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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建设及法制工作要点

交通局建设及法制工作要点

2012年是贯彻落实《法制建设纲要(2011-2015)》要和“六五”普法规划实现重点突破的关键一年。为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的水平,为我市交通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全系统法律素养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在全市交通职工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特制定2012年法制交通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争创全国法治先进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交通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重点对象普法和重点普法内容有效落实,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加快交通法治文化建设,为交通建设事业奠定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三)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信访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四)深入学习宣传廉政法制。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五)认真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扩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的知晓率,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调动各地各单位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七)着力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八)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强化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利用专题讲座、演讲、征文、写心得体会、制作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要明确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及法制宣传教育人员,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作用,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多种宣传教育渠道、宣传教育方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宣传媒体、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制宣传日、路政宣传月等活动,组织机关公务员和交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交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对重点普法内容时代特征的内涵研究,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充实和调整普法宣传工作力量,保证人员相对稳定,积极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四)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