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人事局地方职称意见

人事局地方职称意见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开发农村和非公经济领域的人才资源,促进我市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地方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地方职称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拓展职称工作服务领域,改革各类人才评价方式,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营造“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农村和中小民营企业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为我市农村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系列设置

评审对象是农村各类技能人才和在乡镇(街道)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技能型人才。

我市地方职称开展评审的系列暂定为: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农业技术的高、中、初级职称。

三、评审条件与标准

1、员级职称。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职业高中、技校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评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后,可申报评审。获得成人中专专业证书或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四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2、助理级职称。能够掌握并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专业证书或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四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助理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并参加了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无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并参加了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

3、中级职称。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二年,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专业证书,或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六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中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无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可申报评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高级职称: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经大专专业水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破格评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由单位推荐,按破格条件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评委会组建与评审工作要求

1、参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号)要求,地方职称评审工作应加强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建设,设立委员库。

2、市职称办负责高、中级地方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委会名称为:*市××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职称办负责本县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委会名称为:*市××县××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由中级评委会代评)。

3、高级评审委员会应由具备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中级评委会应由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称的委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同时评委库的人选应考虑行业和地区的分布。

4、各评委会必须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在评审评委本人或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称时,实行回避制度。要坚持评审条件,改进考核、评审方法,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对破格申报、转岗和评委会认为有必要的人员应进行面试(答辩)、同行专家评议或实地考核等办法。

5、地方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五、组织与管理

*市地方职称评审工作在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职称办公室组织分级实施。市职称办负责全市地方高级职称、全市会计、经济、统计及市区工程技术、农业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各县职称办组织本县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的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通过地方职称评审的人员,由市县职称部门颁发由市职称办统一印制的*市地方职称证书。

市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协调配合,加强对地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评审工作出现的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应有的处分或取消评审结果,维护地方职称工作的严肃性。

六、有关问题

1、地方职称与国家职称都是职称,但标准、条件不同,不能等同于国家职称,应坚持在哪个范围评审,在哪个范围有效。

2、地方职称评审工作限在农村、乡镇(街道)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中进行,其他范围的人员不得报评。在农村和中小型民营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各类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报评国家系列职称,如本人自愿,也可报评地方职称(具体条件附后)。

3、具有地方职称跨系列变动工作的人员,应按现岗位职务系列及相应的任职条件,重新评审和聘任。

4、引进的各类人才具有外地地方职称的,须报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确认。

5、取得地方职称的各类人才,具备国家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评国家职称。

6、从本意见实施起,我市原乡镇企业和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停止,已评审的乡镇企业和农民职称继续有效。

本意见由*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申报地方职称的条件

1、员级职称。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或申报评审。

2、助理级职称。能够掌握并应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担任本专业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者,可直接申报地方助理级职称。

3、中级职称。比较系统地掌握并在工作中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本科或大专学历,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三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

4、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有主持和组织重大专业技术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重要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专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地方高级职称: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九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二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经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