一定是通过立法特别授权的。

国民经济管理的法治特征的更深层的含义是,宏观管理主体的权力是微观主体宪法意义上的授权,微观主体当然是宏观主体的管理对象,但是由于宏观主体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是受人民委托的人的宪法内容,微观主体与宏观主体的关系从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角度看,有一个委托人与人的法律授权关系,微观主体作为社会民众对宏观主体具有委托人意义上的监控权利。过去以为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关系只是行政等级关系,现在则要在行政层面上再进一步看到宪法层面上的关系,宏观主体是为全体人民进行宏观管理。这样一来,宏观管理包括政府行政管理在内本质上是宪法意义上的服务型管理,是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条件下的有限管理,是社会自治合作基础上的和谐管理。鉴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权特性,我国当前阶段尤其要强调微观主体可以监控宏观主体,宏观主体的行为首先受到法律的约束,微观主体对宏观主体有监督的权利。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单纯的行政单向关系变成法治双向关系。宏观主体必须依法办事,宏观主体违法必究,这样一来,国民经济管理自然构成新时期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体制的改革实践也证明,如果只强调宏观管理主体的绝对权力,忽视微观主体的权利,极有可能出现宏观主体对微观主体的侵权,过多的行政审批、过多的收费罚款扰乱微观主体正常的经济活动。更严重的是,在有利可图时,宏观主体直接把持经济领域形成的行政垄断,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等竞争形成阻碍。目前中国出现的房地产热、投资热,垄断中体现的,以及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些政府部门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经济活动的谋利主体。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如此普遍的政府谋利行为呢?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只把国民经济管理当作行政问题看待,严重忽视了法治层面的特征,忽视了全体人民对于政府职能、政府行为的监控,造成目前的调控困境。既然问题的根源出在法治层面,光靠中央政府用行政强制控制地方政府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国民经济管理是全体人民都依法参与的管理,是全体人民授权政府的管理,人民有权管官,有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组织程序保障人民及时校正政府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这是目前将国民经济管理从行政化特征转到法治化特征的关键。

二、从管理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理念的创新。我们习以为常的国民经济管理内容,以物质资本与货币资本的投入产出为主线,从宏观上掌握全国自然资源的存量与开采,全国物质资源的流入与流出,全国货币资金的存贷总量与结构、全国资本市场的流量与存量,致力于如何调动物质资源,如何进行货币投放。对于人力资源的管理,一般是围绕物质资源和货币资金的投入产出而配置,劳动力是作为与物质资源和货币资源同样的生产要素对待的。这种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以物流和资金流为主线。在传统产业结构运作中,在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中,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为主的物质财富生产中,这种国民经济管理内容无可厚非。但是,在以知识和信息的投入产出为主线的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中,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不再是主要的生产要素,主要的生产要素是人力资本,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成为财富的主要来源。过去考虑的是如何开采自然资源,将现有的物质资源、货币资源转化为产品,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开采人们的思想,开采人们的知识和潜能,如何将人们的创意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用符合人力资本投入产出要求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将人力资本的潜能转化为现实能量,围绕人力资本的创造潜能配置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主线。国民经济管理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我国有多少物质资源,多少货币资源,而是我国有多少人才资源,有多少具有创新潜能的知识资源,从这条主线出发,对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的运作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

人力资本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把国民经济管理的着力点从物资流、货币流转变到知识流、信息流。围绕知识流、信息流组织物资流、货币流,必须从宏观上改变产业结构的原有排序。从物质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医疗并不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内容,是属于社会管理的内容。但是从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教育应该列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范围。因为教育是否能够生产出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是知识经济运行的起点,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前提,所以教育构成知识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知识型国民经济的基本建设;同样,从物质资源的管理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也不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因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构成的新的技术周期对旧的技术周期有替代作用,而企业一般是在既定技术条件下形成物质资源的投入产出,从直接的物资流看产业结构,就无法容纳从科学研究到技术开发的整个过程,但是从人力资本管理的角度看,科技研发就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因为科技研发是将人力资本的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人力资本的知识和创新潜能在科技研发中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离开科技研发,人力资本的知识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下,无法转化为现实获利。过去我们只是把科技转化当作科技部门的事情,在知识经济的运行中,通过科技研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成果本身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内在工序,所以科技研发和转化中介也成为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此外,直接用社会和文化元素生产服务以满足人的社会和精神需求的软产业构成新的主导产业,如创意产业、广告业、休闲业等。所以,看一个产业是否具有主导性,不再看它投入的物质和资金的多少,而是看它投入的人力资本的知识的多少,人力资本投入越多从而创造价值越多的产业,越能成为主导产业。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从根本上改变了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排序。

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区别在于,人力资本是依附在人身上的生产要素,进行人力资本为内容的国民经济管理,就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人的管理,如何用高效的制度系统,将人身上处于潜在状态的人力资本转化为现实状态的人力资本,就是国民经济管理内容的核心层面。那种把钱看得比人重的国民经济管理观念必须抛弃。国民经济管理用制度保障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包括人力资本的财产权、人力资本的竞争权、人力资本的交易权、人力资本的组织权、人力资本的创业权、人力资本的创新权、人力资本的流动权。国民经济管理从本质上看就是人的权利的管理。围绕人尽其才,关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权落实没有,是否有平等竞争的机会,是否可以与货币资本所有者谈判交易,是否可以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创业创新,是否有与人力资本能力相匹配的利益分配格局,经济效率与公平是否统一,收入增长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否统一,那种单纯以GDP增长作为发展目标的管理转变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发展目标的管理,以人力资本投入产出为主线的国民经济管理,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本管理。

国民经济管理视野理念的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视野包括国民经济管理的空间视野和国民经济管理的时间视野。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视野从空间状态看,是以国内范围为主;从时间状态看,是以现在时态为主,视野还是比较狭窄的。从空间状态看,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虽然也有进出口贸易,但在加入WTO之前,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还大多在国内从事经济活动,主要是在国内自我循环的生产销售运作。传统计划经济的体制中虽然也有国际关系,但高度集权的行政指令性计划主要是国内的制度运作。但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大批进入中国,而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也大批走出国境。经过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初步具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条件,中国完全融入了全球经济网络中。中国进行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也使中国的经济制度运作从封闭走向开放,中国进入了国际市场体系。产业的开放度和体制的开放度决定了国民经济管理的开放度。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本身就是国与国之间在全球范围内创新能力的较量,从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管理的国民经济管理必须从单纯的国内视野扩展到国际视野,将国民经济的运作放在全球背景综合规划,目标定位在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国际创新力的高度。从这个高度思考国民经济的管理,如何提高科学技术的原创性,如何创建国际品牌,如何打造胜任国际竞争的企业,如何与世界各国形成和谐的具有民族自尊的国际经济关系。

从时间状态看,传统的国民经济管理是对传统产业结构的运作的管理,传统产业结构的技术条件相对落后,传统产业结构的体制运作效率也落后于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管理或者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物质货币循环,或者是技术引进基础上的模仿改良,在国民经济管理的时态模式上处于跟进式、引进式。新的国民经济管理在具有了空间状态的全球化视野后,在时间状态上应具有未来时态视野。就是国民经济管理不是仅仅着眼于现在的技术状态,现在的资源状态,现在的品质状态,现在的制度状态,而是着眼于开发未来的技术状态,在引进技术的同时进行原始性创新,争取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寻找未来的资源状态,就是不单纯地看到现有的自然资源、物质资源,更要通过人力资本的创新活动再生出新型的经济资源,更要将人力资本的知识和潜能当作财富生产的首要经济资源,从而创造在传统模式中不可思议的生产力;创造未来的品质状态,改变给外国品牌打工、贴牌生产的状态,努力创造具有中国知识产权的世界品牌,用自有品牌去占领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探索未来的制度状态,着眼于从成为世界创新型强国的要求构建制度系统,将不利于创新的制度改造成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将动态地提供鼓励打破常规、鼓励创新的制度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中心工作,宏观管理主体是创新引导型而不是固守传统型。不是简单地用战略规划,用长期计划,框住微观主体的活动,而是规划计划本身对于微观主体的创新具有弹性和包容性,承认规划本身的非规划性、非预见性。微观主体的创新能够不断被宏观主体认可扶持,宏观主体的规划计划本身就包括对创新的预见、对创新的激励,宏观主体能够在微观主体充分参与基础上创新战略,这是新国民经济管理的特点。

三、从运行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一是政府组织的变革。组织结构的另一种特点是政企分开,政经分开。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与经济组织的适度分离,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要退位、正位、到位。退位,就是政府组织从直接经济活动领域退出,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进入经济活动领域进行竞争,为民众创业、创新在组织上扫除障碍,提供方便。特别是政府组织的一把手通过组织结构退出经济领域,打破行政垄断。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结构改革的另一方面是政府组织到位。当政府过多地在经济领域活动,甚至与民争利时,国民经济围绕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职能没法尽到,退出民众可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进入需要政府直接扶持的经济领域,创建政府的社会公共经济组织,比如扶持公共消费的公立组织如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扶持公共创业平台的公立生产组织,例如,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基本建设的引导投资、战略产业的前期起步投资。

国民经济与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许多学者和教师转入国民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领域,国内各高校也设立了国民经济学专业,但对国民经济学这个学科专业如何建设认识不一,人才培养模式差异也很大。在国民经济学科建设持续升温的同时面临着国内学科分工不明确和专业同行不同语的尴尬,有的高校甚至还把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塞在国民经济学学科内,使得国民经济学学科像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

一、国民经济学在中国的来由

西方经济学者对国民经济一词用的较少,但对国民经济学一词则用的较多,最早使用该词是18世纪的意大利人奥特斯,当时是指研究一国国内经济现象的学问。其后在19世纪才出现许多以“国民经济学”命名或以其为主题的名著,主要集中于德国、奥地利,现有中译本文献中可以查到的有:1915年翻译出版的日本学者津村秀松所著《国民经济学原理》、1914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傅克斯所著《国民经济学》、1938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狄尔所著《国民经济学原理》、1951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恩格斯所著《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1958年翻译出版的奥地利学者门格尔所著《国民经济学原理》、1981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罗雪尔所著《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原著是1843年出版)、1962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卢森堡所著《国民经济学入门》(原著是1951年出版)、1970年翻译出版的德国学者李斯特所著《国民经济学体系》(原著是1841年出版)、1983年出版的瑞典学者维克塞尔所著《国民经济学讲义》(原著是1893年出版)和1987年出版的德国学者欧肯所著《国民经济学基础》(原著是1940年出版)。19世纪以前西方学者所说的国民经济学主要不是指国民经济的学科,而是指国家角度的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异体,所以,这段时期的“国民经济学”与更早出现和更为流行的“政治经济学”是两个并存的概念,阐述的内容和方法也大体一致,只是德国、瑞典和奥地利等国家习惯采用国民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在中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相对说来,国民经济学学科在新中国的早期发展与其在德国、奥地利、瑞典等国的发展并无直接联系,相反而与社会主义在前苏联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要编制国民经济计划,而国民经济计划则是以部门为基础,企业仅相当于生产车间。所以,中国 “国民经济学”这一学科定位客观上是受“苏联模式”影响的结果。

二、国民经济学在国内的发展

国民经济学是在中国经历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后形成的本土化经济学科。国民经济学的前身是国民经济计划学。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将整个社会视作一个“大工厂”的基础上,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只是其中的一个车间或某个零件,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指令性计划无疑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前苏联计划经济理论在全国率先创建国民经济计划学科,设立了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和统计专业,并聘请前苏联计划专家布列耶夫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讲授国民经济计划学。其后北京大学、辽宁大学等一些高等学校也相继开设了国民经济计划专业。20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中国人民大学钟契夫教授等一批学者编写出版了中国第一部《国民经济计划学》教材,后被全国各高校广泛采用直至八十年代初。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人民大学李震中教授结合我国经济改革实践的深入,主编的《计划经济学》引领国民经济计划学科的学术水平达到历史巅峰。

随着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要特征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我国高等学校适应时展的要求,将原来的“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改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以顺应历史潮流。1982年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辽宁大学等12所高等院校的学者编著了国内第一本《国民经济管理概论》教材。1986年辽宁大学在全国率先将原来的国民经济计划学本科专业更名为国民经济管理本科专业,从而推动着这一学科的转型和发展。同年,厦门大学的钱伯海教授出版了《国民经济学(上下卷)》,并作为全国高校文科教材多次修订出版,为国民经济学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学科基础。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以及党的十四大的召开,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转变,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市场取向使得许多高校的国民经济计划专业纷纷转行或下马,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使国民经济计划学科的方向得以彻底校正,本科专业国民经济计划更名国民经济管理,价格专业取消,生产力布局专业从学科内部分离出去。1998年国家教育部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进行调整归并和规范化改革时,正式将国民经济学列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的第一个二级学科,本科专业国民经济管理被列入教育部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外专业,全国高校中只有7所院校获准继续招生;同时,研究生专业由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更名为国民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学科正式建立才14年,但在一些学科基础较好的地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有标志性成果的有三套丛书系列:第一套是由全国7所保留了本科专业的院校教师集体编著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之《高等学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主干教材》,全套共4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分别是:李华、刘瑞主编《国民经济管理学》(2001年第1版,2006年第2版);刘起运主编《宏观经济数量分析方法和模型》(2002年);赵丽芬、江勇主编《可持续发展战略学》(2003年);杜肯堂主编《区域经济管理学》(2004年)。第二套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教师联合部分院校教师集体编著的《21世纪国民经济管理学系列教材》,全套共8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分别是:刘瑞主编《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2004年第1版,2010年第2版);金月琴、李健美主编《国民经济管理案例》(2004年);苏汝劼、夏明主编《国民经济核算概论》(2005年);刘瑞、武少俊、王玉清编著《社会发展中的宏观管理》(2005年);顾海兵编著《实用经济预警方法》(2005年);蒋选、杨万东、杨天宇主编《产业经济管理》(2006年);刘起运、夏明、张红霞编著《宏观经济数量分析》(2006年);茶洪旺、李健美主编《区域经济管理》(2006年)。第三套是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师集体编著的《国民经济学系列丛书》,全套共7本,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分别是:马树才主编《宏观经济数量分析》(2005年);陈瑾玫编著《宏观经济统计分析的理论与实践》(2005年);马树才等编著《宏观经济政策效应分析》(2005年);张今声等主编《国民经济规划学》(2005年);韩云虹等著《国民经济核算分析》(2005年);崔日明等主编《宏观经济调控与对外经济政策》(2005年);林木西等主编《科学发展观与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2007年)。从这些成果可以看出,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一方面继承了国民经济计划学的知识,另一方面也吸收了其他学科的理论养分。

周期性的国家规划和计划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而废止,而是相继发挥引导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作用,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宏观调控越来越热,使得一届届国民经济学专业毕业生因宽泛的知识层面、突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全面的综合素质给政府和企事业用人单位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些地方将专业限制到二级学科的国民经济学作为继续引进的专门人才,作为极具有中国鲜明特色的经济学科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广泛又特殊的价值,得到了政府教育部门的认同和支持。目前,教育部已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辽宁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四所高校建立了国民经济学部级重点学科,多数省市的教育主管部门也都选择省市内至少一所高校扶持其作为国民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全国有国民经济学硕士点的高等院校将近60个,博士点超过20个。

三、国民经济学学科的特点和内核

在国民经济学科建设持续升温的同时面临着国内学科分工不明确和专业同行不同语的尴尬,有的高校甚至还把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塞在国民经济学学科内,使得国民经济学像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使得有学者对于国民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认为国民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是一回事,或认为国民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是一回事,这些都要我们进一步弄清楚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内涵、特点、研究对象和内容。

国民经济是指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由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经济环节、经济层次、经济部门和经济地区构成的。国民经济这一概念突出强调经济的整体性和联系性,突破了将国民经济局限于国家各经济部门的构成总称的限制,在内涵上大大扩展社会经济活动的领域,包括了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经济环节;宏观、中观、微观各层次经济;工业、农业、建筑业、商业、通讯、文化、教育、科研等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国内不同经济区域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区域和国际性区域,较为全面而翔实地阐述了国民经济涵盖的内容。所以,国民经济学应从属于应用宏观经济学,实证宏观经济学,是经济学一般原理与行政管理学及社会统计数据相结合的应用宏观实证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是经济学门类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综合性较强的应用经济类专业,是从宏观、战略的角度来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并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预测与规划,与其他应用经济学科相比具有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对策性和前瞻性等独特的学科特点。

国民经济学是研究一个国家范围内部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循环,各种生产和资源要素之间的配置与组合,各个产业部门之间的相互关联,各个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所以,其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运行及管理的规律,包括经济结构、经济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涉及产业结构、区域结构、企业结构、市场结构、资源结构、政府职能、宏观调控、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和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与计划等等。只有搞清楚国民经济学研究对象和核心内容才能在科学范式的基础上进行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才能防止国民经济学在经济学科中被同化或边缘化的趋势,才能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学学科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瑞.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马昊.对国民经济学学科发展几个问题的探讨[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

[3]顾海兵,齐心.关于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J].经济学动态,2005.4.

[4]和云.推进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国民经济与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法 现代行政管理 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 〕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 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 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党章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 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 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 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 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 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 条属于经济手段。 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 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经济法律都强调了“完善宏观调控”这一最重要的管理手段。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1 〕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

〔2〕拙作:《经济法新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版, 第4页。

〔3〕王家福等:《论依法治国》,《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4〕〔7〕夏书章主编:《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2页、第6页。

〔5 〕张尚zhuó@①:《行政法教程》,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

国民经济与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民经济;创新思路;新经济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的工业型经济向先进的知识型经济进行转变的过程之中,由过去的粗放型生产方式逐步向集约化发展,从而使得数量以及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并且使得中国整体的经济进步,通过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整个社会进一步民主、自由以及先进化。由此可见,新时期的发展任务就是将国民经济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从而为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有所贡献。传统工业在当前发展过程中不能使过剩的需求得到满足,粗放的经济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的当前发展了,因此,制度也应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进行相应的改变,从而达到创新,来与当前的发展相适应。国民经济制度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由于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并且沿用传统的经济管理方法至今,该管理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很大的惯性,因此创新的过程会存在着相应的阻碍,并且耗时较长。我国当前的经济管理仍存在弊端,需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并且结合相应的问题进行完善。

一、从本质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的理念创新环节

(一)职能理念创新。

在传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人民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并且使得社会总供给的财富与人民所需要的财富相平衡,从而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并且使得生活以及生产资料进一步得到平衡以及完善。而当今社会仅仅是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方面之一,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信息的进一步完善,人们的要求上升到精神层面,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更应将原有的发展模式进行抛弃,从而不断在创新过程中融入新的对于精神层面的重视,使得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满足。

(二)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特征理念的创新。

当前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政治以及文化三者很好地进行融合,因此,国民经济管理不仅与经济相挂钩,还具备着相应政治上的特征。国民经济管理的内部有严明的政治等级制度划分,该做法使得行政主体与经济主体相挂钩,两者相互吸收融合,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目的。经济主体间受着政治主体等级的限制,政治主体间又存在着微观、宏观经济的微妙关系。新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主要依靠契约管理,而没有太多关于行政上的束缚,管理依法进行实施,由此可见法律在当前的经济管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当前发展过程中的宏观主体。而由于与等级制度挂钩后又进行了相应的创新,因此,宏观管理的主体之间也不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了,而是同样作为微观主体,融合了经济层面的关联后,相互借鉴,并且在重要事件发生时进行相应商议以及谈判的关系,在此过程中将意见进行统一,从而找到适合当前发展的最佳方案,并且在此过程中时刻利用法律将行为进行规范。由此可见,宏观主体以及微观主体的权威来自于对于相应法律的遵守,而不是经济以及政治上的差别,法律权威对于微、宏观主体来讲是最应优先遵守的,法律权威是行政权威行使的前提,因此,依法调控是极为重要的。而依法调控顾名思义就是依据法律条文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合理调控,并且在调控的过程中时刻与法律相挂钩,即便是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也必须在法律允许或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在进行相应的调控。只有依据了法律进行调控,政治权威以及经济权威才能够在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二、从管理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国民经济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无外乎是物资资本和货币资本的投入以及产出,由此可见对于货币资金的流通、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及时管理、物资的管理以及货币资金的存取都是相互调和,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管理的各个方面。综上所述的国民经济仅以资金和相应的物资共同流动作为主线。传统时期的经济模式内容十分简单并且相应的管理属于粗放型,人们对于物资存在过多的着需求,而没有过多精神上的需求,而如今时代不断的发展,我国经济有所进步,人们的观念也有所改变,因此对于精神上的需求开始注重,使得物资的需求趋于正常。

三、从运行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一)政府组织变革。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国的政治以及企业开始分离,并且政治与经济也随之分离。改革后我国的政府组织与经济组织相独立,政府不对于经济进行相应的直接控制,而是使得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在同一环境下公平竞争,该做法不仅提供了更多就业的机会,进一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活跃发展,也使得经济创新路上的阻碍得以消灭,为经济方面今后的管理进一步提供便利。并且相应政府组织的领导,应勇于对垄断进行打破,在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过多时,及时对此情况进行制止,从而保证经济的自由发展。政府在其间起到的作用仅为宏观调控,切不可过多参与,从而扰乱了原有的稳定经济秩序。政府还应对相应的民众组织进行扶持,使得国有和民间经济共同协调发展,使得经济平稳运行,并且促进民间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民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二)国民经济管理组织中的社会自组织生长。

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部分即为国民经济管理组织中相应的社会组织。建立国民经济管理组织的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是通过第三部门来对国民经济管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在此过程中对相应的社会责任进行承担;使得政府的负担较之前相比有所减小;让更多民众参与到相应的管理中,使得管理过程进一步民主化、透明化以及完善化;并且使得当前社会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得到相应的完善,从而实现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最终目的。

(三)权力平衡和分隔的组织结构。

政府在参与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对其自身的行政身份进行合理的运用,在政治责任与经济责任相结合的时候,其职能也进行了相应的改变,与之前相比拥有了更多的责任。因此,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创新后的国家管理体制中,权利应进一步划分清楚,该做法不仅会使得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得以减少,还会使得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对责任进行追究,进一步提升经济管理的总体效率。

四、结语

综合以上所述,国民经济管理涉及到经济、政治以及法律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改革难度较大,而随着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进行相应的创新有十分的必要,因此,本文结合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法律作为主体,将政治和经济相分离,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周人杰,田丽珍,尹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民经济管理法治化得失检讨[J].兰州学刊,2009,5

[2]晏诗宇.中国低碳经济SWOT分析与导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路径选择[J].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2010

[3]兰强,耿海燕.在顺承中不断创新———论国民经济管理的“两个”创新[J].投资与创业,2012,4

[4]赵航澜.会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商,2015,4

[5]李军.我国保障房建设对商品房市场影响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