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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一、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资金缺乏和融资难等问题阻碍其发展壮大。在企业成长的四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中,尤以前两个为甚。种子期企业由于团队不完善,研究难度大,成果出现不确定等缺陷,资金投入风险大,因此难以吸引外部投资。创建期企业主要利用种子期的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资金需求较大,投资面较分散,科技产品的研发面临不确定性,市场的波动和科技产品更新周期短暂,都对企业的融资产生较大的阻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获取银行信贷难

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与大型企业差异较大,偿债能力面临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由此,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不足,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截至2013年10月末,安徽全省银行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也仅占全部贷款比例的30.94%,可见对中小企业来说,并不能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其融资难问题,而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成本、信息的采集成本以及后期的监控成本较高;二是基层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有限,基层放贷受到约束;三是针对广大中小企业覆盖广、业务繁,银行经营成本上升。

(二)资本市场不完善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融资主要通过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包括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新四板。发展较为成熟,融资量大的是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而新三板和新四板都属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健全体系。由于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上市要求非常严苛,安徽省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尤其在其需要融资的创业初期。至于新三板市场和新四板市场这两个融资平台,目前尚未发展健全,而且新四板目前只在几个地区进行区域型示范试验。因此,安徽省的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这两个渠道进行融资。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足

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尤其科技型中小企业上,政策多为指导性意见,在发放银行贷款,担保体系健全方面的影响力有限。颁布的相关政策繁多,条件较高,实施复杂,经费有限,在科技型企业创业初期,资金支持难以到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但目前从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看,担保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少,风险防范的质量和技术跟不上,代偿率逐渐上升,特别是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也受到很大挑战。

(四)其他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

被称为“地下金融”的民间融资,由于现阶段各种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大了其行为的金融风险和金融欺诈的可能。至于典当融资,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没有实物资产用来抵押,因此,此渠道行不通。虽然不少银行当前都推出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但实践证明由于目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制约,该方式可操作性不强,风险也较大。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综上所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科技型企业自身存在投入大,风险大的特点,因而缺乏足够的资金,另一方面则是现有市场针对这类企业的融资担保体制尚未发展成熟。企业的收益不确定,规模较小,致使许多融资渠道受阻,如银行贷款、担保贷款、风险投资方面较难得到有力支持。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面临税费较重、成本上升等问题,同时外部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所以企业往往需要大量资金以帮助其渡过这些困境。

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融资渠道的对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虽然面临复杂多变的融资困境,但目前安徽省在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方面也已经有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这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多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互联网金融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有以下几个模式

1.通过点对点模式融资。点对点融资模式即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互联网中介平台寻求有相应贷款能力并能满足其融资需求的一个或多个贷款方,以达到借贷双方资金匹配的融资模式,其特点在于交易成本降低与风险防控,互联网传播快速、涉及面广、用户聚集等特点可增强中小企业与贷款方的信息透明度与对称性,中小企业通过此模式进行融资可自主择优选择利己的贷款利率,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而多个贷款方也可通过共同出借融资资金以降低所需承担的风险。2.基于大数据平台下,通过小额贷款融资。此模式主要是指由电子商务企业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满足电子商务领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经审核向其进行融资贷款。具体而言,贷前,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引入网络数据模型和在线视频资信调查的方式,交叉检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经营及第三方认证数据,考察中小企业的营业现状及财务的真实性,评估其还贷能力。贷后,监控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现金流等财务情况与交易状况,将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网络上的行为数据换算为信用评价,以控制贷款风险。3.通过大众筹资模式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社会性网络服务平台,以合资资助或预购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融资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以其股权和创新项目的未来收益为基础,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在线筹资。4.通过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融资。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作为挑选信贷产品的前提;然后,对门户平台上所提供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以垂直比价的方式进行比对,并确定为其提供匹配信贷产品融资的电子金融机构;最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便捷地获得金融机构融资。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安徽省政府应该积极推动相关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上的支持。2.借鉴引用发达地区的“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和“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以及“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混合模式,解决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3.推动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的建立,通过基金的形式来面向社会广大投资人士融资,同时企业经营所产生的丰厚回报也将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并且推动基金规模的建设与质量的提高,从而产生良性循环。

(三)金融租赁融资促进金融租赁的良好发展,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拓展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鼓励银行提供对于租赁公司的信贷支持,扩大投资税收的补给范围,改革设备折旧制度,增强融资灵活性。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开展现代租赁业。2.改革管理体制,促进租赁业健康发展。建立统一的租赁机构审批部门,减少多头管理,促进规范化运营,将包括资信评估,保险,,咨询,公证,通关,税收,仲裁等一揽子服务,提供交易平台。3.促进金融租赁业向中小企业倾斜。可以探索无形资产租赁,可开展软件,专利,商标,品牌,商务模式租赁,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化进程。同时也可以探索商品在线租赁,建立在线平台可以通畅信息渠道,为中小企业取得租赁信息提供更好的选择,撮合交易。

(四)小额贷款融资

对于小额贷款(以下简称“小贷”)对企业融资的帮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1.财税部门应对小额信贷信用放款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1)税收优惠,对于小额信用放款,由于它是对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放贷,应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2)设立政府批发资金和担保资金,对公益性小贷公司给予资金支持。财政部曾经拨给中和农信两亿的资金,对小贷公司是一种支持。还可以设立政策性的小额信贷,包括各种政府担保的小额信贷。2.监管当局应给予小贷公司非公众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小贷公司虽从事金融业务,但政府将其定位为普通的工商企业,因此小贷公司不能够提取呆坏帐准备金,也不能核销。但如果将其定位为一个金融机构,会计制度问题、税收问题、拨备核销的问题、同业拆借的利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3.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对小贷公司配套的监管体系,确保小贷公司健康发展。重点就是三条“红线”:(一)乱集资;(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诈骗。只要不触及这三条“红线”,小贷公司的发展的风险就可控。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不健全,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规范征信标准。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均在进行相应的信用体系建设,但是由于涉及到不同的行业和地域,这些信用体系的标准因此存在较大的差距。因而给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带来了困难。规范各地区各行业的征信标准可以使得在评价企业信用风险时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银行在搜集和整理企业信息时节约资金成本,从而有助于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可以考虑单独建设覆盖所有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凡是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都必须纳入这个“信用档案”中来。由于有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就有了更精确的信息来源,这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效率,也解决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3.政府部门应加强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由于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比西方要晚,加之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完善的信用体系的迫切要求,不可能像西方信用体系那样逐步发展而来。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要加强引导功能,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六)利用创业板市场融资,考虑建立比创业板更低

层次的市场融资政府部门应该努力降低创业板市场的门槛,拓宽和优化融资渠道,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1.完善创业板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由于目前创业板股票数量少、交易不活跃,因而限制了创业板的融资能力,但未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放松企业进入限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如此一来,既吸收了大量企业进入创业板,使创业板更具活力,强化了创业板的投融资能力,又通过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有效地防范了市场风险。此外,完善的退出机制也会使创业板更加健康有效。通过将不合规的企业或是自愿退出创业板的企业剔除出去,能够改善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2.寻求其他股权融资渠道。目前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除了创业板市场以外,还主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即我们通常所称的“新三板”、“新四板”市场。但是,由于目前这两个融资渠道还处在初级阶段,它们融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4年5月9日,国务院“新国九条”,里面就提到了“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政策机遇,突破“融资难”的瓶颈,走出发展期间的资金困境。3.探索建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在现实情况下,创业板市场对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来说,依旧门槛太高,因此,在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迅猛发展的势头下,需要建立一个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型市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七)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1.安徽省政府应鼓励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防范机制,并予以政策支持。其中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核准可向多家银行借款,可向其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同时鼓励探索成立小额再贷款公司,并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风险分担机制,以加强风险防控。2.安徽省政府应支持引导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本。如: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政策,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优秀人才范围,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支持职工技能培训,尤其支持技工院校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3.安徽省政府应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让利于民。安徽省政府可以在国家取消或免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一些行政性收费;可以对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最高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省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给予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

三、总结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难的困境,笔者分析了传统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的情况,并探究了几种新型的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租赁融资和小额贷款融资等的可行措施。并提出了建议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创业板融资和其他股权市场融资能力建设,着重分析了政府政策对企业融资发展的重要作用,力图为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提供一定的帮助,促进安徽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作者:江东东董彬彬葛俊言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