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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精选

高校治安管理

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第1篇

多年来,尽管档案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升级,但许多高职院校档案工作落后的状况长期未得到根本改善,许多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中存在以下普遍问题。

(一)高职院校档案管理的服务意识

较差和部门之间缺乏配合高职院校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学生管理、高职院校的发展建设。但是,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却经常忽视了这一目的,具体表现为:第一,经常遗失一些材料和档案,为老师和学生带来很重要的麻烦;第二,学生档案材料内容不统一,规范性较差,档案材料质量不高,利用率较低。学生材料主要是各系各辅导员管理,没有统一的要求,大多数材料基本上是一些由个人填写的判断式材料为主(如毕业生登记表),全面反映个人各方面素质的客观分析性材料较少;从而影响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使档案利用价值大大降低。在高职院校里,档案管理部门往往会被边缘化,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对档案管理普遍缺乏配合意识。

(二)“硬件”投入不足和“软件”建设严重滞后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大力支持,很多高职院校的条件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但很多高职院校对档案室的建设的“硬件”相对投入较少,现有的一些保管设备陈旧老化,很多高职院校档案房简陋,“六防”(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温)设施不到位,高职院校对档案室的设施设备投入较少,影响了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发展。“软件”建设严重滞后。很多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的服务能力低,效率低下,档案的管理手段落后,高职院校档案管理的软件非常少等一系列问题。

(三)档案室档案的存放存在“散”,“乱”现象

档案的随便存放和一些档案并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除学生学籍档案和少数文件外,其他业务档案的存放大多数分散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工处、各系部及个人手中,没有得到集中管理。

二、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协同合作与管理

很多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和档案工作并没有实现好协同,缺乏协同合作。因为高职院校的各项资源有限,很多高职院校很难做到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高职院校的很多部门也缺乏协同合作。由于高职院校以培养技能为核心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院领导往往会重视与现实利益相关的工作,如高职院校的教育和招生等的工作,一者院领导很难重视发展档案工作,二者档案工作在高职院校中很难协同合作。高职院校有很多档案工作者经常以自我们为中心,经常抱怨领导不重视和资源分配不均,缺乏与其它部门协同合作意识。

(二)档案工作没有更好的融入高职院校工作

高职院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是档案工作没有融入高职院校工作的重要原因,档案工作由于对于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提升并没有太大的联系,很多高职院校很难把档案工作和高职院校的其它方面的工作融合在一起,档案工作没有更好的融入到高职院校工作,会容易遭到高职院校一些部门的忽视。

三、创新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策略及措施

创新既是民族进步和国家兴旺的动力,也是高职院校发展的支柱。高职院校档案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档案事业适应和服务于社会,跟上当今和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步伐,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需要。所以要以创新管理思想为指导,加强协同为主线,把档案工作深度融合到高职院校的各项工作当中,才能促进高职院校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才能服务学院建设。

(一)加强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

加强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就是指档案工作在高职院校各部门共同协作下,由档案管理协调处理完成。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与学校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相协同,让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融入文件管理有关环节过程之中(实现所谓的“前端控制”),同时进行有关工作流程的整合和优化。二是让档案工作深度融入高职院校管理体制之中,与学院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做好主动服务,在挥档案资料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价值的同时,通过做好档案资料与其它部门对接,以确保档案工作的正确无误。为了加强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根据本校有关实际情况拟定合适的一套方案以确保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以实现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良好的发展。第二,选择一定的“平台”或“载体”推进,比如文档一体化管理和利用校园网开展服务等。第三,加强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同,可以借助一定的时机推进,以便相对省力的打开局面。比如,借助高职院校迎接重大评估、达标升级或进行管理效能改革的时机,或者利用档案主管部门档案管理达标定级活动,以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最后以规章制度形式保证部门之间的协同。

(二)把档案工作融合到高职院校工作各环节

为了使档案工作更好的融入高职院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要加强宣传、举办展览、座谈会等形式捕捉本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新亮点、新特点,使广大师生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第二,可以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网络软件利用,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也更好地方便教师和学生进行方便的查阅和提取档案,也是为了更好的面对繁多的各类评估检查;第三,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各种档案机制,必须做到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做,真正做到议事有位置、计划有内容、经费有保证、管理有措施、质量有提高;第四,把档案工作纳入高职院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校领导议事日程,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当年预算,确保“人、财、物”的到位,档案部门参加学校重要计划工作会议,参加学校科研课题、设计项目以及产品的评价、监定会、参加学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重大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工作。同时学校下达项目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检查项目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档案部门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把档案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各个环节。

(三)加强档案工作的协同管理

加强档案工作的协同管理,就是要对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甚至包括公布利用环节)的流程、规范与文件管理工作有关流程进行规范整合和协同,对文件的起草、形成、审核、签发、执行、更改、归档过程进行控制。同时,也在协同管理中减少重复环节,降低成本,增加效率。为使档案之程序化、制度化,需要建立配套的工作流程、职责规定、业务范围。为此高职院校可以采取以下操作步骤:

1.熟悉档案管理的有关流程、规范,各部门(工作流程中有关)文件管理流程、规范;明确和熟悉档案收档范围;

2.分析现有工作程序、流程,按档案业务规范和协同管理降本增率需要,将之合理地简化、整合、增加、调整之后,建立针对文件管理与档案工作协同管理的一套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要求)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公文制发要符合归档规范),确保文、档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程序化、制度化;

3.根据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体流程(例如,收到上级文件登记手续完后即到归档手续;给各有关单位建立获奖登记簿,获奖材料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等等)。

(四)创新档案管理工作机制

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执行。

第十八条高校档案材料归档时间为:

(一)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十九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第二十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一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高等学校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对外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条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高校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第三十三条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8)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涉密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第3篇

1.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前提是具有一大批懂技术、会应用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信息化是指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从而使档案管理趋向规范化、高效化的过程。高职院校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关键在于各级、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所以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技能,用以提高处理数字化档案信息的能力,最终适应信息时代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1.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是档案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

由于各级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自身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之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较少,使得大多数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发展方面都不是很理想。同时,目前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人员缺乏相关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匮乏,学历普遍偏低,且习惯了因循守旧的工作流程,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管理工作。因此,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面对现实,必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借着信息化建设的东风,快乐工作,成就自我。

1.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是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档案事业要发展,就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档案管理人才。档案事业的发展要求广大档案管理人员紧紧围绕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始终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档案安全保障,不遗余力地进行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有计划地招揽人才,特别要注重选拔思想好、学历高、能力强、有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逐步调整档案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化档案管理队伍。

2、档案管理人员能力建设的路径选择

2.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文件资料处理能力

档案管理人员文件资料处理能力在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是其一项最基本的能力,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这一能力的基础性地位仍然没有改变,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会改变。因为档案最重要的形式仍然是文字记录。未来档案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就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档案信息编研工作,要做好这一工作同样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文件资料处理能力。档案管理人员只有提高文件资料处理能力,才能挖掘出档案潜在的价值,编纂出可供利用的文件汇编,才能真正做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

2.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数字信息处理能力

档案管理人员数字信息处理能力主要包括其获取、鉴别、组织开发数字档案信息的能力。一是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个数字馆藏的内容及查找方式,各种搜索引擎的有效利用,及时收集各类档案信息,以丰富馆藏。二是要求档案管理人员有比较专业的信息鉴别能力。对档案信息的原始性、真实性进行判别,以确定档案信息的真伪。对档案信息的价值进行评估和鉴定,以区分其价值高低。三是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对各类档案信息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组织整理,形成各种专题数据库,并能根据用户需求对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开发。

2.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科研和开发利用能力

档案管理人员科研和开发利用能力对于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从而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重藏轻用”的不良局面。在这一块我们要借鉴国外关于档案开发利用的成功经验,在档案资料深入研究和利用上做文章。在目前信息化大背景下,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档案文献,而且应该主动开发档案信息,注重对现有档案资料的分析研究。同时应该注意直接跟踪有关课题,善于把握最新动态,运用综合分析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对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因此,科研与开发利用能力已经成为当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专业技能。

2.4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终身学习能力

信息时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树立起全新的学习观念———终身学习。作为信息管理员的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从各方面提升和培养自己的能力,不断学习新技术,不断掌握新知识,要主动参加系统的知识更新学习与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扩展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学历层次,同时要参加系统的培训、讲座或以自学为主要形式的素质教育,有计划地进行终身学习。才能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高职院校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适应信息社会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终身学习正逐步取代一次性教育的传统观念成为信息时代档案管理人员的新风尚。

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能力的实施措施

3.1加强针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其文件资料处理和数字信息处理的能力

档案管理人员文件资料处理和数字信息处理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档案事业的总体水平。要提高上述两个能力必须做好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等方法,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资格认证培训可以使档案管理人员在获得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资格的同时学到相关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培训包括档案基础理论与技能培训、信息技术培训、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等。其是侧重于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所需理论和技能的训练,为理论更好地运用于实践提供可能。

3.2加大档案管理人员之间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力度,以提高其科学研究的能力

档案管理人员科学研究的能力水平决定着档案工作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善于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研究总结、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将研究成果交流推广出去,才能推动档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档案管理人员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己做研究,还可与他人合作共同研究,在合作研究过程中可以共同学习,通过合作,可以激发灵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做研究的过程也是对档案工作经验总结与凝练的过程。

3.3完善档案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以增加其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的源动力

档案管理人员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的水平是能否适应信息时代档案事业发展的标准。只有加快信息化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才能推动档案事业向前发展。同时不断完善的激励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档案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淡薄,档案部门的激励机制还尚未建立,根本无法适应信息时代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首先要建立档案管理人员的层级发展机制。每一个档案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学历、职称,根据这些确定档案人员的层级,以此提出工作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同时还要根据每个人年龄、学历变化及目标实现等情况重新确定升降层级,以便形成众人拾材火焰高的良好工作局面。

4、结语

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智慧校园;高校档案;管理机制;组织制度

1引言

教育部2012年印发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中提出“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基础的智慧校园建设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核心任务之一”。2016年“智慧校园”被写进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智慧校园建设已经成为一种时代潮流,众多的高校都在积极投入智慧校园的建设之中。在智慧校园的建设过程中作为学校信息资源中心的高校档案馆不仅为智慧校园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更是智慧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智慧校园的建设也丰富了档案馆的馆藏,使馆藏资源更加多样化。我们知道管理机制是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机理,是决定管理功效的核心问题。在海量的信息面前,建立高校的档案管理机制势在必行。高校的档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高校档案组织体系、高校档案制度体系、高校档案信息服务体系。

2健全高校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是前提

2.1建立高校档案工作领导机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第五条规定,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同时指出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了高等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院)长为主任委员、分管校(院)领导和相关校(院)领导为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咨议机构。这些规定为做好高校档案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智慧校园的建设过程中,档案工作需要投入更大的物力和人力,档案信息平台的建设,档案机构的设置,档案人员的配备,档案工作的推动,等等,档案作为高校的一项横联百业的基础性工作没有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是很难实现长足发展的。2.2设置合理的高校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档案工作的各项职责、职能、制度能否得到有效的落实。现在有不少高校还是档案室,一般隶属于学校办公室,被作为教辅和业务部门,在电子环境下难以做到文件连续体过程的前端控制和全过程管理,以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档案机构级别的低下也限定了档案机构的人员职数,一般档案室配备两到三个专职人员。这些专职档案员既要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提供利用等一系列的基础工作,又要开展档案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各归档部门的业务指导,每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在探索档案服务方式和开发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方面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档案价值的发挥,也削弱了档案机构的影响力。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暨教育部令第27号文件精神,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并独立建制,实现档案业务、经费、人员上的独立自主。为了提高档案馆的行政执行力,解决其管理职能弱化问题,建议学校加强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定位,增强对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等管理工作力度。2.3建立专兼职档案工作队伍。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是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通过推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充分调动了各级各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科学有效地实现了能级管理。”[1]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建立全校范围内的兼职档案员工作体系和兼职档案员工作制度,确保每个职能部门、院系配备相对稳定的有责任心的兼职档案员,并加强对全校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兼职档案员队伍素质,更好地协助学校专职档案员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收集、预立卷等工作,从源头控制归档质量。通过构建由档案工作委员会、档案馆和各单位兼职档案员组成的高校档案工作三级网络管理结构,能将档案管理制度、方法、要求深入到高校每一项工作当中,细化到高校文件材料形成和利用的每一个环节,使档案收集工作不留死角,实现全方位的管理格局,确保馆藏资源的丰富多样。

3健全高校档案工作制度体系是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实现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必须以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为基础,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3.1健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高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制定地方规章,结合本校的档案工作实际制定纲领性和综合性的规章制度体系。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起到鞭策和激励的作用,制定程序正当合法、形式规范科学,简洁明了,便于贯彻执行和档案工作的开展。3.2健全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笔者建议根据《高校档案管理办法》的11大类,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每一大类的档案工作规范,便于档案馆对学校整体档案工作的把控。同时结合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实际制定各部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从源头控制归档文件数量和质量,便于各单位兼职档案员的归档操作。3.3健全档案工作队伍管理制度。高校建立的档案工作委员会、档案馆和各单位兼职档案员组成的高校档案工作三级网络管理结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和影响力,每一层级必须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2]通过建立和三级网络岗位职责,把档案工作渗透到学校的各个方面。同时,档案馆作为学校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把其职责细化到档案馆的各个科室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兼职档案员考核制度,采取激励措施从精神和物质上提高兼职档案员工作的积极性。

4建设高校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是目标

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说:“我们被信息淹没,但是却渴求知识。”失控和无组织的信息不再是一种资源,却逐渐成为负担。[3]智慧校园从基础设施到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到后来的综合应用,产生了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信息,如何收集、管理、利用这些信息使其成为有价值的档案信息,服务于智慧校园建设,成为摆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面前的难题。4.1把高校档案馆建设成学校信息资源中心。档案馆要积极参与智慧校园建设,树立大档案观,做好顶层设计,建设智慧化的档案信息资源平台,使高校档案管理系统能与其他各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时掌控各系统的原始数据。将与实体档案对应的电子档案、办公系统中的公文流转流程的业务过程数据和教务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表、成绩表等数据库数据纳入档案采集范围。同时,将智慧校园中学校和各单位门户网站的全站系统和后台数据库纳入采集范围,全方位把控档案信息资源。[4]建立档案安全保障系统确保信息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实现数据的云端存储与管理,把档案馆建成全校的信息资源中心。4.2拓展高校档案信息服务方式。高校档案部门在实现“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智慧档案馆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档案知识挖掘并服务于学校整体工作。在智慧校园环境下改变传统的被动服务模式,以需求为导向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参考文献:

[1]朱培芳.转制高校推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的实践与体会[J].城建档案,2017(7):100.

[2]安小米,宋懿,张斌.国家数字档案资源整合与服务:概念、路径和机制[J].档案学研究,2018(3):84.

[3]高闯.基于知识链接的科学技术档案组织模式研究[J].黑龙江档案,2018(4):104.

[4]姚恒.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蜕变——智慧校园环境下档案知识管理研究[J].图书情报导刊,2016,1(1)1:103.

高校治安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

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是高效发展的重要部分,高等职业院校主要以培养技能性人才为办学宗旨,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为人才培养模式,在这个过程实施中,师资队伍建设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人事档案管理作为人事工作中的一部分,在整个师资队伍建设中充当着最基础的信息源头作用。但是,在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模式规范不一,下面我就高等职业院校关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机制谈几点自己的建议。

一、关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信息的重要载体,是记载教职工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等经历的相关情况的原始记录。它准确、真实地呈现了高校教职工德、才、能、绩各方面的表现,能反映出他们的工作表现、奖惩情况、行为轨迹、家庭历史背景和经历的各种重大信息。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着人才选拔、任用、职称评审等,关系到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和科研层次的提升,制约着高校的人才培养的质量水平和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内容比较复杂,但总体来说,主要是指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转递与利用等环节。在工作对象上,它既要与纸质材料打交道,又要服务于教职工;在工作属性上,它既有主动性,要从学校各个部门收集原始材料,又有被动性,要服务于学校发展和教职工的各方面的需要;在工作要求上,它既有传统性的一面,大部分时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要求和基本流程做好文档的收集、归类和利用,工作枯燥、单一。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引入现代化的管理。

二、目前高等职业院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性机制分析

1.学校应重视人事档案工作。

高等职业院校的人事档案工作往往不能引起学校的重视,这使得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动力和积极性,平时所做的工作也只是应付一下上级部门的检查。要么是学校在人员配置上不科学,导致没有更多的人力资源投入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去。学校在招生的同时也在引进新的师资队伍,这些新来的教职工档案的管理也是一项庞大的工作,怎样把这些档案按照最新标准进行整理、管理,这就要求学校需要更多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但是由于很多学校领导没有顾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所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总的来说比较缺少。特别是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即使有些学校设置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也是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往往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长期这样,这种躲在角落里工作,始终只能处于一种默默无闻的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的工作状态。

2.配备专业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

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因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人员配备上更是能少则少,能兼任就兼任,导致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或者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缺乏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不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认为档案管理就是简单保管、整理好全校教职工的档案。甚至有些学校配备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么是临近退休的教职工,要么是其他部门的教职工兼任此项工作,导致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心不在此,而是在其他工作上。人员配备的不专业化是导致各高等职业院校人事档案工作不规范,没起色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配备上,我认为应该根据学校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的考核上应该是具有档案管理专业背景的。另外,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能力提高,安排专业知识的培训,随时补充和更新人事档案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以便更加熟悉了解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归档要求、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专业填写相关材料,及时补充进档材料,规范用纸规格和书写工具,熟悉装订顺序等专业知识。

3.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

高等职业他院校的人事档案种类繁多,内容容量大,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信息化为主流的工作形态,因此,在档案管理方面,也应与时俱进的引进信息化技术,这样促使人事档案工作便捷性、及时性,也可以增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使得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变更加高效运行。高等职业院校在这方面和其他本科院校比较,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信息化技术管理方面,大部分学校都还没有建立建立健全此项制度,大多数是采取的手工制作目录,纸质存档保留的这种纸质化管理模式。为此,我认为高等职业院校应重视此项工作对整个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来管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使得高等职业院校的人事档案能够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人事信息的查询和检索,从而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校性,促进此项工作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

4.营造良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氛围。

学校应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教职工的档案意识,这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编写一些宣传手册,这宣传手册要通俗易懂的把档案的基本知识编写进去,分发给各个部门及教职工,让大家通过这样的方式了解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基本要求,提高大家对人事档案工作的认识,形成一个全员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氛围,促使每个教职工参与到档案管理工作中来,自觉的收集材料,规范的填写材料,适时的归档材料,文明查阅材料。也可以通过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网站,通过网站及时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和宣传,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个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陈乃鸿.高校档案管理应用6S管理模式研究[J].科学管理,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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