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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在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特殊时刻,我们在此召开全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会议,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汶川“5.12”八级地震用血的事实再次告诉我们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结合“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在认真总结我州2007年实施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省下达我州*市、*县、*县共48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建设任务,省级补助专款1500万元,其中拆除重建1800户、补助资金900万元,加固改造3000户,补助资金600万元。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经过认真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工程从2007年5月正式开始实施,经过州、县、乡、村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广大农户的共同努力,到2008年3月底,三县、市2007年实施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工程合格率、补助资金兑付率达到了100%,已通过了县、乡两级的全面验收和州级的抽查验收。在盈江“3.21”五级地震中经过加固改造的民房都没有出现问题,这说明我们的工作是过硬的、是卓有成效的,州委、州政府是基本满意的,人民群众也是认可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民居建设质量普遍较差,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大部分农村民居和公用设施的建筑结构都不合理,整体稳定性不好,抗震性能差,缺乏科学的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和防震减灾对策措施。二是一些县市和部分州直部门认识没有完全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规范农村民居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四是农民建房随意性较大,抗震防震意识不强。五是工作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大多数农村建房工匠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六是部分乡村宅基地审批困难,缺乏木材采伐指标。七是许多边远山区,面临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建设成本增加等一些现实难题。

我们要从成绩中增强信心,从问题中寻找差距,不断总结,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为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省委、省政府决定:“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100万户的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结合我州实际,计划用10的时间争取省政府的扶持实施近7万户的农村民居建设。今年,要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州的5400户的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任务。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五为主、五结合”的要求即坚持预防为主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重点防御为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加固改造为主与拆除重建相结合;坚持农民投入为主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提高抗震性能为主与改善村容村貌相结合。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全面”的原则,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建设过程中,要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边境村寨作为实施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重点对象;对农村优抚对象、残疾人住房的加固和重建要优先安排、重点扶持。要突出分类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以自然村为单位,实行整村推进,分期分批进行。对重点地震危险区要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上给予尽可能的整合倾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要积极推动非重点地区的工作,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依靠群众的自身力量,突出重点农户,相对集中,整村推进,连片发展。要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兴边富民工程”的重要内容,按“先边后里”的要求,逐步推进。今年我州实施范围由三个县扩大到五个县市,完成的5400户建设任务中,有280户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也同时纳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固和重建户数中统筹安排实施,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的基础上,由专项公益金再增加补助1000元/户。按省的要求,今年新增加项目的陇川县和瑞丽市(含畹町),要选择1-2个有条件、有代表的村庄,100户左右的不同类型的农村民居进行试点,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一批安全经济、适用、对周围农民有吸引力的抗震防震样板房,让周围的农民群众看得见、学得会、受教育、得实惠。按“先边后里”的要求,优先安排边境一线的自然村,再安排边境一线的建制村。试点工作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验收总结,其它民居建设工程任务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求于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并通过县级自查验收,明年春节前实现省、州的抽查验收,请各县市务必抓好落实。

(二)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建设工程发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核心问题。经过去年我州三县市的检查验收,各地的工程质量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还有极少一部分质量不符合要求。如果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就毫无意义,“民心工程”就会变成“伤心工程”。无论是加固改造,还是拆除重建都要经得起时间和地震的检验。要始终坚持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全过程,进度服从质量,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一要建立严格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州(市)县乡村四级都要配备或派出质量监督管理的人员,技术人员在施工期间,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二要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工程质量要实行终身负责制,对工程质量在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不管是谁出了问题,都要一追到底。签订的责任书一定要严格执行,确保按时完成,质量达标,群众满意。不管是哪个渠道的资金,都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验收。

(三)严格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省、州政府想方设法筹集了专项的补助资金,这些资金来之不易,必须用好、用活、用出效益,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农民群众身上。一是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民政、农业、扶贫等涉农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在各自的建设项目中融入抗震防震技术、落实抗震设防要求;金融部门要对农民申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贷款给予积极支持;对口扶贫单位要积极帮助困难村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二是要充分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各县市向省级争取的各类救灾重建资金、扶贫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移民资金等,要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结合起来,对农民建房确实存在困难的,要组织力量进行帮助。今年省安排到我州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专项补助28万元,补助到残疾人农户,对实施民房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的残疾人农户,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每户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同时安排,统计报表要逐级分头报送。三是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列入预算的专项建设补助资金要及早下拨,确保资金分批足额到位,确保不延误工期;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各县市政府应尽可能安排专门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承担一定的建设任务。按省的要求,今年各州、县市自筹资金的情况。将作为明年向省里争取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积极性高、推进速度快、工程质量好的地方要给予鼓励和倾斜。四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挪用、挤占、克扣、截流,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州政府将相应调整和减少当地次年的补助规模。各级都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对违法犯罪的要坚决打击。不断改进补助方式,按照“一折通”的要求,实行一户一卡。省财政下拨的资金只能作为专项的建设补助经费,不能作为工作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由州和各县市财政预算给予及时安排。

(四)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农民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农民群众是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体,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我们一贯的指导思想,也是保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第一,要始终坚持“充分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把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当前,各县市正处在新一轮农民建房高峰期,修旧房建新房的热情日益高涨,各级政府一定要把握好当前有利时机,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增强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自觉建设抗震房。第二,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所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都要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确定,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加强农村工匠防震技能培训,坚持自愿参加、适当补助的原则,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开展农村工匠上岗培训计划,努力造就一支技术好、素质高的农村建筑工匠队伍,通过农民工匠把先进的抗震设防知识带到农村,影响农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此项工作由各级农业部门和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中安排。第四,要加强对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使我们的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获得群众的支持,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对农民自筹资金新建的房屋,逐步纳入一规划管理,提供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同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农村所有新建民居和工程设施都符合抗震防震要求,全面提升农村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五)协调配合,形成加快建设的合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州农办要加强对全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州建设局提供技术支持,协调搞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加强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大对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和施工工艺的研究开发力度,针对农村民居建筑材料、建筑风格的特点,编制简单易行、便于操作、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技术导则,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为拓宽农民建房资金渠道创造条件。防震减灾部门要加强地震趋势的分析判定和预测预报,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水平,力争实现6级以上特别是7级地震的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配套的农村宅基地政策。林业部门负责安排农民建房木材专项采伐指标,简化审批手续,将指标落实到户。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相应工作。各县市要及时向州、省报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各级要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组织实施。

三、加强领导,力争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有新突破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安居是事关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安居、才能乐业,改善民生必须改善民居。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扎实推进我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二)扎实做好村寨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民住房建设。规划是“龙头”,做好村庄规划、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设计,是解决当前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按省的要求: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编制完成全省中心村和重点基层村的建设与整治规划;用5年时间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时,要研究编制全省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加强住房设计和推广。通过村寨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设计,要达到四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做好对农民建房投资方向、生活观念、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也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二是促进农村建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依靠规划统筹推进旧村改造、村庄道路、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厩和村寨环境整治工程。三是从节约用地,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通过规划来规范农民建房选址,优化住房布局,规范农村建房用地,并解决小村散户基础设施配套难等问题,推进相对集中居住和土地的集约、节约使用。四是要通过加强农村住房设计等工作,更好地解决住房质量、住房安全问题,包括饮水安全,抗震、消防的疏散通道,避难场所、面源污染等方面,都要加强统筹考虑。要求我州各级土地管理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技术员要深入农村,使对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从以往的宏观指导转变到具体指导和规划上来。

(三)加强引导和监管,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重视和加强对农民自建住房的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和防止新危房的产生,是确保农村建房质量的重大措施。要扩大管理范围。把农民自建房屋纳入监管范围,对农民自筹资金新建的屋,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决不能一边改造加固,一边又建设新的危房。同时,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不管是哪个渠道的建设资金,不管是什么结构的房屋,都要融入防震减灾技术,确保农村所有新建民居和工程设施都符合抗震防震要求。要加强技术指导与相关服务。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加强服务与管理上下功夫,抓紧解决农民签批手续难、批地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对农民自建房屋,要提供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同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施工图纸。有条件的县要逐步组建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单位,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民住房设计与建设、监理工作。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还要注意提高农村住房的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使新时期的农村住房建设不仅能提高群众居住水平,还能起到引导住房消费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作用。

(四)突出各地特色,注重体现和传承各民族优秀建筑文化。德宏州内居住着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等30多种少数民族,是全国景颇族、德昂族和阿昌族的主要聚居地。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和多元的建筑文化,成为建设民族文化州和旅游经济活州的重要宝贵资源,也是塑造乡村风貌的有利条件。全州许多村寨、集镇都有传统文化和建筑艺术的印迹,更有多民族民居建设的不同风格和特色,一些村落和古民居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在当今文化资源日益成为竞争软实力的情况下,在农村民房建设中更好地传承各民族优秀建筑文化,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为此,我们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按照逐步建立并形成德宏民居建筑艺术体系的目标,在特色化方面下功夫,使我州农村住房更好地与多民族文化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相映衬。在民居布局规划和建设上,要特别重视保护、挖掘和传承村镇的自然、历史、文化、景观等特色资源,在规划中融合村镇的历史文脉、山水特征和现代文明,尊重乡村的自然形态和人文传统,注重保留历史凝重感和文化气息。在民居通用图的设计推广上,要根据农村自然分布状况,结合各少数民族的不同风情习俗和建房要求,既尊重当地农民的售房习惯,又方便耕作生活,因地制宜地设计建筑风格,尽量突出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展示民族风貌。

抓好农村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以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为重点,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把农村住房建设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