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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价格管理工作要点

地区价格管理工作要点

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根据中省安排,积极推进“金价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物价系统信息化水平和工作质量。完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现、预警和妥善处置价格异常波动问题。

2.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组织协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关注麟北煤田建设进度,调查测算产、销量情况,为新矿征收工作做好准备。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力争年内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3.建立健全价格调控预案。制定化肥、食用植物油、蔬菜、煤炭、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储备制度,支持设施蔬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城乡社区直销的补贴工作。

4.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月度、季度价格形势分析和重要商品供求、市场价格信息工作。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健全价格新闻制度,提高引导价格舆论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在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的同时,要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5.整治农产品流通价费秩序。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对扰乱市场流通秩序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6.保障化肥生产和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国家关于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促进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7.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民增收。要稳定农民种粮预期,合理引导市场粮价,防止动用行政手段打压农产品价格的倾向,通过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秩序,使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认真抓好《市加大涉农价费监管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的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

8.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9.强化医药价格管理。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的价费工作。积极落实省上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降低药品价格。

10.改进民生价费管理。继续推进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巩固和深化涉企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学前教育、银行服务、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有线电视、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继续扩大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范围。加强经济适用房价格、廉租房租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和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三、着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1.创新价格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放开商品价格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做好旅店业、出租车等行业的价格服务和规范管理,实施机动车辆停车场(点)计时收费改革。

12.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打击价格垄断协议,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3.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针对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检查。重点组织涉农收费、化肥销售价格和粮食、烤烟、蚕茧收购价格检查,维护农民利益;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4.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15.做好节日市场价格巡查。重点维护好重大节日、重要会展和黄金周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抑制价格投机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16.推进电力价格改革。认真落实省上销售电价分类及结构改革方案,做好省上出台的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

17.完善油气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中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措施,继续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认真落实省上出台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18.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认真落实征收标准;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城镇自来水价格,推进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

19.继续推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协调机制,提升优质旅游资源价值,进一步拉大优质旅游产品与一般旅游产品的差价,建立合理的门票价格比价关系。

20.加大环保收费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收费行为;探索建立有利于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的长效机制;落实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

21.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以《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开展对市场形成价格和收费的成本调查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常规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成本调查户的管理,不断增强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应急反应能力。

22.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加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进一步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纪检监察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发挥价格协会作用,对价格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

23.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着力构建适应价格公共服务常态化要求的工作机制,做好价格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处理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进一步发挥好价格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价格的监督作用。

24.切实加强队伍和行风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注重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政风行风督察、政务信息公开和物价系统“五不准”规定等制度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业务精通、富有战斗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