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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加强社区考核意见

人事局加强社区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20*年度区级机关开展“勤政、廉洁、三服务”竞赛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和对象

1、实施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平时考核等级与年度考核结果及奖金挂钩的原则。

三、内容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的主要职能、工作实绩进行。

四、等级

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五、程序和方法

1、填册。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对照本人岗位职责,将主要工作任务的进展及出勤等情况,及时、真实地填入《常州市*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记实手册》。

2、评定等级。平时考核按季评定考核等级。每季度末由工作人员本人自我评定平时考核等级。各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和难易程度进行查验,督促工作人员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根据其自我评定的考核等级,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的基础上,评鉴确定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

3、公布结果。各单位对每个季度的考核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按季公布平时考核结果。

六、要求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确立考核新理念,充分认识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和创新办法,推动本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评价机制。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一把手”挂帅的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2、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体系和量化考核标准

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百分制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在确定百分制量化考核标准时,要合理确定测评要素的项目和分值,明确加分、扣分标准,研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定量与定性考核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量化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精心组织,进一步提高平时考核工作的质量

要注重结合部门特点,坚持以职位分类为基础,工作实绩为重点,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按季确定平时考核等级。各单位季度考核优秀等级比例,不得突破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10%。要在逐步完善工作人员记实制度、分管领导查验制度、按季汇总公布制度的基础上,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考核效果,巩固考核质量。

4、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1)平时考核等级与奖金相挂钩。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与工作岗位考核奖相挂钩。工作岗位考核奖按单位年度奖金总额的20%核定,区人事局根据各单位考核结果审批发放。镇级机关确定年度奖金时,应将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合理拉开奖金档次,不搞平均发放。

(2)平时考核等级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因此,要积极推进平时考核的细化、量化工作,客观、公正地确定平时考核等级,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积累资料,打好基础。

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对未开展平时考核的单位,按规定降低其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不进行工作记实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