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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人口计生安排意见

地区人口计生安排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年,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夯基础上水平年”活动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国家计生协授予我乡村“全国群众自治示范村”称号;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前列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根据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就全面完成我乡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责任,现做以下安排:

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精细化管理服务年”这一中心,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从全局着眼,从小事着手,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以更加科学严谨的管理,更加入微细致的服务,着力解决好人口计生政策执行不严肃、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和管理工作不精不细、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管理服务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促进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努力为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

全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当年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年基础上下降超出107部分的10%,待孕对象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农村100%、城镇95%以上、流动人口90%以上)。

工作要点

开展一项清查: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推进两大工程:“陇家福”工程、“金人工程”。实现三个突破: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上实现新突破、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抓好五项工作:宣传教育、基层基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生协会工作。强化四项保障: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督促检查。

具体工作及任务

(一)开展“一项清查”,再夯基层基础

从3月份开始至4月底,按《乡开展全员人口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重点完成五项任务:一是统漏。对总人口、育龄妇女、出生、死亡情况进行清理,核实有无漏登、漏报、错报、瞒报情况,提高信息录入及时率。二是删重。以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为依据,认真核实,删除重复人口,保证信息的唯一性。三是纠错。对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婚姻状况、出生时间、出生孩次等逻辑关系进行核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查变。对人口的婚姻变化、户籍变化、现居住地变化、生育子女数量变化等进行核查,掌握信息的真实性。五是补项。对人口的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近期照片、避孕节育、家庭经济、享受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补录,保证信息的完整性。通过清理核查,摸清人口底数,提高人口信息统计质量,正确估价生育水平和工作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口信息依据。

(二)实施“两大工程”,推进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陇家福”工程,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健全计生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家庭奖励政策,建立惠民政策与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相衔接的政策体系;健全优生保障政策,实现免费优生服务项目全覆盖;健全生殖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健全家庭养老政策,完善计生家庭低保、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健全家庭扶助政策,研究制定落实针对计生家庭的生产帮助、生活救助和精神慰藉等政策措施。完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在农村不断强化村级服务功能,开展对孤寡老人、留守家庭的关怀关爱;在乡计生技术所加快建立“陇家福·幸福寓所”,根据家庭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每村年内完成40户“幸福家庭”创建任务。广泛开展文明倡导活动,拓展宣传教育内容,提升家庭幸福指数;扎实推进以“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促进活动,促进家庭健康水平;深入开展致富发展活动,通过项目优先、政策优惠、科技扶持、教育培训等措施,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二是实施“金人工程”,提升人口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按照人口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共享应用。规范人口信息数据采集流程,建立以办事采集、共享采集、入户采集互为补充的全员人口信息动态采集长效机制。全面核查人口信息数据,开展“消重补漏”专项行动,提高数据质量。加快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内部整合,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数据库。强化与卫生、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协作交流,定期开展信息共享与比对。

(三)实现“三个突破”,推动服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上实现新突破。县政府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列为2013年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将流动人口和城市人口服务对象全部纳入项目检查范围。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加强人员培训,加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深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深化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服务,不断拓展服务职能,继续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切实发挥“医用综合蓝氧治疗仪”作用,积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生殖健康援助行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的妇科疾病诊疗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检查治疗任务。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使服务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是在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巩固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创建成果,加大利益导向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切实提高法定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率和群众知晓率。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促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进一步加快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步伐,严格落实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多算一人或提高30%”的政策。结合“双联富民”行动,全面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口局县扶贫办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统筹协调政策、资金、项目,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贫扶持力度,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增加收入。继续深入开展“少生快富”示范户创建活动,在整村推进项目村中积极培育示范户。

三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继续巩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深化“诚信计生”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禁止违反执业许可从业、违反技术常规施术;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和流程,畅通计生证件办理渠道,实行集中办理、服务和便民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抓好“六项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深化宣传倡导,积极拓宽宣传领域,科学规范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品牌建设,提升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继续加大对宣传品和标语的清理、规范、更新工作,着力规范人口计生宣传内容。强化阵地宣传、入户宣传、集中宣传和媒体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鼓励建设群众性人口文化社团,探索运用博客、微博、飞信、QQ等网络载体开展互动式宣传,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努力建立起根基稳固、运转有序、上下联动、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管理制度,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假治虚活动,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工作质效,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对育龄人口、出生人口、出生性别比、符合政策生育率、新增二女户节育等基础数据,定期进行分析研究,重点监控。

三是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健全完善信息管理规范和工作管理规范,落实属地化管理要求,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协查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保健等政策措施,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推广流动人口诚信计生协议管理。

四是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步伐,切实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促进社会性别平等。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参与“两非”活动的在职人员,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区域协作,强化目标责任和督促检查,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五是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网络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进程,探索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在宣传推广示范村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国家第四批示范村评选和评估验收工作;着力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和人口计生干部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保险”的落实。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强化统筹协作,积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机构队伍,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乡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业务培训,提升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做好“双推优”工作,为优秀人口计生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着力实施阳光计生、“零距离”服务活动,畅通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基础工作所需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各项优先优惠资金和工作经费。严格按照“一折统、一册明”管理要求和“直通车”发放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加大投入,继续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和服务设施,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全面实施动态检查考核机制,突出经常性工作、年度重点工作以及过程控制指标,重点对出生人口、政策外生育控制、孕环情监测服务、节育措施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优先优惠政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法行政、公职人员超生查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规范、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