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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精选

农村保险市场

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第1篇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各项存款快速增长

至2005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xxxxx万元,比xxxx年增加xxxx万元,增长xx%,增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完成市联社任务的xxx%。

2、支农贷款投放加大

至2005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xxxx万元,比xxxx年增加xxxx万元,增长xx.x%;其中,原创:农业贷款余额为xxxx万元,比xxxx年增加xxxx万元,增长xx.xx%。较好地体现了以农为主的经营方向。年末存贷比例为xx%,控制在市联社计划以内。

3、不良贷款实现“双降”

至2005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xxxx万元,比xxxx年净降xxx万元,完成市联社任务的xxx%;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为xx.x%,比xxxx年下降了xx.x个百分点,比市联社下达计划多下降x.x个百分点,实现了不良贷款绝对额和占比的“双降”。

4、股金总额继续增加[本文转载自

至2005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股本金余额为xxx万元,比xxxx年增加xxx万元,增长xx.x%,完成市联社下达任务的xxx.x%。

5、经营效益取得历史性突破

至2005年末,全辖农村信用社共实现各项收入xxxx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xxx万元,增长xx.x%;其中利息收入在利率持续下调的情况下仍增长了xxx%。各项支出为xxx万元,较上年略增。全辖农村信用社收支轧差实现盈利xx万元,同比扭亏增盈xxx万元,首次实现了社社盈利。

一年来,通过全体员工的艰辛拼搏,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市场“蛋糕”逐步做大、做强,效益得到根本好转,夯实了经营基础,取得了令人欣慰的业绩。2005年底,在全省县级联社业务经营指标排名中我县农村信用社位居第一;今年初,被xx中支授予优胜单位荣誉称号,还受到市联社和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第一名”和“红旗单位”表彰。以上各项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无一不浸透着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银行诸多方面给予我们的指导和关心,同时也是全县xxx名信合员工的辛勤汗水的结晶。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抓业务,与时俱进创佳绩。

一是抓存款,促资金实力增强。存款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源泉,总量就是实力,份额就是地位。因此,在任职期间,我始终把组织资金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工作中通过提高全县临柜人员服务水平和通过加速电子化建设开通电子汇兑业务等各种有力措施,来增强信用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来赢取客户的信任,从而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人熟地熟的优势,进一步挖掘储源,巩固存款阵地。2005年,我们在存款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不但稳定了老客户,而且拉进了一批新客户,市场份额不断攀升,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xxxxx万元,比上年净增xxxx万元。在保证存款总量增长的前提下,我还十分注意提高低成本存款份额,从而不断优化存款结构,在工作中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主动上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扩大公存款开户面。如2005年11月份建行xx支行予以撤销,通过争取,其存款业务由该县农村信用社全面接管,为保证公存资金的稳定,我及时向县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作了汇报,取得了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原在建行开户的公存款单位仍到联社营业部开立帐户,办理公存款业务,仅此一项存款金额就高达xxx多万元。到年底,全辖低成本存款占各项存款总额的xx.x%,比年初增加x.x%,从而降低了资金成本,提高了收益率。

二是抓支农,促支农水平提高。在任职期间,我始终坚持以农为本,立足“三农”,倾情服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信用社效益的提高走出了一条“双赢”之路。在工作中,我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不断改进支农方式,积极稳妥地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对全县xxxxx户农户进行了调查摸底,评定了xxxxx户为信用等级户,占农户总额的xx.x%;共核发贷款证xxxxx份,核定贷款额度xxxx万元;推广“小额农贷公示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创建“信用村”试点工作,创建了温泉东山村、苏家当青山村和白鹿四联村三个信用示范村,效果明显,2005年共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xxxx万元,占新增农业贷款的xx%,是历史上农贷投放最多的年份。另一方面,不断拓宽支农领域,要求全县信用社信贷人员树立起“大农业”和“现代农业”观念,在支农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除对常规农业保证支持外,对生产、建房、消费等其我合理资金需求也全力予以支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扶持了一大批种、养、加工、运输等个体私营业主,如2005年发放花卉种植贷款xx万元、水产养殖贷款xxx万元、水上运输贷款xxx万元、青石、花岗石等非金属采矿加工贷款xxxx万元。贷款结构的不断优化,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给信用社带来了良好的效益,实现了“双赢”目标。

三是抓盘活,促资产质量提高。2005年,我针对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突出的问题,要求全辖员工以做好不良贷款清收为突破口,打好清收“攻坚战”。首先是明确责任,对形成的不良贷款,及时将清收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相关岗位和责任人实行工效挂钩、责任清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其次是讲究方法,做到“一笔一策”、“一贷一法”,分类处置:对信用社干部职工担保贷款及责任贷款实行责任清收;对到期未收回的自借贷款和营销贷款从职工工资中扣还;对xx年以来形成的“两呆”贷款,落实责任人限期收回;对赖债不还的“钉子户”,依法起诉;对百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实行销户清收。此外,还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榜公布等方式予以曝光,给欠款者施加压力,维护信用社债权。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较xxxx年下降了xx.x个百分点,从而,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四是抓财务,促效益扭亏为盈。经营效益是农村信用社的生命线,信用社的一切经营成果都是从效益中体现出来。为了实现扭亏为盈目标,我从增收和节支两个方面入手,以利息收入为主攻方向,力争超额完成市联社下达的财务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费用开支的管理,采取“以收定支”的办法,按照“定额管理、超支自负、专户核算、奖罚分明”的原则,对费用率和费用额双向控制,要求全辖员工发扬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把费用支出关,真正把费用用在“刀刃”上,尽量降低经营成本,节支效果明显,至2005年末费用率比上年下降x.xx%。在节支的同时,我把财务工作的重点放在增收上。年初就将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到岗到人,定人员、定任务,实行责任清收、全员清收、重奖清收、依法清收,加大对收息责任人的挂钩力度,严格按月考核、按季兑现,以压力促动力,迫使各社逐月按计划完成。要求各社坚持把收息工作作为全社的中心工作来抓,针对本单位实际,下苦功、用韧劲,多法并举狠抓利息清收。在确保正常贷款利息的同时,注重抓好对呆滞贷款利息的清收,争取转化盘活呆滞贷款以及确保落实债务、保证利息归还等有效举措,促进收息率的提高。至2005年底,全年平均收息率达x.xx%,同比上升x.xx个百分点,一举摘掉了历年亏损帽,首次实现了社社盈利,盈利金额达xx万元。

(二)重改革,开拓创新促发展。

一是周密组织,创造良好氛围。为使改革工作做到稳步推进、有条不紊,我根据市联社制订的有关实施方案,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订了《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对象、具体实施方法和相关的要求,规范了操作程序。同时,成立了“三项改革”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从而统一了思想认识,取得广大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大家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是循序渐进,加快改革步伐。首先是全面开展了劳动用工制度改革。2005年x月份和x月份分别组织了xx名临时工和xx名正式工参加了由市联社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并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考核。通过“双考”,淘汰员工x人;对上岗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全部实行待岗x个月。其次是继续开展了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年初,由县联社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xxxx年工效挂钩考核实施方案》和《联社机关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文件下发各部门执行,实行全员、全额绩效考核。将员工工资分为责任工资和效益工资两大块,联社按照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逐月考核,拉开收入差距,实行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发了员工的工作能动性。第三是开展“三定”调整机构。按照市联社改革方案中机构管理的要求,对全辖信用社通过联系负债和资产规模进行了业务经营保本点测算,对达不到保本点的机构网点进行了重新调整组合:位置偏远、无发展前景且亏损严重的xxx信用社被撤销;达不到经营保本点、规模较小的xx、xx信用社被降格为分社并入了附近条件较好的信用社。

三是精心运作,保持队伍稳定。在开展“三项改革”过程中,我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都进行了充分的预测,严密防范诱发风险的不稳定因素,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于爆发之前。首先,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个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员工思想上的顾虑,使其充分认识到“三项改革”是顺应潮流,是大势所趋,是信用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使其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从而取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改革中来。同时,增强改革透明度。由于改革,特别是劳动人事改革,直接关系到员工的饭碗问题,是非常敏感的事情,可谓一触即发。因而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我都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过程中抱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对“双考”成绩也及时公布,避免了因“暗箱”操作、人情操作、不公正操作诱发不满情绪,从而维护了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强管理,从严治社保稳定。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2005年,在我的重视和主持下,共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十余个,并将市联社下发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定连同本联社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定编印成《制度汇编》,下发至各基层信用社和机关科室学习和执行。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根据制度逐项检查,使员工执行有依据、联社考核有标准。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也坚决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惩罚,绝不姑息。2005年辖内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罚款的金额就达x.x万元。罚款并不是目的,其实对于全县xxx名员工来说,人均罚款虽不足xxx元。但这人均不足xxx元的罚款,换来的却是员工规范化经营意识的明显增强。从而使全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逐渐的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各项工作也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开展纪律整治,纯洁员工队伍。2005年,根据市联社三季度例会精神,在我的倡议下,在全辖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一次员工思想、纪律整治活动。xx月x日,组织召开了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辖员工针对自己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创:并自纠、自改。同时,要求所有信用社主任和联社机关中层干部对自己任职以来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联社,从而统一了员工思想认识,严肃了纪律,在系统内创造出一种上下一心、令行禁止、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四)严律己,作风优良树表率。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是加强服务,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三是从严律己,为单位职工发挥表率作用。作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我深知自己的言行举止,从小处说对广大职工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从大处说还直接关系到整个单位的兴衰成败。因此,在工作中,我处处以一个党员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更感谢同志们对我的支持,使我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进步,虽然尽心尽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经过认真反思,自认为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还不够大,与其他商业银行有较大差距,跟不上新时期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上,力度不够,心太软;三是有时脾气急躁,在处理问题时工作方法需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同时希望各位员工多给我提出一些宝贵意见,指出工作中的缺点,我一定虚心接受,并同大家一道,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

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

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

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

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

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

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业保险;非均衡;宏观调控

1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非均衡的表现

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慢、过程跌宕起伏,仅1950—1959年间就经历了开办、暂停、恢复、停办的曲折过程。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险以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呈现出一种非均衡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总量上的非均衡

我国农业保险市场总量的非均衡表现为潜在总需求大于有效需求,实际供给小于有效供给,即“需求不足”与“供给短缺”并存。

(1)农业保险需求不足。

农业保险需求在此指农民愿意并有支付能力购买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所需保险服务的总量,即对种、养两业保险保障的有效需求。农业保险需求水平取决于农业风险,农民的收入水平、保险意识、保险费率等因素。

对农业保险需求,一些学者利用农业保险的参与率来对其进行实证研究,如Serra(2003)。由于受收集数据的局限,本文用农业保险实际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来说明我国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情况。从1990-2007年,农业保险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最高为2.57%,最低为0.49%。除此之外,也可以利用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来说明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情况。

(2)农业保险供给短缺。

农业保险供给是指保险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的农业保险服务总量。农业保险的供给水平取决于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和农业保险的经济效益等因素。

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率,再加上农业保险较高的经营管理费用,许多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经营都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尽管国家1996年开始免征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但与高赔付率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农业保险市场虽然巨大,但各商业保险公司都避而远之,不愿经营,使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举步维艰、停滞不前,处于日益萎缩的困境。

1.2结构上的非均衡

农业保险市场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系统,其中的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其市场结构庞大而复杂。

农业保险市场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其组成通常包括政府、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农户四个组成部分。政府向农户、保险公司分别提供保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这主要是由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所决定的。再保险公司的功能主要在于帮助保险公司分散风险。通过再保险,可以将特定区域的累计风险责任,向区域外转嫁,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然而,在我国,一个完善的农业保险市场系体还未真正建立,一方面缺少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农业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再保险机制并不存在。因而形成了一个“跛形”的农业保险市场体系。

2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非均衡运行的调控

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自1982年恢复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农业保险市场一直是在非均衡条件下运行的,市场还需不断完善和发展。既然非均衡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任其自行发展,还是要进行必要的干预,这一直在主流经济学领域存在着严重分歧。

2.1农业保险市场的调控手段

农业保险市场调控的目标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来实现。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调控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这些手段具有不同的运用范围、调控特点和作用。

经济手段是指政府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经济手段一般包括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投资等手段。用经济手段调控农业保险市场,就是国家政府利用补贴、税率等经济杠杆来直接或间接调节和控制农业保险市场。

法律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法制建设对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就极为必要。对农业保险市场调控的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法权力量,运用各种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运行秩序,管理农业保险市场活动的一种方法。

行政手段是指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农业保险市场的方针、政策、计划和规划,采取行政命令和指令等形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管理农业保险市场活动的方法。例如上海安信在成立时,保监会就规定了其经营范围:除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还可以经营包括涉农财产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等。其中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公司全部保费收入地比例不得低于60%。这样就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保险的供给量。2.2农业保险市场调控手段在我国的具体应用

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目前应采用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法律手段并行的调控措施。

(1)经济手段的应用。

①财税手段的应用。

第一,财政收入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对农业保险机构实行税收优惠。为体现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鼓励,减轻农业保险机构的负担,可以实行特别的税收优惠制度,如对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减免营业税;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在一定期间内适当减免所得税,以利于经营主体增加准备金积累,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允许经营主体在税前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以增加经营主体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从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量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第二,财政支出方面的措施。其一,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精简机构人员,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增长,削减“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低效支出,将其用于增加农业保险方面的开支。其二,改变以财政救灾、支农的主要传统方式,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增强了农民对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可以减少以往用于灾害救助的救灾款支出,将其转用于资助农业保险。

②金融手段的应用。

第一,加快农村金融深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首先,逐步放松对农村金融的严格管制,尤其是利率管制,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允许农村金融机构依据市场需求程度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调整利率。同时建立多样化经营主体,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刺激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

第二,加大对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信贷支持,以增加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承保能力。如果此类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因经营农业保险所造成的亏损,应在政策上允许其申请一定额度的银行无息或低息贷款,用于赔款之需。

第三,促进转移农业灾害风险的金融产品创新。最近,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由于金融和技术的创新,产生了许多新的转移农业灾害风险的金融工具,比如巨灾债券、气象指数、区域产量指数等。

(2)行政手段的应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这也就决定了农业保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太一样。商业保险的运作一般依赖于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推动其发展,而农业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它的运作需要运用非市场化的手段来如行政手段等来推动其发展。

近年来,政府为了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也开始尝试着利用行政手段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行政手段在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中还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法律手段的应用。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它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是相当强的。从农业保险市场调控手段应用的模型分析中可以看出,作为调控手段之一的法律手段贯穿于调控的全过程。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一般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因此,在举办农业保险时,各国均先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其基本法律依据,规范其制度和行为,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1.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超级秘书网

2.2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李霄震.农村保险存在的弊端及建议[J].浙江金融,2007(12)。

[2]曹凤鸣.对加快发展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7(9)。

农村保险市场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浙江

我国自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占比不断攀升,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重,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老龄化人口占比较城镇高达3.3%,农村地区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同时,受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家庭养老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人数占比高达.92%。为缓解农村养老问题,国务院于9年起在农村地区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并于0年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但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稳定提升,新农保保障层级低的问题也越发突显,对此,国务院于4年提出:将商业保险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和多元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文采用线上问卷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模式,对浙江地区农村居民开展抽查调研,从养老保险市场的供求关系出发,深层挖掘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应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应策略。这对完善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快速推动农村经济稳建发展、带动保险公司挖掘农村市场均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浙江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是省内各地经济差异性较小的省份之一。全省拥有寿险公司总计39家,其中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仅为3家,分别为平安养老、泰康养老和太平养老,这意味着相较于健康险、年金险、万能险等其他保险产品,寿险公司能提供的养老保险相较有限。同时,依据调研数据分析所得,有效需求、有效供给、政策支持不足,是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在供求关系上存在的问题。

(一)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

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农村居民仍过多地依赖于传统的养老方式,其中存款养老占比最高;其次是居家养老/养儿防老;再次是新农保或社保;而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的人数可谓寥寥,虽然有一部分居民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但多数是为了理财、人情等需求,而非从养老保障的需求点出发;同时81.91%的农村居民表示新农保能满足自身的养老需求。这说明浙江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存在不足。而出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偏低、有待提升学历情况较大层面上关系到了农村居民在商业养老保险方面的认知表现,结合概率分析,学历越高的群体,对自身的养老生活更有规划、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可度更高、对政策的敏感度也更强,也就意味着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需求更强。随着义务教育的多年普及,浙江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有了质的提升,但本次调研结果显示,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仍然较高,达61.18%,可见浙江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仍有待提升。2.传统思维根深蒂固、亟待打破依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9年浙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276元,同时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村居民均有收入结余,可见浙江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受传统思维影响,在资金的运用上,农村居民更愿优先准备子女未来的婚嫁资金,但随着大部分农村青年往城市发展并定居,高额的房价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居民的经济压力,养老资金的规划也成了一拖再拖的事情。

(二)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浙江市场现有39家寿险公司,不论是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为首的大型保险公司,亦或是华夏人寿、百年人寿等民营寿险公司,还是中意人寿、工银安盛等中外合资寿险公司,都存在保险产品创新不足、市场开拓力度不够、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服务质量仍需改善等问题,这些导致了农村商业养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存在不足。1.保险产品创新不足受业务压力的驱动,各家寿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仍相对局限:一是复制粘贴市场上销量较好的保险产品,造成整个保险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二是推出高现价产品,将养老型的保险产品转换成理财型保险产品进行销售,以达到业务快速上量的目的;三是前两者相互循环形成了闭环,而此闭环模式下的产品往往不符合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那么要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突破并创新,则需要解决更多更大的问题。2.市场开拓力度不够相较城市而言,开发农村市场需要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浙江农村区域相对广泛,需要更多的业务人员覆盖市场,加之遥远的路途需要列支更多的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二是农村居民保险意识薄弱,销售前期的理念宣传与灌输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这些均与寿险公司的营利目的背道而驰,也就造成许多寿险公司不愿或较少地开发农村市场,从而导致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市场供给不足。3.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浙江市场的寿险公司,大都成立时间不长、不足20年,未有较多的历史数据作为参考,而农村养老作为一个新的风险,对于浙江许多寿险公司来讲,均是一个新的挑战,也就意味着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寿险公司发展农村养老市场的积极性。4.服务质量仍需改善无论从浙江行业协会数据还是从本次调研结果显示,浙江农村居民对于许多寿险公司的服务仍存较多的不满之处,也就导致了商业保险存在较多的负面评价,因此在提供更契合的保险产品外,还需同步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以满足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供给需求。

(三)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政府政策支持不足

1.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缺失、居民保险信心不足相较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养老型商业保险的缴费期与保障期更长,对养老年金的安全与稳定性要求更高。然而我国商业保险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未能同步做好质量的管控,造成广大居民对保险的信任度普遍偏低。同时现有的商业保险法律法规仅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了监管与要求,未能制定商业养老保险专属的法律规范,无法快速而有效地改善居民对保险行业的偏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2.现有政策支持力度偏弱、未能充分发挥杠杆作用7年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但该政策自执行以来,未能有效拉动居民的养老需求,主要原因为:一是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较低,对满足应税标准的劳动者刺激力度较弱;二是农村居民收入相较偏低,甚至部分人员收入达不到应税标准;三是政策仅在试点地区推广、未能覆盖浙江区域,浙江农村居民无法享受该政策的红利。可见,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缓慢。3.保险市场违法违规现象屡现不止,处罚力度有待提升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及浙江银保监局官网的处罚信息来看,浙江寿险市场存在两个特点:一是寿险公司的经营问题仍然普遍存在,0年1月~11月浙江地区总计发放处罚函38份;二是监管力度虽不断加强,但处罚力度仍然偏弱,且以经济处罚为主,以浙江监管局号处罚函为例,某寿险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仅经济处罚5万元。单一的低额处罚不仅在保险行业内无法起到震慑作用,还会导致“利字当头、挺而走险”现象的不断发生,这些势必会阻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二、加快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上述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刺激有效需求、增加有效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和监管力度三个方面,提出加快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刺激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需求

1.加强农村居民商业保险意识教育(1)寿险公司方面一是加大农村地区风险意识及保险作用的宣传,提升农村居民对风险及商业保险的客观认知,可借用保险正反案例对比或近地区的理赔案例,体现养老保险对转嫁老年风险的重要作用;二是通过公司客服节活动,采用观影、活动演出、赛事、老年生活体验等较为感兴趣的方式,让居民参与到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中来,以加强商业保险的宣传效果;三是借用名人效应进行广告投放,打开商业保险的客户群体,如中国人寿与平安人寿分别聘请姚明和王一博作为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借用名人效应提升了公司知名度、扩大了客户群体以及改善了公司形象;四是积极参与到各类公益活动中去,重塑寿险公司在农村居民心中的良好形象,打破“保险服务不到位”的传统认知。(2)政府方面一方面制定保险公众宣传日,集合全国寿险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力量,进行全国性的保险宣传工作,并加重农村区域的保险宣传力度,同时通过政府工作人员下沉至农村区域进行更接地气的宣传模式,使得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更加信任;另一方面优先对乡镇干部及党员等先进分子进行保险方面的专项培训,借助他们的影响力推动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2.提升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收入是影响需求的重要因素之一,受经济条件影响,有一部分农村居民虽有保险意识却无力购买,这对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发非常不利。在调研中发现,浙江农村居民的经济水平相较城市落后,同时基于生活、赡养老人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压力,在商业养老保险费的支出方面仍存在经济短缺的现象。因此,浙江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浙江作为旅游大省,农村区域有较多的旅游景点,且交通相较发达,如金华兰溪的诸葛八卦村、建德大慈岩等,政府可设立专项小组对浙江农村区域的旅游景点进行资源整合、投资运营、统一宣传与培训管理,加大旅游业辐射的红利范围,提升农村居民经济收入。除此之外,政府可加大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企业的经济效应,增加农村居民可就业机会,并推动薪资收入的上涨。

(二)寿险公司增加有效供给

1.加快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创新浙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同质化严重,各寿险公司的产品无论在缴费金额与期间、保险责任与范围、产品类别与特色等方面存在相似或雷同之处,而且市面上的养老型保险产品对农村居民来说,存在缴费金额高、缴费期限长、灵活度低、保障单一等问题,这些都是浙江农村养老保险市场在产品供给上存在的缺陷,需寿险公司依据农村居民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产品创新,研制适合浙江农村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的保险产品。通过中国人寿官方网站查询,在4年国务院提出新国十条后,中国人寿向市面推出了个人税延保险产品以及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前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但因试点区域较少,在保费上未能取得明显提升,且未在浙江区域销售;后者涉及类似产品总计5款,打破传统保险的固有模式,客户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交费金额、交费期限、交费频次,寿险公司依据客户交纳金额的情况,给予保险保障及产品收益。2.引进新型的销售模式浙江农村区域较广,交通相较城市不便,以个人直销为主的传统营销模式,需投入更多的经营成本,因此引进新型的销售模式势在必行。(1)重点发展银行兼业在浙江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广泛分布,中国邮政、农村商业银行是乡镇必设的营业网点,除此之外,部分区域还设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营业网点,这些网点均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包含商业养老保险。因此通过银行网点销售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不仅可节省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可借助银行网点广分布及工作人员的专业优势,深入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开发商业养老保险新客户及潜在客户。(2)政府牵头组建商业保险超市在浙江农村调研中发现仅个别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设有寿险公司的营销服务部,但局限于中国人寿一家,农村居民对商业保险的选择性及接触面较少,也就形成了商业保险意识不强、购买欲望不高的局面。因此,政府可牵头批复一处营业场所作为寿险产品销售的保险超市,并聘用专业的保险销售人员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各寿险公司只需交纳少量的租金即可入驻超市,销售人员依据销量由各寿险公司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种销售模式下,不仅为农村市场提供了丰富的产品供给,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大大降低,同时固定场所的产品销售也一定程度上降低销售误导、售后无服务等问题的产生。3.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在提升保险服务方面,寿险公司可建立并完善销售人员准入及后续教育机制。在准入方面,所有销售人员需完成岗前培训且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依据产品销售难度及风险程度不同,设置不同的销售资质等级,通过等级晋升解锁可售产品范围;在后续教育方面,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还要同步提升职业道德、合规销售的责任意识,使销售人员能为农村居民提供更专业、高水平的保险服务,提升寿险公司形象,并获得到农村居民的广泛认可。

(三)加大政策支持及监管力度

政府政策支持与加强立法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引导与规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可提升农村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信任程度及购买积极性,还可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1.政府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从个人角度,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费免交个人所得税。浙江作为非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区域,农村居民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无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浙江省政府可在全国政策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所缴商业养老保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从寿险公司角度,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降低税率。寿险公司在开拓农村商业保险市场的过程中,需投入大量的开发及维护成本,特别是在市场开拓前期所需成本更多,这无疑加大了寿险公司的经济压力、降低投产比。浙江省政府可针对所销售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费的多寡,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2.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立法我国对新农保在缴纳、领取、运营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却未设立专项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商业保险适用统一的法律制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在监管方面也难以细化。因此浙江省政府可从两方面出发:一是在商业保险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规章制度,实现全省的统一管理;二是要求各寿险公司合规及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各项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结果。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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