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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社区服务体系建构计划

市政社区服务体系建构计划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一)发展现状

全市辖三区九县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街道办事处15个、乡镇105个,城镇社区169个、行政村1729个。“十一五”期间,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抢抓实施民生工程的机遇,累计投入近亿元,新建了市级社区服务中心、10个县级社区服务中心、6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46个,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362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20%。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培育家政、中介、物业等便民利民服务实体2000多个,建立了50个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拓展对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满足了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有社区居委会成员700多名,社区服务站各类工作人员2400多名,发展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消防志愿者等志愿者5万多名。累计培训社区工作人员2600多人次,80多人取得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工作师职称。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依托县级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城镇社区服务站,开展“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市社区服务门户网站,开通了“12343”社区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一站、一网、一线”(服务站、信息网、12343热线)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五是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展开。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金台区、渭滨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渭滨区火炬路社区、金台区陈仓园社区、陈仓区中街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示范社区”,千阳县、凤县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六是社区服务保障机制初步形成。成立了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建设政策体系,形成了“财政投入、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存在问题

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一是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失衡。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亟待加强。二是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目前,社区居(村)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大专以下仍占绝大多数,现有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培训,许多人员对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够,手段和方法不多,群众认可度不高,结构亟待优化,素质亟待提高。三是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社区服务缺乏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不够,保障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面临形势

当前居民群众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更加突出,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和维护稳定的根基。随着我市城镇化和老龄化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群体日益增多。目前,全市有城镇人口76万,占20.2%,乡村人口300万人,占79.8%。有近30万低保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他们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最迫切、依赖程度最高。同时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社区服务内容日益扩大。城乡社区除承担大量的治安、卫生、计生、就业、低保、文体等传统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外,还要承担社区禁毒、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商业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政服务等新任务。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发展高度重视,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市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以创新和拓展服务为着力点,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村(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村(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要务,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事业,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既要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性特点,又要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实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

到年,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的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实现省、市、区县、街镇、社区五级信息互联互通互动,培育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服务模式,基本建立起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群众,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1.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全面完成区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启动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城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一般社区建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所,城镇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力争完成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覆盖率达到80%;基本建成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市县两级信息化服务系统全面开通。

2.社区服务内容不断充实。按照“一厅办公、整合共享、信息互通”的思路,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兴旺发达,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的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3.社区服务队伍日益壮大。按照“选聘分离、服务专业”的原则,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逐步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每个城镇社区有3名以上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居民人口的10%以上。力争“十二五”末,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4.社区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间的合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力争“十二五”末,居民委员会普遍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至少拥有3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

1.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服务需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社会保障卡、社会服务信息落到社区。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逐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及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广泛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全省所有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都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中心,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场所。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模式,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性的全民学习中心,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学习型社区。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设施,支持一批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室外活动广场。

发展社区法律、治安服务。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法律、治安服务功能。推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青少年帮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社区全覆盖。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2.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快递派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早餐网点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统筹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推进社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初步建立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体系。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扶持、社会主办、社区组织帮助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新格局。

3.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推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和带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党委政府倡导、社区组织扶持、共产党员带头、专业社工引领、驻区单位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格局。

(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按照人口规模适度、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依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社区工作和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每个街道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已有设施,提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以及相邻社区服务设施之间的共享程度。

2.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功能。社区服务站主要完善以下功能: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代办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各项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居民;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教育、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为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街道服务中心主要完善以下功能:采集汇总社区基础信息,办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

3.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改善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接入,推广适合社区居民需求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快县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市级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和内容,加快与社区的信息对接和互动。充分发挥网站和服务热线作用,实现基层政府、社区、服务单位和居民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方便社区居民,增进社区和谐。

(三)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把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充实壮大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干部队伍。依章依法全面推行直接选举,选齐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健全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好居(村)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

2.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陕政发〔2012〕2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鼓励大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者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工作岗位,扩大就业范围,吸纳更多的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扩大社区服务人员的来源渠道。

3.建立和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鼓励社区服务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他们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落实社区服务人员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关心社区服务人才的成长进步,探索建立培养发展入党、招录公务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制度渠道。

(四)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1.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辖区人口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实现对社区全体成员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服务。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党群共建,建立健全群众组织服务活动阵地,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社区服务活动。

2.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城区、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完善政策,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共驻共建机制,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评估体系,扩大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

3.制定并推行全民参与社区行动计划,培育和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社区公益发展基金,鼓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整合城乡服务资源,组织城乡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互助服务新机制。建立全市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鼓励和引导居民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和公益性服务活动。

四、重点工程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综合考虑服务人群的规模效益,逐步建立起以市、区县、街镇、社区四级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网络。

1.县级社区服务中心

(1)建设内容。按不少于2000平方米标准,实施扶风县、陇县(县)级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全面完成全市县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购置改造等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省、市、区县按1∶1∶1的比例,各补助124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区县多渠道筹措。

2.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1)建设内容。按不少于600平方米标准,实施5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全面完成全市15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购置改造等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省、市、区县按1∶1∶1的比例,各补助26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区县多渠道筹措。

3.城镇社区服务站

(1)建设内容。按每100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力争完成50个城镇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建设任务;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40个社区室外活动广场。

(2)建设方式。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新建、改建、调剂置换、购买等方式解决;单位型社区转制,由企业单位划转;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由建设方按要求新建。

(3)资金来源。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建、购买,按省、市、区县1∶1∶1的比例各补助10万元;室外活动场所按省、市、区县1∶1∶1的比例各补助15万元。

4.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1)建设内容。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用房及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广场标准,力争完成5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建设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省、市、区县按8∶1∶1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由各区县多渠道筹措。

(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建立社区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报酬标准和管理办法。

2.建设方式。建立市、区县和街镇三级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市级负责对新选聘的社区“两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学时不少于24课时,并对骨干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区县负责综合素质和社区实务技能培训;街镇负责专项工作培训。开发应用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每个社区拥有3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3.建设资金。市、区县和街镇分级承担。

(三)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完成8个县级社区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实现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环境,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

2.建设方式。依托县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信息网络平台;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入宽带网络;延伸“社区服务在线”网站到区(县)、街(镇)、居(村);扩大“12343服务热线”在全市覆盖面,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社区管理服务一体化。

3.建设资金。县级信息化服务平台省、市、区县按2∶1∶1的比例补助,其余资金由区县多渠道筹措。

五、保障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搞好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区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将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年度岗责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切实予以保证;对于一般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采取有偿方式供地的,可以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对闲置的公办学校、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快制定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研究制订基层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构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投入,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列支一定的社区建设经费。组织、民政、卫生、文化、公安、体育、国土、住建等部门逐年增加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福利公益金用于社区建设和社区养老事业方面的投入比例,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四)完善社区服务评估机制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项目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尤其是对建设过程要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