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生活保障调查报告

农村生活保障调查报告

5月24日下午,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在南阳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题座谈会,省发改委、监察厅、民政厅、农业厅厅长和南阳市、县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在听取省民政厅长孙培新介绍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后,杨炳旭书记全面汇报了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情况。省委徐书记和市委何书记充分肯定了我县的试点做法,他们分别说,“西峡介绍的经验很好”、“要在全市学习、推行西峡的经验”。座谈会上徐光春书记和何东成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徐书记的讲话,不仅高屋建瓴而且要求具体,他强调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要认真细致切实落实好农村低保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我们对全县16个乡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总体看我县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工作超前、底子清楚、管理规范,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20*年5月份启动,是全省62个试点县之一,是南阳市唯一的试点县。我们通过半年的扎实工作摸清了全县贫困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和致贫原因,围绕按标(农村底线865元)施保、应保尽保的目标,探索形成了“全面普查、个人申报、四级把关、三级公示”的农村低保对象的民主评定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形成了“四监督、四不保、一退出、一进入”的农村低保管理约束机制,做到阳光操作,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坚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民生工程来抓,制订了《西峡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对保障线标准、保障范围、救助形式、资金筹措、保障对象审批、相关部门职责等进行了细化、量化。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等因素,把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原则确定为低标准、广覆盖,保障线定为人均年收入865元,保障标准定为人均月补差20元。从10月份正式实施,全县10.5万农户、35万农民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共7486户16530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4.7%,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共5353户、1056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其中因病致贫1268户2536人,占低保对象总数的24%;因残致贫1321户2640人,占低保对象总数的25%;因灾致贫640户1267人,占低保对象总数的11%;无劳动能力致贫2124户4119人,占低保对象总数的40%;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6.7万元,其中省以上补贴43万元,市级补贴50万元,县财政拨付33.7万元。

二、当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资金发放途径不规范。按照省市要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各级民政部门直接发放。我县目前的农村低保资金由财政局按季度拨款至乡财政所,乡财政所再拨付到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发放到户,资金发放中间环节多,工作效率低,不能保证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如2006年元—2月份拨付的农村低保金,有些乡镇至今还没有发放。3—4月份低保资金及第一季度五保供养资金,四月份县领导已经签批,但至今没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二是低保管理网络不健全。农村低保工作重心和基础在乡镇,服务对象在农村,且这些服务对象大多数素质较低、居住分散,审查、复核工作量大。20*年11月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民政所全部撤销,并入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所撤销后,乡镇没有民政机构也就不能专职专责从事民政工作,混岗使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在时间、精力上经常与其它工作发生冲突,影响了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由于民政、劳动、保障“三合一”,没有民政专用帐户,专项经费不能封闭运行,导致资金管理运行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是保障面过窄,救助标准偏低,没有实现应保尽保。我县属深山县,人口素质差异大,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需要纳入的低保对象较多,按照省现行农村低保政策,目前低保对象与实际不符,部分低保对象不能纳入低保范围,应保未保。我县确定的低保线为人均865元,人均月补差20元,仅达到省定的最低标准,与西峡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不相适应,救助标准相对较低,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虽然先行一步,但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了把这项省、市领导高度关注、农民热切盼望的合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搞好,建议近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徐书记讲话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低保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徐光春书记来河南任职的第二年就决策全省一次性全免农业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践证明,这两大举措不仅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和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决策,而且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这次就农村低保工作这一民政专项业务召开专题座谈会,提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对他们的施舍和恩赐。要求我们从全局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带着对百姓的深厚的感情,认真细致地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徐书记的讲话标志着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导向。认真倾听弱势群体的呼声,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需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第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把农村低保专项资金正规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资金供给机制,使低保专项资金制度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实施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由过去的按季度拨款到乡镇发放,改为按照上级规定由县财政局直接拨款到县民政局低保专户,通过金融部门直接发放到户,使低保金直达低保对象手中,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实现快捷、安全、方便的发放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低保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确保低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民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确定低保对象的资格和补助标准,建立低保对象资料数据库,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确保低保救助资金的正确使用;监察、审计部门要建立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督和审计机制,保证低保资金的安全和落实。

第三、以低保制度为核心,实施综合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一些成绩。随着西峡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应保尽保的要求,救助范围逐步向全县农业总人口的5%靠拢,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到25—30元,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的大病医疗、子女教育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因此,我县已初步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临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劳动就业救助、司法援助等八项救助制度。在这8项救助制度中,住房救助是紧迫而又困难的一项。经普查全县5353家低保户中有844户草房、危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完成100户改造任务,目前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政府主导,而且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低保户的草、危房改造,需要把它作为一项社会工程,动员方方面面广泛参与,用三年时间完成这项工程。其它各项救助制度,也需要依据与部门业务的关连度,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列入县委、政府的督导、督查目标定期定查、督办。

第四、强化领导,巩固基础,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民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密切群众的主要桥梁,是一项结“人缘”的工作,民政工作做好了,会使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个好“人缘”、好形象。基层民政工作队伍是民政工作落实到人民群众的桥梁,没有这支队伍民政工作无法开展,没有一支好的队伍,民政工作无法保质保量。乡镇没有专门的民政办事机构很难适应现实工作需要,难以实现民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建议按照大乡3人,小乡2人的标准,定岗定人专职专责抓民政工作,全县定位45位民政工作人员,隶属县民政局,作为民政局的派出人员,今后在适当时机恢复乡镇民政所机构,这样既不与上级机构改革政策相违背,也有利于民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建议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局的低保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进一步提高协调力度,确保低保对象的综合救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