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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政府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一、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二、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行政服务网络,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行政服务新模式。

目标任务:至**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原则上都建立便民服务中心,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互联互通。至2010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100%实现行政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建立起网络健全、运作规范、便民高效、考评科学、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行政服务网络。

三、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基本原则

——便民高效。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各级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各地要根据实际,分级合理确定纳入服务中心(室)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单位对每一事项应承诺办理期限,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

——规范运作。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办事环节最简、申报资料最省、办理时间最短、收费标准最低”的要求,不断完善流程管理,明确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使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公开透明。各级服务中心(室)要坚持办事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以及有关联系方式等向公众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依法办事。既要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又要遵守法律法规。进驻各级服务中心(室)的窗口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改革创新。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因地制宜,整合各类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行政服务网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按照“简政放权”和“应进必进”的原则,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合理设置窗口,确定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下放一批审批事项;规范运作规程,对审批事项登记、受理、审查、决定等进行规范,落实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制度,实行“一楼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站式服务”的集中审批和服务方式;对需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办理;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窗口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下一级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行使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它工作职责。

(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委托受理等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开展信访举报投诉、信息公开、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应进入中心办理。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对需要到县(市、区)办理的事项,全程、免费服务。加强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负责对村集体采购、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三)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主要职责:代办土地建房审批、低保救济申请、工商、计划生育审批、合作医疗报销、农经服务、供水供电、有线电视、法律咨询、劳动咨询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民事调解服务,受理和解答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参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村级集中采购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组织、参与、监督村级集中采购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处理村级集中采购、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它事务。有条件的村(社区)可拓展服务领域,建立文体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等。

五、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服务场所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的要求和“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加强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改造。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逐步达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齐全的办公设备、有完善的信息网络、有运转经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做到有牌子、有班子、有场所、有事项、有记载、有制度、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在建设过程中,严禁增加群众负担和村级债务。

(二)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扩大范围、扩大领域、扩大影响和提升功能”的要求,建设和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审批网络化。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网上投诉和信息服务的功能,推行电子控票,加强对网上审批行为的监督。探索将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推进阳光市场建设。通过2-3年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审批服务和监督系统的互联互通。

(三)加强行政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服务中心(室)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和结果公开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窗口,重点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三联单管理制度、服务台帐制度、结果反馈制度、干部值班制度、代办制度等,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实行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加强中心(室)队伍建设。各级服务中心(室)要强化宗旨观念,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标准,选调各级服务中心(室)工作人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服务管理、监督、激励和考核机制;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办事水平。

(五)落实政策保障措施。理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管理体制,确定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预算资金,支持行政服务网络建设,保障各级服务中心(室)运转所需经费;加强对一些经济薄弱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室)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开展结对帮扶、争取上级经费支持等方式,帮助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具体问题。

五、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把建设行政服务网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确定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各级职能部门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文化、送信息下基层活动,方便群众。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研究制定行政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行政服务网络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