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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监察员素质思考

特邀监察员素质思考

设立特邀监察员一职,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并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担任这一职务,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力度的一种好举措,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互沟通联系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职能作用,这是当前反腐败斗争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特邀监察员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素质:

一、掌握信息要准

特邀监察员本身就来自社会,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每天都能接纳不少信息。这就要求特邀监察员:

一要善于捕捉信息。特邀监察员要善于捕捉有价值的信息。所谓有价值的信息,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所谓善于捕捉,即是要深入群众并且虚心倾听群众的呼声,只有这样才能捕捉到信息。

二要善于筛选信息。信息有真有假、有虚有实,这就要求用“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思想为武器,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信息,做到去粗取细、去伪求真。只有这样,捕捉的信息才准确可靠。

二、调查研究要细

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是特邀监察员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因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一切结论,都是在调查研究之后。

1、点与面调研相结合。跑一个单位或几个单位的调查研究。

2、个人与集体调研相结合。个人谈话与集体座谈的调查研究。

只有这种从一般到个别或个别到一般的调查研究,才能掌握充分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

三、反映情况要实

特邀监察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要经得起历史的证明。夸大或缩小,既玷污了特邀监察员的自身形象,又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难度,甚至损害。

四、建议意见要公

特邀监察员在发表自己的建议、意见时,要出于公心,做到公正、公平。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较高的政策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法纪为准绳。不徇情枉法,不挟嫌报复。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受查处者也才能口服心服。

特邀监察员具备以上四个方面的素质,才能够在反腐败斗争中较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