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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县级正职、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2:4:4,区(市)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级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原则上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市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4、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25、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核准;区(市)及乡镇属事业单位,经区(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6、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报市人事局核准后,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设置,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三、四级岗位设置经各区(市)人事局和市直各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二、三、四级岗位聘用后,聘用人员名单须报市人事局备案。

29、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区(市)须经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六、岗位聘用

30、事业单位按照《*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办字〔2006〕6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1、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2、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3、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35、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6、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市纳入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共3038个,据调查摸底。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共52140人,其中:管理岗位工作的4372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9824人,工勤岗位工作的7944人。这不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全市公务员队伍的五倍而且,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情况、职称结构、领导职数、行业归属和层级分布等情况极为复杂。必须清醒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更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五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稳定工作。自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以来。夺取双胜利”关键时期,当前正值“坚持两手抓。不仅面临抗震救灾、生产自救和支援重灾区的重要任务,更面临抓生产、抓发展、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转变,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重要任务,而且今年又是奥运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稳定任务非常繁重。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陈市长讲话的精神和提出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府人事部门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稳定既是工作的大局,也是工作的底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总之,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实施范围

从岗位和人员看。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此外。而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类,国家还规定了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这实际上是为事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高层次人才开辟了一条通道。同时需要说明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岗位,并不是每个事业单位都需要和可以设置特设岗位,有严格的设置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应按照岗位设置核准权限予以核销,不允许乱设、滥设。

三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国家规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将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事业单位的实际。由高到低分为三到十级职员岗位。市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将根据我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市事业单位的实际,将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到十级职员岗位。因为,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的最高规格是处级正职。

另外。除国家和我有具体规定的外,上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也做了规定。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一、十二级是助理级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即一至五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

四岗位结构比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岗位结构比例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

1.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中是不同的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它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覆盖面;对已经实现服务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每个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包括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上分别对不同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也规定了总体控制目标,全总体控制目标是136这个控制目标与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一致的也与目前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的比例现状大体相符。此外。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也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尽可能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对应的岗位。

全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这个控制目标与国家人事部的规定是一致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制定这些比例的主要依据:一是这些比例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控比例相一致;二是从规范人员结构出发。具有合理的层次和幅度。岗位和人员结构应呈金字塔型。

执行过程中。应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全总体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是刚性的但到具体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审核和报批时,要以其现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作为基本依据,适当考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总体要求。需要强调的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审核、核准时,必须掌握在总体控制目标内。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市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二级(技师没有一级(高级技师将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总量。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

此外。岗位设置管理中的结构比例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综合平衡,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内调控使用。

五岗位条件

岗位的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构成。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同一等级的岗位在不同的单位其具体条件可以不同,其中基本条件由政府制定。但不能低于国家、市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以及行业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只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同时,以保证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致。这里要强调的这些基本条件。基本任职年限只是最低年限规定,岗位聘用不存在期就得晋升的问题,也就是说,明确在下一级管理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并不意味着达到任职的最低年限后就必须得聘用到上一级管理岗位。达到任职年限后可否聘用到上一级岗位,这还要看上一级岗位是否有空缺,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并通过竞聘的方式,才能聘用上岗。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需要说明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只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的基本任职条件。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并未在高级、中级、初级内部细分等级。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空间。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而岗位设置管理文件划分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这样既能与现行职称制度较好衔接,又能较好地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

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一级、二级岗位与其它等级岗位不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人岗合一的其中。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市为从严控制各层级最高等级岗位的数量,市的实施意见中,将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五级和八级的核准权由市里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参考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制定的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二是必须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或考评。

六岗位设置程序与审核权限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审核权限。最后的核准权限分别在和设区的市(州两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即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上和我市规定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八双肩挑”问题

从前段时间我调查摸底情况看。全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事业单位大多数的领导都是从专业技术岗位走到管理岗位的有的仍然继续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特别是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各方面对“双肩挑”问题反映比较多。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所以“双肩挑”现象比较普遍。从实际工作中来看,这种情况既有利也有弊。好的方面是不少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同时是专家甚至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这就提高了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带动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并非所有的领导岗位都与专业技术工作密切相关。不好的方面就是如果“双肩挑”同志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研究,顾此失彼,也会影响履行管理职责的精力和效果。此外,从建设一支科学的管理人才队伍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化是一种趋势,也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因此,上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这样规定既坚持了岗位设置管理的改革方向,又兼顾了现实情况的需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审批“双肩挑”时候,掌握的原则应该是确认其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保其能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总之,双肩挑”人员要严格控制,不应过多。

九对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问题

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关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按国家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经认定后,再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在没有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只能套到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等级。因此,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认定时,应重点注意把握两点:一要看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二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规范性要求。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问题

这一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计发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10年7月1日。按国家规定。才能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因全国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滞后,职专业技术人员从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后。大多数市区从今年才开始实施入轨。201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当时是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的因此,201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经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规定,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以依据退休前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按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重新计发退休费。重新计发退休费的起算时间与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致。

三、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艰、责任重。此,今年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强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家、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一要摸清家底,按照延荣市长讲话要求。统筹规划;二要内容完备、任务明确;三要有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办法和标准;四要措施具体得当,具有可操作性;五要有具体实施的方法步骤。按照核准权限规定,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后,才能印发实施。

二要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根据规定。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确定了不同的核准权限,要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看实施范围是否明确;二是看是否符合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三是看是否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四是看是否有规范的岗位聘用的办法;五是看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

三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市委仲彬书记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六点指示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要把握时限,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审核备案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工作。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推进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全面提高昆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昆明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市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

市科技奖按突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划分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个(可以空缺);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60项;市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2个(可以空缺)。

第三条市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技术创新,鼓励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全社会科学技术进步。

市科技奖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为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第五条市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市科技奖的评审工作。

奖励委员会负责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奖励委员会下设“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作为奖励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科技奖励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昆明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第八条市科技奖是昆明市授予公民和组织的荣誉,但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

第九条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是市科技奖的最高奖励,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进步中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

(二)在本市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进步中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了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推动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十二条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继续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及推广工作。

第二节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

第十三条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等方面以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中,在下列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科学技术开发项目中,实现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积极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动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四)符合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奖励范围和基本条件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所称“科学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项目中,完成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用推广。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称“社会公益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决策咨询、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市级以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该项目市科技奖仅授予组织。

在完成重大工程中做出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公民、组织,可申报和推荐市科技奖。

第十七条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三)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作出创造性贡献;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仅从事行政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候选人。

第十八条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主要作用的完成单位。

第十九条申报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特别是在发展昆明高新技术的主要领域有重要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了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市域内本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显著:项目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较好的生态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昆明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转化较成功,具有示范作用明显、关联度大、带动和扩散能力强等特点。项目在昆明的实施能提高本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和创新能力,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

第二十条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奖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一)科学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接近国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程度高,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程度较高,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接近省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得到转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作用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社会公益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接近国内领先水平,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本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接近省内领先水平,已得到应用,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重大工程项目

开展技术协作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接近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市该行业的科技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开展技术协作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市该行业的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开展技术协作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接近省内领先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市该行业的科技进步有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三节市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

第二十一条市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授予在下列任一方面对本市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公民、组织:

(一)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我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对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二)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我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促进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三)促进本市与其它国家(地区)或者国际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对本市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称的外国公民、组织,是指对昆明科技事业做出主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服务组织。

第二十三条昆明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再设立部门的科学技术奖。

第二十四条推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的人选从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的获奖者中产生;推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从获得市科技奖的项目中产生。

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具体人选、项目及推荐次序由奖励委员会确定。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当年情况进行推荐。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二十五条市科技奖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

(二)审定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

(三)确定推荐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具体人选、项目及推荐次序;

(四)为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解决市科技奖评审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奖励委员会设委员11~15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长1人。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领导组成。

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第二十七条奖励委员会根据当年评审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评审本专业范围内的市科技奖;

(二)向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三)对本专业范围内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四)对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专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1年。

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由奖励办公室根据当年市科技奖推荐的具体情况,选出部分已经认定资格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个专业评审委员会。

市科技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市科技奖的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当年不得作为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评审工作。

第二十九条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仍然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参加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第三十条参与市科技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等严格保守秘密。

第四章推荐

第三十一条市科技奖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中央、省驻昆单位;

(四)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可,具备推荐条件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等;

(五)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获奖人。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所指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推荐工作由其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可推荐符合市科技奖候选条件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组织。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所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获奖人推荐,是指每年度可2人以上联名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市科技奖。

推荐单位或个人对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人选和项目,应当根据有关方面的科学技术专家对其科技成果的评价结论和建议,择优推荐。

第三十四条推荐市科技奖,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昆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二)技术评价材料;

(三)推广应用证明或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四)研究、实验报告或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第三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技奖评审。

第三十六条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市科技奖评审。

第三十七条凡主要内容已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地州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不得再推荐参加市科技奖评审。

第三十八条被评定未授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其完成的项目或者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

第三十九条被推荐申报市科技奖的公民、组织(不含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应当按有关规定交纳评审费。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四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奖励办公室提交《昆明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可以要求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退回推荐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奖励办公室按专业(学科)分类提交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向奖励委员会汇报评审结果。

第四十二条市科技奖评审时,奖励委员会和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并表决,其规则如下:

(一)奖励委员会的审定会议和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

(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应当经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四十三条奖励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决议。经奖励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六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四十四条市科技奖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市科技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四十五条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必须提供书面形式的异议材料,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十六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对涉及候选人、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以及推荐书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奖励办公室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异议内容符合本条上述规定,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予以受理。

第四十七条实质性异议由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协助。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在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的情况报奖励办公室审核。奖励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非实质性异议由推荐单位负责协调,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奖励办公室审核。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异议处理,由奖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协助,其处理程序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协调处理意见的,不得提交审核。

第四十八条奖励办公室应当向奖励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奖励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通知提出异议方和推荐单位或推荐人。

评审结果经公布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由奖励委员会提交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

第四十九条异议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本年度审核;一年之内处理完毕的,可以提交下一年度审核;一年后处理完毕的,可以重新推荐。

第七章授奖

第五十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奖励委员会作出的获奖人选、项目及等级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十一条市科技奖突出贡献类,由昆明市市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30万元。其中1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2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

第五十二条市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每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6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的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

第五十三条市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

第五十四条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已获市科技奖的项目,又获上级科学技术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其奖金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五十五条市科技奖的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八章罚则

第五十六条剽窃、侵夺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技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人才资源的现状

*是建国初期国家重点建设起来的重工业基地,是东北地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输出的重要基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始终把人才工作放在基础性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特别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确立了人才强市战略,作出了构建人才高地的重大决策,加大了人才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力度,人才强市的雏形日趋显现。截至*年底,全市拥有各类人才120万人,其中党政人才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33万人,经营管理人才16万人,技能型人才60万人,其他人才5万人;两院院士24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4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035名;博士*人,硕士12098人,大学本科生171829人,大专生272718人,中专生240437人;有正高级职称的8936人,副高级职称的40156人,中级职称的132455人,初级职称的150293人。

人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人才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已达62家,形成了以中国*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区、县(市)人才市场为依托,专业和行业职业介绍机构为基础的市场体系。通过市场配置人才和人力资源达20%以上。人才柔性流动政策进一步拓宽了人才开发、配置渠道,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渐增强,人才结构已开始按城市发展阶段的需求调整优化。

从开发配置现状看,我市人才资源具有十分明显的比较优势和潜在优势。

存量优势。我市在职人员人才总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第3位,同时还潜在着十几万人的离退休人才;人才比重高,每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口1103人,居15个副省级市第3位;人才结构门类齐全,构成了相对明显的存量优势。

教育优势。全市有27所高等院校,200余所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体系,不仅本身积聚了一大批人才,而且也是具有规模优势的人才培养基地。

科技优势。全市拥有国家和省、市级科研机构428个,科研体系完整,拥有各类科技人员1.9万人。一些重要领域的研发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构筑了科技人才资源优势。

区位优势。作为*经济区的核心,以及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我市人才聚集、辐射的功能较强,中心城市区位优势明显。

环境优势。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为我市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环境对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艰巨任务,我市的人才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人才资源的数量、结构和素质仍滞后于城乡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拔尖人才群体规模小,缺少领军型高级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多,企业人才少,传统产业人才多,新兴产业人才少,初、中级人才多,高层次人才少,城市人才多,农村人才少;人才市场体系不完善,整体性开发配置的新机制尚未形成;政策导向不够,技能型人才出现断档,高技能人才年龄偏高。这些问题已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人才瓶颈障碍,亟待加以解决。

二、人才资源开发配置的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16号)精神为指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人才资源这个第一资源的作用,坚持开发与引进并重,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开发为重点,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加快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原则。要以促进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医药、农产品加工五大产业发展,建设“四位一体”城市和构建金融、商贸和物流三大中心的目标,适应核心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开发配置人才资源。

2.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现阶段,一方面,要立足我市现有人力资源的开发,以事业凝聚人才。通过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使用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依托项目引进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才借智,导入“世界级”人才、海外人才、优秀科学家,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要善于利用国内外两种人才资源,做到自主培养开发人才和引进人才并重,精心培养和大胆使用并重。

3.坚持市场开发配置人才为主的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通过政府调控和引导,加快人才资源平台、人才服务平台、科技对接平台建设,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使人才开发配置向产业化和市场化转变。

4.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要在重视城市资源开发配置的前提下,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种农村职业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作用,提高农村人才比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构建农村人才服务体系。

(三)总体目标

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完备、队伍结构优化、体制机制科学、智力潜能迸发、人力资本增值、辐射作用明显的人才开发配置目标。到*年,基本实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构建起以市场为主的开发配置机制,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学科体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其中,党政人才6万人,经营管理人才2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45万人,技能型人才100万人,其他人才9万人。每万人中拥有人才2500人;专业技术人员中研发人员比重达到6%以上。

重点开发培养100名具有国际视野的市管党政领导帅才;集中培养、引进1000名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2万名具有创新素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万名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高技能型人才。

建立50个院士工作站,为*服务的两院院士达到150名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市管优秀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达到1万人;研究生学历人才达到4万人;为*服务的海外留学人员达到1万人;每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口达到1200人。

全市技能人才达到100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技能型人才分别达到10%、40%、30%。其中,高级技能人才占技能型人才的20%,80%的产业一线职工成为技能人才。通过搭建人才资源平台、人才服务平台、科技对接平台,构建知识创新区、科技先导区、商务人才聚集区,努力使我市成为服务*经济区、辐射全国的人才交流、人才信息、人才开发区域性中心,成为人才资源集散地。

到201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

三、人才资源开发配置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要充分利用在沈高校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及各类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建立远程教育系统,形成统一规划、市场调节、合理分工、多元组合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采取专题培训班、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外出培训、挂职、交流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拓宽人才培训渠道,增加教育培训人次,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建立各层次、各类别人才库。

1.党政人才培育工程。要以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党政领导班子帅才为重点,培养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领导人才,建立市管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培训制度,全面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宏观战略思维能力和宏观管理知识的培训,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的不同需求,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要利用东北大学开办的日本政府资助的MPA培训项目,由政府出资,每年培训10人,使之成为熟悉现代管理知识、具有国际视野的党政优秀后备人才。对专业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专业培训,对年轻干部要经常培训,对优秀干部要加强培训。切实抓好市管领导干部和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确保做到任期内培训不少于3个月。到*年,培养优秀党政领导干部500名,市管党政后备干部300名。

要按照公务员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重点提高其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工作创新的能力。鼓励公务员学习公共管理知识,每年要安排不少于两周时间学习最新的经济、科技、国际关系、典型法律案例知识等。要创新培训机制,形成“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通过MPA教育、境外培训、重点人才强化培训,培养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给公务员创造各种职位发展机会。到*年,全市公务员培训率达到100%,主任科员以上的公务员修完MPA核心课程。到2010年,全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务员达到70%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7%以上,本科学历42%以上,大专学历21%以上。

2.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工程。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从今年起,每年选拔50名在企业中担任高层领导职务的经营管理者和100名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的既懂管理又精通专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每年挑选1000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的企业基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定向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了解企业管理的原理,了解并初步掌握财务知识、市场营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等系统的专业知识,对生产经营过程有基本的了解,能够对企业发展目标有较深刻的认识,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构建企业管理人才的梯次结构。

采取岗位适应性短期培训、工商管理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工作。以驻沈高校为依托进行职业经理人培训,建立企业、高校、政府三位一体的职业经理人员培训网。以驻沈的世界500强企业为基地,组织企业经理人员到这些企业学习培训。要对经营者进行定期培训,对高、中层次经营管理人员进行MBA核心课程培训,对初级层次管理人员进行EBA培训,增加新知识,提高各项素质与能力。到*年,使我市职业经理人达到5000人;到2010年,达到10000人。

3.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工程。以打造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要求,优化人才资源在不同产业的分布,加快开发高新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一大批急需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人才的培养,选拔优秀人才进行复合型人才培训,加快培养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外语人才。积极争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立法,明确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继续教育制度,每3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0个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96个学时。定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目指南,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和更新知识的宏观指导。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年轻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开展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活动,引导他们积极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研究,通过境外短期培训、考察和国内短期进修,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力量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在一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高技术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到*年,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学历的比重从现在的56%提高到65%;55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现在的65%提高到7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6%,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40%。

4.技能型人才培育工程。做强技能型人才培训产业,扩大技能型人才队伍,实施技能型人才振兴行动,推进技能型人才升级,打造技能型人才集散中心。一是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在全市范围开展百万职工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脱产与业余、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灵活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对职工的全员培训。二是利用职业教育学院、技师学院、技工和职业学校,对新生劳动力进行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使其中80%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和就业。三是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面达到90%以上,使大多数人掌握一两项专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四是支持和鼓励各类符合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和自学成才人员参加高技能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和绝技绝活的传授以及技能表演等活动,选拔和培养一大批具有专业特色、专业绝技绝活、操作技能精湛的技能明星,并不定期组织这些技能明星到国外进修学习。

2010年以前,每年培养技工5至6万人,全市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在技术工人中所占比重提高到20%,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的比重达到30%左右。到*年,培养出45万技能型人才,其中,以企业为主开发培养20万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15万人,依靠社会力量办学培养10万人。10%以上的技术工人技能提高一个等级,10%以上的技术工人拥有第二技能,5%以上的技术工人成为复合型人才。

要依托有关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各种培训基地,多方培训各类农村急需实用人才。有组织地把本地区的农村实用人才送到农村经济发达地区进行交流学习,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他们出国考察。积极鼓励农村有志青年自学成才。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农业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农村实用人才的快速成长。积极开发乡土人才。各区、县(市)要选拔一批优秀实用人才,乡镇要培养一批实用人才,村要联络一批实用人才,真正发挥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人、农民企业家、营销专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到*年,平均每个行政村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农业技能型人才达到10名。

(二)开展引才借智行动,完善开放式人才开发体系

要面向外省、市及发达国家、地区实施全方位的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借助在沈海外归来人才、*籍在外人才、在沈外企人员、在沈留学生,拓宽引才借智渠道。

1.开展引才行动。一是引进拔尖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引进精英人才,当务之急是引进“两院院士”、部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和技术骨干;引进一批在跨国公司任职3年以上、熟悉WTO体制下企业运作的中高层生产经营和管理骨干,以及熟悉市场运作的高级金融、证券专业人才。着力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为吸引留学人员来沈工作或服务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携资金、项目来沈创业。积极引进港澳台地区人才,依托我市驻港澳、海外办事机构,设立*国际人才交流窗口,每年组织1次“高层次人才*行”活动,充分利用港澳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转移有利时机,广泛吸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高级人才。积极引进自带资金在*领办、创办企业的国外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引进产业优化升级所需的自动控制、生物制药、燃气动力、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前沿高层次人才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机构及重点实验室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二是引进短缺人才。依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引进主导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及重点行业紧缺专业人员、特殊专业人才;开拓国际市场所需的精通外语、掌握专业、熟悉外贸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维护市场秩序需要的法律、金融保险、保险精算、风险评估与管理、财务监控、城市规划与设计等专业人才;提升我市文化品位、繁荣我市文化创作、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艺表演、体育竞技等特殊人才。三是在律师、医师、会计师、设计师、评估师等实施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领域,积极吸引取得国内执业资格的人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开设事务所、医疗诊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四是继续大规模接收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硕士生、博士生,打破职称、学历、身份和地区等因素的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每年计划引才2万人。

2.开展借智行动。建立健全借智工作体系,完善“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智力流动、来去自由”的政策,实现人才资源等生产要素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优化组合。建立虚拟人才库,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国内乃至世界各类人才的专业特长信息,设立各领域各类人才目录。积极争取市外人才采取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我市经济建设。

实行自由职业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置“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工程师”、“特聘技师”等职位,面向国内外吸引高层次、急需人才。要依托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聘请顾问、交流讲座、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等多种形式,积极聘请文教、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海外学者、专家,提高我市国际化人才竞争的能力。巩固和发展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园,组建留学人员专家咨询委员会,鼓励在外留学人员以多样化形式为*服务。到*年,完成600项重点引智项目,引进*人次国外专家;到2010年,完成*项重点引智项目,引进8000人次国外专家,联系吸引1000名在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为*服务。

(三)做强“三大基地”,夯实人才开发基础

科技研发基地、职业教育基地和技能实训基地,是实现人才开发的重要基础。做强“三大基地”是人才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必须坚持人才引进与基地建设并重,夯实人才开发基础。

1.科技研发基地。以9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2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为基地,发挥在沈27所高校、428家重点科研机构的作用,构建科研人才制高点。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在高等院校、科技园区及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研发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要打破体制和所有制的壁垒,充分挖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的潜能,发挥中国科学院*分院人才的优势,整合科技研发和人才资源,建立开放性的区域创新体系,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联合攻关,联合在国家和省申报立项。引导支持军工技术向地方企业和民用产品转移,组建不同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体和新的股份制企业。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学科带头人的作用,组建虚拟科研机构,形成良性的科学研究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让科技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建立公共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到2010年,建立重点实验室60个、工程技术中心50个、院士工作站50个、博士后流动站40个、研发中心50个,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孵化器建设,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依托*农业大学、中科院*生态所及省、市农业科学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采用基因技术、克隆技术、信息技术、农业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建立工厂化高效农业、农产品安全生产、动物胚胎工程、食用菌产业化、转基因花卉、苗木和果品、肉禽水产良种繁育等10个农业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中小型初创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重视对具有市场潜力的小项目、小企业的扶植,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一大批充满活力的科技企业,开发生产紧密贴近市场的高新技术产品,力争到*年,中小型科技企业达到5000家,科技人员达到5万人。

2.职业教育基地。要始终把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放到技能人才培养的优先地位,打破部门、行业办学界限,实施全市高、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快高、中等技能人才培养。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发展好*职业技术学院,培养“灰领”高技能人才。以*装备制造工程学校为龙头,重点发展培养“蓝领”技能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规模优势和效益优势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以部级重点学校为主体,以重点专业为核心,重点建设15个部级骨干示范性专业和40个省级骨干示范性专业、50个市级骨干示范性专业。在全市选择4至6所技工学校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点依托教学基础雄厚、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较强的工科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

创新职业教育机制,大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职业教育,要通过培训进修等途径提高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并通过在高校、企业聘任客座教授的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调整职业教育内容,从注重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通过市场供求调整职业教育规模和专业设置,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3.技能实训基地。要强化实训基地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建设一批开放性资源共享的实验、训练基地。围绕服务于区域经济及支柱产业,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20个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训基地。在抓好金杯、沈飞、黎明技师学院和鼓风机集团、沈飞集团公司等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同时,争取再扶植10家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市场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较高的企业,结合汽车、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实际和长远发展目标,建设面向企业职工和面向社会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到*年,建成15至20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要加强农村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要利用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体系、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并完善以各级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骨干,以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以企业和民间科技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形成相互衔接、上下贯通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大力发展再就业培训基地。到*年,以各级各类中高等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社区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建立100个(其中行业、大中型企业占1/3,社区教育培训机构占1/3,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占1/3)稳定的再就业培训基地,每年培训10万人以上。同时,完善配套政策,整顿和规范培训市场,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就业率。

(四)搭建三大信息平台,构建区域性人才中心

加快建设*人才信息网、*科技信息网,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两网对接、资源共享,搭建起人才资源平台、人才服务平台、科技对接平台。

1.搭建人才资源平台。以中国*人才市场为中心,构建纵向联接国家、省、区县(市)及在沈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横向联接*经济区各城市、国内重点城市,扩展到境外的人才资源平台,实现人才工作手段升级。形成社会化、国际化、开放式的人才信息共享、覆盖全社会的、动态的人才信息采集,向用人主体开放的人才资源信息库。以*老工业基地振兴所需人才为重点,通过平台与结点的联接,汇集、整合人才信息,进行人才资源储备,实现网上人才资源的查询与开发利用。经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建成部级人才基础信息库,联接*经济区各人才资源结点,形成服务*经济区、辐射东北、联系国际的人才资源信息平台。

2.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利用网络技术构建人才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事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择业服务、职业设计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定期人才供求信息和市场薪酬指数,利用市场供求信息调控人才的流向和社会收入水平,促进人才资源向资本转化。

依托服务平台,开展人才测评服务,查询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政策服务,网上查询与人才有关的政策。开展就业登记服务,实现网上求职、网上择业的对接。逐步实现人才配置主渠道由固定场所向信息网络转变。到*年,网络配置人才的比例达到70%以上。

3.搭建科技对接平台。通过人才资源库、科研设备资源库、科技攻关课题信息库,在网上互联,形成人才科技对接平台,实现科研课题网上公开招标、科研成果网上和企业技术难题与人才资源的互动,突破时空限制,促进科技攻关,实现人才资源、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科研成果、专利成果信息库,网上、出让、查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服务地区、联系周边、辐射全球的引才借智体系。

(五)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实施人才资源结构调整,是人才开发配置的一项长期、动态任务。总的目标是适应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促进人才结构的优化,提高人才资源的配置效能。

1.三次产业人才结构调整。为实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亿元目标,人才配置必须先行,通过调整一、二、三产业人才结构,充实一产业人才总量,农业人才比重由现在的10%提高到20%;提高二产业人才质量,到*年,高级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高、中、初人才比重达到2∶4∶4;调整三产业人员专业结构,扩大金融保险、法律、咨询、房地产、营销等专业人员数量和增加高层次人才的配置。

2.四支队伍人才结构调整。一是以提高党政干部科学管理、工作创新能力为重点,调整党政干部知识结构。到*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政干部达到70%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5%以上。二是增加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数量,到*年,经营管理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5%以上,职业经理人达到5000人,提高经营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形成高层次管理人才群体。三是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比例,到*年,专业技术人员比重比现在提高10个百分点,研发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比例由现在的2%提高到6%。四是加大技能人才的总量,通过培养,到*年,技能人才由现在的60万人增加到1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0%。

3.区域分布人才结构调整。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人才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和基层创业,增加我市农业发展所需专门人才。到*年,实现每个乡(镇)有大学专科以上人才30人、每个村有大专以上人才1至2人的目标。二是建立市直机关和教育、卫生、文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工作制度,改变区、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局面,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新兴产业人才配置工作,解决我市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会展、中介服务、市场策划、项目管理等行业人才短缺问题。(六)加强重点行业人才配置,促进核心产业发展

加强五大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人才配置,其重点是解决行业短缺人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人才问题,以促进我市重点行业快速发展。

1.五大产业人才配置

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人才方面,把*建成全国轻型客车、高档轿车和汽油发动机高层人才、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输出基地。重点配置汽车发动机、汽车化工、汽车车身设计等方面专门人才。抓紧配置一批懂技术又具有创新能力的研发型汽车专业人才。到*年,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其中,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达到1.5万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10%左右。调整人才在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产业的分布,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

在装备制造产业人才方面,以装备制造业集聚地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配置,增强产业人才集聚优势。选拔一批制造专业人才,强化外语、管理、电子信息技术培训,重点配置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及拔尖人才。到*年,产业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要占从业人员总量的3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总量要达到5万人;技术工人总量要达到7万人,占工人总数的80%以上;企业高、中、初级技术工人的比重要分别达到35%、45%、20%左右。

在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方面,以市场需求确定人才配置重点,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行复合型人才培训,打造专业优势和信息技术集合的人才群体,形成以研发人才队伍为核心、应用技术人才为骨干、产品推广市场开发人才为基础的信息产业人才队伍。重点配置软件开发高级人才、信息服务业高级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到*年,信息产品制造业人才总数要达到4万人,其中,软件人才达到1.5万人,软件高级人才突破1000人。

在化工医药产业人才方面,重点开发配置化工医药短缺人才,调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增加产品研制、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高级人才。到*年,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经营管理人才达到6000人,占人才总量的10%;科技人才达到1.2万人,占人才总量的20%;技能人才达到1.8万人,占人才总量的30%;市场开发人才达到3000人,占人才总量的5%;其他人才占35%。硕士学历占职工总数的2%,大学本科学历占30%。

在农产品加工产业人才方面,以农业高新区、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技术研究机构、技术市场、中介机构为重点,加快农产品加工业人才配置,壮大人才实力。重点配置各类种植、养殖、加工等农业生产技术人才,从事销售、中介、交易洽谈等活动的市场营销人才,专业协会组织、合作组织及信用组织所需的农村经济组织人才以及从事教育培训、科技推广活动的服务人才等。到*年,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大专以上技术人员达到3万人,占人才总量的50%,并增加硕士、博士及产品、设备研制人员比重。

2.现代服务业人才配置

以金融和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为重点,壮大现代服务业人才规模。加快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精通金融业务的高级人才,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引进一批短缺型人才,完善金融人才流动和交流制度,构建服务*、辐射周边的金融人才队伍。到*年,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其中,金融业高中级人才达到1.2万人,硕士生*名,本科生1万名。

增加商贸人才总量,提高高层次人才比重。到*年,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商贸从业人员中人才比重达到60%以上,其中,中级商贸人才达到40%以上,高级商贸人才达到20%以上。

构建物流教育体系。加快培养物流人才,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懂经营、善管理的专业人才,对物流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准入控制,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优化物流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到*年,使我市具有物流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3万人。

3.社会事业人才配置

以增加名师、名医、名家为重点,优化配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各类人才。一是加强校长的培养和配备,推进校长职业化试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教育名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建立一支数量适中、学科配套、结构合理、骨干充足、适应素质教育及现代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水平。建立适合教师特点的职务评聘体系,实行教育系统职称评聘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教师交流制度,解决农村教师队伍短缺和城市教师超编问题。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水平和医疗水平,重点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通过政策导向,引导市以上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发展社区医疗事业,增加全科医生数量。三是以引进培养文化行政管理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专业人才及艺术人才为重点,着力挖掘和开发优秀艺术人才,提升我市文化人才国内知名度。四是注重拔尖体育人才的培养、引进,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壮大体育人才队伍。

(七)建设三大中心区,打造智力集群优势

通过建设知识创新区、科技先导区和商务人才聚集区,发挥智力集群优势,构建人才高地的支撑体系,从而提高我市人才资源核心凝集力和优势竞争力。

1.建设知识创新区。以大学园区和在沈高等院校为依托,建设知识创新区,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充分挖掘大学园区的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的潜能,利用大学园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优势,组织科研人员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通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产生一大批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抢占科技制高点,提高学科的科技原创力。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开发一批能提升产业水平的关键技术,促进高校科技与地区经济的互动发展,提高对社会的贡献率。推进重点学科建设,使一批学科建设在国内乃至国际居于领先地位。造就一批活跃在学科前沿,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研究群体。

2.建设科技先导区。在浑南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主导产业科技人才先导区。以东大阿尔派公司、*机床集团、*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东药集团等企业为依托,以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升级为目标,集聚科技攻关、产业创新人才,围绕主导产业产品链条开展科研、设计攻关,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市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建设商务人才聚集区。以沈河区、和平区为核心建设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东北商务人才密集区。一是充分发挥中央商务区和中心商贸区大型商务业载体和市场业态作用,吸引和集聚商务人才,形成东北地区商务人才的聚集地。二是通过打造商务人才聚集区,整体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集中区,推进证券、保险、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专卖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发展。三是通过建设商务人才聚集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沈投资置业,带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用高层次商务人才优势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完善三大中心功能。

四、对策措施

(一)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提高人才工作水平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人才工作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体系。二是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党政一把手要抓第一资源,将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三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统筹兼顾,实行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协调各职能部门,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整体推进人才工作。四是各部门要主动推进人才工作,突破不合理的限制规定,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为人才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和开创。

2.加强人才工作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配置的规律性研究,提高对人才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和理论思维能力,提高人才工作理论研究水平。要加快人才资源开发配置政策的研究,加快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完善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到基层的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配套措施。

3.加强人才统计基础工作。要研究建立适应推进人才整体性、开放性开发与配置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汇总工作体系、动态分析监控机制,为人才开发配置的政策研究、规划制定、目标考核奠定基础。

4.建立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制度。建立优秀人才联系网络,组织、人事、科技、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分别与四支队伍的优秀人才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定期联系的沟通机制。同时,要建立市级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重要专家的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为优秀人才解决各种问题。

5.建立*经济区人才开发配置联动机制。用开放的人才观念、手段和措施,建立*经济区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工作沟通机制,扩大我市人才高地的影响力、辐射力,促进人才资本升值。

(二)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业热情

1.创新分配激励机制。一是承认人才资本的价值,保护其合法收益,鼓励以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激发人才创造力。二是坚持平衡比较和动态增长,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才价值与工资收入水平决定机制。三是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妥善处理好地区间、行业间、各类人员间的工资关系。四是不断加大对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时期给予特殊政策。五是完善奖励、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实现多种激励相结合。

2.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以业绩为依据,以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有特殊专长、特殊贡献人才的评价,要打破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的限制,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理念,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客观地反映人才业绩成果的社会价值。二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人才评价方式,进一步探索考试、评审、考核、直接聘任等多种人才评价手段,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发挥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构作用,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三是强调评价工作的专业化。进一步严格评审标准,创新评审模式,规范评审程序,实行评审公示制,建立考试、评审专业技术责任追究制度。

3.创新人才开发投入机制。一是建立新型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投入资助机制,保证人才开发投入不断增长。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政府要根据人才工作实际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人才开发资金,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留学深造、科学实验等工作。要整合各种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教育、科技、信息产业等专项经费投资结构,从中安排一部分用于人才培养、优秀人才科研项目资助。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筹集助学资金,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奖励资金,对人才给予必要奖励。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三是树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新观念,从机制上、政策上促进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激发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制定鼓励政策,大力发展各类民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能教育,开展教育对外合作,拓宽人才开发投入渠道。四是实行政府雇员年薪制。要打破身份、地域的限制,面向社会吸纳财税、金融、法律、计算机、外语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录用更多的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体现创新制度的活力。

4.创新人才保护机制。在发挥市场机制对人才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安全机制。要高度重视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建设、重大科技发明创造等重要人才的保护问题。

5.创新人才交流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放人才中介市场,大力发展人才咨询、人才评价、人才中介等市场服务机构,通过构建人才市场交流平台提高人才通过市场配置的比重,用市场信号调整人才流量和结构。二是消除束缚人才流动的体制,打破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限制,完善人才交流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产业、部门合理分布。四是发挥老科协的作用,开发离退休人才资源。建立“高级退休专家人才库”,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二次开发机制,为离退休各类高层次、紧缺型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五是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营造舆论环境。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气,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我市的人才政策和杰出人才在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典型事迹和优秀成果,形成成才光荣、人才可贵、创造受奖的舆论导向,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才资源开发的参与意识,使社会氛围更有利于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更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优化生活环境。要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引进高科技人才、国际化人才提供适宜的居住条件。教育、卫生等社会服务单位要为来沈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就医、文化娱乐等优惠服务。要推进人才服务专业化,针对不同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涉及人才的有关问题实行限时服务、承诺服务,开设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3.创造发展环境。要为人才创造发展环境,用事业凝聚人才、吸引人才,为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要为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能干事、干成事。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奖励制度。一是设立“*市留学人员创业奖”、“*杰出人才奖”、“优秀人才引进奖”等奖项,以奖励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二是选拔评选出生产一线优秀技能人才,以市政府名义分别给予技能人才类、技术创新类等荣誉奖励。通过每年技能大赛,营造第一线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充分张扬人才个性。

(四)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加强人才开发基础工作

始终把教育作为人才聚集核心、人才开发的基础,形成整体性人才开发体系。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展学前教育机构,大力加强学前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城市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普及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经费资助,实现教育脱贫。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动员各方面力量发展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积极扶持发展各类民办教育,形成各类教育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沟通,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为人们提供人生各个阶段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为人才提供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市政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我委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百名农业专家技术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本次行动和其他经常性工作,形成委统一组织牵头,分片区组织实施,合力推进行动的工作格局,开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行动开展要紧紧抓住“一个核心”(转变工作作风让农民满意为核心)、做到“两个确保”(确保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确保工作实绩突飞猛进)、注重“三个创新”(及时发现并总结下田头期间农民创新形成的农业管理模式、农村组织经营模式、农业发展模式)、抓好“四个提升”(深入一线,确保实现服务对象的农业科技水平新提升、农业经济发展能力新提升、农业安全保障水平新提升、农民技能素质新提升)、突出“六新六化”(“六新”即顺应发展新要求,确立发展新思路,推动发展新跨越,构建发展新格局,提升发展新水平,开创发展新局面;“六化”即现代农业项目化,项目农业园区化,高效农业特色化,特色农业规模化,规模农业产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市农委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及时调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全体下田头专家应千方百计宣传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传递各类供求致富信息,促进产业园区提档和主导产业扩面,推动全市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

1、精心组建专家团队分片区乡镇成立八个专家服务团,每个服务团农业专家13-14名,要求具备较高的粮食、瓜菜、花卉等生产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熟悉农技推广工作和能满足广大农民的技术需求,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承担服务对象的技术指导任务。经过市农委及专家服务团确定的农业专家在各位团长和副团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深入一线传经送宝八个专家服务团要深入村组场圃、涉农企业、产业园区、田间地头,面对面进行交流指导。要主动把中央、省及我市发展高效农业、主导产业扩面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村组干部、园区老板、致富能人、科技示范户等服务对象宣讲,调动其发展高效农业及进行主导产业扩面的积极性;要及时将经过精心筛选的各类项目申报信息、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向服务群体传递辅导;要精选适合本地设施化栽培和高效栽培的名、特、优、新粮食、设施瓜菜、花卉等优良品种进行推介;精选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指导讲解,如西瓜育苗及嫁接技术、西瓜保护地栽培技术、大棚番茄高产栽培技术、大棚辣椒高产栽培技术、大棚毛豆高产栽培技术、大棚黄瓜高产栽培技术、大葱高产栽培技术、大白菜无公害栽培技术、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瓜田间作套种技术等。通过一线服务,力争达到如下成效:培育指导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办好一批事关农民生产生活的实事、解决一批农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落实一批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推广一批农民欢迎的先进适应技术。

3、创新思路指导培训按照“积极指导面上农业生产,着力推进园区提档升级,狠抓优势主导产业扩面”的总体要求,坚持“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活动。(1)技术指导。技术指导要把田头指导作为工作重点,与推进“四位一体”政风行风工作细则实施相结合。专家指导员在农作物生产关键季节(如播种、育苗、生长期等)到地头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帮助园区、待扩面户、科技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专家技术指导员每月到田头指导达到5天(次)以上,累计田头工作时间达30天(次)以上。专家指导员与接受指导的单位和农户要建立经常性联系,并可通过电话、“三农”热线12316、发送电子邮件、短信息等形式对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达到及时、便捷、高效。(2)综合培训。“百名专家下田头、服务三农惠民生”行动实施过程中要树立大培训、大服务的观念,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接受指导的产业园区、示范户和辐射户的科技水平和素质。根据农民需求,在粮食、瓜菜生长时期,到每村集中办班,在集中办班的基础上,利用放科技电影、播放光盘、多媒体教学、排演节目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要把满足园区及农户技术及信息需求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开展全方位培训,实行专家服务团科技培训与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农业职业技术培训、农业创业培训有机结合,大班和小班相结合。整合农干校培训资源,编印百名专家下田头专用提档、扩面、高产高效栽培生产技术资料,改变分期编印分发的资料不利于农户保管的实际问题,进行装订成册,产业园区、待扩面村组、科技示范户一户一册。

4、强化平台拓展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通过联办节目、开办专栏、有奖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农产品供求信息,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1)强化电视媒体的宣传服务平台作用。市农委和电视合开办《百名专家下田头帮农忙》栏目,按农时预先排定专家,根据农民急需、反应及时、田头讲解、突出实效的原则,及时宣传报道专家到一线为农民解决的各类有代表性的农技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制作、播出农民关心的有针对性、代表性的各类涉及农业政策、供求信息、产业规划问题,各位专家均在第一时间现场讲解,形象生动,突出时效。节目内容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三次后,分别上传政府网、农业网。(2)拓展新闻媒体为政策、技术宣传阵地。行动开展期间,市农委和《市报》联合开办专栏宣传介绍惠农政策、致富信息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举办“特色产业园区提档、优势主导产业扩面”有奖征文活动,邀请部门领导、农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种养大户为园区提档、产业扩面进言献策,共同描绘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蓝图。

5、实行“物化技术”补贴参加“百名专家下田头服务团”的各科室(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材料,争取以物化技术形式对进行指导的示范户进行适当补贴,调动广大科技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传播科技的积极性。

6、开动脑筋组织活动为推进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扩大行动影响,提高产业园区老板、科技示范户和下田头专家的积极性,各专家服务团可以依据情况设计“自选动作”,适时组织开展园区提档建设竞赛、科技示范户主导产业扩面竞赛、瓜菜生产节本增效竞赛等活动。开展相关竞赛活动的专家服务团及时向市农委汇报,由市农委组织专家组对竞赛情况进行评比,对获奖人员、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专家服务团依据组成人员和服务乡镇实际,还可以有选择地开展“三到位”、“四个一”等有意义的活动。各“自选动作”方案、效果要及时上报市农委。

7、发放填报两个《日志》把农委编印的《专家服务团服务日志》、《专家下田头技术指导日志》发给服务团领导和技术指导专家。两个《日志》的记载情况要规范,并能相互印证,其内容要及时、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专家服务团服务日志》见附表三、《专家下田头技术指导日志》见附表四)

四、计划进度

1、组织发动阶段

2013年7月底-8月初,在市农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设计“规定动作”,确定下田头专家人选、片区分团、专家分组、团领导就任,成立监督考核专家组,遴选产业园区、涉农企业、科技示范户等;因地制宜确定下田头要宣传的政策、信息、技术,专家服务团制定工作方案,设计“自选动作”,制定下乡人员、时间、服务内容规划表,编制技术指导规程,编印技术资料;市农委下发《专家服务团服务日志》和《专家下田头技术指导日志》到专家服务团,召开“百名专家下田头、服务三农惠民生”行动动员会等。

2、下田指导阶段

2013年8月-12月,走进涉农企业、产业园区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单独访谈等形式了解意见和建议;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对产业园、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政策信息服务;兑现“物化技术”补贴;开展以产业园、示范户为重点的各类技术培训,在生产关键季节和时期召开现场会和组织观摩,进行高产高效竞赛验收评比等。

3、总结验收阶段

2013年12月底,开展对百名党员专家下田头服务团绩效评价,根据平时检查和抽查情况、园区提档效率和扩面进度推进情况、政策信息技术指导产生效益、两个日志记载情况、参加电视报纸节目质量、有奖征文刊登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服务团和专家进行排名,奖优罚劣。收集和整理行动资料,形成工作总结,完善验收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名专家下田头、服务三农惠民生”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把开展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委关于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委党委成立“百名专家下田头、服务三农惠民生”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开展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与搞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一体抓推进、一体抓落实,努力以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新进步检验百名专家下田头行动的成效。对本次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让农民满意的工作机制、服务方式,行动告一段落后,要长期坚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