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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活动方案

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为重点,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推动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使全县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道路班线客运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城市公交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明显好转,出租客“打车难”等问题明显缓解,汽车客运站服务环境明显改观。

三、整治重点

一)班线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班次经营。串线及私制线路牌的行为;二是整治客运班车倒客、甩客、宰客、哄抬票价、垄断线路和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行为;三是整治客运班车超员、超载和超速的行为;四是坚决打击经营者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和阻碍交通等违法行为。

二)农村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无证经营和使用报废客车、客货两用车、私家车、农用车、改装车等参与客运经营的行为;二是整治相互压价、恶性竞争以及宰、甩、倒客的行为;三是整治超员、超载和客货混装的行为;四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及乡镇换乘车、赶集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三)城市公交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无序竞争、私自转让线路经营权和分解经营权、分离车辆所有权和线路经营权以及挂靠经营的行为;二是整治乱闯红灯、带病上路、强行超车的行为;三是整治违反经营协议、不按时运行、不及时报站、不按站停靠的行为;四是整治车容车貌脏乱差以及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等行业不文明行为。

四)出租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无证参与出租车经营。黑车”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整治出租车夜间灯光不全、闯红灯、乱停乱靠、乱掉头、超员载客、占道行驶、随意上下客等行为;三是整治拒载、甩客、绕道、不贴收费公示牌、不使用计价器、强行拼载、漫天要价等行为。

五)汽车客运站整治重点。一是整治站内发车、待发车区域不明显、发车时间安排不合理、收费标准执行和进站报班不规范以及对“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整治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车站周边秩序混乱和“黑车”非法营运等问题;三是整治汽车客运站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基础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四是整治汽车客运站接纳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按照整治活动要求。将本县车站、医院、宾馆周围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召开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逐一清查摸底,对违法经营的车辆要登记造册,列出黑名单,同时要划定违法经营车辆经常出没的范围和线路,为实施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专门从事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以列入黑名单车辆为重点稽查对象,从运管、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整治重点区域。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涉及道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超员、超速、站外揽客、高速公路停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省交通警察总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建立营运客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共享机制的通知》甘公交[]50号)要求,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全面落实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

三)提升服务阶段:不断探索客运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同时借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针对客运发展现状提出完善客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应对策略。要把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同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六十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以“抓服务,保质量,讲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客运服务质量倡议行动,积极倡导“文明诚信、优质服务”客运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客运企业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全力构建“科学规范、健康稳定、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安全便捷”客运文明服务新形象,大力提高行业文明创建质量。

四)总结巩固阶段:有什么好的工作经验。并着力研究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什么问题。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这次整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三个服务”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为了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具体负责全县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分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态势;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认真梳理和分析本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存在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传媒。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违法经营的危害性,采取张贴标语、公告、走访座谈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经营;要公布对各类违法经营的处罚依据,发动合法经营者、群众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举报,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举报电话畅通;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要做到受理有记录、督办有记录、查处有记录。

四)统一标准。严罚重处。运管部门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罚款额度最低不少于3000元/辆(次)屡教不改,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查获次数在两次及以上的要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客运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整治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办案的规范性、处罚的正确性;各有关部门要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处罚标准,防止自由裁量过大、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严禁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防止和纠正公路“三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