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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造林绿化及管护通告

加强造林绿化及管护通告

为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切实管护好造林绿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周边山头实行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等绿化及管护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城区周边山头造林绿化及管护范围:唐洞城区周边山头、江北工业园周边山头、东江南路周边山头、东江迎宾路周边山头以及天宇公路至瓦家坳周边山头、小东江沿江风光带。

二、在市城区周边山头造林绿化及管护范围内严禁放牧;严禁非法毁林取土、取石、修建;严禁违规用火;严禁毁林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严禁乱葬坟墓;严禁倾倒垃圾;严禁毁坏树木花草;严禁损毁各种警示标志。

三、唐洞街道办事处和高码乡、东江镇、鲤鱼江镇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

并在纳入市城区周边山头绿化范围内重要地段绿化带设立警示标志,全力做好管护工作。

四、城区周边山头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利居、乐居城市的重要举措。

广大市民要增强爱林护树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城区周边山头的补植补种和封山育林工作,对破坏城区周边山头绿化行为要积极举报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

对举报属实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人为破坏、毁坏花草树木行为的,由市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