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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组织场所建设工作意见

加强村组织场所建设工作意见

今年以来,县委精心谋划、多点共进,并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功能齐全、形式多样、活动经常”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稳步实施项目。不积硅步无以致千里,该县一是认真摸底调查。在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县村建办便迅速组织专人深入到全县乡镇进行排查摸底,认真筛选,并严格按照省、市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方案标准,指导乡镇及各项目村做好建设选址、规划等工作。二是协调资金,加快项目启动。县委针对项目建设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及时召开了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第三批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顺利启动。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制订并下发了《县关于第三批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任务目标、提出了建设要求。同时还制订了从活动场所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建设、过程监督、竣工验收及管理使用全过程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公开招标、法人负责、公证合同、监理监督等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村建办定期对所有项目村巡回检查一次,将工程进度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检查备案表》,然后通过《整改通知书》及时反馈到项目村及所在乡镇党委,并限期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科学制定规划。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合理的规划是建设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建设工作中,该县要求各乡镇和项目村在制定规划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合理规划,综合利用。同时县委专门就建设规模做了详细规定:一是经济较薄弱的项目村要把新建的活动场所建筑面积控制在130平方米左右;二是经济宽裕的项目村在建设中可以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需要适当扩大规模,但要注意节约土地资源,不要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更严禁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在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各乡镇和项目村都能根据村级规模大小、人口分布特点、交通条件状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把村活动场所建设与村庄规划、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活动场所建设的规模和功能的布局,积极稳步地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搞好配套建设。在抓好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该县还注意兼顾活动场所各种功能的挖掘,确保活动场所能够长期使用,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项目建设村在新建的活动场所中均能统筹考虑党员活动室、电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培训中心、村务公开栏等阵地设施配套建设。再此基础上,有条件的村还配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培训设备以及锣鼓、篮球、羽毛球拍等娱乐设备,有效发挥了村干部之家、农村党员之家和农民群众之家的实际作用。

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制订并下发了《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活动场所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活动场所“国有、乡管、村使用”的产权关系,进一步强化了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产权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将活动场所资产变卖或转移,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截止目前,所有新建成的活动场所均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相关设备和物品得以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