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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精选

农村义务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第1篇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义务教育还相当薄弱。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中的“重中之重”,但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大量学生不能完成义务教育,关键在于辍学和流失的问题不能彻底解决,这既降低了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又囤积下成批的低素质人口,甚至成为不断产生新文盲的重要原因。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2000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相当于初中一年级的文化程度,同期城市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2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的文化程度。截至2001年,我国尚有522个县未实现“普九”,覆盖全国总人口10%左右的地区。

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大量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学,制约着劳动力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据各年度《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全国初中生平均升学率分别为50.7%、50.0%、51.2%、53.2%、58.3%和59.6%,农村地区还远低于50%。这表明有近一半的初中毕业生不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且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目前每年新增农村剩余劳动力有500万至600万,其中绝大多数是没有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

义务教育的薄弱性和高中教育发展的滞后性,要求我们必须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开始渗透职业教育内容,否则,这些不能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和虽已完成义务教育但没有接受过职业教育的学生,一毕业就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升学无门,就业无路,致富无技,步入社会后仍属于体力型劳动力,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劳动者在择业过程和就业之后的不适应对职业教育提出了要求

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没有接受过职业教育的劳动力总体上表现为低素质,在择业过程和就业之后存在诸多问题。

就业难度加大现代社会的大生产,其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对劳动力文化程度的要求亦越来越高,很多用工单位都要求受聘对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这说明,低文化和无文化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受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其转移难度明显增大,职业选择的余地也受到比较大的限制。有资料显示,全国城镇对熟练工人的需求达58%以上,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技术素质离这种需求相差甚远。从农村劳动力的后备力量看,即使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但因他们在普通学校接受的只是升学模式的教育,很少学到实用技术和从业技能,最终多陷入升学无门、就业无路、致富无技的窘境。

就业岗位层次不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低下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的提高。低素质的“农民工”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和“下岗职工”相抗衡,必然失去在城市“拾遗补阙”的机会,农民工往往只能选择在建筑、运输等部门干体力活,选择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就业岗位层次不高。

就业稳定性差低素质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经济周期的相关程度增大,一旦经济过热,如房地产升温、运输繁忙,“农民工”的用武之地就会增多;反之,一旦经济萧条,已经成为经济学家们研究课题的“民工回流”现象就会出现。这样一来,就使得曾经被一些经济学家看好的中国特色农民流动就业,随着经济周期而上下波动,这一点在2000年和2001年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周期的固有联系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

可见,无论是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就业岗位的层次,还是从农民转业的稳定性来考虑,加强对准“农民工”——农村义务教育毕业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是当务之急!

(三)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教育内容最符合农村实际,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的办学积极性

首先,从教育的角度看,基础教育系统在我国农村是最正规、组织最健全、农民花钱最多、在农民心目中也最有分量的教育体系。然而,在许多农村地区,它是否能对农村的社会经济产生明显而直接的促进作用却值得探讨。那些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毕业生,那些留在本乡本土就业的青少年迟迟不能进入角色,或虽然进入角色,却仍然按照传统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在农村义务教育中渗透职教内容,以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在是非常必要的,也最符合农村实际。

第二,从农民的角度看,渗透职教因素可增加他们对义务教育的支持程度,还可增加学生(未来农民)学习的自主参与程度。农民的支持首先表现在是否愿意对教育做更大的投入;其次表现在是否支持学生完成学业。但是,这两点均取决于农民是否感到教育对他们有着看得见的效益和作用。学生的参与程度主要是指他们是否对学习有兴趣,是否愿意把义务教育的课程学完。然而,依笔者所见,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不少地方,农民投入并不十分情愿,学生亦有相当的隐性辍学率,特别是到初三,辍学就有相当的数量了。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的基础教育脱离实际,农民不予支持,升学无望的学生也实在无兴趣学下去了。如果在基础教育中适当渗透职教因素,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

第三,从社会和经济发展角度看,由于农村的发展相对落后,人口相对分散,社会分工、职能分化也不如城市,因此,在农村义务教育内容中渗透一些职教内容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必要的。

渗透的可能性

(一)义务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内容的理论依据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国务院制定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要从实际出发,“农村尤其是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初中应适时注入结合本地需要的职业教育内容;也可以在初中教育的一定阶段,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分流;有的地区可试办职业初中。”因此,在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教育内容,培养当地经济所需的有一定生产技能的劳动者和各种初级人才,符合《纲要》精神。

(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内容的特点

现行的各科教学大纲,在“教学要求”中,都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以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和技术,以及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和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从教学内容的可解性看,义务教育中的许多内容与职业教育是相通的,这就大大减少了增加这些内容的难度。例如,义务教育中自然科学的内容只要一具体化,就成为许多实用的科学技术;职业道德、法律、社会交往知识,也不过是义务教育中思想政治课的延伸,等等。

(三)新课程改革提供了有利机遇

教育部于2001年在全国38个部级实验区正式启动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目前全国共有1642个实验区的3500万中小学生开始使用新课程。新课程增加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高中的《技术》等必修课。新课程所增加的必修课蕴含了大量的职业教育内容。2004年秋季全国范围内2576个县(市、区)实施了义务教育新课程,约占全国总县数的90%,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进入新课程;普通高中新课程2004年在广东、山东、海南、宁夏4省区开始实验,到2007年,全国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

新课程改革为义务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内容提供了良好机遇。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4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课程改革的指导和支持,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开设一些职业技术课程。

渗透的途径方法

(一)加强义务教育文化课中职教内容的渗透

当前,我们应将在义务教育文化课中渗透职教内容作为重点,根据课程特点,结合教材中相关内容,有意识地渗透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我国普通学校现行的各科教材,特别是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小学的自然学科与生产实践有着广泛的联系,完全可能使学生了解现代生产的基本原理,掌握一定的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文化科学知识中的有利因素,加强教学与现代工农业生产的联系。各科教学都要重视实践环节,加强观察、演示、实验、操作、练习和实习作业,组织学生到实习工厂、实验园地以及校外挂钩的工矿、企业、农科所进行参观、实验、测量、探求,使学生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理解和掌握生产技术知识,将所学的科学知识和原理运用于实际生活,从中培养科学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判断力、创造力得到发展。

(二)进行农村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课程的整合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的课程内容严重地存在着繁、难、偏、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问题,课程结构单一,学科体系相对封闭,不能反映农业现代科技、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内容,同职业需要很少联系,致使回乡初中毕业生在思想、心理、技术、劳动技能等方面缺乏从事农业生产的必要准备,难以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这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进行反思和重构,在农村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中拓展职业教育课程,使农村义务教育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相互整合。要对现行的课程体系中脱离学生的生活经验,对学生今后的成长没有多少价值的课程进行革命性清理。除了正常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之外,应当有区别地重点开设农村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课程及劳动与教育课程。这类课程的设置应根据本社区的地域特点及文化需要,体现出鲜明的职业性,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农村建设或经过培训后转入相应的行业服务。它可以作为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来开发,也可以融入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领域中去。

(三)实行“3+1”模式

过去,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实行的是“5+3”模式,即小学5年,初中3年,目前进行的“6+3”模式转换异常艰难,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习惯了小学5年的教学体系,不愿意让孩子多上一年小学,这种思维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教学纲要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上看,小学6年过于松散,初中3年过于紧张,这也是广大一线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的共同感受,学制改革势在必行。我们认为,实行“5+4”模式比较合适,即小学5年,初中4年。初中实行“3+1”模式,即初中三年文化课学习结束后,根据学生接受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一年的职业教育,使学生掌握初级技能。

(四)实施绿色证书制度

自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以来,在总结绿色证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在农村初中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即要求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除取得毕业证外还应取得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具体做法是:在保证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3+1”教育,即在三年初中教育的基础上,安排一年的绿色证书培训,学生就有了更为全面的学习和系统掌握农业知识和技能的机会,既奠定了学生升学基础,又为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创造了必要条件。实践证明,根据本地实际,在农村普通初中阶段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是完全必要且可行的。

渗透中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渗透宣传,创造适宜的舆论氛围

农村义务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内容是一种新事物,牵涉到学生、家长、教师、政府和社会等方方面面,必然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政府、学校和社会能否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因此,我们认为,要搞好这项改革,当务之急是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宣传义务教育中渗进职业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这项改革对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必须突破传统的“质量”标准,端正教育内部以及社会各界的教育质量观,破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把升学率和各文化学科考试分数当作检验、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质量的唯一标准的传统,树立全面发展的新观念。

(二)教材建设

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教育内容最重要的问题是教材问题。教材建设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一是文化课中渗透职教知识点,要求教师将教材中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知识点挖掘、归纳、整理,在讲授文化课时有意识地贯穿其中;二是新增职教内容,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人力编写乡土教材;三是根据“3+1”模式,有选择地利用其他地区的教材。

(三)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是顺利实施“普九”阶段渗透职教的关键问题。教师队伍建设的途径主要有四条:一是通过培训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职教意识,热悉职教政策,掌握职教动态,了解职教信息,以便尽快适应“渗透”教学;二是鼓励现有教师边教边学,自我提高,掌握相近专业知识,实现一专多能;三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做法,选送部分教师到高职院校进修,培养职教专业教师;四是在社会其他部门选聘部分热爱职业教育、专业知识丰富、生产技能较高的专业人员来校任教。

(四)实训基地建设

职业教育的最大特点是技能训练,而实训设施及基地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技能训练的提高。因此,重视实训设施及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主要途径有:一是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要根据所设职教内容,筹措资金,购置专业设施,开设实习基地,使基地建设与师资、教材建设并举并重,满足教学需求;二是个别职教内容由于校内条件制约无法开展教学,可通过校外租借、与企业签订租用合同等,建立长期稳定关系,保证教学需要。

(五)职教内容的选择

职教内容的选择要大胆跳出“农门”,不再局限于传授种植、养殖技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200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产业的比例为49.9%,转移到第三产业的比例为44.6%,转移到外地仍然从事农业的仅占5.5%。可见,未来农民迫切需要的是第二、第三产业的专业技能,针对农村的职业教育应该适应这种需要。要根据本地经济特点或劳动力输入地的需求选择要渗透的职教内容。

参考文献:

[1]雷世平,姜群英.职业教育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J].职业技术教育,2003,(28).

[2]赵北志.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渗进职业教育问题[J].教育与职业,1999,(6).

[3]赵秀玲.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中的素质障碍与提升措施[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4]郭锋.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课程的整合[J].教育与职业,2003,(17).

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国家战略社会公正民生

论文摘要:义务教育是关系国民素质的基础工程,而农村义务教育又关系到我国义务教育的整体实现程度。把农村义务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看待,对于国力的增强、社会公正的实现以及民生的改善,均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义务教育是关系国民素质的基础工程,而农村义务教育又关系到我国义务教育的整体实现程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我国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均衡,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较为滞后。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许多扶持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法律政策,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等。这极大地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农村义务教育并不尽如人意,仍然存在着重经济轻教育,挪用挤占教育经费,教育资源分配极不均衡,质量难以保证等种种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应从根本上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看待。这对于国力的增强、社会公正的实现以及民生的改善,均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一、农村义务教育事关国家竞争力的强弱

农村义务教育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表明,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发展的最大比较优势就是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丰富的劳动力还不等于具有竞争能力的劳动力。国家要真正有持续的竞争力,就需要劳动力总体质量的提升。目前,我国劳动力总体质量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中国工人中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只占1.5%,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35%,初级工则占到了60%。

这项统计还不包括为数一亿人以上的“农民212”的统计。而农民212现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在全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在建筑行业一线操作人员中,农民212占80%以上,但在这些农民工当中,90%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技师不足1%,高级技师不到0.3%。这样看来,如果加上“农民212”的因素,中国初级212的实际比例恐怕要高达80%左右。而且,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产业结构升级,企业技术进步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在技能方面的短缺问题非常突出。许多城市相继出现“普工过剩”和“技工短缺”的现象。这些现象所带来的,从国家角度看,是国家竞争力的不足;从个人角度看,是中国工人及农民生存竞争能力的严重下降。如果对这种情况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的话,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造就合格的劳动力队伍,变沉重人口包袱为人力资源优势,是中国增强国家竞争力、实现长期性持续高速增长的关键。这是未来人力资源竞争的需要,也是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换的需要。而这一切的实现,基础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大幅度。

因为对于个人来说,认知能力的获取可能来自于不同的途径,但教育是使人们获得认知能力的最重要的途径,而对于最基本的能力而言,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显得重要。所以,对于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的农村地区,尤其是教育水平很低的贫困地区,将更多的精力、物力和财力投资于最基础的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最有效地利用教育资源,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劳动总体素质低下的状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事关公正与否

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石。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指出,“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而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关我国的社会公正能否实现。

首先,义务教育可以为广大农村居民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发展平台。在追求社会公正的过程中,起点的平等是极为重要的。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同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社会不同的是,人们所看重的是机会平等,即:强调起点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相似。起点如果不平等,那么,其结果必定不会平等。这就需要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一个起码的平等发展平台。而要想充分利用好平等发展平台,就需要有一个大致相似的发展能力。这就是义务教育应当做的事情。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途径。教育的公正主要是指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对于公正的特殊意义表现为,一是可以为人们提供获得各种能力的捷径;二是可以改变人们的地位。通过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有了基本的发展平台,人们才有可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能力,即:有能力拥有一份职业。而拥有一份职业,不仅意味着人们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状态,意味着可以平等地融入社会。这些,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尤为重要

其次,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弱势群体的状况。在现代社会中,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便是通过政府的强制力量来对社会资源进行重新分配,进而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在我国,农民是数量最大的社会性弱势群体,农民子女能否接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直接关系到农民下一代成长及其未来生活的幸福,因此,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必须得到政府政策的优先关怀。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在全国范围内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最基本的教育设施,使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最起码的基础教育,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教育公正标准之一。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在不同地区、在不同的职业阶层中能够得到平衡发展,许多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都制定了特殊的优惠政策,给予特别支持。如,韩国的先农村后城市的义务教育政策;法国在偏远农村建立单班小学并实施贫困农民子女可以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埃及重视女童教育,为提高农村地区的入学率,在农村地区专门为女童建立单班学校,等等。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义务教育的发展,全国的义务教育发展极不平衡。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2000年我国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85年,与城市平均9.80年相差近3年;全国文盲、半文盲的90%以上集中在农村,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2.3%。如果不及时调节政策,改变农村的这种教育状况,不仅农民现在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很难从根本上得以改变,其后代的生存和发展也很难有条件改善。如今,精英群体的后代在其基本生存和发展状态方面已开始明显表现出优越于其他群体后代的情形。一项对全国37所不同层次高校(专科学校除外)、1994级和1997级学生近7万人的调查显示,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来说,来自城镇的学生比来自农村的学生,机会获得的整体差距为5.8倍,在全国重点院校中高达8.8倍。农民子女、工人、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子女进高等学校的机会分别是1:2.5:17.8:12.8:9.4,其中进入全国重点高校中的机会更是悬殊极大,分别是1:4:31.7:22.6:17.4。如今四五十岁的农村居民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潜力已大致定型,而要想使其后代在未来平等地融入社会,义务教育至关重要。

再次,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将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差距。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使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巨大,也造成了城乡教育的巨大差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滞后。

大批农村贫困地区的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正常入学或中途退学,一些农村地区失学率和辍学率长期居高不下。农村义务教育在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上与城市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比如,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占总人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长此以往,将会使城乡差距更加拉大。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特别是中央政府的有利政策和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城乡生均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之间的差距显著减小。(见表1)但就总体而言,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仍然任重道远。国家对城乡的公共投入,实际上是起了一种社会再分配的作用。而作为公共投入的一种,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事关农村教育落后状况的改变,城乡差距的缩小,社会公正的维护。

三、农村义务教育事关大面积的改善民生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事关大面积的民生改善问题。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基本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的状况,等等。重视并努力改善民生,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对于确保改革进程健康持续的推进,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大的、不可替代的意义。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指出:“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

首先,农村义务教育有利于减轻当前农民的生活负担。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人民的生活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应当承认,由于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制度,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并没有相应得到大的改善,大量农村居民的收入十分低下、生活十分困难,相对贫困问题也比较严重。教育、医疗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民生活,甚至致贫的重要因素。义务教育的本质是免费教育,本应由政府买单。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的义务教育却成为一种收费教育,而且所收取的费用越来越高。这就严重地加重了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负担。从农村居民的情况来看,一个阶段里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明显提高,1993—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支出年均增长14.5%,同期人均纯收入和消费支出年均分别增长11.1%和10.5%,农村居民教育支出的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和支出的增幅。因此,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可以减轻农民当前的生活负担,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广大农村地区民生的状况。

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投资模式;比较;启示

义务教育是一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障的教育。它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民主进程的基础。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费里德曼的观点,“儿童受到的教育不仅有利于儿童自己或家长,而且社会上其他成员也会从中得到好处,我孩子受到的教育由于能促进一个稳定和民主的社会而有助于你的福利,由于无法识别受到利益的具体个人(或家庭),所以不能向他们索取劳务的报酬”。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根据公共产品的特点和利益原则,义务教育的投资应主要由政府来负担。

一、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投资模式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适合自己国家的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模式。虽经几次变革,甚至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已规定普及义务教育,但是由于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受财力、物力和制度的限制,这样的目标在20年以后,才得以实施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5年12月23日,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上,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在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在中西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性支持。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上,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而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担。

据测算,2010年当年各级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将比2005年增加约644亿元;2006年至2010年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牛央新增1254亿元。

这项改革在五年内将涉及上千亿的资金,是前所未有的巨额投入。这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二、国外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投资模式分析

(一)经费来源和比例

从国际经验看,对农村义务基础教育的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应该多承担一些责任,中央政府一般都是基础教育投入的重要支持力量。在日本、澳大利亚、法国、墨西哥、西班牙、英国,中央政府投入占整个基础教育投入的比重大致为20%-80%;在新西兰、爱尔兰、意大利、荷兰、韩国等国,基础教育投入中超过80%的资金依赖中央政府;即使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士等国,中央投入基础教育资金也占有一定比重,大约是3%-10%。因此可以说,中央政府是义务教育资金来源的主渠道,这是世界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基本经验。

(二)经费的使用途径

英国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预算和结算要公平、公开、透明,划拨经费的公式要尽可能简单易懂,并以立法形式保证经费的划拨和合理使用。英国的义务教育除了承诺教育经费涨幅5%以外,还对基础教育中优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资金的大力支持。为了提高小学阶段的个性化教育,2006-2008年度共拨款2.3亿英镑,这些资金的50%用于帮助学习吃力的小学生在阅读、写作以及数学上达到国家规定的2级标准,35%用于帮助贫困学生。针对初中阶段的个性化教育,英国2006-2008年度共拨款3.35亿英镑,这部分拨款的50%用于帮助那些英文和数学学习吃力的初中生达到国家规定的4级标准,35%用以帮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参加课外及其他活动。此外,还有一些经费用于为高才能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在日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法律已逐步形成了体系。根据这个法律体系,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中占有很大比例。比如,中央负担国立学校所需全部经费和全部教科书经费,负担地方公立学校教职员工资、福利保障费的一半,校舍新建扩建费的一半,校舍危房改造经费的1/3,受灾校舍建设费的2/3,偏僻地区公立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费的一半。都道府县负担公立学校教职员工资、福利保障费的一半,校舍危房改造费的1/3。市町村负担公立学校校舍新建扩建费的一半,校舍危房改造费的1/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费的一半及学校的公用经费。

可以看出,虽然英国和日本在经费的使用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他们的经费及使用制度清晰明了,在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的同时还尽量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和补助。特别是英国,不但在贫困学生生活方面进行大力的资助,而且在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智力差异方面进行资金的支持,这应该是未来基础教育经费使用方面的一个趋势和发展方向。

(三)经费的运作方式

英国政府从2006-2007年度开始,国家向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办法再度改革,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以专用资金的形式由英国教育和技能部直接发放到地方,不再通过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且必须全部用于学校预算支出。巴西政府专门成立基础教育维持与发展及教学促进基金会(以下简称“教育基金会”),以推动教育合作者共同参与,并解决教育财政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基金会的资金被自动存入巴西银行的专门账号,巴西银行参照教育文化部提供的分配率,分别在各州范围内按比例分配资金。英国和巴西在教育经费运作的制度方面减少了资金的流转环节,缩短了资金的流通时间,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流失。

(四)经费的筹资渠道

韩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中有较大一部分来自非政府渠道,比如,1998年韩国非政府投入占初等和中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为20.7%,同时由于采取了普及免费义务教育从岛屿、偏僻地区向大、中、小城市推进的策略,不但保证了落后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也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二战后,美国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其教育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除政府拨款和学费外,社会捐赠、学校服务社会的收入也占有很大比例。而日本、英国、印度是从政府普通财政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这也是当前大多数国家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普遍做法。

三、国外义务教育投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我国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起步较晚,因此,应该认真研究国外义务教育在经费筹集、划拨、支付和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实际情况,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独特的投资保障之路。

(一)拓宽筹资渠道

我国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地广人多,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使得教育经费一直是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瓶颈。虽然我国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能够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局面,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完全靠国家长久支付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还没有达到完全长久支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水平。特别是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教育经费不仅要顾及孩子的上学问题,还要涉及孩子的智力开发以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研究和管理方面的投资。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部分省份反映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偏低,覆盖范围太窄;2)原先学校从公用经费和学杂费收入中开支教师津补贴的问题比较普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这部分津补贴失去资金来源,造成教师收入实际水平的下降;3)个别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4)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大多由县级财政负担,但由于一些县级财力紧张等原因,补助标准偏低、范围偏窄;5)政策产生了巨大效应,大量农村孩子回流到学校,一时间给公办学校带来压力。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除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经费的保证以外,还应该通过其他渠道尽可能多地筹措经费,以尽可能地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资力度。筹资渠道可以有很多形式,比如,建立“义务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无偿捐赠,通过基金会结合政府的有关政策对资金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借鉴发行体育和福利的经验,发行义务教育,让全社会都来支持义务教育,这些资金可以用来解决农村学习困难学生、城市贫困学生以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专用经费等;借鉴国外征收教育税的做法,可以对高收入人群征收一定比例的教育税,这样不但能调节收入差距还能筹集一定的资金。当然,所有这些资金的筹措都要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并进行相应的立法,保证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安全,以让这些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率。

(二)建立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

我国此次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教育经费划拨,需要学校进行财务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而财务的审批在县级管理部门。保证国家大量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应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经费的滥用、挪用和借用,保障经费的使用效率。教育经费信息公开制就是要在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预算和决算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信息公开,让上级领导部门明确资金的使用途径、趋向以及使用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让同级别的学校领导部门清楚彼此之间的经费使用方式,让学校的老师共同参与学校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让老师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有清晰的了解。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为教育经费的信息公开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国家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教育经费的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建立我国独特的义务教育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不仅是要保障资金顺利到达学校,而且要监督和衡量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总之,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管好和用好孩子们的“上学钱”。

(三)探索有效的农村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必须有一个跨越式发展和深刻的变革,才能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才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不能简单理解为国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统筹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为实现我国可持续和快速发展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政府发动的“新村运动”也是伴随着农村教育得到深入开展的。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村区域开发,韩国文教部(现教育部)制订了“新村教育”的基本方针与措施。韩国政府在实施“新村教育”的过程中,农村各级学校发挥了农村区域社会文化中心职能、物质资源活用及体育、保健中心的职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增加所得的事业中心的职能。中国的农村教育改革应以这次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摸索和建立中国“新农村教育”体制。改变目前农村教育脱离农村实际、脱离农民愿望、脱离农业发展的现状,改变农村教育培养的人才既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也不能为农村进一步发展作贡献的局面。

这次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与其说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倒不如说是加快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催化剂。如果我们对这次经费改革的认识只是停留在经费的多少和简单的使用上,那么此次经费的投入就不会产生预期效果,农村教育的发展也不会再上一个台阶,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进程将大大受阻。“今天的教育,明天的经济”也就无法顺利实现。

总之,综观各国的义务教育投资可以看出,没有一定量的经费作保障,义务教育很难实施。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有大量的经费作保障,也不能保证教育一定快速发展,还需要教育内部体制的跟进、完善,以便让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率。因为教育经费只是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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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第4篇

(一)美国的财政体制

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行政上划分为50个州和一个特区(首都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州以下各级政府统称地方政府,其设置各州不同,主要包括市、县、乡镇以及根据需要设置的学区或其他专区,计约8万多个地方政府。美国的财政体制属于分税制分级财政体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改进,基本上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在税制方面,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税法,而是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拥有其各自的税法,拥有独立的税收体系和主体税种。联邦政府开征除财产税以外的各种税,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州政府开征除关税以外的所有税种,并决定税率,主体税种是销售税;地方政府一般以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种。在国家的财政总收入中,联邦收入占60%左右,州和地方政府收入占40%左右。①

由此看出,美国虽是联邦制国家,但其财政收入仍向联邦集中。美国的财政实行联邦、州、地方三级预算制度,并依据政府间事权的划分确定三级财政的支出范围。与此同时,由于地区间财力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着横向差异,而不同级次政府间各自的财政收入与实现其职能所需支出的不平衡又形成纵向不均衡。为了解决横向和纵向的财政不均衡,为了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美国建立了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政府的比较全面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三种:专项补助、收入分享和总额拨款。专项补助又称项目拨款,是一种有条件补助,此类补助被规定了特别用途,以支持州和地方的特定项目为目的,一般集中用于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公共服务。收入分享是一种无条件补助,又称一般性补助,即联邦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联邦收入并按照一定的公式对各州进行分配,公式考虑的要素包括州的人口、人均收入、税收课征率、城市人口、州所得税收入等。在各州分享到的资金中,约三分之一留州政府使用,其余三分之二再根据一定公式分配给地方政府。这种补助有利于各州间财政的横向平衡,有利于加强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此外还有总额拨款,又称一次性拨款,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

(二)美国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美国的农村指乡镇。美国各州乡镇结构差异很大,有的州一个居民中心加四周的乡村组成为一个乡镇,有的州的乡镇实为乡村。美国对教育按学区进行独立的管理。学区是各州内为管理监督检查学校教育工作的需要而划分的特别专区,州政府授权学区委员会管理学区内的学校教育。学区的设置在城市大体与市、在农村大体与乡镇的大小相当,不过两者的界限不一定完全相符。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为学校教育而划分的区域被统称为学区,并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1.美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演变过程

在美国,根据联邦宪法第十修正案,教育是各州的保留权力。中小学教育行政权属于各州而不是联邦。而在美国实际教育制度中,州又将中小学运行的管理权交给地方学区。因此,在美国,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管理责任在地方学区。美国各州制定法律准许学区征收财产税,举办本地区中小学教育始于19世纪末推行义务教育之初。因此,美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与上述分权型的教育管理体制相吻合的,属于分散模式,基层地方政府即学区是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主体。作为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特别行政区的学区拥有独立的征税权,而财产税一度成为学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从全国情况看,地方学区通过征收财产税提供的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中小学教育公共经费占政府教育经费的比例最高时期如1919~1920年度曾达83%,当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的比例仅为0.3%和16.5%。因此,在20世纪上半叶,基层地方政府即学区一直是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一投资主体。二战后,在历史传统和现实发展的相互作用下,美国农村上述以学区投资为主的过于分散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其趋势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加大了对地方学区财政拨款的力度。及至20世纪中期如1949~1950年度,就全国而言,学区的投资比例降至57.3%,联邦和州分别升至2.9%和39.8%。1979年以后,这一趋势进一步发展,州政府对学区基础教育的财政支持开始超过学区征收的财产税,成为农村基础教育的最大财源。

2.美国农村义务教育现行财政体制

美国当代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是在经过最近20年的进一步演变之后形成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是由联邦、州和学区三级政府共同分担的,而且随着上级政府对学区教育越来越多的干预,州政府逐渐成为了第一投资主体。由此,可以说当代美国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体制应该属于相对集中的模式。这一财政体制的特点首先是联邦政府参与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联邦政府主要通过专项拨款实现其对州和地方学区教育发展的影响和教育政策的引导。这些专项拨款都有指定的专门用途,主要包括双语教育项目、特殊教育项目、补偿教育项目、职业教育项目以及教学改革项目等。各地区获得联邦政府资助拨款的款项和数额可能很不相同,通常财力较差的州或学区可能获得较多的联邦补助拨款。当前财政体制的第二个特点是州政府对地方学区义务教育投资的责任日益加强。与联邦政府相比,州政府对本州各个学区义务教育已经负有了直接和具体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主要通过对学区公共教育经费的分配实施管理。一般来说,各州的教育经费分配主要考虑的是公平性原则,要求对所有儿童公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美国各州采取了不同的方法资助学区,从而使州对学区的拨款补助方式呈现出多样性,但基本补助,即公式拨款。各州使用的分配公式主要有基准额补助、等额补助、均等化补助等。采用基本资助拨款旨在充分考虑学区在教育需求和教育财政能力方面的差异,主要用于维系学区与学校的基本运转,体现了公平性,以此促进州内各学区的义务教育能够得到比较均衡的发展。另一种是专项拨款,主要考虑地方学区特殊的教育需要,多用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

总之,最近20年,从全国范围看,在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中,学区通过征收财产税提供的经费不足50%,而来自联邦和州政府的补助达50%以上。最近几年美国三级政府分担城乡公立中小学教育经费的初始来源的情况。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美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责任在学区,但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负有向学区中小学校提供拨款补助的责任。因此,美国农村当前义务教育经费是由联邦、州、学区三级政府共同分担的,联邦和州政府对地方学区义务教育的拨款补助,实际上是一种财政转移支付,这种转移支付有效地祢补了某些学区特别是农村学区的不利处境,并使全国以及各州内的义务教育发展具有了相对的均衡性。当前三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中的具体责任如下。联邦政府负担:对州和学区的义务教育进行专项拨款,对州通过收入分享进行补助;州政府负担:对州内各学区的义务教育进行基本资助拨款和专项拨款;学区负担:征收本学区财产税,并统一支配和使用财产税收入和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与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不同的是,美国地方学区在获得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后,有权统一支配和使用除专项拨款外的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对教师工资的确定与分配亦由学区行使,即学区成为上述资金的最后支出者。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资料,1994年美国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在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前,由联邦政府提供8%,州政府提供48%,学区自筹44%。经过联邦和州的转移支付后,学区获得的最后资金占98%,而由联邦和州直接支配的资金仅仅各为1%。②

3.基本结论

从上面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1)美国对全国公立义务教育不分城市和农村实行一体化的财政管理体制,就农村义务教育而言,虽然是由学区负责管理,但其财政体制是由联邦、州和学区三级共同构成的,其中州和学区是主要提供者;(2)为了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的能力,二战后美国联邦和州政府通过拨款补助即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对学区义务教育的经费支持;(3)美国各级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拨款补助是按联邦、州和学区相应的法律和管理职能行事,联邦和州政府对学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是一种规范的财政支出,而非一次性支出或某个时间段的支出;(4)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对学区的转移支付资金近20年来已经超过学区通过征收财产税自筹的资金,州政府已经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第一投资主体;(5)在美国,学区是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最后支出者,有权根据本学区情况对获得的资金和学区自筹资金作统一分配和使用,包括对教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

二、日本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一)日本的财政体制

日本是一个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国家,行政上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中央;第二级为都道府县,相当于中国的省、直辖市;第三级为市町村,相当于中国的市、县、乡村。日本的财政体制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和改革,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税收制度和规范的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在税收方面,日本实行较为彻底的分税制,全国共设45种税,全部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在其1993年的中央税和地方税的收入构成中,中央税占65%,地方税占35%。③由此看出日本的财力是由中央高度集中的。日本的财政制度由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预算构成,并依据政府间事权的划分确定三级财政的支出范围。但是,由于日本在财税体制上实行地方自治基础上的集中型财政体制,因此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实力上存在着“垂直型不平衡”,财政实力的重头在中央。还由于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是行政区域内的所得税和财产税,而地方财政以地方经济为基础,地方与地方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较大差异,从而导致了地域之间的“横向型不平衡”,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仅靠地方税等地方自筹财政收入难以满足事权范围的支出需要。此外,还由于一些特定的公共服务性事务如义务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等需要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或者需由中央委托地方承办,因此,日本政府的财政制度在依据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确定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同时,采取了由中央向地方政府大量转移财源的办法,以保证地方政府能够获得必要的财源,从而向本地居民提供全国统一标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日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数额十分巨大,199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金额为313590亿日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9.6%;④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资金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1992年为43.5%⑤。日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大规模的转移支付主要有三种方式:(1)国库支出金,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付的专项补助金,它由中央政府根据特定目的和条件拨付给地方政府。依据支出性质和目的,国库支出金可分为国库负担金、国库委托金和国库补助金三类。国库负担金是中央政府对由地方政府承担但事关国家利益的事务给予的财政补助,一般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负担全部或部分经费,如城乡义务教育的教师工资等。国库委托金是中央对委托地方承办的事务给予的补助。国库补助金是中央对地方兴办的事项,认为有必要予以资助而拨给的资金。(2)地方交付税,是中央政府按照地方财力大小等一定标准给予地方财政的一般补助金。它以地方财政平衡为目标,是国家考虑到各地区经济社会状况的差别,为了保证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大致相同的公共服务而采取的平衡财政收入的一种方法,是一种无指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属于无条件补助。(3)地方让与税,主要是中央政府对地方修建大型基础设施的补助金。上述三种转移支付方式中前两种是基本形式,1986年中央向地方的财政转移中,国库支出金占49.9%,地方交付税占47.8%,地方让与税占2.3%。⑥

(二)日本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

日本的农村主要是指町村。根据日本行政体制的划分,町村与市属同一级,属于第三级行政。

1.日本农村义务教育财税体制的演变过程

日本农村义务教育财税体制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几乎全部由町村负担到逐步转由中央、都道府县、町村三级政府共同分担的演变过程。从历史上看,日本明治维新后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之初,曾把初等教育管理经营和经费负担的责任全部交给了町村级基层地区政府。根据当时的有关法律,设置和管理学校被规定为“地方事务”,遵循“设置者负担”的原则,小学所需经费应由地方全额负担。1885年,全国市町村地方基层政府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曾达79.3%⑦。因此,当时日本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属于典型的分散模式。在农村地区,町村级地方政府不仅需要购买土地,建设校舍,而且需要支付教师工资以及行政运转经费。上述费用支出对于许多财政负担能力原本就有限的町村政府来说几乎不堪重负。针对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之间的不平衡,日本中央财政通过立法开始对市町村义务教育经费实行补助,以便保证那些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能够获得必要的财源,保障全国范围内最低程度的教育机会的均等。当时颁布的有关法律主要有1896年的“小学教师工资国库补助法”和1900年的“市町村立小学教育经费国库补助法”。

在农村地区,这些法律确立了町村立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的基本原则。1918年,日本政府进一步颁布了“市町村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决定由中央以国库负担金直接承担全国公立义务教育教师的部分工资。该法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日本义务教育的发展。但在20世纪中期,上述法律制定的重要原则曾一度被1940年的“地方让与税法”和1950年的“地方财政平衡交付金”制度所取代。不过由于实践证明这两种制度不能有效保障在地方财政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义务教育经费,因而1952年日本政府又一次重新制定了“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再次规定全国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部分工资由国库负担金承担,该法律至今一直生效。从以上演变历史可以看出,在日本百余年的推行义务教育实践中,通过立法确立的日益完善的中央财政对农村町村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援助制度,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证,从而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

2.日本农村义务教育现行财政体制

现代的日本虽然经济高度发达,政府财力颇为雄厚,但是由于日本实行地方自治基础上的集中型财政体制,加上各地经济发展不够平衡,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仅靠地方税等地方自筹资金难以满足事权范围的支出需要。因此当代日本中央政府以财政均衡为目标,继续实施向地方政府大规模转移支付的制度。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投向方向明确,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日本政府坚持将义务教育视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并将这一理念制度化。因此,义务教育始终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财政进行援助的重点。为了保证市町村级地方政府能够获得足够的财源来向本地居民提供义务教育这一全国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促进各地区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日本政府实施了农村与城市一体化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并以义务教育财政均衡为目标,继续采取了向城乡义务教育财政实施补助的制度。根据1952年重新制定、至今仍然生效的“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等法律文件,当前日本中央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援助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1)国库支出金,它属于规定使用用途的专项补助,其中国库负担金主要用于负担农村义务教育教职工的部分工资与长期保险福利费,国库补助金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设施以及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等;(2)地方交付税,它属于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一般性补助,以地方财力大小等标准作为测定单位,虽然中央政府对地方交付税的使用用途不作规定而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但用于教育服务的地方交付税在整个日本公共教育经费中的比例仍比较高,大体在13%水平上下波动。

除了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负担农村义务教育部分经费外,都道府县同样给予补助,分担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部分工资。而町村级财政只负担校舍建设和困难学生补助等小部分经费。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教育要览1997》的统计,1994年日本中央政府分担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23%⑧,其余77%由两级地方政府各负担一半左右。表3为1940年至1996年日本中央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表。从表中看出,半个世纪来日本中央支出的教育经费实际上有50%至60%用于对市町村地方义务教育的补助。可以说对地方义务教育经费的补助成为日本中央教育经费的最大使命和国家教育财政的中心任务。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日本农村当前义务教育经费是由中央、都道府县和町村三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在这个共同分担的体制中,中央财政通过国库支出金和地方交付税等转移支付手段实现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财政补助。当前三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中各自承担的具体责任如下。中央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长期福利费的二分之一;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费的二分之一;义务教育危房改建费的三分之一;义务教育受灾校舍建设费的三分之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费的二分之一(包括学习用品、上学用品、上学交通费等)。都道府县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二分之一。町村级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校舍建设和改建费的二分之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费的二分之一(包括学习用品、上学用品、上学交通费等)。

3.基本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1)日本对全国公立义务教育不分城市和农村实行一体化的财政体制,就农村义务教育而言,虽然由町村级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但其财政体制却是由中央、都道府县、町村三级共同分担;(2)日本中央和都道府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对町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支持;(3)日本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是一种通过立法规定的规范的财政支出,而非一次性的支出或某个时间段的支出;(4)日本中央财政以国库支出金对农村町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补助,充分体现了日本政府对义务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的认可;(5)日本中央财政对地方义务教育的经费补助成为日本中央教育经费的最大使命,占中央教育经费的比例历年在50%左右浮动;(6)转移支付资金不仅用于町村校舍建设,而且用于人员经费:中央和都道府县各承担了农村公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的50%。

三、比较与启示

我们知道,本文所作研究的美国和日本是两个行政体制完全不同的国家。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日本是个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国家,由此两国的国家财政体制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都是非常不同的。但是,从对美国和日本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分析中,却可以从中发现下面一些共通的东西。首先,美国和日本均对全国公立义务教育不分城市和农村实行一体化的政策和财政体制。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一样,公立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在资源配置上两国政府均以提供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为目标,并在全国城乡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其次,从美国和日本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纵向演变的轨迹看,两国都明显地经历了一个几乎全部由农村基层地方政府负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到逐步由联邦、中央和高层地方政府与基层地方政府共同分担的过程。如前所述,美国在20世纪初的1919~1920年地方学区提供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曾经达到83%,日本1885年市町村提供经费的比例也高达80%左右。但是随后变化的趋势是联邦、中央和高层地方政府越来越多地介入农村的义务教育投资,并逐渐成为投资主体。两国上述演变历史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再次,两国均以公共财政作为国家财政制度的运行模式,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规范健全,定位明确。美国和日本的国家财政运行机制均属公共财政模式,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旨。为了祢补地方财政收支上的差额,为了确保整个国家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为了实现联邦、中央和高层地方政府的再分配功能,美国和日本均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确立规范的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的同时,建立了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范文第5篇

一、通过教育强县复查,进一步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3月,浙江省教育强县复查小组对*进行教育强县复查。评估组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教育强县建设的自查自评报告,随后查阅了有关资料,对*、*、*、*4个镇的17所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实地考察,还与部分部门、镇领导、学校校长作了座谈交流。经全面分析评估,复查组认为*县在“创强”后,领导班子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改革步子不停,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实现了全县教育强镇“满堂红”,教育强县建设成绩有目共睹,一致同意*县通过省教育强县复查验收。

20*年7月,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年7月1日起,将农村小学的管理体制上划到县级,至此,全面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全部实施,建立起县、镇两级政府责任明确,经费投入以县财政为主,财政保障程度较高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巩固基础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巩固普及十五年教育成果。抓好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工作,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全县97.3%,比20*年增加1.7%,其中*镇城区为100%,农村为96.6%,有效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狠抓流生工作,全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9%。抓好省示范性学校的创建工作,20*年又有3所学校顺利通过省示范性学校的验收,累计已有20所中小学成为省示范性学校,省级示范性学校达标率达50%,义务教育的综合性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重视弱势群体的公平教育,进一步健全帮困助学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接纳更多的新*人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20*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6.12%以上。进一步办好省级重点中学,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普职招生比例达到1:1以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全县高考上线率97.43%,其中上本科线以上有1343人(不含艺术),高级中学有6人进入清华、北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总上线率万人比居*市第一。高职类单考单招上线率58.93%。

2、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县教育局开展了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调研工作,进一步调整了全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推动了校企合作工作,2月,*中专与新嘉联举行校企合作签约仪式。4月,县教育局配合县府召开全县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县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20*年,我县积极实施《*县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有349名学生享受职业教育助学金71.4万元,1770名新生享受政府每人500元“教育券”政策,共享受“教育券”金额88.5万元,从下半年起,职校一、二年级学生还享受人均1500元的“生活补助金”。*中专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被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示范专业、示范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我县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84.35%。

3、进一步发展成人教育。抓好成校基地建设,我县省一级以上的成校,已达到6所,占54.5%,省示范性成校达到45.5%。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20*年各镇成校培训农村劳动力12110人,超额完成县委下达的11350人的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各成校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全县各企业广泛开展外省来善务工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00名外省务工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部门技能等级的考证。在探索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推动我县各镇社区教育,全县11个镇全部建立了社区教育中心。高教自考报考5513人次,8823课次,自考毕业112人,年平均报考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25‰,报考比例名例全市县(区)首位。各类等级考试报考8758人。我县荣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特等奖,并推荐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

4、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发展。对全县21所民办学校、15所民办幼儿园、8家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到20*年,我县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已达47所(个)。加强了我县全日制制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推动了我县民办学校的有序竞争。进一步加大新*人子女教育力度,出台了《关于我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接纳新*人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新*人子女学生在公办学校就学人数达到了1*57人。加强了对新*人子女学校的管理工作,举办新*人子女学校教导主任培训班和教师全员培训,出台《关于20*年度新*人子女学校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等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新*人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星级评估,全县17所新*人子女学校全部成为星级学校。全县新*人子女学生从幼儿园到高中已达到2.45万人。

三、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县教育局机关和各校全面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县教育局党委召开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会议,组织局属党(总)支部书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展开了热烈讨论。教育局团委对学校团组织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开展“相聚团旗下,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2、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县委县府有关“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县教育局自3月起全系统在局机关和局属学校两个层面全面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主题大讨论活动,全面推行目标承诺。4月份,教育局开展“集中下校调研月”活动,局领导和机关干部下校调研144天,走访学校32所,下班听课150余节,召开师生座谈会64次,参加650余人,与党员谈话162人次,与贫困生、学困生结对30多人。组织开展“万名家长评学校”活动,全县4万余名学生家长参加评议,教育局汇总评议结果并反馈给学校,学校拟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教育局全力办好实事,推进重点工作,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了实效。20*年县教育局被评为“群众满意机关”。

3、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完善评估机制,发挥教代会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职能,做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进一步提高校长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学校领导事先沟通制度,严格执行大宗物品采购制度,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机关和学校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防止和堵塞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完善学习机制,认真实施干训工作“十一五”计划,做好机关干部和校长的上岗培训和提高培养,举办暑期学校领导干部读书会,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赴上海、江苏、杭州挂职,有5名校长进入*市第二批名校长培养人选。四是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在对幼儿园园长进行考察回访,结合新一轮幼儿园园长聘任工作,20*年,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正副园长,通过报名、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领导能力面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经过层层筛选脱颖而出的7名同志走上幼儿园领导岗位,分别担任5个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园长,享受相应的幼儿园正副园长待遇,非在编公办教师转为在编公办教师。

4、启动实施第二轮强师工程。20*年4月,我县启动实施第二届强师工程。为了实施好第二届强师工程,我县专门成立强师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强师工程的指导、协调与日常管理工作,各校也成立相应的领导管理机构。强师工程设立专项经费,初定每年不少于40万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培养费另列)。强师工程分学校、县教育局两级实施。县教育局统一制定规划,由县、校两级分别制定达标计划和实施细则,列入学校和有关科室工作考核。做好教师高标学历的调研、进修工作。与东北师大合作开办教育硕士班,有78名教师报名参加,47人成为正式学员。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邀请特级教师以及各学科省市教研员30多位专家来善讲学,共有近千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在各级评比中取得很大的成绩,获论文全国一等奖5篇,全国二等奖4篇,全国三等奖8篇,省一等奖6篇,省二等奖3篇,省三等奖8篇,部级杂志8篇;课堂教学评比获省二等奖2名,市级28名,县级365名;市级以上公开课67人次,县级420人次。去年各校有6项教研课题在省级立项,7项规划课题在省级立项,35项课题市级立项,160项课题县级立项,强师工程专项课题立项50多项。并做好了20*年省、市、县三个层次课题的结题检查工作,共结题150多项。我县有5个课题获省级成果奖,17个课题获得市教科研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14个课题获县级优秀成果奖,并结集汇编成册出版,65个课题获县级成果奖。县教育局荣获浙江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继续开展以“知荣辱促成长”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8所中小学成为新一轮市级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学校。认真开展“德育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县第二届“十佳孝星”评比活动、生态德育系列读书活动、旧物义卖献爱心、关爱盲童、“古代少年道德故事”青少年邮票设计比赛等活动。启动“法律进学校”活动,召开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会议,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国防教育。组织青少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生态德育课题研究和工作推进结成果。我县《区域性中小学生态德育的研究和实践》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11月中旬,“全国区域德育创新研讨会”在我县召开,我县中小学生态德育的成功经验在会议上作重点推介,并荣获全国区域德育创新征文特等奖。20*年2月教育局团委被评为“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这是教育局团委至成立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县实验小学团支部荣获20*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是近年来*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团组织。

2、在全市率先启动“体育、艺术2+1项目”。*县作为省“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示范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体育、艺术2+1项目”,采用全面启动,分步实施;充分挖掘,利用资源;稳步推进,不断总结;充分保障,确保实施的办法,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自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以来,县教育局对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真抓实干,重在落实,开展了体育艺术2+1活动专项调研;各校因地制宜地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学校领导亲自抓,各校师生积极参与。经过两个学期的丰富活动,学校在体育艺术教育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学生的体育艺术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活动得到了省教育厅的肯定,全省“体育、艺术2+1项目”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为全省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积累了经验。

3、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启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落实省高中新课程实验精神,总结我县高中新课程实验,推进实验工作。根据*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终评价及高中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并实施初中学生音乐基本技能、美术作品鉴赏能力、基本文学素养鉴赏、硬笔书写能力的考查方案,将考查成绩计入初中九年级升考总分。我县获得*市义务教育段学业后20%学生考核第二。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大面积丰收,获全国奖64人次,省级奖97人次,市级713级,县级奖653人次。

五、继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构建和谐校园

1、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3月,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局长和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新*人子女学校负责人签订了2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教育,从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学生接送车等重点着手,全面分析排查影响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构建和谐校园。

2、出台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实施意见。为预防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20*年3月,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以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实施意见》,采取措施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全文转发了这一文件。

3、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全县中小学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各班举行以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举办手抄报、黑板报评展、“漫画比赛”及“交通信号、标志绘画评展”等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在放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对校舍、食堂卫生、交通安全、消防、用水、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公安局交警部门多次联合举办交通安全培训班,组织开展中小学消防演习,认真做好学校接送车专项整治和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县各校一年来实现“五无”工作目标,营造了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六、以标准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1、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年度财政预算教育经费2.87亿元。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改革需要,调整本年度教育事业支出预算,增加安排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经费2249.11万元,农村小学暑期维修经费300万元。调整20*年度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计划,20*年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总额为6263.8万元。

2、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机制。7月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年1月起,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将公用经费、校舍维修、设备购置、教师收入待遇等方面,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20*年7月起,调整全县农村小学管理体制,将其上划至县;对专项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等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县、镇分成比例调整为95%∶5%;对于农村小学在建项目,7月1日以后发生的基本建设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20*年度农村小学的各项教育支出仍按原体制县、镇分担,从20*年1月起,农村小学支出基数上划至县级财政。具体保障情况①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初中480元/生.年(比原增加120元),小学370元/生.年(比原增加90元)并比*市定标准分别高出50元和40元,对班额少于标准的班级按标准班额数计算学生数(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和设备购置专项经费,每年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列入财政年度预算。③从20*年1月起,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同城补贴)发放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职教师福利补贴全年为8000元/人均(比原增加人均4000元),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上浮10%(新增加的项目);退休教师福利补贴全年为4800元/人(比原增加每人2400元)。

3、进一步促进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20*年全县投入822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竣工校舍面积180100平方米。20*年暑期对全县所有公办的九年制义务阶段学校都进行了不同规模的校舍修缮,取得了相当好的社会效益和实用效益。认真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累计已有35所中小学达到省标准化学校Ⅲ类以上标准,达标率已达76.1%。全县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共撤并村小8所,办学效益逐渐提高,全县小学校均学生数达7*人,平均班额为44.89人,初中校均994人,平均班额为49.42人。认真贯彻《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装备“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强化基础管理,注重装备应用,加快技术创新,全面提升教育装备条件。全年投入2498.6万元改善中小学教育装备条件。乡镇中心以上学校教学仪器达到1类标准,村小、完小达到2类,城镇学校达到1类标准,城乡达标率均达到省标准为100%。城乡中小学图书配备均为省标准2类,达标率一致。乡镇中心学校以上校校通宽带,校园网覆盖率98%;多媒体教室675套,至20*年底中心小学以上实现班班多媒体;计算机(生/台)提高到高中4.47,初中8.8,小学9.02。

4、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搞好政府采购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一律停止收取课本作业本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停止收取代办服务费用和双休、晚托班收费,相应减少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约1400万元。认真做好学校收费公示工作,统一制作公示牌和在*报上刊登教育收费专版,使教育收费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时上报治理教育乱收费统计报表及总结材料。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954万元,实际采购1486万元,节约资金468万元。

七、落实工作重点,推进“四项工程”

1、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工作。全年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共免除学杂费学生89519人次(非本县户口14*3人次),其中初中33465人次、小学56*4人次。共计免除学杂费金额为946.37万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扩面工作,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资助比例和人数,义务教育段学校共计资助学生6660人次,其中初中2673人次,占学生数(34444人次)7.8%、小学3987人次,占学生数(56570人次)7.1%,资助金额125.21万元,高中段资助学生350人次,资助金额45.85万元。全县有6660人次享受营养午餐,享受人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7.3%,资助金额达66.6万元。

2、完成食宿工程。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的要求,制订出《*县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并从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了一系列的相关工作。至20*年9月我县食宿工程已全部圆满完成。

3、完成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我县已于去年全面完成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1759人名农村教师经培训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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