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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加强双评议教育方案区

人事局加强双评议教育方案区

为确保20*年度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干部“双评议”活动的通知》(鄞人〔20*〕106号)、《关于印发〈鄞县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鄞人考〔*〕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鄞人〔20*〕6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认真考察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评先评优,促进争先争优,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新*工程”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对象与范围:

评议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等次:

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本年度局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优秀名额为2名,其中嘉奖1名。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本年度局属事业单位优秀名额为1名。

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职位工作标准,对年度职位职责履行情况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经主管领导人(一般干部为科室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局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把关审核后,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参加民主测评会人员根据被评议对象的平时表现及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

3、评议情况经汇总后报局党组,在“双评议”基础上由局党组根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确定优秀及其他考核等次。

4、区管领导干部考核优秀的确定。班子成员由本局推荐1名预备人选报区委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后报区委确定。

5、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窗口人员被确定为考核优秀的,须事先经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意。

6、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局考核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到局办公室领取。本局“双评议”及考核活动具体于20*年1月5日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于20*年1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政工工作的副局长负责。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区考核办有关考核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局机关支部党建网上开通监督投诉信箱,接受对“双评议”及年度考核的意见和投诉。

2、多角度全方位评议每一位参加考核的同志,做到客观公正。重点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也要掌握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状况;注重考核工作人员在单位的工作表现,同时也要了解工作时间以外遵纪守法的情况。

3、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公示。

4、要克服走过场思想,认真对待“双评议”基础上的年度考核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规定开展考评,圆满完成20*年度考核工作,做各单位“双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