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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完善社区建设意见

农村完善社区建设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农村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农村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面貌显著改善。但是应当看到,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村地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偏小,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管理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集聚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有利于公共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和集约利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增加社会自治功能;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这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任务,在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整合资源要素,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建设,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形成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取向的乡村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把服务农村居民、改善民生作为社区建设的着力点,以解决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增进村民生活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政府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物质保障等职能,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3、群众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努力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调动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驻村单位、民间组织、外来人员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农村社区人才、资金、物质、技术等资源,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

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不同的发展基础、地域条件和乡风民情,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从城市郊区村、集镇村、中心村到一般行政村,从城乡一体化程度高的地区到城乡差距大的地区,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三)总体目标

1、群众自治。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有效实行,全体居民、各类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畅通,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2、管理有序。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履行职责,社区建设共建理事会等社区治理组织架构有效运作,政府、社会组织、农村居民共同参与,实现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互联、互动。

3、设施配套。水、电、路、广电、通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综治警务、文化体育、社区教育、科普活动等服务设施齐备,形成具有一定功能和规模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条件较为便利。

4、服务完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社区居民自我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协调发展,服务机制比较健全、功能不断增强、体系比较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农村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5、生态和谐。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农村居民形成合理的消费意识、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社区能源利用合理,粪便、垃圾、污水得到无害化处理,饮用水安全,环境整洁,绿化充足,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6、文明祥和。社区学习氛围浓厚,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家庭和睦幸福,人际关系和谐。

三、注重农村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

(一)合理确定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根据自然文化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等不同情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行政村(包括原农村社区)为单位,编制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原则上,在现行的村民委员会范围内,按"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村规模较大但自然村较分散、人口较多的,可以按"一村几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密度较高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可以按"几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按照省委要求,在2012年前,全市50%的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各镇乡、街道根据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任务分解,规划布局一步到位,分年度组织实施。社区布局规划既要满足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的新要求,又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有机衔接。

(二)科学编制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以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或治理组织为主体编制具体社区建设规划,统筹规划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纳入各镇乡、街道的行政村区域调整后续完善工作规划,要与镇规划、村庄规划相衔接,促进村庄内部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资源的有效利用。镇乡、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四、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继续深化"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加强路、水、电、农田水利、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生态墓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村庄建设与整治力度,大力开展村庄绿化、亮化、洁化、美化,引导连锁超市、农资供应、金融、邮政等服务业在农村社区设点,吸引农户住宅向社区中心集聚。

(二)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依托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整合利用农村闲置的礼堂、校舍、仓库、民房等资源,实施必要的改建、扩建或新建,逐步形成以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在2012年前,全市建立起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18个镇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每个镇乡(街道)至少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中心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可到达的要求或每个中心村都有一个站的要求,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一体化管理。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规模,应根据经济条件、人口规模和乡风民俗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总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350平方米。

五、完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

(一)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探索建立以农村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按照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针对"几村一社区"、"一村几社区"的情况,积极稳妥地调整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发挥整体功能,不断推进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完善农村社区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农村社区共建理事会。共建理事会原则上由村两委会成员、团、民、妇、老协、治安调解、卫生计生、民政联络员、大学生村官及驻村单位、离退休回村居住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代表等组成,实现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有机统一。加强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志愿者、帮扶互助、文体教育、环境保护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健全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残疾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六、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一)加强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服务,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机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加强卫生计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站(村卫生室)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服务。加强文化体育服务,建设社区读书、阅报、健身、文艺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健全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强化救灾应急机制。加强老年福利服务,统筹城乡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农村所有老年居民、标准有别的生活补助制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对农村社区的全覆盖。加强社区教育服务,加快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村民学校),为村民提供科学技术、理论知识、生产技能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促进形成学习型社会。加强法律服务,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探索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人民调解机构,满足农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加强转移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职业教育、就业咨询、预备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加强社会治安服务,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治室、警务室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健全农村社区社会服务体系。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探索建立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按照方便、实惠、安全、生态的原则,加快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需求。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投入农村社区服务业。支持基层供销社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提供超市、家政、中介、维修、配送、保洁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互助服务,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调解委员会、计生协会、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以及各种专业经济技术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优抚助残、卫生保洁、环境监督、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戒毒、文娱活动等志愿服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大农村社区信息化投入,加快广电、电信和宽带网络"三网融合",加强农村信息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整合"农民信箱"、农技110、移动农信通等资源,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场供求信息、疫情预报、环境监控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热线向农村延伸覆盖。

七、繁荣发展农村社区文化

(一)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文化活动室和镇乡(中心村)文化站建设。培育发展农村各种文化组织,大力支持农民自办文化,广泛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统筹城乡文化资源,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社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公民文明素质培训、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社区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破除农村各种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文明程度。

(二)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结合农村社区区域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农村社区文化的多样性。充分挖掘农村社区自然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农村传统节庆、民间艺术、文体竞赛等活动,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加强规划和设计引导,增强农村住宅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区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强对农村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八、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和指导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镇乡街道组织、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同部署、一起考核、一体推进,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将农村社区建设成效列入部门、镇乡、街道实绩分析的内容之一,建立目标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市和镇乡(街道)财政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结合"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政府一次性对每个农村社区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社区公益性事业、福利性支出等提供资金支持。积极采用补助、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物资援助、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落实国家有关"三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筹资渠道多样化。市有关部门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福利公益金、体育公益金,用于农村社区福利设施和文化体育场所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完善村级组织的选举制度和方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级组织班子,使之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服务者。坚持本土培养和对外选聘相结合,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鼓励和支持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农村社区挂职锻炼、蹲点服务。积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争取到2011年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条件好的农村社区可适当增加选聘名额。将农村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社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完善民主评议、考核奖惩、培养选拔等机制,落实薪酬待遇,有效激发农村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农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镇乡干部、农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贴近农民需求,贴近农村生活,贴近农村生产实践,积极开展适应农村社区需要的生产经营技能和科学文化、民主法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和提高他们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激发他们投身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农村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努力打造和谐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