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业局生猪规模养殖实施方案

农业局生猪规模养殖实施方案

生猪产业是我县的传统产业,发展生猪生产是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是稳定市场肉品供应的关键措施。为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县的生猪产业,根据*府发[20*]18号和*府厅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20*年生猪出栏力争达到46万头,确保45万头;建成至少1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个一级种猪场,10个二级种猪场,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或生态养殖小区30个,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中型以上养猪场或小区达到15个。

二、布局

重点在*等乡镇建养猪场或养殖小区,依托果园和水库(池塘),发展生态养殖。

三、资金

县里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生猪产业,重点扶持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措施

1、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的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给予补贴。

凡达到50头以上的种猪场,除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外,县财政每头一次性再补贴100元。

2、扶持生猪规模养殖

以发展中型以上规模养猪企业、建设规模小区和培育专业大户为重点,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凡上级补助的生猪扶持资金,全部用于扶持生猪养殖企业。同时,凡建6000平方米以上栏舍的,县里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补助。

3、推行生猪生态养殖

各养猪场和养殖小区的选址要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与村庄保持一定距离,切实搞好粪污处理,确保清洁生产,避免环境污染。凡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或小区,一律不得享受县里的奖补政策。各养猪场和小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可选择以下生态养猪模式。①猪果结合,猪—沼—果模式。每1亩果园饲养2头生猪,猪粪集中堆沤发酵后再经沼气池发酵,然后用作果树的有机肥料。②猪渔结合,猪—沼—渔模式。每公顷(15亩)水面以不超过10头生猪相配套。猪粪堆沤发酵后再经沼气池发酵,取沼液作鱼饲料。猪舍建在水库边较开阔地带。③适度集中纯养猪型。养猪小区规模适度,按地形地貌和面积大小确定小区内养猪规模。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堆沤发酵后作农业肥,液态肥分户建沼气池发酵处理,作农业肥,也可建大型沼气池,沼气除小区使用外,可输入居民区使用。凡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建沼气池的,县里将按照国债资金项目对建沼气池给予扶持,按建池供气户数每户补助800元的标准,补助管道灶具等安装材料和技工工资,或由生猪规模养殖户申请立项兴建大型沼气池。

4、强化生猪疫病防治

强化乡村防检员和协防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生猪疫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保证疫苗供给,加强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的检查,确保免疫效果。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产地检疫,强化对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

5、减免生猪税费

生猪养殖环节不交纳任何税,生猪收购贩运环节在销售地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准在收购地征收。从现在起至20*年12月31日,继续缓征生猪屠宰环节的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屠宰上市的生猪,除农民生产和生猪合作社社员销售自己饲养的生猪免缴增值税外,其他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市场管理费只在市场环节征收,每头收费不超过5元。清理与生猪有关的收费项目,凡国务院和省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收取。

6、加强对生猪生产用电用地的支持

对生猪生产及其非经营性饲料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凡建养殖场(小区)的,应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其用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必须办理临时用地审批管理;②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猪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其用地对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土地使用性质限为生产用房。

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养殖场(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尤其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给予重点支持。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为生猪养殖场(户)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帮助解决生猪养殖“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