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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党风建设实施意见

人事局党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大力倡导八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3号)的工作部署,现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分工,提出*年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措施:(1)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实情况列入今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2)严肃查处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等行为。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1、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成果。

工作措施:(1)按中央、省的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审核临时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申请。(2)及时纠正违规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查处借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之机收钱敛财或滥发财物的行为。

2、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

工作措施:(1)配合省纪委对各地各单位现有的各类节日庆典活动进行登记清理,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节庆活动。(2)严格执行举办节日庆典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节庆的规模和经费开支。(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反规定在节庆活动中用公款举办商业演出和花费巨资邀请影视歌舞明星出席的行为,严肃查处借节庆活动之名拉赞助、搞摊派、乱收费的行为。

3、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工作措施:(1)严格执行省提出的贯彻落实粤发[*]3号文中关于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具体措施和要求。(2)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控制会议的数量、会期和规模。(3)大力推行电视电话会议制度。(4)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违规行为。

4、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

工作措施:(1)加强调研,探索推行招标定点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省制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2)督促各地落实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在食堂接待制度和村一级不准接待党政干部的规定。(3)指导各地稳妥开展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

5、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

工作措施:(1)对*年以来市审批立项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进行清理。(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对超面积、超标准以及建设资金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并认真处理。

6、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

工作措施:(1)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抓好。(2)节假日期间通过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突击审计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行为。

7、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办班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和游山玩水的不正之风。

工作措施:(1)按省的规定,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团外出学习考察的报告制度,办班培训审核备案制度,以及干部学习培训和出国(境)费用编制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2)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制度和证件集中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3)年底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领导干部出国(境)的记录,发现有情况异常的进行函询或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诫勉,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

8、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措施:(1)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组织领导干部对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的情况集中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问题。(2)加大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力度。

三、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房屋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的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私利的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工作措施:省纪委将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对此三项清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各地各单位要按省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

工作措施:(1)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行为。(2)严格责任追究,对赌博成风的地方或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3)对党员干部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送钱的,要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工作措施:(1)要求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2)建立我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数据库。(3)认真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4、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汽车的问题,坚决制止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工作措施:(1)各地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对照有关规定自查,登记报告借用他人汽车情况,凡借用他人汽车和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的必须于6月底前清退、整改。(2)加强明查暗访和信访核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购置小汽车的问题。

5、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工作措施:(1)在重要节日,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提醒教育和廉政访谈,增强其抵制收送“红包”的自觉性(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案件,实行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涉及县处级干部收送“红包”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剖析典型案件。(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收送“红包”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地方或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6、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工作措施:(1)要求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报告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情况。(2)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并视情况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措施:(1)布置国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2)会同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3)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开展责任考核工作。

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措施:(1)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深化抓好农村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及推广工作。(3)在全市农村基层普及财务审计公开制度。(4)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5)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6)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和纠正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六、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1、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作措施:(1)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指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开好今年民主生活会。(2)协调市委组织部安排市纪委常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参加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3)跟踪落实有关整改情况。

2、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工作措施:(1)认真执行省将制定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及时将县(区)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的情况报告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2)加强对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活动。

3、落实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工作措施:(1)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制度,谈话情况报告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半年检查落实制度执行情况。(2)建立健全纪委与组织部门开展诫勉谈话和函询情况通报、档案管理等制度。

4、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工作措施:(1)配合组织部门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健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程序和办法。(2)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审核,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数据库。(3)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

工作措施:邀请有关委员配合组织部门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措施:(1)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换届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2)指导各地各单位运用好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加强责任追究。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和典型案件垂直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要上报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案件情况。同时,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请于6月20日、11月1日前分别根据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