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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县委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

教育局加强县委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我县基础教育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决定从2009年起启动全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为目标,集中力量实施全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县普通中小学校建成标准化学校,实现各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设施完善、安全耐用,办学水平大幅提升,校际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其实施。各乡镇政府分别制定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结合城镇化建设、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及人口规模,统筹制定全县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分年度确定目标,分步实施、逐年推进。

3、突出重点,分清主次。重点解决我县学校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学校生均占地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不配套、农村小学办学条件简陋等突出问题。列入前3年建设的学校应是在区域范围内地处偏远、办学条件和水平相对低下、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

4、立足实际,实行一校一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全面掌握本乡镇学校的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重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坚持着眼于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坚持启动项目与中央、省市投资方向一致;严禁不合理规划,杜绝超标准建设,现有超大规模学校要采取措施,逐步过渡到适宜办学的规模。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我县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实现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备、教师配备、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五个标准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充实完善,教师素质显著提升,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1、校舍建设标准化。校舍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各类校舍用房设置齐全且使用面积达到标准,能够满足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生均学校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符合标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各个功能区相互分开,功能齐备;寄宿制学校要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宜的学生宿舍、餐厅;应建有公寓式教职工公寓;建有标准的运动场地;校园达到绿化、美化、净化要求。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合理布局。

2、设施设备标准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相关标准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教学仪器、实验设备、文体器材、电教设备、图书音像资料、信息技术设备、卫生保健等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标准,达到实用、够用、耐用的目标。农村中小学校应建设卫星收视系统,配备卫星接收天线、卫星信号接收机、计算机等设备。集中办学的,在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后,可采用校车、租用班车等方法解决学生上学交通问题。

3、教师配置标准化。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学校编制,学校的机构设置符合规定,领导班子及教辅后勤人员符合编制、学历、职称以及继续教育等有关标准要求。校长符合任职条件,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普通话测试水平、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达到有关要求。专任教师小学专科化、初中本科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全县教师、校长定期流动制度,实现教师学校均衡配置、学科均衡配置、区域均衡配置,最终为义务教育在学校之间、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奠定师资基础。

4、学校管理标准化。学校依法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学校的各项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做到规范有序、民主科学,有特色、有创新。学校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学校的校训、校歌、校徽等设计能够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5、教育质量标准化。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范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能进行教学方式改革、教师和学生评价改革,实施综合实践课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入。学生入学率、毕业率、辍学率均达到或控制在规定的比例。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安排

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自2009年起实施,至2015年结束,其中,2009年为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启动建设阶段;2010年至2013年为具体实施、年度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二)实施步骤

1、调查研究。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现状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2、全面规划。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各乡镇制订本乡镇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在各乡镇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

3、组织实施。根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逐年实施标准化学校的各项建设工作。

4、检查验收。标准化建设达到规定标准后,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验收,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评估。

5、表彰奖励。对检查验收达标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普通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认真实施普通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学仪器更新、图书配备及课桌凳更新工程,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我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基础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整体办学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全力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我县今后几年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县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财政、发改、建设、规划、房产、国土、供电、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支持配合。

(三)细化指标,科学规划。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完善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细化指标,科学制定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各乡镇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区域内的所有中小学校,按照学校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校舍建设、装备条件、师资配备、公用经费七个方面逐项排查,达不到省《标准》要求的,科学制定分年度建设改造规划和实施细则,确定资金筹集方案,按年度分步组织实施。要加强规划的前期研究,结合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两热一暖一改”等工程建设,对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关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和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规划过程中,配备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乡镇政府制定完成区域内所有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规划后,上报县政府备案。

(四)统一要求,加强管理。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原则上在县域内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各学校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装备或更新换代,并实行规范化管理。由于历史原因、受周边发展空间限制场地较小无法扩展的学校,要在校容校貌、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中小学校的设计应经过施工图审查,并实施施工监理。对标准化学校建设中的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预算控制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学校基建项目规范运作;对违反程序、渎职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多方筹措,落实经费。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年度将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列入财政预算。要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基本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大力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慈善机构等有关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支持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建设、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费给予减免的规定,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中的有关规费等给予减免。

(六)加强宣传,加大检查评估力度。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政府重视、部门重视、学校重视、社会重视,营造出良好氛围。县政府将把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乡镇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畴,列入县政府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和教育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导室要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我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