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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教事业建设的思考

地方特教事业建设的思考

进一步明确发展特殊教育的目标任务

在我区特殊教育是最薄弱的教育环节,也是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体系最不完善的教育体系。在“两基”攻坚中也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需要补课攻坚的重要方面。“两基”验收时国家要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6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验收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80%。而我区目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足10%,很多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零,这与国家的要求差距甚远。所以,各级政府应切实履行其职责,以当地县政府为主把县域内发展残疾儿童、少年责任依法承担起来,采取特殊措施,带着感情、带着真情,履行使命,抓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设法完成发展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关注和关爱特殊教育是教育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更是残疾儿童、少年这一弱势群体的迫切需要。

进一步落实发展特殊教育工作的各项职责

要根据西藏的实际制定合理的规划,明确规划的职责,统筹资源,合理布点,加强领导,扩大拉萨、日喀则特殊学校招生规模,加快山南、那曲、昌都特殊学校建设进度。采取以随班就读为主,办特殊学校、特殊班、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除盲、聋、哑外,应主要安排随班就读。要明确招生职责与任务,落实招生责任,细化具体工作目标要求,使这项工作有人具体抓,具体落实,并实行量化考核。各中小学尤其特殊学校要特别加强管理,明确教学和管理具体职责,切实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成长,让残疾儿童、少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体验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生存生活质量,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的能力。

进一步落实好发展特殊教育的保障政策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提供残疾儿童、少年基本的义务教育保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西藏的实际2010年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草拟的《西藏自治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有关经费问题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0]77号),明确了一系列经费保障的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补贴按本人基本工资及西藏特殊津贴(基本工资的倍数部分)的30%计发”。“师生比编制调整为1:3”。“特教学生三包经费标准按年生均5000元核定,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予以调整”。“将特教教职T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普通学校核定标准的两倍,将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普通学校核定标准的6倍,同时继续实施免除学杂费的免费教育政策”。“财政单独核拨职教专项经费,每个专业年均拨付经费不低于10万元”。文件还对学校规划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信息化建设、教师培养和培训等多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这一政策的出台的,社会反响好,含金量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关怀和抓好特殊教育的决心和信心。这样好的特殊优惠政策在其他省区也是少有的。然而,为什么我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发展缓慢,主要是特殊教育工作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力,甚至很多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策知晓度低。客观上无学校、无师资等理由谈的多,而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抓作落实的主观努力不够。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央的要求着力抓好改善民生工作,但执行层面往往跟着说的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抓落实抓具体不够。也有人误认为“普通教育都抓不好还抓什么特殊教育,等同家把学校建好,教师配好了再说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区发展特殊教育的艰巨性和任务的紧迫性。

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管理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他们从事残疾人的教育[作。教育部门应统筹协调做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的具体规划,并积极想办法依靠区外特殊教育学院、其他有关专业院校和机构或对口援藏省市委托培养、培训,形成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6.≥教育论坛地,以满足我区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除手语、盲文教师外,其他教师和管理人员可从地、县其他学校补充调整解决。根据特殊学校或班级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率高、教师和管理人员需求量大的特点配齐配足教职工以满足特殊学校或班级的正常教学和管理。充分发挥拉萨、日喀则等特殊学校现有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特殊学校教师定期委派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机制。

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和数据监测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发展特殊教育和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资助渠道和资助政策。二是加大特殊学校或班级以及随班就渎的具体教学和管理业务指导,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需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大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和法制教育。是根据西藏的实际特殊学校或班级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学习实行适度弹性,在适当阶段对残疾学生加大职业技能、劳动技能教育和职业指导,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实际的职业课程,为今后融人社会和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学前特殊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畅通残疾人上大学的渠道,制定必要的相应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利用现有资源解决残疾人上高中问题,大力扶持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县级职教中心是发展特殊教育的极好的资源,可利用这一资源相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特殊教育班,让学生实行“三三包”,学习文化、学习技能,并扶持特殊学校创办校办职业技能实习基地和校办企业,扩大就业门路,引导促进就业,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五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库,摸清家底,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监测和督导评估,通报各地市、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本文作者:旺堆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